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非-中国当代作家选集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09
ISBN:9787020029907
作者:格非
页数:433页

作者简介

格非的短篇小说富于情趣,如《初恋》、《解决》、《凉州词》、《沉默》、《紫竹院的约会》均是一些精粹之作。
格非的中篇小说则拥有更为复杂的含义,如《褐色鸟群》、《锦瑟》、《唿哨》、《镶嵌》。这些小说共同围绕这样的主题展开:一个人物将拥有多少种可能的命运?事实上,这些小说都在反复地重写一些人物的可能遭遇,不断地试探哪些遭遇真正属于他们的情节。像《褐色鸟群》影影绰绰地包含了四个“我”的故事:一,“我”在水边的一幢白色公寓里向“棋”描述跟踪一个穿栗树色靴子女人的曲折经历;二,多年以后,“我”与穿栗树色靴于女人相遇在村庄里,但她并不承认当时曾经到过城里;三,穿栗树色靴子女人的丈夫去世了,“我”与这个女人结为夫妻――然而她在结婚的当日就死了;四,数年之后“我”又在水边的公寓遇到“棋”,但“棋”表示并不认识“我”。显而易见,这四个故事是相互矛盾的;但是,人们依据什么信任其中某一个故事而拒绝另外的故事呢?

书籍目录

纸上的王国(代序) 南帆

短篇小说
追忆乌攸先生
凉州词
初恋
紫竹院的约会
解决
沉默

中篇小说
迷舟
褐色鸟群
蚌壳
青黄
背景
唿哨
傻瓜的诗篇
锦瑟
雨季的感觉
相遇
镶嵌
时间的炼金术
赝品
附录 主要作品目录

内容概要

格非,男,1964年生于江苏省丹徒县。1981年进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1985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97年师从钱谷融先生攻读中国现代文学专业,获博士学位。现为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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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5条)

  •     和朋友从各自的生活中抽离出来,在热闹的人流中相约见面。她坐在阶梯口,微微垂头,以她的姿态朝向我。我们谈论眼线,牛仔裤,食物,高跟鞋,苹果,像背景一样存在于我们周围的异性,最后达成共识:天冷自己要及时加衣。多是这样细碎的话题,仿佛昨天还才见面。朋友拍拍我的头。于是突然动容:有多久没有人这样抚慰和信任我,像抚慰和信任一直宠物。   如果今夜下雨,送朋友回寝室后独自的漫步是不是更加容易让人伤感?夜晚的空气很好。甜蜜或荒诞的情人们做着属于他们的梦,秋虫用我们不懂的语言倾诉或者抱怨。我知道你爱我,隔着海洋。想来,似乎很早以前朋友曾羞怯的承认,说是害怕孤独的人,害怕一个人走路。那时候,我是多么爱假装,假装懂得假装坚强。还严肃认真的讨论过“孤独”和“孤单”的区别,告诉朋友害怕时可以大声歌唱。那时候,我们也只是相互陪伴而不是相互理解的吧?后来朋友隐隐的说要找一个地方好好的静一静,说知道有些路必须一个人走。然后转身离开我,没有回头。我想换做是我,我也会选择把表情留给自己。于是想起自己在春,夏,秋,冬,在清晨,中午,傍晚,深夜,在车水马龙,灯火阑珊,斜灯墙圮,在站台,街道折角,校门口,楼道,树下花前,将时间,地点,气味,背景进行随机排列组合,再混合不同的气味,语调,情绪说“再见”的场景。记忆变成多维的证据,被轧成照片剪成影像。有些时候,是刻意的故意的小心翼翼的禁止自己回头,有些时候是忘记了回头。也有些时候,为了寻找谁寻找什么,四处张望,调节焦距,只是害怕只是担心遗漏了可能在我身后的你。……“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再见”……有些再见再见了,有些沦为再也不见。没什么值得呼天抢地的事,难道分别不是最平常的事了吗?人和人的关系就是这样原始而茂盛罢。独独的,人和自己是最迟才能告别的。诗人说“只有我的生命会有一天真的为我死去”在此之前,所有的道别从本质上来说都难以成立。寂寞?赤裸裸的事实。 读格非,就仿佛阅读一个圆。用手抚摸,发现细腻清凉。仿佛就是那样一种心情,可以一个人拿一杯热饮找一个安慰,独独自自的去释怀或者等待……
  •     从《欲望的旗帜》开始读他 到《人面桃花》与《山河入梦》 很喜欢 总觉得他的长篇的字里行间透出的就是我所欣赏的那些东西 有一点侠义 有一点神秘 事情总是发生得莫名其妙 结束得无声无息 中篇小说更是让人陷入云里雾里 但看完全会让人有些触动 像《褐色鸟群》 他描写的那些鸟 和那些让你随便选择一个去相信的故事 那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你只是从小说中看到真实世界的影子
  •     1. 言及格非,最大的标签怕莫过于《褐色鸟群》。言及《褐色鸟群》,最大的标签怕莫过于“难懂”,或者更为文艺的措辞如“叙事的诡计”、“情节的迷宫”。言及“难懂”,我倒觉得,首先要祛除一种“映射陶醉”情节,即,一个人越渲染他的某个所接触的文艺对象——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绘画还是音乐——的难懂,似乎就越发映射了他自己的卓(中)尔(二)不群,于是越发暗示自己这对象真的很难懂,于是陶醉其间不能自拔。我并不是说《褐色鸟群》的难懂完全是被如此陶醉出来的,我只是说,要警惕这种情绪。剔除这种情绪的话,至少我看来,这小说并没有,say,广义逆高斯-泊松分布,难懂。其实,以上两种感觉,分别是我多年前看这小说的感觉和如今再看的感觉。青春不堪回首。当然,也许是我如今有了更明确的个人切入视角和更多的类比物,相比而言不那么容易被格非的仿译语言风格七转八转带到云里雾里。也许也受益于这次先看了《迷舟》,打了语言风格的预防针。2.言及格非,最大的标签怕莫过于《褐色鸟群》。次大的标签也许会是《迷舟》,小标签里可能还有《追忆乌悠先生》。据说格非是抱持着有某种历史哲学观写作的。如果要把格非的作品,say,就这三篇,用同一个框框框在一起的话,我会选这样的一个框框,它的关键词有:主体视角优越性 vs. 主体视角作为一种客体视角,truth符合论 vs. truth融贯论 vs. justification融贯论,外视角实在论 vs. 内视角实在论 vs. 非实在论。格非为这些关键词和围绕这些关键词展开的争论,提供了不错的、而且诠释可能开放的思想实验。比如《迷舟》中,【在萧去榆关(第6天夜晚到第7天凌晨)之处有意留下了一个空缺,“萧去榆关到底是搜集情报还是会情人?”……这个空缺不但导致了主人公萧的死亡,也把解答此前众多谜团的线索汇聚集中,然后再突然卡断,形成一个更大的而且是无解的谜团。“萧去榆关是会情人还是搜集情报”?文本在此前已有暗示(其实是明示):萧在家里看到了父亲的信后已经决定“铤而走险”,回棋山要塞准备决战,但突然“他想到了杏”,于是改变初衷去了榆关,他去榆关是探望因他而遭灾的情人杏。在逻辑叙事的角度,萧的这一行为是符合因果逻辑的。问题在于,按照逻辑来说应当如此的事,由于中间过程的空缺,换一个角度推理却出现了另一个结果,不可思议的是这个结果也是符合逻辑的——由于榆关是敌军的控制地,警卫员得到的指令是:如果萧去榆关,就必须把他打死。】(http://book.douban.com/review/2922345/)换句话说,故事的视角让读者自然地觉得主人公是无辜枉死,但又不把这一点真的落实。特别因为作者很可能是刻意为之的回环曲折的语言风格,更容易让人警醒到可能每个细节里都有玄机。也许主人公只是在心里想了想他的情人,不巧这个心思经由作者向读者坦白了出来,而故事的篇幅大部分也在讲主人公和花瓶杯具女主之间的情愫,让人觉得按这个方向去看问题很自然;但主人公去榆关的真正或说主要动机一定是这个坦白出来的心思吗?我们不知道,作者也不“应该”知道——如果作者愿意像模像样地从上帝视角这个装模作样的绝对外部视角抽身出来的话。那个我们第一直觉中认为的唯一知道真相的人——主人公,“夜赴榆关”这个动机发出的主体——死了,未经军事法庭审判而被直接秘密处决。但主人公真的是唯一可以知道真相的人吗?也许正相反,他是唯一不知道真相的人——如果“真相”是在说他“夜赴榆关”的动机。有一种可能:他并没有明确的动机,他心思纷乱,大脑空白,在被三顺团伙险些取命后更是懵懵懂懂,不知怎地就去了榆关,也许也去会了杏,也许茫然地竟然去了哥哥的部队,甚至也许这个惨遭阉割的女主所以之前一直和他牵牵绊绊就是为了交换情报呢?当主人公立在急流上钓鱼,告诉警卫,那些特别的鱼只能在急流中险钓时,他是在意指急流旁边宅门里的女主,还是河流对岸哥哥的部队,还是别的什么更微妙的东西?持主体视角优越性立场的人认为在面对主体自身意识的时候,主体视角至少包括如下优越性中的一种:对自己的意识掌握得更多,或者更快速直接,或者掌握到外部视角永远不可能掌握到的秘密,或者对自己的意识不会弄错因为自己的意识自己说意识到了就是意识到了就是在那里了……但如果萧——《迷舟》的主人公——在某个可能世界里,被警卫员高抬贵手,戒上军事法庭,在审及他的动机时,他为了搞清自己——那个早先的、身处他处的自己,异时空的自己,最为另一个对象的不同于现在在这里想问题的自己的自己——的动机,要不要去利用外部事实的线索去拼凑呢?空缺绝不仅是一个,因为“连续”不过是刻意造出的,宛如主体自身同一性的连续性,每一次睡眠,甚至每一次眨眼,都是一片无限的空缺,人不过凭记忆把各种碎片粘粘贴贴、捆捆绑帮在了一起,做成了一个“我”。做成了一个“故事”。一个又一个“故事”。当我们碰巧站在一批处于同一(“同一”当然也是一个权宜的词)时空的片断依不同记忆线索拼绑出的不同故事面前时,我们就看到了罗生门中的三个人——哪怕并没有人说谎,因为“记忆”啊,呵呵。3.言及“记忆”。记忆可能是最乐于制造问题的鸟群,围着克莱因瓶里里外外绕来钻去。当它在瓶子外面的时候,它在外面的反面,里面;当它在外面的反面的时候,它在外面的反面的反面,或者里面的反面,里面的反面的反面的反面,外面的反面的反面的反面的反面……鸟群会四散开,东冲西突,说不准它——如果有一个它,而不仅仅是它们——是在反面还是反面的反面,包裹着克莱因瓶,包裹着自身,还是反过来被包裹着。想到电影Memento的色调,我觉得,也许叫《灰色鸟群》也不错。它们是候鸟,周而复始地在各个水体之间飞。每一年迁徙,鸟群里都少些旧亡,多些新生。3.1 《褐色鸟群》故事梗概:主人公G在@@@@年(@@@@>0037)秋天某河s边的某个公寓g里孤零零的独自写故事b1。穿r色衣服的女性来访者Q拿着画夹p出现——Q把s叫做阴沟y。G觉得并不认识她。但Q说,她认识G,叫出了G的名字,并告诉G,他们在0032年通过P认识的G。G仍然对P没有印象,于是Q又提了P的父亲J,G才觉得想起了什么。G和Q于是长谈了三夜。G给Q讲故事。一个分成了三截I-II-III的故事。故事I发生在0030年早春,还在天寒地冻。G在qq饭店(真的叫企鹅饭店。。)附近遇到了一个过目难忘的穿i色衣服(鞋子、裤子……)女子H,锁定了丰富的细节a1a2a3a4,并尾随H到了村c1的河d,不见了踪影,这一路又不断制造细节a5a6a7a8,比如,G骑自行车k时蹭到了另一个骑车人,回来发现这个人翻进了路边阴沟c死了。G追到d边不见了H,只有一座残雪断桥o——桥是0010年的洪水冲垮的。一个巡夜老人L出现在桥上,提醒了G不要往前走掉下水去,并用马灯m为G照明回去。故事II发生在0037年,依旧早春。G在某湖h边的某个公寓w里孤零零地独自写故事b2。某次闲逛,看到了他朝思暮想的H——此时她戴cl色头巾,和虐待她的醉鬼瘸子丈夫Z在一起。几天后,G又见到了这对夫妻,在村c2村口酒店jj里。G后来告诉H,我在0030年见过你,细节是a1…an。H——不,或许应该叫H‘——说,那不是我,那些细节a1…an从来没在我的生活里发生过。除了断桥o'——因为Z某个时间村里的断桥上用马灯m’照亮发现了自行车轮k'胎印和脚印。第二天人们从河里捞出了k'和尸体Y。故事III和故事II接续发生。Z醉死在jj酒店附近的粪池f旁。H’去w公寓找G,让G在jj陪她三天。头两天夜里,他们只是说话。第三天夜里,G听到院子里有哭声,但H‘说只是风声或者猫。G最终在院子里看到了赤裸的少女N。他晕倒在门口。醒来后,唯一在场的另一个人H’没有证实G的所见。后来G和H'结婚了,H’也就成了G的妻子。G的妻子在30岁生日——和G结婚的当天——死于脑溢血。故事讲完后,Q离开了。在####年(#### - @@@@>0,可能>=3)Q回到了s边的g,还是穿着r色衣服,拿着画夹p,见到了G,却说不认识G。G和Q提P和J,提三个故事,指那个画夹p。Q——不,Q'——说也不认识那些人,手里拿的也不是p,而是镜子m。3.2 使用字母和符号,或许更容易让人意识到这些似而不同的人物、道具、地标等等的反复变奏再现。有些道具细枝末节,但并非所有NPC都获得了提及,比如故事II和III中不同身份和功能的“老人”,比如"三天",比如“雪”、“风”和“阳光”……确实,有明显自觉的工巧痕迹,如同一个编制不小的乐团演奏出的音乐织体。在这些无论是讲故事的人讲的故事里,还是讲故事的人的故事里,每一个场景中都只存在两个意识清醒的人:讲故事的人和整个故事的主人公G,另外一个。这两个人的记忆永远不协。G说,我记得我们在瓶子外面。另一个人说,不,我们从来没有在外面,我们在里面。所有这些都堆进了G的记忆里,堆成一个克莱因瓶。他无法去借着把它们组织到一起而形成融贯的意识。总是这样的情况:认可了片段3的片段2,会抵牾片段4,而又被认可片段4的片段1否定。尽管这些片段里出现的都是类似结构的人物、道具、地标……G拥有对这些记忆之为记忆(而不是幻觉)的权威么?“回忆就是力量”(75)这句话,也一跳一跳地站到了自己的反面,和反面的反面,反面的反面的反面……4.再言及“真相”。如果真相不是关于主人公内心的想法,而是主人公到底做了什么:到底是谁杀了武士,萧——《迷舟》的主人公——到底去榆关做了什么,或者G的人生轨迹到底怎样,法官、或者读者我们似乎并不能说,鉴于某个角度可以把故事说得更圆全(融贯),于是它就是真相——更何况有时候不同的角度都可以把故事说得同样融贯。更多的片断需要填补进来。但即便填补进了再多的片断,需要“弄清”、需要“明白”、需要“确定”的,始终特定的人,法官,或者读者,而不是事情本身。事情本身无所谓明不明白。特定的人——主体,他的视角——尽量去搜罗信息建立自己的已知,据这些已知整理出一个主体认为的尽可能无矛盾的融贯信息系统。但如果G似乎终归无法建立起无矛盾的或者足够“真实”的信息系统,为什么我们任何谁可以相信我们可以呢?这时我们也许可以说,信息系统无法融贯,更暗示了存在一个客观的truth,各种片断都围绕truth展开,得到的片断不完全,或者被视角干扰过多,就不能组织起来,要不断修正既有信息系统,以期达到或接近truth。但justification又只在每个具体的视角中,每堆有限的信息片断中,靠自身融贯来获得自信。5.言及《追忆乌悠先生》,一个小型迷舟。叙事让读者觉得是头领嫉妒乌悠先生,烧了他的书、对他拳脚相加都不能挫败他,于是在奸杀了倾慕他的女孩子杏(又叫杏)后嫁祸给他,割了他的舌头,枪毙了他。但是关乎truth的关键点都被绕开了:测谎仪被逃避;弟弟听见头领好像诡异地对乌悠先生和杏说“我要杀死你们”,跑回家告诉别人时,没有人听清他说了什么——或者没有人相信,或者没有人愿意相信,或者没有人关心,或者没有人心里不暗自期待这个事情的发生;小脚女人的所见根本没来得及说,人就被枪毙了。我甚至觉得小脚女人的结尾如果在“她看到了地上的血水和几根猪鬃一样的头发”后面加上半句“竟然吓得疯了”,那完成度就更高了。面儿上平顺的“故事”就是:乌悠先生承认了奸杀,城里来的文明先进的警察没有查出其他枝蔓,明正典刑。至于“弟弟”和“小脚女人”的见闻,不过是褐色鸟群般的“见闻”——如果它们存在的话。谁杀了杏?那又是谁杀了武士。Truth也许只有一个。但是通向真相的路(通向Truth的justification)的真相……

精彩短评 (总计37条)

  •     爱先锋~
  •     如果没人介绍,我怎样才能接触到这样的书这样的作者。其他人呢?
  •     用冯唐的话说,“南方的阴湿文字”。最早从一个同学那里听说格非的名字,然后是冯唐那里。从学校图书馆借来后,硬着头皮读了数篇,没能读完。对于小说写法的探索大于对于文字的贡献吧。
  •     褐色鸟群让人过目难忘
  •     好!
  •     力推 褐色鸟群 这篇!短篇写的也都超好
  •     技巧性非常强的集子,格非对于平行世界大约颇有心得,着力描述“一个故事的多重发展方式”,阅读感很奇妙,大量细节的重复,有雾中寻路的茫然感。格非的故事强调可能性,虚构作品的得天独厚之处就在于不必寻找真相,只要去相信。即使它们互相矛盾,又有何干。格非的时代感很微妙,尤其是讲农村的,几乎是发生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有可能,时间的静止和凝滞,与语言的西化也有关。短篇有几篇颇妙,嵌套结构得心应手,情趣像是废名师陀,坦然面对谜团而根本不想解开它们。格非与马原相比,继承的是中国式的暧昧与模糊,或曰留白。尽管他的语言和思维完全是拉美系的。
  •     his fan
  •     真诚并不是摒弃美的理由,我觉得好多地方粗俗,接受无能
  •     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是一脸懵懂
  •     狂爱他的中短篇!!
  •     同样是西南大学图书馆,可是买不到。
  •     平实、悠远而不生厌
  •     模仿味太浓了。中国人玩先锋文学没前途的
  •     有意思。
  •     喜欢格非的人应该读读。
  •     一股匠气扑鼻而来~可以当作写作的反面教材。
  •     2005年于师大图书馆。几个短篇和中篇看下来,对于格非的叙述手法竟也能模仿一二,遂弃之不读。
  •     玄之又玄,技巧繁复。有许多难以理解的,就像小说只是在展现图画,性的问题还是很明显,当代作品的惯性。格非看起来就很迷人。寂寞而自由
  •     格非让我平静。
  •     算是现实主义小说里面最好懂最优秀的一个了。
  •     多思考思考:事情的发展有几种可能情形?这是我读这本书的感想
  •     最喜欢《傻瓜的诗篇》、《相遇》两篇~
  •     感觉读他的书,就是读一个圆圈。梦里都很安静,在做一种莫名的感情循环……
  •     格非格非!我以为中国当代小说你为最。
  •     恩。还行吧。
  •     “我们信誓旦旦,永不分离;我们未雨绸缪,时刻准备,各奔东西”紧张压抑,用后写的句子生吞活剥前辈不是礼貌问题,而是慷慨地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种对铺路石舍己为人品格的事后追加。没有北村的否定来得彻底,又缺乏对乌托邦的信心(《人面桃花》),注定了小说不明朗的色调。
  •     初恋,迷舟,镶嵌,傻瓜的诗篇。
  •     需要向社会学一样去阅读
  •     格非
  •     此人非常喜欢用“岑寂”这个词。他对现代主义的学习大概是当代作家里最完美的,它的语言几乎无懈可击。可以学习的地方很多,但也有要警惕的地方,比如,有时缺乏那种好小说里能感知的强烈情绪。或许这是他过于重视技术的结果,而这样的情况是我们囫囵吞枣的学习现代派的结果。这个问题的另一面是,如何处理当下的经验--我指的不光是中国社会,还有整个后现代的背景。这点不同的作家有各自的看法,但似乎都不尽如人意。一旦回到自己的写作,焦虑就更甚了。。。
  •     快读不下去了!终于读完了,读起来很费力
  •     恩,太喜欢了,真是相见恨晚啊~~
  •     本书代序是为经典
  •     突然觉得他是我所知道最会写阴郁春天的人,一打开就有湿漉漉的水汽漫出来
  •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是第三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是在大学里一个室友那里读到的,第二次是在朋友的书堆里翻到的,第三在旧书网上自己买的。前两次断断续续的阅读让《唿哨》和《褐色鸟群》像迷雾里的神秘力量催使我继续下去,但是我在这一路上看到的仍然是支离破碎的拼贴。有些时候我总是要反问:这些写作者为什么就不能老老实实讲故事呢,为什么要把故事节奏拖得这么沓呢,为什么耽迷于无关紧要的细节而无法自拔呢,当然这些反问明显带有的贬义色彩都源于格非身上浓浓的学院风格。 不可否认的是他是我见过最善于造句惯于修辞的写作者。
  •     《迷舟》《褐色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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