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彗星划过夜空》章节试读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13-8
ISBN:9787108043948
作者:林达
页数:389页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2页 - 保守的革命

自由民主都是大家耳熟能详张口就来的名词,在讨论中被参与者频频的运用。可这并不是说,大家在讲的就一定是同一回事。在民主和民主、自由和自由之间,可能存在着很大的认知差异。所以,争论在有时候就是鸡讲鸡的,鸭讲鸭的,似乎在使用同样的语言和名词,实际上讲的却不是同一回事。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253页 - 林肯和内战

好的民主制度,必须保证少数人的自由,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如果说,公平的选举程序能够实现多数统治的话,那么,保障个人自由必须依靠宪法和法律,也依靠民众对法律的尊重和服从。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11页 - 1 保守的革命

【关于华盛顿】
提起华盛顿,心情还是蛮复杂的。这个以开国国父名字命名的城市,自然少不了那种政治中心的氛围熏染,但是人来送往的旅客也让这个城市的存在少了一些纯粹,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漫步在美国国家美术馆里对那些我并不能看懂的画(抑或应该称之为艺术)进行自我欣赏,纵然是个外行只看门道,也有不少趣味~喜欢去自然历史博物馆摸摸人类的仿头颅、比较一下各式鸟类的嘴巴,更怀着由衷的敬意去瞻仰那长长长长的廊道,越战中阵亡的所有士兵的名字无一例外的记录在碑上,密密麻麻,麻麻密密,不会密集恐惧,只因着那密密麻麻排列着的,是对于生命最基本的尊重和对平凡普通人最由衷的致敬。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对比下我们国家了,我们对于狼牙山五战士可以信手拈来,对于董存瑞可以如数家珍,可是那些在为国家民族而战中牺牲的数以万计的人们呢?不要说是名字、墓碑,就连尸首、骨灰,都不知散落在何处。我们总是习惯性的说出那些典型那些代表,却忽略了向他们所代表的千千万万无辜者敬礼。口号谁都会喊,中国人尤其会喊,喊得朗朗上口慷慨激昂,可是多了些哗众取宠,多了些形式主义;少了些真诚,少了些实干。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386页 - 今夜没有星辰

美国的社会发展、政府能力的提升和制度的完善,都是相对自然缓慢的。美国归根结底是一个自然发展的社会,始终不是靠一个威权在强行操作社会。由人性本身弱点导致的社会问题,美国样样都有,很自然会暴露出来。正因为是自然发展,该发生的问题都发生过,也遇到种种危机,美国社会也在两百多年前制定的宪法原则下,自然顺应地以完善制度来应对。可是这种同步的自然、缓慢的进程,化解了许许多多危险,回首望去,真是很悬。假如不是这样,假如制度完善的速度,远远落在政府的能力强化的速度后面,也就可能约束不住,政府就可能成为一匹脱缰野马,擅行其道。
美国建国先贤们,他们站在一个国家的开端,站在制宪会议上,并不能预料所有这一切,他们不会料到今天甚至和核威胁相连的恐怖主义。他们只是相信,对于自由的渴望,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是和人的生存共存的。任何事情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点。
这种思维的出发点,顺应着人的天性。人从诞生的第一天起,每个人都是赤条条的亚当、夏娃,每个人都是一样,一样自由的生命,这是平等的起源。因此,社会管理概念不是从上层权力切入,而是从人的自然权利切入。这样的平等概念,也隐含着一个简单道理:人也都是有弱点的,不论是英雄还是智者,无人幸免。在社会管理中,他们注重制度对人的弱点制约,在他们眼中,政治上层不仅不是天使集中的地方,而且可能是人性弱点的集合、并且被威权催大的地方。所以政府是首先需要制约的地方。
在这里,人们仍然有一种信念,他们相信,他们可能要走一段弯路,可能有一段倒退,可是任何威胁只能阻碍人们追求自由的道路,却不可能堵死它。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131页 - 半神半人的会议

制宪会议却是非常有幸是开在这样一个年代。在北美,不论在殖民时期还是在独立之后的“小国”共和时期,占主流的政治运作,就是这样一批人。环境恰恰适合这样一种相对理想的状态存在:一方面,他们远离欧洲具有漫长历史的、常常是充满阴谋诡计的政治纠葛;另一方面,他们和民智未开的世俗世界相对拉开隔阂。新大陆有宗教信仰的根底,又与理性启蒙相逢,处于恰到好处的氛围之中。政治环境远比欧洲简单,更适合一些朴素的政治家,实验他们的政治理想。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458页 - 到费城去开会

人在孤处时比在公共生活中更诚实。--大卫·休谟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74页 - 民主党困惑

这段太精彩了,摘录一下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231页 - 民主先知杰弗逊

无论是哪一种政治观点的实行,都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条件和地点,维持在一个适度的分寸中。可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反对派的存在,对立观点的存在,才是可贵的、必需的。对立的双方如同一对孪生儿,他们彼此在避免对方走极端,而任何一个方向的极端都是危险的。如果没有对立派,依靠自身来取得中庸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199页 - 告别古典政治

关于民主的和自由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7页 - 1

“文字可以使得思路变清晰,也使得契约文化能够开始和巩固下来。嘴巴说了可以要赖,写下来的要赖账就困难些。文字,也给后面的进步留下了清晰的依据。”
看到这段话,想起了仓颉造字,中华民族文化之所以可以长远的流传下来,文字的确功不可没。那些被湮没在历史长河中的少数民族,固然也有着鲜明的地域文化和民族风情,然而就是因为文字的不存在或不成熟,才导致在与汉族文化一争高下的路上,汉族文化出现像”李杜诗篇万口传“的垄断局面。文字,真的很重要。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267页 - 报纸的使命

我们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观众打电话询问一位著名主持人本人对某个重大事件的看法,这位主持人的回答是:我的工作是尽可能迅速、准确、完整地把发生了什么告诉你,结论是要你自己做出来的。
所以,问“XXX是怎样的体验”这样问题的人,到底是“是怎样的体验”啊?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138页 - 半神半人的会议

英、美的制度设置虽然有矛盾的地方,却一样运作有效。你也许会对这种情形感到奇怪,其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还是那句话:制度的设置只是一半,而更重要的是由实践完成的另一半。他们相对在实践中更能自觉维护、完善这个制度,而不是拼命钻它的漏洞。也许重要的是他们植根于其中的传统和文明,是这个制度之树的原生地,土壤的条件适合制度的诞生和运行。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8页 - 1 保守的革命

【关于文明的一点想法】
人类文明可能在一部分人中先创造出来,而它被称之为是”文明“的原因之一,就是它有能力超越自身利益的局限,有了抽象的人道、人权的思维,而且,还在设计”制度“,保障这样的利益。
基本的自由民主,基本的公平正义, 基本的体制机制及制度保障,文明的衍生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不仅需要量的积累,更需要质的审度。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美国 - 美国

我们常常听说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也常常会有人说在那里生活的人们很自由,可是每个国家都有法律,而每个国家的人们也都没有限制人民的生活,那么法制和自由的印象又是从何而来呢?美国与其他的国家究竟有什么不一样让人会产生这种印象呢?
既然要探讨法制,那么就要从建国那一刻说起。美国的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建国者们已经受够了英国政府的压迫,他们希望国家能够以保护人民的利益为先。而且他们深知一旦国家机器运转起来,再往下发展就会难以控制,所以有必要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制定一套制度来制约政府的权利。所以建国者们经过慎重的考虑,研究出了一套制度,这就是名闻天下的“三权分立”。
三权指的是哪三权呢?在美国的建国者看来,权利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的手中,一个强大的权利机构就会诞生,那么人民的利益就可能会受到侵犯,所以他们就想到要把权利拆分。这三权指的就是拆分后的权利机构,它们分别是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执行立法权的是国会,美国总统执行行政权,由法院进行司法权的执行。
三种权利互相制约达成一个微妙的平衡。国会拥有立法权,如果国会想要通过一项法案,总统是拥有一票否决权的;反过来如果总统想要通过一项法案,也是需要国会同意,如果国会的议员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同意该法案,那么这项法案也是无法成立的;而法院则拥有对法律的解释权和宣布是否违宪的权利。这样就达成了建国者们想要的“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效果。
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美国的宪法,美国人认为每个公民都应该享有自由的权利,这是一种天赋人权,所以他们把这种权利写进了宪法中,直到现在两百多年过去了,仍然没有改动一个字。最关键的是美国人民十分认真的并且实实在在的在执行。
比如说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说的是人民享有言论自由,这里的言论自由不单是指可以随意说话那么简单,而是不论正确与否,不论真理还是谬误,也不论信仰、观点,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比如说当年的马丁路德金就是利用了这一权利组织了黑人大游行,几十万人都参与了,这件事令当时的政府伤透了脑筋,可是政府也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因为马丁路德金的行为是合法的,他具有言论的自由;再比如说,有个组织会对政府比较有成见,所以他们就进行了一个周密的筹划,内容就是如何占领白宫,分析的白宫的防御体系,以及何时下手,应用什么武器等等很多细节,然后公然发表到了一本杂志上,政府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没办法,人家有言论自由;至于公然在电视上挑衅总统之类的就显得小儿科了,总统经常被黑的里外不是人。
宪法的第二修正案:人们都具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公民如果不能保护自己就不会真正的拥有自由,所以这也是一种天赋人权。在美国枪店是经常可以见到的,枪店里面各式长枪、手枪、刀具、迷彩服等军事用品一应俱全,只要花不多的价钱就可以买下来带回家去,在美国逛枪店就跟去服装店买衣服一样随意。据说有一个人买了一辆全副武装的装甲车开回了家,这在中国简直是不敢想象的。
美国是私有制的国家,宪法第四修正案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拥有不得侵犯的权利。美国国家是没有土地的,所有的土地所有权都在人民的手中,并且他们的领地意识很强,如果未经许可私闯领地,就算是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侵犯了公民的私有财产,公民有权利开枪射杀。挺恐怖是吧,据说曾经有很多人被射杀过,这也算是为了得到自由和权利所付出的代价,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警察想要办案去搜查则必须持有搜捕状,否则也算违宪,在美国违宪可是天大的事。任何人包括美国总统在内都在宪法的保护范围内,同时一旦违背了宪法,也会被起诉,哪怕是总统也无法幸免,而作为法院的司法部门才具有判断是否违宪的权利。
那么法院是如何来断案的呢?美国人选择了陪审团制度,在美国的法庭上有四种角色,分别是法官、原告、被告、陪审团。原告和被告都有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权利,原告的律师团可以看成是检方,而被告的律师团就是辩方,检方和辩方将会在法庭上展开一场辩论,更像是一场表演,他们表演的对象就是陪审团。在美国的法庭上法官是不具有宣判的权利的,法官的角色更像是吹哨的裁判,由他来断定哪些问题是可以问的;哪些证人是可以上堂的;哪些证据是可以呈现的。所有的东西都有一套固定的规章制度。那么真正能决定犯人是否有罪的就只能是陪审团了,所有的表演也都是给他们看的,通过在法庭上的辩论以及双方的博弈,最后由陪审团来决定犯人的罪行是否成立。美国人认为这样才算是得到了公正的审判,哪怕有些时候犯罪者逍遥法外。因为美国人的观念不像中国这种“不错判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他们深知难以达到这种全面的效果,所以他们的只求“宁可放过一千个坏人,也不错判一个好人”。
由于秉持着这种观念,所以在法庭的规则内基本都是向被告倾斜,让被告占一些优势,比如说检辩双方在辩论的过程中,检方需要具体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推论,而辩方则不需要,辩方只需要提出合理的怀疑即可,也就是说这种“证明的负担”完全放到了检方的头上,如果检方不能拿出一个明确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那么被告很有可能被判无罪。在这方面最出名的要算是那场“世纪大审判”辛普森案了。辛普森是美国著名的橄榄球运动员,他作为谋杀自己前妻的犯罪嫌疑人无论是作案动机,证据等都明确指向他本人,甚至是连DNA都检测出来了,可是最后经过法庭上的一番博弈,却被宣判无罪。美国人都认为辛普森杀人了,可是他们却普遍认为辛普森得到了公正的审判。
这就是美国人的思维方式,宪法的权利高于一切,人民的自由和权利高于一切。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109页

《如彗星划过夜空》的笔记-第214页 - 民主先知杰佛逊

杰佛逊是启蒙时代那种尊重思想、崇尚探索自然和社会的人。他们把学问、探索、思想等活动看得很神圣,最忌讳的就是预定的框框,特别是由政府权力来预定框框,认为这是对人类思想的一种冒犯。共和体制相比帝制之所以优越,首先就在于帝制是必然要给民众的思想套上框框的,是要规范民众思想言论的,而共和体制的本意就是不给民众套思想框框,是尊重民众知的权利和反对被愚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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