《小径分岔的花园》书评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2-7
ISBN:9787533916367
作者:[阿根廷] 博尔赫斯
页数:210页

我理解的和不理解的情结

《恶棍列传》里是西部片一般的故事,和几个惯常的神学隐喻。我不能体会前者除了因果报应之外的深刻含义,但非常喜欢《双梦记及其他》里的五个小故事。博尔赫斯说过,西班牙语是一种需要十五个词才能说明白一件事的语言。那我更加惊讶于他能在如此短的篇幅中表现如此复杂的故事情节的能力。

目的地——小径分岔的花园!

一天,一首诗——《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知道了一位叫做博尔赫斯的人,然后去读其他的诗,再到小说。好吧,我接触他的时间不长,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的词汇和知识、知解力,去写出那么专业的分析。这是我看的第一部博尔赫斯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说实话,我看过一遍后就看懂了——当然只是自己这么认为的。无非不就是时间的种种可能的讨论,很好理解啊!但是事实也真的很好理解,如果我不选择去再读几次的话,也就不会被其创造的“迷宫”困住。1、“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这句话在说什么,我实在不懂,父亲的去世和在对称花园待过和我即将死去(这个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因为”不偏不早“的时间而产生的联想?为什么想到的是这些呢?——可能是我太较真或者我的理解力差吧!2、”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他的电话簿上怎么会有斯蒂芬·艾伯特的名字?后面”我认识一个英国人——一个谦逊的人——对我来说并不低于歌德。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明明是告诉我——他们只谈了一个小时的话,而且后文也是说(我自己这么认为),这一小时的谈话就在他在杀艾伯特的那夜晚。那此时的电话簿里的名字是怎么回事?难道汉学家就应该被记在电话簿上?——或者是另一个时间他们是朋友时记下的,然后电话簿在时间的碰巧汇合时,留了下来?3、”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这句话起初只是觉得读起来很哲理,但是随后想想,为什么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未来的结果,不是因为现在做出的选择吗?”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这句话真的很有意思,以第一人称的果,去看待起因的那一天,感觉就像是先知般,感觉就像是因为知晓了答案,而去解题一般。4、”我问月台上几个小孩。阿什格罗夫,他们回答说。我便下了车。   月台上有一盏灯光照明,但是小孩们的脸在阴影中。有一个小孩问我: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我给了他们一枚钱币(我身上最后的一枚),下了几级石阶,走上那条僻静的路。“——这是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幕。因为没有报站,由于不确定所以找人问问,恰巧有几个小孩,于是理所当然的去问,得到确定的答案下车。后面的对话就有些奇异了,小孩怎么回去问是不是去艾伯特的家?这个地区不可能只有他一家吧,仿佛这就唯一的选择一般,更恰巧的是小孩知道如何能找到他的家——一直的左转。后来给了小孩{唯一}的硬币。我一直想,如果没有小孩的指引,余准可能根本无法去完成这此行动。想到这,我突然发现,从最开始检查身上的物品开始”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这句话看起来也是由果至因一般,我想正常的逻辑应该是”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然后再是”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 “好吧或许这只是我这种执拗人喜爱钻的的牛角尖。或许,这本书就是“花园”,每个读者翻开书页的那一刻起,就置身其中,从而走向不同的岔路。。。

时间也可以不是分岔的

从分岔时间的哪一个点上想到时间是分岔的?在失实的记忆的哪一个部分唤起永远失实的记忆?用相对的两面镜子照出的哪一个物体是哪一个像?一千零一夜的哪一个故事里一千零一夜被写下?我们又在哪一个我们活着的不真实中,想象另外一个我们已经死去的真实中我们了无生气?历史又在哪一点已经被改写,只是后果绝然超出了许多人幼稚的想象?*此书可以作为各式西部仇杀夹杂异族异教狂热的仇杀的杂乱集合,无奈的是,我们的世界在尚未取走时间的确定之前,就已经这般杂乱。

一座诗学的迷宫

博尔赫斯的小说充满哲理,幻想,悬念和植入式无厘头。《交叉小径的花园》是博尔赫斯短篇小说中的名篇,然而小说所要传达的哲理意味却不那么好懂。《花园》的主体形式是一份犯人的供词,供词的内容提供了《欧战史》第242页记载的历史事件——英国军队对德军推迟进攻的原因的可能性的线索。小说煞有介事地以真实历史事件作为引子,把历史遗留的空白用小说的虚构填满,在真实和幻想的叙事花活儿里跳进跳出,以紧凑和充满悬念的速度与方式推动故事的发展,并最终以宇宙图示的时间哲理让读者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优秀的短篇小说。〈一个诗学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余准(83年上海译文王央乐的译本主人公的名字是“俞琛”)是一个为德国情报部门效力而在英国当间谍的中国人,他掌握了一项军事绝密情报——在法国的小城艾伯特,有一个威胁德军的英国炮兵阵地,并为此被马登追杀。他深知自己难逃此劫却在最后时刻想出一个绝妙的办法将情报传达给他的德国上司——余准从电话薄上得到灵感,他可以去杀死一个与艾伯特小城名字相同的人,这样,他爱看报的德国上司就会在报纸上看到这起谋杀案以及被害者和余准的名字,并且产生联想,破译密码。艾伯特是一位在中国待过多年的汉学家,他潜心研究余准的曾祖父崔彭的两项伟大事业——一部其中人物比《红楼梦》还要多的小说和一座迷宫。在余准和艾伯特的交谈中,俩人都破译了崔彭的迷宫密码——时间。小说在俩人关于时间的哲理的阐述的高潮中戛然而止,马登赶来,余准杀死了艾伯特并且被捕入狱,他的德国上司猜出了他的计谋,余准完成任务。小说文本一气呵成,令人拍手称快。优秀的小说家既有让你在小说中身临其境跟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yy一把的本事,又能让你在小说煞尾后抽离出自我意识感叹作者的鬼斧神工进而为深度思考奠定基础。博尔赫斯正是这样的小说家。他带领我们走进崔彭遗留的迷宫世界,读者置身其中,每个人都可能得到走出迷宫的方法却在遵循逻辑思维方式走到一条小径的尽头处蓦然回首——原来我还处在另一条小径的路口徘徊。这个诗学的文本处处都铺有迷宫式的交叉小径。时空的交叉小径,历史的交叉小径,小说的交叉小径。当读者在每一条小径流连忘返之际,作者都会用快速切换的镜头把主场景对准下一个路口。博尔赫斯的幻想不同于卡夫卡,爱伦•坡,甚至不同于一般的科幻小说家,他的幻想始终带有哲理意味,从这一层面上来说,倒有些接近我们的老庄。〈时间交叉的小径〉小说中的时间主题,借博尔赫斯所塑造的人物来阐发。在余准和艾伯特的交谈中,迷宫和时间始终是主题。“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在崔彭的错综复杂的小说中,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一来,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叶纷披。小说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说,方君有个秘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方君决心杀掉他。很自然,有几个可能的结局:方君可能杀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杀死,两人可能都安然无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崔彭的作品里,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比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这段话是艾伯特理解的崔彭的时间迷宫。在这部小说中,“迷宫”只是一个寓言式的象征也是一个谜面,而谜底是“时间”。博尔赫斯的时间是由小说的虚构承载着的,它是非线性的,是网状的,就像交叉的小径。时间的偶然和枝蔓频出才让小说有了前后呼应的完整性。小说讲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讲述者永远找不到开始和结束的地方,从而变得无休无止。时间就是辗转多年春天夜晚桃花树下月白衫子的少女懵懂情愫的谋杀者,就如张爱玲笔下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的轻声问候“噢,你也在这里吗?”;时间也是半个世纪轮回中原初爱情的见证者和保存者,就如马尔克斯笔下费尔米纳收到的暮年的情书;时间还是那些穿越经年的河流、麦田、小桥人家和鹤发童颜的追随者,就如杜拉斯的小情人的甜言蜜语“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未来有无数种可能性,而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永远只能经历一个维度上的时间,其他的,就交给伟大的文学家和哲学家吧。〈迷宫式的中国〉博尔赫斯的小说里有一个汉学家艾伯特,有两个中国人崔彭和余准以及一部人物比《红楼梦》还多的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和一座迷宫。他把一座最神秘的由此可以阐述他时间观的迷宫安置在了中国。首先,我们很清楚,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是小说所营造出来的神秘色彩与作者想象中的中国遥相呼应,他将中国神秘化和幻想化,这和我们幻想金庸笔下的桃花岛如出一辙。由文化和异化力量打造的深入人心的形象是顽固的,尽管作为个人——博尔赫斯在他的短篇中并未加入“审丑”的意识,但对历史的补苴罅漏的做法依然可以看成是他对中国迷蒙式的想象。我们大概也可以同类相况,拉丁美洲在大多数中国人的眼里,就是马尔克斯、胡安•鲁尔福、阿斯图里亚斯、聂鲁达、萨瓦托等作家笔下的蒸腾着神迹的土地。在互为读者的文学世界里,时空的同构性变成了你我眼中“异质”的基础,变成了“误解”的源泉。我们都在想象的迷宫里找不到出口。博尔赫斯一生都未能踏上中国的土地,但是他的小说中中国常常代其出场。也许他没来中国,是想始终贯彻和保持他对中国的博尔赫斯式的想象——那些为他赢得世界声誉的作品中最神秘的满足了一部分读者的期待视野的美好想象。十年一觉中国梦,赢得玄幻大师名。可是我却固执的认为,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那些承载了故事内核的中国图示是他悉心研究的结果,那么,博尔赫斯这个老顽童应该也实现了他的愿望,在由时空构筑的交叉小径上——来过中国吧。

迷宫的时间

迷宫和时间,浩淼博大和自身的渺小迷失。在博尔赫斯笔下出现最多的,就是庞大的图书馆、玄幻的迷宫、神秘的百科全书,等等。博尔赫斯的思想有些道家庄子的味道。不要用有限的生命最追寻无尽的时间,最终迷失生命本身。博尔赫斯的许多作品都是表达了如此思想。不知道他有没有对庄子进行过了解,但,哲学的神秘就在于素未谋面相隔千古的今古二人在精神上的一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这样的作品,《沙之书》也是,包括许多作品。感觉这部小说是博尔赫斯作品中比较有文学味道的,恩,应该是一本好书。

时间、空间

看了《旋转门》之后,对这篇短文产生了兴趣。蔡骏确实很厉害,抓着这篇名作竟能扯得那么远,牛叉。故事很简单,但显然博尔赫斯的目的不在于给我们讲述“一个中国人间谍为了赶在英国侦探抓捕他之前,跑到英国郊区,通过杀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人,告诉柏林方攻打“艾伯特”这个地方的情报”这么个故事。它是借着这个外壳,包装着一个关于时间和空间的思考。一切的重量都在艾伯特的讲话中。我头脑太小,装不下他们对话的深度。【1】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这一隐秘的原因不允许手稿中出现‘时间’这个词。自始至终删掉一个词,采用笨拙的隐喻、明显的迂回,也许是挑明谜语的最好办法。【2】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 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3】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4】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 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看不懂。不过没关系。慢慢咀嚼,这就有味道了。博尔赫斯的世界,由此入门。

思考视觉语言无限的时空可能性

博尔赫斯的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像一个规模不大然而让人迷惑的迷宫,又像一出好玩的思维游戏,主人公的身份与心态,从一个迷宫分岔口走向两个方向,没有告知谜语的谜底,却借用一个斯蒂芬教授之口告诉了读者寻找谜底的方法,引人无限遐想。在这一个时间我是间谍,在下一个时间或者之前的一个时间我却是那位杜撰了13年小说的彭冣,或者我还可以是那个被杀死被新闻通报的人,因为在这个或者情况里,我的名字正是需要秘密进攻的小镇的名字。博尔赫斯借用一个——不确定的一个——具有神秘主义玄学传统的中国人的嘴巴,向一维的时间一元理论发起了挑战。虽然那位彭冣的13年奋斗仍然没有完满地实现从语言角度对时间一维性的驳斥,却已经给后人留下了很好的启发和反思。或许现实中的人只能做出一种选择,达到一种结局,实现一种人生,然而笔下的人完全可以颠倒乾坤,做出多个选择,走多条道路,实现几种人生——或者是同一种人生。文字的产生之所以“惊天地而泣鬼神”,有一点或许正是因为没有神力的人却用文字这种东西制造了太多可能,摆脱了所谓命运所谓鬼神的摆布。视觉艺术的语言比文字的语言更为直接,在花园里分岔的小路上走向何方用视觉语言表达出来更可以让人一目了然——比如读彭冣那些残碎的文稿,总要经过一段较长的阅读过程,才能渐渐前后联系,理出一段或几段故事;而视觉艺术的语言则让人在看到它的那一个时间点上就接收到了大量的信息,并且,不同的受众对同一件艺术品的理解和认知也是大有差异,成为花园中分岔的小径之一部分,替作者圆满完成了制造迷宫的愿望——这一点,几百上千年前的中国古代文人就已经很清楚了,他们曾用诗画同源而又有差异的理论,把文字语言与视觉语言的关系剖解地淋漓尽致。对于分析的结果,我的感受是,尽管画的产生先于文字,文字是画发展到一定地步的飞跃,然而,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画——视觉语言仍旧有其文字语言无法比拟的优势。当代艺术之所以愈演愈烈,也是在对传统的视觉艺术发展到巅峰时期的突破的同时,对同样高度发达或遇瓶颈的文字语言的一种尝试性的补充和超越。就具有神秘主义传统的中国视觉艺术来说,王维所创的水墨画已经开了这种思考的先河。之后千余年来,写意的水墨和文人画更是发扬了“小径分岔”的特长,下笔虚中有实,实中带虚,虚虚实实,让观者无穷无尽历几千年仍能津津有味地揣摩着,猜测着,得出不同的结论。经历了百年战乱与各种文武浩劫之后,中国的写意水墨曾经几被抹杀;而在今天,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推动了中国当代艺术发展的情况下,中国这种带有迷宫性质的写意水墨又在复苏了。这时候的复苏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对水墨的发挥都要广阔,从意境到材料再到技巧,无不变化地面面具到。再说西方,从印象派开始,西方的艺术家也开始了对现实的可能性的反思和探索。莫奈的睡莲和巴黎圣母院可以是红色,可以是白色,可以是黑色也可以是蓝色,那是对历史和现实的一种改造和反思。尽管既成的现实难以再用另一种方式从几百年前重新走到今天实现另一种结局,艺术语言却可以满足这样的愿望和想象,给历史一个虚伪而又真实的新空间。真实矗立着的巴黎圣母院的建筑式样和材料及其色彩是历史中唯一的选择,但它可以在后人的笔下幻化为历史的迷宫中走另一条岔路而延续下来的另一个结局,也可以成为后世建筑模仿的对象而呈现另一个时空下的另一个类似的结局。中国自李叔同去日本留学开始才真正学着使用印象派的技法和观念,印象主义在中国的流传竟是始于对日本人咀嚼过后的二手资料的拜读学习。走这条岔路很大程度上因为张之洞李鸿章等人认为直接向西方学习与向二手的日本学习相比,有好几点欠缺之处,抱着急于求成和节省成本的心态,清末王朝留学生输送工程早就了一条学习外来文化的路,这个选择在之后的几十年里还是有明显的迹象,表明很多中西混杂的文化竟是来自日本的——比如艺术这个概念,就是从小日本那里“拿来”的。历史选择为视觉艺术的发展预定了一条道路,使它在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与另一种可能的途径中所将呈现的东西相异的表现,然而一段时间之后,又慢慢靠拢到一种历史的大趋势和大方向上来,历史选择的痕迹渐渐模糊而至消失,可以追溯的只有文字语言的记录和历史中具有代表意义的一些视觉艺术作品,并且,只有而者结合起来的时候,我们后人才能真正清楚当年的迷宫是怎样的状况,而历史中的人们又是做出了怎样的选择的。当代艺术之为当代,不过是说现在正在进行时状态下的艺术,是现在活着并且在创作着的艺术家的艺术,它没有特定的风格要求。在21世纪的当代它是张晓刚、栗宪庭、奥利瓦、尤里•希克,而在过去的某一个当代,它包含的是完全不同的名字和意义。视觉艺术语言就是要为一个时代留下具有代表性的意义,从而把它与无数个曾经被称之为当代的当代区别开来。尽管不一定每个艺术家都要追求标新立异,但是真正能够代表这一段历史的艺术家,必然有其不同于他人并且这个差异只为极少数甚至唯一的人所拥有。于是在创作中,艺术家们从花园里涌出来,走向不同的分岔路,最后又汇合在一起,却留下不同的痕迹,视觉语言以是得以发出丰富多彩的声音。不必太计较,不需太刻意。只要坚持自己做的艺术,即能走出迷宫。问题只在于岔路的长短远近平坦崎岖。

让时间在迷宫中飞一会儿

一段犯罪供词?一部侦探小说?一场谍战追逐?一本史料勘误?一篇哲理小说?想要给这部纷繁交错的短篇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下个定义真的很难!拉丁美洲最富盛名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博尔赫斯,创造性地将许多异质元素全都杂糅进一部作品,他带着后现代拼贴的戏谑,设计出一场迷宫式的“严肃的游戏”。点击“开始”键,一起来破解这个时间分岔的游戏吧,我们下个岔道见!《交叉小径的花园》是南美作家博尔赫斯最主要的代表作之一,博尔赫斯将自己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深刻的哲理内涵以别出心裁的奇特构思,融入这本神奇的短篇迷宫小说之中。作为迷宫小说的代表作,这是一本“关于无限的书的迷宫的书”,光是看这绕口的定语修饰,就知道它肯定是一本特立独行的书。所谓书如其名,翻开《交叉小径的花园》,这里真的有一座可供你在其中徜徉和探险的小径分叉的奇妙美丽的花园迷宫。这个对东方文明,尤其是对中国文化有着强烈好奇心的阿根廷人,将他故事的主人公设定成一个名叫余准的中国人。余准是一个在战争中为德国人效力的间谍。《交叉小径的花园》的故事主体形式是一份犯人的供词,其内容提供了《欧战史》第242页记载的历史事件——英国军队对德军推迟进攻原因的可能性线索。故事中的余准为了传递情报,要去杀死法国小城的艾伯特博士,而这位汉学家一生都在研究交叉小径的花园主人崔鹏的一部作品,而此人又恰好是余准的祖先。崔鹏生前辞官后,耗费13年时间,苦心造就了一座交叉小径花园,写下了一部他认为是比《红楼梦》人物更多且更伟大的作品。读着读着,你不禁会被那座神秘的花园所吸引,这个美丽的奇妙花园里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呢?当艾伯特将一生研究的成果告诉余准时,你一定和余准一样都大吃了一惊,原来交叉小径的花园并不在现实空间,而是存在于同名的《交叉小径的花园》一书中。后来,余准的同伙身份暴露,被英军间谍理查•马登击毙,不料马登跟踪余准来到艾伯特家中。正当马登冲进客厅时,余准开枪打死了艾伯特,结果余准被捕并处以绞刑。在同一天报纸上登载了艾伯特博士被暗杀和英军袭击法国市镇的消息,这时候,读者方才明白,余准袭击艾伯特原来是一场蓄意制造的谋杀案,其目的就是要通过报纸的报道,向柏林暗示英军所要袭击的目标。这个计划完美的奏效了,只是从此以后,再无人知晓交叉小径花园的秘密了。这部小说“煞有介事”地以真实历史事件作为引子,把历史遗留的空白用小说的虚构填满,看起来像是一个间谍故事,又似一篇侦探小说,再想想它好像也是蕴含宇宙、生命、时间、生死等终极命题的一种哲理思考。博尔赫斯的笔触,在真实和幻想的叙事里跳进跳出,以紧凑的节奏和悬念的方式推动整个故事的发展,并最终以宇宙图示的时间哲理令读者回味无穷。博尔赫斯的高妙就在于此,他将在梦幻的诗化意象、通俗的侦探谍战、内蕴的玄学哲理熔于一炉,最终建造起一个令人神往的迷宫世界。他说:“我将我的交叉小径的花园遗留给各种不同的(而并非全部的)未来。”时间岔道游戏的开发者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1899—1986),是一位对当代世界文坛产生重大影响的阿根廷文学大师。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书香门第之家的博尔赫斯,从小就沉浸在西班牙文和英文的环境中,他喜欢在父亲诺大而丰富的书房里阅读大量的文学名著,这一切都注定了博尔赫斯一生将与读书、写作结缘。博尔赫斯的文学成就卓越非凡,他擅长写短篇小说,这些作品短小精炼,构思新颖,结构精妙,安德烈•莫洛亚曾评价说:“博尔赫斯是一位只写小文章的大作家。小文章而成大气候,在于其智慧的光芒、设想的丰富和文笔的简洁——像数学一样简洁的文笔。”不独如此,博尔赫斯还以写散文和诗歌见长,被誉为是与帕斯、聂鲁达齐名的拉美三大诗人之一,他的诗歌语言质朴,风格纯净,意境悠远。有一种很生动的说法是:“他的散文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是诗;他的诗歌又往往使人觉得像散文。沟通三者的桥梁是他的思想。”同时,这位具有深厚英国文化造诣的语言天才,除母语西班牙语外,还精通英语、德语、法语、古英语、古诺尔斯语等,是个大名鼎鼎的翻译家。博尔赫斯还被称为“图书馆作家”,这是因为他在书斋和图书馆中度过了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博尔赫斯曾有言:“这世上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静谧的、迷宫般的图书馆赋予博尔赫斯无尽的想象,他创作的灵感多数是来自于阅读各种书籍时所触发引起的幻想。读书是件正经事,它在博尔赫斯生活中的意义几乎大过所有。他曾说:“我是一个作家,但更是一个好读者。”他的阅读涉猎甚广,不仅读都德、左拉、莫泊桑、雨果、福楼拜,而且读托马斯•卡莱尔、切斯特曼、斯蒂文森、吉卜林、托马斯•德•昆西,同时也读爱伦•坡、惠特曼、海涅、梅林克、叔本华、尼采……颇具语言文字天赋的博尔赫斯学贯中西,其庞大的阅读量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的巨大深远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在人们的想像中,博尔赫斯是一个在宁静幽暗、满是灰尘的的图书馆里坐拥书城,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形象。遗憾的是,由于家族遗传的眼疾,博尔赫斯的视力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下降,在即将步入花甲之年时已双目失明,所以他不无苦涩地写了一首诗向上帝致敬:“他以如此妙的讽刺/同时给了我书籍和失明……”即使失明,博尔赫斯依旧以口述的方式继续写作。他从容地穿梭在图书馆的迷宫世界中,展开他的想象,穿越时空,任意遨游,然后用文字来搭建属于自己的小径分叉的迷宫花园。博尔赫斯认为,时间是宇宙唯一的魔法师和主宰。因此,他的作品总是传递出一种“宇宙主义”的观念,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正是这一观念的集中体现。在崔鹏的小说中,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这其实就是博尔赫斯用文字和幻想搭建的一座时间迷宫——“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博尔赫斯笔下的这个故事套故事、小说中写小说的作品,在层层递进的悬念中,犹如抽丝剥茧般向人们揭示出对现实生活和历史世界的令人迷惘的本质,他运用高超的杂糅和嫁接技巧,让你只需看一篇小说,就能见识到不同的文本要素、不同的文本类型,甚至是不一样的叙述方式和议题模式。库切曾经评价道:“他,甚于任何其他人,大大创新了小说的语言,为整整一代伟大的拉美小说家开创了道路。”这个精心打造的、包罗万象的交叉小径的迷宫花园,引发了一场后现代的迷思。因此,博尔赫斯的创作被称为是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与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分水岭。《交叉小径的花园》是博尔赫斯扬名世界的一部短篇名著,他以拉美人独特的视角反映世界和历史的镜像,在他精巧的构思和紧张的情节中,蕴藏着深奥的哲理、奇妙的幻想和迭出的悬念,甚至还有些无厘头式的谐谑,成功地营造出一个“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是假亦真”的幻象空间。你捉摸不透时间在这个花园迷宫中,是在往哪个方向飞,只得在其中来回绕转,越陷越深。突然,你在某个角落看见玄幻大师博尔赫斯露出诡秘的一笑,他模仿着姜文霸气外露的口气说道、:“让时间飞一会儿。”

隐喻专家

总体上来说作为小说,我并不很喜欢博尔赫斯的作品基本上他的小说要当成艺术品来看、来猜、来动脑有无数的隐喻他还喜欢设谜当成一般的小说来看是会失望的他还喜欢音节的韵律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一句话“我常常在心里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结局已定

主人公余准是日耳曼帝国的间谍,然而他并不喜欢这个工作,他的朋友被马登警探杀掉了。余准预料到自己也离死期不远,警探必然会找到他将他的生命夺去。“窗外还是惯常的房顶和下午六点钟被云遮掩的太阳。这一天既无预感又无朕兆,成了我大劫难逃的死日,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多少年来平平静静,现在却出了事;天空、陆地和海洋人数千千万万,真出事的时候出在我头上”这段是我个人最喜欢的心理描写。联系毫无关系的环境和花园,这是博尔赫斯一贯的幻想似的描写。离奇的事情像闪电不偏不倚地击中自己。偶然与必然,余准已经预料到自己的死亡。《暴雨将至》的三段故事也是如此,偶然的事件杀死了身边的人,但结局早在过去生根发芽。余准为了将情报传达给日耳曼帝国:轰炸城市艾伯特,找到了城市另一头的艾伯特先生。他收拾好仅有的几先令几个便士,一把枪和一封传达重要信息的信,坐上了火车去城市的另一头找到艾伯特先生。余准和艾伯特谈论了彭的著作,主要谈论如何将作品写成无限。余准的祖父彭一直想写部伟大的小说,所谓的伟大是人物数量媲美红楼梦,情节无限不终止,梦想着在小说里建起一座迷宫。艾伯特先生的房子前是一座有分岔小路的花园,这令他既意外又高兴。“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过去我可能是你的朋友,现在我可以和你谈谈作品。过去我们不认识,现在我和你是敌人。但结局已定,余准杀掉了艾伯特。也就是说小径分叉的花园,有多种可能。但无论如何,结局都是已定的。结局是已定的。1、间谍存在危险,为了传达情报余准和好友都死掉;2、马登经警探在公寓撞见余的好友,意外中将好友杀死;3、余准坐车去找艾伯特这一计划也似乎早就被马登警探所熟知,最终在艾伯特家中杀死余准;4、余准这个深知自己下场便是被警探杀死的人,自知懦弱,拿枪壮胆。自知死是命中注定,依然传达情报。人物在分叉的迷宫里都有自己的命运,不断在下个路口向左转这个似乎不服逻辑的路线,依然将他引向了又一座小径分叉的花园,将他的命运引向该有的结局。迷宫中的迷宫,无论如何复杂,结局都只有一个。

火苗22︰博爾赫斯〈小徑分岔的花園〉讀書會後記(08/2011)

主題︰博爾赫斯〈小徑分岔的花園〉讀書會 內容︰討論博爾赫斯〈小徑分岔的花園〉時間︰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18:00-21:00地點︰城市大學飯堂參加者︰子軒、銘予、許栩、醒夢、燕鳳、家豪、阿業、大榮、Alvin、Fiona、子陵、家欣、嘉碧、CY、阿升(早走)後記︰感謝各位朋友鼎力支持,是次讀書會有15人參加,意見交流令討論更有火花和得著。這次討論作品是博爾赫斯的〈小徑分岔的花園〉,短篇,由子陵從英國越洋為我們挑選及推介的,他回港後仍然繼續參與我們的聚會,而且帶來新朋友CY,令讀書會生色不少,速記如下︰我們先閒談了一些讀後感,然後由CY提出偵探故事框架與花園哲學討論的謎思,二者之組成效果涉乃文學的結構形式問題,大家都有不同的意見,繼而思考文學的藝術性與工具性問題。讀者對小說最精彩的部份有不同的想法,有認為進入花園前比較精彩的,也有認為花園的時間哲學比較吸引。家豪又點出有關謎面和謎底的巧妙構思。Fiona引述《小徑分岔的花園》結集的原序甚有啟發性,從「大書」涉及作者的創作動機與世界觀的考慮,漸漸進入其文學觀的範疇。業從中國詩學切入,思考短篇小說的詩學問題,子軒亦援引作者的自述及文學想法,嘗試推測作者特意用短篇作為載體的原因,從中可思考長篇與短篇之別。另外,業帶出閱讀本篇小說時,想起張系國的《棋王》裡面的平行世界觀(泡沫),又因為其中一本台版翻譯是張系國負責,聯想二者的哲學觀會否同出一源,後來看見博爾赫斯的一篇文章也提及「萊勃尼茨」,進一步印證想法,提議大家有興趣繼續深究可以從這方面切入。子軒亦提到作者少年時候很受芝諾悖論影響,受其空間論啟發時間論,亦是很有意思的切入點。討論匆匆,又如蜻蜓點水。子軒整理了一些自述和訪談的參考資料,另外列印了〈時間〉的部份內容及〈烏爾里卡〉短篇小說給各位。如有興趣,鼓勵大家繼續透過文學,翻閱我們所享受、嚮往的那本「大書」。2011年8月14日子軒@火苗

目的地——小径分岔的花园!

一天,一首诗——《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知道了一位叫做博尔赫斯的人,然后去读其他的诗,再到小说。好吧,我接触他的时间不长,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的词汇和知识、知解力,去写出那么专业的分析。这是我看的第一部博尔赫斯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说实话,我看过一遍后就看懂了——当然只是自己这么认为的。无非不就是时间的种种可能的讨论,很好理解啊!但是事实也真的很好理解,如果我不选择去再读几次的话,也就不会被其创造的“迷宫”困住。1、“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这句话在说什么,我实在不懂,父亲的去世和在对称花园待过和我即将死去(这个可能发生的事情),是因为”不偏不早“的时间而产生的联想?为什么想到的是这些呢?——可能是我太较真或者我的理解力差吧!2、”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他的电话簿上怎么会有斯蒂芬·艾伯特的名字?后面”我认识一个英国人——一个谦逊的人——对我来说并不低于歌德。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明明是告诉我——他们只谈了一个小时的话,而且后文也是说(我自己这么认为),这一小时的谈话就在他在杀艾伯特的那夜晚。那此时的电话簿里的名字是怎么回事?难道汉学家就应该被记在电话簿上?——或者是另一个时间他们是朋友时记下的,然后电话簿在时间的碰巧汇合时,留了下来?3、”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这句话起初只是觉得读起来很哲理,但是随后想想,为什么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未来的结果,不是因为现在做出的选择吗?”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这句话真的很有意思,以第一人称的果,去看待起因的那一天,感觉就像是先知般,感觉就像是因为知晓了答案,而去解题一般。4、”我问月台上几个小孩。阿什格罗夫,他们回答说。我便下了车。   月台上有一盏灯光照明,但是小孩们的脸在阴影中。有一个小孩问我: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我给了他们一枚钱币(我身上最后的一枚),下了几级石阶,走上那条僻静的路。“——这是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幕。因为没有报站,由于不确定所以找人问问,恰巧有几个小孩,于是理所当然的去问,得到确定的答案下车。后面的对话就有些奇异了,小孩怎么回去问是不是去艾伯特的家?这个地区不可能只有他一家吧,仿佛这就唯一的选择一般,更恰巧的是小孩知道如何能找到他的家——一直的左转。后来给了小孩{唯一}的硬币。我一直想,如果没有小孩的指引,余准可能根本无法去完成这此行动。想到这,我突然发现,从最开始检查身上的物品开始”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这句话看起来也是由果至因一般,我想正常的逻辑应该是”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然后再是”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 “好吧或许这只是我这种执拗人喜爱钻的的牛角尖。或许,这本书就是“花园”,每个读者翻开书页的那一刻起,就置身其中,从而走向不同的岔路。。。

时间往哪一个方向飞

——由博尔赫斯引发的关于时间的种种联想世界是平的。自从人类发明了钟表将全世界的时间置于同一平面上,用“时差”体系试图使时间达到平衡。在统一的时间帷幕下,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平稳向前。我们是寄居在时间中的小寄生虫,却从未思考过,这一秒和下一秒之间,到底有多少中可能性。世界是平的?在博尔赫斯的世界里,时间似乎“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或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时间大网的结点可以横向发展,亦可纵向延伸,至此空间成为时间的依附,是无限可能性中的一个,是偶然而非必然。对我而言,阅读博尔赫斯如同在迷雾中前行,好不容易抓住什么线索却又转瞬即逝,一切道路皆是迷津,在参阅了若干相关资料及评论文章后,越发陷入泥潭。如果要用简练的语言来形容读后的感觉,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两个字:不懂。只能带着游戏的心态,搜刮出记忆中关于时间的种种,无意于更靠近博尔赫斯,星辰不可摘,那就那个脸盆端满水,就着倒影权当自娱自乐。迷宫也好,镜子也罢,都是博尔赫斯用来反射时间的参照物,这两种具象物体含有太多的神秘气息,依然让我难以从理性上去解读,小说中的“时间”一旦出现互相靠拢、交错、分岔的变化,我总是自然而然的想起达利画作中挂在树枝上变了形的钟,“时间”无力的瘫倒、扭曲、变形,似乎呈现出一种液态的运动模式,流向与速度都无法掌控。把记忆拉到更遥远的地方,爱丽丝梦游仙境中,带着怀表的兔子行色匆匆,爱丽丝掉进了神秘的洞穴,周围漂浮着大大小小变形的钟表,进行着顺时针和逆时针的角力。童话的外衣将时间的大命题包裹得格外诗意。博尔赫斯那种迷雾般的气质很容易联想到卡夫卡那座永远也到不了的城堡,卡夫卡的世界里,意图营造的是空间和心理的错位,而这种错位不可避免的带来了时间上的混乱。从一个地点出发,向前走了一天却仍没有更靠近前方的目的地,对一个土地测量员来说空间无疑是确切的存在,那么出错的只能是时间,昨天和今天的界限因此暧昧不清,也许存在某个通道在两者间架起一座桥,在持续的徘徊中,空间上的距离无形中就被无限拉大了。关于时间无数可能性的思考,催生出一系列的电影。电影作为每秒24帧的叙事语言,本身就与时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阐释时间变幻的时候就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电影《罗拉快跑》中,导演设了一个十五分钟营救的局,让女主角在其中奔走,在这十五分钟里,时间是一张随时等待分岔的大网,任何一个环节的细小变化都引起最终结局的巨大差异。于是三次相似的重复,有了三个截然不同的结局。如此这般,现实中无法逆转也无法预料的时间也成了供人类实验的小白鼠。在更早更神奇的电影《暴雨将至》中,时间有了另一种形状:时间不逝,循环不继——Time never dies, the circle is not round. 整个时间体系变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圈套,因果关系竟然可以彼此置换,故事的开头与结尾平行,中间是永远也理不出头绪的前因后果,就像一团找不到线头的绒线球一般让人无可奈何。导演将一些跨越时间的永恒话题置于这样的模式下讨论,这种无奈感很容易就成为一些悲剧性的思考的催化剂。在此之后的《巴别塔》和《撞车》运用了相似的叙事模式:不同空间在同一时间点上发生的事相互影响,导演不约而同地打乱了传统叙事顺序,直到最后一刻才将所有碎片整合到一起,严丝合缝。国产电影《疯狂的石头》也模仿了这种模式。在这类影片中,时间是可拆分重组的拼装玩具,妙在一眼看不到底,妙在看片时脑筋需要为了理清思路适当运转起来而不是仅仅跟上快速剪辑的速度即可。当然更不可不提的是《低俗小说》,圆形叙事结构和多角度叙事的组合,把以上关于时间的种种可能一网打尽,导演昆丁无疑可加冕时间的最高级玩弄者。 时间线性发展,是人类普遍的、习惯性的、理所当然的认知,而最早的钟表匠就已把度量时间的仪器设计成圆形,似乎是个巧妙的暗示和隐喻。时间的命题既然是永恒的谜语,那么也可看作是文学家、哲学家玩得欲罢不能的玩具。不管时间是圆的还是方的,你可以在脑海中演练十几二十种关于时间的沙盘游戏,回过神来日子还得一天一天过,10月31号以后不会再出现一个10月31号供你完成10月未完成的任务。在此援引普鲁斯特的一句话:人各有自己孤寂的城堡,在自己的领地,日出日落有自己的频率和作息。那是一种诗意的状态。更有幽默感的说法是: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宇宙,向外辐射着自己的能量,人与人、时间与时间的碰撞像光波的一样发生干涉衍射,在这个几十亿人口的星球上,纵使碰撞的部分如何乱作一团,纠结得难舍难分,每个人还是安安稳稳蜗居在自己的小宇宙里,日出日落,劳作休息。有一扇门,我将它关闭,直到世界末日降临。——博尔赫斯http://ailel.blogbus.com/logs/30852243.html

薛定谔的猫,小径以及丰富的存在感

也许有人对那位个子高大,温和的,回忆录说,“仪表堂堂”的老人说得过多了。他是阿根廷人,似乎生来就走向高贵的老年生活-------实际任何一个时期都是他不断接近失明的靠拢。这样说,好像他的人生注定是一次倒霉的摇号。不过,博尔赫斯似乎早早离开了家门外那一条街道,这在汉语里可以找到清晰的对位,东方人说:神游八荒。或者蹑步太虚,等等。但是,他依然在80几岁时令人愉快地走在阿根廷的一条街道上,他似乎还有一只肥大的猫,或者藏匿于深宅中的永远也不大消逝的母亲。这么说,完全是为了迎合和营造拉美人独特的联想和吊诡的民间迷信。他们犹如漫长漂移过去的古老的萨满教徒,这种可疑的但是建设性的猜测甚至在玛雅人中找到证实。总之,蔼然的失明的老头,似乎一生都自津津有味地走在离家不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一条街道上。他满脑子飞溅着匪夷所思的“视觉”-----就是通常目光炯炯的人所不具备的视力。他的世界基本的格局呈迷宫的形态。这是他身后所有拥护者们大致达成一致的共识。尽管意见统一,但这种发现,从文学的根本上看,实际几乎等同于无足轻重。迷宫,更象是一个失明患者的内在的精神紧张带来的病理上的反射。就象我们在梦中内急时,总会释然地进入一间厕所。然后梦境中是滔滔不绝的有关如厕的进展,实际进展不大,往往有人最后尿湿了一张床单。但这种类比显然不能减轻迷宫的象征性。因为对于博尔赫斯,甚至没有1个更熨帖的比喻,更能廓清他乖张缜密不断生长和盛开的思绪。迷宫中适合各种持乐观主义的幽闭症患者置身其间,吓得半死而又淘气般地东游西逛。其实,迷宫是一个温和的精神分裂的文学图景。适用与拉美神诞与暴力之美的荒原的一隅-------我坚持认为博尔赫斯选择了迷宫中的躲避。只不过他步态轻盈,内心烂漫,简直情不自禁地跺入其中。这是精神病学的领域。此外,阿根廷人的高度在于天堂和书籍的关系。他是一个在行动上高度受到制约的人。一生差不多都在阅读。READING令人难以想象的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阅读方式,这让人惊讶。例如我们今天,READING是被各种流媒所分解。流媒是指涌动的各种小道消息。我们把看上去熠熠闪光的杂志,广告牌,电视屏,网络桌面以及街头暧昧动人的下流传单都作为填充时光的“流媒”。我们漂浮其上,生气勃勃地走向明天的又一轮新闻。分解是每个人基本记不住什么稳定的主题。简言之,博尔赫斯所关注的那些数学杂糅着哲学的文学性游戏,在各个人类时代的各个时期,都显得多余以及莫名其妙。他的游戏探讨的是精神以外偶然性的出轨。就象一个工程师神气活现地站在北极的冰山一角,指出比利牛斯山峦间一列飞奔的火车,最终的终点将到达他脚下的地点。这种或然性的依据,是从科学,魔术和信仰的绝对角度出发。如果是这样,他的肥猫会一下子飞上蓝盈盈的夜空,在陶醉似的喵喵SOLO中最终在地面上摔成芬芳的肉汁------这一切勾当是拉丁美洲的想象的调色板。博尔赫斯更加狂飙突进,他就象坐在瑞士的古老的钟表店中,一丝不苟地用一支纤细的金属尖调试着表盘内精致的零件。他的工时很长,产不多一生都在不停搬弄,生产出的表芯就搁在一旁。出于慎重和高傲,他的表芯就裸露在外面,我是说,表芯不再被加工。你不会在一个高级专卖店中看到一只银亮的成品表。他只是 一个劲地摆弄那些科学与数学关系中对位出的机械零件。一只只表芯就在这位身板笔直,高大的瞎子的身体一侧,滴滴答答地叫个不停。没错,每一只表都被他精心地上好了弦,于是各个叫着,象一屋子的音乐盒。但那是只有失明者才能谛听的古怪的毫无乐感的滴答声,我们认为表芯的喧响毫无必要,但他认为上帝就是隐藏在表盘下不怀好意的进展着。最后,每一只表芯都指向一个不同的时间。没有一只和人类的时间性看准。我们不难看出,人类的表和博尔赫斯的手表作坊存在着一个根本上相互否定的意味。他优雅的带着一丝嘲弄的温和微笑的脸上,透露出他跟众人走着相反的方向。如果注意去看,他的表芯呈逆时针的方向,似乎上帝正反转着,在他的“视力”中,GOD变成DOG。博尔赫斯的意义是什么。小径分叉的花园如果不是他最为庞大的秘密,也起码是魔术师本人最心爱的一个秘密。他接近了大乘佛教对于时间的驾驭。因为时间是光的一种演示。佛在一捻,或说弹指间,默数着时空的壮观。在一个真正的宇宙中,人类的时空显示出局限,也即悲剧性的稳定。那就称其为人类的“历史”。英文中无力地组合为his+story。而小径却在无限的分叉。这真是一个好的比喻。因为时间,它具有柔软的波浪般的涌动,叠加,变形,倒影和流向的品质。时间如果呈现出最为真实的运动方式,宇宙将提供周到的发生地点。两个坐标与参数悉心地互动,但没完没了的排列组合。如果没有一个上帝作为最终的解决办法,呼啸的光与影将带给人类致命的辨别错乱。所以上帝成为忠实的二元论的守护者。他与其在守护宇宙,不如说在凝望人类。但,大乘佛教轻声地捻指一叹:粒子,也许还有比它微小的颗粒,它们组成着宇宙的物质现象,精神现象和自然想象。如露亦如电,是露水和光芒的精神性的转化。是文学性的心灵能够理解,从而落实在诸如博氏的作品中那些精微的思绪。这非常有趣,我们的爱人,美或者少女的身影,山川以及大地,在各个瞬间具有无限的永恒和倏忽漫灭的必然。那真是情感上不能接受的伤逝,同时具有美的本义。博尔赫斯是一个冷静的工匠,表情并不多变。对于爱情稍显冷淡,或者充满精神上的病态的优势。他善于考虑介乎物理与数学间的问题。就是说,他的热忱将大半消耗在精致的谋杀,一本书页码上的数学错误,男性在某种雄性意义上无谓的暴力冲突,和肥猫间暧昧的友好相处,怪癖般的容忍着那座老房子和永生的母亲。。。博尔赫斯是一个丰富的人。他具有存在的丰富的质感。一切试图摆脱上帝的人,总是在空中做出各种造型,因为那有望飞向宇宙中,那个令我们空洞地仰望着走向毁灭的黑洞。我们试想他,博尔赫斯与霍金坐在一起的情形。前者拥有一双黑暗中的眼睛。后者在肉体上只能指挥着眼球在运动。我相信,他们看见的,是一种东西。人类,是多么的美好和盲目------这是我们视力上的悲喜剧。

时间的无形迷宫

这么晚打下这些字,是因为它们深深触动我,我能够领悟它们,并且毫无疑问在未来这种共鸣都将存在。因为这些文字最契合我那部分难以言说的思维去向。如果说有些时间,我觉得我也能抽象地领悟了这个世界,那必定包括我正在阅读它的时分。博尔赫斯《小径交叉的花园》:1、这一天既无预感又无征兆,成了我大劫难逃的死日,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多少年来平平静静,现在却出了事;天空、陆地和海洋人数千千万万,真出事的时候出在我头上……2、在一段不明确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抽象地领悟了这个世界。模糊而生机勃勃的田野、月亮、傍晚的时光,以及轻松的下坡路,这一切使我百感丛生。傍晚显得亲切、无限。道路继续下倾,在模糊的草地里岔开两支。一阵清悦的乐声抑扬顿挫,随风飘荡,或近或远,穿透叶丛和距离。我心想,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成为别人一个时期的仇敌,但不能成为一个地区、萤火虫、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3、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自问: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4、您的祖先和牛顿、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他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5、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长篇小说是直线发展,短篇小说是圆周运动。”,《花园》便是遵循圆周运动的一个圈,它的开始就是结局,前后呼应,周而复始,就像一千零一夜不断绵延成下一个一千零一夜。如小说中艾伯特所说:“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不仅小说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圈,其背后的主题,时间,更是一个循环不休的圈。博尔赫斯认为,时间和空间都是不可穷尽的,都是没有止境的。这点和中国的时空观很像。中国古语云,“天地如逆旅,人生如过客”,中国人认为世界是圆的,周而复始,天地是永恒的,而人则会死亡,世世代代生死更迭,这是一种圆形连续的时空观。这种圆周运动永无止境的时空观,博尔赫斯和中国人很像。或许正是因为这样,《花园》的主人公才是一个中国人。但博尔赫斯对于深不可测的时空,可能更有一番纠缠。他认为世界是一团混乱的,时间循环交叉,空间同时并存,充满着无穷无尽的偶然性和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他将时间比作一个无形的迷宫,由一条条分叉而又相交的小径组成的迷宫。“人生活在世界上,就像走进了迷宫,既丧失了目的,也找不到出路。”博尔赫斯的思想中混合着宿命论、不可知论和神秘主义,这正是其小说吸引我的原因吧。我不是一个玄学和神秘主义者,只不过是信奉巧合和宇宙的力量,然而宇宙又如何不可谓神秘?毕竟对比之下我们实在太渺小。但我仍愿意在某些时候,将我那难以言说乃至难以捉摸的感觉投射向宇宙,去试图抽象地领悟它。那是一种与他人无关,无对错可言,只有怀着敬畏之心的我与它之间的连线。

分岔的不只是花园

“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小径分岔的花园》如同博翁在本小说集里的另一篇《巴比伦彩票》中提到的偶然性,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只是众多无数由偶然多构成的世界,之一。“我们设想首次抽签决定一个人的死刑。第二次抽签决定死刑的执行,比如说,提出九名可能的执行者。九名执行者中间,四名进行第三次抽签,决定刽子手是谁,两名可以用吉利的指令(比如说,发现一处藏镪)替换不祥的指令,另一名可以加强死刑的程度(也就是说,凌迟处死或者焚尸扬灰),其余的可以拒绝执行……这是一个象征性的轮廓。事实上抽签的次数是无限大的。任何决定都不是最终的,从决定中还可以衍化出别的决定。无知的人以为无限的抽签需要无限的时间;其实不然,只要时间无限地细分就行,正如著名的乌龟比赛的寓言所说的那样。 ”----------------《巴比伦彩票》无论是作恶多端的蒙克·伊斯曼,还是杀人不眨眼的比尔·哈里根,又或是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他们最后的日子都不怎么好过。乱世中崛起,然后再被别的崛起的人所杀。这是他们的宿命吗?故事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便戛然而止,实际上没有人真正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只能从只言片语里去猜测,去揣摩。而我们揣摩的不仅仅是人物的命运,更是一个世界。博尔赫斯的世界。作为一个可以从图书馆里了解整个世界的作家,博翁一生中呆带图书馆里的时间说不定比咱呆在家的时间都要长。实际上,若是你在图书馆呆过便可能有过这样的一种感觉:时间并不如自己想象那般运转。或快,或慢,时间不再是静静流淌的河流,而是奔涌而来的大海,或是绝望的死水。在不变中感觉变化,在变化中感觉不变,这便是图书馆,这便是另一个世界。由你创造的世界。我陷入博尔赫斯所说的轮回中:我们所处的世界,其实只是众多平行世界之一。在别的世界里,大部分没有你,当然,实际上你出生的几率远远小于五千万分之一。若是你将这个几率继续从你父母开始一直往上推算,你会发现这个数字比0大不了多少。但你却的确存在着,生活在其中一个世界。再说一个小小的故事:4年前,若是我没有拿起小俊桌上的那本奇幻世界,若是我没有阅读坑神为九州写的序,若我以后没有继续关注它,若我没有为了打听八卦而知道了一个叫豆瓣的网站。那么如今的一切都将不存在,包括这些字,还有我的朋友们。但是,很奇妙的,我们还是相遇了,在众多选择之中,我还是选择了这个有你们存在的世界,而这一切的起因只是因为4年前的我耐不住上课的寂寞而顺手拿了小俊的书乱翻。若是我当时没有这样做,又会变成怎样呢,我们还会遇见吗,或者我也会因为八卦别的东西而来到豆瓣,你们也会因为别的什么东西而认识我,只不过,那个我,不是现在的我。当然,如杰伦特所言,无论选择了怎样的路,我们最终还是会相遇的。好吧,亲爱的,你知道,我说的是死亡。

小徑分岔的花園

基本上這篇只有十多頁的短篇小說前半部是一篇間諜小說,主角余准當間諜被發現,在現世的迷宮中不停奔走,他需要不停作出選擇。不過重點在於後半部,余准碰見了一位漢學家艾伯特,艾伯特和余准的曾祖父崔朋是好朋友,崔朋打算寫一部比《紅樓夢》更繁複、人物更多的小說,打算建造一座任誰進去也走不出來的迷宮,後來艾伯特成為漢學家,潛心研究崔朋留給後世一個小徑分岔的花園,可是最後他發現,崔朋所說的寫小說和蓋迷宮其實是同一件事情。崔朋要寫的小說是一部迷宮小說,他要蓋的迷宮是一種小說形式的迷宮。「分岔」指的是「時間而非空間的分岔」。在小說中,主角選擇了一個可能,排除了無限個可能,在他的迷宮小說中,主角可以選擇所有的可能性,於是不能的情節無限地衍生,「小徑分岔的花園」說的正是「時間」,「時間」就是最原本的主角。然後這個「小徑分岔的花園」的精神根本就徹徹底底地套用了在最初的間諜情節之上,文中也有提示這個迷宮的特性,主角碰到不同的選擇,他在時間中不停遊走,「做窮兇極惡的事情的人應當假想那件事情已經完成,應當把將來當成過去那樣無法挽回」。他遇到選擇時必須選擇一條路,「他家離這兒很遠,不過你走左邊那條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會找不到的」,「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很明顯就是迷宮的模式。到最後,即使所有人物都有所得,就後他們全都迷失了,每人都得不到應有的結局,而最後故事又再走到故事開頭的情節:炮隊駐地遭到轟炸。「小徑分岔的花園」就是崔朋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性,然而絕非虛假的形象」。

从迷宫到小径分岔的花园:博尔赫斯与我不期而遇

这事要从去年春天说起,当时我刚从《Mood》杂志出来,每天在家很闲,有时候和朋友们出去坐坐,在一次合作中我认识了中国戏剧出版社的编辑,后来和他聊得甚好,当时主要是涉及出版方面的话题来展开的,他听说我写小说、写诗歌,就推荐我把自己从前的稿子给他看看,能不能帮我出版,后来回家整理了一下,其实几年写出的东西没有超过十万字,然后就想算了,而且我也是一个比较懒惰的人。但是不知道哪根神经搭错了,有一天鬼使神差的送给我那朋友一本自己做的诗集,他说写的还可以,就是太少了(当时只有薄薄50页)。于是我去年就又开始疯狂的写诗,因而也就在博客大巴上开了一个叫做《迷宫》的博客,当时是想给自己的诗集起这样一个名字,这名字不是我起的,我有个朋友有天去找我玩,我给他看我写的东西,然后我问他起个什么名字比较好,他说就叫迷宫吧,怎么走也走不出去,当时听起来很不错,(而且确实是那样,写诗的人大多都很封闭,总是关在自己造的那个象牙塔里不能自拔。)我欣然接受了,2008年过去后,差不多写了100多首诗,等我要给我那朋友看时,金融危机来了,自此这事情就不了了之,那博客也就很少再写了。最初知道博尔赫斯这个名字是在余华的一本随笔集上听到的,当时迷余华迷的不行,所以他喜欢的作家我也是必须要看一下,后来就在西单图书大厦买了他的短片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这篇文章的名字也就应运而生了,写诗是在看博尔赫斯的小说以后的事情,所以说,他对我来讲多少有些影响。博尔赫斯平生写过很多短片,都是围绕着他的故乡而写,颇有些传奇的色彩,因此看着很过瘾,并且他用白描的手法非常不错,常常都是语出惊人,比如说有一句我特别喜欢的话,那是在一篇小说中描写一个人死了的情形,博尔赫斯是这样描写的——“仿佛水消失在水中”,这个作家的笔触很尖细,他把人物的死亡写的如此平静而又耐人寻味,敬佩之余还或多或少有些惊喜。他的作品我读的不多,博尔赫斯也写诗歌,但我却一首都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也只是看过那本《小径分岔的花园》而已,不过这本书对我来说弥足珍贵,因为在后来的写作中他给予我很大的启发,写作也就偏向细节化了。其实从写小说到诗歌两个相比来说,我更喜欢诗歌的形式,因为诗歌的字比较少(由于我很懒惰),而且它带有很深的涵义在里面,让人读起来余音袅袅回味不已,当然我到现在还没有练就出那种程度来,自己只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孩童而已。我是一个没什么耐心的人,所以经常是一件事情做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厌烦了,然后换一个别的事情再去做,不过大概自己喜欢的东西也就是那么几类:电影、文学、音乐。其实像艺术和摄影也是非常感兴趣,但是自己没那个本事,也就只好望而却步了。所以我每天貌似都有很多事情要做,都是自己在和自己玩,并且乐此不疲,循环往复,等停下来回眼望去,十多年过去了,自己依然坚持不懈,这未尝也不是一件好事,虽说没有用这些挣到钱,但是内心却得到了极大的慰藉,也算有得有失吧。要说这篇文章与博尔赫斯的《小径分岔的花园》有何关系,其实我只是打了一个擦边球而已,那本书很著名,并且网上一搜铺天盖地的,自己深知没有那些资深评论家的写作功底,所以只好写点力所能及的。斗胆说一下我的那个《迷宫》和《小径分岔的花园》其实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之所以当初用这个名字也是源于博尔赫斯的启发,并且我现在依然很迷恋“迷宫”的那种感觉,真是怎么走也走不出去,并且已经越陷越深了。

我总觉得,应该是两个人站在这里

博尔赫斯是我人生中最喜爱的作家。他的无数作品给了我无限的提示与告诫,如同一个空玻璃瓶,如果你不向其中倒水也许它永远不会知道世界上有水,然而如果你永远让它盛满水它便会以为世界上只有水,惟有在两者之间的时侯他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它会活在以为与思考之间,困顿与醒悟之间,它无法自拔,只能深陷,让一切的叙述与表达,变得漫无目的而饱含深意,博尔赫斯的如同神秘莫测的南美洲一般,让人向往却放任,便又想起《春光乍现》,"当我站在瀑布前,觉得非常的难过,我总觉得,应该是两个人站在这里。"

朋友还是敌人? Friend or Foe

《交叉小径的花园》是崔朋所设想的一幅宇宙的图画,它没有完成,然而并非虚假。您的祖先跟牛顿和叔本华不同,他不相信时间的一致,时间的绝对。他相信时间的无限连续,相信正在扩展着、正在变化着的分散、集中、平行的时间的网。这张时间的网,它的网线互相接近,交叉,隔断,或者几个世纪各不相干,包含了一切的可能性。我们并不存在于这种时间的大多数里;在某一些里,您存在,而我不存在;在另一些里,我存在,而您不存在;在再一些里,您我都存在。时间是永远交叉着的,直到无可数计的将来。在其中的一个交叉里,我是您的敌人。谁是敌人?尽管身着最时髦的款式,却是一个强壮、蒙昧、货真价实地卑微的形象和面貌,是一个强盗。谁是朋友?如果有人梦中曾去过天堂,并且得到一枝花作为曾到过天堂的见证。而当他醒来时,发现这枝花就在他的手中……那么,你会是什么情景?我如何向上级传递信息:他如何来到柏林,他提供给查理多少帮助,那就要看下一个诗章。小说家、迷宫制造者:小说家并不奢谈他的思想。小说家是一位发现者,他一边探寻,一边努力揭开存在的不为人知的一面,他并不为自己的声音所迷惑,而是为自己追逐的形式迷惑,只有符合他的梦幻要求的形式才属于他的作品。一战的德国,迷宫的结局:他们懂得了哈姆雷特和李尔的快乐,那种快乐美化了所有的恐惧。

我想知道有多少人是看蔡骏的旋转门才知道这小说的

初中时候着迷恐怖小说,先是看了地狱的第十九层,于是又接下去看了旋转门。在里面知道了小径分叉的花园这小说,这才看了博尔赫斯的这篇短短的却内容丰富的小说。里面那华人间谍传送信息的方法在其他悬疑或侦探小说中屡见不鲜,但是对时间的独特思考确实最让人着迷的部分。

时间永远分岔 通向无数的将来

一年以后,再次读《小径分岔的花园》,依然看不太懂。博尔赫斯的文字也像迷一样,只能看到表象,却难以找到谜底。 只能从更多的评论文章中去领悟小说隐喻的含义。唯一在现实中可以感受的,就是那句“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时间是一座无形的迷宫。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而这网包含了无数的可能性。 生活就是这样的不确定。终点也许只是另一个分岔的起点。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的结局也许只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灰姑娘逃离了继母的魔爪也许会遭遇皇宫里的恶婆婆,专情的王子也许会滥情的爱上送上门的小三。没有什么是一劳永逸的。 但是,不管未来怎么样,其实都在于你自己的选择。正如叔本华所说,一个人从出生的一刻起到死为止所遭遇的一切都是由他本人事前决定的。因此,一切疏忽都经过深思熟虑,一切邂逅都是事先约定,一切屈辱都是惩罚,一切失败都是神秘的胜利,一切死亡都是自尽。我们的不幸都是自找的想法,是最好不过的宽慰。 我能做的,就是清楚这样的现实,然后怀着美好的希望去把握现在。 想的太多,却不确定自己到底想表达什么。再摘抄一段作为结尾总结吧:从小受到唯物主义教育的我们,在纵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按照唯一的准则生活。用于适应这个世界的大脑不再思考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不再思考生命的过程与价值。偶然有一天你抬头看天空,发觉自己不过是浩瀚宇宙中一颗渺小星球中一块细胞大小的土地上的普通人而已,或者你会为自己成为这无限宇宙中被选择的生命而感到自豪。但无论怎样,我们都只是组成时间平面的一个点,微乎其微却至关重要。

那个主人公的名字,可以翻译为雨村吗?

必须力荐。如果博尔赫斯知道红楼梦,知道永乐大典,也许他所说的小说片段,本来就来自一首古诗: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铜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为何他不能把雨村的名字拿到这个小说里来?推测。考证一下这个名字,其实很有意思,因为我们不知道他是从哪个地方想到这个名字的,也许是港式拼音。在港式拼音里面,这个tsun是陈的音。我不懂粤语,不知道到底怎么样,请指教。如果他是雨村,那就有意思了。小说里的人物变成了现实,又是一个谜题。

小诗

布下这时间的迷宫是已逝朝代无可挽回的结局陌生人枪声响起时间繁复在小径分岔的花园未来提前存在 眼前潮湿的花园谁能找到花园后的迷宫 迷宫里的时间或者时间里的迷宫 迷宫中心的花园陌生人枪声响起是小径分岔的花园唯一的可能性如果上帝允许 我将走遍时间背后的一切读完之后写的 这是高中课本里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

一本奇妙的书

以为是温馨小故事类的书就在上班出门前塞进了书包,纯属误打误撞到了这本奇妙的书。小径分岔的花园是最后一篇故事,今天读到最后才有一点点恍然大悟我在读什么的感觉,说实话,有几篇几乎到了每个字都认识,但是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的地步。鳄鱼告诉我说这本书的作者很牛逼,所以他买了它,然而他自己还没有读,也交流不了。当读到第18页的时候我真怀疑自己还有没有能力读下去,读过博尔赫斯其他书的盆友跟我说坚持下去。我坚持读到了最后因为这本书的页数真的不多。为什么说它奇妙呢,因为博尔赫斯构建了一个我从未想象过的世界,也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的世界,至少现在是的,我能看到里面的人在做什么,但是我理解不了。书里有很多东西都很唯心,有些看起来就是瞎扯淡,但也是博尔赫斯的奇妙之处,扯得出一个世界体系,并且很当真的在维系这个世界的运转。它带我第一次触碰到了哲学神学玄学。这些揉杂在一起的文字并没有能让我记住些什么,我现在能写下的也都只是自己的感觉。可能这九十多页的东西已经在我的哪处扎了个根,也可能只是放了个屁~

过去是无效登机牌

博尔赫斯的小说这是最喜欢一本看似关于间谍的故事典型的似是而非的博式侦探情节背后却都是时间的种种在这一刻时间里我用怎样的状态张看你有如何的方向因为不一样的位移分开了或者相聚了然后衍生种种故事很小的时候读里克特的两条路新年的夜晚年华不再的老人繁星宛如百合澄静的湖面 除了老态龙钟再也没有什么 年轻时代的情景浮现在老人眼前他回想起那庄严的时刻父亲将他置于两条道路的入口——条路通往阳光灿烂的升平世界田野里丰收在望柔和悦耳的歌声四方回荡另一条路却将行人引入漆黑的无底深渊从那里涌流出来的是毒液而不是泉水蛇蟒满处蠕动吐着舌箭青春不会再回来岁月流逝的不只是时间过去是无效登机牌还好我们的今天都足够好

有股我喜欢的味道。

不知道是谁买的书,在我家里的一个杂货堆里发现了。可能是我那个牛X哄哄的哥哥弄的吧,他总是比我先知先觉。这本书给了我两个冲动:第一,想把外语尤其是作者所在国家的语言学清爽,以便能更靠近作者的分岔;第二,恨自己现在时间太少,花园只看到门口,感觉它漂亮,没时间逛。

美妙的感觉~

内容真的有点难懂,看似简单。一个非常矛盾的故事情节,时刻感受到每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有两个指向,每一句话都是双关语,所有的感情都是相互交织相互矛盾。慢慢推进全都是纠纠缠缠的。这本小说,必须读至少两遍哈!沿途风景无比美好哈!

无数个时间

“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背离的 汇合的 平行的 时间 是可能的么或许对存在于直线时间上的人类来说其他方式的时间无法接受就像水一直向东流去一般时间也只是沿着直线不断流逝罢了但这也只是人类自己制定和自觉相信的催眠罢了因为人类只是存在在无限前进的时间线上只有这样 才能区别过去 现在 未来但 过去是去了哪里 未来是从哪里来 所谓的现在又在哪里过去的我 现在的我 未来的我又有什么不同是否人是在时间中改变还是未来的自己代替了现在的自己现在的我 只是夹杂在过去与未来之中的空隙之中只是存在在瞬间瞬间无法测量无法计算因此 瞬间之中的我也是无法把握的过往的已经逝去 现在的无法停靠 未来的虚无缥缈人类那么刻意划分出的过去 现在 未来 原来是如此的空虚..............在某处确实存在着背离 汇合 平行的时间在那里存在着适宜它们相背离 汇合 平行的环境只是 时间在何种情况下背离 汇合 平行我想说的 并不是客观上的时间客观上的 无非是因为受着什么力的影响和扭曲那是物理学家应该思考的事我想说的是 主观上的时间某个人会不会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使得朝他而来的时间 产生了背离 汇合 平行的情况因为存在着不得不背离的原因 不得不汇合的原因 不得不平行的原因因为时间背离的原因 那个人无法与现在的时间中的人拉近距离因为时间汇合的原因 那个人无法区分出过去 现在 以及未来因为时间平行的原因 那个人无法再与其他时间中的人产生交集.....................确实有许许多多无奈的事情“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所以 在各自的时间里 我们并不是处在同一个时间或许在某些时候 我们的时间在某处相交我们也因缘际会得以相遇随后 时间又毫不停歇的迅速流走正如 诸行无常 诸行非常 万物变换 迁移他方万物皆变动不居 唯因缘相伴 故无须执着所见 所听 所闻 所识以无常之心接受就好在时间流逝之中观人事变迁 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交叉小径的花园》中的自我指涉性

原来一个上课的作业,整理文件无意中看到,贴一下吧。本文只针对该短篇。——这里的所谓“自我指涉”指的是,在《交叉小径的花园》的本文中提到了本身这部小说,并对之进行了讨论和一定意义上的阐释。不过在讨论这一点之前,首先来看看这篇小说大致的叙述层次:第一层,是一个叙述者叙述的欧战中的一段史事,并且提到了俞琛的材料。这是第一层次的叙述。叙述者的身份没有明确说明,后文会对之进行分析。第二个层次有好几段平行的叙述。要细分起来,有以下几个:2.1《欧战史》中对于英法两国战争的记载。叙述者为史书的作者。相对于第一层级的叙述而言,这属于次一级的叙述。哈特属于本书中的一个人物,(无论其历史真实身份如何)。2.2俞琛博士的叙述。这段叙述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讲述的是自己的间谍任务。这段声明讲述了小说中的大部分内容,大概可称之为本文的主叙述。这两段并行的叙述都涉及的欧战中的一段史料,并且视角不同,一个采取的史学家的哈特上尉的视角,另一个是战争中间谍的视角。对于英军延缓攻击提出了可能不同的解释。2.3还有一点,我不是很肯定。在俞琛博士的声明中,关于鲁纳贝格被俘虏一段后面有个括弧,里面写道,编者按:这是毫无根据的恶意的胡说八道……等。我查看了其他的版本,有些版本里这句话另加了个注释,有些直接连在文中,放在括号里。所以我有些拿不准到底是出版社的编者加的,还是博尔赫斯的原文。不过我是当成原文来看待的。因为,对于小说中的人物,出版社的编者不大可能会这么做,而考虑到这段文字处于俞琛博士的叙述之中了,所以这个编者大概指的是,在这一层级的虚构域中编辑俞琛文稿的编者的叙述。【此处不知说的是否有误】那么这么看来,这一句话也算是第二层叙述中的另一段叙述,编者便是叙述者。该叙述者与俞琛处于同一层级世界。而该叙述与前两段平行。并与俞琛博士的叙述直接产生紧张关系。总体而言第二层之间这些相互呼应,又相互斗争的叙述慢慢地就切近了后文所说的《交叉小径的花园》的主题。概言之,是事情的多种可能性,(根据薛定谔的理论,当事件的多种可能性并存、且尚没有最终确定某一可能性时,所有这些可能性是并列存在的。)第三层叙述讲的是崔朋的故事。由阿尔贝和俞琛交替讲述。二者的叙述作为第三层次的叙述也是平行的。第四层叙述,是崔朋的信。上面写着一句话,“我将我的交叉小径的花园,遗给各种不同的(并非全部的)未来。”崔朋为第一人称叙述者。总体来说,从情节的层面来看,第一层叙述引出第二层叙述,两层叙述相互质疑,第二层的各部分也是相互质疑。第三层二人对于崔朋的叙述相互补充。并引出第四层。第三层叙述的故事是第二层故事的延伸。如果这个故事到这里结束了,只能说是这是一个构思精巧的故事,博尔赫斯在小说中提出了一种小说的写法。他提出了一种类似于物理学中平行世界似的理论,可是在自己的小说中,他并没有亲身实践。不过分析到这里还没有结束。因为还要很重要的一点是,小说中提到的迷宫似的小说并对之进行解释的小说的名字,正是《交叉小径的花园》,与我们正阅读的这篇小说的题目一样。也就是说,从逻辑上讲,这个迷宫一般的小说,正是我们正在阅读的这篇小说,小说里人物谈论的小说也正是我们目前看到的这部小说,小说在内容上对自身进行解释,并涉及到自身。这也正是我所说的自我指涉性。那么回过头来看,第一层级中的叙述者似乎便是崔朋。按照热奈特的说法,讲故事的人的世界和故事的世界之间总是有一个界限,可是如果我们假设崔朋是《交叉小径的花园》的叙述者,那么这条界限便也随之面临着混淆的危险。并且,在小说中,崔朋已经死了。那么以崔朋作为参照点,崔朋的时间点又是哪一个?即他是遥想自己的后人?还是回望自己的先人?当然啦,作为小说的叙述者,崔朋可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亦即不必按照自己实际所处的位置来写小说,正如现实世界中的博尔赫斯一样。不过,由于小说的自我指涉性,造成了这样的后果,崔朋兼处于讲故事的人的世界,和故事的世界两个世界之中,所以按照两种不同的规则,势必会造成混乱。这大概就是文中所说的,“一本小说怎么样才能是无限的?”“只能想象这是一本循环的书[…]”自我指涉性也许正可以理解为是循环的一种。一本循环的书,也就很难选定一个规定的时间作为参照点,因为本书的故事世界本身就是一本小说,故事世界的逻辑已经不同于通常小说的逻辑。可能这里表达的不清楚,也就是说,如果一部小说的现实世界和故事世界划分清晰的话,那么故事世界自身有一个体系和标准。可是在《小径交叉的花园》里就不这么清晰了,因为第一层的叙述者跨越了叙述的层次,成了第三层次的被叙者,同时也成为了最后一层的叙述者。这很难确定他的位置。而由于在第一层次的叙述者又是超出于故事世界的视角,即超出于故事世界之外,更由于他是《小径交叉的花园》的逻辑上的作者,那么他也是出于现实世界中的。这也就造成了前面所说的两个世界界限的模糊。不过也许这种对于层次的跨越,时间的难以界定,正是小说的题中应有之义吧。这就是我的一点思考。不少地方思考的还不成熟,请大家多多指教。

核(Core)

故事很短,无非是关于一个间谍利用杀死与城市同名(姓)的人来通知德军轰炸英国炮兵所在地,这样的手段在间谍故事中屡见不鲜,然而这个故事真正讲述的,却是一个故事中的故事。故事以突发事件开头,余准发现英国人的炮兵阵地在艾伯特,但他来不及通知柏林的间谍头目,因为英国反谍处的马登上尉已经追踪而至,而他之所以会选定艾伯特博士这个人,只是因为他翻电话薄正好找到了这个人。从这里看来有种巧合的味道,他可以选择他,也可以不选择他,在这个时间里,这种偶然变成了必然,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在别的时间里,也许这种偶然永远只是偶然,不会变成必然,也不会发生。在去艾伯特博士家的路上,余准接受了孩子的指引,孩子们说“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而这句话使他想起了自己的曾祖,想起了曾祖曾梦想写一本超越红楼梦的书,建造一个谁也走不出的迷宫,而那本书谁也看不懂,迷宫也没有人发现过。而艾伯特博士说,其实迷宫就是这本书,一本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书,首尾相连的书就是首尾相连的迷宫,所以这个迷宫自然无人能走出。艾伯特博士借余准曾祖的遗言:“我将小径分叉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分析,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所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若干后世”实际上是指选择未来的多种可能性,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而那本书中,每种不同的选择都是一个不同的分岔口,每个分岔口指向的结局都是一种新的开始。整本书错综复杂,分支庞大,而这整本书的重点其实也并不是关于故事本身,而是在于一个谜语,一个从情节中抽离出来看整体概念的谜语。艾伯特教授告诉我们,这个谜语的谜底就在于时间,整本书从来没有提到过“时间”二字,而谜语的妙处就在于谜底从来不会出现在谜面中,所以谜底正是“时间”。时间是一个太深奥的话题,对于时间本身,我无法去深究,我没有办法讨论时间是射线或是圆,也没有办法讨论所谓分岔或者回溯的可能性,我所想谈论的无非是作品本身。博尔赫斯的这本小说的美妙之处在于“剥离”,在于它的“核”,余准的故事本身只是表皮罢了,甚至艾伯特教授,那本天书,那个迷宫也不过是果肉而已,真正的主题在于剥离开所有这些以后显露出的它的核,在于时间。而对于一篇这样短小精悍的小说而言,更让我惊叹的甚至不是它的主题,而是它本身,而是关于“抽离”,不再层层剥开试图寻找作者的谜底,而是将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抛开所有象征,把一个概念抽离出来,而令我惊叹的正是这个概念,这种手法。一点浅见而已。

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迷宫

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迷宫--与博尔赫斯在《小径分叉的花园》中漫步在接触《小径分叉的花园》之前,对博尔赫斯的印象还停留在阅读《恶棍列传》的震撼中—他的叙述方式就像是在拼凑一幅巨大的拼图,把连贯的剧情按照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要素分解,所有的信息都是成块的,彼此之间又似乎有联系。当我最后耐心阅读完整篇故事,把所有“信息块”拼凑起来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故事,这样的阅读体验很神奇也很刺激。《恶棍列传》只是博尔赫斯早期的作品,叙事手法仍然处在探索状态。看到《小径分叉的花园》时,我就完全进入了博尔赫斯进行构造的迷宫中。故事是以一位名为余准的华人的口吻叙述的,以证词的形式呈现在读者眼前。一战期间,余准作为德国间谍在英国获去情报,不料搭档被营房苏格兰场得探长马登捕获。余准知道自己时间不多,必须立刻将情报送达德方。慌乱中,余准模糊地想着利用手枪得声音来传递情报,随即他踏上火车去拜访了一位英国学者—斯蒂芬.艾伯特,唯一能够帮他将信息传达到德方的人,在他看来与歌德地位相当的汉学家。阅读到这里,我正好站在作者构建的时间迷宫的入口处。余准按照在月台上的孩子们的说法“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走”,走向艾伯特的住所,边走边意识到“那就是找到某些迷宫中心院子的惯常做法”,而他对迷宫的认识来自于曾祖父彭冣。我们在此获得了一块弥足珍贵的拼图块:彭冣曾经舍弃云南总督的职位,为了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并且建造一个谁也无法走出的迷宫。我循着作者撒下的面包屑,迈出走向迷宫中心的第一步。叩响大门的余准走进了一个花园,名为“小径分叉的花园”。在二人畅谈的一个小时里,故事节奏看似放慢,但事实上确实进入了迷宫最核心的地方—什么才是“小径分叉的花园”。余准的曾祖父苦心创作了三十余年的小说,在后人看来不过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而他当年扬言要建造的迷宫也不知所踪。在艾伯特循序渐进的推理和引导下,读者再次拾到关键的一块拼图--彭冣的小说就是迷宫,或者说“小径分叉的花园”就是杂乱无章的小说。这里的“分叉”是指时间上而非空间上的,所以小说才会循环不已,周而复始,形成永远无法走出的迷宫。然而在我即将接近迷宫出口的时候,故事戛然而止。余准在马登进入艾伯特家中的前一秒枪杀了艾伯特,并立即被捕。柏林的头头却从报纸上“余准暗杀艾伯特”一条的新闻中得到了那个要轰炸的城市—艾伯特。故事情节虽然引人入胜,但是侦探小说只不过是包裹时间这个哲学问题的外衣。至始至终,博尔赫斯想要说明的都是他对于时间的思考,任何哲学都不曾避开的问题。在小说里这样写道:“小径分叉的花园是彭冣心目中不完整但绝非虚假的宇宙形象。您的曾祖父与牛顿和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聚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书读至此,有种终于抓住了一直飘在思维里的神迷想法的感觉。时间,在博尔赫斯看来无疑是最深不可测的,如同一个巨大的迷宫,或是盘根错节的树根,不断延伸交错。从一个起点开始,向以后延伸时已经同时存在着所有的可能性;从这个角度而言,未来是不存在偶然性的,所有的“未来”都在眼前,只不过是在所有的“可能”里选择了之一,就像是有人说过“这个世界没有偶然,有的只是必然”。当我们一旦选择了一种“未来”或者可能后,又将在此选择上衍生出许多可能性,以后的时间依然平行排列在这个分叉点上。这让我不禁联想到了“平行空间”的理论和存在在时间里的悖论。加入我们可以通过某种方式从新回到时间的某一个分叉点并且再次做出选择后,之前的结果也许不会重现,而是重现在另外一个时空中,亦或者以其他的形式结果。“也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比啊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这仿佛是一个永远循环不止的程序,每一次循环后,就选择与之前不一样的岔口,于是悖论上演,同一个时间平行存在着众多相互矛盾的选择。假设时间的程序在每一次循环时,都选择“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走”,最后又会回到起点,重复一次,这就形成了轮回。就如同作者在书中所言“在什么情况下部本书怎么才能是无限。我认为就只有一种情况,循环不止,周而复始。”如果时间也是如此,周而复始、循环不止,在开始和结束时雷同,仅仅在中间的岔路稍有偏差,那所有时尚的偶然与必然都可以得到解释。时间循环不止,过去未来即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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