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小说经典》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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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8-1
ISBN:9787020046348
作者:汪曾祺
页数:346页

气质文章

汪老的文字,未必能称大气磅礴,或是傲然遗世,但活在它自己的纯粹明净的世界里,根植于他的独特学养、经历,气质古雅而从容

唯美

汪先生的小说是我最爱,不过我也只喜欢几篇,受戒,大淖记事,异秉.他的写法好像一把刷子一样,挠得心里痒痒的.萧疏而温暖的短语,不但可爱,而且有趣.不但有趣,而且相当有趣.我没看过几部像样的小说,所以我的看法可能也不准确,我觉得在以语言风格立自己特色而又让我喜爱交加的就三个人.一是古龙,一是鲁迅一是汪曾祺. 他们三个当然是一点联系也没有的.古龙的特色是酷,他以前的作品是为了赚钱,括弧,当时的出版社是按段落给稿费.后来,他觉得这种风格对于描写那些变态而诡异的浪子游侠相当的投入.所以,就形成了他的这种落拓而萧疏,散漫而有诗人气质的风格."刀呢刀在?刀在哪里?天上地下,没有人知道刀在哪里,在它发出之前,没有人知道它的速度与力量.……"有趣。鲁迅的特色是拗,因为他是白话文的倡导者,也就是开幕者.当时很多白话文写起来没有现在那么白话.因为很多的文言翻译起白话来也是相当的困难,所以,我觉得鲁迅写的时候也是很困惑.我能感觉到他努力地把自己的文章白话化,不行的时候就压韵一下凑合."凡有一人做事,得了赞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相当的有趣.汪曾祺的特色是暧.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心里痒痒的感觉.像是冬天围在火炉边品味温暖回忆,像是秋风暖阳下在庄稼地里大便,像年迈不堪时躺在麦秸堆下晒太阳,像是一身汗臭钻进老婆香喷喷的被窝里.像遇到了一个不仅聪明而且美丽的女生.凡是你觉得温暖而有趣,可爱而玲珑的感觉统统加起来之后,就像看了汪曾祺的小说一样。

最喜欢《受戒》

初中的时候在高中阅读课本上看到,迷上了那个世界,反反复复前前后后的看了好多遍。我喜欢这种缓缓道来的风格,喜欢书中那样勤劳平静的生活,看到作者对明海舅舅的比喻时哈哈大笑,看到结尾英子对明海说的话,水鸟扑棱棱的飞走了,很长时间都呆在那里……一直都不喜欢那种夸张离奇曲折的故事风格,或许是我太笨了,欣赏不了那种想象力。就像相比于古龙,我更喜欢金庸,没有故作夸张的描写,没有装B的姿势对白,虽然金庸的情节可能已经被前人写滥了,但是相同的故事不同的意境。汪老也是这样,简单的故事,简单的笔法,作者的胸怀让我们看到的那个纯净的世界,纯净却没有什么做作虚伪,就相信中国以前有这种生活,这种乡村,这种纯洁的爱。这是我一直追求的境界。

感觉

读汪曾祺的小说,感觉很舒服。看时有淡淡的喜悦。看完后回忆起,感觉很爽。这种爽感,不是酣畅淋漓,但却有到好处的度。汪曾祺的小说,有着特有作品风格与南方风俗人情。读完他的作品之后,会懂一些东西,像是某地风俗或某些吃的等。我没有刻意的查他的资料去了解他。我也不清楚他到底有什么成就。但我确实喜欢他的小说,喜欢读他小说时舒适感。

尘缘

我喜欢汪老爷子,不说别的,就凭他烧得一手好菜!汪的作品,虽不全面,亦当得一部民国时代生活残史的,这无分小说散文。我爱风俗画,且是大爱,只是最中意的,居然是些叙及感情的小段落,散落各处,零星得见。当年初读《受戒》,荸荠田里的一排小脚印,让人怦然心动。很喜欢一篇叫《露水》的,短篇章,一段露水夫妻缘。所谓露水,晶莹之余,见光即逝,最是在黎明之前。我一度误以为小说的名字是《尘缘》,却原来是露水。

《受戒》-美好单纯的感动

最近有些浮躁,做事静不下心。早上本打算重读汪曾祺的一两篇喜欢的短文解解馋,可他的文字似是有一种引力,读上就停不下来。那种感觉像是,在一个阳光温和的午后,喝着茶,听着老者讲故事,你会沉浸在他的故事里,而那颗躁动的心也会变得平和,安宁。今天重读的是我的最爱《受戒》,讲的是一个小和尚和小姑娘之间的情窦初开,懵懂纯朴的情愫。小明子聪颖好学,要随舅舅当和尚,在去往荸荠奄途中认识了活泼的小英子。之后两个人成了朋友,一起做针织,一起栽秧,一起画花,一起采荸荠……关于挖荸荠有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读到这里,只羡慕那种纯真的感情流露和自由的恣肆。慢慢的,爱的情愫开始发酵。小明子要去受戒了,就是在头顶烧戒疤。小英子划船接他回来的路上一路问了很多话就像是一年没见了,当得知小明子可能要做弥沙尾,还可能要当方丈,掌管善因寺,她开始不安了“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弥沙尾!”“好,不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他们在芦苇丛中划着船…故事结束了,最后汪曾祺说这是写他四十三年前的梦,也许就是在回忆他的十七岁。在那个战乱的时代,能对生活有这般纯真美好的理解和追求,令人敬佩。之后又接着读了《葡萄月令》,心情更平和了只感觉自己随葡萄一般重新生长了一遍,体会着生命的变化,有等待,有修剪,有结果实……实在如沐春风,给人希望。他的文章淳朴实自然,他的生活态度恬淡从容文笔明明不错,却说自己口拙……这老头!

《受戒》有感觉

  我读汪曾祺,是从《受戒》开始的。  当时读的是小学语文读本,上面只节选了前半截。而《受戒》清新的文字和优美的意境已经深深吸引了我。后来竟然一直拖到高中,我才读到了《受戒》的全文。在这之前关于后半段的内容我已经想象了千百万种,自然,没有一种是和原文类似的。一个小和尚的红尘故事,从头到尾都那么纯净优美。没有高潮也没有什么结局,故事自平淡始又以平淡终,但字里行间却又无不给人美的享受,读罢只觉景美、情美、文美,宛如清澈小溪漫过心头,又如陈年佳酿回味无穷。一遍遍的重读,还是觉得《受戒》的美是读不尽的。  《受戒》写的是一个小和尚的受戒,写的是佛门生活,但有趣的是,这里既无神秘玄妙的气氛,又无枯寂虔诚的信念,更没有严格的清规戒律、条条框框。总之,读来感受不到丝毫属于佛门的压抑与庄严,却有着属于普通人的朴实随意。事实上,作者是想借佛写人性之美、自然之美。他说:“我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解读《受戒》,关键即在于解读“美的诗意的东西”和“人性的解放”。  《受戒》的美  《受戒》最打动人的是它的美。这种美不像烟花那样繁盛,流星那样华丽,钻石那样尊贵;它的美,正像是山野中流过的淙淙小溪,或者山崖上偶然开出的一朵小花,土生土长,不施粉黛,淡淡的,没有轰轰烈烈的震撼,却是细水长流的感动,给人闲适的享受,又叫人忍不住万千次的回味。  《受戒》的美,表现在很多方面。一、语言美。  《受戒》的语言极具民俗气息,带有南方人特有的温和淳朴。他用的都是俗字,却很真很率性,读起来充满诗意充满情趣。比如描写英子家母女三个的相貌时,他写道:“……两个女儿,长得跟她娘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的。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浑身上下,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两个丫头,这一头的好头发!通红的发跟,雪白的簪子!娘女三个去赶集,一集的人都朝她们望。”这些特色的语言,是出自作者的家乡方言,但是像“一个模子里托出来”“头是头,脚是脚”“头发滑溜溜的,衣服格挣挣的”这些话,我们并不难理解,即使没有听说过,也很容易猜出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汪老为什么非要用这样奇奇怪怪的语言来表达呢?不能就说“母女三个都长得非常漂亮,穿戴非常整齐,回头率很高”吗?——当然不能。如果这样写的话,貌似更加具体直白,实际十分的庸常空洞,不仅不能引发读者的想象,更完全损害了文章的整体意境。方言化的描述,虽然我们不一定理解得很准确,但是这些生动传神的文字活脱脱地刻画出了英子家母女三个的形象,仿佛她们就站在我们面前。而且她们的那种美,是有着农家特色的——淳朴健康,活泼灵动。不仅说出了人的美,而且文字本身就很美。如果只是说她们长得非常漂亮,我们也就是一眼过去,觉得:“哦!长得漂亮。文章里的女主人公哪有不漂亮的!”而文中的写法,却能让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这种描写同时也体现出作者对家乡、对这种淳朴、健康之美深深的喜爱和赞美。  《受戒》的语言被称为“诗化的小说语言”。作者通篇使用口语化的叙述,多用短句,往往两三字一句,既简洁又生动。名词的堆砌,让人觉得像是在读诗。简单的对话,细想来却十分契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精当地刻画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微妙变化。这些话读来容易接受,细品又回味无穷。这种功力,没有深厚的文学功底是很难达到的。  以我尤其喜欢的文末的那一段为例:  ……明子告诉她,善因寺一个老和尚告诉他,寺里有意选他当沙弥尾,不过还没有定,要等主事的和尚商议。   “什么叫‘沙弥尾’?”   “放一堂戒,要选出一个沙弥头,一个沙弥尾。沙弥头要老成,要会念很多经。沙弥尾要年轻,聪明,相貌好。”  “当了沙弥尾跟别的和尚有什么不同?”   “沙弥头,沙弥尾,将来都能当方丈。现在的方丈退居了,就当。石桥原来就是沙弥尾。”   “你当沙弥尾吗?”   “还不一定哪。”   “你当方丈,管善因寺?管这么大一个庙?!”   “还早呐!”   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沙弥尾!”   “好,不当。”   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花荡子了。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小英子担心明子当了沙弥尾,当了方丈之后,就不能和她在一起了,因为前面提到现任方丈的老婆才19岁,长得很好看。明子当了方丈后,会不会不要她了呢?但是做沙弥尾,以后就可以做方丈,是有远大前程的。所以她“划了一气”,其实是在思索,在做思想斗争。最后她还是选择了请求明子放弃远大前程:“你不要当方丈!”——没想到,明子没有犹豫的就答应她了:“好,不当。”明子的心里,其实也是以小英子为最重的。小英子说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小英子暗暗地放了心,高兴起来了。又划了一气,划到总让明子觉得无端紧张的芦花荡子那儿了。  于是就有了那段令人忍俊不禁的告白,爱情原来还可以这样写的。小英子倔强地提问,明子紧张羞涩却又坚定地回答。连一个爱或者喜欢的字眼都没有出现,但是已经深深地感染了读者。因为主人公的心理已经通过这些神奇的文字完整地展现了出来,为我们所领悟了。二、结构美  作品中虽有故事情节,但在作家的审美追求中,它们却不是主要的。淡化情节,追求一种散文式的结构是《受戒》的一大特征。它不以情节取胜,精心描绘的是那一副副清新淡泊、意蕴高远的水乡风俗画。作者的笔调平淡冲和,漫漫道来,信笔所至,似在拉家常,似在做素描。情节被淡化在素描之中,淡化在气氛的渲染中。但正如美的散文,它是形散神聚,文章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副画面都在讲述着人性之美,都在肯定着人的价值。  正如老师沈从文,汪曾祺也非常着力于民俗环境的铺陈。《受戒》主要写的是明子和小英子的纯真爱情,但却用了大量的笔墨描绘庵赵庄的风土人情,荸荠庵的和尚生活,小英子的家庭,善因寺的情况等。这些看似多余散乱的笔墨,使得人物的形象更加鲜明,性格更加突出。描述一个人的个性,不单是要描述这个人本身,更有力的是通过这个人生活的环境来展现。浓重的乡土氛围和在这种氛围中活动着的人,相互形成了有机整体,自然天成,别有一番情趣和意蕴。另一方面,作者要写的明子与小英子的爱情,是特指在这样的民俗环境中形成的爱情。写爱情的同时,更写了人间的一块乡间胜地,写了淳朴健康的人性。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作者不惜笔墨,将小小的一个庵赵庄中的风土人情一五一十娓娓道来。这样想来,再仔细分析文章的结构,其实一点也不乱。从明海出家入笔,笔端跟随明海的脚步,写在船上首次遇见了小英子;之后,来到庵中开始和尚生活,对庵里的事情有了逐步了解,作者就写了荸荠庵里的事务种种,写了荸荠庵里的三个和尚(他们各有特点),写了这些和尚的日常生活。一句“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又从荸荠庵自然地写到了小英子家里的事,写到了明子与小英子在一起的日子,写到明子与小英子纯真的爱情。读来十分流畅舒服!三、人物美  《受戒》描绘了一方水土,和它养育出的那一方人。汪老是怀着对家乡深深的爱和赞美写这篇文章的。他对他笔下的人物,也充满了喜爱和赞美。“男一号”明海,“面如朗月,声如钟罄,聪明记性好”,当和尚的三个条件他条条到位,善因寺有意挑他当沙弥尾;他喊起号子来,九转十八弯,“比什么山歌号子都好听”,“一十三省数第一”;画花画草,他能画得像活的一样。“女一号”小英子相貌标致,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小小年纪,在农田里也是个好帮手,“因为照顾姐姐赶嫁妆,田里的零碎生活小英子就全包了”。小英子的形象,跟沈从文老师笔下的翠翠、夭夭这些女孩子有相似之处:她们都很聪明能干。但是小英子活得比她们更加快乐单纯。如果说沈从文在这些女孩子身上寄托的是怜惜和同情,那么汪曾祺给小英子的,则是深深的爱和赞美。  除了明海和小英子这两个主角,汪曾祺还精心描绘了众多的“卫星人物”。首先是荸荠庵里的三个师父:仁山,即明海的舅舅,他不符合当和尚的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仁海有老婆,每年夏秋之间来住几个月;仁渡聪明精干,有一身的绝活,唱歌能唱一夜不重头。唱的并不是什么正经的歌,却是不合清规戒律的民歌俚曲。他们各有特色,但是都活得自然随性。  小英子的家人更不用说:赵大伯是一个“全把式”,田里场上的活样样精通,而且“不咳嗽,不腰疼,结结实实,像一棵榆树。人很和气,一天不声不响。”赵大娘“精神得出奇”,“一天不闲着”,而且还会剪花样子,谁家结婚办喜事都要请她帮忙。大英子绣的三双鞋,“十里八乡都传遍了,很多姑娘都走路坐船来看”。小英子的一家,人不得病,牛不生灾,一家人靠着勤劳和智慧,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这何尝不是作者想要赞颂的生存状态呢?推广至庵赵庄的每一个人,他们在夏夜乘凉说闲话,在农忙时互相帮助,各干各的,忙而不乱。这种健康淳朴的生活,至真至诚的人性,正是作者想要赞美的。四、情感美  《受戒》的重点,也是最打动人的地方,当然是明子与小英子之间的纯真爱情。明子与小英子年龄相仿。一个是唇红齿白的聪颖少年,一个是活泼能干的妙龄少女。小英子调皮可爱,明海聪明善良,两个人一看就很有戏!^-^  小英子与明子的初次见面作者一带而过。从“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开始,写到了他们关系的发展。直接写他们关系的笔墨不多,作者先是从别的方面来暗示他们关系的发展的。明子画花画草,“画得跟活的一样”,大英子照着它们绣出的三双鞋,“十里八乡都传遍了”。英子的妈妈对明海说:“你真聪明!你给我当一个干儿子吧!”小英子捺住他的肩膀,说:“快叫!快叫!”明子受到小英子家里人的喜爱和接纳。明子喊起打场号子,赵大娘侧起耳朵:“这孩子这条嗓子!”;大英子也停下针线:“真好听!”这时候小英子非常骄傲地说:“一十三省数第一!”小英子的反应和她妈妈和姐姐不同。这个“非常骄傲”是很有意思的。是明子又不是她,有什么骄傲的呢?显然明子对她的意义与众不同。  文中明子和小英子年龄都尚小,他们之间的感情单纯孩子气,怎么就说是爱情呢?硬把它写成是爱情,不觉得牵强吗?——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大英子说小英子整天唧唧喳喳,“像个喜鹊”,吵得人心乱。小英子说:“心乱?——你心乱怪我呀!”小英子话里有话。之后便讲到,大英子已经许了人家,正在准备婚事呢。这个细节说明小英子已经懂得男女之事,不再是幼稚的小孩子了。明海的初次心动更是作品中十分动人的一个细节:“她(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明海体验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小英子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情窦打开了。  但是他们的爱情,一直没有达到什么高潮。他们所做的,只是一起看场,看流星,一起做农活。其实爱情还需要什么呢?不需要付出海誓山盟,不需要经历生离死别。这样纯净优美的爱情,反而是最默契的相守。平平淡淡,波澜不惊,但是很美。  让人感动的告白是在最后。小英子忽然放下桨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这个问题太单纯了,但是又那么倔强执著,看到这里心里总会泛起淡淡的涟漪。《受戒》中关于人性的解放  《受戒》着重写了人性的解放。就像老师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一样,汪曾祺描写的也是一个“山高皇帝远”的民俗世界。在那里,人们只遵循自己的风俗,爱怎么活就怎么活,没有受到多少世俗伦理的制约和压迫。作者认为“人是不能受压抑的”。一切所谓“规则”,都是对人性的摧残。因而从一开始,文中就萦绕着自由、随意的氛围。“庵叫菩提庵,可是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连庵里的和尚也这样叫。‘宝刹何处?’——‘荸荠庵’。”庵本来是住尼姑的,可荸荠庵住的是和尚,这是为什么?也无从考证。“也许是因为荸荠庵不大,大者为庙,小者为庵。”这是作者的随意猜测。取名如此随便,给人的感觉是它叫什么都无所谓,打破了“和尚为庙,尼姑为庵”的规则,佛门圣地的清戒和庄严一下子没了,倒是充满了人间的情趣与生机。庵里的和尚也都是普通人。当和尚的动机,本也是世俗的,是谋生手段。他们,做法事赚钱,唱不合清规戒律的戏,还可以娶老婆。即使最枯寂的老和尚,过年时也会开荤戒。这些事情作者说出来很自然,根本不觉得有违常理。依作者的观点,人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人性是如何,便应该如何活着。  对文中的主角小英子,作者是倾注了很多的感情的。人性的解放在她身上体现到了极至。在明海面前,她没有丝毫做作与矜持;在善因寺,她“管他禁止不禁止喧哗,就大声喊了一句:‘我走啦!’”“也不管很多人都朝自己看,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她勇敢地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她是水乡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但是她自己活自己的,不用被别人知道。她不管世界的条条框框,也不管别人对她的看法,她只属于她自己。  所以这个小英子,会让每个读了《受戒》的人都难以忘记。

故乡旧忆

矮油,时隔这么久,我又来写书评了。很长时间没成篇地打字,刚把留了很久的指甲一气儿给剪了~汪曾祺,是仅仅看过他一点点作品就觉得应该是很喜欢他风格的一个作家,更何况他还是江苏高邮人,我们的邻居,所写的故乡风情,读来是很有共鸣的。另一些家乡那一带出来的作家,有曹文轩、毕飞宇等。前者的作品我以前在豆瓣上写过评论(《草房子》),就是觉得徒有意境而无真情实感的(亏他还是儿童文学作家);而后者是地地道道的兴化老乡,现在似乎供职于南京雨花杂志社吧,还来我们学校作过讲座,印象中是精神的平头,精干而不免自私的样子,不是很喜欢他那种浮躁冷峻的风格。另外还有一个兴化籍作家叫做蒋什么来着,好像也是写儿童文学的,旧时在一本兴化作家作品集上读过他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个青梅竹马的故事,虽然也无特别闪光的片段,然而也许是故事的题材比较讨巧(至少对于我是这样),所以对他的印象还不错,也至今记得其中的一个句子,就是说小小的男主角离开了小女主角之后,“仿佛鸟儿失去了一边翅膀”。这句话让我深深为之触动。回到主题,大学时候在浦口图书馆二楼的新书阅览室读过汪曾祺的一篇《受戒》(其实这也许是他最出名的一篇短篇小说吧)。因为之前在某本散文集上读过一篇现在已经忘记了名字的作家写的一个短篇,是讲某个美丽而看上去有些迟钝的少女,在皈依佛门之后反而表现出了惊人的聪颖和领悟力。这篇文章让我很惊艳,此后一度对有关出家念佛之类的文章很有兴致。汪曾祺的《受戒》,开头是让我为之一喜的,然而读下去似乎平淡。不可否认意境是好的,人物的白描也是到位的,让人物也鲜明于纸上了;然而,就是哪里少了那么一点点,让一个本来可以精彩的故事如此的平平淡淡,缺乏特点。这些个所谓作家啊,总是有办法让活蹦乱跳的新鲜生活变成抒情缓慢的散文诗,让跃跃欲试意图加入书中人物喜怒哀乐的读者们硬生生地变成了故事的旁观者,淡定却不免淡而无味。汪曾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国立西南联大?),可以从他的文字中看出来。然而也不免怀疑他的智商——呃,他无疑是个高智商的人,但也透露出一点傻傻的迂腐——对于生活中的场景,只会观察,不怎分析,或者说他的分析也只是基于表象之上的浅浅猜测,就像一个不谙世事而又对什么都好奇的孩子一样。这几乎是很明显的一点了。另外一点就是他写解放前(?)的旧事写得很活,让我似乎看到了小时候家乡的遗景(旧的街道、店铺、风俗,是几十年都没什么大变化的);而写改革开放以后的新时代的事情,就显得那么的浅显和草率了。关于这一点,汪曾祺本人似乎也解释过(我看这本书看得不细,具体记不起来了);而就是从我一个读者的角度也很好理解,因为基本上所有人最魂牵梦萦的时代还是自己的童年,最投入感情的生活也是在自己的童年。这就很好理解为什么作者对于成年以后所观察到的事,反映在小说中显得不是那么的顺畅自然,有点儿不像是属于自己的题材。汪曾祺的作品被称作是“京派”的(?),我想这应该是与他以后在北京居住有关吧,对他的生平不了解也没去找资料查,但是可想而知吧,他在作品中也有透露过。然而在我看来——也许不止我,而是很多人都这么认为——汪曾祺的这些小说,还是描写里下河风情的部分最为动人。从他的这本小说中的边边角角透露,他离开家乡很多年,后又在1981年回了一次家乡。如果他是从考上大学开始就离开高邮的话,推测下来他在家乡实在生活了没有多少年,而且基本上就全是在懵懂的青少年时代,那么难道他这些描写家乡风土人物的作品就全是靠回忆,顶多和家乡人的一些远途的聊天?那样的话,对于那些翔实的细节描写,很厉害了。汪曾祺的书我以前没怎么读过(好像就只读过一篇《受戒》),对他本人也颇不了解。我看的这本是网上下的txt电子书,叫做《汪曾祺小说集》,开头一篇是复仇,最后是再版后记。呃,写再版后记的时候是1991年,汪老七十一岁。他这个再版后记写得实在是有点儿那啥啊,就是不怎么谦虚。习惯了全民吹牛的时代,偶尔看到个牛B的也总以为在装B,所以这个后记,给我留下的印象不是那么的好。~~我孤陋寡闻,不知道汪曾祺除了写短篇的小说、散文之外还有什么著作,也没去查他本人相关的资料——工作以后好像就很少有那样的兴致去系统地了解一个作家了。也许以后读书时遇到了相关的信息会留意一下,或者什么时候又对汪老特别有兴趣了,再找出其他的书来看吧。草草打完了这么多字,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就是记录一下花了几天时间看完这本书的一些浅显印象。好了,over,我去上厕所了~

致敬是最好的评论

小文一篇 致敬我最最喜爱的汪老李保全我舅舅编过一个歇后语―――李保全吹火―――邪(斜)气 . 以前的炉灶,烧柴禾,引火时要往灶里送风.就有风箱,有点像手风琴,一拉一推,风就吹到灶膛里了.有的人家没风箱,就靠嘴吹.一不小心,黑烟倒灌出来,就会呛得人鼻涕眼泪都一齐流下来. 要是李保全在灶前吹火,吹出来的确实是邪气.他左腮帮子长了个大肉包,从嘴里鼓出来,有鸡蛋大,嘴都被挤到了一边.歪嘴,吹出来的不是邪气是什么?后来这歇后语传得满院人都知道了,李保全也不生气. 打我记事起,李保全脸上这个包就有了,好像还越来越大.夏天里,他喜欢赤膊上半身,穿一件深蓝色土布大裤衩,坐在院子里公共水龙头边的柳树下,跟老左下棋.手上在下,嘴里也不闲着,一边下一边骂着娘聊着天,偶尔呷一口紫砂壶里泡的浓茶.老左参加过抗美援朝,肚子上有条很长的疤. 两个人棋艺不高,脾气又都大,落子时棋盘砸得咣咣响.一有人悔棋,另一人肯定按住对方的手,脸红脖子粗地争起来.太阳下山时候,红光照在李保全筋肉凸起的脊梁上,我一个小孩都觉得,李爷爷真是条汉子. 李保全年轻时干的是水上的营生,跑船的.那时候汉江上的货运还很繁忙.解放后搞公私合营,李保全成了集体制航运公司的,在船上搞搬运,从这个码头到上一个或下一个码头送货.短则十多天,多则两三个月.船工们多在壮年,沿途码头上有些苟且之事在所难免.船工各自有自己固定的点儿.途中船靠码头过夜,晚上搂抱着一个或白晳或粗黑的温热身子,白天行船,真是平添几分力气和豪气.沈从文所说的多情的水手,大抵如此.只是长久这样,难免会得脏病. 李保全和玉莲奶奶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没办法,他们抱养了一个女娃,皮肤长得黑,眼睛也黑,又黑又大,忽闪忽闪,起名叫黑妹子.李保全和玉莲奶奶喜欢得不得了.没过几年,玉莲奶奶又生下一个男娃,长得像她,起名叫铃铃.起个女娃名子,图的是他健康平安,不要被阎王爷认出来,带走了去.铃铃二十多岁了,我叫他铃铃叔,外公偷偷告诉过我们,铃铃不是李保全的儿子,是玉莲奶奶在外面借的种. 玉莲奶奶很喜欢养猫.去她家玩,一进屋,就看到屋角床头有几双碧油油的小玻璃珠在盯着你,怪糁人的.玉莲奶奶自己吃的很简单,却常常到菜市场买些小鱼小虾,掺了米饭,在灶上熬了给猫吃.我们小孩去玉莲奶奶家玩,她都不让我们抱她的猫。说是猫吃了鱼,肚里有刺,抱着不好。李保全晚上睡觉,掀开被窝,常从里面窜出一只猫,骇他一跳. 没过几年,黑妹子长大了.世上没有三十年不漏雨的大瓦房,黑妹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变得跟李保全和玉莲奶奶不亲了,还说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院里的邻居们都说,亲生的靠一边,亲养的大过天,这孩子连这都不懂得,算是白养了.黑妹子参加工作,出门上班去了,以后很少再回到院里来.没过几年,她找了个男人,把自己嫁了,生了个儿子.玉莲奶奶想女儿想得狠了,会哭,把眼睛鼻头哭得通红;也会骂,说养一场女儿,还不如养只猫.铃铃叔,也娶了媳妇,叫云枝,是附近乡下的.有农村人的吃苦能干,也有农村媳妇的泼辣厉害.李保全家,隔三岔五,常有些小吵闹. 黑妹子的儿子生得脸盘大,小学四年级时,被戏剧学校挑去学唱戏,唱武生.李保全知道唱戏的在旧社会,那叫下九流,现在怎么让孙子去学唱戏?以后好找饭碗?李保全觉得不是个事,但又有什么办法? 谁听他的? 学校里排好一出戏,汇报演出,黑妹子没时间,让李保全去了。看着孙子在台上扮上了,唱:“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良夜迢迢,良夜迢迢,休将他门户敲。遥瞻残月,暗度重关,急走荒郊,俺的身轻不惮路途遥,心忙又恐怕人惊觉。---吓得俺魄散魂消,魄散魂消。红尘中误了他武陵年少---” 还没听完,李保全眼泪就下来了。 也真是命不好,没过几年,黑妹子的男人,年纪轻轻的中了风,半身不遂,黑妹子也下岗了.家里男人要照顾,要吃饭,儿子还在上学,也要花钱,怎么办?娘家帮她一些,黑妹子不要,她是个要强的人.黑妹子走投无路,开始出门去做些不要本钱的买卖.一开始倒还好,后来听说院子里有人在街上见过她,吓一跳.黑妹子本来很耐看的脸上多了一道吓人的疤,从左额角到右脸,像是用刀砍的.没过一二年又听说,黑妹子死了. 好在这些事李保全都不知道. 上世纪最后一个春节,院子里喜气洋洋,好像都觉得这个春节有点不一样.年三十的中午,阳光很好.院里的老人们穿着蓝黑色厚袄子,凑了桌麻将,冬天大太阳,打得畅快.晚上才团年,儿孙们现在还没回来.但年夜饭家家户户都备好了.玉莲奶奶也特别高兴,黑妹子难得今年要带着孙子回家过年.玉莲奶奶到麻将桌旁催李保全,叫他去公共澡堂子洗个澡,一年到头,得干净这么一回.李保全舍不得麻将,哼哼唧唧不想去.玉莲奶奶急了,女子难得这么回来一次,你给人长点脸不行?李保全没办法,站趣来离了牌桌,说,我洗了赶快回来,位置给我留着啊!几个老兄弟一边打一边笑,这死老头子瘾真大――― 李保全走后,他们又打了三圈.突然,院里子慌慌忙忙跑进来一个人,说李保全不行了. 大家都傻了,刚不还在打麻将的吗! 铃铃叔赶到医院时,李保全浑身都已经紫了.后来知道,李保全一直有哮喘病,一进澡堂,里面太憋闷.李保全洗着洗着,一口气换不上来,倒在了池子里,肺里还呛了水.澡堂老板赶紧把他送到医院,立刻抢救,还打了强心针,终究还是没救过来.李保全中午去的,晚上铃铃叔就把他拉到火葬场烧了.有邻居觉得不妥,有儿有女的,为啥不停够三天,让亲戚晚辈都祭拜祭拜.铃铃叔说,今儿是年三十,要是拖到明年,怕要倒楣一年.大家知道也是有这个讲究,丧事也是不能拖到初一,也就不说什么了. 很多年后,还有人说,李保全一辈子邋邋蹋蹋,临了讲究一回,倒把自己弄死了.人啊,还是该咋样就咋样.也有人开玩笑说,是玉莲奶奶害死了李保全. 叫来财的,没有发财;叫保全的,没有寿终.世间的事,大多这样.

这生活只是一场美好的想象

当代的作家太热衷于写乡村,又太热衷于写乡村中的粗鄙、肮脏、愚昧,你看那类似于在高粱酒中撒尿的秘方、那些脏嘴凶心满口粗话的妇女、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虚妄的存在……还好有汪,让我们看到乡俗中的唯美。————————————————————————————————《徙》这爱、这恨,这幸福与痛苦都是如此真实。高北溟一生勤奋踏实,也有过辉煌,也有过成就,然而最后却又莫名其妙的回到原点。这个如此勤恳善良的、“先生之泽远矣”的老好人,这一生最简单的两个心愿全都同他那因悔恨而痛彻心扉的尸骨一同入土了。汪厚基,一生只爱高雪一个女人,非她不娶,婚后更是千般恩爱,万般娇惯,然而,心头那个宝贝的心却不在此,她的心本应飞出这里千万里远,却被现实牢牢地囚禁于这平凡而缩写的日日夜夜。这也不是高雪之错,她幼时全家恩宠与一身,少时出落得惹人嫉妒,这时时刻刻伴随她的欣羡和爱慕却在一场大病后全然消逝。你还能期望什么呢?没有了年轻,没有了健康,没有了美貌,你早已不再能够吸引那些曾经膜拜过你的众人。你还有汪厚基——唉,这无微不至的汪厚基。对他,你是爱,是愧,还是怜?你只好一边消受着这日复一日的关怀,一边心有不甘、心怀愧疚,这样的人生,哪是青春年少时自己所能想到的!还是沈石君最聪明,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然而,高北溟缩做的那首“五小”的校歌还在被一代又一代的孩子们吟唱着。这爱恨的轮回不会休止,这生死的交叠亦将绵延。

《受戒》

我读《受戒》时刚上高一,觉得真是又干净又美丽,那种暖暖的感觉仿佛冬日的午后晒了一场太阳浑身都是舒服的,后来上了大学看了沈从文的作品,倒是觉得语言用少数民族当地的习惯太多了,不能称为“京味作家”,《边城》虽然很凄美,但是我觉得还不如他徒弟汪曾祺写的好。

汪曾祺《异秉》

《异秉》是汪曾祺的短篇代表作之一,初写于一九四八年,一九八零年重写。这篇小说跟他著名的《受戒》《大淖记事》不同之处在于,故事性微乎其微,于是读起来就不那么好懂。小说是这样开始的——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接下来这篇小说用了它一半的篇幅,来描写王二的发达小史。说是发达小史,也就是他的熏烧摊子红火了起来,壮大了起来。其实并没有故事。一大段接着一大段而来的,都是描摹——生活的面貌,做生意的细节。很多时候,我们都看不到王二的踪迹了,只有汪曾祺在事无巨细地讲解着。有时候就迷惑了:汪曾祺要写什么?待从他编织的事物细节里跳出来,不在此山中,在山顶俯视全局,才看清他的人物已随着这描摹发展下去。比如第三段写了王二的熏烧生意,从做买卖的用具到熏烧的种类,非常细致。接下来的一段荡开去,写这条街上的一个店铺“源昌烟店”,这个烟店是王二的熏烧摊子坐落之处,烟店的没落衬出熏烧摊子的崛起和红火。下一段又写到熏烧的种类,已经不同于前面的描写,这一次是生意扩大了的表现。也就是说,这小说每一处大段大段的看似无关的描写其实都是有意为之的有关。再比如接下来又写到了春联、汽灯,都是写出了王二的发达起来。到了过渡阶段,也就是小说的“转”的部分——“王二的发达,是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怎么看得出来呢?就是,舍得花钱去听书,舍得花钱去赌(这里的赌是过年时的怡情,不是平时里的嗜好)。由“舍得花钱去赌”便引出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地——保全堂,和这发生地的人物——陈相公。那么,既然可以直接由“舍得花钱去赌”引出下文,“舍得花钱去听书”这一千来字的描述岂不多余了?或者换一种说法,把这个去掉,好不好?当然是,不好。没有了听书,这个过渡部分就太急躁,目的性太强了。至此,王二的部分已经告一段落,小说篇幅的一半已经过去。下面该写这个药店保全堂,以及这里的人物,重点是学徒陈相公。照例,小说又要对这个药店的风土、人情做一番细致的描摹。在正式描写陈相公之前,小说写了一个小插曲——保全堂里一个四十多岁的陶先生,三次要被辞退打发走,但是终究留下来,但是呢,“辞而不退,面上无光,身价就低了”。——这个小插曲并非节外生枝,它呼应着小说的主旨。主旨最后再说。这个陈相公的为人、处事,他的生活、工作,照例,又要被细致地叙述一遍。小说里有这一点描写——“有时,坐在被窝里想一会家,想想多年守寡的母亲,想想他家房门背后的一张贴了多年的麒麟送子的年画。”——读到这一点描写,我其实是感动到,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了。这篇小说汪曾祺无疑是克制着来写的,感情一直就含而不露着。或者说,汪曾祺固有的,干净通透的语言风格,更彰显出行文里感情的简洁。但是只言片语之间,他的柔软的深情就出来。这一点柔软的深情,也让这篇小说的结尾并非仅仅是讽刺的。结尾是怎样的呢?无疑,上半篇的王二,与下半篇的陈相公就要有交集了。怎样的交集呢?这个保全堂里有一个很会讲故事的老先生叫张汉。王二常来这里听他讲各种奇闻、轶事。自然,在众多的听众里,默默在旁边工作的陈相公也算一个。有一天,张汉就说起人生有命。也就是说,凡是成大事业,有大作为,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者特殊的禀赋。比如刘邦,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比如张飞,睡觉也睁着眼……于是,这个张汉,话锋一转,问王二:“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王二在众人的怂恿下,躲避不过,只好诚恳地说出了他的“异秉”,是什么呢?就是:大小解分清;即,解手时,先解小手,再解大手。十点多保全堂要休息了,大家散去。这个陈相公却不见了,喊也没人应。那么他去哪里了呢?小说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再回忆着先前对陈相公的描写,此时的荒诞中,并未有多少的讽刺意味。让人心里陡然升起的,其实是无奈叹息了。人生的悲凉。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异秉》,选自《汪曾祺小说经典》,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最爱。最爱!

真的很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没有浮夸华丽的修饰词,没有生硬晦涩的咬文嚼字,用质朴的语言,像变魔术一样变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形象。最开始接触汪曾祺是读到语文阅读题《侯银匠》,当时就默默的把这个名字记在书上,打算高考结束后要好好的读一读。虽然一见钟情,当时的阅读题确实不卖我这个面子,分扣的七零八落,我只好把我如此喜欢的文章,拆分划段,一句一句嚼的毫无味道,再分点答出来。毫无回味的滋味。真的觉得很无趣。后来买了小说读,不过瘾,又买了散文集。我着迷于这种描写平民百姓,乡间田里,人生百味的文章,所以我也爱汪曾祺先生的师父——沈从文。我因为汪曾祺不可救药的爱上云南,因为汪曾祺无比向往着西南联大,因为汪曾祺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经典二字已经被人说烂了,我却忍不住再说一遍。这种经典,不像外国作品,翻译不对就看的兴趣全无,。不爱读外国文学,总觉得他们的修辞不符合中国读书的习惯,看书太费脑子了。)我看文章的坏习惯,看完就是看完了,不会去想,不会深究,所以别人问我,你读了什么,我支支吾吾答不出个所以然。被语文阅读给吓怕了。只是觉得,这种文章太厚重,有种脂的质感,缎的丝滑。反复品读,会搅乱了原味,不好。后来偶然间看了一两篇分析,从字里行间分析出汪曾祺的性格品行,生活中的小细节,以及一些国人的特质,特别有意思,大感兴趣。又开始后悔那个时候的坏习惯让自己囫囵吞枣的毁了那么多著作。只是至今都没有真正摸出来,深读文学作品的度在哪里。这大概就是先生们作品值得人玩味的地方。最开始的那本小说集借给同学就不知所终了。后悔。

月色真好啊

月色真好啊——《受戒》&《大淖记事》小感「爱情与爱情故事」我从来都喜欢爱情故事。常常用骄傲的语气同人说:“我三年级就开始看言情小说啦。”一年级认字学拼音,二年级看杨红樱和郑渊洁,三年级,九岁,无人引导,自然而然,年纪一到,就哗啦一脚踢开新世界的大门。于是蹲书店变成一种冒险。拿起封面花哨的少女心小说,躲在角落里,眼神时不时往门口瞄,生怕爹娘来接时被逮个现行。后来手痒了,躲被窝里打着手电自己捣鼓着写,不幸被发现,我娘一句“真不是抄的?”被我厚脸皮地当做写得好的赞扬照单全收。从会拼写“爱情”两个字,到阅遍市面上普遍粗制滥造的言情小说,再到自己陷入一场恋爱,故事发生也不过几年。想起来也觉得上帝在造我时一定加了什么催熟剂,在大多数果子沉寂的时候偏偏我吧嗒一声滚落到了地上。大年初三,我到友人L家小住,就是那个和男友异国恋的姑娘。从早到晚,她都在说她的恋情。连着三天,开口闭口都是“你说我要不要和他复合”,每句话主语都是那个男生的名字。于是我有种全世界都在和爱情纠缠的错觉。我很喜欢她。但我不喜欢失恋后还反复纠结着要不要低头认错重新来过的她。也不喜欢这样的爱情。太粘腻,不干脆,带一股隔夜饭的腥潮味。“……也不知道是变冷漠了还是变潇洒了,我现在喜欢不拖泥带水的那种感情。”我长叹一口气后说。她坐在我对面,眼眶发红。刚好那一晚,翻开了汪曾祺的《受戒》。读完全身舒畅,仿佛在回暖的初春谈了场微风拂面的恋爱。「汪老和他的鸭蛋们」对汪曾祺最深的印象自然是他和他的高邮鸭蛋。那时候读到觉得红色蛋黄太奇怪了,为什么不干脆叫“蛋红”?他写吃是出了名的。咸菜也能写出名堂来。像周作人写苍蝇也能写得趣味盎然。一个老人以及食物,难免想起日剧《深夜食堂》和《孤独的美食家》。某次在车上听到的电台里在说,“食物是最深的乡愁。”日本人讲究吃,料理文化相当丰富,光是吃也能拍成剧,但远不如大中华的美食文化,小小荠菜,多少文人写过名篇。“一个吃货老头”,太可爱啦。文笔清透,字字茶香,醇而不涩。「一条清心寡欲的爱河啊」前段日子有部日剧很火。男主也是和尚,和女主第一次见面就一脸淡定地说“请和我结婚”。尽管山下智久一直列在我的男神清单前几位,也喜欢石原里美的厚嘴唇,却一直没有看下去。结果打开书页来第一句就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忍不住大笑:怎么最近和尚都流行恋爱了?想想不对,汪先生写这篇的时候我都还没出生呢,论创意,竟是《受戒》在先。小明子和小英子,名字和人一样可爱。第一面发生在船上。“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湖,船,女孩子——第一反应就是翠翠。然后才意识到,啊,汪曾祺本来就是师从沈从文的呀,不仅文风颇似,对这种生长在大自然里的女娃子竟也是一致的喜爱呵。小英子的出场唤起记忆中儿时背过的《清平乐·村居》: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我猜她一定扎着小辫子,一双眼睛和翠翠一样,“清明如水晶”。后来一看,果不其然。“白眼珠鸭蛋清,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小明子的人物设定是全文最吸引人的地方:十三岁就已出家的小和尚。这个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种“禁忌之恋”了吧。作为一个受日本文学毒害不浅的少女,我对不伦恋爱得深沉。乃日本盛产禁忌恋,新鲜刺激,有料可看。最清心寡欲的人,俗世外的人,且看他躲不躲得过情劫。——多半是会栽的。——躲过了,这故事还写啥呀?「现在我们怎样谈恋爱和失恋」和L夜聊,话题不可避免地是“爱情”。“我到现在,分手了,才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他……”永远绕不过的一个话题:一个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另一个人。或者“爱”。我想了想说:全部都是日久生情。待一起久了还是纯友谊,不是你丑就是对方丑。说完自己也笑出声来。最近忽然意识到,很多时候我们喜欢并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身上的“品质”。说起来都是些亘古不变的优秀品格:有责任心,体贴,成熟,乐观……可以列满一整张纸。总结起来无非是“好的性格”以及“看得过去的外貌”吧。如果这样的人恰恰在自己身边,而对方也觉得你拥有这样的闪光点,那么就相爱了。我不喜欢L在失恋后的状态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不喜欢她的前男友。作为旁观者真的看不出他哪里好。我狠下心对她说:你留恋他只是因为你们有过回忆。一起压遍这个城市的马路,一起去越南旅行过,相机里全是照片,手机里全是聊天记录。比之失恋,失去自我更面目可憎。她哭得让人心疼,我只觉得不值得。二十岁还没到,我已经喜欢“成年人的爱情”了,从从容容谈一场,有什么不好呢?撕破脸皮,卑微到尘埃里,伤人伤己,撕心裂肺……我已受不了这些。L说,“只要他回来,我就戒烟,把头发染回来,我什么都可以改。”她才十九岁,失了一场恋,天天胸口闷,离不开烟,夜里睡不着。除了叹息,我说不出话来。在她家尝了一口烟,没有入肺,笨拙地吐了吐烟圈,灰蒙蒙的。“全天下有多少排遣寂寞的方式,你偏偏选了最伤身的。”我已不知叹了几口气,然后把烟递回去,“少抽点啊少女。”“凉烟,没事的。”……我想起我人生的第一口酒——那是十一岁时候的事了。外出比赛,和体校的学姐住在一间房里。教练不在,她们把门锁起来,桌上摆满银色包装的啤酒。我尝了一口,苦得立马吐了出来。说真的,堕落也讲体质的。烟酒不沾压根不是因为天性乖巧,只是因为不觉得酒好喝,抽烟又会被呛到。人生第一口酒和第一根烟,时隔八年。第一口酒我吐了,第一根烟我递了回去。明明骨子里也是绝对叛逆的,只是觉得烟酒是无意义的自我伤害和作死的矫情。如果开始爱惜身体也算是一种懂事,我想这八年我还是有所长进的。……L说,她不看好身边大多数情侣。因为大家都没有用心在谈恋爱。那是因为什么谈恋爱呢。因为寂寞吧。嗯……寂寞。还有证明自己“长大了”。多么幼稚的“长大”呀。“为了恋爱而恋爱,不失恋才怪。”「一颗青梅,一只竹马」可爱的爱情是这样的:明子把铜蜻蜓拿到小英子家门口,小英子跑过来:“给我!给我!”下雨阴天,就跑道荸荠庵,消磨一天。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明子的号子唱得好听,小英子非常骄傲地说:“一十三省数第一!”小英子在田里干活,还拉了明子一起去。她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明子看着她的脚印,看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初恋的感觉。像是小时候在老家度过的春天。穿着拖鞋走在石板路上,面朝森森大山,湖水碧透,油菜花遍地,全世界都是灿黄色的,蜜蜂飞的路线都是甜的,风吹过脸,吹过春天,胸腔里暖暖的。什么甜言蜜语都没有说,什么狗血都没有洒。最美好不过如此。前几天和娘出门逛街遇到记忆里那个少年。他和他爹,拎着袋子,迎面走来。在心里速算了一下,今年是认识第十二年,失联第六年。曾经写满我青春角角落落的人,在街上偶遇,眼神交错,脚步没有一刻停留。等红灯时我回了个头,发现他似乎长高了一点。他记忆里的我是长发,所以我猜,他并没有认出我来。后来从朋友那里见到他现在女友的照片。朋友很是袒护我,“真的太丑了……他现在眼光简直差到爆。”我大笑,“对,全世界我最美。”没有任何波澜的久别重逢,也不会有故事再发生。看了两个大师笔下的纯爱故事,恰逢最好的友人失恋低潮期,又在街上和老死不相往来的初恋狭路相逢——这个年过得真是跌宕起伏。因为初恋时也不过是个小姑娘,对这种比特仑苏还纯的两小无猜的感情真是毫无抵抗力,心都看软了。里面的对话都极短,但全都看完忍俊不禁。“小英子!”“你受了戒啦?”“受了。”“疼吗?”“疼。”“现在还疼吗?”“现在疼过去了。”“你哪天回去?”“后天。”“上午?下午?”“下午。”“我来接你!”“好。”很早以前就觉得,比起“我爱你”,我更喜欢“我来接你”还有“我在你家楼下等你”。实实在在的约定,握得住,抓得牢,可以信。小英子的“求婚”最可爱了,那段对话让我觉得她超越了翠翠成为“村姑第一可爱少女”了。“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要不要?要不要?”“要!”“要——”这么可爱的少女!我也想娶回家!「小锡匠和一朵云」《大淖记事》也很有趣。大淖最出名的青年十一子和最美的姑娘巧云在故事里都注定会发生些什么的。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官配”,躲不过的相遇。“因为他太聪明,长得又太好看了。他长得挺拔四称,肩宽腰细,唇红齿白,浓眉大眼,头戴阳草帽,青鞋净袜,全身衣服整齐合体。天热的时候,敞开衣扣,露出扇面也似的胸脯,五寸宽的雪白的板带煞得很紧。走起路来,高抬脚,轻着地,麻溜利索。”第一次见对男子走姿的描写,感觉很奇妙。“麻溜利索”成功击破了前面语句造成的“咦这个男人是不是有点娘……”的错觉。“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下不成雨的爱情,形容年轻人易夭折的感情相当熨帖。L和前男友,异国,隔着大西洋,聊天都有时差。身边大人全都是,“谈着玩玩吧,不要太认真。”所有“有经验”的人都觉得,年轻时候这种“下不成雨”的爱情都不必太放在心上。可我那傻乎乎的L姑娘偏偏用了心。所以当对方毫无征兆地说“不回来了”的时候,她开始依赖烟。……故事里有绝配的才子佳人,也一定有一个凶神恶煞推动剧情发展的反派。要是没有刘号长的欺压,没有那一顿打,两个年轻人也许永永远远也就只是那样了吧。小锡匠差点死于乱棍下,巧云直接让人抬回她家里。十一子受伤后的巧云帅气得不行:卖渔网和芦席,买七厘散,没有经过太多考虑,找出箩筐,磕磕尘土,就去挑担挣“活钱”去了。闪闪发光的人儿,闪闪发光的爱情。“她们的眼睛因为爱情而闪光。”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结尾似乎在致敬《边城》。“十一子的伤会好么?会。当然会!”沈从文用的是“也许会回来”,汪老反而肯定地说“当然”,让人忍不住开心起来。爱给人苦难,同时给人克服苦难的勇气。爱一场,也许辛苦,但到底不亏呀。「今晚月色真好呀」这是夏目漱石当英语老师时翻译的“I love you”,日式含蓄美。是我最欣赏的表达爱的方式。记得某部电影里男主的告白是这样的:“让我去看看你家的猫好吗?”女主听完就了然地笑了。这个冬天回家强烈感受到了四面八方刮来的关于“恋爱”的风。在L家的饭桌上,她母亲竟然提起了“相亲”的话题,我惊得筷子一抖。啊,才十九岁。咦,怎么竟然到了需要相亲的年纪了?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种父母,觉得女孩子一到二十岁就要安排后半生了。没有什么不好,只觉得吃惊。感觉青春刚刚结束,人生刚刚开始,怎么就要被“恋爱”和“婚姻”栓得死死的了?高三的时候班里好多人恋爱了,我那时候就感慨:“什么时候恋爱?什么时候结婚?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成为脑里只有这两个问题的女人了吧。”不行不行,我还有环游地球的。那个要对我说“今晚月色真美呀”的人,请你晚一点再降落。因为我还有无数爱情故事没有看完呢。还没有享尽一个人看月的夜晚呢。

小说——妙不可言

复仇,鸡鸭名家,每一篇都让我沉浸在汪先生讲述的世界中,用隽永清秀的语言娓娓道来,特别是鸡鸭名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小人物的大智慧,辛酸,骄傲,尽在字里行间之中。读来仍让人唏嘘不已。我特别喜欢汪先生对人物的描写,寥寥几笔,或猥琐或高尚或平凡或不凡的人物跃然纸上。

汪曾祺的性灵

http://towerjoo.github.io/blog/2013/12/12/wangzengqi-novel/汪曾祺是我喜欢的作家。我看的书大致分为两类,知识型和感知型,二者好的标准也当然是不同的; 知识型,自然要严谨、准确,其次才是易读易于理解,所谓干货是第一要义,叙述方法则是 其次;感知型的,大致就是知识型之外的文字都可划入此范畴,此类文字,自然是感知为 第一要义,而文字的可读性则相比知识型对于评价的贡献是更大的。汪曾祺的文字大体可以说是感知型文字的上等。此次阅读的是《汪曾祺小说经典》,通过多看来阅读的,这大体是看到的多看书里编辑最差 的一本,满篇错别字,严重影响了的阅读,以至于我也是断断续续地完成了阅读,而其中有过 一次中断,待再次拾卷重读时,竟已经相隔有数月有余,但是多看仍然没有修正这些错误,或许 这大致也说明了此书不受待见吧。汪曾祺比起其师沈从文,当然是名声小了许多,提起沈从文,我们不禁想起了凤凰,想起了翠翠; 而到了汪曾祺,虽也有受戒这般的佳作,但终是不敌其师的盛名。但,小众并非不好,而往往是在大众烦腻后的一种选择,这种选择是主动的,也自然是发自内心的, 这就像一些论坛讨论中国的一些美而小众的地方,这大致可见一些品味。小而美,是在一般满足后的自然追求,无论文字、作家,抑或是其它的商品、景点等等。内容受戒的大名自是毋庸置疑,但此辑录中不乏有其它不错的文字,如《安乐居》、几篇《聊斋新义》 等等,这些文字大体顺应着序言中关于小说技巧的一些心得,比较有意思的如:“沈先生说,‘爱用成语写景,这不行。写景不能用成语。”原因是,成语过于泛化,没有那份代入感的亲切,显得大而无当,也有“似曾相似”“千篇一律”之感,少了个性。 汪先生推而广之,推及人物也不要用成语。看到这些字,基本上算是触到了我的命脉,大凡看看过去写的文字(博客,书信),无不充盈着大量 的成语,甚至不需要的地方,也是抓耳挠腮地搜索一个尽量合适的成语,单就这点,也算是受益匪浅。当然,也要分清情况,沈先生和汪先生,并不是说不能用成语,而是限定在写景状物、描绘人物等 一些巨象、个性的东西,其它场景下,大致成语也是可以用的,并且会增色文字的。汪先生的文字是有“性灵”的,这个词已经忘了是评价哪位作家的,但汪先生当是不辱此词的。巨象的 景物真切而生动,个性的人物也是栩栩如生,如近在身旁。像在《安乐居》中对于一帮人物的写法, 简单几笔,人物跃然纸上,功力可见一斑。读罢这个小说的集子,后续也可读读汪先生的一些散文,如著名的谈吃系列,希望多看不至于太过 让人失望。参考资料《汪曾祺小说经典》

分成两半的大师

把汪曾祺的小说合集《汪曾祺小说经典》一篇篇地读完了。读完以后,感觉很惊讶。汪曾祺小说有些非常好,完全是大师之作。有些却很平庸,放在八十年代活跃的那批作家中,完全看不出好来。仔细辨识,发现,似乎是作品表现内容决定的。他写1949年以前的内容,写得非常生动,细腻,有幽默感,有悲悯心。写乡情人事,写西南联大,都写得有趣又意味深长。我看到他这部分写南方风物的小说,非常有意思,就诧异为什么称他的小说为“京味小说”?他写的1949年以后的内容,差不多都立足北京在写作。乡土感没有了,细腻的观察没有了,低平的视点也没有了。内容都急吼吼地直奔主题而去。而主题太像中心思想了,急于揭露和批判。就浅白了。我刚刚发现这点的时候,大惑不解。因为这两类小说,他的写作时间却是相差不远的,应该不会是创作思路变了吧。就想,也许是因为1949年以后,他进入体制,写样板戏,紧跟上面,然后,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回望这近的三十年,他写的时候,就不能任意而为,这跟自身的经历有关。这两天,又在想,可能还不是因为自己走过的道路,自己做过的事情的缘故,在八九十年代,他毕竟是个老人了,老人应该是可以反思了,也应该是可以忏悔的。所以可能还因为,他在1949年之后,他的想法真的就被改变了,他观察到的世界,就是这样了。他是个忠于生活的作家,忠于的是自己所见所感,可是缺乏思考能力。所以,1949年前的世界,他感受到的,更像他的老师沈从文感受到的。1949年后的世界,他感受到的,就像很多普通人感受的一样扁平。这就写不出好作品了。

戛然而止之美

汪老的短篇总给人一种戛然而止的感觉。好比你看流水汩汩,想像前面是沃土平原或江河湖海,却没想到这水只是水德星君一时兴起泼下来作弄小妖的,他随时随性把水盂的盖子一拢,半滴水也不见。《鸡毛》和《日规》两篇体现得尤为明显。故事的主人公都是西南联大的学生。在主人公出场之前作者絮絮叨叨描写了很多风物和人情。读着读着几乎忘了这是一篇小说。我以为《鸡毛》讲的是文嫂,因为鸡是她养的,鸡蛋也是她拿去卖钱的。文嫂养的鸡在汪老笔下特别可爱,人生里头一次觉得,这群扁毛家禽以前挨了自己无数把眼刀着实委屈。讲了文嫂赖以谋生的另一行当——给学生洗衣拆被,就讲到了战区后方精神丰盛而物质贫瘠的学生,之后主人公金先生才不紧不慢地出场,带着一小串自由学风下并没什么稀奇的小怪癖,毫无主角光环。只是循规蹈矩上课,按部就班勤俭节约,安分守己实习毕业。所以他后来该是遇见了什么大风大浪或立下什么丰功伟绩吧?承平年代的背景下尚且如此,遑论乱世?没有。他只是偷了文嫂的鸡炖来吃。文章的最后一幕就落在文嫂打扫学生房间时在他床底下找到的几根鸡毛,文嫂她哭天抹泪,作者却惜字如金,不肯给主人公半个镜头。读完当下一脸黑人问号。这就完了?翻回去看。金先生不肯花钱买纸,草稿纸作业纸都是小报启示的空白边拼接而来,却每天都有肉吃;金先生所有东西都挂在绳子上,墨水瓶也不例外,看起来活得比谁都敞亮;金先生门门功课都不肯落下,却亲疏有别,经济理论课得过且过;金先生会错了姑娘的意,情书并一枚“重一钱五”的戒指当面奉上,被姑娘像晒底裤似的晾在公告板上供全校师生瞻仰,他毫不在意,照例出出进进,认真生活;金先生只有两件衬衫两条领带,每天都穿在身上,里外套着,不怕热也不为炫耀。可为什么呢——哦!怕人偷!描写金先生的片段大概寥寥数百字,回过头来一看,处处合情合理,处处伏笔丛生。文嫂她是钉子户,没有文化,新学校迁来她不肯搬走,协调下得了间新的屋子就住在里面。她不偷不抢,靠双手挣钱吃饭,活得再磊落没有,还养了一群可人爱的鸡。你以为这勤劳普通又粗鄙的老太太也许早晚有一天闯出些什么祸,你还以为沉默寡言的好学生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未来……几根鸡毛就是戏剧性的反转,杀得人措手不及。紧接着就看到了《日规》。剑兰开得真好看,高老师心尖上的东西是该卖个好价钱。看似心如古井的蔡德惠不是对这片剑兰有企图吧?还是没有,他不声不响就死了。只留下他亲手做的简易日规,懒懒靠在墙上,日复一日看着光阴流逝。蔡德惠为什么死?吃的太差?是一方面。可给剑兰除虫的烟叶水是哪儿来的?对了,他抽烟嘛!所以死于肺结核。他过得清苦,人又单调,除了助教以外没有其他营生,一心与植物为伍。烟大概是学术以外,生活里唯一的嗜好甚至于慰借。好人是该长命百岁,可他死了,不稀奇。于是故事就又结束了。汪老的故事,被蒙在鼓里的时候是一种美,看破了,又是另一种美。太喜欢了。

永远的汪曾祺

中国传统文化修养深厚、从事过京剧编剧的汪曾祺,深谙“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和布莱希特标榜的“间离效果”的西方现代理论,加上个人身世浮沉的沧桑之感,促使他不去追求反映时代精神的最强音,而是以含蓄、空灵、淡远的风格,去努力建构作品的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美学价值。他长于江南,定居于京城。翻阅他的作品,不乏风和日丽、小桥流水的江南秀色和小四合院、小胡同的京城一景,极少见到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景。汪曾祺凭着对事物的独到颖悟和审美发现,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即兴偶感,娓娓道来,于不经心、不刻意中设传神妙笔,成就了当代小品文的经典和高峰。

我是个角儿

近日无大片空闲, 只得谢绝一切长篇. 独留一本<汪曾祺小说经典>, 摆在床头, 入睡前翻看一至二篇.汪先生的故事, 多是写些小人物. 往往几笔几划一勾, 三四页篇幅下去, 便述尽其一生. 好似国画山水里边边角角、细枝末节的景物, 笔锋略略那么划过时, 墨迹已淡. 留些许回响, 欲罢不能的, 百转千长------那些栩栩如生的人脸儿, 总是散落在四周. 我忍不住开始想我身边那些不那么熟悉的人, 究竟还有多少悠扬的故事, 被他们小心翼翼的藏着呢. 我还道如我这般慢条斯理的读着, 连翻页也都刻意的放慢节奏的话, 这本书便会一直看下去. 每夜的梦里, 便都会有些意想不到的角儿, 唱一出不曾听过却又似曾相识的戏. 他们逐一粉墨登场, 也不带铺垫, 开腔三句, 便勾得台下一声 ‘好’儿------原来戏还可以这么唱, 原来那些散座在我身边的客, 个个都是深藏不露的角儿. 可是那剩下未看的下半本儿, 就这么日渐消瘦了. 终有这么一天, 连最后一页也就这么平平淡淡的翻了过去. 波澜不惊的, 好似空谷里的回音, 消失的时候, 你都不知道它有没有发生过. 怅然. 好像我的人生, 也随着那最后一页般, 翻尽了、合上了. 桌上电脑里的歌, 恰好也放到列表里的最后一首, 陈升的<小扁担>. 听着听着, 手里捧着这本书, 心里空落落的.今儿是中秋, 天上的月亮, 正圆满. 我依然守在渡口, 抽着白铜锅儿的烟袋, 等着往来过渡的客. 村口早早搭了社戏的台子, 也不知这会儿是唱的哪一出. 我隔着老远的, 听不清唱词, 只听得回荡在天空里的抑扬顿挫. 一位书生模样的后生跳上摆渡, 对我喊一声 : ‘去芦苇荡 !’ 我抬头瞥一眼后生, 脸上白白净净的, 这不正是还了俗的小和尚明子吗. 我应声 ‘好’, 放下烟袋, 便摇开了橹, 直往河滩上的芦苇荡里去. 可到了芦苇荡里, 明子却不见了, 摆渡船上只我一个人. 月亮在天上悬的老高, 忒亮. 芦苇荡里, 四周的水草有三尺长, 风一吹, 呼啦啦的摇.

明星丰胸图片

导读:当然,娇美也有一个前提:丰ru。爆ru娇娘,对于男xing杀伤力的巨大,足以达到“老少通吃”的无敌境界。平胸女士哀叹:我们什么时候才能风光一把?那么怎么才能够让丰胸效果更好成了我们所关注的话题。自然丰胸就选【摩-亭】,60天从A到C,全国Tel:4OO-O9O-1685明星丰胸图片? 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而我嫁了这样一个老公,又该怎办呢?揉捏胸部会变大吗,我搜索了各种方法来解决我胸小的问题,我甚至让我的好友帮我一起寻找那个丰胸产品好,好友的好友给她说了“『摩-亭』”野葛根丰胸的效果不错很火,刚好我在搜索的时候也看到过『摩-亭』,我又把它调出来重新了解。『摩-亭』就是最有效的丰胸法,『摩-亭』采用独特的全面激活+自然发育的丰胸原理,『摩-亭』所含的泰国野葛根成份中富含多种高活xing异黄酮,『摩-亭』美.ru.霜经涂抹按摩后均匀分布于胸部,能有效的引导体内的游离脂肪酸聚积胸部,增加胸部脂肪厚度从而起到丰胸的效果。并富含透皮促进因子。经常使用本品可使胸部肌肤更加细嫩,逐步改善松弛、下垂、胸部偏小等问题,加速胸部发育,令胸部在短时间内变得丰满坚挺。从而达到双ru坚挺不反弹的效果,而“美.ru.霜”不仅能富含透皮促进因子,能使植物活xing成分和多种营养物质快速渗透至胸部组织和细胞,迅速改善胸部血液循环,促进ru腺发育,提高胸部组织对自身ji素的敏感xing和营养物质的吸收,滋润ru腺肌肤。那个丰胸产品好,『摩-亭』揉揉捏捏胸就变大了。对于想用有效的丰胸法丰胸的女人而言,“『摩-亭』”确实是最佳的选择,霜涂抹在胸部之后,手捏捏揉揉直到发热就可以了。那个丰胸产品好,『摩-亭』有打动到我,所以我选择了它来丰胸。那个丰胸产品好?三个月之内,每隔几天我就能感觉到胸似乎又大了,老公从我丰胸两个月之后就开始很迷恋我的胸部了,手在我的胸部揉捏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有时半夜睡醒了,他的手在我的胸部一动一动的。为君执笔,愿岁月静好,君安天涯。你答应过的,要一直一直做红尘的知己;你答应过的,一定要一直幸福下去;你答应过的,在也不要疏离。你答应过的,你答应过的……忽然才发现,我的文字竟然也这般的苍白,只是因为你。跌拓起伏、婉转忧伤只是为你,苍白亦是为你。暮然回首,才发现,我只是你红尘中随处安放的遇见。时常在想,你若懂我,该有多好!可你终是不懂。心痛,又与何人纷扰?   

汪曾祺:温柔的午读时光

---- 一篇由于写不出来而从故事沦为散文又变为读书笔记终于又不像读书笔记的东西。初春时江南的那么一点又湿又冷的寒气是很容易让人产生蜷缩在床上的欲望的。这个季节里学校里刚开学,清早的时候水泥道上全是拿着蛋饼豆浆腋下夹着课本往教室方向跑的学生,夹在道间的还有不客气地把喇叭按着不放的汽车,因为冷,骑自行车的人却是少了。总是有吹面而寒的细风,将女生额头前落下的头发吹入眼角,将路人的面颊冻成略透紫的微红。因为刚下过一两天的连绵雨,操场里红色的塑胶跑道的低洼处,也必积了些薄薄的水,远望则呈浅淡的黑色。路旁的香樟,还未到全面长出细小嫩芽的时候,旧的叶子也并不大片落下,只在风过的时候掀起背面沉旧暗哑的黄绿。人行道上绿色的地砖大多已松动,不设防踩上去时便有浸了泥浆的水溅出。灰色的广播喇叭大多时候是安静竖立着的,只有在傍晚,在江南气温迅速跌落的空气里,骤然响起来陌生的或熟悉的歌词与调子,沾在赶着从教室出来吃饭和回宿舍的人的衣角和书包上,带得这空气似乎也一同簌簌作响起来(这个寒冷而稍显陈旧的季节,似乎也是极适合回忆的)。然而太阳终究暖起来了。只是两天后,中午时分走过河边的街道时,一株临河的杨柳就已经发得很有些意思了。从桥上过时,望见不远处河面上平行的另一座桥,以及闪着细小鳞光的温柔水面,心上竟不免生出些怔怔的呆与不可名状的哀愁来。草地上玉兰属的树上也结出了颇大的骨朵,淡红色的,一丛一丛附在未着一叶的褐色枝干上。一排一排的宿舍楼处,朝南的阳台上几乎铺满了被子。楼下专为晒被而设的铁杆上也挂满了被子,一床一床,扯得方方正正整整齐齐的,用大的夹子固定住了。还有女生在一楼窗框和铁杆间拉了极长的绳子来,那绳子于是在被子的重量和微的风下,坠出近于优美的弧度来了。这些被子,待到傍晚被抱回时,鼻间便能闻到太阳的气味,然而实际上是一种乡村里冬天晒得很干燥的稻草味道。一切都好像迫不及待地摄取这太阳的光与热,一面迅速地生长起来,如安徒生笔下的夏日痴,好像全然不怕日头一旦落下就极可能又恢复冷风冻雨的日子。不过,这般好得近乎美丽的春日似乎又确实不当被辜负,这样想来,又觉得很是可爱了。就是在这样和暖的天气里,我于是也忍不住搬了我的破四方凳子跑到阳台上了。四楼的阳光既充足,阳台上又有宿舍人晒的被子,站在凳子上把身子靠近阳台趴在被子上看书实在是一件惬意事。倘若探出大半个身子往下看时,还可以看见三楼阳台上晒的两双旧拖鞋,和栽在白色盆子里的一株小小植物。细小如鸡爪的枝,缀了稀疏的狭细叶片,在风里极轻微的不显明地颤动着。然而我这姿势却吓着了宿舍里的其他人,先是劝说----你这样一不小心踩滑了凳子就会掉出去的,见我没有放在心上的打算就直接过来拉了,终于让我换成了跪着凳子趴在阳台被子上。然而跪久了膝盖会痛,于是我还是偶尔站起来活动活动业已跪得又麻又凉的膝盖。看的是汪曾祺的小说集。那是前天晚上问朋友借来的。我想大概正是因为看的是这样偏于和暖的故事这阳台上的午读时光才变得尤其和适起来,我也心安而实际上不乏繁琐地记述周围所目见的事物。醉心于长久地眯起眼看这温暖而干燥的阳光,以及远处几排阁楼黑色的屋顶白色的方墙,草地上树木们绝大多数还光秃的枝桠,多皱的河水,路上的车与行人。阳光居于这一切之上,却居然折射出一种不甚清晰不很明朗的雾气,并不让人感觉愉快,却奇怪地有一股做梦样的气氛与味道。其实本来是想写读完那书(主要是前半部)后的感觉的----而我之所以要写所谓读书笔记不过是因为我的博客已太久没有更新一篇不是絮叨自己琐碎生活与情感的东西。虽然我喜欢这汪老头儿写的东西也是确实的。但喜欢却不足以鼓动我克服懒惰,在看完一本书后主动去写篇相对完整的"读后感"。这么一点儿目的却又让自己生了一种近于抱歉的羞涩了。约一年前,汪曾祺的小说,我只读过一篇《受戒》,那还是在作为我们教材之一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选》上读到的。那一篇作品的活泼处与明朗处,给予我极大的欢喜,从而对老师口中他另外的《大淖纪事》、《鸡鸭名家》等分外期待。这或许与我有时忽而作起的怪癖有关。这癖好或许说不得怪,只是由于我性情上的软弱----而变得有时怕见悲剧。我大概曾跟几人说起,即使了解那只是故事里虚构的情节,却还是于心里感到不忍的不安,甚至是隐约的不耐烦。有时就放下从此不再碰,有时就直接翻到后面,等到证实了自己关于不幸的猜想再从前看起,仿佛早一点知道反而就此安心了似的。且前面越是写得美好如童话的,就越是担心后头潜伏着怎样的悲辛。在这一点上,《受戒》让我在看完后简直是怀着感激了(尽管我自己清楚这感激多少来得有些天真的可笑)。那荸荠庵里和尚不像(也无需像)和尚的自由生活,明海与小英子单纯而无忧愁的感情,那乡间的淳朴生活与热闹风俗,繁密的芦花荡子,门口开得水气楚楚的凤仙花与栀子,一切无不充满了春光正浓时平坦而错落有致的水田的味道:温暖的,潮湿的,芳香的(如刚割过的长长的青草那样的芳香)。是一种寂静的喧闹。这故事,身上闪耀着一种既传奇而又理所当色彩。让你觉得,这生活多少有点像故事,可是就这样像故事样地生活下去,又是多自然的一件事!这种传奇精神,在汪的其他小说里,也是随处显现了其鲜明色泽的,只是更多地凸现在人物本身的经历与特质上。如《鸡鸭名字》里的余老五与陈长庚,《故里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至《大淖纪事》里的老锡匠----甚至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谁又能说他们的生活不是充满传奇的呢(还有那些在生活上所取的立场与态度不为作者所赞同的人物,也无一不是浑身满是故事的)!从另一面说,这种传奇性多渗透在以作者故乡大淖为背景的故事里,间或以西南联大或北京为背景的故事里也可见到。而在其他如对文革及大跃进的回忆的篇章中,这种传奇性就削弱了很多。汪曾祺也确实在写前者时显得更为动人与得心应手。在他的小说中,生活有其所以所以然处。也即如前所说,这样的生活让人感觉是自然的,因自然而真实----虽然带了牧歌的情调。这或者就是作者自己口中所说“和谐”----虽然有时候津津乐道于传奇也会让小说带上淡淡的沾沾自喜味道。但是,和谐与牧歌情调并不意味着这纪录下生活的作品光只有柔美与精致,耽溺于技术的精巧及气氛的营造而忽视甚至是无力维持其内在精神的充盈。它是美的,是精致的,但是,并不伤于纤巧。那笔下的生活大都照旧有痛苦处与无奈处,只是痛苦与无奈照旧显得动人----仿佛一旦拥有了这一份生命,那一份与生命俱来的痛苦也就值得人去认真领味。这痛苦在他笔下或许看起来要比现实要美得多----《八千岁》里八千岁被八舅太爷狠敲了八百块(实际上是九百块)后得来的却是八千岁改变了极度俭省的生活态度的这样一个近于浪漫的结局----然而,美化并不是手段,更不是目的。这或许只是一种态度,那是对生活乃至对生命的态度,有点不经心的狷狂的浪漫气息,像骑士精神的;又充满着人文主义的温和。它要求生活必须生动,对于热爱的可爱事物,却又不妨用了书呆子般的呆气来认真追求乃至执着对峙。说到汪曾祺时,似乎总不免要提起沈从文。这个被称为“最后一个京派”的写出动人文字的老人,他与沈从文在最初生活与后来文字上的联系或许是永远也割不断了吧----大约也未曾想过要割断。然而这世界生就了这么多人或许更多时候是为了允许有那纷繁的不同存在。汪曾祺的小说里,句子是更为平实活泼的,并不十分像沈小说语句的长而多转折,甚至达到了拗口的程度----沈的文字也因此反而相对华丽,具一种“古典的节奏美”。而汪曾祺《复仇》、《冬天》这类意识流的小说,也是对新的技巧的尝试与运用----有的甚至是在四十年代时就已经写下了的。而这在沈从文小说中少有涉及的。翻到去年冬天时的一篇日记,那时是刚读完沈的《冬的空间》:"他(汪)的小说里一样多水的意象,他的文字也干净明亮。至少表面看起来心平气和的语词是相似的。可是我总觉得,那不同也是明显的,沈从文的美更为沉静阴凉与忧伤(这里是指沈的讽刺文字以外的文章而言)。汪曾祺的小说(对不起我其实只看了一篇,未免不庄重吧),如果用水来比喻的话,那是一口就离水田菜地不远的池塘,要明净透亮的那种,旁边或者也有几棵生长自由的杨柳,池中也不缺那菱角菜与野的水草,上游也有别的池水流入,下游也有别的池塘流出,最终一同活泼泼、明亮亮地淌到河里去了。总是有热闹闹的阳光照着,像春天上午九十点钟的太阳,暖洋洋的,可是也不太热。沈从文的小说,却是浅山谷里的地下泉,在满是洁净砂石的某个低洼处终于涌出水面。它是清的,洌的,可是很深,深得似乎望得到底又望不到底,有点像卢梭笔下的瓦尔登湖了。大凡山泉,总有树阴斑驳,但既有斑驳就总还有阳光。阳光照在浅水的地方,也让人觉得温暖。可是深处,就是说不出的幽凉。好像心上种了一颗泪,却从此眼里不能流出泪来一样。它也不会让人觉得冷,所谓泉的冬暖夏凉,是让人在极会心的微笑里心上忽然抖出一朵哀伤的花来;又让人在冰凉的难以把握的世界里寻出一点它的存在所以来。它是平静的、安静的,那不是因为它无动于衷或是类于“看破红尘”的澹定,而是因为那是它生来就有的心性。你看不见注入泉的溪水,可是就在它的底下,有从心里涌出来的激流。汪曾祺的小说让我想起小时候和村上其他的小孩子一起摘菱角,想起在黑洞洞的代销店里买粘牙的老虎糖然后跑到阳光下来啃,想起在朝阳的土墙上挖土蜂的窝想起冬天挤在一起跳绳晒太阳,都是又很多人的,热热闹闹的,小小的心连忧愁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有,那是怕自己得不到和别人一样多的好处的担忧,那忧愁也是孩童式的,干爽,清亮。而沈从文就是油菜花田大片大片地金黄后,无意间一个人站到那片漫无边际的广阔与芳香前去的心情。是一个人在放牛的塘埂上抬头看见山顶上涌起的一峰一峰白得心里起了异样的云和云背后蓝得像要变透明或化掉的天的心情。是看见春末的蔷薇落满了池塘,是初夏的早上去田埂边走路,露水重重地垂着,用脚轻轻踢过去就全部落下,最后看见鞋全湿透,斜面上还挂着小小草籽刺的情形。那是一个小孩子,在某个寂然的时空里,不小心自己触到了心上长大的那扇门。那是成长的忧愁啊,是生就埋在生命里了的忧愁。我不知道你是否看过,乡下里烧灰的火堆。那绝对不是熊熊大火烧得出来的。那土堆,在堆的时候就是草堆垛下经过一冬已浸透了潮气混杂着湿土的草,就这样连土带草一并用锄带过来铺在底层,再加干一点的草,再压上重重的土。草被点燃了,除了最开始有些火光外,它就尽在那儿慢慢炙着,细细的烟从敲碎的泥土中间跑出来。它就这样,在土下泛着微微一点红的光,一个下午一个晚上,甚至更长的时间,缓慢地炙出一个干燥的、肥沃的灰堆来。乡下里用它点西瓜子,培豆子。沈从文的小说有些像这灰堆,它缓慢地在内里燃烧,最终烧出松软、干燥的土灰来。"这日记写得未免有些太过抒情(光自己看着就觉得很不好意思),而我那时对沈从文小说的印象也多有失于偏颇处:虽然现在的自己也未必就对。《冬的空间》是沈从文的自传性小说之一,我那时或许是被小说中故事的讲述者(也就是作者)生活的困苦与多难,并一点不平更多沧桑的氛围所感染,全然忘记了沈从文的小说绝不是只有忧伤存在的。相反,只是一味地哀愁,沉溺于个人忧郁情感的缓慢烘培的如焦菊隐《夜哭》类文字,是为沈很不以为然的。他要求的作品,不是纤巧与精致(且带着感伤气息),而是一种有力道的秀美,如他心中的希腊小庙,不光精巧而且结实,里面供奉着人性。多自传色彩的文字在沈从文早期的创作中占了很大的比重,然而一支笔渐渐成熟后,作者转向的,是更为广阔的视界,探询这因“文明”而僵化的民族如何可以从没有被文明束缚住的至今还流淌着鲜活血液的少数民族(主要表现为他笔下的湘西,一个多民族与文化的交聚与融合地)中汲取力量与新的精神而重新变得有活力起来。----但这好像已经是属于我至今还毫无头绪毕业论文的范围了,还是不说了吧。这时候天也早已黑透,而四五点时候楼下与阳台上传来的用羽毛球拍拍打被子的清脆声音,可是已经响过好久了。

爱之芦苇

汪曾祺的小说读来不如散文够味,但是有三篇是值得一看的,如受戒,大淖记事和小学校的钟声。三篇都与爱情有染,很有散文的安静,读时大气不敢出一声。之所以写成“爱之芦苇”,是因为汪曾祺的芦苇和沈从文的虎耳草一样,是久远过往爱情传说中红豆一样的见证和寄托,此外个人也很稀罕芦苇就是啦~~~受戒: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青涩而明媚的爱情,浅浅淡淡,没有情欲,只是朦胧不觉的爱意。======================================================大淖记事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暧昧的美好和无奈噢 ------------------------------------------------------------------------------------------------“他们打你,你只要说不再进我家的门,就不打你了,你就不会吃这样大的苦了。你为什么不说?”“你要我说么?”“不要。”“我知道你不要。”“你值么。”“我值。”就这么简单而动容,拼爹拼身价,互相猜忌,互相虚伪,只是不够爱。====================================================鸡毛天不知地知你不知我知西南联大困窘的生活啊,衣冠齐楚,皮鞋带洞,袜子没跟。。。。--------------------------------------------------------------------------------------------联大的人都有点怪。“正常”在联大不是一个褒义词。一个人很正常,就会被其余的怪人认为“很怪”。呵呵,优秀的人都是与众不同滴,关键是还会很自信的以怪为荣。而且,在下文中,还有一位金先生,偷人家寡妇三只鸡,用了从寡妇家借的鼎锅给炖了,临走的时候给打扫卫生的寡妇留了一床底的鸡毛,此人外号为:二十年目睹之怪状!===================================================徙毕业生中有一些是乘风破浪,做了一番事业的;有的离校后就成为泯然众人,为衣食奔走了一生;有的,死掉了。写尽了同窗少年情谊的崩塌,读到第三句,不禁一沉,却无话可说。-----------------------------------------------------------------------------------------之乎者也矣焉哉,七字安排好秀才。====================================================八月骄阳写到老舍投湖而死,再回想到他在散文集里写到老舍的种种,心里很不好受,一个喜欢拈花弄草,喝茶会友的人,被一群失去人性的人拉到广场上,一边看着他们满脸愤慨地烧着自己心爱的东西无能为力,一边忍受他们身体上的凌辱和暴打,所谓“士可杀,不可辱!”,想必汪老下笔的时候,很是心酸愤恨。汪老应该是对老舍的死一直耿耿于怀,割舍不下。应该在前面也侧面的写过文革中对老舍的迫害,只是没这篇来得直接,看到舒舍予这个名字的时候,有点无法直视,回想起来,都是有骥可索。当然可以说,“忍过一阵肚子疼!这秋老虎虽毒,它不也有凉快的时候不?”,但是文人之所以为文人,是因为作为一株思考的芦苇,美丽而脆弱,一折即断。====================================================小学校的钟声瓶花收拾起台布上细碎的影子。瓷瓶没有反光,温润而寂静,如一个人的品德。瓷瓶此刻比它抱着的水还要微略凉些。窗帘因为暮色浑染,沉沉静垂。------安静的黄昏,空无一人。--------------------------------------------------------------------------------------------今年我二十五岁。一种荒唐继续荒唐的年龄。-------------------------------------------------------------------------------------------我们像一个个音符走进谱子里去。--------------------------------------------------------------------------------------------下课钟一敲,大家噪得那么野,像一簇花突然一起开放了。----------------------------------------------------------------------------------------老詹的钟声颤动了阳光,像颤动了水,声音一半扩散,一半沉淀。----------------------------------------------------------------------------------------一层轻绡从她的脚上退去,和怜和爱她看看自己的脚尖,想起雨后在洁白的浅滩上印一弯苗条的痕迹,一种难以言说的温柔。-----------------------------------------------------------------------------------------我咽下一小块停留在嘴里半天的蛋糕,想不起什么话说,我的名字被人叫得如此自然。不自觉的把那个柔滑的感觉移到脸上,而且我的嘴唇也想埋在洁白的窝里。我的样子有点傻,我的年龄亮在我的眼睛里。我想一堆带露的蜜波花瓣拥在胸前。一块橘子皮飞过来,刚好砸在我的脸上,好像打中了我的眼睛。我用手掩住眼睛。我的手上感到百倍于那只猫的柔润,像一只着凉的毛,一点轻轻的抖,她的手。-----很安静很矜持的暧昧,汪老46年写得时候,应该无比甜蜜,才写得如此细腻,那种心不在焉,醉翁之意,写得如此可爱,让人不忍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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