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夜之梦》书评

当前位置:首页 > 小说 > > 热夜之梦

出版社:四川科技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07
ISBN:9787536465237
作者:(美)乔治·R·R·马丁
页数:311页

画虎不成

《热夜之梦》的开头相当惊艳,当菲佛之梦号下水,马什说出要与日蚀号一决高下的梦想时,简直燃爆了。如果看过马克吐温写的《密西西比河上》或其他讲19世纪密西西比航运的书就知道,《热夜之梦》中出现的有名大船,都是史上真实存在的。日蚀号是创造航行记录最多的船只,李将军号和纳奇兹号的赛船,则是轰动一时的全国性大事件,其他如南方人号、南方美人号、公主号等等,无不是航行记录上有载的快船。咋看到作者煞有介事地将菲佛之梦与这些名船相提并论,让人忍不住要见识这阴影中开出的快船,是如何创造另一段历史的。没承想,作者并无另写历史的想法,这艘以绝美之姿登场的快船,下场不过是回到阴影里去。真正历史中的记录既然没改变,改变的就只有马什船长了。出场时他是个铁骨铮铮的水上男儿,却抛弃了船,散尽了钱财,还搭上了那么多信任他的伙伴,最终蜕变成了一心只爱约克的好基友。这种爱甚至盲目到,约克说闲置13年的菲佛之梦可能击败河面上最快的李将军号时,马什,一个40年航行经验的船长,居然信了。最开始时的双船长(马什/约克)/双理想(航行记录/拯救族人)的平行结构,到2/3处就完全垮塌了。或许喜欢吸血鬼的读者倒无所谓,但对喜欢航运故事的读者来说,这实在是高开低走,虎头蛇尾。当然,吸血鬼故事也早烂大街了。作者很想有点儿新鲜的角度,于是另辟蹊径,摈除了神话因素,自编自述吸血鬼的成因,把吸血鬼描述成人类的近似种,把吸血鬼故事变成了蒸汽时代的科幻小说。中段对吸血鬼早期历史的回顾,让人有点想到现代人与尼安德特人的遭遇,如果尼安德特人真有这种特质,而只是缺乏创新性,那或许确实可以在人类的阴影中留存下来。可为了解释吸血鬼数量稀少这一特点,书中提到,吸血鬼产妇只生一个,且多半在产后死亡。但果真如此的话,根本无需人类动手,吸血鬼的人口必然是减半再减半,传上几个世代,也就销声匿迹了。 留了这么大的一个窟窿,这实在也没法说是合格的科幻小说。

英雄本色

看完小说,在思索吴宇森是不是读过这本书。同样的男人的生死友谊,同样的散弹枪,同样的背叛与忠诚。也或许这是永恒的话题。小说其实现在读来也就一般,书中大量的关于内河航运和汽船的知识,以及美国内战前后的社会状况,读来有些繁琐。发现老外常常会用一个看似很有知识的外壳,来包装一个平庸但感人的故事。这本书如此,再如《达芬奇密码》、《禁卫军之树》等等,让你觉得读完很过瘾,但其实不是小说情节和人物过瘾,而是内在的知识过瘾。这个手段很无耻,不过我喜欢,嘿嘿。或许这就是国内小说和国外的最大区别。包括电影、电视莫不如此。内涵就在这里。看这书时,正好看了《十月围城》觉得国内的电影也开始慢慢地有些改观了,不过张艺谋真的不行了,搞出来个《三枪》除了画面和二人转什么也没有。国内的文化人,不管是作家还是影视的,都该好好学学。故事永远都差不多,人物也是,关键在于你的包装,旧瓶装新酒,让人耳目一新。

复制一个时代,以及能够预测和无法预测的情节布局

作者乔治.马丁。其实我在想还用其他推荐理由么,足够了吧。对我个人来说,作为一个班轮爱好者,《热夜之梦》的那个时代背景是很熟悉的。从没想过融入那个时间那个空间之中的、纯粹属于那时那地的一切,一直靠历史文献、著述来尝试揣摩、无限逼近的一切,能够被如此完美地复制出来,成为小说背景的一部分,乃至小说精魄本身的一部分。蒸汽机开始在航运界应用,内河航运的兴起和铁路的竞争,乃至最终衰亡,这和远洋班轮运输的发端是基本一个时间点的,也是我基本开始关注那段历史的时间起点;而内河航运的兴盛衰亡,从过程上几乎可以当成远洋班轮兴起和衰败历史的一个缩影、一个副本,所有的过程:血脉贲张、狂热、悲哀、木然...感同身受之深,也许我作为一个班轮迷,是可以做如下这样一句盖棺定论的评论的:马丁真的用文字完美复制了那个逝去的时代,一切一切的竞争、追逐、奋斗、阴影并存而又此起彼落的时代,对那个时代和氛围的复制和再现,真是完美得一塌糊涂!随便说两句情节吧。略有剧透之嫌。马丁的情节把握能力确实是没的说的,在一切合理的前提下选择剑走偏锋的情节发展,环境氛围的暗示在这部作品中用的比较多,在最明显的一些场景中可以用环境、气象背景推断情节发展,但他的强大在于,你能从中推断的发展往往只是眼前的、短时间内的发展,甚至可能是主角在此环境下被蒙蔽所看到的假象、假的发展。换言之,马丁用一个符合大众推断的环境下所该发生情节,暗箱操作出了完全相反的故事!最明显的例子见第一次抹杀朱利安失败(让的被杀)中的艳阳高照,用一切好的顺利的故事所该具备的环境特征和暗示,在此描绘出一个似好实坏的真相。主角马什对挑战日蚀号的渴望贯穿始终,随着情节的推进,这个渴望在不断变质,成为妄想,最终随着日蚀号客运生涯的结束成为永远的不可能,而在末尾以墓碑上永远无法实现的那场杜撰的胜利——这样一种虚无而又浪漫主义的手法——勾勒这场执着半生的梦想的最终归宿,这个做法确实要比真正实现那场马什一开始就期待的船赛来的高明。后者,现实地去写船赛,并且必然它会成为一个高潮,通过某种关联让这个过程与黑夜种族的最终对决并联发生,这种更常见、更好把握因而也更稳妥的做法,相比而言确实显得老套和滥俗了。就像二流编剧和一流作家的区别。斩鞍还是谁的,在给萧如瑟的某篇文写序的时候曾经说,看到一篇好文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一拍大腿说“真棒,我也来写”,另一种是彻底挫败、再也不想碰笔。马丁每每给人的都是后一种感觉。强大如大山压顶。对于任何一个作者,像马丁那样的作者是可怕的,他的存在意味着你将永无出头之日,同时你又是幸运的,因为你终于知道,什么是高山仰止。原来如此,原来可以这样。朝闻道,夕死足矣。如上。

对不起老爷子,我觉得很耽美。。。

乔希的手,那双有力的纤细的灵活的切牛排的手,以及他苍白赤裸的倒在船舱里。。。。我邪恶了。。。。

讲吸血鬼的!黑王把白王关在房间里吸他的血!!

某天在Q上,喜喜给我强烈推荐了这部作品。我问,写的啥? 她说,讲吸血鬼的!黑王把白王关在房间里吸他的血!!--------听完我很囧,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啊,从而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 =!撇去喜喜细节化的推荐不说,冲着乔治马丁的大名,仅次于《冰与火之歌》的再版次数和销量,本书也不容错过。又是某天在某论坛闲逛时,看到某人的长篇评论开头说,我们写读后感的,看完立刻就下笔其实是很下三滥的做法,真正上乘的评论都是在看完一段时间后,经过对故事的回味和思想的洗礼后的产物。我深深地感受到这个说法很有道理,出于不愿意被归类为下三滥的心态,看完《热夜之梦》热血沸腾之际,我强忍住没有立刻打开BLOG,决定在今后的几天中慢慢回味这个故事。可是,那之后的今天,我突然发现,大部分打动我的精彩的细节已经逐渐从我脑海里消失,也就是说,再不写我就要忘了。。。。好吧,我的读后感是下三滥的,谢谢。乔治马丁在某次科幻大学上说了对某些新晋科幻作家的建议,希望他们能多多阅读各种类型的小说,不要局限在自己所下笔的世界里,比如科幻作家不要只读科幻奇幻类,也要读读历史小说,人物传记,诗歌散文等各种类型的作品,才能有更加丰富的写作资源可供挖掘。此话在乔治本人的写作生涯和作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热夜之梦》是一个虚构的吸血鬼小说,却设定成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密西西比河流域的故事。译文版删除了很多关于密西西比河沿岸风光的描写以及故事背景的交代,只保留故事主线剧情。但对于河流的水域状况,那个年代船只的结构性能和人们生活的讲述,甚至拜伦诗歌的加入,让这个虚构的故事渐渐在读者脑海中有了丰富的画面。马丁以他标志性的白描手法讲述了这个类似好莱坞大片的高潮迭起的精彩故事,现实与虚幻水乳交融难分彼此,敬请期待。以下轻度剧透,惧者甚入。*****************我是剧透星人的分割线*****************繁荣的密西西比河沿岸,某旅店,那是倒霉的河运公司老板阿布纳·马什和贵公子般的白王乔希·约克第一次相遇的地点。一个是脑子里梦想穷尽一生也要拥有一艘超越“日蚀号”最美最快的船;一个是拥有永恒生命,却希望引导族人走向光明的吸血鬼,人称白王。两条平行线总有相交的一天,如此不同世界的两个人相遇,为了各自的目标走在一起。乔希满足了马什的愿望,出资制作出以绝美之姿行来的菲佛号,两人合作开始了密西西比河旅程,条件是马什不能干涉他为了隐藏身份,“独特”生活习惯。恐怕马什无论如何想不到,自己今后的人生都卷入了吸血鬼家族的斗争中。一开始,马丁笔下的马什是粗鲁直率的,乔希是优雅富有力量的,但随着血族真正霸主朱利安的出现,两位船长的形象渐渐地发生了变化,面对超乎想象的险境,面对非人类的可怕力量,马什船长表现出了敏锐,勇敢,执着,富有行动力的另外一面,气场渐渐强大起来;而乔希却屈服于血族的服从性,被朱利安囚禁起来长达十多年,无力反抗。其实我想说的是,攻守果然是能相互转换的 囧看书的过程中,我的脑海里不断地回忆起另一部由安妮.赖斯小说改编的吸血鬼电影--《夜访吸血鬼》,强大腐朽的朱利安就像汤姆.克鲁斯扮演的勒斯达,代表了吸血鬼一族古老而邪恶的力量所在;而乔希·约克则像是布莱特皮特扮演的路易,富有人性和同情心,希望能摆脱本族的嗜血束缚,得到新生。朱利安听从血液的召唤,为了吸血而吸血,他的内心已经完全腐朽,徒有一副躯壳在听从本能行动;相对于路易只喝动物和医院血浆的消极抵抗,乔希因为吸食了心爱人的血液,姑娘临死前的眼神唤醒了他内心的人性,经过不断尝试,终于制造出能够抑制吸血鬼一族嗜血本能的药物。于是他带着这种药物混合的酒,踏上了寻找、解放同类的光明旅程。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吸血鬼本族的描写,马丁还多处引用了拜伦的诗歌,这也是他一贯的风格,商业化的精彩故事里显得很有文艺腔,这一招深得我心。从未想过如此优美的诗就像为了形容嗜血黑暗一族而写一样。有兴趣的文艺青年们可一观。

梦想与热血,深刻啊~

并非没有看过吸血鬼题材或悬疑类的小说,但像这一本让我几番忍不住屏住呼吸却还是第一次,说它惊心动迫,既因为它情节紧湊,又因为作者文笔老练,善于渲染气氛,让人如临其境。关于两位男主角,有几点感想。关于乔希乔希之所以为乔希,之所以为“白王”,并不是他生来就如此,虽然他的血统决定了他是“血族主宰”,但决定他成为血族主宰中的血族主宰的,却是他的禀性,他性格中闪耀的不同于他人的光辉。幼年的孤苦折磨他,“猩红饥渴”袭击着他,古老的传统阻挡着他。他也犯过错,也偷过东西,甚至杀过人,虽有大部分是生活及吸血鬼本性所逼,非他自愿,但事实是他确实屈从过并让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他本可以像其他种族一样,像其他血族主宰一样,服从那与生俱来的天性与“传统”,因为那是上天给予他们的,他们本来无从选择,因此他们其实也不必内疚。然而难能可贵的是他居然可以挣脱这观念的枷锁,从人类的角度羞愧地对自己犯下的罪而忏悔,进一步下决心改变,研制出解除猩红饥渴的药酒,并以“找到所有族人,团结众人,解放他们的痛苦,一起前往只有黑夜的沃土,与人类和平共处”作为自己奋斗的梦想。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梦想。他有这样的胸襟,也有实现它的毅力。王者,莫非如此。他与朱利安的生死较量,是最能体现他性格中刚毅不屈的表现。没有碰上朱利安以前,作为一个有志青年,他与自己博斗,历经艰辛战胜了自我取得了一定成功。他踌躇满志地认为自己将抵达最后希望的沃土。他本可以的,因为他是“白王”,然而英雄和国王总是要历经常人难以想像的磨难才长成,除了内在敌人,还要有外在敌人。于是朱利安出现了,带着整个吸血鬼的古老历史,他深邃的眼光,穿透过几千年的尘土,岂是乔希不到一百多年的阅历所能抵挡的,第一回合的较量,乔希输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乔希以难能的毅力和勇气,怀揣希望,隐忍下来。一有机会,他便尽力反扑,无数次跌倒,他也坚持。信念,在隐忍中越磨越砺,他终究成为了一颗耀眼的恒星。关于马什船长可以说,没有马什船长,乔希是绝对不可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是他支撑了乔希的信念,是他带给了乔希信任,是他发现了乔希打败朱利安的致命原因,也是他协助乔希给予了朱利安最后一击。他是个性格鲜明的铁骨铮铮的男儿,也有那么几个感性的时刻。梦想与热血,深刻啊~------------------------------------------------------------------------------------好书好书,推荐╮(╯▽╰)╭

瑰丽的梦想之行

吸血鬼很多人都有所了解,看过这样或者那样的影视作品,漫画,小说等各种格式。但是这样一部吸血鬼与轮船之间的结合,我想再阅读这本书之前的大部分读者都是不敢想象的。我则是其中之一。约克、朱利安、马什三个主角。约克代表着渴望走向新时代的吸血鬼。朱利安代表着传统的吸血鬼,无欲无求则空无一物。马什代表着人类,在一种自我冲突的人性思想里面,始终坚持己见。(例如朱利安说畜生那一段)。整个故事可以分为这么几段:坐船、怀疑、争斗、寻船、归于平静、好莱坞结局。最后的好莱坞结局固然很赞,马什拿着散弹枪,注意是老人身份,各种轰炸,十分爷们,但是这里约克强行编制谎言找来马什干掉朱利安实在是处理的有问题,这一段里面,约克的前后态度,有点接不上。除了最后两个部分的结构处理的有问题以外,其他的章节都是异常华丽精彩,看了这本书才知道,马丁原来在这么久远的年代以前,就是一位POV写法的高手了。这本书也昭示着作者后来去好莱坞发展的这么一个见证。关于这本书的价值,我认为它本来有那么一个机会走向更高的文学地位,但是马丁放弃了,就类似于现在的文艺电影与爆米花电影,一般的观众他都会选择爆米花,不是文艺他不懂,而是他太懂了,所以也就没那么必要再这里无病呻吟了。不管这么说,这本书绝对是对的上5星评价的。绝大部分的文艺,加上最后少量的爆米花。一部奇葩的经典文学作品。

恐怖~~血腥~~

借的时候不知道是一本吸血鬼的书,看了才知道..不过封面应该能看出些端倪..写的不错,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太血腥了..那些场面光看文字都不寒而栗...

用鲜血和死亡来洗刷你心灵

她以绝美之姿行来,犹如夜晚 晴空无云,繁星灿烂; 那最绝妙的光明与黑暗, 均汇聚于她的丰姿与眼底, 交织成如许温柔光辉, 是浓艳的白昼所无缘得见。 这是拜伦的诗,《她走在美的光彩中(She walks in beauty )》其中的一小段。如果没有读过小说,那么可能无法体会其中的韵味,这首诗原本是拜伦写给他的表妹的,但在《热夜之梦》里却被应用得恰到好处,像被赋予了新的灵魂。《热夜之梦》,很久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了,读过之后的感觉是震撼,像肃穆的教堂钟声重重的敲击心灵的深处;是满足,像渴睡人的正做着甜美之梦;是被救赎,像耶和华解除了对该隐的诅咒。像每一个新世界中的牛仔一样,主人公之一马什船长也同样的放肆而狂热的追逐着自己的梦想——“成为密西西比河上最快的汽船!”而这个阳光下的美梦却注定要被暗夜所打破,有人说马什是个悲剧人物,但我认为他是个真正的美国式英雄!顽强的马什始终没有放弃他梦想,为了信念和友谊他始终是那么的高大……有人说另一个主人公乔希很恐怖,但在我看来他却是个救世主,为了自己的子民,他不顾一切,奉献、牺牲、怜悯、救赎,他是一个标准的救世主。整部小说的基调深沉而不缺少亮点,压抑却从不缺少希望,佩服死作者了!作者引用的第二首诗是《黑暗(Darkness)》仍然是拜伦的诗句:在那脸颊,在那眉宇, 柔和宁静,却情态万千 动人微笑,焕然光彩, 诉说美好温良的华年; 那心灵安详而含蓄蕴藉 那爱恋真挚而无辜纯洁! (附一小段文中人物吟诗后的对话) “我们无辜纯洁吗,船长?”杰弗斯问。 “没有人绝对的无辜纯洁,”乔希·约克答道,“但这首诗仍旧打动了我。夜晚是美的,我们渴望在他黑暗的光彩中找到祥和与高贵。但很多人毫无理性地惧怕黑暗。” “也许。”杰弗斯说,“但有些时候,黑暗的确值得惧怕。”“在黑暗的光彩中找到祥和与高贵”你怎样理解?恐怖?堕落?魔鬼的思维?我把它看作是一种信仰,就像我们信仰阳光一样信仰黑暗之美。同样是《黑暗》那首诗,在其他几个地方也引用了一部份:我曾有个似梦非梦的梦境 明亮的太阳熄灭,而星星 在黯淡的永恒虚空中失所流离 无光,无路,那冰封的地球球体 盲目转动,在无月的天空下笼罩幽冥;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将热情忘记; 那一颗颗寒凉霜冻的心 都自私地乞求黎明....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餐餐不尽足餍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漫地遍野仅剩一念...唯有一死 迅速且缺少尊严;那饥馑 侵彻肠胃...人们 毙命而曝尸荒野,骨肉不掩; 遍地瘠土都遭席卷... ————————————————————————————他们沉眠于死寂的深渊... 波涛已逝,浪潮止息, 尊贵的月神已命尽陨灭; 凝滞的气流里风也断绝, 烟消云逸,它们留存无易, 因为黑暗...便是宇宙自己。 ————————————————————————————画面凄惨而血腥,却似在献血中接受洗礼……谁能解释光明与黑暗亿万年来的仇恨源自何处?谁能跨越那道如天与地之间那么广阔的鸿沟?马什和乔希不就是在向这些问题发起挑战么?当那位只在夜晚来临的访客抚摸着马什的墓碑的时候,是在暗示乔希或他的继承者还活着,而马什其实也还活着……

生活在别处的吸血鬼和交友不慎的父亲的故事

写在前面……含剧透……加之本人对这本小说略失望……这全全算是吐槽…………这个夏天我读完了两本可以让推荐人跟我友尽的小说……一本叫做彩虹尽头……一本叫做热夜之梦如果说对前者不满之处在于它压根儿没有把故事讲完以及主角的存在太无感……后者则是因为主角实在是太圣母,但情节的精彩又让我不能扔掉它不看……就这么耗着看完了最近终于用坐公交的时间看完了生活在别处突然明白了我对这本小说复杂的感情的根源……同样喜欢抒情诗的作者在完成这部小说的时候一定处于生活在别处的状态,所谓生活在别处,即生活在一个不断变化时空交错的梦想般的世界,在其中可以拥有全部但是拥有的一切都可以被轻易地舍去,尽管许下承诺却不受责任的拘束,所谓的浪漫抒情诗人的世界因为是别处的生活,所以很难赞同作者的一些想法,尤其是此书中隐约带着一种我生活在别处你来为我的现实买单的意味……但不同于生活在别处的世界,此书的主线还是生活在此处的人的视野所引领,此书中大部分人都不同于生活在别处的诗人,他们的经历和斗争让人惋惜……如果,如果本书像生活在别处那样让生活在别处的人们在此处买单,那么也许对我而言此书就完美无瑕了……不过世间完美之物可遇不可求,此书也仅仅是一本情节精彩的小说罢了别的人物都不像评论什么的,正面的负面的都挺多……来说说小说里隐藏的主角也是整本小说最惨的一个角色……Fevre Dream……标题里鬼父的女儿以及真.女主角……每每提起这个女儿的遭遇总会让我联想起一个经历和她差不多凄惨也差不多无助的另一个女儿以及妻子……玛莲娜如果说在经历一切之后,虽然玛莲娜不再美丽,可是她还活着她赢得了余生以及挣回了丧失的尊严并留下了一段美丽的传说……那么这位女儿则是出生才得以见得第一缕阳光就以死去,对她还留有记忆的只有她年迈却无能为力的父亲以及一个不爱她的丈夫……如果说Fevre Dream号拟个人的话她的遭遇真的是凄惨到无以言表。她被冠以万千宠爱与希望出生,虽然这些都来源于她的父亲……虽然加上一个可能爱过她的前夫。作为代价,女儿一出生就嫁入了夫家并且带着父亲入赘。一开始情况还是很美好的,丈夫爱她父亲疼爱她,她充满了希望并且有着辉煌的未来,但是好景不长……她的丈夫很快就变心了……或者说一开始娶她进门就是另有目的。无奈何父亲无能为力尽管深爱着女儿也看着女儿受苦但是他帮不了她只能默默安抚着她至少还有未来……未来……女儿含恨放弃了自己的理想与前景,转而竭尽全力支持丈夫的事业,尽管她已明白如今她不再如往日般受宠不过没有丈夫也她也不会得以出生,所以她忍耐……忍耐……就像父亲所希望那样她也期望着未来……可是由于丈夫太过于圣母,总是以身边的人为代价为自己的作死买单,很快地,女儿她失去了父亲,失去了保护,做起了过去不削做的工作,听命于过去唾弃的人的指挥。不过这一切还没有让她放弃希望,这是,她那想起一头是一头的丈夫又想起她的憋屈来了,于是竭力去维护她照顾她使她不至于沦落的太惨……为了未来,女儿忍辱负重,舍弃了自己的名誉和父亲的名誉,舍弃了旧的姓名和梦想,苟延残喘,挣扎着继续活下去……此时,虽然绝望,但是她还会在没有人的注意的角落暗自悲伤,她还没有完全麻木,至少她的父亲还活着,还会回来拯救她,虽然希望渺茫,但是她还是有机会的。果不其然,她的父亲带着年迈的大女儿艰难困苦地来找她了,她却不能欢喜地迎接自己的父亲只能听取命令以自己的能力来追杀自己的父亲。当然父亲逃不过这劫,但劫持女儿的人此时向父亲提出了以女儿换取丈夫的交易。女儿满心期待着父亲的解救……结果一向英明的父亲却被丈夫的白莲花传染了断然拒绝了这项交易,而丈夫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幡然醒悟带着父亲抛下女儿就这么走了……走了……望着她生命中唯二有价值的两个男人的离去女儿快哭出来了好么……果不其然,被留下来的女儿受到了惨无人道的凌辱和虐待,就在丈夫和父亲失踪的那个晚上……父亲仍旧不能放弃自己的女儿,不管她遭受了什么他都视女儿为初并且每天切身地体会着女儿遭受的痛苦……但是丈夫不一样,他先是全退了父亲再次救回女儿的打算然后承诺这一次一定不会辜负女儿以及女儿因他所受的罪……TMD父亲居然相信了……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虽然丈夫一时劝退了父亲救回女儿的决定但是劝不回父亲寻找女儿的决心,十年如一日,父亲倾尽财产和时间只为了能再见女儿一面可是女儿人间蒸发了……以至于终于倔强的父亲也相信了女儿不堪坏人的凌虐已经彻底堕落……然而……女儿混得比这害惨,答应好好照顾她的丈夫以自己的方式做到了,将女儿关在地下,不见阳光,然后肆意践踏她的身体……漫长的岁月中女儿的灵魂随着身体一起腐烂,在得以见到她父亲最后一面之前她就已经腐烂在了地下,带着她不曾有过的荣光和破灭的梦想……然后在女儿死后还被当成谎言欺骗了仍旧爱着她的父亲……就这样,女儿结束了自己还没有展开的一生……所以这样的她究竟是为什么而出生呢?大概是为了帮作死的丈夫还债吧……说了这么多,马丁讲故事的能力很好,可是介于这本小说完成的时间很早小说中想要故作深奥却让人无法产生共鸣……不过那时马丁还年轻吧……看到结局的时候我已经没有感慨了,只有中终于读完的解脱感……如果要问什么不那么喜欢还一直读下去请看开头我说讨厌它的理由是什么……好了……在漫长的夏天终将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做到了回到严冬的准备,去看看雷米尔斯舰长寻找点儿治愈了……最后说了这么多这本小说其实还是非常不错的……只是它不太合我的口味

相似的灵魂

这是我第二遍读《热夜之梦》这个故事了,说实话,书很厚,但总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将全书翻完。我也曾看过作者乔治•马丁其他作品,比如那部著名诗史奇幻《冰与火之歌》,依然带有奇幻色彩的太空歌剧《光逝》,均是十分出色的作品,无论故事长短,作者总能很好地把握着节奏,用情节的发展吸引着读者,读他的作品你总能感到故事越接近尾声,吸引力便越是强大,让人欲罢不能。本书也是如此。本书是通过美国南北战争前后一艘在密西西比河上行驶蒸汽汽船及船上各色人等的传奇经历带出了一段具有奇幻色彩的冒险故事,而且还折射出了当时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的社会现实和风土人情。一个是天马行空的想象,一个是活灵活现的写实,这一虚一实在故事之中被作者调配得水乳交融、相得益彰,让人读起来总觉得那样离奇的故事真的在当时的时空中发生了,能将一个幻想故事赋予如此的真实色彩,乔治•马丁不愧为幻想文学界的大师。本书的一个创新之举就是对于那个已经被人从各种角度、套用各种情节写过无数次的吸血鬼故事进行了一次大胆的颠覆,那些在其他文学作品中的超自然生物,在本书中被作者“降级”了,他们不再是超越自然的存在,而是如同其他物种一般,是自然的产物。他们具有先天的优势,却也拥有着致命的劣势,大自然的公平此时无人幸免。而“吸血”这一在其他作品中的恶行与原罪,马丁却在作品中将其描写为类似于别无选择的先天恶疾。这绝不是作者吸引眼球的小花样,而是使作品升华的创举,因为这样的设置使得在其他吸血鬼文学中常有的带有宗教色彩、超自然色彩的正邪之争,在本书之中带有某些人性的色彩,不再涉及宗教,不再涉及什么魔法,只有相近的灵魂之争。无论是豪爽的阿布纳船长、充满理想的乔希、邪恶的朱利安,还是堕落的比利,他们在灵魂的层面是势均力敌的,不会因躯体的强大而拥有灵魂的优势,除非你自甘堕落。这也便是为什么阿布纳可以对抗强大的血族,朱利安可以击败、却无法征服乔希的原因。故事也因此有了新意,不再只是单纯的力量的对抗,而有了些能让人思考的东西。乔治•马丁不愧为好莱坞的编剧,他知道如何让故事变得有趣,而且还能在其中加入诸多引人入胜的商业元素,还能将它们协调得有主有次,没有将故事冲淡、抑或割裂得七零八落,实在是需要些功力的。其实本书已经具备了一个电影剧本的优秀潜力,传奇的故事、神秘的物种,还有梦想、热血,和一个沸腾的年代,再加上点恐怖和血腥,无一不是让电影出彩的元素,真的很期待这部作品的改编电影。

还行

看的是译文版,还是一年前从旧书摊上淘回来的。看开头时兴趣缺缺,看中间时觉得挺不错的,看完了,那本杂志也就被我扔了。我想说的是确实写得很好。写的应该是南北战争时的事情,可惜那个时期的书我看过汤姆叔叔的小屋,还看了马克吐温的一些小说,所以不得不说,差距还是有一些的。很大的缺憾是看完了完全没有觉得可以回味的地方。像类似的东西,小说虽然很少,但是在漫画中却看见了不少这样类似的故事。也许是删节的缘故吧,有一点失望啊。

唯有梦想,才能解救人于水火

马丁老爷子一路强悍地走来,犹如一个恶魔吹着尖啸的笛。作为其壮年时间的代表作之一,这部书成为了吸血鬼小说的里程碑。它不只是一部奇幻小说,它把吸血鬼,机械,历史,种族主义……统统揉进了这本小说里。每个角色都让人印象深刻,他们邪恶,迷乱,粗俗,有梦想。最关键的是,作为一个人类或者一个存在的生物,他们让人觉得“可信”。这就是马丁的风格所在。很喜欢其中关于吸血鬼和人类,白人和黑人对比的那几段……这是对现实赤裸的讥讽。当人类不愿意被吸血鬼奴役,那么黑人又凭什么要被白人奴役?在自己追求平等的同时,却又要通过不平等来彰显自己的存在。这,就是人的虚伪。这里,让我印象深刻的乔史和马什的友谊。在南北战争之前,白人和黑人不平等的时代,血族和牲口却以合约者的形象出现。他们被分别称为白昼和黑夜的子民,分别行走于太阳和月亮底下。马什拥有白日子民的梦想,是最世俗的人,讲究世俗的原则。乔史是黑夜之王,他的梦想是将子民从对鲜血的饥饿中解放出来,走向真正的自由和高贵。正是这份梦想,让两只手握到了一起。我一直在想,如果乔史没有那份梦想,是否他的力量会和朱利安一样随着岁月成长,心智却也会被岁月所吞噬,陷入无尽的矛盾和空虚之中?答案只有一个,是的。追逐力量是为了让自己走向真正的高贵,而不是让力量和岁月的反噬让自己陷入无尽的孤独和空虚。这就跟现实的人追逐金钱一般,当你腰缠万贯、心中已没有欲望可以追逐时,也许空虚就悄悄来临,会将你吞噬。越强大越迷乱,唯有梦想,才能解救人于水火。

人家只是虎牙略长

随着《冰与火之歌》(A Song of Ice and Fire)及其改编HBO美剧的大红,购买其作者乔治·马丁(George R.R. Martin)的其他作品也越发便捷,前段时间终于拜读了他写于1982年的《热夜之梦》(Fevre Dream)。故事发生的背景从头到尾都不陌生:密苏里、密西西比河、新奥尔良,废奴运动、南北战争,吸血鬼。以上关键词随便排列组合足以让读者脑海中浮现出远到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中至安妮·莱斯的《夜访吸血鬼》近到今年新片《吸血鬼猎人林肯》等一系列文学影视作品。充满力与美、又有永恒的青春,而获得所有这些凡人梦寐以求能力的代价只有一个,就是从此虽死犹生,只能靠杀人吸血存活。不过这种“背黑锅我来,送死你去”的交易,很多人嘴上说NO,心里的某个角落却也仍会隐隐向往。因为这种好奇和期待,吸血鬼近年来已经把当年同是窝在民间传说和恐怖故事里的什么狼人僵尸等一众土丑囧的穷兄弟远远甩在身后,成为遍历言情浪漫、惊悚恐怖、火爆动作、甚至哲学思考等各种题材的全栖明星,格纹一样显眼又经典。马丁大爷的亮点在于,讲吸血鬼的故事,赞扬人的品质。在他的设定中,吸血鬼并不是异化的人类,二者实际上也并不能相互转化,是两个外表相似但本质不同的物种。吸血鬼自称为“夜之民”,自古以来将人类作为牛羊一般的猎物,因血液成分问题会有吸血冲动,虽然不吸并不会死,但想吸时候吸不到会疯(抽大烟么……)。受这种冲动所累,血族疏于创造发展,也导致母体死亡率高生育率低,作为个体的强大远敌不过人类在数量上的优势,在人类的抵抗和反猎杀之下已渐近消亡,剩余的少数要么离群索居要么大隐于世。血族的传说中,未来会有一位“白王”(pale king)出现,带领夜之民摆脱诅咒,沿着河流找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地下国都——永夜之城。故事中一共3位主要角色,构成了稳固的三角式人物关系:阿布那·马什(Abner Marsh):中年人类。密西西比河上的老牌船长,汽船菲佛之梦号合伙人。梦想是自己能够驾驶最快的船,超过代表着速度与奢华的江湖传说“日蚀号”。勇猛、耿直,不机灵但有头脑,人粗心细。约书亚·约克(Joshua York):年轻的吸血鬼。富有的学者,汽船菲佛之梦号合伙人。研究出了消解吸血冲动的药酒,希望籍此带领仅存于世的血族摆脱这种蒙蔽一切心智的冲动诅咒,与人类和平共存。冷静、善良,爱好文艺且有些理想主义。达蒙·朱利安(Damon Julian):老不死的吸血鬼。BOSS。以杀戮为本能,以吸血为乐趣。残酷、无情,有欺骗性的外表和狡诈的智慧。约书亚 VS 朱利安。约书亚和朱利安的对立,代表了其族群未来截然不同的方向,也是故事的核心矛盾,这种矛盾由里及表地黑白分明,作者让两人在兴趣爱好、习惯做法乃至外貌装扮上都完全背道而驰。两匹头狼相遇,必定要分出胜负。约克这个人物的登场非常高调,字面意义上的白富美,加上他名字引发的联想(圣经中约书亚继摩西之后带领希伯来人最终找到了应许之地,有因信心坚强而得神助成为拯救者的意味),从读者到剧中群众甚至到他自己,都觉得看故事调性这就是命运的白王没跑。终于等到两王相遇的首次PK,结果他被朱利安一掰就,脆了…… 从此他就基本进入了不断挣扎不断失败的模式,加上最终一战也总共只赢过朱利安两次。由于血族之间PK胜者就成Bloodmaster,败者愿不愿意也必须服从,于是某种意义上约书亚就一直在上演“得到我人你也得不到我心”……我说马丁大爷咱这是啥戏码…… 白王之路是通过展现力量使人甘心追随,黑王(文中并未出现这一说法,仅因朱利安的外形和手段,为便于对照启用一下)之路是通过力量威压使人屈从。在千百年的漫长岁月里,本质上朱利安已经没有了理想、秩序、责任等为王所需的一切品质和感情,仅剩杀戮和毁灭的欲望,这位混沌的暴君只能把血族带向消亡。从这一点上来说,虽然只有年仅不到百岁的约书亚似乎实力弱了很多,最终战也是靠着多人攒击才打败朱利安,但只要沿着自己的理想之路坚持前进,我相信他最终能够成长为实至名归的白王。(不过此后马丁就开始写冰火并且到现在还远没有平坑的迹象,估计白王什么的咱是看不到续集了……)马什 AND 约书亚。按说本来羊与狼是成不了朋友的(别跟我提《翡翠森林的狼与羊》这样不科学的作品),但书中这两位结成了挚友同盟。约书亚帮助马什建造了密西西比河最新最快的菲佛之梦号,同时在马什的支持下约书亚也“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事物”,在菲佛之号上,两人都在对方帮助下向着各自的理想迈进了一大步。而在发现约书亚真实身份及他合伙造船的初衷后,马什明知疯狂和危险,却仍选择一帮到底,在他心中对方虽然是个“天杀的吸血鬼”,却也是唯一不同的一个。约书亚也对马什报以同样信任与忠诚,比如坦承能杀死自己的致命弱点,比如船被劫时拼了命让马什逃走N年后却仍是拉着对方一起去推boss通关。理想上互相推动、事业上互相扶持、战斗时把后背交给对方、毫不客气地拉对方上刀山也毫不犹豫地为对方下火海,这样的交情只能说是…………铁哥们了吧。马什 VS朱利安。血族都是颜控,只对美好事物产生猎杀冲动,作为整条河上最丑黑圆的船长,马什被袭击的概率是〇。如果不是摊上约书亚,他一辈子也不会跟朱利安有交集,这两位原本就无冤无仇,但在被抢走了菲佛之梦号后,他就把朱利安当成了宿敌。马什一介凡人,作风简单粗放,就一个纯粹的梦想,如果被人横抢,也绝对会一根筋执着到底。相对于因脸谱化略嫌苍白的两位吸血鬼,马什的心理变化最为真实,感情爆发也最容易引起共鸣。他被夺船后无意中发现订做的崭新船长制服时的热泪,还有多年遍寻无果后忽然接到约书亚来信的惊喜,是全书最让我感慨的两个段落,甚至超过据经验来说本该最戳我心窝的人面桃花式结尾。被抢走的,就亲手夺回来,开最快的汽船、交最铁的哥们、打最硬的BOSS,这也是一种惊心动魄的粗砺浪漫。最后真正给朱利安致命一击的,实际上是两个人类——马什,以及朱利安的跟班比利(Sour Billy)。人物设置上作者使用了很优美的对称结构,约书亚和朱利安是一黑一白彻底对立的两个吸血鬼,而人类方面也有与正面角色马什对立对称的比利。比利是朱利安的爪牙,坏事做尽,一心指望有朝一日主子开恩把他转化成血族,代表了人类贪婪执念的一面。朱利安对这两个人类的态度,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他的结局。朱利安对马什既没有恨也没有兴趣,对其利诱只为摧垮约书亚最后的心理防线,所以开始一直没有像对其他船员那样直接杀掉,但他的收买意图被马什识破,促使马什与约书亚坚定联手;对比利则是完全踩在脚下的欺骗利用,不过一件称手的工具,没用了就扔掉,比利在他的淫威下人性丧尽,最后却正是这彻底疯狂的破烂工具给了他重伤一击。全书读下来,后半程时间线跳跃略快,彼时初显端倪却尚未成熟的POV人物视角写法也让剧情线稍显颠簸。两个预期里应该无比抢眼的吸血鬼,形象似乎都没有完全立体起来深入人心,倒是马什船长最为真实丰满,大放异彩,他的每一次行动都不曾让人失望。就这一点来说,也许是马丁的创作意图,讲吸血鬼的故事,最抓人的主角却还是人。生命短暂、看似弱小,但最难以预测,可以在无限可能性中,做出自主的选择,这是生而为人独有的趣味和挑战。最后呼唤一句,马丁大爷的《冰与火之歌》都出电视剧了,《吸血鬼猎人林肯》这种奇葩爆米花故事都能新出电影,为什么没人把《热夜之梦》搬上大银幕呢?(同理还有我的万年怨念《好兆头》(Good Omens)……)

《激流勇退或泄气》

《热夜之梦》对于我来说,最值得研究的便是它的结尾。这样一个突然松开力气的结尾,很像小说中于暗夜里行驶的“菲佛之梦”号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突然瞬移了一下。不知羞耻的套用我自己的创作经验,马丁很可能在结尾部分时遭遇了创作的疲态高峰。他最终屈从了这个高峰,让故事尽可能的简单结束,从而浪费了之前铺垫足够厚实的剧情。但文无章法,之前所推测的都是按照通常的通俗小说创作经验。另一种可能是,马丁在用这样的结尾方式做实验。一部吸血鬼题材的奇幻小说想要出奇制胜,有一条道路便是不让读者的期待得到满足。这是马丁对于“猩红饥渴”的再现和对读者开的玩笑,每一个冲着吸血鬼题材而来的读者,最终会发现小说结尾没有所谓的大战和刺激,它绕过了正面展现战斗,而是迂回的用忆往昔的方式仅仅交代了过程和结局——肯定这时会有人抓耳挠腮喉咙冒烟儿。《热夜之梦》前后的重量不均和向前倾斜都造成了阅读快感的断裂,这对于读者来说很不爽,但对于创作者马丁来说,确实毫无问题。2012年3月8日

的确是顶级之作

个人以为, 它是很多方面都超越了安妮的夜访吸血鬼它的设定, 人物刻画, 严谨性, 小说本身体现的东西, 都要更高一筹使得奇幻文学更有"科学"性和"真实"性至于其它吸血鬼题材的小说, 跟这两部还不在一个档次上还有文字间所体现的扎实的笔风, 干练的文字功底, 大师之作这正是现在充斥的网络文学所远远不能企及的

重读之后

第一次读大约是五六年前的事儿了,今次赴香港游玩,去时读了一半,回时读了剩下一半。按惯例先说译文,马骁的翻译精准流畅,不可多得,当真是以绝美之姿娓娓道来。犹记当年读时的震撼,为乔希明灭不定的梦想,为船长燃烧不息的渴望,当最后的墓碑刻下那段文字,我几乎不能自持,眼泪直在眶中打转。重读时,诸多细节愈加清晰,眼前仿佛展开了一幅密西西比河的油画长卷,汽笛声、水手的喧哗声不绝于耳,争执、搏斗、猜疑、夜与昼的交替,目不暇接。但当乔希和船长走向命运的终点,我已然没有了当年的激动。正如译者所言,马丁老爷的笔力在小说最后偏弱,乔希的对抗,船长的临终一搏,略显生硬,缺乏戏剧性。这貌似是很多西方通俗小说作家的通病,开头轰轰烈烈,过程荡气回肠,临门一脚却有气无力。当然《热夜之梦》并没有如此不堪,那未竟的梦想,依然拥有撞击心灵的力量。因此,仍以五星推荐,为它曾经给予我的震撼。

我最喜欢的吸血鬼小说

乔治•马丁因为写了《冰与火之歌》,最近是热得烫手,简直有一统奇幻江湖之势。最近看了他的《热夜之梦》,觉得他确实是一个讲故事的好手。吸血鬼这个题材现在已经烂大街了(没错我说的就是暮光之城),但马丁写的这本书是这类题材里我最喜欢的一部。首先马丁没有走像《吸血鬼日记》和《暮光之城》那样的言情狗血玛丽苏路线,让普通的女主角被N个高富帅吸血鬼爱上并且让他们为了她争得头破血流。他写的是一个个体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拯救一个种族的故事。叙事的眼睛阿布纳•马什是一个不走运的汽船老板,生平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艘在密西西比河上无人能敌的汽船。突然有一天,一个古怪的人跟他签订合同,造了艘华丽的大船——菲佛之梦号,并请他一起做船长。于是通过阿布纳,本书的真正主角——吸血鬼一族的白王乔希•约克的形象,一步步变化发展,丰满起来。起初他是个神秘古怪的人,之后变成疑似杀人狂,真相大白之后才发现他找到了抑制吸血鬼的嗜血欲望的办法,于是希望带领族人从“猩红饥渴”的奴役下解放出来。作者塑造人物形象的成功之处在于,他不是让人物性格随着剧情变化而产生巨大的发展和扭转,而是通过一系列事件,把一个人物的不同侧面逐渐展现在读者面前。不管是描写阿布纳还是乔希,最终塑造的人物都既丰满又真实可信。另外马丁把故事设定在蒸汽时代,故事的设定就不能像一般小说那样天马行空,而是需要大量符合历史的细节,显然增大了写作的难度。也许高明的舞蹈家就是要戴着镣铐以显示自己的技术。结尾虽然略显仓促,但我还是很喜欢的。

阅读手记

以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乔治.马丁的《热夜之梦》,小说篇幅并不长,但是我读得很慢,生怕放过某些细节带来的精彩体验。有句话说,三流小说只重情节,二流小说写人物,一流小说写氛围,这句话说得有点道理,但也并非完全正确。一流的小说,大概是处理好了作品的氛围,同时兼顾优秀的情节和人物。氛围这种东西,太考验作品的功力,二三流的小说是做不来的。《热夜之梦》篇幅虽短,却在故事背景时间轴上跨越千年,主线情节跨越十多年,从神秘又典雅的欧洲大陆到十九世纪中期美国密西西比河沿岸的风土人情,虽然是一部幻想小说,其间却无处不是历史的影子。从法国大革命到美国废奴运动和南北战争,从阴暗古老又神秘的巴黎到生机与腐朽并存的新奥尔良,密西西比河上飘荡着明轮船的烟雾,伴着暗红色的夕阳流入黑夜。马丁功力深厚,知识渊博,从历史到宗教,从航运到医学,从诗歌的小说,各种知识依次信手拈来,从大场景到小细节,让人为之叹服。小说不仅有马克.吐温和爱伦.坡的风采,更兼具欧洲小说的优雅,拜伦的作品引入穿插其中,恰到好处。当然不止是这些。小说的人物和情节,才是真正让人所称道的。私以为吸血鬼题材的小说已经被写烂了,梅尔的《暮光之城》为什么能够红遍全球,依然匪夷所思。《热夜之梦》成书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初读,仍让人惊奇。乔治马丁抛开那些其他同类题材里反复出现的虚假且小家子气的男欢女爱以及“罗密欧与茱丽叶”式的苦大仇深,在历史的洪流中叙述一个少年吸血鬼的成长,在美国梦的大背景下讲述两个男人的梦想和友谊,大气厚重,热血精彩。双主角的处理模式做的无可挑剔,乔希优雅善良,他狂妄和少年般幼稚的理想主义,潜藏的软弱,以及他对自身和种族得到救赎的坚守和忍耐;马什粗鄙,不修边幅,世俗,但他内心顽强精明,深藏对梦想到执念和对朋友的忠诚,与乔希交相辉映,毫不逊色,其间还存在着强弱的变化以及势均力敌的对抗。美中不足的是,此书结尾稍显仓促,力度不够。但是总体来说仍是佳作,强力推荐。

不拍成电影真是可惜啦

这本书我觉得镜头感很好,段落也十分清晰,删减点可以直接当剧本用,很适合影像化,而且对特技效果应该也没有太大的需求,拍成一部落英神斧林肯那样的片子成本应该不高,好莱坞怎么没人动动这方面的念头呢。.....暮光之城那么烂的东西却能一连拍四部.........这世道啊.........

不拍成电影真是可惜啦

这本书我觉得镜头感很好,段落也十分清晰,删减点可以直接当剧本用,很适合影像化,而且对特技效果应该也没有太大的需求,拍成一部落英神斧林肯那样的片子成本应该不高,好莱坞怎么没人动动这方面的念头呢。.....暮光之城那么烂的东西却能一连拍四部.........这世道啊.........

一个非常科幻的血族传奇

故事背景是南北战争前后的美国,主角是一位流年不利的河运贸易公司船老大阿布纳·马什和想要帮助族人克服“猩红饥渴”与人类和谐共处的吸血鬼白王乔希·约克。关于吸血鬼的设定他们是一种比人类更古老的种族,昼伏夜出,自称人民或暗夜人民又或世界的主宰,具有能够强迫他人改变意志的“动物磁流术”。 因为“猩红饥渴”的种族遗传特质,每月都会有一次狂暴嗜血渴望杀戮的发作,需要杀人并食人血肉才能平息。圣经里提到亚当之子该隐杀了兄弟亚伯后四处飘泊,后来娶了一位来历不明的妻子,本文推测她就是暗夜之民的祖先之一,所以人类和吸血鬼可以说是远古的表亲。暗夜子民体质强健、智商很高,寿命很长,由于习惯主宰其他生物上供很少自主创造,因为遗传基因的暴力,每次新生儿的诞生都会以母亲死亡为代价,所以人丁稀薄,每个暗夜族群都会产生一位绝对强者,通过目光对视的较量决出。失败者只能只能沦为仆从依附在王者身边。人物介绍乔希·约克,因为法国大革命失去父亲,从小流浪在人类社会中,意外杀人后猩红饥渴发作,被迫杀人的的罪恶感使他开始研究种族历史,并利用科学研究寻找治疗猩红饥渴的办法,并在制成药酒后开始寻找族人,希望族人能与人类和平共处,并重建传说中的暗夜之城。阿布纳·马什,非常倒霉的失掉船队大部分船只的船老大,勇敢而通情达理,性格粗犷但也会为寻找答案阅读诗歌,最大的梦想是自己的船有朝一日能在大河汽船竞赛中拔得头筹。丹蒙·朱利安,早年移民美国的暗夜主宰,非常古老而邪恶,喜欢从破坏年轻而充满希望的生命的行为中获得乐趣,除了欺骗与杀戮,其他均是虚无。索尔·比利,人类中的渣滓,想以成为朱利安的忠实走狗换得成为长生不死种族的利益。乔纳森·杰弗斯,菲佛之梦事务官员,喜欢读书下棋,很精明智慧的一位。长毛迈克尔,菲佛之梦大副,强壮勇敢,非常典型的大河子民。卡尔·法兰,菲佛之梦舵手,经验丰富并且有一肚子河中传说,失去菲佛之梦后,半真半假的杜撰了一个恐怖杀人船只的阴森故事,并被广为流传。其他朱利安这个大反派,早年对庄园少主查尔斯的欺骗手段还有后来对乔希·约克的态度都很引人YY。马什对约克的信任和心有灵犀也比较令人感动。约克的老爸在其回忆里非常充满智慧,指出人类的“猩红饥渴”是导致法国大革命发生的原因。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也让马什有同感。

吸血鬼与机器人

我一贯以为,三流小说家写的是情节,二流小说家写的是人物,而一流的小说家写的是气氛。就像那些英国乡村的家庭聚会,壁炉边的圣诞欢歌,风流谐趣的巴黎韵事,崔巍古风的苏格兰高地往事。重要的是那种让读者一浸入就忘我的临场感,这是非天赋无以做到的。乔治马丁无疑就是幻想小说这个领域内的第一流的作家。《热夜之梦》是他早期既叫好又叫座的一部很奇特的小说。这部书有两个主题:吸血鬼,以及蒸汽船。更确切的说,是发生在蒸汽船背景下的吸血鬼的故事。首先令人惊异的,当然是那密西西比河上的让人怀想的蒸汽船的古风。在马丁笔下,那些骄傲,豪放的水上汉子,用对待情人般的柔情看待属于自己的汽船 ——特别是主人公阿布纳,更是个外粗内细,有着自己不可动摇的原则和自尊的好汉。难得的是,马丁的的确确写出了充满热力的水面上那犹如夏夜晚风一样,涵盖了所有知觉的,立体的,梦一样的场景。我们会因之想起马克吐温,想起汤姆大伯——更奇妙的,我甚至还想起了沈从文笔下的沅江……而马丁在这里对于吸血鬼的重新塑造,也让人耳目一新:他在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刻画了吸血鬼这个本来充满的神秘气氛的可怕种族。也描写了约克这个优雅,理性,高尚的吸血鬼中的“白王”,一个试图彻底解决吸血鬼种族的猩红饥渴,试图在人类和吸血鬼之间建立理解桥梁的理想主义者。其实更重要的是,那属于阿布纳和约克之间的惺惺相惜的友情。这让人何其的熟悉!?我必须要非常事后诸葛亮的指出,就算马丁曾经没有自承他最喜欢的科幻角色是谁(我当然凑巧也看过这篇访谈),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跳出来揭穿那张吸血鬼表皮下的本来面目:伟大的机·丹尼尔·奥利瓦!两个迥异却又存在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种族:对于人类,他们都是强大的存在,却一个是被人类创造,一个始终要生活和享受人类创造的文明;人类对于他们都深怀戒心:对机器人是戒备他们的强大和“无感情”,对吸血鬼则是更好理解的历史原因;人类主人公的高度相似:都是貌不惊人的小人物,一个是低级警探,一个是潦倒的汽船船长,但是都有着正直,自尊,高尚的心灵;强大者最终都需要相对弱小的人类的帮助才能实现目标;最主要的还是他们之间伟大友谊的产生:都是从戒备,到慢慢了解,到信任,直到最终生死不渝的友谊。虽然雷同,但是真没办法,我还是被击中了……最让人感动的是,人类的脆弱的生命,却在不死的友人的缅怀下都获得了近乎永久的铭记。不论是千百年后丹尼尔的怀念,还是深夜在阿布纳墓碑上摩挲的孤高身影,都在印证着友谊的伟大和持久。更重要的是,互相理解与维持友情,连吸血鬼和机器人都不是问题,更何况是相处这么久,交流完全不成问题的两个人类民族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悲剧?难道理想终究只是理想么?——7.5事件有感。

我曾有个似梦非梦的梦境

彻底颠覆我对吸血鬼的概念.而且双主人公的手法也是相当的平衡.没有弄成一强一弱.另外书里还大量引用了拜伦的诗,话说我对拜伦大人比较向往,嘿嘿~

她以绝美之姿行来

这是一部类型杂糅、内容丰富的吸血鬼题材小说,将美与丑、善与恶、雄浑与诡谲、想象的空灵和历史的厚重很好地编织在一起。小说人物塑造立体,情节可读性强,翻译遣词造句通俗又不失典雅。作者乔治马丁刻画人物的出色技巧很好地发挥了出来。坏脾气比利和马什船长两个角色塑造得尤其出色,前者的卑微扭曲和后者的粗粝豪放令人印象深刻。“她以绝美之姿行来”,行来的其实不只有菲佛之梦号汽船,还有马什船长和白王乔希的梦想,马丁引用的这句诗句道尽了梦想的诱惑与缥缈,引出了梦想的殉道者们注定坎坷的人生。在马丁的笔下,密西西比河古老、神秘、绵长,它是一切发生的舞台,为其上流动的传奇提供了曼妙的背景。

She walks in beauty—— Fevre Dream

即使你不喜欢吸血鬼,你也不能错过这部小说,只因为它的作者是乔治·马丁。 乔治·马丁这个名字想必接触过幻想文学的人都不陌生,当今幻想文学界为数不多的几位大师之一,雨果奖,星云奖,世界奇幻奖得主,其最杰出的作品《冰与火之歌》是当今奇幻文学界的巅峰之作。《热夜之梦》是马丁壮年时期的代表作,讲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在密西西比河上发生的一段吸血鬼的故事。本文的吸血鬼和POPPY Z. BRITE的《LOST SOULS》中的吸血鬼一样都是与人类相异的另一个族类,他们会老死,也通过正常的交配来繁衍后代,而且女性再生育后都会死去。在《冰火》上我第一节见到了视点人物写作手法(POV),其以多个角色作为视点人物推动故事发展,每一章的标题既是这一章的视点人物的名字,手法巧妙,构思新颖,视角多元无不令我惊艳与震撼。这种手法在《热夜之梦》中也已经有所运用了,整篇小说是以马什和比利两人的视角来推动的。故事随着他们的所见所闻一一展开。马什和比利,这两个同在吸血鬼身旁的人类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丑陋,粗鲁,都有着自己的梦想。但是他们一正一邪,马什为人豪爽,而比利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马什不为自己丑陋的相貌而有怨言,比利却因为身为人类的种种缺点而自卑,宁愿出卖自己的灵魂而换来优雅英俊的外表。正是这样使得比利成为了朱利安的奴隶,为朱利安做一切,却等待着不可能来临的那一天,他是可怜,可悲同时又可恨的一个人,乔希找到的朱利安的上一个奴隶既是比利的未来。 马什这个倒霉的河运公司老板因为冰塞只剩下了最小的一艘又老又破的船,因而濒临破产,却在这时遇到了乔希,一位风度翩翩,全身素白的血族主宰,希望能和马什做合伙人,并出资建造了“菲拂之梦”这使得马什一直期望着的拥有一艘能够超越当时密西西比河上最快的日蚀号的船成为了可能。乔希,一位找到了抑制“猩红饥渴”的办法的血族主宰,怀抱着带领族人一起摆脱“猩红饥渴”并与“白昼的子民”和平相处的梦想,与马什一起建造了菲拂之梦号,初航时便超越了玛丽·凯伊号,但是在白天,乔希未能目睹。乔希在与马什合伙时便告诉马什自己和朋友的生活习惯有些特殊,希望马什不要过问,但越来越多过于怪异的行动必然会引来所有人的好奇心,终于马什从一件细微的小事中发现了端倪,乔希自称见过诗人拜伦,但乔希的表面年龄是不可能与死了很多年的拜伦见过的。乔希本没有留意,因为他知道马什是个粗人,对诗歌不感兴趣,也不会去留意拜伦的生辰,但他错了,马什无意中的翻阅却看出了问题,而乔希因此告诉了马什真相。马什先是惊恐,随后对乔希产生了尊敬,因为乔希曾经的经历是很无奈的,他一度认为自己是人类,父亲在他还没有发觉自己的不同时便离他而去,之后独自在人类中生活,靠着自己的努力逐渐发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想克制“猩红饥渴”于是便让心爱的人类女子将自己关起来却又在意识模糊时杀了自己心爱的姑娘,继而去自杀,但在炽热的阳光下被自己的求生欲所救并发现了自己的使命,刻苦的钻研终于使他研制出了克制“猩红饥渴”的药酒。乔希的坦白为他赢得了马什的友谊。朱利安,另一位血族主宰,乔希的敌人,他古老而麻木,在岁月的流逝中,他以早就没有了“猩红饥渴”但本能却使他一次次的吸吮着人血,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记得自己的种族。他不断的换着名字,已经使他忘记了自己最初的名字,他的潜意识里其实渴望着死亡的拥抱,但他身体中的野兽却一次次的反击。乔希一切美好的愿望在他面前变成泡影。并不是所有人都渴望和平的,他残忍,制造了一幕幕血腥的场景;他狡猾,一次次的逃脱了马什的攻击。本文的背景放在南北战争前后也颇有用意,朱利安一再把白人对黑人的奴役与“夜晚的人民”对人类的杀戮作类比,以此来证明杀戮的合理性,也说明人类其实和“夜晚的人民”一样残忍,但最终奴隶制被废弃也象征着人类终会战胜“夜晚的人民”。这是一曲以热血谱写的梦想乐章,马什最终丢失了菲拂之梦号,他搜索了多年却不见踪影,时间流逝,马什老了,日蚀号也成了趸船,竞争的道具,目标全都没有了,铁路兴起,河运衰落,蒸汽船逐渐被人们遗忘,也没有人会在意谁是密西西比河上最快的船了,当年知道“菲拂之梦”号发生的一切的人也全都死了,退休在家的马什剩下的只有孤独,直到他再次收到乔希的来信。乔希怀揣着梦想,却被朱利安一次又一次的击败,忍受着耻辱在朱利安的周围待了十几年,这是一段疯狂的岁月,乔希默默地忍受着同时也在等待时机,直到辛西娅怀了他的孩子,最终使他下定决心逃了出来并找到了马什,但他没有想到的是马什现在就只有一个人了,曾经的船员已全都不在,他们只能两个人去杀了朱利安。乔希刚开始欺骗马什他的船依然完好,但当马什看到他那残破不堪的船时,乔希坦白了自己的疑虑,而马什以一句“为了你,我也会来的。”证明了自己的友谊是真诚的。最终也是马什发现了乔希战胜朱利安的方法。比利梦想成为“夜晚的人民”,他为此付出的是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以及那些无辜的生命,但他的梦想毕竟只是朱利安的一个谎言,最后他在真相中彻底的毁灭了。朱利安古老而强大,麻木不仁,犹如一个空壳在无尽的岁月中活着,他的潜意识中渴望着死亡,最终乔希和马什实现了他的梦想。小说最终以描写马什的坟墓来结尾,坟墓上精巧的刻着菲拂之梦号战胜日蚀号的场景。马什船长就这样在最终战时活了下来并且终老,也许没有人会记得他,没有人会知道他经历了怎样不平凡的岁月,也许人们眼里的马什只是那个倒霉的船长,但是他却在那些经常在晚上来到他的坟墓前的人们心中活了下来。最后附上文中乔希用来比喻菲拂之梦号的拜伦的诗:She Walks in Beauty 1She walks in Beauty, like the nightOf cloudless climes and starry skies;And all that’s best of dark and brightMeet in her aspect and her eyes:Thus mellow’d to that tender lightWhich Heaven to gaudy day denies.2One shade the more, one ray the less,Had half impair’d the nameless graceWhich waves in every raven tress,Or softly lightens o’er her face;Where thoughts serenely sweet expressHow pure, how dear their dwelling-place.3And on that cheek, and o’er that brow,So soft, so calm, yet eloquent,The smiles that win, the tints that glow,But tell of days in goodness spent,A mind at peace with all below,A heart whose love is innocent!

如果拍成电影的话该多好

  但是导演演员一定要选好!如果拍好的话铁定必定一定很卖座!!!!!!!!!!!!!   虽然我也很喜欢看“夜访吸血鬼”,但是这个小说本身实在是比安妮的设定要周全很多精彩很多。所以拍好的话一定是吸血鬼电影中的经典!

她以绝美之姿行来——重读《热夜之梦》

她以绝美之姿行来——重读《热夜之梦》近日,重读了乔治•马丁的《热夜之梦》。感慨良多,收获颇丰。现简单书写感受如下三组人物:两个视点人物:阿布纳•马什和比利•蒂普顿在马丁的神作《冰与火之歌》中,我第一次见到了POV写法,其情节转换、观点多元与构思精巧令我无比的惊艳与震撼。而作为马丁早期作品长篇的代表,POV写法已在《热夜之梦》中初现端倪。尽管没有使用人名作为篇章的题目,但事实上,《热夜之梦》是以马什和比利两个人的视角展开的,所有故事,不管是约克的白衣还是朱利安的眼睛,不管是汽船竞速还是夜族的猩红饥渴,都是他们两个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马什与比利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相貌丑陋、言行粗鲁,都有对梦想的执着追求……形象上却是一正一邪,有天壤之别,这是为何?因为同是丑陋,马什无所谓,比利却无比痛恨;同是粗鲁,马什表现为豪放,比利却是尖刻,同是对梦想的执着追求,马什付出的是自己的心血,比利献出的却是自己的灵魂以及别人的生命。两个朋友:阿布纳•马什与乔希•约克男人间的友谊以吴宇森最擅长表现,从最初的《英雄本色》一直到最近的《赤壁》,莫不如是。我最喜欢的是《喋血双雄》,一个不为黑道所容的杀手,一个不为同事所懂的警察,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追一逃中,逐渐靠近……与之相比,《热夜之梦》里的友谊毫不逊色。无论是样貌还是言行,马什和约克都有两个极端,大相径庭:马什奇丑,言行粗鲁;约克俊美,风度翩翩……然而就是这样两个家伙,成就了一段热血之旅,一曲超越种族笑傲江湖的义气之歌。从相识,到相处,到相熟,到相知,到生死与共,马什和约克,人类与吸血鬼,一步步走来,步步艰辛,步步惊魂,却终于铸就了这段可歌可泣的惊世友谊。两个敌人:乔希•约克与丹蒙•朱利安温瑞安说,敌人比朋友更可贵,朋友固然难得,敌人却是有足够分量与你为敌的人。约克和朱利安就是这样两个旗鼓相当的敌人。两个血族主宰,因为有着不同的梦想,白王与夜王,注定了要发生最激烈的碰撞。约克年轻,自信满满;朱利安年迈,老谋深算。双方第一次交手,朱利安利用婴儿,乱了约克的心,轻而易举地打败了约克。尽管此前也经历过磨难,但这样的惨败还不曾有过,于是约克变得软弱消沉,臣服于朱利安的淫威十数年之久。约克毕竟是血族的主宰,是有着梦想的白王,一旦觉醒,就不是那千年老妖所能战胜的。一段航程与四个梦想:1857年4月,马什与约克相识。7月,菲佛之梦号下水,开始梦想之旅……每个角色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实现的可能。马什梦想菲佛之梦号击败日蚀号,扬名密西西比河。他努力了,菲佛之梦号超过了玛丽•凯伊号,超过了南方人号,他激动,他得意,他放肆地大笑。然而,世事无常,他的菲佛之梦号丢了,他努力寻找,可惜总也找不到——竞赛的装备没了。时间流逝,岁月无情,他老了,日蚀号成了趸船——对手没了。铁路兴起,河运衰落,蒸汽船迅速成了历史,没人会在意谁是密西西比河上最快的船——观众也没了。但这些都没有战胜马什。他和海明威笔下那些硬汉一样,可以被打败,但从来没有臣服过。约克梦想夜族走出猩红饥渴的困扰,与白昼的子民和平共处。为此,他克制自己的猩红饥渴,研制出药酒,联络同族,与朱利安战斗……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夜族天生如此,想改变天性,比自己扯着自己的头发从泥淖里逃出来还不可能。人类是以道德和法律来约束自身的动物性——贪婪、暴虐、嫉妒、仇恨,诸如此类——其效果大家有目共睹。约克想用药酒将夜族从“猩红饥渴”中解放出来,但换个角度想,这就是控制夜族——洪安通教主就是利用暴胎易筋丸来控制神龙教教徒的。虽然结局时马丁给了这个梦想实现的美好前景,但马丁计划有《热夜之梦2:白王》,我想,他一定会想到这个问题的。比利梦想摆脱生而为人的粗鄙丑陋与短暂,经传说中的“初拥”转变为永生而优雅的吸血鬼。为此,比利付出了他的全部,从心血到灵魂,还有无数无辜者的鲜血和生命——可以说,为实现梦想,他是小说中付出最多的一个。可惜,他的梦想建筑在谎言的基础上。当真相呈现,他毫无价值地死去,如此彻底。朱利安梦想死亡,摆脱永生的无聊,太久地存在,使他忘了猩红饥渴,忘了梦想,忘了存在的目的,只剩下躯壳,然而生存于世的这一巨大的习惯又使他内心深处的野兽在危险来临时全力反抗。最终,马什和约克联手帮他实现了潜意识里的梦想。散落在各处的主要道具历史背景:某著名诗人说,工夫在诗外。其实,与几行诗相比,动辄几万几十完字的小说更是如此。在《热夜之梦》中,密西西比河和蒸汽船成为主要道具,通过对密西西比河和蒸汽船的详略得当的描写,既使丰富了读者的知识,也使读者进入了阅读的状态,难得的是,作者的描写与说明,同故事的发展息息相关,不枯燥,也不无味。蓄奴制和美国南北战争是主要的历史背景,虽然没有正面的直接的描写,但通过贩卖奴隶、猎奴者等细节,读者可以想见当时奴隶们的悲惨命运。之所以选择这个时段,马丁并非没有目的。朱利安一再把白人对黑人的奴隶与夜族对人类的杀戮作类比,以证明夜族杀戮的合理性,而人类终究在绝大多数领域废止了奴隶制,那夜族对人族的血腥杀戮还合理吗?吸血鬼:吸血鬼题材的小说和影视自《德古拉伯爵》已降就盛行不衰,原因是多方面的。马丁最初是写科幻的,他他笔下,吸血鬼呈现出有别于同类的色彩,那就是生物性。别人都力图把吸血鬼塑造为神秘、优雅、高贵然而神秘的超越人类的神一般的族类,在马丁笔下,在《热夜之梦》中,吸血鬼们自称夜族,剥去了传说中变形、同化等神话色彩后,成为了一种与人类相似又不同的生物种类。教益:1, 当作者什么都想说的时候,其实什么都说不清楚。在有限的篇幅里,只能说准确明确确切地说清楚最要紧的事情,长篇尚且若此,短篇更不在话下。2, 背景和道具只能说是背景和道具,不能超越故事,喧宾夺主,成为故事的主体。3, 于平铺直叙中埋伏笔是比故意让人说半截话更高明的技巧。4, 别把读者当傻瓜,要留给读者想象的空间。疑惑:1,为什么热病和“青铜约翰”的名号扯上关系?2,为什么把约克称为白王?仅仅因为他能在白天行走吗?这两个问题我在网络上没有找到答案,烦请明白的人解答。单行本与译文版本的区别:与译文版本相比,单行本多了很多的场景描写和部分支线情节,语言上做了许多润色,读起来更顺畅,内容也更丰满。我注意到,译文版本的译者是(中国台湾)Gobin 郭泽 ,而单行本的译者是雷以华、马骁、郭泽,这也许是《热夜之梦》更加完美的原因吧。所以,推荐大家购买,即使你已经看过译文版本,你也能从单行本中收获更多的东西。

那最绝妙的光明与黑暗——《热夜之梦》与《夜访吸血鬼》

记不清是谁说过,三流小说写情节,二流小说写人物,而一流小说则写意境,我想这话大约不错。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记不清《夜访吸血鬼》的情节,连路易和莱斯特的形象也不再那么鲜活,然而我却忘不了那沉郁优雅的意境,忘不了那本书带给我的孤独和绝望。我想再过许多年,我也会忘记《热夜之梦》的情节,忘记马什和乔希,但却不会忘记这本书带给我的希望和温暖,不会忘记马什和约克那跨越生与死、光明与黑暗的友谊。我想吸血鬼传说的起源,是我们对死亡的恐惧,然而摆脱死亡的同时,却也失去了生存的意义。所以,一流的吸血鬼小说总是在探讨诸如“我是谁”、“我为什么存在”这样的主题,比如《热夜之梦》与《夜访吸血鬼》。把这两本书放在一起比较是很有意思的,它们就像是硬币的两面,如此相似却又截然不同。它们各有一个迷人的反派,莱斯特和朱利安,古老而强大,然而他们的潇洒从容却源自灵魂的缺失,他们早已不为人性的泯灭而彷徨。它们各有一个痛苦求索的主人公,路易和约克。不过路易消沉而自卑,约克却积极而骄傲,然而骨子里,由于对人性的渴望,他们一样的脆弱敏感。只不过路易在一开始就处于弱势,到结尾处却坚强起来(或者说是放弃了希望)。而约克则是在遇到更为强大的朱利安之后才露出懦弱的一面。然而不同的是,路易到最后也没能找到回到人类社会的方法,小说就在黑暗绝望中结束。而约克则得到了马什这样一个人类挚友,正是后者给了他战胜黑暗的力量,于是《热夜之梦》有了一个虽然感伤但却光明的结尾。几乎每一篇关于《热夜之梦》的书评,都会提到拜伦的这首诗,我终于也不能免俗,因为这诗几乎就像是为这本书量身定做的,或者应该说,小说完美的表现了诗中的意境:她以绝美之姿行来, 犹如夜晚, 晴空无云, 繁星灿烂; 那最绝妙的光明与黑暗, 均汇聚于她的风姿与眼底, 交织成如许温柔光辉, 是浓艳的白昼所无缘得见.

密西西比河上的梦想

在为故事情节着迷的同时,这本书还让我对上上个世纪密西西比河上的风情留下了深刻印象。密西西比河对船员们来说是及具魅力的母亲河,是考验技术的逆境,也是实现梦想的乐园。让我又想起以前读《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时的日子。

簡單吐槽下《熱夜之夢》——

剛翻這書簡介的時候我還在想根據馬丁的尿性怎麼可能會是一本像少年JUMP一樣關於“友誼”和“希望”的書——事實證明我錯了。讀完這本書,覺得除了友誼和希望之外實在找不到什麽形容詞了。那是在一個馬丁還有節操的時候——,結果他殘酷的本性還是初露鋒芒(死人臉)。Valerie死了,日蝕號墮落了,Marsh老了,血族族人從20個變成11個。用Marsh的語氣說,整條河都墮落了,早晚會變成一條小溪。然後我想像著Joshua抱著Valarie低頭吻她的樣子,Fevre Dream號在溝裡長滿了青苔的樣子,Julian坐在黑暗里的樣子。我只想說,爲什麽這tm不拍成電影呢??????本書我還是更想稱它為冒險小說,情節也好鏡頭也好都很適合拍成電影,實在不明白這麼多年它沒有映畫化的原因。矯情完了還是得說,安妮賴斯作品中的吸血鬼有著一種瘋狂,而熱夜之夢除了運用了與之不同的POV手法之外,有著一種純粹和理性,同時還有殘酷。並且,不得不說觀點值得借鑒。這本書大部份都是以人類的視角敘述的。關於那種活了很久的空虛;關於那種與人類共存的夢想;關於所擁有的是感情,而不是慾望;關於嬰兒撕裂母親的腹部而生——這些還是讓Fevre Dream成為一部與眾不同的吸血鬼小說。看這本書之前剛好看完《被解放的姜戈》,差不多也是這個時代的故事。奴隸制與南北戰爭,還有政治,最近歷史課也在講這部份的內容。怎麼說呢,歷史只是歷史,沒有人也不會有趣,剩下的只是一個時代。最後隨便扯一句,實際書中最讓我驚訝的是壞脾氣比利這個角色,意外得長命。用Julian的話說,就是非常有趣。

真的是很好的一本书

这是我见到的写吸血鬼的书中最出色的之一,作者把吸血鬼赋予了人性。他们不仅有强大的力量,也有随之而来的致命缺陷,从而导致种族濒临灭绝。面对生存的绝境,吸血鬼们的反应是复杂的,既有致力于拯救族群的领袖,也有一心擭取统治的恶魔。令人吃惊的是,那位拯救者居然要和他们的猎物——人类和好,并与一位美国的船长开始了漫长坎坷的合作。正如一般小说中那样,正义的一方开始总是处于劣势的。。。

重温经典

第一次看热夜之梦,是在十四岁的夏季。年幼的我甚至买不起它的单行本,从旧书店淘到一本打折为两元的科幻世界译文版,第一篇就是它。译文版自然比不上单行本,可仍使那年的我深深震撼。那是密西西比河上耀如恒星的梦想扬帆起航。几乎无尽的黑天与白日交替着为鲜血的洗礼而亘古沉默,可这一切梦想与阴影都消磨在时光的洪流下,化为冲卷着菲佛梦之号于墓碑之上航行的镂刻。菲佛,Fevre,形似Fever,一眼误认就予我以病态的错觉,但也不仅仅是错觉。各自的立场与挣扎,热血的梦想与宏愿,碰撞。一言难尽。希望买到单行本,重看一遍,确实是好书。

快看完了,怎么办?

看完之后还有哪本书能如热夜之梦般,让我享受阅读的乐趣,吸收文字的营养,以至于做梦都能梦到乔希和马什。完了完了,随着《蜘蛛男孩》《乌有乡》《龙枪》《遗忘国度》《冰与火》《热夜之梦》等这些书即将被我看完,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我该用什么来充实我空虚的灵魂?上起点么? 随便找一篇读了一句“只见那100万名世间顶级高手举剑砍来来,我凝神定气使出一招……”不管你出了一招什么你都成功的让我中招……我吐了……

猩红的梦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大概总有那么一次,梦到了血,猩红的血,洒满全身,袖子上、裙裾上、手上、甚至嘴上。那些血也许是别人的,或者是我们自己的。梦中,我们热血沸腾,恐惧而兴奋,而醒来时,全身被汗液浸透。然后庆幸那只是一场梦。可是这本书里的主人公们,却知道那不是梦,不管马什船长如何努力去忘记,如何努力在平静的小镇上找回一点晚年的温暖,他依然知道那不是梦。那一年,他52岁,梦想着建造密西西比河上最壮观、华丽、伟大的轮船。尽管命运在此前和他开了许多次玩笑,然后这次却似乎响应了他内心的热望。然后,此后,他却进入了无穷的猩红色的梦中。就像在血梦中的我们一样,他也恐惧、寒冷、绝望、动摇甚至祈求这一切不是真的。但这个密西西比河最丑的男人却用超出常人的意志力战胜了这一切。可以说,这个男人他的丑陋和他内心的坚强、智慧、善良还有正直是成反比的。他不会背叛自己的伙伴,他不会放弃自己的诺言,或许他没有天生的机智,却拥有审慎的智慧,一次次,他用智慧将自己的朋友从死亡的危险挽救了出来。或许,他从没有认真的思考过善与恶,他也没有想过在自然面前所有的物种均应享有繁衍的权利,但是他却维护了一个种族,吸血鬼,人类的仇敌,并赢得不死的暗夜人士永生永世的思念与尊重。也许没有多人少将知道65岁的马什船长是怎样和千年的鬼魂战斗,并最终打败了它,也许在人们心中,永远没有一位伟大的马什船长,而是一位受到诅咒的倒霉虫,可是也不会有人像他那样被永远的热爱。他的墓碑简单而寂寞,但在夜晚来临,总会有那么几个优雅的身影,有那一只充满了感激与敬仰的手轻轻的抚摸这冰冷的墓碑。

30章前可打5星

借阅热液之梦的主要目的是探究一下马丁写结尾是个什么风格。结果读完后,全书给我留下了很多感动但结尾却让我小失望。主要悬念在中篇(主要是第14章:那些黑暗而遥远的往事)过早的揭开,使得全书的风格从一部悬疑大片转变成了恐怖动作片,让我稍感不适。全文读到第30章(疯狂的岁月),时间慢慢变得久远,而记忆愈发模糊,尤其是当铁路取代了汽船,日蚀号退休,菲佛之梦公司被卖掉后,我的感动也达到了顶点。可惜马丁用了足足4章才完结了那些注定要发生的事情,让我觉得有点浪费笔墨。其中一些本应有爆点的内容在对话中交代出来让我觉得不是那么给力。坏脾气比利这个人物的塑造也没有《冰火》中“反派”的光彩。总体来说,我觉得《热夜之梦》的确是一部顶级的吸血鬼小说,友谊和梦想的主题常见,而吸血鬼与奴圞隶制的对比让他从普通小说中脱颖而出,但还没有达到名垂青史的级别。

有关蒸汽轮船的科普教材

有关蒸汽轮船的科普教材马丁的作品经典没的说,蒸汽轮船的知识竟然如此专业,真令人佩服!相当不浮躁

热夜之梦,全新的视角

吸血鬼类题材由于主人公神秘、强大、不老的特性,一直为读者厚爱,所以写出的作品也是层出不穷,但是马丁大神的这篇《热夜之梦》,有时读着却让人忘了这是吸血鬼的小说,而更像是讲述两个不同种类生物的友谊与梦想的小说。如果你厌倦了铺天盖地的吸血鬼与人类的爱情故事,那么这篇小说真能让你对吸血鬼有了新的认识。双主人公在小说中交相辉映,丝毫没有出现一人的主角光环压过另一个的情况,实在难能可贵。开始貌似强大、占尽上风的乔希,却在后面让我们看到了脆弱与年少轻狂的一面,明白原来吸血鬼也不是无所不能,了解了角色的缺点之后却让人更加喜欢这个角色了;开始似乎处于不平等地位、粗俗的马什,却在后来表现出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他的固执,他的不服输,他的意志力,他的历经年月沉淀的智慧,看着让人也生出一股豪情来。喜欢小说中的对于吸血鬼近乎“科学”的设定。吸血鬼和人类是两个不同的种族,器官和骨骼都不一样,无法互相转变。以吸血鬼种族的角度看,当然不喜欢这个名字,所以宁可自称为“夜晚的人民”、“血族”,而称普通人类为“白昼的人民”、“牲口”。夜之子民不是不死,是寿命比白昼子民长得多,夜之子民可以繁殖,但情况极少发生,并且繁殖却会导致母亲的死亡。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过了这么久,地球也没有全部被夜之子民占据,也像冥冥之中有上帝安排一样,一个物种无法把所有优势都占尽了,有优势就必有弱点。小说还让我佩服的一点就是,让每个角色都能说出具有强大说服力的言语,即使是所谓的反派也不例外,朱利安说到,人类不喜欢高自己一等的吸血鬼,却自己区分等级,白人高于黑人,甚至奴役他人(小说背景设置在南北战争时期,废奴制还没有实施);乔希这个“善”的吸血鬼想要找到和人类和平相处的方法,使用人类的价值观,但是人类自己却是白人怎么也不想变成黑人。人类用善恶来束缚吸血鬼,但是人类何尝又不是干着同样的事情,人类屠宰牲口,如果牲口能说话,想必也会用善恶来束缚人类吧;所以吸血鬼生来就是捕食人类的,就像人类生来就是捕食牲口一样,完全不必感到负疚。读了之后,让我也有动摇和迷惑,可见不管角色是好是坏,都有他自己的价值体系,我们可以强加在他身上“善”、“恶”等特性,但是有没有想过他的观点呢?小说对于梦想的诠释也颇为感人,尤其是主人公之一马什的梦想至死也没有实现,让人唏嘘,却又同时感叹,现实就是这样,life sucks,whether you're a human or a vampire。

白昼与黑暗 友谊诞生

我读过的至今最好的写吸血鬼的故事。菲佛之梦,猩红欲望。夕阳残照,红河翻涌,汽船凄厉的鸣叫。黑暗的背景下,白昼与黑暗在创造生命和希望,友谊和忠诚是温暖强劲的脉搏。文笔优美,就连吸血的描绘都十分的优雅,暴怒只在眼神中蕴藏。没有恐惧的联想,却又悲悯的希望,如果真有这么一个夜晚民族,如果真有乔希,就让他实现自己的愿望吧,作为白王领着自己的族人创造自己的城市和美好。在马丁笔下,“吸血鬼”摆脱了鬼的说辞,有身份有渊源,他们是夜晚人民,受着血腥欲望的冲动。活了近百年 ,几百年,在人类的罅隙里生存,远途迁徙,寻找自己的族人;抑或自身,实验万千,势要摆脱野蛮和杀戮。坚毅的性格,王的品质。在安东尼面前显得天真,却有“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气魄。这是乔希。样貌丑陋,却以忠诚守信,谨慎稳重著称。反应虽然不快,但是绝不是忽视细节的人。这是哈什。.......且不谈起伏波澜的情节引人入胜,文字娓娓,语调温和美好,实为享受。

写一点故事后面的东西,或者后面的后面。

豪华的大船,精致的器物,翩翩的淑女,优雅的诗歌和红酒,勃发的生命力,杀戮,混乱中孕育的新生,热情,梦想。将这一切,加上妖异的吸血鬼——于是变得更加华丽、更加优雅、更多混乱的力量、更加激荡的热情——就是这本书了。然后我想谈一谈吸血鬼。吸血鬼——我们当然得承认他们是存在的——真是一个可怜的种族:他们生活的世界,在白天将变成地狱。如果无法理解,可以想想看我们自己:太阳一落山,世界就开始弥漫着强烈腐蚀性的毒气,而且还有大批丧尸来回游荡,你必须呆在房间,祈祷太阳升起。比起这些,他们拥有的漫长寿命、强大的生命力、以及生物电流等小玩意,实在是微不足道的补偿。他们没有自己的文明,这是更大的悲剧。借用人类的文明固然方便,可是文明这种东西是和物种联系在一起的——两个人类文明之间都互相水土不服呢。还是用刚才的例子,丧尸的文明可以告诉你怎么盖房子,可是不会告诉你怎么躲避黑夜;可以告诉你红酒美食带来的愉悦,可是不会告诉你这愉悦能不能维系一生——这里是关键了,生命的长度,是第二个关键问题。一个有自我意识的物种,会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但是人类思考的成果,却完全不适用于吸血鬼。一个种族,其个体只有几十年的生命,但是却有强大的繁殖能力,后代会继承前代绝大部分特点;另一个物种,个体生命从数百年到数千年不等,但是有一半时间活在地狱,几乎无法扩大自己种族的数量。这两个物种对生命的思考,对存在意义的认知,应该是完全不同的。可是,吸血鬼竟然想借用人类的文明。很可笑,这里根本不应该用“文明”这个词,吸血鬼只是借用人类发明的“工具”而已。约克发现了这一点。他在人类文明中长大,猩红渴望的觉醒把他撕裂为两部分,他一直努力把这两部分弥合起来。一方面,他发明了压制猩红渴望的药酒,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了将之弥合起来的价值观:对“美”的追求。他体会到了“美”,而不仅仅象其他吸血鬼一样只是习惯了“美”。人类和吸血鬼,尽管如此不同,却对“美”有着共同的价值观,因此也有了携手的基础。这是约克梦想的发源地,也是他最深处的精神动力。但是,朱利安才是更加深刻的那一个。他没有了灵魂,但是更深刻。他坚持吸血鬼的标志,即使感受不到猩红渴望也吸允人血;他坚定的把人类当作家畜,哪怕事实上不断的搬迁以逃避追杀;他嘲笑约克,因为约克竟然企图像人类一样活着。把这些当作反面角色典型的自大和愚蠢了吗?在这之前想一想,一个只能从人类文明中寻求存在意义的吸血鬼,经历了千年以上的时光,至少曾经是一个美的爱好者,疲惫到灵魂都已经死亡。他,最终的结论,是不是值得花哪怕多一点点的时间正视一下?两个物种之间的鸿沟,不是一瓶药酒和“美”能够填平的。约克和马什建立的桥梁,哪怕本身美丽而坚固,也只能带领血族走向灭亡。大部分吸血鬼没有这些思考,仅仅是活着,但是朱利安无疑是思考过的——他的演说和蛊惑说明了这一点。只不过他得出的结论,是悲哀而绝望的。作为一个种族,吸血鬼太弱小了,弱小到根本没有资格和人类联手。没有资格作为“伙伴”,那么就只能做奴隶,或者被消灭。其实已经快被消灭了——那些主动跟随约克、主动压制自己猩红渴望的吸血鬼们,已经在精神上被人类文明杀死了。物竞天择,血族已经落后的太远,是时候被淘汰了。他们没有时间和空间,来发展自己的文明、建立自己的城市,没有足够的力量和人类保持力量上的平衡。作为一个已经走到末路的种族,应该昂起头走向终点,而不是幻想着祈求帮助、死于鄙薄。这才是朱利安和约克最大的区别。不过在最后,我们还是回到主旋律上来。作为一个刚刚成年的血族,约克展示了“梦想”的力量和美感。他其实不必为菲佛之梦感到骄傲,他的梦想如此宏大而迷人,他为之付出的努力和展现出来的意志,又把这个梦想打磨的如此光芒万丈。这光芒的辉煌明亮胜过太阳,却又柔和的如同月光,无视物种差别的、均匀的撒在血族和人类的身上。这才是他创造的、最大的“美”。

热夜、喧闹与文艺

《热夜之梦》——以主流文学中都难得一见的大师级笔力写出的吸血鬼。相比之下,齐余的吸血鬼故事诸如斯蒂芬妮·梅尔的《暮光之城》简直是简陋的惨不忍睹,土的掉渣,或者土的渣都不剩了……热夜之梦的故事背景是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后,地点只在密西西比沿途。而我读过的关于南北战争时期的小说便只有《飘》。飘的世界和热夜之梦完全不同。飘里的美国给我的印象是大片的农田、恣意自得其乐的农场主、怀着梦想鼓动着热血的青年、单纯诚挚随时随地注意修养的女子、战争带来的世界的倾覆、轻工业、政治、繁复的衬裙、宽檐帽、燕尾服、手杖、彬彬有礼野心勃勃。而热夜之梦则是潮湿的到处散发怪味的城市、无边热风吹拂的港口、巨大迅速的汽船、鸣响的汽笛、高耸烟囱中的滚滚白烟、粗鲁的水手、丑陋孔武的大副、妓院、小偷、喧闹的酒店、黑夜时的丛林、金币、生意、市侩粗鲁喧闹不安。然而,两个截然不同的印象却都同那个时代如此相符,同样让我神往不已。飘写出文艺不难,因为本身环境就较为优雅,主角又是斯嘉丽那样的奇女子。而这样一个噪杂、热病般的环境,乔治马丁竟也写出了极为文艺的味道。热夜之梦有两个主人公。船长、丑人、粗中有细的大汉马什,他几乎就是密西西比河沿岸湿热的城市以及汽船这种力与速形象的代表。另一位,夜之种族的主宰,优雅、美丽非凡的乔希·约克。热爱美丽的事物,喜爱诗歌与阅读,知识渊博、冷静又专注,他几乎就是热夜之梦的反面了。然而同时,马什粗鲁之外又有着坚定的内心、反应不快却长于思考的脑袋,有对汽船单纯的梦想。而乔希却是一名夜之种族,是被“猩红之热”束缚的一族的王。他被朱利安打败时会失去反抗的意志,会被猩红之热困扰而丧失控制。两人都有野蛮的一面,也都有其优雅美丽的一面。而乔治马丁在书中恰如其分的引用的两首拜伦的诗,也极好的控制着这种气氛。在形容“菲佛之梦”这艘华美的船时,用“She walks in beauty, like the night——她以绝美之姿行来,犹如夜晚”,来形容一艘优雅航行的庞大有力又寂静无声的大型汽船,合适的让我感动。想象一下那副画面:黑夜之中,水波被优雅而急速的分开,高耸的船头像是迎面而来,它高的像一堵硕大的墙,你只能仰视大船甲板上稀疏的灯光。直等到靠近,你才能感受到轮机的震动,几乎让你身体一同震颤,而随之而来的是柔软而有力的风。如黑夜中滑行的仕女,美丽、优雅、神秘莫端、拒人千里。在谈到黑暗和莫名的恐惧时,引用拜伦的“Darkness”    我曾有个似梦非梦的梦境,    明亮的太阳熄灭,而星星    在黯淡的永恒虚空中失所流离,    无光,无路,那冰封的地球球体    盲目转动,在无月的天空下笼罩幽冥;    早晨来而复去——白昼却不曾降临,    人们在孤绝的恐惧里将热情忘记;    那一颗颗寒凉霜冻的心    都自私地祈求黎明……    ……又得到一顿飨宴    鲜血淋漓,餐餐不尽足餍    在阴郁惨疠里狼吞虎咽;爱于焉不存;    漫地遍野仅剩一念……唯有一死    迅速且缺少尊严;那饥馑    侵彻肠胃……人们    毙命而曝尸荒野,骨肉不掩;    遍地瘠土都遭席卷……    它们沉眠于死寂的深渊……    波涛已逝,浪潮止息,    尊贵的月神已命尽陨灭;    凝滞的气流里风也断绝,    烟销云逸,它们留存无益    因为黑暗……便是宇宙自己。饱含绝望和血腥残酷,以至于我在看到后文中描述朱利安的血腥屠杀时,立刻就想到了这首诗。一般的吸血鬼小说,往往纠结于吸血鬼的异能,描述吸血鬼的特异的生活,也很喜欢给吸血鬼和人类磨出些爱情火花。然而《热夜之梦》关注的角度就不在这里,书中谈到了夜之种族的隐约的历史,谈到嗜血冲动时,也不仅仅是给予通俗的注解。虽然同样提到了共存的话题,却显然和臆想般的理念有不同的深度。热夜之梦更多的是谈到河流、谈到汽船,谈到那个喧闹富有激情的时代。以及战争后,提到被生硬的理性代替的人们和被铁路抢去生意的汽船时,那种怀念般的哀叹。书中有很多句子打动了我。比如在马什离开相伴大半生的河流和汽船,在夜晚于房顶观望河流休憩时。“月光下的大河优美舒缓,在他面前静静地流过,永无停歇。他出生之前,河水便如此长流不息;而当他死后被埋入黄土,河水仍将一如既往奔流不止。”契合着时代的改变而带来的变化,这句话具有异乎强大的说明力。故事本身并不复杂,剧情也不能算太跌宕起伏,少有戏剧性转折,没有不可思议的逆转。整体来说,这不是关于吸血鬼的传奇故事,只是一篇优美而别具一格的吸血鬼小说。优雅沉稳的笔力让我想起史蒂芬金的《一袋骨》,这类的小说往往不仅以故事来提供阅读感受。非常值得回味。

行走在昼夜的交接——漫谈《热夜之梦》和其他

白昼想要触摸到黑夜的话,站在黎明上就好了,黄昏也可以。饿了的时候会想食物,比如看到书会觉得它们是食物。上次看的《神不在的星期天》应该是类似于方便面的东西,闻到的时候觉得很香,看了设定觉得自己可以把一整碗都吃下去,吃了一口觉得还是吐出来比较好;《无头骑士异闻录》是餐后点心,吃起来很好吃,但是吃多了会腻;《剑桥雅思》是白米饭,不吃会死【比如我现在就是在作死】,吃着却没什么味道;各大名著是羊腿乳猪,好吃又有营养,就是会比较贵,养起来成本会很高所以不经常能吃到。回到正题上,《热夜之梦》给我的感觉像是吃到了生猛海鲜,吃了一口会一直怀念那种味道,在记忆里寻找和它相似的味道,并且一直记忆下去。乔治•马丁的书一直以来都听说相当不错,但是《科幻世界》的宣传是和《三体》放在一起的,实在是很有误导作用。一直以为马丁是写硬科幻的,鉴于太懒所以没看【什么破理由】,翻开介绍发现是吸血鬼奠基之作,当时想到了《暮光之城》和《吸血鬼日记》,感觉有点腻味,估计是吸血鬼看多了,准备一有N个男主爱上一个傻逼女主这样的坑爹乙女向剧情就立刻合上书让丫滚蛋。但是接受了整个故事的设定,发现变得有趣起来了,与其说这是个搅基的故事,我更愿意把它定义为“大老爷们深沉的爱。顺便看到现在的吸血鬼题材发展成这个奶奶样感到有些心酸,奠基作果然不同凡响——更有《夜访吸血鬼》中沉重的人性矛盾和历史厚重感,甚至比《惊情四百年》还要高出一个档次。我记得我对《古剑奇谭》给予高于《仙剑》的评价时,有一个原因是“文化底蕴”,这个原因在《热夜之梦》上也是成立的。看《热夜之梦》想到的不是其他吸血鬼小说,而是《哈克贝利•分历险记》和《飘》,这样微妙的吻合感应该就是文化的重合吧。《热夜之梦》中,密西西比河上汽船之间的角逐、南北战争、躺枪的拜伦和雪莱、甚至喧嚣的酒吧、巍峨的古堡,无一不透露着19世纪末美国的气息——不是吸血鬼,而是美国。这便是文化的力量吧。吸血鬼在西方就像妖狐大人在中国、妖怪在日本一样吧。人们对它们好奇而且充满了渴望,另一方面又害怕这样的力量真实存在。所以,在文学的领域里,吸血鬼统治了黑夜,妖狐统治了深山野林,妖怪统治了看不见的地方。但是,总有那么几个倒霉书生、倒霉孩子夏目,和这本书里倒霉的马什会机缘巧合地碰到它们。也和狐妖、妖怪的文学中一样,吸血鬼也分成了善和恶两个种类,善者希望与人做朋友,恶者视人类为食物。这样善与恶的对比与矛盾在各大吸血鬼作品中都是集中表现的主题,当然这一点在现代作品中被弱化了,大多数现代吸血鬼作品似乎更希望走乙女向情节,吸血鬼帅哥们也一个个变得更帅、智商更低、情感更丰富、眼睛更瞎、运气也更背。《热夜之梦》和《夜访吸血鬼》还有一个不同,应该在于它更偏向于写双主角的形象,而不是写着写着就偏向于其中一个主角。在小说前半部分,乔希明显处于优势——华丽轮船上多金英俊的神秘船主,听起来多让人嫉妒,多牛逼;马什相比之下怂很多,什么都没有,只有梦想。但是随着故事的发展,乔希展现出更多的弱点,性格优柔寡断、多情而且自作多情、过于悲观;马什也展现出越来越多的优点,热情、忠诚、机智、坚强,还有他从未放弃过的梦想。在最后与朱利安的角逐中,马什相比于乔希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我记得有人说过,“人为什么真实?因为他有弱点。”说白了就是“接点地气才真的像个人”。乔希展现出弱点之后,这个人物的形象才更为丰满。整个小说里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决斗时,乔希在杀掉马什(也就是本能)和向朱利安发动进攻之间抉择的画面,甚至比乔希在马什和酒之间的选择给了我更大的震撼。虽然我恶趣味地偏爱猎奇向的作品,为情节上的任何伸展开拍手称快,但是看到这里的时候,真心希望不要神展开,正义乖乖的战胜邪恶比较好。

那艘船载着我的梦

有些梦想,始终无法实现,却值得一生追寻。看着腐败破灭的菲弗之梦,我觉得很难过。岁月会带走很多,但总有一种执念长留心中

梦以绝美之姿行来

(写于2006年12月18日,初读杂志删节版后,目前拿到完整担心本,重温中!)这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飘荡在夏季炎热的密西西比河面之上,沸腾成为血管里滚烫的血液,把生活轨道毫无交叉的两个“人”的命运交织在了一起,一个是仗义、正直、诚实、无畏的“白昼的人民”,另一个是梦想、激情、优雅、勇敢的“夜晚的人民”。这个高热瑰丽的梦想“以绝美之姿行来,犹如夜晚”。    阿布纳·马什是人类,一个倒霉的河运公司老板,人生和事业都因为接踵而来的事故跌入了谷底,手头的六条汽船仅剩下了最老最小的一艘,已经处在了破产边缘。    乔希·约克,吸血鬼,找到了可以抑制猩红饥渴的办法,梦想要找到其他血族,把福音带给他们。他想拥有自己汽船,一切行动都会变得方便,于是找到了马什,成为合伙人一起经营汽船生意。    精美绝伦的菲佛之梦号汽船很快就建造完成,马什船长重拾梦想,他要让菲佛之梦号超过当时顶级的日蚀号的速度,乔希也希望带领血族回归本性,希望昼和夜能携手跨过恐惧所构成黄昏。    初航的时候,马什船长使出绝招超越了玛丽号,只可惜是在白天,他没能让乔希亲眼见到刺激的一幕,他暗下决心,一定要让乔希亲眼看见菲佛之梦超越日蚀号。但是接下来,马什对乔希的疑惑越来越多,就如同菲佛之梦不断甩在身后的汽船数量一样,不断激增。    虽然在合伙前,乔希一再强调自己行为较常人怪异许多,朋友也很古怪,希望马什仅仅是一个只管开船,不过问他任何私事的合伙人。但乔希过多的怪异行为举动令马什无法不产生弄清楚真相的念头。      朱利安这个古老强大的吸血鬼的出现,乔希选择跟马什坦白真相,希望能得到人类的帮助,一同对付朱利安,这个过程艰难,伤亡惨重。十三年之后,最终的决战依然在菲佛之梦号上。    文中的乔希算得上是一位血族的救世主,他幼年的时候就被迫独自生存,当他终于发现自己并非常人的时候,也迷茫彷徨过,甚至想要结束生命。但他在强烈的日光底下,皮肤燃烧起来之后,强烈的求生愿望挽救了他。从那之后他不断研究寻找,终于调配出了对付猩红饥渴的配方,也就是说吸血鬼可以不用再吸食人血,他四处奔波,想把那些一直被饥渴折磨的族人们解放出来。    在马什面前,乔希是个年轻富有,行为怪异,敢于大胆尝试的合伙人,在朱利安面前,乔希是个充满勇气、勇于挑战和改变的人,在跟随他的族人面前,他是个勇敢担起责任,颇有王者风范的血族主宰。    文中另一位血族主宰朱利安,他就是邪恶的象征,就如乔希所说,朱利安已经太老了,漫长的岁月让他对任何事物都相当麻木,但是确不断的杀戮,即使不饥渴也要饮用鲜血,似乎这是能让他记起自己种族的唯一途径了。    马什船长是文中“白昼的人民”的代表,一位重情重义的热血汉子。尽管一开始为了弄清乔希的身份,被耍得团团转,但他得知真相之后依然决定帮助乔希。    当我看到马什船长找不到菲佛之梦号,又迫于财政问题,无奈退休的时候,深深为他感到遗憾,但是后来乔希找到了他,跟他能夺回汽船重回河面,我真的以为船长的梦想可以实现,可是马什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汽船时,他才知道他的梦想永远都不可能实现了。他质问乔希为何骗他,乔希说,说别的他或许不回来,他只会为了菲佛之梦号前来。船长却说,我为了你也会来的,你是我的合伙人啊。多么仗义的人啊。    虽然梦想并没有实现,但是马什船长凭借自己的经验与智慧在最终之战中活了下来,直到终老,墓碑上面,他的菲佛之梦号把日蚀号远远甩在了后面。一个相当悲壮的结局啊。      马丁对于吸血鬼的设定与我熟悉的设定相比,有了一些不同,大约有这几个方面:第一、吸血鬼和人类的不同在于体内的器官,这是两个不同的种族。第二、人类是无法变成吸血鬼的。第三、吸血鬼的繁殖需要异性结合后怀孕生子。第四、吸血鬼并非永生,而是可以自然老死的。    但是在以往所熟悉的吸血鬼的设定,人类被吸血鬼初拥(吸血鬼吸干人类的血液后,把自己的血液喂食给人类)后就会变成吸血鬼,一旦变成就停止生长,除非外界力量,吸血鬼是不会衰老死亡的。    我比较喜欢用初拥来发展成员的设定,因为我觉得吸血鬼应该是无性别的,他们之间的爱是抛弃了性的,更为纯粹而干净。    一直很喜欢吸血鬼题材的作品,因为吸血鬼高贵、优雅、神秘,但我觉得马丁的这篇吸血鬼小说非常特别,比起我比较熟悉的《夜访吸血鬼》(安妮·赖斯)和《惊情四百年》,作者马丁抛弃了小情小爱的东西,着笔在了血族救世主向往带领血族回归本性,最终达成与人类共处的美好愿望。全文大气磅礴,给我们完美展现了一百多年前美国密西西比河沿岸的风貌,穿插了历史上著名的废奴运动。读后令人心潮澎湃,久久无法平静。

一群吸血鬼跟风党坑了一个船长的故事

前天连夜读完了《热夜之梦》,译文版的,一口气的。我一口气读下去的心理历程,从勉勉强强,到有意思,到有点精彩,接着就是好无聊,作者写的啥,这位作者真是写冰与火的那位吗各种各样的滑坡。也许这种写法在当时的吸血鬼文学界很好,不过我并不买账。我是个半拉子吸血鬼迷,讨厌《暮光之城》为代表的一切唆使吸血鬼去找人类女子谈恋爱的故事,更讨厌一切唆使吸血鬼去向人性靠拢,明明是吸血鬼却千方百计要把自己扮成人类,甚至尊崇人类道德的故事设定。这之外,对于动不动把吸血鬼打扮成高贵优雅气质代表这一点也神烦。最近我还特别神烦那种行为故意的彬彬有礼男性小白脸。这点来说,多数吸血鬼文学我都看不下去,因为多数吸血鬼文学作品就是吸血鬼和自己的食物的跨种族恋情,哥特优雅美貌的伯爵大人。朋友给我推荐热夜之梦的时候我发现既然是讲吸血鬼与汽船,也没有所谓的女高中生女主角,好像走得是友情线,也许有戏。老实说,前几十章一直到朱利安在宴会上打倒乔希,马什出逃那章,或许可以加上后来马什卷土重来找小伙计杀朱利安的那节,观感还不错。尤其让我感觉比较好的是菲佛之梦超越南方号的时候,乔希对马什说加油。我确实感觉到点美好友情的滋味了。但是后面的剧情开始详细解释血族主宰的设定的时候,我本来还能忍受乔希同学的梦想观——研制克服血腥饥渴的药酒,让吸血鬼一族可以继续生存下去,直到融入人类社会。天杀的,我算是破例忍受了这个小说里吸血鬼一族的坑爹世界观,主要是因为乔希讲述自己父亲和自己被法国大革命当成异端抓进牢房那段,让我想到了《双城记》,我对《双城记》这本书很有好感,觉得用血腥饥渴来描述那段历史的惨状非常生动。所以他后面研制药酒什么的设定,我就接受了并兴致勃勃地看下去,但是血族主宰的设定,让我感觉吸血鬼一族的设定完全不符合文章中沿用刻画的,举止高雅,或许还有高智商之类设定。血族主宰的设定,两名吸血鬼通过对视,决定高下,最高的那位成为血族主宰。所以吸血鬼都服从他,然后任他为所欲为。这个设定所透露出的关系,事实上非常野蛮和原始,就是猴子群的统治方式都比这群吸血鬼先进点。结尾最后解释说,乔希短暂得赢了朱利安两个月,其实是因为当时他的通过痛苦促发的血腥饥渴特别强烈,而不是他的理性和坚持,那么说白了,这就是比谁更神经病。而且天杀的,这和吸血鬼本人的个人修为,实力素养完全没关系,谁凶谁当大王,而且所有吸血鬼,不管同不同意,都会听这货的话,还有吸血鬼自带催眠能力的设定。回想起来,这不就是群跟风党嘛……聪明人会允许自己那么容易就被别人带着走?这帮连自己自由都没有的吸血鬼跟风党,却偏偏因为食物链上他们正好是人类后面一环,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十分厉害。然而他们尚且连自由都没有,只能无条件听从主宰的命令,如果碰巧有个人凶过了主宰,就可以用他自己的独断专行来控制整个血族,这设定和智慧、修养,个人魅力有那么一点点关系吗?按照这个设定出现的血族们智商上只能用不能直视来形容,我不认为,一直被一个几百年的死老头控制自己的生活的血族人生会出现智慧,会出现足够的能力进步。还有其他豆友提过的,什么糟糕的分娩技术,照理吸血鬼族不用人类动手早就灭族了这些槽点……原本前几章的剧情里,我觉得乔希的理想还是美好的,吸血鬼与人类和平相处嘛。这起码不是吸血鬼和人类谈恋爱,有那么点怪但还能接受,但是后面的剧情里,尤其是乔希的手段,让我为马什同学鞠一把泪,我觉得老船长的后半生真的被乔希坑惨了。乔希在败给老吸血鬼朱利安以后,马什被抓到船上,他顶着阳光跑出来救了神队友托比(切肉刀真是神器啊),几个人一起逃出来,最后乔希跟马什告别,又跑回去了船上,他的意思是他不能放下自己的族人被灭族。看到这段让我很感慨,那船上一群跟风党,相比之下我觉得瓦莱丽还显得有点自己的思想。但是乔希还是大发慈心一定要去拯救自己的种族。_(:з」∠)_你要拯救你的种族可不可以把朱利安的头打爆先,而且说到这点,还要吐槽血族主宰一个设定,既然看了对方的眼睛会败下阵来直接跪倒,那么大哥你可以蒙住自己的眼睛去揍他啊?!然后乔希回到船上很凑巧,因为这货怕自己的皮掉了(用我朋友的话管这种装人样的都叫皮掉了),疯狂起来,成功打败了朱利安以后,居然不·把·这个·死老头 的头拧下来,而是让他在两个月后翻盘,还有坏脾气比利这个恶棍,对于没有宰了他这件事,乔希只有“马什,你不要杀他,不然你就和他一样了”“可是要是他死了我们就逃不出来了”这种P话。打败朱利安的时候他居然没有把坏脾气比利的头拧下来,拜托这位坏脾气比利已经彻底疯狂了,杀的人估计比你70年来杀的都多,为什么不赶紧除了这傻逼。问题是如果乔希一贯这么……宅心仁厚,那还可以理解,但是之前他明明亲手杀掉了一个老血奴,乔希是看上比利哪点了死活不砍他啊?然后接着是坑爹的13年,明明知道马什同学视菲佛之梦号如爱人,如心脏,如梦想,乔希却为了保护自己的跟风党族人不被围剿的理由把她弄到陆地上,埋了13年之久,而且期中根本没有联系马什,直到自己搞的第三个对象辛西娅怀孕,害怕自己的孩子像隔壁老王(恩?)才想起了马什给他写信,后来听说当时的水手全死光了还很惊讶——哥们你好逗,你以为人类是吸血鬼啊13年只是一瞬啊。这件事还真不能怨朱利安,我感觉就算朱利安当时不反水,乔希也会把菲佛之梦号埋在陆地上埋到马什挂了都不会出声的,乔希他和马什的梦想根本不一样,马什尊重他的理想,帮他去夺回船,帮他招待那群吸血鬼,而乔希只是在自己的梦想里意淫,并且自以为是地仁慈,这样说也许对小白脸男主有点不客气。但是,好吧,乔希当时短短夺回血族主宰位置的两个月,他完全应该优先去联系马什的。所谓朋友,就应该互相信任,不管当时发生了什么事,而幸存的旅客们,给他们催眠啦(说到这个为什么可爱的催眠术设定到这里就完全不奏效了)扔到一个稍微闭塞的小岛离去逃之夭夭啦。那艘菲佛之梦号是不应该埋在种植园里腐烂的。马什同学在后期像某位豆友说的一样,前期雄心壮志,后来只爱基友乔希。看看他13年多少习惯都是因为乔希养成的,以及乔希同学自己过了那么久才联系他他还不计前嫌赶去会面。马什每次要夺回船的时候,同伴提议炸锅炉他都拒绝,会说“乔希会搞定”显然他也没恨吸血鬼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很清楚罪魁祸首是朱利安,已经很为乔希同学考虑了。啊,越说越感觉我对乔希同学深度的黑。既然黑了不如再黑点,每次乔希说“或许吧”这个词的时候都让我有揍他的冲动。那种“你不了解我的无奈”的语气真是神烦,你少作死点就没那么多事了。尤其是最后乔希说“我确实当时就该杀了他(朱利安)”。看到这句话我非常想打爆他的头。你丫当年是怎么想的啊?!!!!黑了一把男二乔希。来说说结尾。我觉得结尾收尾力度实在不怎么样,事实上我看的时候一直希望有个好结尾,在我的观片史上有很多中途看着觉得反感,但是结尾让我重新喜欢的作品。但是热夜之梦的结尾,老实说,不合我意。看到交代历史一样交代各个船员去向的那节,我的感觉是既感动又坑爹,我对那种历史笔法呈现的微妙的物换星移几度秋感很触动,但是我在害怕,艾玛,不会朱利安和坏脾气比利两个坏蛋要活到结尾都不挂了吧。最后看到这两人终于死了,也不太舒服,因为比利死得一点都不干脆,大大破坏了我盼望反派挂掉时候的爽感。而朱利安的死,我有种,这个老变态总算挂掉了的松了口气的感觉。像前文说的,我并不喜欢血族主宰的设定,觉得乔希这么赢了朱利安一点也不值得庆幸,最终他还是用了最原始的暴力打败了他害怕的人,而不是他的个人的克制和自持,这很荒谬。以上,喜欢热夜之梦的豆友请不要PIA我,毕竟每个人的感觉都不一样嘛

蒸汽船的时代+吸血鬼

非常棒的小说,蒸汽船的时代+吸血鬼,作者对时代背景细节的把握非常到位,读起来有一种宛如昨日的感觉。

宛如梦之歌

恢弘的场景 二元的主人公拜伦的诗歌 精致的明轮船黑羊与白羊史诗般的对抗可以找到一切想要得到的阅读点

Fevre Dream

匆匆忙忙的生活,忘了自己有多久没看过《科幻世界》了,有一本书却一直惦记着要看。当我拿到《热夜之梦》的时候,又有了久违的见到一本新书的喜悦感,虽然,我迟到了这么久。果然是一拿起便放不下的书。一口气看完,脑中回荡着的是执着的马什船长浓密须发中熠熠的眼,乔希苍白的面孔在夜之城的星空下显得坚定而不可战胜,还有夜色中流淌着的密西西比和融在墨色中的菲佛之梦号。那是哥特式黑暗中的炽热感,血液或者梦想的炽热。当我每天为了前方迷蒙不清而痛苦,现实的浑浑噩噩一再让我怀疑自己的价值、生活的意义,想要有个梦想,却真的不知道她应该是什么了。看完这本书,发现梦想是再简单不过的东西,就如同马什船长希望看见菲佛之梦击败日蚀号,让人们都知道她是他值得骄傲的密西西比中最快的汽船。那是代表着整个航运时代的繁荣的梦想。这是一种热爱,对自己的生活和职业。虽然有时固执到不许别人说她不好,固执到为了一艘船高兴失落。很man很迟钝的船长,在危险的境地都没有软弱,曾经的打击都没有使他放弃;可当菲佛在吸血鬼手中下落不明,乔希和船上的工人生死未卜,收到新做的船长服的一瞬间他却泪流满面。有点可爱的偏执,却是现在很多人都无法达到的状态。我们没有那样简单纯洁的梦想,也没有如此清晰的目标,少了让自己引以为傲的汽船,也不知道要航向何方。我羡慕船长,同时也敬佩他。不单单为了菲佛,也为了乔希,为了乔希的梦想,他寻找了十三年。本已是与他不相关的一切,他却倾尽一切来寻找,学会了看几十份报纸,学着读诗,甚至自己从奥西曼提斯号联想到雪莱的诗。看似笨拙的船长有着自己的聪明智慧,坚持原则、临危不惧、勇敢正义。他坚持着平等的友谊,信守承诺,没有多余的修饰,粗犷的外表下是让人肃然起敬的灵魂。乔希的梦想实现起来似乎更为复杂曲折,最后我还是相信,他们找到了自己的城市,并与我们打破了隔阂,此时也许夜的民族就在我们身边。乔希灰色的眼睛,总是让我想起《提嘉娜》中的布兰汀,同样是王者,同样天才,同样的充满力量与压迫感的眼睛。故事逐渐发展,慢慢发现乔希不神秘,不可怕,反而温和亲切。他也有恐惧和无力的时候,他也会失败,不得不臣服于朱利安,以让步换取对原则的坚守。让我感动的是乔希对梦想的热切和对种族的责任感。白王与夜王鲜明的对比,更凸显的他的理性、文明以及人性的关怀感。马丁大叔给了血族生理上的解释和历史的溯源,所以消除了距离感,也使得故事更为合理并具有真实感。乔希对血族报有着骄傲感也给予着希望,可看到朱利安的辩驳,我也有过怀疑和动摇。他们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观,看待自身的方式不同,结论自然也是不同。不过,最后还是理性与文明战胜了野性,血族的前路也不再通向灭亡。乔希虽然一度失败,却不言放弃,漫长的时光磨练出的是坚实而强大的意念。如果吸血鬼对杀戮人类都抱有罪恶感,我们自己面对同胞,又做了些什么?如果吸血鬼和人类都可以平和地共存,人类自已为何不可以这样。在南北战争时期充满了奴隶贸易的美国,这一切似乎更具象征意义。血液奔流在生命中,两个种族,一段友情。让我们还有热情为了梦想高歌,无论何时,都不放弃最初的坚持。

胡乱说说

不知道该如何去看待这类书籍,我们总是爱着硬汉的拼搏和豪情,爱好优雅的“众生平等”的白王。比利的丑陋和朱利安的邪恶让人厌恶。但是我知道,我们总是这样,厌恶那些潜在的自己。因为我们的生活中,处处是比利,处处是朱利安。他们只是一种惯常的规则,代表了欲望的贪婪、权威的高傲,我们称之为腐朽,每一个革命者都引颈高歌,革旧出新,于是奴隶制废除了,封建制废除了,民主和文明扫荡历史,却不知欲望和人性总能巧妙的伪装在各种外衣下,流血的残暴成了无血的残忍,有形的折磨化作无形的痛楚。少了凌迟,我们依旧被空虚千刀万剐。少了车裂,我们依旧被现实四分五裂。没有了奴隶,我们却成了房奴、车奴。我们月光,我们啃老,我们只是一群普通的次贷,忍不住爆发了,却依旧无法改变,无论是物质世界还是精神世界的破壁残垣。ps:本来想说说书的,被某些人干扰的思绪时断时续,才写出以上不伦不类的JP文字。想骂娘,但是出于对每个文字的舍不得,就这样吧。

那些没有星星的夜晚

我以为我是看不进去哪怕一小篇吸血鬼的故事的,直到我MM买了这本热夜之梦爱与希望,勇气与梦想,这本小说让我最真切地感受到了这些让人热血沸腾的字眼。我喜欢乔希,喜欢他滔滔不绝述说梦想的样子,喜欢他把马什当作那么好的朋友,喜欢作者描述的他穿着白衣的样子~我也喜欢马什,他粗鲁又直接,大大咧咧,但是却一直努力寻找乔希,想要保护他~~作者的文字华丽又流畅,带我去到那个云雾蒸腾,热浪滚滚的时代~~上班的时候投入地看完整本书,花了三天的时间~~继续找乔治的书来看!


 热夜之梦下载 精选章节试读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