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上的惨案》书评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9
ISBN:9787513313421
作者:[英]阿加莎·克里斯蒂
页数:291页

尼罗河上的惨案

真的不知道是不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声名在外,对这本书还是抱着大期望的。是也许真的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吧,看完真的不觉得怎样。我看的电子版,可能在排版上不如纸质版的,看多个人名都觉得记不下,到最后看完了也没有对这些名字多有印象,而且除去主角、个别配角(例如激进分子)人物刻画得深刻一些外,其他的什么小姐太太的,都让人觉得哦,就是有这么个人。而且,不知道是不是电子版效果不好,有一些剧情推理我觉得都不太跟得上,甚至让我有一点觉得是不是漏细节的感觉。可能也是自己看得不认真。在剧情上,最后结局虽然是比较新颖,但并没有给我一个大大的震撼感,一些谋杀桥段也没有让人有屏住呼吸的紧张感。其他背景的描写也没有特别突出,背景作用聊胜于无。就当是个故事看吧。于我而言,是没有看嫌疑人X的震撼与惊叹了。

不错

难怪这么早的作品被不断加版。经典果然是经典。虽然猜到了肯定是丈夫杀的,一直没想到他还有“同伙”。以这样的方式呈现了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实在有意思。里面增加的人物加深了误导,却并没有让人放弃对丈夫的怀疑,但唯独没想到是他们两个的合谋。虽然后期在侦探的回忆里提到两人的感情,却还是不想相信,那个完美无缺的女孩唯一的求而不得居然是如此居心。

你早已看穿一切了吗?

几个月之前,一个偶然(多看阅读上极高的出现频率),了解到阿加莎·克里斯蒂(下面简称女王大人)的侦探小说。当时,我的阅读方式已经转向看豆,所以原本是打算去“中亚”上买看豆版的,很可惜,那时候并没有女王大人作品的看豆版。无奈之下,只能求助于度娘。虽然没有找到精排中文版,但得到了珍贵的英文原版,幸运的是,由于特殊缘故,原版于时于我都是十分合适的。这便是我读的第一本女王大人的书,这本书如今的中文名叫做《无人生还》,书中著名的“歌谣连环杀人”手法,成为许多作品的灵感来源。此后,对女王大人的书越发有了兴致,尝试了各种搜索手段,使尽浑身解数,终于又找到一本看起来校排还算不错的网友自制版(变种D版)。这是读的第二本,大名鼎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然而,这一次的阅读体验并不好,因为是自制版,错漏处不少,版式也较差,加之本书内容要求很高的逻辑思维,太像数学推理,读到一半放弃了,匆匆翻了翻结尾收手,遗憾。没有看豆正版,也没有精排个人版,于是之后就彻底断了继续看的念头。上个月,一个偶然,在“中亚”闲逛的时候,惊喜地发现女王大人的作品出看豆版了。前天,正好赶上特价。对这本书的书名隐约有种“既视感”,似乎很早以前就接触过,也许是我把它和动画《尼罗河的女儿》给搞混了。这本书叫做《尼罗河上的惨案》,据其改编的电影也非常有名,喜欢电影的盆友估计看过,女王大人的作品中被改编电影的数量不少。这是读的第三本,刚读完,本次要说的正是这本。图片 停不下来,真的停不下来。情节迷离,特别是事件发生后。不说读者与波洛侦探合二为一,至少可看作是波洛朋友兼破案帮手瑞斯了,读的过程中有抽丝剥茧、身临其境的感觉,我真的没有夸张。结尾出人意料是必定的。也许有聪明读者一开始就“早已看穿一切”,但鄙人愚钝,直至最后一刻才发现真相,一些细节地方还没有转过弯。每个人物的特点鲜明,原本我对此是极为感兴趣的,例如文中的弗格森,此人实在是太另类了!但是,书读过半,作者却将我对文中人物的看法一一推翻。令人可惜的是,作者只是将出场人物作为案件推理的点缀与线索,并未能深入下去。这是侦探小说同文学史中作品最大不同之处:前者只注重推理的严密性与情节的合理性,后者却总希望在内容为大众阅读之外,能够带给他们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而不仅仅是读完了,精彩了,满足了,然后就可以睡觉了,最后忘却了。所以,对此我感到特别的遗憾,明明对人物可加以深入刻画,却戛然而止,结果就变成了人物之间虽性格、行为各异,终究只表现出一面,给人一种脸谱、刻板的印象。不过我也清楚,以上说法用在侦探小说上是不恰当的。侦探小说是真真正正的大众读物,以娱乐大众为首要目标,太过深入反而影响效果。从《东方快车谋杀案》和《尼罗河上的惨案》两本书中,能够得到女王大人侦探小说写作模式的一些共通点:前半部分铺展情节→人物陆续登场→对人物、情节加以关联→中途爆发,发生事件→侦探成为主要情节推动者→调查各类细枝末节→对嫌疑人物逐一盘查→得到出人意料的真相→事件解决,收尾。同上述共通点不太相符的是《无人生还》,但也只有“侦探成为情节推动者”这一条。在《无人生还》中,故事推进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视角,因为所有人都有成为凶手的可能,而且是一个接一个的连环死亡案。估计《无人生还》即便在女王大人的作品系列中,也应该是非常另类的一部。《尼罗河上的惨案》能让我如此沉醉其中,也许和我侦探小说读得少有关系,但从大家的共同评价来看,当是侦探类作品中难得佳品。

And so to Murder

故事发生于埃及尼罗河一艘游轮上,集美貌聪明富有于一身的琳内特正和丈夫度蜜月,但她在同一艘船上,很意外地遇见了认识的人,以及那个被自己横刀夺爱的好朋友杰奎琳,旖旎的风景几乎让她忘记担忧,然而就在船停靠河岸的那晚,一颗子弹穿透了她的太阳穴…不仅如此,另外两起惨案也接踵而至。不止是我觉得开头几章略显拖曳,但阿婆喜欢在小说开头,以第三人称分节叙述每个人物的大致关系和风貌,就好似在读者脑中留下一张底片(印象),等重头戏开拍的时候就容易冲洗成完整的照片。本作的开头就让读者了解到女主的特征——富有、高贵、有生意头脑、而且还向往自由纯真的爱情,同样地,也缺乏心机。这样的女人当然很容易招来妒忌,然而她天真的以为“这世上,我一个敌人也没有”,才会给两个凶手尽情表演的舞台。接着让读者了解到的是杰奎琳,那个爱的过头了的女孩,还有那个表面上像个单纯男孩的未婚夫。与东快相比,本作增添了浓重的感情线条,让整个故事变得更丰满、更有人性色彩。其实这条爱情主线也是阿婆一种巧妙的误导手法,一种演技式的误导。除了感情线,安索普和彭宁顿这条线暗示了财产是重要的杀人动机。另一个与结局不相关的误导体现在蒂姆和斯凯勒偷珍珠这条线上。其次就是阿婆在暗示方面所下的功夫,比如杰奎琳说过自己的枪法很好,为什么杰奎琳总能知道琳内特在什么地方,然后跟踪她,为什么西蒙在受伤的时候急着要求把杰奎琳带走等等。回归到命案本身,也很值得惊叹,虽然在一开始核对不在场证明的时候,我就发现西蒙有空隙时间溜出去,但一直也被两个凶手的演技欺骗了,还有始终没明白西蒙的动机。诡计核心可称之为“第三颗子弹”的诡计吧,解答诡计的关键就是扔到河里包着手帕和披肩的手枪,以及它和死者伤口的矛盾。如果卡尔作品是一杯威士忌,惊险刺激,那么阿婆的就是一杯法国葡萄酒,优雅细腻。阿婆在人物刻画和心理描写方面,确实要比卡尔好的多,特别在人物形形色色证词方面,阿婆可以说是信手拈来的,比卡尔做的要好,这点可能要归功于阿婆在巴黎学声乐的经历,让她有善于聆听的优点。在罗杰和东快,往往是证人说了谎,波洛以他的睿智和睦的特质找到了背后隐藏的真相,这种特质较冷硬派侦探我觉得更真实一些,毕竟罪犯也是有感情的,也正是这种柔和的女性化风格使其成为脍炙人口的佳篇,甚至从纯文学的角度评价,也令人赏心悦目。结尾比较令人咂舌,的确是"惨案",重要角色“无人生还”,令人唏嘘的是本是受害者的女凶手,爱情让她失去了理智,两个目击证人不该死的。瞧她对波洛坦白的那些话,虽然她出发点是好的,为了两人的幸福,但事与愿违,邪恶不知不觉的进入她的内心,and so to murder……

又一部需要抽丝剥茧的经典

这是侦探女王的又一部需要抽丝剥茧的经典。阿加莎仿佛总是能够引导或者理解读者的心理似的,通过她的文字编织出层层错综复杂的线索,牵扯众多的人物,而一切都在她的手心中掌握自如。很多时候,你会猜到这个或那个人有嫌疑,而阿加莎似乎总能猜透读者思路似的,顺着你的猜疑去发展,但差不多到达时又出现大反转,而且一次又一次,甚至不得不回过头去重新分析。或者说,你的思路早已被她所牵引。但这正是阿加莎作品迷人之处,仿佛总让读者与作者斗智斗勇,而最后的一切她又总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尼罗河上的惨案》人谱

琳内特·里奇卫梅尔休伊什·里奇卫,琳内特之母赫尔克里·波洛,侦探蒂姆·阿勒顿杰奎琳·德·贝尔福特(杰姬)范·斯凯勒鲍尔斯科妮丽亚·罗布森阿勒顿乔安娜·索思伍德莎乐美·奥特本罗莎莉·奥特本贝斯纳医生理查蒂先生瑞斯上校安德鲁·彭宁顿詹姆斯·范索普路易丝·布尔热

看过电影还用看原著吗?

今天早上4点多的时候醒了再没睡着,就把手边的《尼罗河上的惨案》给看完了,这书看了有阵子,每次看几页就睡着了。。。可能是和78版电影差太多的原因吧,开场就交代了那么些人物,看得云里雾里,电影里也没这么些人啊,看到中间好些了,昨天沈阳大雨,堵在路上3个小时,唯一的好处就是把这书看掉大半。。。刚开始看得时候就觉得杰奎琳并没有电影里面那么跋扈,还很有魅力的呢?人物性格什么的和电影中都不是特别一样。应该是电影时间比较有限,删除了一些支线,把有些人物合并了,加重了戏剧冲突,有种简单粗暴的赶脚呢,和原著感觉像是两个不同的艺术作品,可以说,都非常成功,电影版可以单独的来看,很有戏剧张力,剧情交代的也挺明白,尤其是上影译制的配音,太棒了简直!但是这个系列的电影我觉得最不好的地方就是波洛的塑造!原著里的波洛虽然自大,但是个绅士,虽然爱吃,但是个美食家。电影里把大侦探弄得猥琐了啊,不是狡黠而是狡猾了。。。反正我觉得这个形象不好。。。电影里并没有过多的交代两人暴露之后,书里多了很多细节,说实话,杰姬赚了我好些眼泪,波洛也很替她惋惜。波洛这个人物我最喜欢的一点就是很有人性,书里面他放过了那个偷珍珠项链的人,看到那里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动画片里的柯南,哈哈,他是嫉恶如仇的那种,你犯事了,就得抓起来,没理由!但是波洛会给人第二次机会,这就是不同!所以这样的人物很真实,有血有肉!刚看完了书有很多感想,觉得和电影真的还是很不一样的,像这种有原著的还是要把原著找来看一看的,真的是很不一样的体验,更有乐趣~

第一次读侦探小说

看完这本小说,我最大的感想就是——这破案也太容易了吧?我以为会持续上几天,结果第二天就成功抓出凶手了。而且也没多惨啊!从这个时代来看,我真心觉得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故事,没什么震撼。首先被排除的人基本上就是凶手,我感觉大多数侦探故事好像都是这样的,没意思。也许在那个时候,作者的这一写法是突破吧。在小说的前半部分,作者使劲地把死者的“仇敌”们往上堆(音调读三声)。可是看到最后,我突然发现,死者的前女仆的前男友却没有再出场,侦探和上校也没有审问他。是不是作者把他给忘了啊……至于文笔,说句实话,一般。作者除了会用猫来比喻侦探之外,貌似就不怎么会用别的形容了。文章对话很多。比例很少的叙事性句子较有画面感,有点儿像电影的感觉。另,书里的字太小了,如果能大点儿就好了。(2015年11月)

选择

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出现后,我就猜想到了凶手,以及这是一场计划好的谋杀。除了细致入微的推理情节,作者也传达了一个人面临选择时,初期的纠结,与最终的决断。因果相联,不义的种子必定在充满诅咒的风雨中,结出败坏的果实。人通常自私,才会抱着侥幸心理行不义之事,所谓的享受当下,不枉此生,到最后都是一步步葬送自己的信念与前程罢了。人可以不背负他人的痛苦而自行其道,但是有多少人能真的不被内疚与亏欠所烦扰呢?什么都不在乎,毫无底线的人,同时也失去了周遭人的庇护与祝福。这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没心没肺获得最开心。是的,但这样的快乐终究是短暂的。唯有自律,才能让一个人问心无愧,心如清水,轻松一生。

男人看到推理,女人看到爱情

看到爱到不疯魔不成活的杰奎琳,就没什么原则和理智了,一边看一边祈求他们不是凶手。多希望凶手是虚伪狡诈的财产托管人彭宁顿,或者脾气不好又仇富的罗丽莎,或者是任何一个。可偏偏是拥有孩子般微笑的西蒙。换做全天下女人都会这样吧。可推理小说就是要让人意想不到才行啊(虽然我不懂推理小说,可让人意想不到绝对是基本)。小说封皮上一句爱情的挽歌其实就已经剧透了,任何人都会想到是描写了一对亡命鸳鸯啊。最后西蒙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搞砸了”。亲爱的,你是杀人了啊,可你就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母性泛滥)。最后是想讨论罗丽莎这个角色,年轻美貌却有仇富心理,他居然跟了那个珠宝犯,绝对不合理,这种女人绝对会成为外围女,她对着其他的富有美貌的女人,即使没有丝毫接触却已产生了仇恨,这种女人太可怕了。第二点是她看见了珠宝犯进出被杀女的房间,却对侦探守口如瓶,当所有人都想着破案,而且还有人相继被杀时,居然她因为自己相信就隐瞒这么重要的线索,这种女人将来什么都有可能做的出来,她绝对是全书里我最讨厌的角色。可是推理小说不是讨厌鬼就会死,这点跟真实的生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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