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狼共舞

出版日期:2014-6
ISBN:9787544270459
作者:[美]迈克尔·布莱克
页数:265页

作者简介

★ 首次中文简体版正式授权出版。
★ 同名电影获得奥斯卡七项大奖。
在这里,野蛮和自然征服了一切文明。
在这里,没有写在纸上的上帝,只有永存于心的圣灵。
侥幸从战场上存活下来的邓巴中尉厌恶了现有的生活,他要到边疆去,到没有文明世界涉足的地方去。
在无他人驻守的边塞,他的心灵无拘无束。这里没有工作,也没有娱乐。所有的事都是一体的,无所谓轻重缓急,不管是从河里汲水,还是烧一顿丰盛的晚饭,一切都无区别。但邓巴对此丝毫不感厌烦。他觉得自己有如河水深处的一股潜流,虽然离群索居,却又同时自成一体。这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对我来说,艺术真正的功能,就是打动人们,让他们采取行动。《与狼共舞》做到了这一点,我一辈子都会以此为豪。——迈克尔•布莱克

内容概要

迈克尔•布莱克(Michael Blake)
童年时住在德克萨斯州,后举家搬往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定居。1989年该作品拍成电影,陆续赢得了包括奥斯卡在内的诸多大奖。
目前,迈克尔依然从事着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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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乍一看书名,还以为是描写一个人和狼的惊奇生活,读起来才知道,那“狼”并非是狼。正如每一本书一样,《与狼共舞》也给我们展现了一个过程:一个叫邓巴白种人变成叫与狼共舞的科其曼人的过程。这个过程并非是一场巨变,而是由浅入深,所以顺理成章。当然,这并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转变,而是作者借助邓巴中尉这个人物,想代替现代文明向原始文明致敬,道歉,或者更加现实一点,缅怀。当野蛮和凶残成为大多数美国公民对土著人的形容词时,作者毅然决然地加入了少数维护土著人的队伍中间。他让大家了解,认识真正的土著人。也许正如书中所描写的,这个过程会是漫长的,从一开始的不理解,排斥,到好奇,再到理解甚至加入。土著人的确是野蛮的,他们围捕野牛,打猎,每个人都会把动物的饿尸体肢解;他们也的确是有信仰的,甚至让我们觉得难以置信,每一件事情的发生都预示着结果;土著人的确是弱小的,虽然在黝黑的皮肤,粗狂的身体的掩盖下,也不能不说,他们是大地上的少数,而且缺少弹药与枪支。白种人也的确是野蛮的,书中描写了他们大规模屠杀动物,破坏森林与河流的画面,科其曼人能做的只有惋惜,而还没有变成“与狼共舞”之前他总是会为白人同胞的所作所为为感到无地自容。可以说,土著人的野蛮是天性,符合大自然的斗争规则,而白种人的野蛮是毫无理由地破坏。白种人也的确是有信仰的,他们和土著人一样地相信神灵的存在,但是白种人从新航路开辟时代就开始企图把自己的宗教强制的传播到世界各个角落,好像,宗教不同就是敌人一样。可以说,土著人的信仰是为了自慰,而白种人的信仰有一个主要的功能就是:征服。但是不同的是,白种人作为多数,拥有聪明与时俱进的头脑,渴望征服和统治的野心,杀伤力巨大的先进武器。白种人是强大的。所以在这种对比中,正如我们多知道的历史一样,白种人成为了统治者,无法与土著人和睦相处。白种人追杀着土著人,一步一步从东部到西部,直到逼近海岸线,直到土著人只剩下自留地,直到土著人不得不嫌弃,放弃自己的身份。踢鸟作为部落的智者,总是在问与狼共舞一个事情:还有多少白人要来。开始与狼共舞总是闪烁其词,最后坦白,他也不知道,只是会有很多,而且源源不断。“已经没有地方再退了”这是我听过的最简单却最残酷的事实。白人为了利益,驱赶土著人,最后逼得他们无路可退,前方,已经血流成河,后方,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很庆幸,在迈克尔布莱克之前,已经有人作出了不小的努力;很庆幸,有许多和他并肩作战的兄弟;很庆幸,在他之后有更多的白人开始抛弃了偏见,正式土著人。这就是一部文学作品的价值,记录时代,超越时代,记录人性,改变人性。
  •     本书大致情节就是白人为了完成其开发大陆的"天赋的使命"必须要取得这些土地,于是引发出一个厌倦了战争的美国白人士兵如何去戍守边城,并与印第安人,与白袜子牌野狼由开始的对立,到最后的通融,一体化,解下深厚友情的故事。如果你断然说这就是一部叫人亲近大自然,爱护野生动物的小说,那么你错了。如果说这是一部反战的教科书,那么恭喜你,你也错了,你还是没有读懂这部伟大的小说。《与狼共舞》这本书,我最先想到的是《阿凡达》。一个是以真实历史为依托;一个是以科幻的星球为架构,两者的故事核心都那么的类似。同样的酒,二十年后,换了不同的酒瓶而已。阅读的过程中,我脑海中回想起的是中学时代老师讲的印第安文明史。印第安人救助白人新移民,所以有了感恩节,而白人新移民用种族大屠杀报答印第安人,当白人西移时,他们就通过使用武力、破坏他们的狩猎根据地、或订立欺骗性的条约。历史的悲怆感,油然而生。转念我又想到,难道白人有错么?没有白人,印第安人还在光着屁股追野牛,没有全国各地的人到北京区,北京人还在大街上随地吐痰大小便呢!可是我们反观文明带给了我们什么?我们每天住在禁锢着我们肉体的水泥棺材里,我们每天都虚度着被互联网蚕食的生命和灵魂,我倒是又宁愿去光着屁股打野牛了。不过可悲的是,现在野牛再也找不到了。不排除某些勇士受此书影响,会去天安门广场裸奔。我会佩服他,但我自己断然不会去的,因为这样做产生的后果跟北京的雾霾一样严重。好在美国政府一直是对当年侵略印第安领地有愧疚心的。“沙溪大屠杀路径”,如丝绸之路一样有名,记录着这里曾发生过的残酷厮杀。《与狼共舞》的作者很显然对这段历史有所借鉴。1864年,800多Northern Arapaho部落的印第安士兵打着停战的旗帜离开营地前去和美国联邦军求和,可趁他们不在的时候美国军队偷袭并杀害了留在部落的163名妇女、孩子和老人,这个纪念碑标志着这场大屠杀发生的地方。这是美国政府很不光彩的一段历史,他们也并不回避自己的错误,于是印第安人如今有了自己的保护区,也有了为之倾斜的联邦政策。所以,如果是你逃犯或犯罪分子,只要不是什么杀人越狱的大罪,往印第安保护区逃跑准没事。反观国内,北京土著人口,看如今的趋势,也快成为当年的印第安人了。从各个学校的招生名单上就可以清楚的证明,当地老北京的子女入学率仅仅在百分之十左右,绝大部分都是外籍入京的移民。北京土著们终究也会成为一个个,“踢鸟”,“十熊”,“握拳而立”,等等像印第安人一样稀有。不同的是,他们深知,反抗是没有用的,秉承土著居民物以稀为贵的理念,乞讨些优惠政策倒是最为实在。如果就此认为,我们应该怜悯些印第安人,我想也是没必要的。《与狼共舞》里作者的立场处理的比较巧妙。结合实际,当时印第安人基本处于原始野人阶段,是原始野蛮部落,部落之间也是相互杀戮的,相互抢,相互杀,这就是印第安原始人的生活,杀戮本来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用一种先进的社会制度取代落后的社会制度,是人类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淘汰不适应的种群,即便把印第安人用来当奴隶,也是一种进步的标准。无奈,印第安人天生野性,不安分,不是当奴隶的料,没有黑人实在和力气大的优势,所以结局只能是一场血祭。野蛮和文明从来都是不可分割的,一体的。我们读者,大可不必要因此去骂某些族群,或痛恨某些人。诚然,美国的发达模式无法复制,因为它是建立在大规模种族灭绝基础上的,而我们的老祖宗,成吉思汗的政权不是建立在大规模种族灭绝基础上的吗,为什么就偏偏称他是民族英雄呢。事实上,中国历代战争内乱,哪一次都比美国屠杀印第安人死得多,死得更残忍。而如今,国内当代优秀的文学作品为什么寥寥无几呢,比印第安人头上的羽毛还要稀少?这倒是更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历史已经过去,像是星空之璀璨的流星,欣赏它的凄美,它的悲凉,唤醒自身的信仰就可以了。小说中结局的处理也甚是客观:他们没有去像《勇敢的心》中,奋起反抗,宁为玉碎。如果这种结局小说也许就失败了,不会成为文学经典。作者的结局恰恰是为了延续后代,不得不迁移,采取“丛林规则”减少人口以便生存!更像是野牛等群居动物本能的思考,更合乎自然。万物生灵,生而自由,生而平等,不悲不喜,我就这在里。不生不灭,我就在此时。最后,我由衷的希望,可以向非洲索马里的读者们推荐此书!
  •       “寻寻觅觅寻不到,活着的证据。都市柏油路太硬,踩不出足迹。骄傲无知现代人,不知道珍惜,这一片被文明糟踏过的海洋与天地。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找回我自己,在带着咸味的空气中自由的呼吸。”突然想起了《水手》里面的这句经典歌词。有过那么一段时间,我也厌倦了城市的繁华,然后一人一包一地图,独自在中国环了一圈,最后还是环到最繁华的北京来了……      小时候看过同名改编的电影,关于电影的评价还挺高的。犹记得电影背景是在南北战争时期,美国白人军官邓巴中尉腿部受伤面临截肢,然后不想一辈子就这么瘫痪下去,于是抱着必死的信念一马当先杀入敌方前线,结果万万没想到自己不仅没死,还给了后方极大鼓舞,最后带领大家打了胜仗,人品好得不行不行的!再后来为表彰邓巴身先士卒的精神,军队授予了他英勇勋章,并可以任意选择工作驻地。最后,邓巴选择了荒无人烟的西部,仅带着若干粮草和一匹马就上路了,于是便有了后来的经典《与狼共舞》。      毕竟已经走完了云南西藏和新疆,所以书中关于黎明的曙光及日落的夕阳带来的那种惬意感,我大多都可以想象得到的。不同的是邓巴可以毫无顾忌的纵情高歌裸泳,我去的那些地方还是有些人的,不敢也不能如此随性。不过大晚上的坐在篝火旁抬头看着满天繁星,听着虫鸣鸟叫,随手翻着自己喜欢的书,累了就躺下,这种所谓的神仙般的日子还是体验过一段时间的,一直到,我对这个也厌倦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或许就是对这种感觉最好的描述了。   

精彩短评 (总计43条)

  •     这本书借来很久了,并且先被Simone借走看了,她说她很喜欢这本书,常常能让她自己心神安宁•••也不难理解,因为书中的邓巴中尉刚开始驻守要塞,过得就是很贴近自然的生活,常常望着河对岸的“两只白袜”,情形自然让人感觉心旷神怡。“与狼共舞”是邓巴中尉之后和科曼奇人生活到一块儿,族人给他起的新名字,说到此处,想起文中一些有趣的名字:“风中散发”“十熊”“踢鸟”“握拳而立”•••还有故事里屠杀野牛一场戏,画面感很强,应该很震撼!作者迈克尔•布莱克对这个题材本身很着迷,所以才投身其中,之后改编剧本也费心不少,他的语言很通俗,据说他曾为电影写了六个结局•••书中最后的结尾有种戛然而止的感觉,本想会有一场文明与野蛮(自然)的大战,这样的留白其实很好,蕴味十足。现在,就是迫不及待地想看那长达近
  •     从本书中看到了勇气与耐心。
  •     人与自然
  •     行文流畅,故事很有张力。白人与印第安人的身份认同,随着历史的车轮步入荒芜。
  •     一本不错的书!
  •     电影也很棒,好喜欢凯文科斯特纳...
  •     非常棒的小说,个人对韩剧男主毫无幻想,但此书男主却满足了我所有的男性幻想,他有真正的宝马和安全感,还有两只短袜这样有趣的伙伴…以及他对印第安人豁达的态度…故事的开头强调了他的肤色,形容是个“雪亮的人”,但他就是融入了泥土色的原始人了,在这片广阔的草原中找到了真我…只可惜西斯科和两只短袜都因“野蛮的文明”侵袭而亡…即便如此短暂,与狼共舞也比很多人都幸福美满。其实小说末尾我联想到了《荒野猎人》的某些情节…
  •     看过电影再看的原著,比电影更加的震撼人心
  •     初中生的文笔 高中生的翻译
  •     提到《与狼共舞》,人们讨论更多的是电影and电影导演凯文。其实,作者迈克尔·布莱克才是《与狼共舞》的最大功臣,缔造者。ps:他也凭此电影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恭喜。
  •     很治愈的故事,有一股自然清新之风拂面而来的感觉
  •     非常治愈的故事,就是结局有点小悲
  •     比较喜欢前半部分,后面两人的爱情一目十行略过去了- -
  •     很好看
  •     作者阅读大量史料,据此写成的处女座小说,是典型的八十年代写实主义。人物风景描写多过心理描写。难得的一部简短有力、主题深远的美国小说。
  •     没有看过电影。突然在书店看到。就心血来潮的买下了。 以自动屏蔽对于爱情的描述。余下的部分足以称为经典。
  •     一匹行走在文明与荒蛮的夹缝中的荒原狼,而“文明”与“荒蛮”在对于像我们这样定义文明世界的种族来说本身就是狭隘的。
  •     怎能错过如此经典的名著,同名电影小说,非来一本不可,读完后,感觉一身的正气啊!!!
  •     走马观花,权且作消遣。
  •     回归野性
  •     人类文明进步代价的反思。他们在枪支的威力中受益,这场战争毫无利己的目的。他们也乐于享受文明的便利,但却不得不被文明所吞噬。“他们的时代正在消亡,并将一去不复返。”
  •     耐着性子读完了,可能是自己还没有能耐得住寂寞的能力吧,耐不下心来读,这本书应该电影比书经典吧
  •     一般,结局有点狗血!
  •     命运无常且自有一番说辞,冥冥之中就到了。
  •     放逐孤岛,一无所属。“但这是我们最后的领地,再没有路可退。我们要为保卫自己的家园和家园里的一切而战,家园就是我们拥有的一切,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全部。”
  •     没看过电影,所以故事情节还是蛮有张力的,文笔流畅,主题也很明确,就是一本为印第安人正名的作品,不过毕竟是第三方视角,切入的还是不够深,但是也算难能可贵了。
  •     文明的发达并不代表着心灵的安静和满足
  •     在这里,野蛮和自然征服了一切文明。 在这里,没有写在纸上的上帝,只有永存于心的圣灵。
  •     小说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最终的身份认同,白人要想成为印第安人只能靠一起浴血奋战,这个和杀人上梁山其实并无多大区别。于是这种暧昧的身份认同也随着西部片沦落成白人间的蹩脚拔枪射击游戏一起被埋进了坟墓。
  •     小时候看过电影,小说里出现了很多记忆里的镜头,但,也只是当消遣看了
  •     看完感觉电影版是非常忠实于原著的(貌似书写出来之前科斯特纳就是作者挚友了)。与狼共舞这样的男人,才是每个女人都幻想的完美男人。关于圣灵的原始宗教观,深得我心。“心满意足”表示心满意足。
  •     写的真的不错,故事性也很强。
  •     一口气读完的书,应该是被扉页同名电影获的奥斯卡七项大奖所吸引。故事本身乏善可陈,大体讲了一个对生活充满热爱的青年在荒原逐渐野化为印第安人,狼只是点缀,我觉得故事最终想说的是动物比人可靠,落后民族比先进的民族更善良真实,以及怀着敬畏之心勇敢的活下去。读罢有像读《老人与海》一样的感触,人能客服任何艰苦的环境。
  •     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     心随风起,葬身荒野亦无悔
  •     大爱,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
  •     美国
  •     好看
  •     与狼共舞,才能更好的跳舞!跳完舞蹈,才明白更多的需要共舞。
  •     带着灵魂上路
  •     A small Measure of Peace
  •     逆潮流融入低文明高道德社会的故事……
  •     讲述了南北战争时期中尉邓巴偶遇、结交和融入印第安苏族部落的故事。叙事角度很有趣,一步步引领着读者破除内心根深蒂固的对印第安原始文明的偏见,诠释着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三者之间的平衡和相处。像走一段找回心灵最纯洁向往的旅程,这被“工业文明“蚕食了的过往,如此的 不可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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