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书评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5-12
ISBN:9787532738151
作者:[美]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页数:503页

不错。

如题。当初读此书的时候还是高中生。嗯,度过了以后很感动。觉得这个“我”也算是至情至性的人了。不隐瞒自己的小幻想。很是个真小人。

小女孩没魅力

有魅力的不是洛丽塔而是亨伯特拿到当代放眼一扫80后,似乎满大街都是洛丽塔般精灵古怪脑瓜乱跳的丫头,说不上讨厌,还真不喜欢此书从头到尾都是亨伯特在展示他的智慧、幽默、绅士、欲望、失落他只是一个被洛利用的受害者,原因是什么-爱那么,爱有罪吗?

因为我们都只是人

用了很长时间才将《lolita》看完 一开始选择看是因为这本书惹来很多争议 也许值得看看 由于看了一些书评 在脑海有个笼统的概念 然而开始看后还是有点出乎意料 迷惘的情感和错乱的叙述方式 包括翻译的主万 个人认为很能贴近作者原意 虽然另外的版本我没看过 故事的节奏很缓慢 语句用词反反复复 可我觉得很符合亨的逻辑思维 应该说更好的表达亨的细微 品尝一本书就像天气的变化让人飘忽 很难界定一本好书 但如果看完一遍觉得似乎忽略了什么 相信在某天会重新看一遍时 我想这本书已经是成功的 洛确实是任性之极的孩子或许简单的用“任性”不足以形容她 可是洛 只有她能那样深深地压抑自己迷惘的神情露出甜蜜纯真的微笑 只有她 能让这样的男主角为之神魂颠倒 倾出一生 如果按书评说亨是典型的精神病 一个气喘吁吁的疯子 我开始只是想到他的恋童癖 一个乱伦的家庭 他应该看见洛的悲伤却未能拯救她 也拯救不了自己 他宣布着他深爱着洛却给予她最大的伤害 在所有人痛骂亨是个卑鄙无耻的伪君子 下流龌龊的精神病人 我对亨表示更多的是同情 他最终以这样的方式为洛结束自己 是否他也想拯救自己的灵魂 亨的痛苦并不是他的卑劣的品质而正是他的良知所带来的 我并未流一滴眼泪 但那种沉重更叫我难过 书中很多隐晦的很多章节只能细细咀嚼

亨伯特是个悲剧的诗人

这绝对不是一部讲恋童的小说,也不是一部色情小说,也不是一部讲变态的心理的小说。亨伯特其实是个单纯而善良的人。我看到亨伯特只是被自己的爱情迷住了双眼,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却都不让他后悔。洛丽塔最后跟哼说,‘他伤了我的心,你却会了我的人生’。而这个时候的她,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只有咳嗽,贫穷,和爱‘是无法隐藏的。这时候的洛早已无法摆脱她的贫穷,以及随之而来的身体上的变化。哼最后走进她的房间时,你可以看到对脏乱的贫穷的环境的描写,以及亨伯特竭尽全力的依然在此时的洛身上看到那些在他心中从未变过的美。洛已经不是当年的洛了,但是哼还是一如既往的爱她。这就是他的善良。他爱她是不计一切的,他甚至能包容她的一切,从她的每一个动作,声音,表情里找到幸福感。但是反观洛,洛只是一个早熟的叛逆少女,她从来没有爱过哼,更可悲的是她甚至从来不理解哼对她的爱。身体提出’如果我现在跟你去汽车旅馆你是不是就会给我这笔赞助的钱?‘,她都不知道哼怀着满心的爱意在做最后的挽回。这里的亨伯特,和盖茨比有几分相似。整部作品都是从亨伯特的眼中来描述的,我能够感受到从一开始到最后他对洛矢志不渝的感情,甚至他自己或许都不知道。他或许都觉得是他特殊的癖好。但是不是,否则洛长大以后他变不会再从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每一寸皮肤去找到自己的幸福感。正因为整部作品的主观性,让我们只能从亨伯特的眼中去认识这个洛丽塔。而这个洛,恰恰是让亨伯特无比着迷的那个洛,甚至每一个缺点都能被演绎成性感。亨伯特是个悲剧的诗人。他彻底为了爱情而燃烧了自己,却连自己爱人最基本的理解都没得到。洛对一切的定义只是一场闹剧,她甚至认为奎还要更好。但是我们看看亨伯特在整个过程中,对洛的小心翼翼,珍惜,等等。他会因为洛的一个动作,一个表情而幸福。甚至在全文最后,他所想起的那个他站在路边上看远处小镇的下午,一切的不完美也仅仅是因为在那些欢笑声中没有洛的存在。多么单纯而简单的爱情,他爱着洛的一切。但是奎呢?他因为洛不肯跟其他男人拍色情录像而被奎赶走了。奎仅仅是色欲和占有欲,而亨伯特是爱。在这里根本就不是年龄的问题,整个作品对于年龄的架构只是一个烟雾弹,貌似一切的噱头和原有都是由年龄而起,都是因为亨伯特恋童,因为他变态的心里等等。但是亨伯特是确确实实深爱着洛,从头到尾,甚至在写下回忆录的时候都为了保护洛而要求作品在洛在世时不能出版。而回忆录的最后,亨伯特对于洛的未来的一番箴言更是显露出他单纯的爱情。看似与年龄有关,其实真正爱情发生以后,与什么都无关。我们永远不知道真正的洛丽塔是什么样子的,只能从故事中略知一二。因为亨伯特的回忆录中所有对于洛的描写和徐庶都充满了爱。我们能认识洛的地方有,她绝情的离开了,她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想到了亨伯特,她从未爱过亨伯特并且对亨伯特的爱没有一点点的理解,她到了最后甚至还认为亨伯特只是想要她的身体(所以她问亨伯特是不是要出去汽车旅馆他就会给她钱),她是一个误入迷途的普通的叛逆女人而已,不知道如何爱与被爱,没有判断力。但是在亨伯特眼中,她是永远的洛丽塔。一个悲剧的诗人,飞蛾扑火一样爱上一个性感的少女,他付出了一切。而少女却在厌烦和长大后觉得一切都只是一场闹剧,她选择遗忘。亨伯特的故事有着莫大的悲情色彩,他是善良的,单纯的,富有爱意的,有修养的(亨伯特对小心翼翼和奎玩弄和占有有),悲剧的诗人。

内心变态的扭曲

最后的解决到是让人十分震惊,感觉女主角明显是一个缺乏父爱的可怜少女,可惜作者的笔下写的是无限的淫荡和无限的猥琐,作者对洛丽塔的感情,说白了就是一个老男人想占有有幼齿的心理~~

道是无晴还有晴

原来亨伯特确实是爱着洛的。起初亨·亨只是渴望得到洛,渴望与洛××○○.然后在得到她之后,亨·亨的确也是如此做的,并没有在哪儿体现出他爱的是洛这个人而不仅仅是她的身体。他给洛买漂亮的衣服,买好可看的杂志,带她看喜欢的电影,答应她几乎所有的要求,只求洛能因为欢喜而留在他身边,这样他便能继续享受“性感少女”带给他的乐趣。我一度认为,或许,亨·亨需要的只是任何一个“性感少女”而已。可是,我错了。三年里,亨·亨没有再找其他的“性感少女”。除了刚失去洛时狂躁地四处寻找洛和充满着杀死“那个人”的愤怒外,亨·亨没有再去找洛,或许,他正在渐渐淡然,渐渐明白囚禁洛并不是爱她。当亨·亨见过阔别三年的洛后,他终于彻底醒悟:“在我们反常、下流的同居生活中,我的墨守陈规的洛丽塔渐渐清楚地明白:就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而这生活结果却是我能给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最好的东西。”于是亨·亨在被洛拒绝以后,没有再强求,他真的给予了洛她想要的生活。亨·亨开始会议与洛的点滴,并从中忏悔。他终于明白,比起奎尔蒂伤了洛的心,自己毁了洛的一生更为不齿——或许这正是洛无论怎样也不愿再回到自己身边的原因。亨·亨真心祝福着洛,希望他所爱的女还能够很安心很幸福。尽管洛自始至终都未曾明白他,无法结实在自己面前哭得像个孩子的亨·亨是真心在爱自己。杀奎尔蒂的动机起初是为泄愤,到最后或许已变成复仇——自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被奎尔蒂伤了心的洛(但不排除亨·亨的精神病行为^-^)。此时,才体现出亨·亨为了他可怜的爱情的大无畏和绝望。已超脱了生死地置奎尔蒂于死地。亨·亨做了为洛做的最后一件事,用以埋葬自己对洛的爱。我不喜欢多洛蕾丝,首先在于她的堕落,然后是主动勾引亨·亨,最后在于她与亨·亨断绝一切联系的三年后,因为还不了债而重新联系亨·亨。尽管如此,从客观来看,多洛蕾丝确是一个可怜的女孩。从小缺少父爱又与母亲不合,然后与一个年龄比母亲还大的自己并不爱的男人生活了两年。接着,在以为终于脱离苦海能与爱人在一起的时候又被他抛弃,最后只能跟一个落魄的退伍军人生儿育女。这个本应快乐的十七岁女孩的人生是彻底地毁了,但却不是如亨·亨所说被他所毁,而是洛自己。没有洛的“配合”,不管是性格不合的母亲,虎视耽耽的继父,还是变态的奎尔蒂都无法伤害这个倔强的女孩的。洛亲手为自己写下了悲剧。全书写得最精彩的地方和故事的高潮是自亨·亨见洛到最后。亨·亨的忏悔相当深刻,也很动情。最后他说给洛的那些话语在平常可能很普通,但对于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的他们(或对于读了这个故事的我来说)却是相当震撼和感动的,因为这话无不透露着亨·亨对洛的爱和怜惜。2008年7月20日

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

我想,大家都或多或少地知道这么一个名词——“萝莉”。当代人的解释是“9到14岁的小女孩”。可是很少人知道这个词是源于弗拉基米尔 纳博科夫。一年前我买了这本书——《Lolita》,完全是因为名字好听而买下来的,现在翻起来看到当时买的时间是09年5月28日,就是高考的前几天而已。当时买到书之后就疯狂地开始读,以至于都忘记复习了,现在,一年过后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才倍感当时的心切和刺激,我越发感受到这本书对于社会的教育意义。有趣的是我翻看《Lolita》的出版历史时,惊讶地发现原来这本书在欧美被囚禁过很长时间,直到宽容的法国人将她出版之后,还是一度遭到许多批判家严厉的批判,甚至被当成色情书刊来卖,面对不同的议论,纳博科夫本人的回答非常明确:“在现代,‘色情’这个术语意指品质二流、商业化以及某些严格的叙述规则,那也是千真万确的。因此,在色情小说里,必须有一个个性描写场面。此外,书中描写性的场面还必须遵循一条渐渐进入高潮的路线,不断要有新变化、新结合、新的性内容,而且参与人数不断增加(萨德那里有一次花匠也被叫来了)。因此,在书的结尾,必须比头几章充斥更多的性内容。”纳博科夫也说:“《Lolita》根本不是色情小说。”其实,这是纳博科夫的又一篇寓言故事,从淫欲来检验爱情。的确,人们整天歌颂、赞扬的爱情,能经历金钱、欲望等等人类最原始的弱点的考验吗?那么如果经不住了考验的,算是爱情吗?我一直无法理解那些所谓沉浸在爱情的伤痛中的人们为何如此无法自拔。要知道,当一个人习惯于将自己置于悲凉的境地,生活中就彻底失去了乐观的情绪,而代替它的就是消极。消极的态度会使一个人性格上出现繁杂的变化,晴雨不定。因此,丰富的思想加上合理的逻辑才是最好的。我一直信奉这么一句话:Time Erases Everything…的确是这样的,那些很多很多以前让你认为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和事,都会随着时间而渐渐淡出,包括爱情,很多人在失恋的时候会悲伤得好久,每天以泪洗面,可是很久之后想起那段时间,却感觉这一切是如此不堪一击的讽刺。我想这就是人性吧,所谓的血浓于水,也是假的,一旦到了分财产问题上也都是在互相残杀而已。而这本《Lolita》很好地诠释了关乎父母、社会服务、教育者等等人们之间的联系,我想纳博科夫也是希望能唤醒人类纯粹的一面,为一个理想的安全社会、为培养出一代更加美丽的人而作出应尽的努力和责任。而这本书对于我个人而言,是一种慰藉。这本书让我更加深入地去思考了人与人之间情感的问题,在一年前离夏日不远的日子里带给了我很多很多温暖的回忆。而一年之后,我赫然发现,这股暖流依然在我心里,正如译者说的一样: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

多疯狂啊,洛丽塔。

在我的十四岁,没有出现一个亨伯特·亨伯特,带着我起程,走遍整个国家。我多么想义无返顾地跟着他,一程一程。这样的疯狂,该有多么浪漫,多么值得用一生铭记。你这任性的小女孩啊。

一半现实一半幻想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句话贯穿了整本书,也是这本书的灵魂。里面的内心描写与欲望的渴求一步一步的蔓延、增大……这对于读者都是一场无比强大的精神震撼。洛丽塔,一半现实存在,一半仅存在于一个男人的幻想中,这段跨越年龄的乱伦之恋我一直认为是一个男人自己的欲望在幻想也现实徘徊,但在最后我还是接受了它,在心中默念了三遍洛丽塔,等年纪大点时再读一遍也许会更明白这种欲望所在!

越读越伤感

这本书结结实实的打动了我。每天晚上临睡前,随便翻开一页,一句一句慢慢读下来,越读越伤感。力荐另外:我一直觉得,谁和谁之间的爱情,都是爱情,我们敬仰歌颂的应该是爱情本身,而非两个载体,我们也不应该因为这两个载体不是我们想像中的俊男美女,就排斥抨击。记得看完卡卡的变形记,悲哀于人间真情的虚伪,但是如果真的谁和一个大甲虫相爱了,如果你没有房子没有车子,你就不该爱我了;如果你是和你同性,你就不该爱我了;如果你是三头六臂,你就不该爱我了;如果你是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你就不该爱我了;刚巧可以爱我的人们,拜托拜托,一定要尽到应尽的责任,我不想一个人说什么这是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狗屁。

关于时间的悲剧

豆瓣上关于小说《洛丽塔》的评论纷纷,在这些业余的感喟之外,学界评论文章之热闹丝毫不落后,期刊文献库内搜索关键词“洛丽塔”,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以及其他学术论文和刊发在出版物上的文章,何其多也。洛丽塔已成显学。在2006年出版的《外国文学研究》上,署名为蔡莉莉的一篇文章《<洛丽塔>:迷失在欲望与时间中的永恒悲剧》提及,“在现有的批评来看,对《洛丽塔》的阐释已形成了道德批判、心理分析、文化政治寓言和时间焦虑四个维度。”“对‘时间焦虑’的引入,无疑把《洛丽塔》推向哲学分析,认为《洛丽塔》通过‘杀死现在’从而‘回到过去’的叙述,印证了时间对人的永恒媚惑和残酷无情。”《洛丽塔》早先的翻译者于晓丹,早在1995年刊发的《外国文学》上就从时间维度展开了评说。文章题为“《洛丽塔》: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这说法和“一百个人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相似)。文中说道:“时间是一条当然的无处不在的轨迹;而洛丽塔正是时间的化身、替代物,是亨伯特证明自己在时间链条上循序渐进的中介。在亨伯特这里,时间是一个永恒的情结,也许在纳博科夫那里也是如此……”“无论是意识还是记忆,都不过是时间之河的背景,也是时间的奴隶。”行文如此,以文学阐释文学,读者夫复何求。(想来柏格森关于时间的哲学阐述也充满文学意味。)将《洛丽塔》总结为关于时间的“悲剧”,或许太过呆板甚至谬误。关于时间,我们除了悲剧之外,还能有什么呢?人生的重点即死亡,死亡终究是悲剧,然而谁不是以这一悲剧告终呢?唯有艺术(这里是文字编织的一本叫“洛丽塔”的小说),让时间在暂停的同时,又纵横捭阖出万千姿态。这一关于时间的矛盾维度,是艺术给予我们的馈赠,当然,就人生、世界而言,这包含于时间原本就赋予我们的种种可能性。洛丽塔,的确是个话题,“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看洛丽塔

终于把洛丽塔看完了,一个月以前的事了,今天回家拿起来,又有点想法,稍微写写。看这本书,有的人看小loli,有的人看怪蜀黍,有的人看恋童癖,有的人看色情描写(其实没有),有的人看教育,看社会,看心理。每个人心里面都有个洛丽塔,我的心里面,洛丽塔是个好孩子,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教育的失败。亨伯特大叔是个教育的失败,洛丽塔在他心里是“生命之光”,也是他的“悲剧之光”,他认为只要有洛丽塔或是和洛一样的女孩子在,他就会陷入迷恋,对她们产生好感。书里面还有很多像洛一样的女孩子,不过亨伯特大叔只是看看,没什么行动,美女还不让看么?对那些孩子,他内心也十分挣扎,但毕竟不如身边的洛,让他那样的无法自拔。亨伯特大叔和洛是个悲剧,不是因为年龄,也不是因为现在我们认为大叔和小萝莉一发生感情就会出现猥琐的事情。亨伯特的心里,洛丽塔是属于他的玩物,是他占有的物品,是他的一部分,而不是像他说的那样,他把洛丽塔当作神圣纯洁的少女,或者说,有时候是,大多数时候不是。其实整本书大叔的心理一直很纠结,但写到一半左右,他才对他的妻子下杀手,并把洛占为己有。大叔并不是疯子,他是没有面对自己的心理问题和心理阴暗面。每个人心里都有个洛丽塔,每个人心里都有阴暗面,只是我们不想去面对。一旦巨大的诱惑出现,阴暗的一面就会将一个人变成恶魔。洛丽塔,洛,多洛蕾丝,都是我们可爱的小洛的名字。很多人觉得洛是个坏女孩,或者是个堕落、混乱的女孩,是个任性的人。不过亨伯特大叔心里,小洛是天真可爱的女孩子,是美丽与善良的化身,即使最后小洛背叛(如果之前能算是他们在一起的话)了亨伯特大叔,大叔仍然认为是其他人拐走了小洛,然后要把那个人杀掉。当然,大叔嘴上说小洛是天使,其实在大叔心里,小洛只是他的占有物而已。而我看来,小洛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和每个人一样,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对家庭幸福充满渴望,在人生的道路上会犯错误,可也有自己的原则与忌惮。小洛其实就是每一个青春期孩子的代表:在幸福的家庭里,小洛可能会把那些难以名状的感觉压抑下去,做个父母眼中的好孩子,然后默默成长;但在不幸的家庭里,小洛的堕落是必然的,因为她找不到幸福可以庇护她,亨伯特大叔虽然侵占了她的身体,但也给了她相对安定的生活。如何离开大叔,如何生活,如何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纯真,这对一个孩子来说,不是太艰难了吗?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洛丽塔,洛是天使,但她在人间,要隐去光芒和翅膀,并且尘土满面、欲望连连,让人不禁怀疑,她到底是天使还是恶魔?很多孩子都想变好,都想做个好人,可是社会、家庭对他们的关注往往是为什么你还没变成好孩子?而忘记了孩子如何才能自己变好呢,随着年龄增长,社会和现实的残酷越发的让他们意识到生活不易。洛不是GAL里面逆来顺受的小萝莉,洛是多洛蕾丝,Dolores,悲伤与痛苦的拉丁语转化而来。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洛丽塔,洛想好好生活,但她接受的教育永远是混乱的,朋友,母亲,大叔,永远都告诉她这个世界的一些阴暗面,让她不断接触,再接触。即使洛真的是个天使,也会忘记了她原本的职责。洛丽塔这本书,还值得再看几次。

我知道我给的爱会把你宠坏

以下为引用内容:(没办法咱写不出来那么好的)“我望着她,望了又望   全心全意,一生一世   昔日如花妖女,现在只剩枯叶还乡   苍白、臃肿、混俗   腹中的骨肉是别人的   但我爱她,她是我今生最爱的人   我肯定,就像我肯定我最终会死亡一样   她可以褪色,可以萎谢   怎样都可以   但我只要看她一眼   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她已经不是少女,她成了当年他最厌恶的女人。   但是他还是爱她,温柔地,绝望地,深刻地,无所保留地,爱这样一个不爱他的人。   他最后问她“就没有一点可能你会跟我走?”   她说“不,这样我宁愿回到奎里提身边(玩弄她的花花公子),你知道……”   她没有继续说,他却读到了她心里的句子——      “他只是伤了我的心,而你毁了我一生。”   他不让她碰他,因为如今他一碰就碎,   他回头最后一次看她,她仿佛又是当年那个小女孩,身穿蓝衣,环绕着房柱对他挥手道别,明媚纯洁。   他开走汽车,灵魂破碎,远处却传来她兴奋地挥舞着刚刚得到的他的巨款,欢快地呼唤着丈夫的声音“查理!好消息……”      她依旧用如此直白的单纯,毫不犹豫地残忍。      早知道我给你爱会把你宠坏   早知道长大后你会离开      早知道这是罪      但我才知道   原来你真的 从来不曾爱过我枪杀奎里提后,他的最后一熄生命之火也已燃尽。   没有任何目的与感知,盲目地开车在公路上滑行。   惟一还温存的是指间的发夹。   面对警察的围追堆截,他只是凄凉地一笑,将车开往田野中。   慢慢地停下来后,他走出车门,远处是山谷,可以望见小镇。      “那时,儿童的欢笑声在耳边响起,令我心灰意冷的不是洛丽塔不在我身边,而是,这欢笑声中没有她……。”      我用尽我的生命去爱你,你怎么可以不幸福?

洛丽塔

每个男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洛丽塔情节,不管你承不承认。可惜,纳博科夫笔下的洛丽塔却无法激起我的洛丽塔情怀。读洛丽塔,只是一种对纳博科夫梦幻文字的的痴迷,以及深信爱情可以存在于任何角落的信念。亨对多洛雷斯只有欲望吗,当我看到亨去求怀孕的多洛雷斯和他一起离开时,我确信亨是对多洛雷斯充满柔情的痴迷眷恋一生。‘现在。就是现在。就这样过去吧。从今往后,我们一起快乐地生活”“我要你离开这狭小的地方,跟我生在一起,死在一起,什么都在一起”洛拒绝了他,他扑簌簌的留下了眼泪。亨说,我生平还从没有流过这样炙热滚烫的泪水,我感到泪水穿过我的手指,流到我的下巴下,灼痛了我。我说,我想要去到你在的地方,看看你,不论是是哪里,不论有多炎热,也不论有多寒冷,也不论你如何看待我,拒绝我!并非是洛丽塔!

梨花和海棠

还在看,在中国这样的事情也很多,不是有'一树梨花压海棠'吗?其实是人性的表现.深感作者的心理叙述工夫,空间和时间变换很快,想象太丰富了.只有晚上万籁静声中才能跟上.

被误读的《洛丽塔》

其实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爱情故事,只是因为故事的女主人公是一个12岁,后来逐渐长大到17岁,最后在17岁怀孕并在分娩的过程中死去,而男主人公杀人后接受审判,在这过程中也死去。年龄其实并不是问题,况且作者已经多次强调,女主人公是一个性早熟的,漂亮的,性感的,诗意的,美女。也就是说,本书并不是,人们所想当然的色情的小说,或者文笔放荡,用词粗鄙,语言庸俗。或者认为因为此书有遭禁的背景,而被大家不断炒作而红遍全球的“黄书”。事实上,纳博科夫优美的语言,睿智的详细的深入质地的描述,渊博的知识下的透入人情的黑色幽默,使《洛丽塔》成为,一本像诗一样优美的小说。真正算得上带点色情的,应该是《挪威的森林》,而不是纯洁美好的,《洛丽塔》。

萝莉

是的 初衷是抱着萝莉的名字去的 带着目的性 想近乎粗略地泛读之后了解那份畸形的爱 然而我失败了 文章中是一些细细碎碎的感情 不同言情读物直白 明了 看了其他人的评价 突然顿悟 有些东西表达的看似平淡 感情却愈发浓烈 像一块未化开的墨 只有洗洗研磨才能得出真谛 出彩之处也在于此 人性是复杂的 作者的魅力只有原版才能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 希望我机会拜读

新版《洛丽塔》:一次翻译事故

来源:搜狐读书频道作者:曾园新版《洛丽塔》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在2005年12月高调推出,我对广告宣传并没有寄予太大的希望。促使我把这本书放进“购物篮”的,大约是传说中此书详尽的注释和上海译文出版社列出的纳博科夫主要著作的目录。当我拿到书时,版权页上的一串数字让我吃了一惊:2006年2月第3次印刷。就是说,这本书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就加印了两次!  众所周知,纳博科夫小说的第一个译者是梅绍武先生。梅先生翻译的《普宁》第一次为中文纳博科夫定下了调子。1989年,还在大学读书的黄建人翻译了《洛丽塔》。当我读它时,我没有失望(尽管品位高雅的人指责它的装帧异常低俗),纳博科夫仍然在用自己的声音说话。其实我应该更准确地猜测(假如矛盾修辞法被允许的话),黄建人也许熟读了梅先生的《普宁》,所以在《洛丽塔》中我没有听到刺耳的不和谐音。几年后,刚毕业的于晓丹也译出了她的版本。于晓丹的译本是目前流行最广并得到公认的版本。  几天前我看到江晓原先生的一篇文章《在文学和道德之间》中有这样一句:“……主万老到而奔放的译文,这是迄今已出版的最好的《洛丽塔》中译本。”我认为江晓原先生的这种说法是不负责任的,除非他已读完了《洛丽塔》11种中译本。我用黄建人、于晓丹的译本加上英文版对照读了主万的译本,我得出的结论是主万译本既不老到也不奔放,主万先生虽然是“翻译界的大家、复旦大学和华师大教授,也是学界熟知的桐城派嫡传后人,其外祖父是晚清重臣兼书法名家郑孝胥”,但在他的《洛丽塔》译本中,这些光环都是不发光的。令人震惊的是,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这位大家的水平(仍就译本来说)尚不及昔日的两个女生。  对照阅读三个译本的过程中我发现,尽管没有哪个译本是全部正确的,但是译本之间有矛盾的地方,主万译本错误的机会要大得多。译者的信念也在对比中浮现在笔者的印象之中,比如说,黄建人的不避艰险、文气贯通,于晓丹的求稳求准,力求传神。而主万呢,笔者看不出他的原则,有时似乎在尽量让译文更加汉化,能“雅”则“雅”,但是译文中硬译、不通的地方最多,而且离纳博科夫越来越远。  理解问题  这种错误有时仅从译文的上下文分析就可看出,熟读纳博科夫的读者从风格也可看出译文是有问题的。这里列举两例:  P13:“那些美丽和蔼的人儿对我十分宠爱,还为我深可慨叹地失去母亲而温柔地加以安慰,流着可贵的眼泪。”  “美丽和蔼的人儿”指的是幼年亨伯特父亲的女友们,这一句是讲她们和幼年亨伯特的关系。“还为我深可慨叹地失去母亲而温柔地加以安慰”这种累赘句式在主万译文中很多。其实这里的原文是非常流畅的(beautiful and kind beings who made much of me and cooed and shed precious tears over my cheerful motherlessness.),这个句子的问题首先是“深可慨叹”这样古雅的词纳博科夫是不会放在这里的,其次这个词也翻错了。修饰“失去母亲”的这个词“cheerful ”的意思是“愉快的、高兴的”,cheers(干杯)就是该词的另一种形式。而主万翻译至此,看到“失去母亲”之后,随心所欲地写下了“深可慨叹”这个他钟爱但原文中不存在的词。这一句黄建人的翻译是:“她们可真把我当一回事儿,和我说话总是轻言细语,而且一提到我那快快活活的没妈的日子就眼泪汪汪。”  如何评价黄译?我认为“老到、奔放”是合适的。  P42:“日出时那个白痴歇斯底里地发作起来”。  原文是I derived some fun from that nuptial night and had the idiot in hysterics by sunrise.这一句写的是亨伯特第一次婚姻的新婚之夜,夫妻双方都很满意。但是从主万的翻译一点儿都看不出这是在写新娘子的满意,读起来感觉是新娘子在原因不明地发疯。黄建人把idiot翻译成“小傻瓜”是契合气氛的,黄译“天亮时,我的小傻瓜已有几分歇斯底里”准确而传神。  语法问题  P19:“我们相互交谈经历。”  “交谈”在汉语中恐怕只能算是“不及物动词”,不能带宾语的。这里带了宾语显得句子很别扭。而且意思也不对。compared notes尽管有两个意思,“交换意见”和“对笔记”。根据上下文,正确的应该是于晓丹的译文:“我们比较过彼此的日记。”  P19:“洛丽塔呀,你曾经这样爱我!”  这句情不自禁的顿呼语有些骇人。前面亨伯特回忆了他与初恋情人的恋情,最后怎么会突然联系到了洛丽塔身上?众所周知,洛丽塔是不怎么爱亨伯特的。原句是Oh,Lolita,had you loved me thus!这个倒装句其实是省掉了if的虚拟结构的条件从句,表示与现在事实相反的条件和结果。正确翻译是“哦,洛丽塔,若是你曾这样爱过我该多好!”(黄译)  审美问题  主万译本的最大问题就在这里。我想没有哪个读者受得了这样的句子:“我很清楚万一荒唐地我成了她的房客,她就会有条不紊地着手对我做出接受一位房客对她可能所意味的一切。”(P58)“在我和女人的卫生关系方面,我切合实际,诙谐,轻快。”(P23)还有时常冒出的方言或自创词:“毛娃子”、“伟男子”、“伟伴侣”等等。最应该警惕的恰恰是那些没有犯语法错误的部分。纳博科夫之为纳博科夫,并不在于他用词正确,而在于他在创作中所追寻的“语词的冒险”。小说开头的段落很多学习英文的人都会背诵:“Lolita,light ofmy life,fire of my loins.My sin,my soul……”我见到的五个译本中,于晓丹把这种呢喃的迷醉感保存得最好:“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们来看看主万的翻译:“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加那么些词,把具有诗意的句子弄得枯燥乏味,难道译者觉得自己比纳博科夫的文采更好些?作家郑亚洪对这句的评价是“将文学味剔除得干干净净”。主万在意译和直译间一直拿不定主意,他犯的错好像总是在不该直译的时候直译,在不该意译的时候意译。而最不应该的是改动原作。这样的例子隐蔽性很强,因为读起来表面上是“通”的。不过我也找到了若干例子:  P1:《Do the Senses make Sense?》主万译成《理性有意义吗?》,小说中很多虚构的书名都很滑稽,但主万翻译得很乏味。于晓丹的翻译是《意思有意思吗?》就好多了。这里笔者再奉献一个可能性:《意义有意义吗?》。  P34:“也许,就在三年以前,我还看见她下学后正往家走!”这是亨伯特看到一个年轻妓女的夸张感叹,情绪很急迫。结果译文标点符号过多,就一点都不急迫了。我们看原文:Perhaps only three years earlier I might have seen her coming home from school!中间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P77:“我费劲地弯下高大的身体准备钻进车去的时候。”原文是:I laboriously doubled up my large body in order to crawl in。黄译是“我还在费力地把自己庞大的身躯折成两半往车里爬”。喜剧性就出来了。  P88:“好看的、普通的伊甸园红苹果。”小说之王纳博科夫会在这里多此一举用“普通”一词?原文是abeautiful,banal,Eden-red apple.“banal”的意思应该是“陈腐,老一套”。黄建人的翻译令人捧腹:“一只年高德劭的伊甸园苹果。”的确,这个苹果在诱惑了夏娃之后,又再一次诱惑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犯禁。  P118:“但是先前从来没有出现在报上那个令人激动的专栏中。”在为多义词选择意义时,主万总是要选择最普通的词。如果这样写作,纳博科夫犯得着常常翻《韦伯斯特词典》吗?黄建人的翻译是:“但她以前还从未在这份光芒万丈的报纸上出过风头。”  P469:“有一刹那我上了一座十分奇怪的安了顶篷的桥,”这一句看上去四平八稳,绝不可能有任何毛病。但是主万在这里删了这句中最调皮的词sheathed。黄建人的翻译是“一座怪里怪气的带顶篷的小桥把我套进去了一会儿。”要不是为这个“套”字,我猜纳博科夫都懒得写这一整句。  忧虑与希望  尽管我毫无必要地冒着风险把这次翻译认定为一次事故,但我认为责任并不在主万先生那里。无论如何,一个人翻译一本书是没有错的。笔者看到主万在译文中左支右绌、进退失据,也时时生出同情之感。假若这本书作为普普通通的第11个(或第111个)版本出现,我想是没有任何人去认真对待它的失误的。但是上海译文作为目前国内最好的外国文学出版社之一,在推出纳博科夫文集这项重大举措中,隆重推出了这样一个译本,我认为的确是一个事故。  不过对这套纳博科夫文集中的几本笔者仍充满希望:《眼睛》、《荣誉》、《天赋》、《阿达》、《庶出的标志》、《透明物体》和《看那些小丑》。正是出于对这些书的期望,笔者才写下了以上文字。  对出版社来说,在出版的各个环节中坚持专业性,才能保证一本书的质量。所谓专业性就是不依靠常识来做事。这些常识包括:一个中年男人写的阴郁鳏夫的小说,并非男人翻得更好;英语水平高的人不一定翻得更好;翻译经验丰富的人,也不一定翻得好……我想,什么时候,一个外行就一本书的出版几乎说不上什么有价值的话的时候,这个出版社的专业性也许就体现出来了。  《洛丽塔:鳏夫忏悔录》,黄建人译,漓江出版社,1989年;  《洛丽塔》,于晓丹等译,时代文艺出版社,1997年;  《洛丽塔》,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

晦涩

果然是让人看不懂的一本书,但是《一树梨花压海棠》这部电影是对这本书精神的最好诠释,建议大家去看。

萝莉是从这个来的???

惭愧的说当初奔着禁书的名号买的,想起50多块钱当时的售价现在实在肉疼牙根痒……如果纯粹当一本情色类书籍来看还不如尹丽川木子美来的直接,不过要是从文学角度讲估计是开创了那个年代的先河了……

比较着看

在买之前就在杂志上看到新版本的评论,说所谓的全译的200多页,只是多在注释上,抱着比较的心理还是买下了,看了有三分一了,一个感觉——翻译过于生硬,看着有些别扭。

不知道怎么说```

老公的前任女友 空间里一直播放着一首名为《洛丽塔》的歌,说实话自己也很喜欢,可是听到这样的歌也让我心痛,因为会让我想起那个女人,最近几天我一直看这本书。感觉还是很压抑的````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

恭喜我吧祝贺我吧,我成功战胜无情剥夺我记忆能力的岁月,记住了一个新的作家名字: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美籍俄裔。是猎奇也好,是窥视也罢,总之《洛丽塔》像是妖冶的女巫手里冒着浓烟的毒酒。人们的前仆后继创造了《洛丽塔》的销售神话,说到底也只是想要知道这本书到底有多该被禁……而我,没有什么不同……=。=纳博科夫的小说像迷宫,因为他的语言晦涩万分。《洛丽塔》对于上了年纪的人来说是本令人憎恨的小说,对我来说也是。而且没有人告诉过你,下载的txt像盗版书一样错别字连篇,敏感词汇还会被系统替换成***!!他的成长经历可谓优雅而高贵,健康而快乐的。可是夭折的少女安娜贝尔像梦魇一样紧紧攥着他的心、他的喉、他的五脏六腑,他的感情,我可怜的亨伯特。他一边像健康的少年一样成长,一边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对刚进入青春期的性感少女不可抑制的情感。他如此渴望却又不敢靠近,他是被诅咒的吸血鬼,他知道那么多性感少女的故事,但是没有一个属于他。“一方面我的身体明白它寻求什么,另一方面我的大脑却拒绝身体的每一项请求。”那是禁忌的领域,那些可爱的妖精是被一种叫做法律的守护神圈养着的。再多的漂亮娼妓也满足不了他内心最真实的渴求,让自己远离那些禁忌的性感少女最好的方法是结婚。于是亨伯特先生结婚了,在新婚之夜甚至让妻子穿上女孩子的睡衣,欣慰地感慨自己得了些乐趣……平静地过了些年,可怜的亨伯特先生又因为妻子“我生活里有另一个男人”而重新过上单身生活。为了继承美国叔叔的遗产,他来到了美国见到了那个被他视为安娜贝尔的延续的多洛雷斯•黑兹,到现在为止,女主角出场了。记得以前老师说一个故事的发展是经历了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亨伯特与洛丽塔的相遇是亨伯特生命的高潮也是结局的提示。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在她之前还有过别人吗?有的,确实有的。事实上,可能从来也没有什么洛丽塔,要不是我在一个夏天曾爱上了一个女童。在海边一片王子的领地。亨伯特无可救药地被洛丽塔诱惑了。为了能一直见他的小妖精,他甚至选择与夏洛特结婚,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并与她做着最不能被原谅的事情。当妻子发现丈夫和女儿的不伦关系,盛怒跑出家门丧命车轮之下时,亨伯特先生最先想到的竟是带走洛丽塔。一点都不用惊讶,他无数次策划用什么手段除掉那个老是支走他的性感少女的碍眼欧巴桑,而现在,天助他也。他顺利地和洛丽塔独处了,那个早熟的小妖精轻佻地说着“但我们是情人,不是吗?”12岁的小丫头!!这是一个12岁的小丫头对长了她21岁的继父说的话!!这是一种奇妙的情感体验,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去理解一个恋童情节严重的英俊潇洒自命不凡的中年男人的内心渴望,洛丽塔。被压抑得太久太深的情感从一个细小的裂缝里喷涌而出的后果就是扭曲。比如克洛德,轻松守了几十年的童子之身却因为爱斯梅拉达的出现而让自己一再陷入欲火的煎熬。要么得到要么毁灭,教规束缚的身体是被禁锢的容器,盛装不了他从未有过的爱情和人欲。扭曲的人性也有其最美好的初始,年少的亨伯特对安娜贝尔有着那么热烈的情感,少女的夭折却封死了他释放爱的出口。于是,一切都说得通了。可怜的亨伯特一直很痛苦,他既想满足自己扭曲的欲望又想守护少女的孩童天性。他对洛丽塔注入了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女人的情感,所以到了最后的最后,他还是去了那个有洛丽塔的地方,虽然洛丽塔已经过了性感少女的年纪并且已经结婚准备生下别人的妻子。那时候,洛丽塔17岁。一瞬间他出现错觉,看见她还是当年妖艳的少女,穿着蓝色的裙子,活泼,美丽。洛丽塔没有爱过他,与亨伯特的旅行也许不过是一场游戏,像许多同龄人正在经历的爱情游戏。他爱上了洛丽塔,疯狂的,真切的。用他的原话说是“你知道我爱她。那是一见钟情的爱,是矢志不渝的爱,是钻心刻骨的爱。”洛丽塔被带走的时候,他陷入了一种绝望的歇斯底里状态。他一直在找洛丽塔,整整三年,直到洛丽塔主动写信告诉他她缺钱。他丢弃掉一切来到她的身边,问她,你愿不愿意跟我走。她拒绝。在洛丽塔心理有另一个男人,那个她十岁就迷恋上,在她14岁时候拐走她,因为她拒绝出演色 情电影而抛弃她的男人。 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理喻的情感。你知道他不爱你,他也不值得你爱,他龌龊而肮脏的灵魂却像是荆棘丛里盛开的玫瑰紧紧缠绕在你的心上,你被他赶走,被他像垃圾一样抛弃,你却仍然想去找他,如果将来有机会。至此,亨伯特心如死灰般绝望。是的,我确实觉得我该走了。我该走了,该去找他,毁灭他。最后的结局是枪响, 鲜血, 绝望。 他杀死了那个让洛丽塔魂牵梦萦的变态男人,独自开着当年和洛丽塔一起旅行的老爷车。 漫无目的,眼神空旷。 后面是很多的警车,追逐着,撕响着。 他停下车,站在能望见她城镇的地方,“当时我耳际响起的... ...是一片儿童的欢笑声,令我心灰意冷的... ...不是身边没有洛丽塔,是欢笑声里没有她”。 他死于心肌梗塞,在监狱里。 同年圣诞节,洛丽塔死于难产。

不喜欢

不喜欢这本书,不喜欢那种近乎猥琐和变态的感情,我不能想象作者在书中要表达的爱情或者还隐含的其他什么。不喜欢!

永恒的洛丽塔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这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是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心脏,头脑——一切。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印刷工人,重复下去吧,直到把这一页全都排满。""生着朦胧的眼睛,艳丽的嘴唇,你只要让他知道你在望着她,就会受到十年监禁。"或许你不知道洛丽塔,但你可能会知道马卡隆,它是洛丽塔的譬喻,也永恒少女的譬喻。正好似它的另一个名字——"少女的酥胸"一般,充满了纯真浪漫甜美的诱惑。最近一直处于半抑郁状态,以至于昨晚接热水洗澡的时候,一个女生拿着一只暖水瓶站在我身边,只是看了她一眼,就差点哭了出来。她真的好像我姐姐,穿着相同风格的睡衣,那么瘦,以及身上散发出的一模一样的味道。我真的好想突然抱住她哭出来,告诉她她竟然然如此之像我的姐姐。还好理智及时阻止了我——就像阻止亨伯特溺死夏洛特或者起初亲昵地爱抚洛丽塔那样;于是我避免成为吓人的怪胎一如他避免成为杀人或强奸犯,我们此时都还是彬彬有礼的体面的人。但是,重要的是但是。她又有多像我姐姐呢?只是那种熟悉的感觉罢了。有时候我们深深眷恋的恰恰不是一个人、一件物,只是那一种沉迷其中不能自拔的感觉啊。是一口马卡隆咬下去,那香软瞬间的记忆?是亨伯特多年以后不断投影于无数"性感少女"的"蜜黄色皮肤"、"细胳膊"、"褐色短发"、"长睫毛"、"鲜亮的大嘴","一张可爱的脸庞","一个披着自然色彩的小精灵"的童年时期的安娜贝尔?还是我和姐姐一起蜷缩在沙发上、床上的那数不清的日日夜夜?亨伯特挚爱的洛丽塔也无非是挚爱着那种性感少女所带给他的最初的渴望的感觉。为《洛丽塔》作序的小约翰·雷博士认为亨伯特一面力求诚实,一面又凶残奸诈;一面反常变态,一面又用悠长的小提琴声唤起人们对洛丽塔的柔情与怜悯;在普通人可以理解的道德与艺术层面,作为读者一面对这本书感到着迷,一面又对书的作者深恶痛绝。 是啊,我也这样想。但是我不懂精神病学,也不懂爱情。只是粗浅地觉得,无论是像山谷里的野百合般的精神疾病,还是像夏天开得漫山遍野俯首皆是的爱情,它们的内核再迥异,对外的成像无非是一种感觉吧。这种感觉主导你,让你眼中的世界与众不同,让你的价值观与别人背道而驰,让你面前的那个人散发着蛊惑宇宙的奇异光彩……我就是在为亨伯特申辩,因为我什么都不懂,因为我就是那种连我自己都嗤之以鼻的圣母婊。但当我满腹经纶才高八斗,渺如烟海的典籍例证信手拈来时,我是会更加憎恨他还是以一颗更宽容的心去包容他?如果是前者,那我宁愿无知下去。生命的沙漏一刻不停留,我珍惜每一寸时光还不够,怎能打开那充满智慧和睥睨的刻薄的留音机伴唱?讽刺啊,愚民政策未尝不是一条通向幸福的捷径。你说亚当夏娃为什么要吃果子呢?给我们这生生不息繁衍的人类带来了多大的困扰啊。诱惑,是诱惑?唯心主义告诉我们这是神冥冥之中给蛇的角色设定,有意让他成为一个指引诱惑的坏东西;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垂涎诱惑是人的本性,是自然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是必然的,就算亚当夏娃没有听蛇的话吃果子,以后也会有个什么季当和秋娃来吃果子。虽然唯物主义里连亚当和夏娃都没有。但洛丽塔之于亨伯特也是赤裸裸的诱惑啊,的确这个故事的发生具有必然性,但若没有那个主动躺在他床边的早熟的洛,一切会来的更晚一些。或者她足够的洁身自好,就更没有这个故事了。但试想如果现实中没有这份病态的恋童癖的精神病历,我们也不会与这本散发着醉人的诱惑与邪恶的废墟上的罂粟花般存在的小说见面。这也姑且算是一个科学与艺术带着伤痛的进步吧。是啊,因为亨,洛不曾有过一个与其他孩子相似的童年,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站在道德的顶峰指出这是"毁"了她的童年呢?他是真的爱着洛的。在肆无忌惮爱着,占有着洛的同时,像其它父亲一样,尽最大的努力让洛像一个正常的女孩一样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在垂老矣矣的多年之后再次见到已不再是"性感少女"的洛时,还是深深眷恋着她,想要和她再次一起不伦地叛逃。"开车穿过黄昏时期的蒙蒙细雨,挡风玻璃上的刮水器不停地把雨点刮去,但对我涌出的泪水去无力应付""又开始哭起来,沉浸在无法挽回的过去中"。他像儿时那样给洛钱币,开枪杀死侵犯过洛的纯洁的人,祝福洛能够和她的丈夫以及未来的孩子幸福地生活,为了不暴露伤害洛许下不在洛有生之年出版回忆录的誓言…仅仅是因为年龄跨度而不被允许的,还是因为精神病史而受到有色眼镜的折射?那么你是怎样看待亦父亦师亦夫的高晓松和夕又米?怎样看待但丁和他九岁的比阿特丽斯?佛罗伦萨上彼特拉克和他十二岁的金发劳丽恩?或许我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根本没从洛丽塔的角度考虑,她那么年轻,那么懵懂。然而我始终不知道在爱的前提下,与一个年龄相仿的“小牧神”和一个上了年纪的精神异常的大叔交媾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俄狄浦斯或者包括历任两代突厥王妃在内嫁过六次的萧皇后,这样我们现代文明道德社会眼中的野蛮,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会再次得到宽容与谅解吧。 以第一人称叙述,让我不自觉地站在作者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产生了极大的倾向性。否则,我也不会突破那重重的道德阻隔,去寻求那一丝微弱的理解与宽容。艺术作品对人的操纵是何等神奇。无论如何,"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我落了泪,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结局。时间可以过去,你我永恒的洛丽塔,却一直高悬艺术殿堂,藏于心中一隅。

不朽

我的生命之火,我的欲望之光。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这是《洛丽塔》的开头,仿佛一阵忧伤的薄雾,浸得身上心上凉凉的。再往下,便遭遇到纳博科夫的辛辣和幽默。你在一番措手不及中,看到一个故事的生长。故事情节比较简单,一个中年男子亨博特爱上了一个年仅12的洛丽塔,为了得到少女,亨利与洛丽塔的母亲成婚。而在洛丽塔母亲死后,亨利便开始了与“女儿”的不伦之恋,而后,痛苦的欢愉与悲剧接踵而至。我借到的书是93年版的,一直在同学家的书架上当着装饰品。待它从印刷厂里诞生十余年后,与它年纪相仿的我才用指尖去触摸那发黄的纸页和发酵的文字。不肯舒展的皱褶上藏着满腹心事,书页翻动时,哗哗作响的不知是书里的故事,书的故事,还是书外的。作者自称写这本书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摆脱它。该一本的跋则认为该书反映了当时美国一部分人不健康心理状态,极端的个人主义野心。虽然我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不过无所谓,经典之所以能称之为经典,便在于不同的读者可以在其上进行各异但都有意义的二度创作,抱一些收获回去。而我在这辛辣幽默的文字下感受到的不止是作为一个移民作家的纳博科夫,比绝大多数土生土长的美国作家更逼真地创造了美国的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奇幻魔力,更多的是一些道德的诉说(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是关于渴望与拥有之间有时难以跨越的障碍和由此而生的无奈叹息。这障碍关系着道德,人性或者不和任何事物相关。亨博特在对这障碍的藐视和挑战中失败了,搭上了别人的性命,自己的泪水,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也没能获得洛丽塔和她的爱情。不禁想到一部很早的电视剧《十七岁不哭》,里面有句话。生命有时候就像逛商场,总有些东西,你是支付不起的。是啊,不管是财富,健康,还是连上帝都放弃管理的爱情,总不可能事事顺心。在享有与需求之间,欲望与理性之间(包括道德),有时难以填补的沟壑之间,看见命运趾高气扬地俯视着我们。我们是该为自己的幸福与自我实现做最大的努力,然而,某些时候,是该低头,自我宽慰与疗伤。因为我始终相信每个热都有太多的责任和拥有,我们没有必要,更没有资格为了某些东西而萎靡不振,亦不能因此伤害到那些无辜的人。我们该让超我(superego)强大,也该让自我(ego)心甘情愿。因为生命还是要继续下去的,未来的风景还是要来临,不管是自己,还是别人。最后,再听一次书的结尾亨博特温和而无比哀伤的叹息:“我想到野牛和天使,经久不衰的色素之谜,预言般的十四行诗,艺术的庇护,这才是你我唯一可能共享的不朽,我的洛丽塔。”不朽。远不止爱。

如果你真的想读Lolita...

如果你真的想读Lolita,如果有英文功力的话,一定要读英文版。高中的时候我读了译林出版社2000版,于晓丹的译本,已算是迄今为止译的最好的版本了。说实话,读完后对这部小说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想,冲着洛丽塔的名声去最后失望而归的读者们可能跟我当时一个心情。2006年的时候,我大四。买了英文原版。这才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凡!生词僻词虽然不在少数,但心理描写之细腻流畅,事件陈述之身临其境,让我重温了阅读的快感!记得当时是大冬天,寝室熄灯后我仍手不释卷地在走廊里阅读。读到最后HH求L回去的那段,竟潸然泪下!而看到那段:...and then I knew that the hopeless poignant thing was not Lolita's absence from my side, but the absence of her voice from that concord.泪流满面。这也许是一个疯子的呓语。但这最无望的,最变态的,最痴情的devotion,难道就只是一个病人的症状?!写完论文重温了Jeromy Irons版本的电影。这个老男人魅力真的无限,把HH演得入木三分!特别是电影开头他噙着泪,沾满鲜写的双手紧紧攥着发夹,东倒西歪开车的那段,唯美到心碎!所以,总结下来:如果你真的想领略Lolita的魅力。你依次有三种方法:1、阅读英文原版。2、看Jeromy Irons版的电影。3、看于晓丹译的中文译本。Nabokov曾经说过:I felt responsible for parents not naming their daughter Lolita anymore. True,very very true.

纳博科夫教授一定是个变态教授

好不容易看完了《洛丽塔》。在读到第一部分的第十章的时候,忍不住下载了电影来看,以至于,我觉得,影响了之后的阅读,我总在对照,这里和电影里说的一样不?那里是不是和电影的主线相对应的呢?其实《洛丽塔》和电影《一树梨花压海棠》确实不甚相同,主要是在记叙的调子上,小说是文学的叙事,电影却是情节的叙事。这是公平的,因为半个世纪以前,任何创作都是有章可循的。(今天任何创作都是自创章法的)应该不用我废话,翻翻互联网,就知道大家对这本翻译新著的观点是什么了。褒贬不一,贬者居多。译者是想让小说尽量生活化,流畅化,更容易理解。这个目的却是达到了,因为读每句话,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作品的文学性,却在译者努力去强调的同时被戏剧化的抹杀了。小说中有很多语言使用得非常美,给人一种飘忽迷茫的感觉,我想也应该是如此,因为作者,也就是主人公(这在小说里是刻意写成同一个人的),是一个所谓的精神病患者,他自己也认为如此,只是觉得自己的生活也是正确的,重要的,值得追求的,这是这次翻译的成功所在,因为翻译出了作品的“神”。但是,作品却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可读性,而可读性,也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文学性,所以正如我前面说的,作者强调了文学性,可是却又失去了一定的文学性。这也不怪他老人家(主万老先生原名叶治,1924年生于安徽桐城,四十年代就赴英留学,后任教复旦大学外语学院,是我国翻译界一代宗师),年代有点远,可能他认为的文学和我们现在眼中的文学不同。他的娓娓道来在我们眼里可能有点陈词滥调了。或者,我不怕这样说。文革的时候,你们也没少糟蹋人家吧?!!!!所以还是要说,主万老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我们的宗师。纳博科夫教授一定是个变态教授,如果他在我们学校的话,一定有人睡在他下面,然后大家拿这件事情垫牙。或者掀起一场比赛,比谁能将自己和作品绑的最紧,以至于招来流言蜚语的地步。《洛丽塔》是经典了,这么多年,对于她的解读,赏析,不管是从心理学角度还是文体学角度都有太多论著,连论著都成为经典了。旧书新读的时候能想些什么呢?我在想的是,还是那句话,姿态。作品需要姿态,主人公需要姿态,读者需要姿态,连评论都需要姿态。我想起西方经济学讲到的实证和规范的问题,文学的问题,一定是一个规范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们能理解文学,就已经不可能从实证的角度去理解了(哈,这是一个多么标准的实证主义经济学命题)。

浪漫、神经

这是一本有着诗一般描述的故事。很喜欢这位作家能将文章写的浪漫有点淡淡的悲伤。不至于让人觉的恶心。但是主人公的年龄悬殊又那么大不免让我对男主人公的感受有些神经。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

神奇的”变态“小说

因其特异的创作风格,非凡的叙事技巧被英国编入二战以来影响世界的100部书之中。与书有关的日子——2016年第六篇读书笔记《洛丽塔》一晚乱梦,这本书真不适合当睡前读物。性变态亨伯特先生敏感到病态的絮絮叨叨的独白,大长句子,大段大段的细节描述,读的我快喘不过气来,我用了很长时间才读了100多页,但是脑子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而不自知。我没有陷入睡前读书的兴奋,但还是入睡困难。我为了从亨伯特先生营造的氛围里走出来,还读了读韩良忆的随笔,希望自己能进入一种轻松的状态。终于,我睡着了,但是整整一夜胡乱做着奇怪的梦,我睡了6个小时,深度睡眠只有11分钟,好累。说来可笑。这本小说我最先读的是英文版(当然没读完),大学时在学校的图书馆遇见了这本书,很窄很厚,泛黄的纸上,文字像刻在了上面,封面一个身姿曼妙的女孩趴在草地上读书,这个封面吸引了我。还有开头: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中文如下(请原谅,我有收集小说开头的癖好):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我以为我能读懂,结果一个个生僻词蹦了出来,还不够,繁复的形容词和夹杂着的法文和拉丁文,为了体现人物的特点还有大量的引经据典,最可气的是,情节发展的奇慢,真快赶上意识流了。最后不得不放弃。现在读完了中文版,回头再看,恐怕我还是没勇气读一遍英文版。也许有那么一天吧。再来说两句译本的问题吧。我读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的,主万的译本,有人争论说于晓丹的译本比较好。我大概读了读于晓丹的译本,说实话差别没有那么大。总体说来,渊博的纳博科夫的小说,基本就是纯文学类小说,不像一些偏通俗的小说靠大众靠的那么近。如果没看过很多西方的经典,没读过很多西方的诗歌的话,说实话,确实有很多部分领会不了作者的才华和苦心,还影响了阅读的顺畅度。两个版本都有的问题就是有明显的翻译腔,注释也太多了。主万版为了保留主角亨伯特先生是欧洲人这一特点,原文中的法语还都留下了(于晓丹版没有把法文留下),加上大量的注释和括号内人物的注解,所以我读起来觉得有点乱。多次有人提到,纳博科夫作品最好的翻译是梅绍武先生(梅兰芳之子)。 梅先生翻译的《普宁》和《微暗的火》为纳博科夫的中文风格本奠定了基调。时代在进步,语言也在不断演变,新的研究,新的角度,翻译也在与时俱进,这几年有很多大牌的文学作品,有了新译本。我在期待有一天有一个真正热爱《洛丽塔》这本小说的译者出现,给我们读者一个全新的译本。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1899年4月22日 -- 1977年7月2日)一位俄裔的美籍作家。出生在俄国圣彼得堡的贵族家庭,儿时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纳博科夫的家庭里就使用三种语言:俄语、英语、法语,所当纳博科夫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可以用英语阅读和写作。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爆发以后,纳博科夫一家开始了海外的移民生活。纳博科夫本人先后在英国、德国、捷克斯洛伐克、法国、美国、瑞士定居,1941年抵达美国后,先后在美国历史自然博物馆、纽约博物馆工作过,后来在康奈尔大学担任欧洲和俄国文学教授。纳博科夫的爱好有象棋、网球和收集蝴蝶。1961年,纳博科夫迁居瑞士蒙特勒;1977年7月2日在洛桑病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厚厚的两套、四本,共1600多页纳博科夫的传记(分为俄罗斯时期、美国时期)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阅读。该小说在1955年出版,出版之时就饱受争议,引入我国的译本晚了有50年。小说曾经被禁的主要原因是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书中描写了一位中年男子与十二岁少女的畸恋)。小说故事的本身是不道德的,但道德和小说的艺术无关。鉴于书中内容较多(500多页,40多万字),故事情节的发展是阅读的主要动力,在次我就不再赘述。浅谈我几点阅读的感受:①纳博科夫式的独特文体。根据上文介绍,纳先生是出身贵族,受过多年高等教育的。所以纳是学院派作家,文体喜欢咬文嚼字、引经据典、迷恋细节描写,但语言优美,比喻奇特。在我回顾自己的青年时代的时候,那些日子好像许多暗淡的、反复出现的纸片,一阵风似的都从我眼前飞走了,火车旅客清早看到跟在游览车厢后面翻飞的一阵用过的薄绵纸的风雪。自那以后我生活的二十五年逐渐变细,成了一个不断颤动的尖梢,最终消失不见了。总共算来,有四十颗——四十个夜晚都有个身体虚弱的小人儿睡在我不住悸动的身子旁边。我能不能剥夺自己一个这样的夜晚,以便自己现在安睡呢?当然不能:每颗小小的李子,每个带着活生生的星尘的微小的天象仪,都太宝贵了。哦,让我暂且悲切伤感吧!我对冷嘲热讽已经十分厌倦。(他把想要迷倒洛丽塔的四十课安眠药比喻为之为,小小的李子.....,,后来根据剧情的发展,这根本不需要)②恋童癖亨伯特先生的变态视角。亨伯特先生在书中结过两次婚,但在他眼里成年女性是粗壮的腿、宽阔的背、粗糙的皮肤和红色的斑点,铁锈色的头发......女大学生在他眼里是:“几乎没有什么比一般女大学生的松垮笨重的骨盆、粗壮的小腿和惨淡的肤色叫我感到更为厌恶的体形了(大概因为我在她们身上看到了粗糙的女性肉体的棺木,而我的性感少女就给活埋在里面)”(女大学生尚且如此,那上了年纪的女性就更加不堪)亨伯特写在日记里描写后来成为自己第二任妻子、洛丽塔的妈妈黑兹的话,“黑兹那个女人,那个大婊子,那个老娘们,那个讨厌的妈妈,那个——又老又蠢的黑兹不再是你愚弄的人啦。她已经——她已经……”而十二三岁的少女是:“美好的皮肤——哦,真美好:柔软娇嫩,给太阳晒成棕褐色,上面没有一点儿斑点。多吃圣代冰淇淋会引起粉刺。那种叫作皮脂的油质滋养皮肤上的毛囊,如果皮脂过多,就会刺激发炎,导致感染。可是性感少女都没有粉刺,尽管她们大吃营养丰富的食品。天哪,真叫人受不了,她太阳穴上面的那片丝绸似的微光渐渐变成发亮的褐色头发。还有在她那沾满尘土的脚踝旁抽动的那根小骨头。”“我的芬芳馥郁的宝贝儿,洛那可爱的、晶莹透明的内脏已把那些甜食消化掉了。”(内脏都是可爱的晶莹透明的.....天呐!)我觉得终极变态的一段描写:而且我还是个十分体贴的朋友,十分慈爱的父亲,十分出色的儿科大夫,照料着我的赤褐色皮肤的小姑娘身上的各种需要!我心里对大自然的唯一的怨恨就是我无法把我的洛丽塔从里朝外地翻过来,用贪婪的嘴唇去亲她那年轻的子宫、她那未经探究的心脏、她那珍珠质的肝脏、她那马尾藻似的肺和她那一对好看的肾脏。(天呐!他想要把洛丽塔的身体从里到外的翻过来,舔一遍......)这样的细节描写还有很多埋伏在书中,无时无刻不在挑动着我的神经,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确实让主人公变态先生的形象更加逼真和立体起来,也给猎奇心理的读者提供了很多趣味。(书评家们说,这是作者在调侃和“戏弄”读者,好吧,他的目的达到了!)③本文的意义或主题。当时大众的评论是:该小说不仅涉嫌猥亵幼女、诋毁知识分子,而且有在意识形态上攻击美国青少年教育、抹黑美国光辉形象的嫌疑。但是,后来经过百多位专家的认真研究论证,因其特异的创作风格,非凡的叙事技巧被列入经典文学的行列。纳博科夫本人在序言里讽刺地说道:本小说有着宝贵的精神性病理学和伦理学价值。但其实纳博科夫一面对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表示不屑,另一方面让主人公亨伯特认真的寻找自己变态的根源和动机,这些原因是真实的吗?who cares! 真实和道德不是文学小说要讨论的问题。还有评论家们说,亨伯特象征着衰老的欧洲,少女是年轻的美国,书中充满了隐喻,表面上看是衰老的欧洲诱奸了美国,其实是美国诱奸了欧洲。真服了这些评论家们。总之越是有争议能引发不断讨论的作品越是伟大的作品,这也是本小说的伟大之处吧。至于主题嘛,还是读者朋友们自己去寻找吧!④作者神奇的创造力。小说写的这么逼真,真让我好奇,有点怀疑难道作者本人也是有点恋童的小嗜好吗?要不怎么能描述的那么绘声绘色,整整40多万字,那么多细节。作者本身就回答了我的疑惑。首先,作家非常爱自己的妻子,虽然一生中与妻子薇拉罕有分离,但纳先生还是坚持50年,为妻子写了超过300多封的情书,纳博科夫的儿子德米特里在2011年,将收藏的300多封情书以英文出版。薇拉本人既是他的编辑兼翻译。其次作者自述了灵感的来源:“最初灵感的触动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报纸的一条新闻引起的。植物园的一只猴子,经过一名科学家几个月的调教,创作了第一幅动物的画作:画中涂抹着囚禁这个可怜东西的笼子的铁条。我心中的冲动与后来产生的思绪并没有文字记录相联系。然而,就是这些思绪,产生了我现在这部小说的蓝本,即一个大约三十页长的短篇小说。故事中的男人是中欧人,那个没有起名字的性早熟女孩则是法国人,故事的地点是巴黎和普罗旺斯。我让他与这个小女孩患病的母亲结婚,不久她母亲去世。他在一家饭店的房间里企图诱奸这孤儿,但未得逞。于是,亚瑟(这就是他的名字)撞向一辆卡车,压死在车轮底下。在一个战时的月夜,我把故事读给几个人听,有马克&middot; 阿尔达诺夫,有两个社会革命党人,有一个女医生。可是,我不满意这篇小说,一九四〇年移居美国后某一天把它销毁了。”后来作者和妻子在一个捕蝴蝶的夏天把短篇写成了一部长篇。oh!神奇的小说,如果有了新的译本,我还要再读一遍!

自洛丽塔开始,至洛丽塔结束。

Page449。《洛丽塔》。你必须有如我所阅读的同样版本的书才会明白如我现时所有的同样的怅惘。我把书放在一边了。那已经知道的结局,我尚且还不知道它是怎样发生的。洛-丽-塔。洛-丽-塔。舌尖需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第三次轻轻贴在牙齿上。开头的那两段,平淡却温柔的缱绻,只看过一遍就能倒背如流。在有淡金色阳光而空气干冷的下午,一遍一遍诵读温习,感觉奇妙。你知道,我认识你很久了,洛丽塔——虽然只有在关于你的故事的开头,我能这样坚持以为。如文字描述样的事情,在满怀温情的想象的同时已重复过不知道多少遍。我尚且未曾看过那黑白彩色的两部电影,但我需要一个镜头。有占去3/4空间的嘴唇,娇嫩的浅玫瑰色,稚幼而温柔,嵌在看不出轮廓的苍白皮肤上——啊,不,亨伯特的洛丽塔是褐和杏黄色的。本来应该是这样的。而我现在,却找不出一个合适的动词描述那个原来全然出自臆想的,全身散发着珍珠白的温柔幽广,背后甚至有一双蝉翼般的翅膀的精灵般的小女孩子在我眼睛里,心里渐渐死去的过程。洛丽塔。我说不出字体的流畅英文在明黄色的封面上流连出惑人的样貌。我头疼的想为什么是这么耀眼的装桢。洛丽塔。这是亨伯特“一见钟情、始终不渝、刻骨铭心”的爱了一世的洛丽塔,却不是那个让我魂牵梦萦念念不忘的小女孩子。原来,这才是真的洛丽塔么?她桀骜,刁钻;或许还轻浮,自我,以及面对亨伯特时的不屑和傲慢。她不是曾在去奎营地的前后给过亨伯特那么多暧昧的暗示;她主动的默许一段“情人”的关系,或者畸形,但我还曾以为至少是两情相悦,那曾经是一段纯挚的幸福时光,是么?而她,又在一次处心积虑的计划之后抛下那个愿给他全部,爱她疯狂而不断委曲求全的男子趾高气扬的偷偷离去(?)而她终于让亨伯特走进她的房间,她给那段爱——或者她宁愿只称其为关系——轻描淡写的蔑视和嫌恶,她接过钱,拒绝给那个满怀期待的“给予者”任何一点儿希望。她不掩饰的激动。洛丽塔。终于从一个娇憨而天真的“性感少女”变成了平庸而市侩的主妇——也许没那么严重,但或者连这都不算。小女孩儿样的清涩退去,我甚至辨别不出洛身上的性别气息,只有心底里暗暗觉得活该她承受的潦倒和憔悴。她逃离一个爱她刻骨的人——或者,该叫背叛——而居然在对生活屈服之时又重新呼唤他,不管究竟是怎样的境况和理由,真残忍。我恨你了,洛丽塔。我原本以为洛丽塔们都是《杀手里昂》里Natalie那样的小女孩子。是谁给了我这样错误的概念,有或者是那个小女孩子放大的不过是你身上坚硬却诱人的那一面,洛丽塔?然而就算我在怎么样试图解释和弥补,却只有你才是真正的洛丽塔——或者当lolita不在仅只是一个名字的时候你就不再是唯一的她,但你却永远是那个最完整的洛丽塔,无可取代。而我,就这么样在窥见你的真实之后只剩下无可弥合的失望和惆怅,却还是无法丢弃心里面对你眷眷的留恋。想想看,又怎么能怪你呢?你只是个孩子,怎么会明白那个拘束你甚至在你看来是胁迫和诱骗你的人是真的,如痴如狂的爱着你。你只是个孩子,只由着性子爱和嫌恶,而一旦定论就再没有机会改变。你只是个孩子,所以你所有的刁钻和不堪都有理由可以原谅,连同你打碎我所有幻想的不完美甚至令人愤懑的部分在内。洛丽塔。洛丽塔。我像别人所鄙薄的这个版本的翻译那样语无伦次,只能说出支离破碎的句子和语义含糊的拼凑词汇。但是我想,或者亨伯特和我一样也是用这样遗憾却难以自拔的爱而燃烧起的冲动写下那些文字的吧。那些张惶、晦涩、常常不知所云的词句,恰恰是一段最好的祭奠。给自我记忆里开始流连,即使全然不同于想象仍执拗的不愿让你离去的那个你。洛。洛拉。多莉。多洛蕾丝。洛丽塔。就算你打碎了我的想象,却还是执拗的不顾我拙劣的英文要在你名字的后面写下forever.Lolita Forever.如果你看到,请用缓慢而平淡的语气跟我读。这将窒息的眷恋。又及:我自己是不曾读过旁的版本的《洛丽塔》。忽略封底所谓“精神病学界....”云云的暗示性效果。我想或者这才恰是忠于原著的翻译吧——理由恰是因为他的某些时候的琐碎和错乱。这段乏味的话请权当我自以为是的为已死的老爷爷要求一点宽容的认同。

伴着失望终结

还未看完,但是我知道自己是注定要失望的了~!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个译本——很差!于晓丹的那个版本还不错。建议还没买的朋友再考虑考虑……

抗击消极

当一个人习惯于将自己置于悲凉的境地,生活中就彻底失去了乐观的情绪,而代替它的就是消极。消极的态度会使一个人性格上出现繁杂的变化,晴雨不定。丰富的思想加上合理的逻辑才是最好的。消极的产生,一方面由于自身,另一方面来自外界环境的影响。对于后者,我想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无视。世界虽然很大,社会虽然复杂,但是真正跟你有密切联系的人不过一二人,这样的极少数的人的想法才是值得关注的。对于前者,这是主观上面的原因,又分成两部分,一个是内心的空虚,一个是身体的健康。分散注意力是治疗内心空虚的很好的方法。换句话说,就是让自己忙碌起来。忙碌到你无暇顾及心里一些多余的活动。能够做的无非是学业、读书、电影电视。健康的身体是做一切事情的根本,如果没有这个,也容易导致消极。到这里,我想到了林黛玉,弱不禁风、顾影自怜。既然了解了消极是如何产生了,我们就有方法去努力克服它。在这个过程中,时间会起来决定性的作用。我曾经认为,一次深的感情的反射弧应该是四个月。就是说,四个月会决定能否彻底忘记。而其他的绝大多数的事情,都经不起四个月的考验。比如让人悲痛的一件事情,或许一个月左右就能被彻底遗忘,或者至少是释然。(来自洛丽塔百度百科)

《洛丽塔》,《我的名字叫红》

上周买了两本书,一本:洛丽塔;一本:我的名字叫红。 关于《洛丽塔》,最早的一次阅读说来惭愧,大概是在大学吧,虽然这是本很早就出名的书。大学头两年的荒唐生活使我完全脱离了中学时期那种对各类名著近乎疯狂的追逐,直到我有一个同寝要好的朋友买回来这本书(我想应该是在每个月学校例行举办的一个书展上搜罗到的吧,也许),当时我的生活状态还在荒唐和正常之间摇摆,不过书大致还是对我有些吸引力的,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之前对这本书道听途说的一些或明或暗的了解,当然也可能多少包含了关于书的介绍本身也存在着某些魅惑成分的原因吧,这魅惑的原因可以简单的总结为两点:1 禁忌(之前他是本禁书,在很多国家都是,同时的确内容涉及到的那种“爱情”也是为世人禁忌的);2 性(我想这是所有人类共同的好奇点,一来我想大多数人今天都能认同这样的好奇心,二来我相信看我文章的人全是可以正面理解我的这些好奇心的)。总之,关于对阅读本身的追求,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总之(重复的用总之是故意的 没什么意义,就是喜欢),大家要恭喜我了,我确实在那个时期,那个生活的乱七八糟的时期开始读一本书了,姑且不论他好或者坏。 然后么?然后我读完了,就这样。上面所说的原因,在现在看来,除了我的阅读冲动,其他似乎全要删除。的确并没有我所认为的那么象一本禁书的样子,当然,是我所认为的,因为止于此,我也就总共读过两本真正意义上的禁书,一本是《金瓶梅》,一本就是这个,而《金瓶梅》大概受当时年纪太小的原因所制约吧(初中的时候念的),那绝对是囫囵吞枣,到现在也完全不记得里面到底什么内容了,只能说阅过,没读过,比同时期看的那部超厚的《源氏物语》的感受力来说差很远了。啊啊~~ 又离题了…… 结果,当时关于《洛丽塔》的感觉就只限于一本名著了。而就阅读的感官享受来说, 我的确很难说他能和我之前读过的任何一部名著相比,包括现在,我看到的,仍然有很多国内的介绍着眼在这本书的言辞造句上面,说其如何如何的好,鄙人愚钝,确实没有感觉到,当然那时候的感觉存在着认为可能因为不是全译本,所以无法感受吧之类的想法。直到上周我很小心买的是全译本了,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仍然觉不出在潜词造句方面这本书和其他的所谓名著有所能比拟的地方,无论是“大”的《呼啸山庄》还是“小”的《傲慢与偏见》,仰或是早期的史诗《荷马史诗》(特洛伊战争)以及任何别的可以称为名著的东西,不过从另外的方面来说这本书又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造化,造化的是一本很好的还原了书中那个病理档案的艺术作品,如果要说称赞,那应该说是称赞作者对那本病理日记本身的艺术提炼,相当精准,同时很经典,而非要从辞藻上来说,起码就我看来并没有什么可称赞的地方,也许有少量地方的确是比较之艳丽的吧。 当然,如果要追根求底的说起来,我不能领会的原因也的确是大大存在的,一来因为这是译本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原著,所以读起来难免难以领会那些好的东西;二来作者作者纳波科夫是个俄国人(当时的),这本书是他移民去美国后用英文写的,所以难免生涩点;三来说,对于美国式的病理案例,我这个中国人理解上面稍显拙劣;当然也有很大可能是因为最后一点,我本身就文学修养不足。 当所有理由充分后,也就不会觉得郁闷了,更何况这个比起有些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名著(eg. 《我的盖茨比》《追忆似水年华》等等,后者也曾经是我的最爱- - 其实有很多书读不来,大部分也是因为对当时他们那个社会环境的局限认识来说的,不过鄙人一直认为,既然是名著,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那么就该简易的被世界范围的人认同,大概这样的观念是有失公允的吧)来说,的确也算的上不错了,再如果拿来和我们的鲁迅同志的文章比,就得算很好了(我绝对绝对没有贬低我们伟大的鲁迅的意思,我发誓,绝对没有,何况我还和他同姓呢),我在这里全所指的是文学著作的世界性。 PS:之所以中国人永远得不到诺贝尔奖,这里举一个小例子,我有个要好的朋友是文学学士,他们毕业的时候有位同学很希望对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一个总统的驳弈(这绝对是出于对鲁迅先生的尊崇,绝对!),然而,论文题目上报给指导教授的时候,怎么也不批的,教授倒是好心,很简单的原因,中国有两个人不能有任何一点的批驳言论,一是鲁迅同志,二是毛泽东同志,否则“二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该同学一意孤行,最后直接导致了他没能顺利毕业。……这就是中国文学,绝对不会超过鲁迅和毛泽东的民族文学,怎么去超过世界?

多少有点遗憾。

我手上有一本《洛丽塔》,是译林出版社两千年或者两千零三年出版的,很遗憾的说,我多次试图认真地读下去,但是每次都被艰涩生硬的翻译搅乱了胃口,以至于至今为止,我还没有认认真真地读完它,这多少有点遗憾。

就怕忘了

这篇小说比较长,是昨天从同学手里借来的。很早就听说过此书,书店里也见到过。尽管是精装版的硬封面,但被很多人摸过显得很旧,却没有人买,这很好理解。昨天和今天看了一些。今天看到亨伯特与洛共度了几天。还未看到情节完全展开已经被吸引我觉得那仿佛是他青年时代留下的阴影,他和狂恋着的姑娘并未爱得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她在和亨分开后的4个月后死了。亨伯特的婚姻可谓不幸。恩,有时间再继续研究。

文风独特

《洛丽塔》看了进一百页,其露骨的性描写还未曾见识,但觉得作者那种对于心态的描写颇为细腻深刻,文笔诙谐轻松,不少地方可以领略到作者跳跃性的、灵活的思维,甚是喜欢!

应该悄悄绽放的年华

那个女孩子……像什么呢?像前几天在孔林看到的遍地的小紫花,衣角飘曳,嘴角挂笑的女子,什么人都难挡住的诱惑。我觉得真是人生一个美好的年华呢,静静散发出诱惑的信息……不是么?

热情的极致。

lolita的开头实在很感人,故事似乎并不出彩,全篇几乎堆满情欲的描述,但当大把人在煽情,还有人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纯情样子对性不断的撩拨摩挲。大叔你到了这把年纪都敢把情欲大胆的写出来,有什么错。至少不会像古典诗词那样隐晦的写到“纤手破新橙”“红酥手”现在俺怕极了这类故作端庄温婉的煽情。

用一生去膜拜 --读<洛丽塔>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还知道它被拍成了电影。“洛丽塔”,这个词的意义在现今甚至被延伸到各个领域,足以见得这部作品的影响之大。可就在当时,此书一度被列为“禁书”而不被允许发行。会被列为“禁书”,理由不外乎这几点:牵扯到政治,内容过于色情,或者,题材过于敏感,如,涉及到伦理道德,恰好,本书就是。“恋童癖”,这大概会被很多视为变态吧。你可能一想到一个满脸胡碴的老男人色迷迷地盯着一个满脸稚气的小女孩,就浑身起鸡皮疙瘩了吧。并且,这个小女孩还与这个老男人有名义上的父女关系,某种程度上,几乎可以算作“乱伦”。呵呵,在这里允许我“变态”一下,有段时间对“乱伦”这一题材的书或电影特别感兴趣,并认为这无比地理想化和唯美。如此敏感的题材,也许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我们却不能否认它在文坛的影响和对我们的冲击。作者纳博科夫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整个故事。亨伯特对十二至十四岁的少女有着初期的迷恋,他迷恋她们未发育完全的身体,蜜黄色的皮肤,狡黠的神情,还有只属于他所称的“性感少女”的独特气息。洛丽塔符合他对“性感少女”的一切美好想象,天真无邪而又狡黠风情。亨伯特与洛的母亲结了婚,却每刻都在寻觅洛的气息,甚至摸着老黑兹的肚子想象他的洛丽塔没出生时就呆在那里。洛的母亲在一场以外车祸中去世,这于亨伯特而言简直就是老天相助。自此,亨伯特开始带着洛丽塔开着自驾车上路,到任何新鲜的地方,住各式不同的旅馆。他们的关系很暧昧,他们发生性关系,他们互相调情,亨会包容洛的任性,洛会不时挑逗亨伯特。最后,洛离开了他,也许因为厌倦。当亨再次见到洛时,洛的形象却与他心中的样子完全背离。亨伯特失去了洛丽塔,丧失理智的他枪毙了帮助洛离开他的奎尔蒂。全书语言有些罗嗦,一个男人絮絮叨叨的呓语。但就是这松散的叙述方式,使得描写显得美好而生动。我们可以凭借想象看见一个亨伯特,神经质而拘谨;可以看见一个洛丽塔,天真而充满风情。其实,我认为亨伯特与洛之间不是爱情。洛对他仅仅是依赖,一个丧母的女儿对继父的依赖,至于她对他的挑逗引诱,则正巧是洛本身的性格特质,她那“天真的邪恶”。而亨伯特,洛于他而言是他意想的美好的化身,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膜拜他所迷恋的精神幻象,而洛刚好符合了这幻象的一切特点。“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有人这样说。在这里,洛丽塔作为精神追求的象征。不是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精神追求,否则我们就是一具空壳。不管这追求是崇高是低贱,是微弱还是如“亨伯特”一样强烈,都不能从我们生命中消失。为了那微弱的曙光,我们得用一生去追求,去膜拜。“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还有谁比你更让我甜蜜又痛苦呢?(俺的寒假作业~呵呵~~)

主万真的是够烂的

他的翻译 第一句话把我骗了 结果 我越看越失望 翻译的什么啊 起码不说意境 就是你翻译成中文的话都有语法错误 那你说还能看嘛 好多好多 不说了

这是一篇迟到的读后感

现在读《洛丽塔》并不是一个很赶趟的事,毕竟它轰动的时代早就过去了。对于那些雾里看花的人来说,听到这名字只怕以为是新出的一部与“萝莉控”有关的东西也说不定,这场面想想就挺搞笑的。尤其是在看书之前对它的大致情节也已经相当了解,要不是想一睹大师本人出场的风貌,我可能还不会想看。包括连电影也看了,偏偏电影拍得也不好看,只能说一般吧,再来看小说总有点勉为其难。更说不过去的是头两次看的小说版本还是网上下的txt。txt免费,但错别字和错误的地方太多,而且没有注释,这是通病。而对于《洛丽塔》.txt来说,问题还在于它没有结尾。第一次看看到下部开头,第二次从头看起,看到下部的中间即没有结尾那里,戛然而止。至此,我仍然认为纳博科夫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家,小说的纯爱好者和分析者。现在终于看完了结尾。在作者写出亨 亨“但我爱你,我爱你”,以及他控诉他的仇人时所写的,“你利用了我的罪孽……”,读来真是让人想哭啊!这是一种多么绝望的爱啊。虽然我反对有人据此书认为那是纳博科夫本人的经历或爱好,但看完结尾不得不说,也怪不得那帮分析家怀疑,谁让他写得这么深情,这么像一回事呢?但老纳也有一个毛病,就像他自己在后记中说的,这是他用二流的英语写的,而不是他用他自己得心应手的母语俄语写的,但那些又已经被销毁得找不着了,所以他其他的小说,也只能是他自己说的二流英语面貌。只是形容词太多了,多到眼花缭乱的地步。这不能说是他全部小说的特色,因为他的小说也就看过这一本。所以我打算把《微暗的火》买来看看。当然这一本也买下来。虽然实在太多情感的暗流被水草一样的形容词遮掩起来了。也许这正符合一个绝望的lover,罪孽的lover,在审判前要坦白又要为爱人遮掩的心理。他说,长命百岁,我的情人。真是感人。从《文学讲稿》来看,纳博科夫是一个见微知著的小说分析专家,我想他自己写小说肯定免不了卖弄,比如对其他经典或非经典的引用,捏造生词等等,简直是随心所欲。唉,大师啊,你写得很开心,我们这隔海隔山的,看得很累啊!2012.6.21

魔力

读前半部分时有一种隐秘的暧昧的魔力,但是,非常遗憾,这种魔力在后半部分逐渐消失了。吸引我读这本书的事电影中的一个镜头(没有完整看过这部电影,但这个镜头让我记忆犹新),就是男主人公见到洛莉塔,那个趴在草坪上翘着腿看书的可人儿......"beautiful"......对于这部书说实话我只喜欢前半部分。

最好的东西

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而这种生活却是我能给与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的最好的东西。。。

董鼎山:大俗大雅《洛丽塔》

30年前我初读《洛丽塔》,带了一阵好奇涉猎的心情:一个中年男子对12岁女孩的恋情故事,很难使严肃的文学读者把它看为艺术。我的好奇心乃是双重性的:一、一位堂堂的文学作家怎可把这样的主题作淋漓尽致的描写?二、他的写作技巧怎会精妙得令文学评论家叹为观止,捧为杰作? 《洛丽塔》当时的风行一时就是因为读者们的这类双重兴趣。内容的奇特与写作的精妙使它成为一本雅俗共赏的书。 《洛丽塔》的成功,立即把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升华为一位国际知名人物。在一次接受访问时,纳博科夫说:“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这是他的谦虚。纳博科夫的名字不但在国际文坛上响亮,而且也成为出版界的畅销商标,1958年他在西方享受盛名时已经60岁了。我并不是说你只要写一本有关性状态的小说即可成功,可是不能否认,近百年来有多少部世界文学杰作的吸引读者都是出于不平常的理由。在过去,乔依斯的《尤利西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不都是同样的“声名狼藉”?那么我们对纳博科夫这部小说的疑问应该取得怎样的解答呢?文学应该怎样解释它的“色情”,“淫猥”的成份? 纳博科夫自己曾作这样的谈论: “在古代欧洲,直到十八世纪,喜剧、讽刺作品、甚至一个诗人在俏皮嬉玩情绪中的出品,都故意含有淫荡的成份。在今日,‘色情文学’此词的含意则是平庸,商业化……”纳博科夫以为真正文学艺术的描写应与简单直接的描述分得清楚。性爱是人生的一部分,创造艺术家都不能忘却这个人生重要的因索。莎士比亚作品、甚至圣经中也有性爱的描写。庸俗作品与文学艺术品间的分界线便是:前者是露骨的,千篇—律的,陈词滥调的;后者则是寓含独创的想像力的。 纳博科夫自认《洛丽塔》是他最佳的英文原作。作家孕育小说正好像妇女孕育婴孩一样,需要怀胎期。早于上世纪30年代的柏林时期,纳博科夫已在孕育这个故事,终于1939年出版了俄文的《魅人者》。《魅人者》是《洛丽塔》的前身,是纳博科夫最后一部俄文著作,次年他就与妻儿移居美国,时年40岁。 《魅人者》含有后来杰作《洛丽塔》所有的因素:一个中年的欧洲男子;一个幼稚的女童;一个追求母亲以便得到女儿的主题。所不同者是,《魅人者》的最后被卡车撞死者是那个中年色鬼,而《洛丽塔》的丧生者是女童的母亲。《洛丽塔》1958年在美国出版时,纳博科夫在美定居不过18年。使我这类读者特别觉得惊异的,是作者描绘时对美国情景的熟悉,对美国俚语的熟悉,对50年代美国青少年情况的熟悉。不但如此,因为他来自欧洲,他的看法又有特别的新鲜感。不过撇开他的创作才能,他对这类故事情节的专注令人不得不怀疑他本人对幼小女孩是不是也含有垂涎觊觎的遐想。 其实,远在《魅人者》出版之前,纳博科夫已在他的用俄文所作的自传性小说《天资)(The Gift)中起了《洛丽塔》的苗头。下面的一段乃自英文转译过来的,“啊,我如只要有一霎儿时间,可以赶出怎么样一部小说!以实生活为根据。请想象选样的情节:一个老混蛋——仍在壮年,热切渴望人生的乐趣。他遇到一个寡妇,寡妇有个女儿,还是个女童——你知道我的意思——没有发育完全。不过她行路姿态可以挑逗得你发狂。一个纤小的女孩,非常白皙、苍白、眼下呈青色。当然她对老色鬼毫不加注意。怎么办呢?不加思索地他就娶了寡妇。好吧。他们三人一起合居。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诱惑,永恒的折磨,痒痒的难熬,疯狂的希望。结局——是一个失算。光阴疾驰,他老了,她发育成长——并未成为丑香肠。她行路而过,轻蔑地投你一眼;令你发烧。怎么样?你觉得这里有一个陀斯妥也夫斯基的悲剧?” 纳博科夫不但是创作天才,也是语言天才。英文不是他的母语。在国际作家中,很少有人能够如此精通另一种语言。 《洛丽塔》中所用的英文词汇令人吃惊。不过他也有采用艰涩生字的习惯,那个习惯也曾受过《纽约人》当年小说编辑凯瑟林·怀特的批评。主角亨堡·亨堡(Humbert Humbert)这个名字就滑稽得很。作者对主角的详细描写令人想到他在用艰涩生字时的细细推敲。亨堡·亨堡对发育没有完全女孩的癖好有特殊的定义:年龄必须在9岁至12岁之间。 亨堡的情欲对象是可望而不可即。他不能占有这样的一个色欲对象,因为时间在飞驰,即使在他占有时期,时间会毫不留情地把女童进化为成年妇女。在这方面看来,很多正在失恋的读者读了《洛丽塔》后应该有相当的满足感:至少,他们所追求者并非4年为限、可望而不可即的对象。我这样地陈述一定会给有些读者斥为胡思乱想。不过正如纳博科夫在他的自传小说中所说,“从此开始,你可无限发展……”我们这些对女童并不作非分之想的读者,至少可以在欣赏一部文学杰作之余,随着作者的想象力,作一些毫不受拘束的发挥。在《洛丽塔》这部小说中,相对的角色好像是时间。一个人在出生时就在向死亡行进。时间是敌人:亨堡要赶着时间去享受他所特别嗜好的人生乐趣;《洛丽塔》在不断成长,纳博科夫要赶着时间写他的杰作。《洛丽塔》出版时他已年近60,它可留了多少年完成他所有所想创作的作品?时间是生命中一个最大因素,而人一出生,除了谋生填饱胃腹之外,最大的兴趣是情欲,最大的惧怕是死亡。《洛丽塔》主角亨堡整个时间就是被这两个关注所缠迷。性与死乃是文学作品中常见的主题。但是亨堡对洛丽塔着迷的特殊又可与其他一类的着迷程度相比。例如,一个专心一致的艺术家对创作过程的关注;一个科学家对他的发明进度的关注;一个革命家甚至恐怖主义者对收复祖国失地的关注等等。这种关注心理都是极为紧张的。亨堡对洛丽塔的情爱简直是疯狂性的。他的紧张成为创作者的紧张,怪不得这部作品被公认为杰作。 今日,《洛丽塔》已被世界公认为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但是社会不乏愚昧无知的人,这部书与很多其他名作仍在某些美国城镇的图书馆中被禁。(原载2009年3月14日《晶报》)

边读边记

本来是想看完了再写的,不过我怕看完了我的想法也忘记了,就边读边记吧。*我觉得不能把<洛丽塔>当成小说来读,因为它没有为写书而写书的那种缜密构思和滴水不漏的情节,它就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愿意把它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生活。*作者在回忆着写这本书的时候,总是这一句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加一些括号进行补充,我想这是由于作者思维过于跳跃的一种表现,同时也可能是患有某种精神病人的一种表现。*我看到了180页,越来越觉得作者病得不轻,当他去营地接小女孩的时候,我直觉他记录洛丽塔的语言,其实有部分是作者杜撰的,因为他假象洛丽塔也非常的爱他。我一直以为这是作者或是一个精神病人的回忆录,没想到它竟然真真确确的是一本小说,我无法想象能有这样一位作家“纳博科夫”能如此真切的描绘出一个精神病人的所想,所做,所感。

地狱 天堂

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洛、丽、塔。口里像咬破沾着露水的红色樱桃,有淡淡的酸甜荡漾开来。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给了小说《洛丽塔》如是的开篇:短促有力而又深情款款。轻轻的唇齿摩擦后氤氲一片的明媚的颜色。送达读者心中的是一阵清晰又强烈的诱惑力。也因如此,它成为我所喜爱的小说。因为《洛丽塔》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畸恋故事,使得更多的人认为它是一部情色小说,但凡是读过它的人都清楚全书没有一个污秽的词藻。它只是用一个死囚犯的口吻平静地去叙述过去几年里发生的事情罢了。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作为一个移民作家的纳博科夫比绝大多数土生土长的美国作家更逼真地创造了美国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他笔下的人物那么细腻敏感又多情固执,他们真真切切地上演美国社会点点滴滴的阴暗与潮湿面。《洛丽塔》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它是个典型。故事的主人公亨伯特博士是个充满艺术气质的极端主义者。拥有欧洲绅士的典雅气韵和高校法文教授特有的儒雅谈吐。然而自从年幼时的初恋女孩死去后,他心中总藏着一个温柔而猥亵的梦魇。那些十几岁的青春少女们对他有着不可抗拒魔法般的吸引力。他包藏着这个隐秘的欲望,只是用颤抖的灵魂呼唤着那些肤浅狂燥的精灵们。也因如此,我喜爱这部小说,倒不如说是被它的题材所吸引。对于如此敏感的话题,更多的人会不自觉地提升高度,认为这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它像是一份精神病患者的病历。它具有文学与科学的双重价值,它给人更多的是一种理性的道德呼唤。不得不承认它的确做到了全面地糅合。而我想说的是:你可曾愿意试着去理解这样一份少年之爱?而我愿意试着用一种审美的角度去诠释这个故事。书中这样安排主人公的相逢,那时洛丽正趴在草坪上看一本画册,翘起的脚丫颤动着;身上不时被转过来的洒水喷头浇到,湿透的衣服在身上勾勒出业已长成的青春曲线,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枝的缝隙,温柔的落在她的身上,蜂蜜样的肩膀,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栗色的头发。她忽然抬起头来,对他回眸一笑,露出了矫正牙齿的牙箍。一派灿烂纯真。纳博科夫所营造的这个小姑娘一出场就注定要掀起一阵大的风浪了。亨伯特也是因为这一眼而决定留下来。他们之间的故事也就水道渠成了。也许很多人会压下火来批评亨伯特先生,或者耻笑他的卑鄙变态恋童心理。我不赞同单纯地把“洛丽塔”定义为“恋童”或者“乱伦”所谓性变态题材的。事实上,当我合上书本时,感受到的是一种深刻的虔诚,亨伯特先生纠缠在爱情和罪恶感里不能自拔。在故事里,没有谁是不痛苦的。我愿意相信亨伯特先生付出了自己的真爱,他小心翼翼地掩藏爱意,像一个父亲般关爱着小洛丽。爱情的火焰在他的心底熊熊而然,焚烧一个单纯的心灵。事实上,这只是一个依托在成年人的外表下的少年之爱。亨伯特先生从生理年龄和生活阅历上都足以称为一个中年男人。可他的爱情之心并没有随着年龄同步成长。自从少年时代的初恋,那个青春明媚的少女阿娜贝尔因病死去后,他的爱情就被阻隔在那个时候,阻挡了他以后岁月里任何其他浪漫韵事的发生。直到他遇到洛丽塔。那个一样透着清纯和明媚的少女,爱情的心才开始复苏。单从爱情的角度来看,少年之心的成年男人亨伯特和青春少女的洛丽塔,谁又比谁更成熟那么,那么,少男少女之间的情愫暗生又有什么罪过呢?再来看看小洛丽吧,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女孩,她是纯洁天使和诱惑魔鬼的化身。那种骨子里自带的诱惑性感,甚至连那女孩自己都未必知道。比如洛丽塔。她的小雀斑,花裙子,以及每一个小动作:一个笑脸,一个亲吻,一个拥抱,一声撒娇。这又和一个成年的女性有什么区别呢?洛丽的魅力可以吸引同去夏令营的男孩子,同样也可以给亨伯特先生致命的诱惑。她富有生气和魅惑的样子足以唤醒他少年般美好的眷恋。于是,有了我们所看到的原野之上、小村庄里那些甜蜜又激动的爱恋。不去管它始末的分分合合。始终感觉,这样的一份爱恋是虔诚的,它可以打动每一个懂它的读者。用一颗没有起伏的心感受这不参杂所有束缚和桎梏的感情,是如此干净。记得有位评论家说:“你必须是一个艺术家,一个狂人,一个无限忧郁的造物,你的欲望是冒着热毒的气泡,你诡谲的坚毅里有一股超肉欲的火焰永远通红,为了立刻辩认出,通过难以形容的特征——轮廓象猫一样的脸颊,柔软的四肢,还有其它一些使温柔的眼泪感到失望和羞愧的标志,我不能罗列下去——在所有孩子中辨认出那个销魂夺魄的小鬼人精;她末被他们发现,自己对自己神奇的力量也一无所知。”我想,亨伯特先生和洛丽塔已经有过美好的结局了。至少他们一起飞越千山万水后还可以手挽着手漫步金黄的沙滩。在湛蓝的苍穹下静静地躺在一个人的身旁,眨着眼睛看天上闪闪的星光,让漂流地终向充满娴静的味道,一派天然。《洛丽塔》呈现给我的是这样的味道,就像是一个孤独的无助的少男的心里日记。记下他酸涩的青春之旅。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情感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而这场被世人所指责的畸恋虽然越出了道德所能承受的底线,但它的确是个天堂。虔诚的教徒安稳地静享短暂的光阴,虽然这个天堂染满了地狱的色调。但我也知道,每一个年华的绽放都难免要由丰美走向凋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作品总是这么逼真,他始终是一个醉心于操纵幻觉的魔术师。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种种不为人知的无奈和悲悯。他让我看到了那样罪恶的真相,那样煽情的分离,那样悲情的结局,那么单纯的少年之爱。所有的故事都在作者划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完结。我想这就是故事:一个纳博科夫所创造的充满了地狱色彩的天堂。

每个人都有心中的Lolita

前段时间为了帮培培的忙重新读了《洛丽塔》,就想起了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一直很遗憾导演在最后让雷昂死去而让玛蒂尔德活着,我原本想象中最好的结局是俩人都活着或俩人都死去,这样一生一死最能折磨人。而现在想起来,原来玛蒂尔德是杀手雷昂的洛丽塔,如果他们都活下来,难道导演敢违背常规道德观让他们结合?如果他们都死去那又太暗淡了,所以一生一死才是“最好”最正常的结局,乐观主义者或许会觉得玛蒂尔德在那兰花的陪伴下能得到光明的未来,只有我这个悲观主义者才觉得,她失去了雷昂,就失去了整个世界,她会孤独一生。 很喜欢《洛丽塔》里的语言,是感性狂热很存在的那种,所以读的时候我就在心底暗暗怪自己不好好学英语,要不然去看英文原版该有多好。作者纳博科夫说过这么一句话:“对我来说,虚构作品的存在理由仅仅是提供我直率地称之为审美狂乐的感觉,这是一种在某地,以某种方式同为艺术主宰的生纯状态相连的感觉。”我觉得这句话是对《洛丽塔》最好的诠释,我想如果让他去拍《这个杀手不太冷》的话,雷昂肯定不会死掉。 培培说很不喜欢书中的洛丽塔,觉得她不善良,很自私。但我就没这样的感觉,我觉得洛丽塔只是无知而已,她所有显现出来的缺点全是因年幼无知造成,但亨伯特正是喜欢她这点吧:这样纯真的,不遮掩的,不虚伪矫饰的真性的小仙女,试问哪个成熟女子能做的到?洛丽塔甚至连她自己的狂美之处(指吸引亨伯特之处)都不知道。 《洛丽塔》应该算是个悲剧(虽然它是一种美),起因于亨伯特的欲望和洛丽塔的无知,其实一切原本可以两样的:喜欢不一定要去占有,亨伯特如果稍微控制一下自己,如果甘心去做洛丽塔的守望者,让心中的那个洛丽塔永远13,14岁,而让现实中的洛丽塔得到安静成长,他自己或许会痛苦一阵子,但总好过害了两个人的终生。 我想说的其实是这本书的现实意义:每个人都有心中的Lolita,那是你的软肋,是你最梦寐以求却明知不可求的东西,张爱玲《心经》里女孩的恋父情结中父亲这个角色何尝不等同于亨伯特的lolita呢?我们对待我们的Lolita时,态度应该是理智些的,顺其自然不强求。这是委曲求全----但是要知道,Lolita是易碎品。 这天去论坛看帖子,有个青年人正倾诉自己的苦恼,他说他爱上了隔壁11岁左右的小姑娘怎么办。帖子后面有好多网友留言,其中一篇留言很让我感动:“lolita真的是很美好的,然而时间不是停止的,lolita终会长大。我很喜欢lolita的衣服(Lolita现在还代表一种服饰风格),自己喜欢沉浸在那种美好的世界中。也许今天有人会对我说“你很可爱呢,那些卡哇衣的东西真的很适合你,象个小孩子呢。”可我依然不可避免的来到18岁。穿上lolita的衣服的感觉真的很好,舍不得脱下来但我不能用lolita去生活,我是学空中乘务的,它要求我端庄大方,有很好的气质,我要靠它去生活,我怎么可能一直生活在自己的lolita世界里?所以你所爱的lolita也一样,她也需要生活,她无法一辈子做你的lolita。有一天当你发现她的穿着变成熟了,她象个美丽的小女人了,怎么办?曾经挚爱的那个lolita不见了,怎么办?时间不停止,lolita其实一直是我们心中的那个梦,所以它才永远都是那么美好。”

今天刚借到

今天刚从图书馆里借到这本书,晚上的时候粗粗的看了一下,感觉没怎么看明白,第一印象不是很好,上豆瓣来,看了大家的评论,又觉得应该是很不错的书,可能是自己读的不够完整与深刻,很多精髓的东西都没有看到.所以不敢妄评什么,只能说,这本书的外观设计是我很喜欢的.内容,等仔细看完后,在来补充.

我和洛丽塔的故事

好一阵子没有看碟了,起先是因为确乎没什么值得一看的新片,后来则是因为宝贝女儿感冒了,又是发烧又是咳嗽又是流鼻涕的,手忙脚乱之余找不出完整的两三个钟头来。倒是由于自己肚子也不太舒坦,每天都要蹲好几次马桶的缘故,居然在马桶上读完了上海译文出版社新近出版的《洛丽塔》。这件事多少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按照我过往的经验,一本能够在马桶上读完的小说,也许既不伟大,也谈不上优秀,但必定是饶有趣味的。而我印象中的《洛丽塔》,却不是这样子的。第一次看《洛丽塔》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准确点说,我看到的是一本叫做《罗丽塔——病态与堕落的爱》的书。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是20世纪最负盛名的小说之一,之所以从小书贩手里挑中这本书,纯粹是因为我即将要坐6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我觉得关于病态关于堕落的题材比较适合作消遣解乏的读物。结果我大失所望,因为这个书中既没有那个时候的我非常有兴趣的情色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甚至连语言都罗嗦得要死。所以后来我在车上的几个小时中,一直都后悔应该选择两毛钱一份的《法制与生活》,而不是两块钱一本的这本该死的小说才对。我没有想到很多年之后,会有一个爱做奇怪的梦的女孩告诉我说,她非常喜欢这本叫作《洛丽塔》的小说。她大段地背里面的段落给我听。至今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给我背的是“我想起了欧洲的野牛和天使,永不褪色的色素之谜,先知般的十四行诗和艺术的避难所,这是我能够和你共享的唯一不朽,我的洛丽塔。”我被她的声音打动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洛,丽,塔”这样的音节从她的唇间发出传到我的耳中时,听起来格外的暧昧。我没敢告诉她我曾经认为她所钟爱的《洛丽塔》还不如《法制与生活》好看,那个时候我已经张口昆德拉闭口马尔克斯了,如果让她知道我曾经视纳博科夫如粪土,那可不好办。所以赶紧买了一本已经被译成《洛丽塔》了的新书,急切地翻到她给我背的那段来看。不过看到的译文是这样的,“我正在想欧洲的野牛和天使,在想颜料持久的秘密,预言家的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这便是你与我能共享的唯一的永恒,我的洛丽塔。”我觉得这比女孩背诵时的味道差了很多,连带着整个文本都没有再激起我的兴味。我迷恋挪威的森林式的爱情,但无法理解纳博科夫所描述的一个鳏夫和一个少女的情欲故事,甚至认为那多少有些哗众取宠的意思。再后来,就看到了根据这个小说改拍的电影,名字也变成了《一树梨花压海棠》。这个名字不知道是怎么被按到洛丽塔头上的,其意境倒是不错,但跟洛丽塔其实完全不沾边。更重要的是,尽管电影本身不管是演员的表现还是叙述的节奏都拿捏得相当不错,但其加深了我对《洛丽塔》只是一个鳏夫和一个未成年少女的情欲故事的印象。这使得我一直都坚持认为,纳博科夫其实是一个被舆论高估了的作家,《洛丽塔》充其量也只是一部二流小说。现在我在马桶上读到的最新版本的那段译文是这样的,“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应该说,这一译文更加罗嗦,未必就赶得上当年译林出版社的那个版本。不过在断断续续的马桶时间中的断断续续的阅读,我忽然意识到,其实整个小说在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无关紧要,关键在于纳博科夫所叙述的一个一个的场景和对一个一个场景的描述,很多时候委实妙不可言。结论是,在一个已经没什么所谓重大的思想可以安慰人的世界上,像纳博科夫这样自己唱歌安慰自己的人,其实反而显得真诚。西方所有的情色文学其实一直都在追问一个同样的问题:情色关系可以充填整个成年生活,但是如果这段生活太长,厌倦会不会在体力衰退之前就扼杀兴奋的能力?因为在第一次、第十次、第一百次、第一千次或者第一万次交欢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何处是这一重复行为变得刻板或是滑稽,甚至不可能的界限?如果逾越了这一界限,所谓爱情,将会如何?纳博科夫给了这个问题一个狡黠的答案。

我只想看看长评论有字数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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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为了标榜什么而去读它

《洛丽塔》这个小说,我是力荐的,但是人人都慕名去读,却未必都能了解虚名与光环之下的真意。有人浮光掠影地读一读,觉得幼女的青涩性感撩人,或者被电影营造的欧陆小资氛围所打动,就人云亦云地追捧它。其实就我看来,这部小说要表达的并非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主题,并非怪异的审美取向,并非小资们热爱的小众氛围。它所说的只是爱,以及种种在人生中无法持久永恒的事物,怎样从我们身边流走,人在面对这些变化时会有多么无助。我之所以喜爱这部小说,首先在于它完整地讲了一个故事,笔触之细致,构思之缜密,感情之真诚(而不是故作声势),手法之精妙。就像纳博科夫自己所说,小说是一件艺术品,必须同时包含诗的激情与科学的精确,我想在这点上,《洛丽塔》是很成功地做到了。它的每个情节,看似随意的描述,其实都包含了很多精确的预先设计,所以我才说请不要为了标榜什么理念才去读它,这是一部需要前后贯通、仔细品味的作品,在那些表面的辞藻与浮华之下,始终蕴藏着一种分毫不差的设计,犹如一架精确的机械钟。我不相信如很多研究该文本的作者所猜想的那样,纳博科夫写《洛丽塔》是出于自己的某段相似的真实情感经历,这种想法对于《洛丽塔》来说未免太可笑,纳博科夫为了预防人们这样猜想,已经在小说中设置了足够多的情节来暗示和提醒读者:这不过是部小说,是他创造出来的东西。只有明白了这点,才能避免被实在多如牛毛的评论和追捧所误导,真正以自己的心态来品读这部小说,读出自己的体会与心得。这是读书首要的一点,不能盲从。也有人抱着批评一切大众热捧事物的态度批评着《洛丽塔》,其实这是找错了方向。本身这小说是很低调的,它上世纪50年代在巴黎首发的时候是夹杂在一套色情读物里出版的,低调卑微得不行。它现在之所以被炒热,一是人们以讹传讹误读它的主题,二是中国有为数不少的读者只适合导读,不适合精读。真的读者与假的读者混淆在一起,形成浩荡之势,给人很大众的感觉。于是就造成了被“反大众”者批评的结果。纳博科夫在他自己的访谈录中说过,《洛丽塔》是他个人最满意的作品。不可否认这部小说为纳博科夫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使他名声远扬,我想这部小说之所以较之他的其它作品更受人追捧与肯定,正在于纳博科夫不小心把主题镶嵌在了世俗与高雅之间。那个时代的人们既然可以从色情文学的角度来看待它,无形中是为这部小说打开了一个巨大的空间,无论之后的读者究竟有没有体察到小说的真正内涵,它都带动了阅读消费,甚至开创了一个时尚而前卫的幼女概念,这对后世的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而纳博科夫的其它小说作品,在选材上就没有那么大众的视角了,尽管就文本本身来看,水平至少是不输《洛丽塔》的,只不过,一个孤独的大学教授的故事总归不及教授与幼女的二三事那么吸引大众眼球。纳博科夫在发表《洛丽塔》时没有想到这点,《洛丽塔》的成功其实是在误读者与意淫者推波助澜下实现的。所以我认为不能因此而批评它不深刻,或者讲它写得不好,仅仅是因为它名气太大。评价应该真实而发自内心,不是因为自己比他人读了更加不为人知的作品。那些想借批判热点作品扬己之名的投机分子,则更加不需要来读《洛丽塔》了。

看完这本书的人估计不敢嫖萝莉啦~!!!!!!!!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洛丽塔说:“他只是伤了我的心,而你却是毁了我的一生”。都说这本书没有主题,但是我感觉教化的意图很强的。看到后来,主人公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了。这告诉我们,满足了变态的恋童癖好,但是往后的下场是悲惨的。想搞萝莉,又想不被萝莉仇恨,是不可能的。至于书的其他方面,都跟商业小说差不多。读过本书的人,应该可以反思下,好好管理好自己的欲望吧。     

英雄并不是没卑劣的情操。。。

我很好奇,纳博科夫是仅凭想象力就写出了《洛丽塔》这部小说呢,抑或这是他的自传体小说?这个问题似乎即使是作家本人也不愿意正面回应,因为“自从一九五五年看了书的清样之后,我没有再读过《洛丽塔》,然而,这部书给了我愉快的感觉,因为它就在屋子里悄悄地陪伴着我,仿佛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这位熟练驾驭俄、法、英语的作家,在书中多次对人物角色的发音不标准作出讥讽式的调侃。在他笔下,除了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之外,几乎没有人能够准确地说一句法语,总是被美国口音所羁绊。我们看到了一个个一脸蠢相的人物角色,看到了一条条如同领带般打了结的舌头。我们也似乎看到了纳博科夫正从旁偷笑,乐不可支。如此调戏人物,想来作者定是位口齿伶俐的演讲家或辩论家,每次必高谈阔论声如洪钟。不想现实生活中的纳氏,居然是一位苦于发不出标准英语发音的苦恼“哑巴”。他虽先后执教于英国的数所大学,但每次上课都不会亲自到场讲授,而是事先将讲稿写好交由他的妻子到场朗读,学生如有问题则写在纸上由乃妻转交纳氏作书面答复。现实中的发音缺憾造就了他在书中的无声示威,这不禁令人想起鲁迅当年因为被人奚落“官话”发音不佳,一气之下,将自己出版的文集叫做《南腔北调集》,以示对抗。纳博科夫除了嘲讽发音的不标准外,还爱玩弄小聪明。拆字摹音多次出现在书中,从汽车牌照到旅馆名称,再到各个人物的名字:有像猪的,有像昆虫的。总之,各安各名,永不落空。很难想象一位作家在自己的作品里,如此爱憎分明地崇拜或揶揄他心中的那些作家或人物。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是在五十岁的时候开始创作《洛丽塔》的,这位老男人春心荡漾,趁着他那“情欲的权杖”尚能使唤,借助手中的笔,肆无忌惮地释放出他压抑心中多年的积郁。也许是性生活不协调,也许是想有外遇而心有余而力不足。总之,纳氏将他的理想,满腔的情感投放到了亨伯特·亨伯特的身上,让亨伯特代替他实现这一切,实现纳氏未了的心愿。当兽性和美感在某一点交融在一起,兽性变得柔顺,而美却更妩媚了,显例之一即《美女与野兽》。“洛丽塔”只是一个符号,她是每个人深藏心中的女神。她可以是年轻时的李嘉欣,可以是当红的AV女优,甚至可以是阿猫阿狗乃至于是芙蓉姐姐——只要你是深深地喜欢着她的话。亨伯特·亨伯特在书中虽然死了,但在现实世界中却复活了——报载一名奥地利男子禁锢时年仅八岁的“选美小皇后”长达七年。如今该绑架者虽已因畏罪而卧轨自杀了,可谁能肯定他不会重生呢?“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他们指出具有强大影响的邪恶。《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作出努力。”纳氏如是说——显然他清醒地意识到,他写的是何种倾向的内容。大师之所以能被称为大师,是因为他言人所不敢言,其预见超越了时代,并且为更久远的历史所证明。罗曼·罗兰说:英雄并不是没卑劣的情操,只不过英雄能控制住卑劣的情操而已。《洛丽塔》是一份病历,更是纳氏这位英雄内心里所谓的“卑劣情操”的记录表。因为纳氏控制住了卑劣的情操,所以毫无疑问的——他是英雄。

你在爱谁,纳博科夫还是洛丽塔

是的,你可以告诉我这是本好书.里面有爱情,有珍贵的东西,你了解它,人们热爱它.可是,是谁博纳科夫的洛丽塔还是你所热爱的洛丽塔. 2006年,它珍珠似的出现在你的面前.是因为什么,日本.洛丽主义.是的,那本黄色的<洛丽塔>出现的时候谁知道那个美籍俄罗斯作家是谁?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博纳科夫曾经这样评价自己.20世纪末的新洛丽主义在日本兴起.如果你热爱日式动慢热爱洛丽,你可以知道着其中的差别.博纳科夫给了我们一个值得玩味的首饰,一个人心中完美的爱情体验,他是一个疯子是一个恋童癖.他是一个沉醉在完美爱情中妥协于现实的中年男人.她是他的情人,她叛逆疯狂,她是这首饰上美丽的宝石.初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是的你可以厌恶她,你可以排斥她.但是,如果你生命中有了这样一个特别的洛丽塔,犯下罪恶的会不会是你哪?这是一本好书,她不会有你想像中的东西,歌特风格的成熟少女?没有.博纳科夫笔下的性感少女,也没有.因为,当你阅读了它,文字是你的,主角的心是你的.洛丽塔哪,告诉我,是谁的洛丽塔......

洛丽塔

洛丽塔落入俗套,先来经典段落“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间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原以为这是基调,以为全篇充满欲望和纠结,但,语言平疏,性描写很少,再回头看这一段,才明白这是浓烈的情感而不是欲望原来知道这篇名文,竟然是从一篇心理学文章得知。而从病理学的角度却是断断读不出韵味的,纳博科夫反对那些从道德角度考虑的凡夫,也在序言中用DOC J.J来反讽那些精神学家们,而在开头的亨伯特的初恋来讽刺那些精神分析派们,怪不得我觉得里面的洛丽塔们都是死于很戏剧的非命啊。记起97版电影开头和结尾亨伯特驾驶汽车在寂静路上随意漫开的场景,对比片中两人犹如公路片般周游全国的疯狂,显得亨是那么的孤独,而这本身,就是不对等的爱,任谁都看得出亨的炙烈和洛的没心没肺。有人把《洛丽塔》的母题圈定为追寻,追寻过去的爱情,而我,更看到了记忆对时间的苦求,与时间对记忆的嗤笑。为了靠近阿洛,靠近幼时的纪念,亨娶了阿洛的可笑的母亲,而阿洛,那个本来就性随意的女孩,那个可以在亨开车时抢方向盘的女孩,在没有全国旅行的激情后,毅然的跟着剧作家远走,而三年后,仅仅三年后,就成了一个褪色的枯萎的蝴蝶——多洛雷斯,嫁给一个贫穷耳聋的退伍兵。记忆,更多是自我的完善与解读,似乎那样的洛,亨一样可以深邃的望向她,可以请求她只走短短的45步,进入他的汽车,和他一起走。如亨自己意识到的:“我永远爱上了洛丽塔。”‘永远’这个词只关涉到他自己的激情,只关涉到他心底里的洛丽塔。以记忆为媒,甚至让人怀疑阿洛都是亨的某种思维折射,而不是真实的,如他在电影的末尾站在悬崖边时,说:“最后我听到了一群儿童的欢笑声,使我悲哀的,不是我的身边没有洛丽塔,而是在这欢笑声中没有她”……下面为资料《贱乖很熟了,可以略过》《洛丽塔》是纳博科夫流传最广、争议最多的作品,也是研究者最为青睐的作品。既是作家个人艺术风格的集中体现,也是后现代主义文学名闻遐迩的经典。   小说包含“序言”和“正文”两部分。   正文部分以第一人称叙述。“我”自称为“亨伯特·亨伯特”,1910年出生于巴黎,虽然母亲早逝,但是家境优裕且不乏父爱,他得以度过幸福的童年。13岁时,亨伯特狂热地爱上了12岁的小姑娘阿娜贝尔,然而命运无常,未等他们偷尝禁果,阿娜贝尔便死于伤寒。阿娜贝尔的死在亨伯特整个沉闷的青春岁月里构成了一道无法清除的障碍,使得他在成年后养成了一种畸形病态的爱好——喜欢9至14岁之间的某一类小女孩。25岁时他结了婚,也是因为妻子瓦莱里亚喜欢模仿小女孩的举止。但这场婚姻仅仅维持了四年,瓦莱里亚宣布另有所爱。时逢亨伯特在美国的叔叔去世,要求他去继承财产,于是他从旧大陆来到新大陆,一面经营叔叔留下的公司,一面为美国大学生编写法国文学手册。亨伯特的健康状况一直不佳,除了心脏病,还因精神病而数度入院疗养。   37岁时,亨伯特邂逅12岁的少女洛丽塔。仿佛看见死去的阿娜贝尔在眼前复活,亨伯特欣喜若狂。为了接近洛丽塔,他成了洛丽塔家的房客,甚至娶了洛丽塔的寡母夏洛特·黑兹。每天,在日记本上,亨伯特热烈地倾吐着对洛丽塔的绮思。一天,夏洛特发现了日记,但随即死于意外车祸。没有人发现亨伯特的秘密,他成了众人同情的鳏夫。以继父的身份,亨伯特去夏令营接出了洛丽塔。当晚在“受惑的猎人”旅馆,二人发生了关系。在亨伯特看来,是洛丽塔勾引了他,他甚至不是洛丽塔的第一个情人。从那以后,亨伯特带着洛丽塔驾车周游全美,简陋的汽车旅馆成了他们的习惯性住所。一年后,亨伯特收入告罄,便在东部安顿下来,他在大学法语系开设讲座,把洛丽塔送进了当地的女子学校。翌年,洛丽塔参加短剧《受惑的猎人》的排演,疑神疑鬼的亨伯特深感不安,于是带着洛丽塔开始了又一轮旅行。不久之后,洛丽塔突然失踪,气急败坏的亨伯特多方寻找未果,终于旧病复发,重新回到疗养院。   随后的两年里,亨伯特一面担任客座教授,一面和成年女性丽塔一起、按照曾和洛丽塔走过的路线巡游。善良而简单的丽塔给了他以安慰,但是却永远无法替代洛丽塔。1952年,亨伯特意外地收到了洛丽塔的来信,声称她已经结婚、怀孕、并且需要钱。在肮脏的贫民窟里,他找到了憔悴邋遢的洛丽塔,弄清当初拐走她的是剧作家克莱尔·奎尔蒂。奎尔蒂昔日是夏洛特家的座上客,也是一个性变态者,早在亨伯特之前就与洛丽塔发生了关系,因为导演《受惑的猎人》而再度与洛丽塔相遇。拐走洛丽塔后,奎尔蒂强迫她拍春宫电影,后来又将她抛弃。流离失所、未老先衰的洛丽塔,最后嫁给一个贫穷耳聋的退伍兵。亨伯特心如刀绞,认识到“没有任何东西能使我的洛丽塔忘却我使她承受的邪恶色欲”。他找到奎尔蒂,以洛丽塔父亲的名义开枪打死了他。亨伯特被捕了,在狱中的56天里写下了《洛丽塔、或一个纯洁的鳏夫的自白》。他坚信,自己的这部作品能使洛丽塔永远活在后世人们的心中,这是他们二人能够共享的惟一的不朽。 “序言”部分的叙述者为小约翰·雷博士,他叙述了这本书的由来和自己的感想。从序言中读者得知,这位博士曾经写过一本获奖图书《感觉是否可靠?》,在书中讨论了某些病态和性反常行为。大概是由于这一经历,“亨伯特·亨伯特”的律师委托他来编辑这份手稿。他还透露,“亨伯特”已经在审判前几天因心脏病突发死于狱中,一个月后“洛丽塔”死于难产。

大叔和萝莉的爱情好悲剧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穿着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字里行间,亨伯特对洛丽塔的宠爱与痴情溢于言表。与14岁的安娜贝尔热恋而得不到情欲上满足的亨伯特着魔了,那个在海边光胳膊光腿,舌头炽热的小女孩儿,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这就注定了亨伯特悲剧生活的开始,如果没有洛丽塔,还会有其它的小女孩让他陷入深深的迷恋,让他无怨无悔地付出全部的爱,让他不择手段想让她留在身边。他怀疑,他神经质,他限制她的自由,他与她不停地吵架,但是他觉得他处在天堂。而洛丽塔呢?我觉得刚开始她还是喜欢亨伯特的,只是她那么小,那么调皮,那么叛逆。她努力想要装出大人的样子,用粗俗的话语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自由。但是她毕竟只是个孩子,她怎么能承受和继父日复一日的乱伦生活?就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而这种生活却是亨伯特所能给予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最好的东西。她承受不住了,她对亨伯特产生了厌恶,策划着逃离,她最终还是逃走了,爱上了另外一个错误的人,然后再次逃离,选择了一个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的男人。如果故事可以重头来过,我相信那个亨伯特还是会陷入对洛丽塔深深地迷恋之中,而洛丽塔也会有同样的行为,又是一个相似故事的轮回。。。

粉红色水仙

不太相信竟然有这么多人在非议这本书或者这个版本.我不是刻薄的文字鉴赏者,这本书从黄色意淫的封皮,磕磕巴巴跳跃着的文字和感觉像粉红色水仙的文本内容已经给了我足够的快感.不需要克扣在无边的文字义理之中.我们似乎没有必要装出自己很清醒理智的站在心理扭曲病态的高处.这里没有旁观者和俯视这一切的白大褂医生.人人都是病患.或者也没有比这个病患更轻的那个病患.一旦陷入,皆是不能逃离和区别的.我很愿意自己这样说,即使似是而非,但仍然真实的意味着我内心深处的亨博特病理.从血液开始,到右边大脑结束.

最可怜的失恋者

这个故事之所以让我动容是因为亨伯特是我在文艺作品中见过的最可怜的失恋者。他是堂堂一位大学教授,来自古老的欧洲,有学识,有教养,甚至还有着有魅力的外貌和身材,他将自己以为最好的一切都给了她,幼稚又任性的lolita,可在这个小姑娘的生命中,他什么也不是(“一块与她童年有关的干泥巴”)故事的亮点就在此,在lolita失踪几年后亨伯特找到她,在那个破旧的小屋里的对话。电影将那一段拍得尤其出色,和小说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亨伯特一直以为自己玷污了那小姑娘的,甚至在一开始,他小心翼翼布置,只想给她吃了安眠药之类的也不真正的要“玷污”她,那一晚他失败了(好像不起药效还是怎么的反正她没有沉睡过去),可早上起来lolita倒主动去勾引他。他一辈子被自己的情欲和道德观折磨,到最后发现只不过是自己折磨自己。他以为他是爱性感的美少女,可当lolita已经失去性感美少女的光彩时他才发现自己还是爱她的。(可她不爱他,且不曾也不会爱他,甚至也不恨他,真是个玩笑)“人类的道德观念是我们不得不向美的现实观念所致的敬意。”作者杜撰的这句诗好讽刺。其实爱情是不是和艺术一样都与道德无关呢?

简述心情.,<我觉得实在没必要在摘抄文章提要了>

书的内容还有关于作者译者的一些事情.我觉得实在没有必要在说些什么了.大同小异的.只是又一次重复了一些众所周知的事情.就简述一下自己看这书时的一点心情吧.作为小孩子.看这书时.起初很不理解的样子.慢慢的抵触情绪被软化.然后.一口气读完了350,000个字中的每一个字.字连成了话.话连成了情节.情节融入心情.心情起起伏伏的最终归于一片寂静.直到缓和而平静的得到一些安慰.然后心满意足的.我离开了那几乎癫狂的气息. 我不清楚上述的这些话会有什么用途.只是简述嘛.对吧.就是简述啊.我希望我的话没有扭曲到这书的灵魂.在我说完这些话后.我希望洛丽塔仍旧能安然的向你们展示她那带有一些稚气的性感.还有那个几近癫狂的"我"对爱的迷信.这些似乎是法定的不能有任何削减的情节.构架出一份非一般的病例.让人痴迷的病例.喜欢

不单单是恋童癖

先声明一下,现在我读这本书正读到半路,并且环境是在某英语学校的家长休息室。等妹妹的时候,我顺便去买了这样一本书,然后翘着二郎腿漫漫看。早仰大名。不过我想错了,我以为这是一本可以进行精神消遣的充满着浪漫描写的“故事”,但很快发现用这种眼光阅读不行,于是像当年看《因为。爱》一样,陷入了钝重的“不舒适”里。处于某种不正常的心理,我对亨的行为一直默默支持着,并且和他一起讨厌甚至憎恨夏洛特。美的东西总会引起人的不公正的怜惜。洛丽塔,这个有着BITCH精神的幼稚的小尤物,让我怜爱有加。我也没觉得亨的行为有什么不对的,是个蠢猪才会对自己心中想要的东西置之不理。他是有病,就如书的介绍说的 重要的精神病研究素材 。但他是带着病态去追求心中的美与欲 一个形象 或者是一种让人刺激得浑身发麻的肾上腺激素迅速分泌的 感觉。夏洛特的自恋一开始就让我很讨厌了,或许是因为亨添油加醋的心理活动,让我更加重了对这个女人的厌恶。后来她死了。看这一页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特别如释重负。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带着一点病态的,只是它们体现在不同的地方而已。亨这样做就是罪咯,法律如此,道德如此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可以毫无表情的说一句罪有应得。但如果这真的是一起单纯的,,,少女的事件,那我们一定会愤怒的谴责亨而同情夏洛特同情洛。但亨先生是个教授,不过我们有 叫兽 。你也可以叫他 叫兽。对,但他就是有一副彬彬有礼的外壳,英俊的外表高超的骗人技巧掩盖了他那颗猥琐的心灵(一隅)。满肚子诗书的人的犯罪也是充满诗意的,跟着他那种漫不经心的变态观察,性感少女 的描写让我感觉赏心悦目。有种SMIRGE的感觉。他动不动就拽一个法文,博大的学问让他心灵的各个毫不相干的的领域重叠到了一起。洛丽塔,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生命之光...这段话让枯燥无味的讲述变得活色生香。越写越爱这本书。恩,蛮爽的。

烟雾之于船桅——读《洛丽塔》

毫不夸张地说,我爱极了亨.亨的表达方式。甚至由于这种爱,我驶向了一个非道德(不是无道德)的世界。我越来越厌恶用道德来衡量和限制性。我一点也不觉得亨.亨对于洛丽塔的爱是猥亵的,他的爱是那么严肃,这样的爱是终极的,不是每一个普通的男人都可以做到的。他必须首先是一个艺术家,一个狂人。我要说,亨.亨是迷人的、神经质的、艺术家气质的、痛苦的、细腻的……没想到洛17岁时向亨.亨袒露她一直以来爱上的是阳痿的奎尔蒂。这世界真疯狂,真残忍,真可笑。还要用道德来衡量么?如果你爱,那就趁早占有吧,别让任何男人抢先于你成为你心上人的第一个情人,这是有道理的。奎尔蒂撕碎了洛丽塔的心,而亨.亨不过撕碎了她的生活。它们迥然如烟雾之于船桅。合上书页,一个小小的问号忽然跳出来:纳博科夫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弗洛伊德的傀儡?不过这个一点也不重要,目前不需要考虑这个了。亨.亨的喜欢小美女的情结起始于他童年时期对于阿娜贝尔的爱的未完成,是这种潜意识掌控着他的生活,让他看起来邪恶。他又是一个那么可怜的老头(他自称,其实不老,那时候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东欧男人),“过来吻吻你的老头”他几乎要哀求他的小鬼精灵。而此时的小美女心里已经住着那个矮胖的牙医邻居,也影响着她的一生。童年对于一个人的影响竟是如此深刻,一切成年后渴望均起源于童年某种欲望的未满足。这是精神分析法的观点。似乎不无道理。人对于性的态度是在童年时候就被决定了的。小说里的描写我最喜欢的是第6章“猎人的夜晚”中亨.亨要去Q营地接洛丽塔之前为她选购漂亮衣服的那一节。小美女是不能拒绝这种诱惑的。多美,梦境一般的幸福。而这个曾经在有图画书、柔净沙滩、桔树、友好的狗、海景和微笑面孔的明亮世界里长大的小爸爸心里想着他的“女孩儿”,挑选着仙女的衣裳,和售货员开着小玩笑时又是多忐忑,多甜蜜。书的封面上写着:一个中年男人的不论之恋。后来的评论者找出《洛丽塔》的象征意义:“衰老的欧洲诱奸年少的美国”或“年少的美国诱奸衰老的欧洲”。我说,还是让虚妄的评论家们多睡会儿吧。我相信纳博科夫和我一样讨厌寻找象征。滑稽模范带来的含混性并不掩盖什么,它本身就是一种诗意的精神,是通向纳博科夫所谓“严肃情感的最高境界”的跳板。纳博科夫说过:“对我来说,虚构作品的存在理由仅仅是提供我直率地称之为审美狂乐的感觉,这是一种在某地以某种方式同为艺术(好奇、温柔、仁慈、心醉神迷)主宰的生存状态相连的感觉。”同名电影在台湾被翻成《一树梨花压海棠》,这句诗出自苏东坡嘲笑好友张先的调侃之作。我没见过海棠,这诗里是指花还是果实?海棠的样子,是我现在想知道的。

还是自己水平不行。

我也不知道咋啦,首先声明啊,上海译文的版我没看过。我曾经不止一次在各种场合把外研社的版本捧在手里,每次,大脑中总会产生想法:看吧,自己水平不在那儿咱得承认;不看吧,总觉得遗憾。你说这可咋办呢这个。唉。

主万的翻译糟糕透顶

就冲着全译本这仨字,才买下来的。本以为大家的翻译是保障,事实证明,现在的很多所谓大家都是骗子。还我钱来!!

014 [美]《洛丽塔》——总觉得不对劲

恩,总觉得读起来不是很对劲,书读了一半,读得不太顺畅,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或许是我的理解力问题?看过电影,还是挺喜欢洛的这个角色的,女孩子在这个年龄的确最美,尤其像洛这样的,纯真中带着性感,有一种别样的伍媚,的确很有吸引力,这种天真的诱惑对于亨伯特而言不同反响,开启了他的一个世界。最后,亨伯特杀死奎宁后站在山路顶端俯瞰小镇,从那里传来孩子们的欢笑声,欢笑声环绕在他的耳际,他说,我可以忍受她不在自己的身边,但唯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在那群欢笑的孩子里,没有她的身影。他认为从来不忍心伤害他,但从一开始,他的爱对她已经是一种伤害。当他最后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已为人妇怀有身孕。分别前,他问她:你有没有爱过我?她如同当年一样轻轻的微笑,没有说话。只为他打开送行的门。洛没有真正爱过任何人,即使她说,奎宁是我唯一爱过的男人。

直达表层的恶意

1.比起纳博科夫俄语时期的行文干练、布局精确、以及合辙的戏剧性,塑造起作者声誉的英语作品,尤其是《洛丽塔》,它不断被拉长的叙述、肆意添加的人物,像是这颗精密头脑放弃了对语调和线索的统合考虑,兴笔所至地由着词语带动走向。以他本身鞑子味的欧陆腔,在驾驭新大陆这种“转口”引入的语言时,似乎放任了他居高临下、又自甘文明的野蛮人入侵的狂娟。频繁地掉书袋、无节制地进入细节本身,这些作家在早期就已规避掉的写作“中二病”,在这部中晚期作品里反倒变本加厉起来。2.其实在他的第一本书里,我们就能找到这个故事最初的雏形。《玛丽》的男主人公加宁的自白刚要启口,就被打断。“不,我等待过。从青春期开始到十六岁,我大约等了三年”。这话立时被一个二流诗人接了过去,“是的,是的,我能想象出来,不过是老掉牙的一套了,美妙的十六岁,林中的爱情。”这个在记忆中被中断的女主角,不断变幻着身份,出现在纳博科夫的俄语小说中,有时是未遂的初恋,有时是失落的妻子,她们被维持在虚构的情感中时,有赖于作者的“自我”达到现实时扭曲显像的距离。而在纳博科夫尚身处欧洲,它们骚动着同一股牧歌的气味(也划定了它在流亡知识分子中传播的读者边界)。3.变身讽刺作家,是抵达英语之后的事。那个过去世界整个地瓦解了,突出在记忆废墟之上的是他孤零零的虚像显影能力,这些苍白的鬼影被永久地耽搁在单一的白屏上(诸如小说中加斯东之类的人物)。那个丧失了过去世界护佑的“女主角”,如何能免此厄运?我们不妨接受这样的假设,一种触目皆是的实在:“小仙女”,或者不如说在新布景下从“洛”到“夏洛特”的演进性,是作者给自己下的一个“套”:和我们通常在生活中所经历的相反,欲望表演着它的“无常”,总是抛落下一层层的外壳;在虚构世界里,作者坚决地锁定欲望对象,迫使欲望对自己摘除一层层面具时,去遭遇那阻隔重深的恶意(虚构和生活的原则在此再次向我们显现了它们的泾渭分明,作者要警惕和抵御的是生活的弊病,比如“上瘾”)。这或许也是纳博科夫自认与卡夫卡相通的原因(见《斩首之邀》序言)。4.《洛丽塔》中,词在通过自我的幽深隧道时极尽真实感的镜像,和在刻画故事发生的现实场域时那种几乎沦于“二维作图法”的笔触(可比较下洛的泛美之行和卡波蒂在《冷血》中所描绘的那幅穿越美国东西部的画卷;而位于故事正中的在夏洛特死亡事件,作者甚至真的让肇事者画了一张事故平面图),两者反差极大。纳博科夫属于这种作家,他的气质是宏阔又是偏狭的。这也和他小说理论相适,一种想要完满地卸除各种伦理指涉的感觉主义。而这种意图废除任何终极“潜台词”的完满性,在别人看来,其实只需要一个借口就足以松动,而纳博科夫以他的小说实践在同一个方向上加掘深度,以容下个人的自持和遭这种“不完满性”日以继夜地讹诈的心病。但作者也不是那么虐,这种对写作技巧近乎捉弄的调动,让恶意直达作品的表层,和“洛”的那声“哟”互为皮相的,是暗伏在文本里的阴郁呢喃,“就不许聪明人、优等教养者、各种居上者脑子里多几个弯么?”5.这部杰作产生的条件,是不是让我们回想一个问题:现代主义小说是不是“正常”的小说(非指它的主题)?是不是“我们”所期冀的、想要在舞台上看到的“现实”中上演的戏剧?

爱是爱 终究是爱 也只能是爱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孽,我的灵魂。昔日如花妖女,如今只剩落叶归乡,苍白浑俗臃肿,腹中怀着别人的骨肉。但我对她但了又看,看了又看,万般柔情,涌上心头,就像清楚知道我会死亡那样,知道我爱她倘若 没有开始 一开始便隐匿自己的感情 便不会有后来的痛苦初恋的隐痛 癖嗜未成熟果子 迷蒙的影子 无法压制的欲望原本没有爱的 一些事 只是情感需要 或者说 幻觉而已真的爱她吗? 爱的是她吗?那是爱吗?是吗?开始的小火星唰的一声蔓延开来 吐着火舌 焚烧着亨伯特 焚烧了亨伯特是血淋淋的爱 是卑微的爱 是盲目的爱 是痛苦的爱 是淹没一切的爱所以 也只能称其为爱 只是爱 单纯到令人心悸的爱不愿伤害她 小心翼翼的禁锢她不愿离开她 诚惶诚恐的占有她不愿被她冷落 全心全意的讨好她而 洛 这个小妖女 面对这个填补空白的老男人 只是抬一抬一抬眼皮 无所谓的笑笑 轻轻的勾一勾手指 有人说:那种意淫到几乎罗嗦的语言,现在看起来是很纯粹而真实的。赞同证据是这一句令我心灰意冷的,不是身边没有洛丽塔,而是这欢笑声中没有她

洛丽塔的天下

心理描写的很跌宕,扣人心弦,真实得让人觉得太不真实,然后越不真实越想看,越看越觉得真实。我喜欢主人公,他是受害者,他的爱是病态的,缺是全心的。我也喜欢洛丽塔,她更是受害者,她可以说并不懂得什么是爱,在年轻的时候就被剥夺了正常青年人应该有的对爱情的享受。本书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从小家庭环境对成长期的孩子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感觉现在社会越来越多早熟的洛丽塔,他们在成熟与懵懂之间,疯狂又离开不开稚嫩,黑暗下寻找自己认为的光明。如今的天下,就是洛丽塔的天下。

《洛丽塔》:纳博科夫眼中的真实世界

【艺术与真实】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1899—1977),俄裔美籍小说家、文体家、诗人、文学评论家和翻译家,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文学家,驰骋于俄、英、法三语的大师。代表作有《庶出的标志》《普宁》《洛丽塔》《微暗的火》等。长期以来,艺术真实性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有人认为,艺术理应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净化、提炼,由此形成“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现实主义艺术真实论。纳博科夫无疑属于另一个阵营。本文将从纳博科夫的文学观点与其代表作《洛丽塔》入手,阐明纳博科夫眼中的真实世界。一、纳博科夫的虚构艺术“文学是创造,小说是虚构,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在《文学讲稿》的前言中,纳博科夫引用童话《狼来了》为其理论注解:一个孩子从尼安德特峡谷里跑出来大叫“狼来了”,而背后果然紧跟一只大灰狼——这不称其为文学;孩子大叫“狼来了”而背后并没有狼——这才是文学。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扯谎次数太多,最后真的被狼吃掉了纯属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在丛生的野草中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的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的艺术手段。……艺术的魔力在于孩子有意捏造出来的那只狼身上,也就是他对狼的幻觉;于是他的恶作剧就构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上文中的“狼”对应了现实中的事物,“孩子”代表作家,“见狼叫狼”的作家完全忠实于现实,将所见所闻准确无误地描述出来,“无狼叫狼”的作家则纯粹依靠虚构成文。“狼”的虚构之所以使得后者的价值高于前者,是因为尽管真实情况中“狼”并不存在,但“狼吃人,人怕狼”的特性透过“文学的棱镜”射入了作家营造的世界,同时引起了“村民”与读者的骚动,达到了逼真的效果:一种光靠描述现实无法得到的审美愉悦,一种“多少总能连接上与艺术(好奇、敦厚、善良、陶醉)为伴的其他生存状态的感觉”。因此,纳博科夫认为,大作家不单纯是“讲故事的人”、“教育家”,更应当是一位懂得虚构艺术的“魔法师”,一位玩弄幻觉的高手,懂得将作者与读者连接起来,使后者在前者创造的主观世界中体会到独一无二的观感。对此,纳博科夫有一段精彩的论述:我们这个世界上的材料当然是很真实的(只要现实还存在),但却根本不是一般所公认的整体;而是一摊杂乱无章的东西。作家对这摊杂乱无章的东西大喝一声:“开始!”霎时只见整个世界在开始发光、熔化、又重新组合,不仅仅是外表,就连每一粒原子都经过了重新组合。作家是第一个为这个竒妙的天地绘制地图的人,其间一草一木都得由他定名。那里结的桨果是可以吃的;那只从我身边窜过,身上带斑点的动物也许能被驯服,树木环绕的湖可以叫做“蛋白石湖”,或者更艺术味一点,叫“洗盘水湖”。那云雾是一座山峰——而且是注定要被征服的山峰。在那无路可循的山坡上攀登的是艺术大师,只是他登上山顶,当风而立,你猜他在那里遇见了谁?是气喘吁吁却又兴高采烈的读者。两人自然而然拥抱起来了,如果这本书永垂不朽,他们就永不分离。这构成了纳博科夫文学观点中创作的两端:一端是(合格的)作家,一端是(合格的)读者。优秀的作家拥有创世的能力,但作品并不在作者完稿时完成,而是在读者那里完成。这种双方的情感呼应,就是文学的魅力所在。他在为学生讲解普鲁斯特时说,最好的作品必须遵循一种“非理性、神圣的标准”:“细节优越于概括,是比整体更为生动的部分,是那种小东西,只有一个人凝视它,用友善的灵魂的点头招呼它,而他周围的人则被某种共同的刺激驱向别的共同的目标。”这些非理性标准意味着什么呢?它们意味着好的文学反映人共有的情感,注重人性中最真实的一面,而非单纯为完善道德、弘扬某种观念而存在。这种标准构成了纳博科夫文学观点的另一面。文学不是现实的附庸,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它“既不教会你什么,也不解决‘生活的意义是什么’之类的问题”,更不能简单用来解决现实困境。纳博科夫猛烈抨击传统的文学观点:“文字风格和结构是一本小说的精华,伟大的思想都是空洞的废话。”更把思想文学称为“应时的拙劣作品”,就是为了揭开现实加诸于艺术的重重面具,呼吁作家为了艺术而创作。文学是虚构的,虚构是文学的。综上所述,纳博科夫眼中的真实世界是以情感为基点、艺术为目的的文学世界。它不但是作家主观世界的体现,更是可供读者漫步其中的艺术花园。下文将以《洛丽塔》为例详析纳博科夫眼中的真实世界。二、纳博科夫的魔术现场1955年,纳博科夫最具争议也最著名的作品《洛丽塔》于巴黎上市,造成轰动。五十余年以来,这部以描述中年男子与妙龄少女之间的畸恋为主的小说一度被多国列为禁书,却又因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享誉全球。在这部小说中,纳博科夫以嵌套式结构为基础,辅以其特有的文体,为读者展现了他复杂的主观世界。(一)嵌套式结构《洛丽塔》的虚构性显而易见,可贵的是,纳博科夫的虚构达成了他所追求的“真实”。小说采用嵌套式结构,分为三部分:读者所处的现实世界——叙事者所处的世界——小说主要情节发生的世界。三者环环相套,彼此独立又相互依存,营造出“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效果。*参见下表:在该结构下,身处最外围的读者只能通过亨伯特了解第三世界,他是连接三个世界的唯一桥梁。读者用亨伯特的眼睛观察洛丽塔,小说的最主要人物洛丽塔实际上被人为地“隐藏”起来了。一些最主要的问题(譬如:洛丽塔真的是个“坏女孩”吗?夏洛特应当为此负责吗?洛丽塔爱过亨吗?)不是被刻意忽略了,就是罩上了一层主观的外衣,第三世界甚至有可能仅是亨伯特的一场“幻觉”(见第一部第十四章:“……不过洛丽塔还是安全的——我也是安全的。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这种欺骗性的视角,使得读者无法从第三方那里获得关于事实的信息,也就无法判断亨伯特叙述的真伪。退一步说,读者可以选择不接受亨伯特的叙事吗?当然可以,那么这部小说就什么也不剩下了。纳博科夫就是这样引领读者走进、接受他创造的世界的。那么,作者又何必多此一举地加上“序文”呢?乍一看,第二世界的设计确有多余之嫌,但实则这正是最巧妙之处。它的诞生,就是为了解决第一、第三世界的遗留问题:在第二世界中,读者第一次有机会逃离亨伯特的主观感受,从第三方那里获得更多线索。序文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亨伯特巧妙利用身份优势玩的把戏取得成功了吗?不尽然,实际上,亨伯特无法像欺骗读者那样欺骗第二世界。第二世界中的人物充当了目击者的角色,他们比读者更能客观地观察第三世界,因此序文中提供的信息应当较为可靠。譬如小约翰·雷博士交代的几位人物的结局:老派的读者总希望追踪“真实的”故事以外的“真”人的命运。为了照顾这类读者,现在把我从“拉姆斯代尔”的“温德马勒”先生那儿得到的几个细节叙述出来。……一九五二年圣诞节那天,“理查德·F·希勒”太太在西北部遥远的居民点“灰星镇”因为分娩而死去,生下一个女性死婴。“维维安·达克鲁姆”写了一部传记《我的奎》,不久就要出版。仔细阅读过原稿的评论家们把它说成是她最好的作品。这段话对亨伯特的叙述起到了补充、印证、鉴别的作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理查德·F·希勒太太”实际上正是女主人公洛丽塔。她难产而死的结局不仅为整个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更是对亨伯特罪行的无声的强烈谴责,第三世界的故事到这里才真正结束。其次,第二世界也是第一、第三世界发生碰撞的地方,作者与读者在这里相会,这就是纳博科夫所说的“作者与读者间的拥抱”——纳博科夫在引领读者进入《洛丽塔》之后,又引导读者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小说的创作。序文中,纳博科夫的思想与社会的思想此起彼伏:博士对亨伯特低劣品行的谴责、《洛丽塔》的道德影响明显是“严肃读者”的观点,而《洛丽塔》作为艺术作品无与伦比的情感张力、该书难以付梓出版的抱怨又显然出自作者之口。凡此种种,一来是为了强调作品的虚构性质;二来,又是为了诱使读者相信虚构作品中情感的真实。由此可见,嵌套式结构是《洛丽塔》世界存在的基础。(二)“戏剧”化冲突除了嵌套式结构,《洛丽塔》戏剧化的情节也是用于增强虚构效果的手段之一,它完成了使虚构艺术化的工作。《洛丽塔》不仅主题近似低俗的色情小说,人物设计也大多仿照典型的市井文学,其情节发展之戏剧性更是到达辛辣的地步。其中“亨伯特的复仇”最富代表性。挥别即将临盆的洛丽塔后,亨伯特沉浸在伤感自怜的情绪中,继而怒火中烧,一番周折后,用当年法洛夫妇赠送的手枪结束了情敌剧作家克莱尔·奎尔蒂的生命。多此一举的长诗、两位主角之间文绉绉的讨价还价、亨伯特一贯的神经质的自言自语——这段承接在诀别之后的情节,充满了纳博科夫式的讽刺处理:上一刻仍能看到亨伯特被热泪沾湿的眼眶,“她撕碎了我的心,我只不过毁了她的生活”,下一刻他却仿佛化身为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一边吟诵着文体拙劣的长诗吊唁短命的恋情,一边对奎尔蒂肥胖的身子扣动了扳机。包括纳博科夫自己也承认,这出复仇戏码中看似多余的诗歌与侦探剧色彩实则是对他偏爱的作家爱伦·坡的模仿。这种突兀的转折就是《洛丽塔》的特色所在。类似的情节还有“夏洛特之死”(被亨伯特对女儿病态的迷恋所震惊的黑兹太太刚要发作便横死街头)、“瓦莱丽亚的出轨”(第三者竟是送他们回家的出租车司机更是神来之笔)、“偶遇奎尔蒂”(亨伯特与洛丽塔关系突飞猛进的一夜也是情敌奎尔蒂与少女洛丽塔的初次邂逅)等等,更不乏“亨伯特的美国舅舅留下了一大笔遗产”这种故意模仿老式情节剧的细节。在人物设计上,无论是亨伯特苍白敏感阴郁的欧洲人形象,夏洛特·黑兹的情感饥渴,奎尔蒂油嘴滑舌、故弄玄虚的“艺术家”气质,还是洛丽塔美国式的粗野与天真,都极具特色。这种卖弄风情、这种故作姿态、这种装腔作势,往往颇有喧宾夺主之嫌,但由于作者准确把握了人性中最刻薄、柔弱、无辜的部分,加上小说似真似幻的描写,使命运的莫测与人性的蠢蠢欲动充分暴露了出来,反而突出了其主观世界的真实性。纳博科夫是个对命运很感兴趣的作家,可以确定的是,如果不是因为被夸大的宿命论,《洛丽塔》就不会有强烈的失落感,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富有感染力。而纳博科夫对于一些影响人生的重大议题(如死亡、婚姻、伦理等)的轻描淡写,也折射出他对现实世界一贯的“漠然”与“嘲讽”的态度。《洛丽塔》之所以成为纳博科夫的代表作,不仅是因为它轰动性的题材使作者广为人知,更因为它是纳博科夫文学观点的集中体现。《洛丽塔》中不存在现实生活的种种约束,唯有现实投下的淡淡阴影,以及作者独特的个人美学风格,纳博科夫对于“真实”的理解,由此可见一斑。对于这位享誉文坛、影响远播的大师,杂乱无章的现实世界并不真实,而摆脱了现实的重重束缚,高度虚构,凝炼着各种精致情感的文学艺术的世界才是他眼中的真实世界。参考书目:(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洛丽塔》,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12月第一版;《洛丽塔》,于晓丹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1月;《说吧,记忆》,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4月第一版;《文学讲稿》,申慧辉等译,三联书店出版社,2001年10月第一版;《黑暗中的笑声》,龚文庠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4月第一版。(新西兰)布莱恩·博伊德:《纳博科夫传》,刘佳林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

洛丽塔

《洛丽塔》洛丽塔啊 ,要是你曾这样爱过我该有多好 !你一定得是一个艺术家 ,一个疯子 ,一个无限忧郁的人 ,生殖器官里有点儿烈性毒汁的泡沫 ,敏感的脊椎里老是闪耀着一股特别好色的火焰 (噢 ,你得如何退缩和躲藏啊 ! ) ,才能凭着难以形容的特征 ——那种轮廓微微显得有点儿狡黠的颧骨 、生着汗毛的纤细的胳膊或腿以及绝望 、羞愧和柔情的眼泪 、使我无法罗列的其他一些标志 ——立刻就从身心健康的儿童中辨别出那个销魂夺魄的小精灵 。她并没有被他们识别 ,自己对自己的巨大力量也并不知晓 。我想强调的是 ,我对她的发现不过是在我饱受痛苦的过去 “海边那个小公国 ”的必然后果 。在这两件事之间的一切不过是一系列的摸索和失误 ,以及虚假的欢乐萌芽 。她们所共同具有的一切使她们成为一个人 。A u f o n d , ç a m , e s t b i e n é g a l 。我的头一个念头是厌恶和退避 。我的第二个念头则像一位朋友镇定的手放到我的肩头 ,吩咐我不要性急 。我照着做了 。潘神在上人类的道德观念是我们不得不向美的现世观念所致的敬意 。“你知道 ,死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你完全得靠你自己 。 ”在我们反常 、下流的同居生活中 ,我的墨守成规的洛丽塔渐渐清楚地明白 :就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 ,而这种生活结果却是我能给予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最好的东西 。据我们所知 ,未来也可能是极其痛苦的精神错乱的永恒状态 。我站在这高高的斜坡顶上倾听那悦耳的震颤 ,倾听那矜持的窃窃私语中间迸发出的不相连的喊叫 ,随后我明白了那令人心酸 、绝望的事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的身边 ,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片和声里面 。因为一些比实际看来更为明显的理由 ,我反对死刑 ;我相信这种态度会跟宣判的法官是一致的 。因此 ,当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 ,我们俩都已不在人世了 。可是既然血液仍然在我写字的手掌里奔流 ,你就仍像我一样受到上帝的保佑 ,我就仍然可以从这儿向在阿拉斯加的你说说话 。务必忠实于你的狄克 。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 。不要跟陌生人谈话 。我希望你会爱你的孩子 。我希望他是个男孩 。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会永远待你好 ,否则 ,我的鬼魂就会去找他算账 ,会像黑烟 ,会像一个疯狂的巨人 ,把他撕成碎片 。不要可怜克 ·奎 。上帝必须在他和亨 ·亨之间作出选择 ,上帝让亨 ·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 ,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 。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 ,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 ,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 ,想到艺术的庇护所 。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 ,我的洛丽塔 。画中涂抹着囚禁这个可怜东西的笼子的铁条 。我心中的冲动与后来产生的思绪并没有文字记录相联系 。然而 ,就是这些思绪 ,产生了我现在这部小说的蓝本 ,即一个大约三十页长的短篇小说 。有那么一两回我险些儿把我的未完成的书稿烧毁 ,并且抱着我的宝贝已经走到了无辜的草坪上歪斜的焚烧炉影子边 ,就在这时 ,一个念头教我停了脚步 ,心想 :在我的后半生 ,烧毁的书稿的鬼魂会在我的案头游荡 。淫秽必须与平庸配对 ,因为 ,所有类型的美学享受都得完全被简单的性刺激所取代 ,这就要求这传统的词语直接作用于接受者 。不应指望一个自由国家的作家会关心美感与肉欲之间的确切界限 ,这一说法是荒唐的 ;我只会赞赏 、却比不过那些将年轻漂亮的哺乳动物的照片刊登在杂志上的人判断的准确 ,因为要在这些杂志上刊登 ,一般衣服的领口要低到内行人窃喜为宜 ,又要高到外行人不皱眉为限 。

没有悲伤,只有美

读完,才发现,语言好到翻译腔都盖不住它的华丽。想做书摘,发现可以把书抄一遍。这是本不要内容我都愿意读下去的书,何况写的内容也很好!简要列个提纲:(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写啊!)1. 读后感2. 纳博科夫3. 我最喜爱的一部分:亨波特的日记4. 电影《一树梨花压海棠》5. 情感分析一、 读后感这是一个碎玻璃般的故事:甜蜜与罪恶交织化为玻璃,悲剧般的破碎,梦幻的灵魂游离飘荡,晶亮的碎片,闪着清澈的爱欲,在漆黑的宇宙消失。一个足够美的故事,他可以超出悲剧的界限,你看不见洛丽塔的哭啼,令人恼怒烦躁,不再感到雨浇透身体的冰凉——一切痛苦都没有,唯有那闪着地狱色彩的天堂,永恒着。(不想废话,这是单纯从美学意义上来看的,其他的,什么揪心的感情啊都只是衬托。)二、 纳博科夫书本的最后有一些作者的话,从此,作者细腻而又深刻的思想略见一斑。“我不读教诲小说,也不写教诲小说。”——看吧,人家也不认为洛丽塔要什么教育意义。读完此书,我深深的迷恋上他那华丽的语言,奇妙的幻想。优美语句摘录:1.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2. 望她,便是十年的监禁。3. 我唯一的怨恨就是我无法把我的洛丽塔从里朝外的翻过来,用贪恋的嘴唇去亲她那年轻的子宫、未经探究的心脏、真珠质的肝脏、马尾藻似的肺和一对好看的肾脏。4. 还有什么比我的里维埃拉恋情那新鲜的魅力,天蓝色的机遇和玫瑰色的邂逅更为遥远的呢?5. 我看着她,看了又看,我知道,就像知道我必死无疑那样清楚。我爱她,胜过地球上的任何事物。她以前是个妖女,现在却像一片枯叶。但我爱她,洛丽塔。苍白、臃肿、混俗、怀着别人的孩子。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6. 我会对在那之前所做的感到后悔(与洛丽塔在一起),但绝对不会对之后做的感到后悔(杀死拐走洛丽塔的人)。7. 让我绝望的不是洛丽塔现在不在我的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山谷下的那群孩子的欢笑中。(被捕之后)8. 欧洲的野牛与天使,颜料持久的秘密,预言性的十四行诗,艺术的庇护所,这是你我现在唯一可以共享的不朽事物,我的,洛。(这样的毫无逻辑但充满难以表述的话语的句子在全文中很多,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种语言。)三、 赫伯特的日记赫伯特的日记是我最喜爱的一部分。这不仅仅是一个精神病人的日记,更是一种新形势的文体。在日记里,他将平淡无味的生活充分的融入了自己的情感与想象,具有浓厚的艺术气息,这,就是一种用心、一种爱的表现吧。摘录:1.分析问题:为什么她,请注意,不过一个孩子,走路的样子那么让我心荡神驰呢?分析一下:微微显露出一点大脚趾内倾的迹象。膝盖下面肆意的摆动绵延到指尖。摇曳,轻微的。可爱、纯洁、疯狂的幼稚!2.捉迷藏我那美丽的暖色调猎物在哪?不在浴室。不在厨房,听不见她吃食的声音。不在客厅,她妈妈在打电话。……没有找到。那色彩斑斓的织物(代洛丽塔)变成了一个陈旧的蜘蛛网!(没有找到)3.诗班级名册安吉尔.格蕾丝....(此处省略N个名字)汉密尔顿.玛丽黑兹.多洛蕾丝霍克.罗莎琳(此处省略N个名字)“一首诗,毋容置疑!她的名字在这个名单上特殊的位置,带着玫瑰护卫——好像一位美丽的公主呆在她的两个侍女之间。”4.戏剧主角:哼着小曲的赫伯特时间:六月的一个周日上午地点:充满阳光的起居室道具:旧的条纹图案长沙发、杂志、留声机、墨西哥小摆设开演!洛在玩苹果(多么可爱!)——我去抢苹果(她着急的扑在我身上,让我心跳。)——她抢回苹果,咬了一口(苹果红红的皮下露出了雪白的内心)——我又抢了书(我是精神错乱了,但你不要小瞧精神病人的狡猾!)——一首歌(我哼的配音,酒吧的卡尔曼……)——电话来了(她跳起来接)剧终。四、 电影只看了1997年版的,真是太好了,丝毫不比小说差!情节同小说,最美的是图画,每一帧场景都充满了情感与深度。五、 情感分析似乎很多人多说洛丽塔是个从未爱过赫伯特的妖精,游戏人生,自作孽,赫伯特则是个恋童癖。从小说里的一些细节来看,这样的说法只能对一半。洛丽塔确实是个妖女,但这种古灵精怪恰恰是吸引赫伯特的地方,否则故事就没法进展了,“再过两年,她就不再是一个性感少女,而变成一个年轻姑娘,随后变成一个’女大学生‘——最最讨厌的人物。““性感少女显露他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而是仙性,精灵般的,容貌漂亮并不是标准,某种粗俗也不会损害那些神秘的特质——超逸的风度、难以捉摸、销魂夺目、阴险狡猾……不一定是可爱、甜蜜动人或是丰满的。”从这些揭示主旨的句子来看,作者正是要塑造那么一个“妖精”、“小坏蛋”。其次,文中有提示“再悲惨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七八糟的乱伦要好”、洛丽塔老师说的她对性的冷漠、拐走她的奎说的“我说我那里会有一个温馨的家,她便自己跟我走了。”以及电影里洛悄悄的哭泣都可以看出,洛也渴望一个正常的家,所以他无法爱上“爸爸”。赫伯特也不仅仅是恋童癖,显然他的爱不存在玩弄之意,完全的全心全意令人感动的爱,其次,他在之后多次后悔,即使洛不在是个孩子,他也依旧爱她。

对部分差评的驳斥

越想越气最终还是决定说说:什么叫翻译史上的一次事故?细微的错误是有(比如Carmen应译为卡门而非司机,rambler实际上是攀缘蔷薇而不是横越的旅者),但总体而言主万老师译得非常好好吗?还有“太过繁复华而不实”是什么意思?正如作者自己所说,“「简洁有力」的语言才是对洛丽塔的一种羞辱。”纳博科夫是遣词造句的工匠,精雕细琢正是他的风格,文字游戏更是他的特色。大家去看看原版《爱达或爱欲》就可以明白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还有“恋童癖好恶心”算是什么?艺术之美不应该首先以道德进行批判。艺术根本意义上就不能以生活经验评断。这么说的绅士淑女们,你们干嘛不去质疑一下《魂断威尼斯》的娈童和《夜莺与玫瑰》的人兽恋呢?

还是很疯狂

看了很久才看完的实在是乱啊第一人称 第二称 第三人称同时出现在一段里说句实话看的头疼我真应该找个前辈给我说说真本书真的看不懂那位前辈能来解释解释他要表达东西

关于封底的摘录的文字

明显就是作者的自嘲么,编辑还有模有样的录在后面,没看过书的人还真以为是本书的价值所在呢。。。。。。

每个成年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

其实很多名著真的看书比看电影好,比如说这本洛丽塔。以前一直以为是杜拉斯写的,呵呵,真的是一个很妙的误会。为什么呢?因为看到杜拉斯的相片,觉得她自己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洛丽塔。其实,还是很难接受。洛丽塔太过于浪荡,继父太过于痴情,让我一度以为这是不伦之恋。现在想一想,其实一直都是继父的单思。而洛丽塔只是处于好玩吧,应该。为什么老男人都喜欢这么幼齿的小女孩呢?我觉得,可能是日本情色的渗透。很多东西,比如说性虐待,无论多残忍,如果是发生在日本,我都会认为理所当然。唉,说洛丽塔是老男人心中的完美情人形象,倒不如说是老男人自己的意淫。像以前很流行的三流小说,说什么一个风流的男人总会被一个纯洁的完美女性俘虏。所以说,每个老男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

丢了译文的脸

N年前看过黄建人的漓江版,过瘾,后来又买了于晓丹的译林版,前两天在旧书滩看到主万的译文版,包装,纸张都好,名社啊,费了我6大洋,回来和前两个版本一对比,呵呵真是瞎了6大洋啊。俺文化不高,不懂英文,就是没年轻时看过不少小说,但主万的问题太明显了,简单对比第一章第一段,主万的味同嚼蜡,我又翻到了主人公借机会揩洛丽塔油那段,主万压根没译出那种色情味,别跟我说别的,纳博科夫这本小说是假借主人公自诉,这段就是要有那种色情味啊。

我心中的洛丽塔

虽然明知道这个亨伯特这么做很不符合我们的伦理道德,但是这书读起来真的觉得很爽啊。于是,读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忍受不住自己内心道德的拷问,向学长,学姐们请教,也向豆瓣上的高手们请教。当我想通了以后,那种释怀的感觉真是舒服。对于喜欢九到十四岁的小女孩这种病态的心理,当然是对社会,对那些女孩子们会有很不好的影响。但是,对于一部小说,一个虚构的故事,一个艺术的创作,又何必管那么多?一件艺术品就该只管艺术的事情,只要表达出那种美妙的感觉就足够了。而人内心的欲望则是很正常的事,激起共鸣只是一种阅读的享受。我抱着平静的心情一天就把下半部看完了。早知道就省着点看啦。作者通过第一人称的视角,用那酣畅淋漓的笔头写出了性感少女那种独特的美和亨伯特那种狂热喜爱。笔触如此撩人,怪不得此前那些人会把此书列为禁书,而书中却难得有性描写。这绝对是对作者笔力的嘉奖。其实最让我欣喜的是纳博科夫描写人内心幻想的功力。当我疯狂的喜欢一样东西,想要一样东西的时候,难道我的内心不会有一个瞬间和那亨伯特一个鬼样?这种完美的表达实在是让人折服。

作家——书写病历的人

最近在看洛丽塔——一个精神病人的病历。作者的笔触,细腻到诡异,疯狂到蓬勃。坐在公园里,用眼神,占有一个少女,想象她棕色的肌肤,金色的头发,天真的眼神,光滑的颈脖,花蕾一样的乳房,没有发育的骨盆,骨瘦如柴的膝盖我切身感到一个人能生出的对一个年轻的少女的身体的渴望。。对着安睡的小小身躯,抚摸赏玩,我开始闭着眼睛遐想,没完没了,一直想到这样一个小小的身躯在我手心里绽放,发出熠熠光泽,一直到这样的光彩照人的雕像在我的把玩之下变黑,枯萎,而我的某种不可告人的倾向像正在充气的气球一样不断膨胀,然后勇往直前。而当亨亨为了接近洛,与洛的母亲结婚,并且在和黑兹太太的过程中,怎样细致地从黑兹身体上寻找洛丽塔,怎样在泳池里详细地设计谋杀:假装溺水将这个热恋着自己的女人骗进水下,抓住她性感的脚腕,拖进水里,计算时间使劲按她的头,召唤周围的人来救他可怜的溺水的妻。这种美妙的设计不禁让人痴癫,沉浸其中不能自拔。可是这样的一种描述却令人信服他有这样的杀人念头,并且也相信他不可能下手。最后在黑兹太太死于非命后,带着自己迷恋的女孩,我甚至想用女婴来形容,到处游荡,用钱、礼物、乞怜得到她的吻她的允许;担心她的一切正常社交活动,幻想她周围的男孩子对她的渴慕。畸恋,让这个父亲变得丧失了尊严和理智。正是作者的细腻,使这种罪念普遍化,正常化。正是作者的疯狂是使这种罪念深入人心,深信不疑,叫人觉得不仅没有羞耻感和厌恶感,反而感同身受,身临其境,那些文字好像体内蓬勃的恶念和欲望像茂盛的头发不停地从身体内部长出来。既然人人都有不可告人的奇思妙想和畸形的七情六欲,亨亨最后也就可以被原谅,甚至同情,甚至钦佩。作者,写的不仅是亨亨,也是自己,也是我们每一个人。书,才看了一半。原来,每个人都是精神病。每一个作家,都是书写病历的人。觉得,写作的人,握着长在身体里面某处一个像胃一样的容器里的笔,在纸上写字,这个“胃”,必须很敏感,感知着体外的冷暖,这个“胃”,又必须很薄弱,使得笔可以力透纸背,入木三分。这个胃,承受着从外到内再从内到外的疼痛。知道有一种人,喜欢痛觉,痛到快感。于是,即使很痛,也要昼夜不息地痛下去。喜欢这本书,喜欢被彰显在灼灼烈日下的扭曲的形象,喜欢撕破脸皮的犀利和疼痛。

这个版本翻译的不爽

最好的译文是我那本《鳏夫忏悔录》,封皮好象是水粉画,一个男子疲惫的仰在床上,当然,是裸体的,是谁翻译的我倒忘了,很老的版本了。这书翻译的叫人心疼。

精神的流亡

《洛丽塔》,一个40岁男人对自己12岁养女的疯狂迷恋,这部充满了隐喻暗指的作品中对爱仑·坡的暗指是最多的,这个故事本身就借鉴了爱仑·坡的一首诗《安娜贝尔·李》,而亨伯特幼时情人的名字都叫安娜贝尔·李,化用作为唯美主义者的爱仑·坡的意义在于作者心中那个失去的故国世界如同这个安娜贝尔·李的夭折一样一去不复返,只能在生命的苟延残喘之中迷茫的寻觅内心的抚慰。亨伯特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流亡者,他在自己的故土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十年,最后一无所获的来到美国,就在这全新的国度找到了一个同样的孩子,“同样的少女,同样蜂蜜样的肩膀,同样像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同样的一头栗色头发。”亨伯特内心关于安娜贝尔所有回忆都被洛丽塔唤醒了,几十年的流浪只因为这一刻而荒废了,洛丽塔如同是安娜贝尔回到了亨伯特的世界,他绝望而不顾一切的妄想抓住他这一生中可能是最后的宝贵的爱情。当亨伯特以为能够永远控制洛丽塔的时候,如同死亡带走了安娜贝尔,奎尔蒂诱惑走了洛丽塔。最后,洛丽塔失去了亨伯特安置她的天堂,然而亨伯特自己本以为寻找到了的天堂因为这个安娜贝尔的替代品的堕落而崩塌,亨伯特“在精神病房里,后来又在暖融融的、封闭的隔离室里”写下了他的自白,“不是为了挽救我的生命,而是为了挽救我的灵魂。”只希望能用这种方法使自己童年逝去的爱能成为不朽,他的天堂,他的洛丽塔不朽。亨伯特是一个被过去抽空了心的流亡者,他仅有的对于未来的期待是他对童年病态的沉迷,注定了他只能在过去的美好与现实的失落中不断的自我沉沦,最终让自己所谓的“天堂”陷入万劫不复的炼狱。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过去的美好只能在精神世界里追悼,人必须面对的是现实世界的种种考验,妄想在现实之中重新找回过去只能意味着要忍受灵魂的衰落、人性的磨难。

有点吃力的阅读

可能是翻译者太过逐字逐句,把原作者很多对文字和文学方面的优势要与读者分享,所以会有很多引言,出处……需要集中注意力才行,其实翻译原意很好,这样你才能了解当中人物那种理所当然的一些作为,可是看书的人会很不爽快。因此会有个误区:我们是要理解他作为主宰者的既定姿态,还是单纯想对这种畸恋的窥视。存在即是真理就是了

三个洛(评《洛丽塔》)

我来谈谈我所想说的几个“洛丽塔”。【1.初印象的洛丽塔】正如纳博科夫在文后的评论所言:“这本书越是符合预先构想的特征和色彩,它的光亮就越充足、越柔和。”上海译文出版社版的《洛丽塔》是一本从装帧开始就符合那股带给我的气息的书。就是那种明媚的、危险的、夏日的加州的气息。此前各版的封面都没有带给我的感觉,被这一版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版的装帧和封面设计是非常过关的。有很多人给这版打差评说翻译的车祸,我反而觉得这是一种污蔑。文章内容本身逻辑通畅,有几处的所谓“误翻”也并没有带来任何阅读难度,其中大量夹杂的法语拉丁语原文在形式上反而提供了一种“味道”,写作风格上也非常原汁原味地保留了下来。纳博科夫作为典型学院派,正是玩弄文字的好手,他的原文也并没有简单易懂到哪里去。读起来不适并不是因为翻译得不好,而是因为它跟你设想中的翻译不符。肯定有些人会说“这对翻译来说是不严谨的”,但我想说,这本书是一个【形式高于内容】的个例,它的风格和手法上所带来的魅力充盈起了整本书的美学效果,所以比起把它完全地机械地翻译过来,我更欣赏保留了风味的一些“错翻”。【1.美学效果上的洛丽塔】纳博科夫本人在文后的评论,不难看出他写出这部小说的动机从来不在于讲道理,而是单纯地体现出一种特殊的,优雅的美学效果。这种美学效果是无关伦理无关道德的,它不应受到任何一种指责——气喘吁吁的疯子,与文质彬彬的亨伯特的融合,精神病所特有的,带有危险性却如同万花筒般华丽的人格载体。这是纳博科夫文字上的独特魅力,他用一种能明确感受到色彩与特色的人格,带领着你跟随着亨伯特在名为洛丽塔的金色阳光下沉沦得越来越深。而这种光芒就越来越炫目,越来越美丽,让人心跳加速。你随着亨伯特体会到那种疼痛的,懵懂的沙滩上的爱恋,你随着亨伯特体会到那种潜伏的,带有危险性的对少年少女之流的性幻想。你清楚地知道这一切是不好的,但是你随之勾勒出那个褐色皮肤少女身形的时候,你的多巴胺分泌也会开始加速,也会开始气喘吁吁。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是同样的想法,书中所言的“性感少女”是我的切身体验——或者我称之为“性感少年”吧。这个词具有暧昧的魔力,它可以使一个长相或许并不漂亮的少年体现出远超过人类本身的美学意义,使人气喘吁吁。我无法具体地指出到底是哪一个部分引起了这种吸引力,但当我遇到那类少年的时候,我都会体会到一种令人炫目的、无关爱恋的魅力。或许对我来说,《洛丽塔》最打动我的地方,正在于那种可以引起我共鸣的,波德莱尔式的禁断体验。这是无关道德的一种独特美学,就好像暴力美学一样,是难以言说的美。是恶之花。有句话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那么我也想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纳博科夫是在做一个赌,赌人们是否能直面这种有违现有社会道德的美学。【2.道德意义上的洛丽塔】在看《洛丽塔》的时候,有人从我身旁经过会问我这本书讲了什么,我通常会说“讲恋童癖的”,然后再看看他们的反应。通常来讲,他们会挑一下眉头,抽搐一下嘴角,然后耸耸肩离开,抑或直言不讳地说“你怎么看这种心理扭曲的书啊”。我就会微笑,然后再也不提此事。并不是说到判个高低,而且说来也没有高低,只是接不接受的问题。很多人是不喜欢面对所谓的阴暗面的,因为他们觉得从那之中诞生的事物,都是不具备积极意义的。但我喜欢,因为这些东西反而能给予我超越所谓阳光向上之物的积极意义。就如纳博科夫在序言里,躲在约翰·雷这个身份之后给我们留下的最真切的导读:“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而在我们看来,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具有的道德影响,因为在这项深刻的个人研究中,暗含着一个普遍的教训;任性的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他们指出具有强大影响的邪恶。《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做出努力。”是的,所谓的阴暗面所带来的教导是更加有效而直接的,它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那些种种所带来的危险性,从根本上去解除他们,而不是在阳光里欢快地跳着舞,而对那些潜藏的危险不闻不问。我所希望的,是这颗名为《洛丽塔》的,金黄色的太阳,能照耀那些,人性暗藏着的危险。

无言

(2010年2月)

也许每个人都不同

怎么说呢?因为喜欢封面的颜色,喜欢那种淡淡的明黄色,而且本来就听说这本书很好看,所以很早以前就买下了,拿到的时候很意外,意外原来译本这么厚的说! 无聊的时候才会想起来要翻阅一下,纯粹是为了消遣的,好像看了没多少吧,看不下去了呢,可能因为自己的文字造诣有限,也可能自己没有那么丰实的文学底蕴,所以看不懂呢!-_-! 真的觉得很对不起这本书呢,所以建议大家买之前可以先看点文摘,这样也算知根知底了呢. 以上纯粹个人看法,毕竟每个人都不同,品位也不很不一样的说:p终于看完!

不伦之恋欲

我怀着复杂沉重疲惫的心情狼吞虎咽快速的看完最后几十页,终于被亨伯特拉入了他的世界,感受他的绝望。这本书是高考完的暑假在楼下的新华书店买的,只看了开头并没有继续下去,四年多以后我又翻开了这本书打算看完它,断断续续的在火车上,课堂上,床上把它艰难的读完。回想书本的内容思绪并不清晰,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喃喃自语,过度紧张,自我反省,被爱和欲望控制的恍惚的疯狂的心智。 可是我并不讨厌亨伯特,从这本书我能看到美,看到刻骨铭心的爱,洛丽塔三个字是亨伯特心中最美的符号,最美的记忆,我恐怕世间少有人爱的亨伯特这么纯粹。当然这是是从情感的美上来说。如果这个故事抛开主人公主观情感,如果这是真实事件的话则是一则充斥着继父,乱伦,诱奸,囚禁,谋杀等字眼的引人瞩目的社会新闻,似乎都是丑恶与反道德。可是这是文学作品,所有的一切被亨伯特对洛极端的迷恋和最终的爱所掩盖,于是我们原谅了亨伯特。

常常被误解的杰作

这是一本变态的小说。从小说的第一个字开始,无不充满了叙述者亨伯特本人的呓语,狂躁高坑的情绪,连整个读者所看见的小说世界都被他热病式的视角所扭曲变形。。。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极富情绪性的谩骂,黑色幽默,恶意中伤和突如其来的爆发。。。总之,这是一本你需要全身心投入其中的小说,也是一本你肯定会被全身心投入其中的小说。。。剧情需要介绍么?地球人应该都知道了吧。关于这本书的评价,一向有两端的意见。有人说这是一本讴歌伟大爱情的罗曼斯小说;也有人称其伤风败俗,是一本既猥琐下流,又变态至极的黄书。众所周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出台之后,色情文学的春天来临了。。。而在“世风日下”的美国,纳布科夫依然找不到出版商肯帮他出这本洛丽塔,可见此书对当时伦理道德的冲击有多大。。。然而这真的是一本黄书么?就我多年的阅读经验,一本成功的色情作品应该随着剧情的发展渐渐的加入新的要素。。。比如。。。更多的角色,更多的知(和) 识(谐),更多的。。。算了还是不说了。。。洛丽塔显然不具备这个特点,而且其中关于性的描写也仅仅只是点到为止,相信大部分冲着“禁书”的名头想看看有什么出格内容的读者一定很失望。但是这是一本爱情小说么?我认为,不是。至始至终,我在亨伯特身上所看到的,只是一个病态变态的恋童癖怎样想要占有一个家庭破碎的小女孩。从亨伯特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他内心其实极度鄙夷洛“庸俗的审美,普通的智商,无聊的爱好。”亨伯特打着教育的旗号让她读文学作品,学戏剧,其实是想连内心也打造成他心目中的那个洛。终究,他从来没有把洛当成一个活生生同等的对象来看待,他爱的只是洛“小仙女”似的身体,不止一次在小说中他想到当洛变老就该如何如何。。。比较恶心就不写出来了。所以从我的结论是,这既不是一本黄书,也不是一本爱情小说。无论是以道德审判的名义对这本小说嗤之以鼻,还是单纯的把它当作一本“伟大的爱情”故事来看,都是对这本小说的误解,更是对纳布科夫静心烹调的一顿美食的暴殄天物。卡尔维诺说过,经典作品就是那些你经常听别人说我正在重读。。。而不是我正在读。。。的书。洛丽塔当属前者。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知道这本书,主要得益于它的名字,但实在是不晓得这本书究竟讲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周末图书馆闲逛的时候,看见了,就默默把它带回家了。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深深抗拒外国文学,因为实在是生涩,拗口,甚至一些字句根本无法理解。豆瓣上的很多评论是关于它的翻译,大部分人对于翻译不是很满意。就像是外国人了解不了中文的博大精深,同样的英文也有它自己的味儿,在表达方面不太可能做到与原著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看的是于晓丹翻译的版本,在一些词句上表达甚是独到,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自出版以来,就广受争议。作者纳博科夫大体表现的很是淡然,争议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涉及道德方面,就现代来说幼女在未满14岁之前不管自愿与否,一旦发生性关系,统统被视为强奸。倘若被世人知晓,更要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的。在当时的欧洲,亨伯特先生的这种行为依旧是不可以被原谅的,锒铛入狱是其最好的结果。总的来说,这段畸形的爱恋更像是亨伯特先生狂热的单恋,年幼的洛丽塔甚至还不能够分辨出什么是爱。之二是因为其特异的创作风格,非凡的叙事技巧。关于其二,因为我读书甚少,所以并不能察觉出什么来。整本书通篇都是亨伯特先生的自叙,以亨伯特自己的视角描述了整个故事,这种做法往往会令我们怀疑其事情的真实性,因为人们讲话的时候往往因为虚荣心的缘故更偏颇于有利自己一方的说辞。但是其中的一些句子的描写甚是动情,年幼的、未发育完全的洛丽塔,略微带有一些情色的体征描写,使人如临其境。亨伯特先生深深迷恋着的小仙女,特指带有某些固定特征的小仙女。也许亨伯特先生所迷恋正是幼童的青涩,纯真。他爱上的也许只是她们缓缓发育的过程。洛丽塔的粗俗、胡搅蛮缠。不带有成人克制性礼节的性格,同样带着一股天然的气息,亨伯特先生并不为此懊恼,或许因为他喜欢这种天然,亦或是一种爱屋及乌的体现。书中亨伯特自遇见洛丽塔后,唯一的想法就是要将她据为己有,永永远远的和她在一起,为此他做出了行动,和黑兹太太结婚,成为小仙女的后爸,带小仙女跋山涉水四处游玩,在洛丽塔反抗的阶段甚至不惜禁锢她的自由。最后在他见到大腹便便的洛丽塔时依旧没有放弃这一想法,再三规劝小仙女和他一起走。他撕碎了你的心,而我不过撕碎了你的生活。亨伯特因为洛丽塔最终摆脱了恋童癖,也许是因为他真的只是爱上了洛丽塔,他没有再次带她走,甚至策划杀死了拐骗洛丽塔的凶犯奎尓蒂,入狱后不为此事有丝毫内疚,唯愿洛丽塔能够好好活下去。若你喜欢,我愿意长长久久的不辨是非的陪伴你,若你不喜,没有我也愿你欢欢喜喜的度过这一生。

思念·寂寞

《洛丽塔》,一本旷世奇书,作为一份病历,它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看完这部书已经有两个星期了,却一直不敢动笔。因为对于经典著作,一切的评论都显得苍白、无力。也许,才疏学浅的我根本未曾读懂它。但对一部让我产生了太多思考的书,我还是决定将思绪转化成文字。关于这部书,我只想谈一个主题——爱情。不同于那些千篇一律的爱情小说,它没有一见钟情,没有萍水相逢。有的只是一个解不开的心结。一个关于寂寞与思念的故事。因为寂寞所以思念每给人的心中只有一个位置,你不走,别人进不来。但即便是你走了,而且甚至是永远的走了,我心中的位置也将长久地被你占据。在亨·亨的生命中,安娜贝尔就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文中安娜贝尔与亨·亨青梅竹马。但伤寒却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初恋的隐痛让一个心结就此结下。铁锁易解,心狱难释。对性感少女的迷恋就此产生。这种思念源于寂寞。当思念是因为寂寞时,那思念最多也只是一种思念。初见洛丽塔,在那个灿烂的午后,当又一个性感少女映入眼帘时,思念再次涌上心间。我并不愿把这次初见理解成一见钟情。因为亨·亨看到的仅仅是另一个性感少女的躯壳。另一个安娜贝尔。也许并没有爱上她,爱上的仅仅是童话。因为思念所以寂寞“昔日如花妖女,如今只剩落叶归乡,苍白浑俗臃肿,腹中怀着别人的骨肉。但我对她看了又看,看了又看,万般柔情,涌上心头,就像清楚知道我会死亡那样,知道我爱她。”书到最后,时隔数年,当亨·亨再见洛丽塔时,她身上所有性感少女的特质,她身上安娜贝尔的影子早已完逝。也许就在此时,爱情就这样悄然降临。亨·亨心中的位置早已属于洛丽塔。“令我心灰意冷的,不是身边没有洛丽塔,而是这欢笑声中没有她”。幡然悔悟,却已是荼蘼,为了一己的私欲,罔顾对方的心情。纵然他是真爱她,也无法原谅他这份自私。亨·亨毁了洛丽塔的一生,更毁了自己的幸福。“他伤了我的心,而你干脆毁了我的一生”。洛丽塔心中的告白,让我不禁泪流满面。也让读者为这个任性的小妖精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同情。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我们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去珍惜她吧。不要因寂寞才思念她,你的寂寞应该来自对她的思念……

新全译本《洛丽塔》

拿在手里很厚实。心里也有从来对上海译文的信任。买下。也许最近看多了英文。看中文翻译作品觉得怪怪的。尚未读完。依然喜欢那个小小的罗。我初次看时。我自己不过十几岁。如今我长大了。而她仍然停留在那里。

美好的幻想

第一次读完全不知道这作者脑袋里在想什么。感觉这个男人变态到极点 冲恋童癖 到同性恋 到恋母情结 觉得作者似乎太YY了后来懂事后静下来心来 感觉 这本书和书名书名洛丽塔代表美丽的女子。作者只不过是用洛丽塔来憧憬自己对性的幻想似乎有些含义我还是不能完全理解不过觉得这本书并不是当初认为i的完全看不懂相反 可能需要成熟冷静的思想去品读

我的洛丽塔

纳博科夫的文字游戏使这部作品显得有些神秘,真与假,善与恶,没有固定的标签。而当一切变得模糊时,内心最重要最隐秘抑或最柔软的地方才变得清晰起来。有广泛的学科领域可以对它作出不同的解释。而我不知该如何探讨,我甚至不太喜欢阅读它,但我似乎通过它找到了我的洛丽塔。谁是洛丽塔呢?答案因人而异。作品的开头和结尾触动了我的心弦: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我站在这高高的斜坡顶上倾听那悦耳的震颤,倾听那矜持的窃窃私语中间迸发出的不相连的喊叫,随后我明白了那令人心酸、绝望的事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的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片和声里面。既然血液仍然在我写字的手掌里奔流,你就仍像我一样受到上帝的保佑,我就仍然可以从这儿向在阿拉斯加的你说说话。务必忠实于你的狄克。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谈话。我希望你会爱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会永远待你好,否则,我的鬼魂就会去找他算账,会像黑烟,会像一个疯狂的巨人,把他撕成碎片。不要可怜克·奎。上帝必须在他和亨·亨·之间作出选择,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洛丽塔

亨伯特的不可原谅,在于他明知洛丽塔的痛苦却没有解救,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罔顾对方的心情.他的爱不是用天性,不是用心灵,而是用病态.不要以为给了彼此一个最好的世界,殊不知在彼此眼中并非如此.

天真的和感伤的读者

这个版本2013年2月第24次印刷的记录,表明了这本差点无法出版的颇受争议的书是多么地受欢迎。我不知道多少人是朝着“禁书”,“色情小说”,‘怪蜀黍和小萝莉的不论恋“这样的描述抱着猎艳的心情去阅读这本书的,那么他们最后肯定会失望的,并且更有可能吐出那个这本书里他们一直期待却从未出现的那个四个字母的单词。这就是《洛丽塔》,自从它出版到再版再到流传各国的版本,露骨的都用不伦之恋什么的作为宣传噱头,而稍微文雅一点的会用争议这个词,比如上海译文这个版本。我也因为这些宣传词语而一度对这本书有偏见,直到最近研究美国当代文学,称这本小说与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并肩为美国当代小说的两匹”黑马“,于是终于拜读了这本书,很庆幸自己没有错过这本书。作为一名背包客,我对它的喜爱胜过《在路上》。《洛丽塔》的故事很简单,唯一的卖点可能就是继父与养女的不伦之恋吧,所以当时的出版商都不敢出版这本书,因为它涉及到了当时美国最忌讳的三个题材之一。看书评的时候很多评价都在津津乐道这段不同寻常的恋情,读者大概可以分为这么两种:天真的和感伤的。天真的读者不断为这个不圆满的结局,这段匪夷所思的恋情唏嘘不已,而感伤的即反思型的读者在找翻译的漏洞,在谈论道德问题,甚至教育问题,还有什么”欧洲诱惑了美国“”美国勾搭了欧洲“这样的评价。我不能对这样的评价做出什么对错的判断,因为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是我只想说,作为读者,一定程度上一出版商的宣传语有所误导的读者,是不是应该像奥尔罕帕慕克说的那样,成为一个介乎感伤和天真之间的读者?这本书我读到最让我动人的地方是亨伯特在回忆与洛丽塔曾度过的那段时光里,发现自己”总是不顾洛丽塔的心情,而只想着安慰卑劣的自我’。仅仅这一句话,就足以消灭我之前对亨伯特这个变态的所有憎恨,也唤起我对洛丽塔这个渴望家庭温暖的小孩子的同情。亨伯特不是怪蜀黍,当他说这是“一见钟情的爱,至死不渝的爱,刻骨铭心的爱”的时候,我无法把他跟猥琐大叔联系在一起,他只是情到深处不能自已。洛丽塔也不是放荡的小妖精,她只是一个连“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成了一种奢望的可怜孩子。在这里,我相信我是一个天真的读者,但是我也朝着感伤的读者方向努力着。作者在后记中写到,这个小说的整体框架来自他之前的一部被毁掉的小说,而这部小说是在他与妻子的一次捕蝴蝶的旅程中写成的。而读完全书,无疑会给人一种"大梦一场"的感觉,如蝴蝶般灿烂,又有一种距离美的感觉。亨伯特早年丧失母亲,父亲的一个个小女友并无法给他带来真正的母爱关怀,童年恋人的早逝又给他造成双重打击。在被母亲和恋人都抛弃的亨伯特,在缺乏女性爱的环境中就滋生出一种一种轻蔑仇视女性的态度。在他的眼中,女性是无足轻重的,性感少女是用来意淫的,适龄女性是用来结婚掩盖自己的变态性倾向的,更是接近性感少女的一种手段。可正是这个缺乏女性爱的人,一旦爱上了,就会失去理智地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他仅仅是迷恋处于性感少女时期的洛丽塔吗?我认为不是的,即使洛丽塔已经过了那个年轻段,他依旧为她痴狂。他恳求她跟他走,他为她提供丰厚的生活费,即使这个时候的洛丽塔,是一个怀着孕的17岁姑娘。总是,亨伯特的所有变态,可以理解为是人生早起两个重要女性的失去,这种爱的缺失感造成了他这种不健康的性格与后来一系列荒诞可笑的行为。再来看看洛丽塔,与亨伯特相似,她在早年就丧父,同龄男性的性行为带着一种游戏色彩,而她的母亲对她则怀有一种说明显的敌意,于是她也愈加任性肆无忌惮。在她不谙世事,本应天真成长的年龄,缺乏应有的关注与关爱,导致了她的堕落,这种堕落的悲剧性,又催生了她的早熟。我认为,无意识中,亨伯特迷恋洛丽塔的正是这种早熟与堕落相伴的气质。洛丽塔也在这种缺乏异性爱的环境中,生出了对“性”的游戏态度,对“爱”的渴望又不屑一顾的表现。这么看来,亨伯特迷恋洛丽塔的,又是他们这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命运。可是洛丽塔比亨伯特不幸的多,她作为一个弱势角色,一直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她选择与亨伯特在一起,是对营地里那种不正常性关系的反叛,她离开亨伯特,与奎私奔,又是对亨伯特变态行为的逃脱,而她最后离开奎,也是因为拒绝出演那个拥有乱糟糟的性关系的角色。从一个男性到另一个男性,洛丽塔一直在寻找一种正常的性关系,于是她组建了家庭,怀上一个孩子,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这可能正是她一直盼望的东西。但是书中作者也暗示,洛丽塔最后还是不久去世,可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洛丽塔这种靠男性生存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在这里,我又难免摆脱不掉女性主义批评的习惯。很明显,在洛丽塔之前,我读了《天真的和感伤的小说家》,受其影响,我感觉在文学这种活动中,读者也是一个重要的参与者,他们的参与,无意中已被拉入作者的创造中。做一个合格的读者,就是在阅读中既保持自己的一份天真,又能不断反思作者的用意,这样或许才能更好地解读文本,获得阅读真正的乐趣。

用佛洛依德的性心理学来分析洛丽塔情节

《洛丽塔》是体现佛洛依德性心理精神分析法的最好小说,是后现代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纳博科夫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关于后现代主义,我不想讨论太多,太复杂了。我主要想用佛洛依德的性心理学的角度来简单评论一下这本书。佛洛依德认为,人的大部分的行为都是受深层潜意识的性的心理支配的。《洛丽塔》的主角是,一个是有着恋少女癖的成年男人亨伯特,另一个是正好处在“萝莉”年岁的小女孩洛丽塔。小说恰是以这个男人作为“作者”来写这本小说的,完全是从一个性心理变态的男人的角度来描写,这的确非常新颖,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视角来观察我们人类自身潜意识中的一些事情。正如每个人的身高、体重、胖瘦、乃至于免疫力、体制等等有着天然的不同,人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也并不相同,在性心理上也是各有差异,但是大部分都是在一定的限度内,在这个限度内可以称为“正常”和“健康”。超过了这个标准,在生理上人就可能得病,在精神上人就可能发疯,在性心理更准确的称呼就是“变态”(在这里“变态是中性词”,没有对错美丑善恶之判别)。这种心理变态其实在我们周围四处可见。例如娱乐圈的男不男女不女的“中性化”、例如一些人的“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例如性虐待的“SM”、例如许多男人存在的对穿着“制服”女性的癖好,例如有些女性往往觉得被“粗暴征服”更刺激,等等。可见对待性,认识性心理,也要像对待和认识其他事物一样,承认其多样性,某些时候还应给予理解。当然,大部分人的性心理都是健康的,都能理性地控制。大部分人意识不到自己的性心理有些反常之处。而且,对于性心理方面的事情,几乎所有的人都是隐而讳谈的,对于潜意识中的性心理,我们其实还是处于非常无知的状态。可能只有极少数的心理学家、哲学家等等才对其真正感兴趣并研究。性心理有些扭曲,甚至达到变态的程度,并不一定是坏的,糟糕的,必须搬起道德伦理大大牌子去满脸严肃和愤怒地批判的。性变态往往是由后天的环境所影响的,也许因为某部电影、某部书、某次经历等等。如果你能包容李宇春、能包容同性恋、能包容许多何炅之类的女性气质男人,那么就能包容很多此类的事物。底线是:一、不能对他人产生伤害。二、不能对生理和心理处在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特别是儿童产生不良的示范、暗示和影响。我们的主角亨伯特,正是因为少年时候的一位“少女恋人”的早逝,造成了他的“恋少女癖”。他的确伤害了洛丽塔,也就造成了洛丽塔一生的悲剧,虽然,亨伯特先生是如此真诚地爱着洛丽塔,并在最后时刻为了洛丽塔而去杀掉曾经伤害洛丽塔的一个混蛋。亨伯特的恋少女癖发展到了异常严重的程度,我们可以非常地清楚亨伯特会不顾一切地得到一位“小妖精”,会为了接近和讨好洛丽塔而采取完全不理智的行动,而从他超越底线的那一刻起,两个人甚至是更多人的悲剧就注定了。亨伯特在被判刑前心脏病突发去世,洛丽塔难产而死,这也许是这段不伦之恋的最美结局。人们无法从心理上接受这种心理变态和乱伦继续发展下去,这样的结局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都很好,很美——悲剧性的美。在现代工业和信息化文明中,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中,在旧有伦理道德和西方的性解放大潮的漩涡激斗中,人类的精神病患者是越来越多,这当然包括了许多性心理的变态者,也是越来越多。我要强调的是:越是压抑和扭曲的环境,越容易造成性心理扭曲和性变态;反过来,越是缺乏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约束,无限放纵欲望的社会,性心理扭曲和性变态也非常严重。前者我们可以举出来的例子恰恰就是我们中国,在多年封建礼教的压抑下,我们的老年人、中年人、包括青年人都在性心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认为其实“淫秽”、“堕落”等等,其实私下里往往非常感兴趣,造成了各式各样的性心理扭曲。后者要举的例子,一个是古罗马,一个淫荡的帝国,最终在淫荡中逐渐衰弱。另一个例子是现如今的日本,AV产业最发达的国度,并首先发明了“援交”,整个社会的性心理都是一种变态。《洛丽塔》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视角,我们可以从中来认识人类内心中的一些性心理所导致的心理反应,并希望能对其发生正面的影响。现如今,“洛丽塔”已经成为了一个世界性的代名词,成为了一种心理情结。在中国还出现了“萝莉控”等等名词。一般意义是指尚未成熟的,越过儿童阶段,且上没有进入完全性成熟的阶段的低龄少女。如果严格定义的话,那么“洛丽塔”需要从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来定义。生理上,女孩已经开始性发育,但还远没有达到成熟,正如一朵娇嫩的花骨朵,待放而未放。心理上,女孩已经基本摆脱了儿童阶段的稚气,已经在有意识和无意识中认识女性的价值,并悄悄绽放出女性的魅力,是一种柔嫩而纯洁的的女性气质。就像书中所称的“小妖精”、“性感少女”。所以,不是什么女人都可以被称为“萝莉”或被形容为“很萝莉”的。首先,在西方来讲萝莉的年龄一般是指11-14岁,因为西方女性发育早,而在中国而言可以再晚一些,13—16岁也可以。其次,过于孩子气的,和过于早熟的少女都不算萝莉,太孩子气当然还不能完全绽放女性的魅力,而太早熟则失去了那种娇嫩的气质,失去了那种炫目的魅力了。前一种多见于被父母等小环境宠得不像样的,后一种多见于感情上和生理上滥交的。“洛丽塔情结”随处可见,一个明显的例子是日本的动漫产业,都是非常萝莉的少女作为主角,到处都是萝莉,到处是少女CG,泛滥得让人受不了。不仅仅男人有“洛丽塔情结”,女性也有“洛丽塔情结”。许多服装的样式风格就是“萝莉”,尤其是从日本传来的时尚。许多小饰品、小玩具、小图案也都很“萝莉”。再例如女性在网上的身份,无论是在QQ上还是在网游中起一个网名,女性不管多大年龄都愿意起一个很“萝莉”的名字。语气也装可爱,非得化身“洛丽塔”才能征服男性。我们的古人其实也喜欢“萝莉”的少女。“豆蔻年华”,不正是用来形容萝莉少女的最无邪的女性魅力吗?《洛丽塔》是一本复杂的书,包括很多东西。有的人可以分析后现代主义,有的人可以当成一部充满梦幻声色迷影的电影来欣赏。对于这部书褒贬都有,而且争论激烈。这种复杂性,本身就是小说成功的反映,一部成功的小说是会包容很多事物的,也会包含很多争论和矛盾的。另:上海译文出版社怎么选主万来翻译这本书?翻得够糟的,许多中文都不通,受不了。纳博科夫本来是俄国人,后来移居美国,用英语来写的这本书。也许这本书的风格就是这样扑朔,也难为译者了,但是我觉得还是没有尽心。

那个少女不怀春

小说作者一直在用一种舒缓的笔调叙述这一件仿佛真实存在的事情,在看开头的时候,就很想知道两个人的不伦之恋是怎样开始的。但是看到小说的中亨伯特遇到洛丽塔之后,作者就在一直描写主人公心中的小情人,和亨伯特的情感激荡,小说后半部分出乎我的意料,以为亨会以奸淫罪被判刑,可是他最最心爱的小情人背叛了他。亨的人物形象很鲜明,但是我对于洛的形象特征或是性格感到有点模糊,可能是叙述方式的缘故吧!再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他的定义是“一个少女与大叔的畸形恋爱”,我同学也说“每个少女的心中都会有一个大叔”,但是看到最后,我确实感动了,不会觉得乱伦之恋有多么恶心,作者在叙述他的爱情冒险的同时,仿佛是别有所指。翻看了一下那个时候的写作背景,是欧洲对美国的欺辱时期,作者是否想借这本小说来隐射那个时期的美国,就有待读者自己去理解了。对于青春期的少女,确实会让人心里萌动。在现周围代社会的职场中,初入职场的新人就好比未入世俗的洛,同样的会面对周围或是上司的挑逗,洛沉沦了,输在了物质与享受上,那对于更多的心怀梦想的少女,怎样才能应该坚持自己的路,勇敢的面对潜规则呢?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的绝望

这本书把一种畸恋写的太精彩了.为了接近这个女孩而娶了她的母亲,极至的猥琐,又极至的绝望.另人无限伤感的结语:"(痛苦)不是因为这些孩子的笑声让我想起洛丽塔,而是这笑声中不再有她".

洛丽塔

本以为是一部回忆录形式的小说,没想到是作者纳博科夫确确实实虚构的一部小说(可能也跟它的见闻有关吧),觉得亨勃特对"性感少女"的强烈肆爱几乎源自于幼时与阿娜贝尔不成功的感情释放,这跟弗洛伊德的观点即成年人的变态(不正常)行径必然跟小时候的阴暗遭遇有关或者说就是由此形成的相符。原本以为<洛丽塔>会是一本浪漫轻松的书,却想不到读下来如此阴霾,与后来因此得名的"萝莉"对照,实在觉得"洛丽塔"沉重好多。小洛丽塔并没有太多地轻松快乐过,因为"一个撕碎了她的生活,一个撕碎了她的心"。(顺便说一下,俺在书市买到的是这个译本的盗版,有很多印刷上的错误,看来买书也得仔细着买阿)

后来 《洛丽塔》还是没有跑过《长腿叔叔》 洛·长两书的对比 分析

洛丽塔女孩:13大叔:40以上 奔50的人了在洛丽塔丢失以后 亨亨老者在望向操场上的少女时 感慨了一句关于自己和少女年龄差距的话 表明他已快50daddy-long-legs女孩:18大叔:32俩位大叔 在人前都是正人君子 绅士 慈善家都各自用着看上去很文明的方式 各自俘获了心仪的小女孩长腿叔叔是洛丽塔的光明版都用第一人称 书信形式洛丽塔直接窥见亨亨内心的扭曲而长腿叔叔 从女孩的角度 把故事弄得很温纯 阳光一个自从出版就饱受质疑争论 一个却成了青春成长必读物但实质都是大叔和萝莉的恋情洛丽塔开篇充满了亨亨内心的各种欲望 暧昧的语言在望向洛丽塔时内心的飞扬的思绪就洛丽塔来说自幼就无了父母身边唯一可以信任的 并对她有很大吸引力的就是亨亨了亨亨披着羊皮 在表面上 对少女是友好的 但对于满足他的愿望时 是循循渐诱的 少女也就步步走入虎穴了再说daddy-long-legs女孩艾伯特自认为赞助她的好人“hate girls”根本不是那回事实质是一个伪善 富有 而又不正经的大叔也许有恋童癖很明智的选择了做一位慈善家利用捐助孤儿的方法 不断地和小女孩打交道最终瞅上了一个品学兼优 好脸蛋的女孩然后以“伟大的资助”为由 让她上学一面要她以写信的方式最为唯一的回馈方式 其实是在一遍暗中监视这女孩的一举一动最后 又以探望一位仅在幼时见过一面的外甥女为由 正面以杰维少爷的身份出现在女孩艾伯特面前 光明正大 实猥琐卑鄙至极期间慢慢俘获女孩的心 然后又在信件中偷窥女孩对杰维少爷的感情各位读者们可以从洛丽塔中亨亨先生的内心狂喜中想象出这个阴暗的大叔 在窥读女孩对维平先生的感情时内心的狂喜 与 猥琐相比来说洛丽塔的直接从亨亨的内心来讲述故事的进程直接表现猥琐 倒是很诚实而长腿叔叔同样是勾引少女 真是煞费苦心 装得比亨亨先生还文明还有素质 还自然 哈哈哈 亨亨先生自以为很聪明 很英俊 很吸引人 开始时很不露内 自以为很明智地做出了一连串的决定 和洛的母亲结婚 再打算以意外杀掉她 装得很悲伤地在送葬时 等等等等在接触洛丽塔时如何合理的触摸她来满足自己 等等等等最后再见面时 得到的却是洛丽塔坚决又苦笑的“不 不”而人家长腿叔叔既得了恩人的美名 又有名正言顺的 名垂不朽的dear-daddy-long-legs之称 又是位惹人爱的杰维少爷 又成了长长久久的恋人说了这么多 我想说的就是 什么光明黑暗 其实都是一丘之貉啊哈哈哈哈 亨亨 谋划了那么多 结果还是没长腿跑得快输了吧原创评论自我片面理解 多有不足各位见笑了

《洛丽塔》:亨伯特先生的语言战争

《洛丽塔》,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1月           亨伯特先生的语言战争 那是两个文人之间的一场默默无声、软弱无力、没有任何章法的扭打,其中一个被毒品完全弄垮了身体,另一个患有心脏病,而且杜松子酒喝得太多。             ——《洛丽塔》第二部(三五) 敌人1:弗洛伊德“性欲派” 和查尔斯·狄更斯时代的读者写信给作家,为小说中的人物求情不同,20世纪的读者不再满足于自己的情感被编造的故事所操控。一个个伟大的读者开始越过作品,直指文本背后的作家本人,向作家阵营发起了凶猛的进攻。其中(除开以斯大林为首的“文革派”动用枪杆子违反了游戏规则)火力最强大的有两队,一队是以西格蒙·弗洛伊德为首的“性欲派”,宣称“作家都是精神病”;另一队是以罗兰·巴特为首的“搅和派”,宣称“作者已经死翘翘”。纳博科夫创作那会儿巴特还不红,主要敌人就是“性欲派”。《洛丽塔》有一个“恋童”的主线,其实是专为“性欲派”量身定做(劳师动众:)的。纳博科夫派出了学者亨伯特·亨伯特先生打前阵——狡猾的作家!整篇小说就这样成了无辜的亨先生的自传!“这些组合都设想得那样精巧,从来不会暴露出它们共同的命名人。”——之后,在第一部第九节以直接挖苦弗洛伊德的方式下了战书:“那是一个背井离乡的(而且的确精神错乱的)名人,以有本事让病人相信他们目睹了自己的观念而著称于世。”接下来,可怜的埃德加·亨·亨伯特先生将不断地嘲讽更加可怜的弗氏信徒,在上海译文最新出的全译本中,我们可以在82、178、195、196、262、438、458等等页面闻到相关的火药味。对弗氏基本理论有所了解的读者还会进一步发现,致命的攻击在178页——“心理疗法大夫”的英文therapist,拆开后就成了“强奸犯”the rapist。语言是亨伯特/何塞先生唯一的武器,也是文学战场唯一的合法武器(所以前面说斯大林违反了游戏规则)。而“洛丽塔”,则是战争的原因,她是“专司虚构的缪斯”,是“交给我一杆枪”的海伦。在“洛丽塔系列战”中,除了与“性欲派”之间的战役,亨先生还要代表小说与诗,攻打戏剧。(优秀的现代小说的“任务”都不会是单向度的。)敌人2:戏剧 戏剧家奎尔蒂似乎编织了一张隐秘的语言之网,网住了亨伯特/维特。后者虽然找到了无数的线索,却找不到出口。会用拉丁文、英文、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写漂亮的意识流的斯蒂芬·亨伯特,难道要输给一个搞戏剧的流氓?奎尔蒂带走了洛丽塔,这场战役比打“性欲派”困难得多。 亨伯特/但丁和奎尔蒂之间的交手过程曲折多变,难以简述。居斯塔夫·亨伯特动用了双关语、字母重组、各种比喻、词语生造、瞎编地名、自由联想、挪用/戏仿经典小说与诗句、法语和英语之间的误会等等千奇百怪的手段,应对奎尔蒂的语言之网,把作者和读者弄得忽而高潮迭起,忽而疲惫不堪。 洛丽塔失踪之后的章节(第二部二四开始)值得一读。也许你会和我一样惊奇地意识到,亨伯特搜寻洛丽塔线索的遭遇,好似你我寻找《洛丽塔》读解线索的遭遇。这时,那个在法律、道德和欲望之间撕扯的,在现实与梦之间痛苦不已的,陷入语言迷宫的罪人亨伯特/海德先生,就像一盏引路的灯塔。亨差一点就忘了洛。“我还写了其他许多诗。我也沉浸在别人的诗里。然而我一刻也没有忘记复仇的重任。”让—雅克·亨伯特终于和奎尔蒂面对面了,“那是两个文人之间的一场默默无声、软弱无力、没有任何章法的扭打,其中一个被毒品完全弄垮了身体,另一个患有心脏病,而且杜松子酒喝得太多”。亨/亚勒科用一首模仿艾略特的诗宣判了奎的死刑,用手枪结束了后者的生命。(当然法律也将向亨宣判应得的罪名,只不过还没等到这天,他就死在了监禁中。) 小说的最后一段,亨伯特·亨伯特先生吹响了悲壮的胜利号角:“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小喽罗:广告 等 电子游戏迷都知道,在和真正的敌人决斗之前,先要面对许多小喽罗,就算它们不堪一击,也无法跳过,这是程序安排。 相对于“性欲派”和戏剧,广告就是这样的小喽罗。击败它,很轻松,只需要一笔带过即可:“在纽约,我急切地接受了命运给予我的那份轻松的工作:主要就是花费心思编写香水广告。我很喜欢广告这种散漫的性质和冒充文学的外表,每逢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工作干的时候,就去干这活儿。” 《洛丽塔》中的小喽罗有很多,有些还是教科书上的大师,在这里就不列举了。神仙打架的时候,老百姓还是站远些好,免得遭殃。 注: 1、“这些组合都设想得那样精巧,从来不会暴露出它们共同的命名人。”出自P400 2、“那是一个背井离乡的(而且的确精神错乱的)名人,以有本事让病人相信他们目睹了自己的观念而著称于世。”出自P54 3、“专司虚构的缪斯交给我一杆枪”出自P70 4、“我还写了其他许多诗。我也沉浸在别人的诗里。然而我一刻也没有忘记复仇的重任。”出自P409 5、“那是两个文人之间的一场默默无声、软弱无力、没有任何章法的扭打,其中一个被毒品完全弄垮了身体,另一个患有心脏病,而且杜松子酒喝得太多”出自P479 6、“在纽约,我急切地接受了命运给予我的那份轻松的工作:主要就是花费心思编写香水广告。我很喜欢广告这种散漫的性质和冒充文学的外表,每逢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工作干的时候,就去干这活儿。”出自P51 7、亨伯特不断变换自己的名字,并不是无意义的,具体参见书中的注释。比如:亨伯特最常把自己想象成埃德加·亨·亨伯特,源自埃德加·爱伦·坡,后者二十七岁时娶了十三岁的弗吉尼亚。2006/3

Lolita

我看的英文版。半懂不懂的但是很勾人。词汇比较难,夹杂着法语。但是对于一个非母语的人来说,依然可以感受到其中的激情。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She was Lola in slacks. She was Dolly at school. S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she was always Lolita.Did she have a precursor? She did, indeed she did. In point of fact there might have been no Lolita at all had I not loved, one summer, a certain initial girl-child. In a princedom by the sea. On when? About as many years before Lolita was born as my age was that summer.You can always count on a murderer for a fancy prose style.Ladies and gentlemen of the jury, exhibit number one is what the seraphs, the misinformed, simple, noble-winged seraphs, envied. Look at this tangle of thorns.

洛丽塔

初看简介,我即刻被吸引。周围的人都说这乱伦畸恋令人恶心,‘‘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何等的美妙细腻啊。于是,这老男人的畸形而丰富的心理引起我的好奇。性欲抑是爱,亨伯特对洛丽塔满是压制。即便如此,对于亨伯特的孤独与恐惧我还是怀有一丝同情。

美好的笔触就像美好的女孩子一样

原著通篇从男主的视角出发,运用第一视角容易陷入僭越的境地,然而纳博科夫把握地很好,这就又难免失去了对女主内心及成长的关照,只停留在叙说她体态魅力的一面。但是这不代表全篇只有亨伯特是一个有血肉的人物,只是我们透过他双眼所看到的夏洛特、洛和奎尔蒂都经过了他本人的过滤。洛是迷人的,闪光的,她内心中一切美好的品质,都与作者笔下的亨伯特眼中的景色融为一体。例如,“午后反射过来的阳光,好像一颗光彩夺目的白色钻石带着无数道彩虹色的细长光线,在一辆停着的汽车的圆顶篷上闪动。一棵枝干粗壮的榆树树叶的柔美的影子在房子外面护墙板上摇曳。两颗杨树摇摆颤动。你可以辨别远处来往车辆杂乱的声音……温柔的黄昏变成了含情脉脉的黑夜。”这是他们三人坐在午后的门廊上,洛趁黑兹太太进屋时让亨伯特提议去镜湖时的情景。后来镜湖没有去成,洛气得跳脚,和妈妈起了冲突,变得烦躁不安——洛是一个充满了生机的年轻的女孩,身上就有光彩夺目的光线闪动着跳动着,同时她又是柔美的,以一种她不知道的姿态。亨伯特认为只有他可以敏锐地察觉到这点。洛居住过的脏乱下流的汽车旅馆和她游历过的一言难尽的风景,显示出她不自由的身体所陷进的一种囹圄,有多令人毛骨悚然。这本书盗用了她的名字,却寥寥提到这个可怜的天真的女孩子是怎样在她的噩梦中,从她长着五条腿的怪物继父手中逃出,又陷入奎尔蒂的另一个陷阱,最终获得了短暂的洁白人生,和着圣诞的白雪作为一个纯洁的母亲死去。但是因为这样,她的痛苦和挣扎是不可描述的。也许也是作者所不忍心描述的。那铺排在美丽画框的画下,竟然是一次次打击不堪的草稿。于是我们的想象中,这个美丽的少女,就可以永远在“银灰色的雾霭中的一个低低的太阳,用温暖的剥了皮的桃子的色彩,把跟远处情意绵绵的薄雾融在一起的那道平面的、鸽灰色云层的上部边缘染红。会有一排凸显在地平线上的互有间距的数目,而寂静、炎热的晌午笼罩着一片长满红花草的荒野”,自由如同盛开的雏菊,绽放如同铺开的绸缎变成水光,永远保有她的清香。纳博科夫的流畅唯美的文笔完全能让男主有自诩为诗人的资本。

情节

上卷 第1节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在她之前还有过别人吗?有的,确实有的。事实上,可能从来也没有什么洛丽塔,要不是我在一个夏天曾爱上了一个女童。在海边一片王子的领地。在什么时候?就是那一年,洛丽塔还有多少年才降临世间,我的岁数就有多少。你放心,杀人犯总能写出一手妙文。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第一件证物正是被六翼天使,那个误传的、简单的、羽翼高贵的六翼天使所嫉妒的。且看这段纠缠不清的痛苦心史吧。1910年我生于巴黎。父亲是一位文雅而平易的人,一个种族混杂物:瑞士籍,法国、奥地利混血,他血脉里还有少许多瑙河的水质。马上给各位传看几张颜色漂亮、光滑碧蓝,的明信片。他在里维埃拉开了一家豪华饭店。他父亲和两位祖父分别做过葡萄酒、珠宝和丝绸生意。三十岁那年他娶了一位英国女子,登山家吉约姆.丹恩的女儿,又是两位多塞特牧师的孙女,这两位专开冷僻课目——分别是古土壤学和风奏琴。我那位非常上镜头的母亲死于一次意外事故(野餐、雷击),那时我三岁,因此,除却存留了黑暗过去里一小袋的温暖,在记忆的洞穴和幽谷中,她什么都不存在;倘若你能忍受得了我的文体(我是在监视下写作),我记忆中童年的太阳也已经下沉:你们当然都知道日光消逝后芬芳的余辉悬浮在茂盛的灌木丛周围,或突然地被漫步者闯入又踏过;山脚下,夏日的黄昏中,小虫也在那里飞舞;一种柔软的温暖,金色的小虫。我母亲的姐姐,西贝尔,同我父亲的一个远亲结过婚,又被休弃了,就到我们这个近亲属家,当无薪酬家庭教师兼女管家。有人后来告诉我她一直爱着我父亲。他在一个雨天里,轻松她占了她的便宜,雨过天睛之后又把它忘得一千二净。我非常非常喜欢她,尽管她的某些规矩过于严格——严得要命。或许她想充分利用时机,把我培养成比我父亲更好的鳏夫;西贝尔姨妈有一双带粉红色晕圈的青色眼眸,蜡白的面色。她写诗,她对诗虔诚到了迷信地步。她说她知道我十六岁生日过后她就会死,竞果然应验了。她丈夫,一位香水旅行推销家,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美国,终算在那儿建立了一家公司而且置得了房地产。我长成一个炔乐、健康的孩子,在拥有图画书、柔净沙滩、桔树、友好的狗、海景和微笑面孔的明亮世界里长大了。在我周围,华丽的米拉娜饭店象一个私有宇宙旋转着,象一个粉白白的宇宙体嵌在更大的、在外围熠熠闪光的蓝宇宙中。从系围裙的擦锅工到穿法兰绒的权贵,人人喜欢我,人人宠我。美国老太太象比萨斜塔似的倚在拐杖上看着我。付不起父亲帐的破了产的俄罗斯公主,给我买高档糖果。而他,我亲爱的小爸爸,则带我去划船、骑车,教我游泳、潜水和滑水,给我读《堂吉诃德》和《悲惨世界》,而我崇拜他,尊敬他,为他感到荣幸地偷听仆人谈论他的各类女友,那些美丽而好心的造物,她们没少利用我,又为我有幸丧母而喁喁说着情话,流着诊贵的眼泪。我上了一所英国学校,离家九英里,我在那儿玩拍球和手球游戏,读书的分数甚佳,与同学和老师的关系都绝好。我能记得的十三岁以前(即第一次见到我的小阿娜贝尔之前)发生过的确切性行为是:一次在学校玫瑰园里同一个美国男孩讨论青年期异样问题,讨论是严肃、有礼、并且纯粹理论性的,这孩子的母亲是一位当时很红的电影演员,连小男孩自己也很难在三维空间里见到她;还有我的机体方面在看到皮雄那部浩繁的《人性之美》书中的照片时,珍珠和阴影,柔软的分道,产生了有趣的反应;那书是我从饭店图书馆一堆大理石围着的《制图学》的书山下偷拿出来的。后来,父亲以喜悦又洒脱的态度教给我所有他认为我需要的性知识;这正是离1923年秋天送我去里昂一所公立中学之前(在那儿我们将呆三个冬季);但请注意,那年夏天,他与R夫人及她的女儿去意大利旅行了;于是没有人听我诉苦,没有人给我指点了。上卷 第3节阿娜贝尔,也象作者一样,是混血儿:但她的情形是一半英国,一半荷兰。今天,对她性格的记忆已远不如许多年前、认识洛丽塔之前那么清晰。视觉记忆分两种:一种是睁着眼睛,在你自己的大脑实验室里技术性地制造一个意象,(那时,我看见了阿娜贝尔,象一般词汇所描绘的:“蜂蜜样柔腻的肌肤”、“薄软的胳膊”、“褐色短发”、“长睫毛”、“大而漂亮的嘴”);另一种是你闭着眼睛,在眼睑遮暗的内壁里,你忽然记忆起那个物体,完全是视觉复制出的一张可爱面孔,一个浑身披着自然光泽的小精灵(就是我所见洛丽塔的样子)。因此容我控制一下自己,先严肃地描述阿娜贝尔,说她是一个比我大几个月的可爱的孩子。她的父母是我姨妈的好朋友,也象她一样保守枯燥。他们在离米拉娜饭店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幢别墅。秃顶、褐黄皮肤的利先生和肥胖、脂粉浓厚的利夫人。我是多么厌恶他们!最初,阿娜贝尔和我尽谈些周围的事。她不停捧起一手细沙,又让它们顺着手指流下去。我们调整思想的音调适应今天那些聪明的欧州儿童,并且稳定住,我还怀疑是否应该分配一些个人天才到如下的兴趣上:我们对芸芸众生的世界的兴趣、对富有竞争性的网球的兴趣、对无限大的空间的兴趣、对唯我论的兴趣,等等。幼小动物的柔软和脆弱,引起我们同样强烈的痛苦。她想到某个受饥捱饿的亚洲国家去当护士,我想当一名出类拔萃的间谍。就在一刹那,我们疯狂地、笨拙地、毫无羞怯、痛苦难忍地相爱了;同时还是无望地,我必须补充说;因为相互占有的狂乱只有靠实际吸吮、融合彼此灵魂和肉体的每一分子,才能平息下来;但我们,甚至不能象贫民区的孩子那样很容易就找到作伴的机会。一天晚上,我们不顾一切地实现了在她家花园里幽会的企图以后(这是更后来的事),我们的秘密活动能只被允许在海滨浴场熙熙攘攘的地方、听力所不及而眼力所及范围之内。在软绵绵的沙地上,距离大人们几英尺远,整个早晨我们都仰卧在那儿,带着欲望的勃发,利用时间和空间任何一个天赐的良机互相触摸:她的手,半埋在沙里,也会慢慢地移向我,修长的褐色手指梦游般越来越近;然后,她乳白色发光的膝盖会开始一次小心翼翼的旅行;有时,别的小孩们建筑的堡垒,能完全掩藏我们摩挲彼此咸腥的嘴唇;这种不完整的接触把我们健康、却毫无经验的稚嫩身体驱向滚怒的状态,即使在冰凉的湖水中,我们仍然互相紧拉着手,不能解脱。在成年浪游岁月里丢失的许多宝物中,有一张快照,我姨妈照的,照的是阿娜贝尔、她的父母和老成持重的跛脚绅士,库柏医生,围坐在路边咖啡馆的桌边;医生在同年夏天向我姨妈求过婚。阿娜贝尔照得不好,因为她正好在对一块巧克力冻专心致志时被拍了下来,她裸露、瘦削的肩膀和头发的分缝是能辨认出一切的(我记得的那张照片),阳光模糊了她那份沉迷的可爱;而我,离开其他人坐着,表现出一种戏剧性的凸出:一个阴郁、面露愠色的男孩,穿一件暗色运动衣和一条裁剪得体的白色短裤,双腿交叉,侧身而坐,眼观旁处。这张照片摄于那个毁灭性夏季的最后一天,而且正是我的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做抗拒命运尝试的前几分钟。找了个很不充分的藉口(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机会,实际上什么也无所谓),我们逃出咖啡馆,来到海滨,找到一处荒无人烟的沙地,那儿有一堆红石头垒成的洞穴,在它蓝紫色的阴影里,我们贪婪地抚爱了,唯一的见证是不知谁失落的一副太阳镜。我跪着,正要占有我的爱,两个胡须髯髯的洗海澡人,大海的老父和他的兄弟走了过来,叫嚷着猥亵的鼓励话。四个月后,她在科孚死于伤寒。

窒息之美

年轻与年老的爱情。不是很关注文学界的东西,喜欢去书店逛逛的我马上就发现了这本书。第一次“lolita”是在百度“萝莉”的时候,那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会是这样的一本书。伦理与爱,哪个更胜出呢?初读时,以为主角是个简单的恋童癖,爱上了奇妙的少女。但是当洛丽塔怀孕了,他还是那么怜爱,心疼,他的洛丽塔,是他的孩子,他死去的妻子的夏洛特的亲生女儿。哦,感慨万千,岂能用文字叙述。

冷静的人做疯狂的事 你也愿意带我来一场全美公路旅行

可是我没有那一颗说走就走的心。很喜欢这本书的一点就是叙述方式很符合我想象力,带给我的画面感很强烈,不像一些絮絮叨叨自言自语的作者写的东西看得我眼前一片空白。书是为写论文买的,淘宝的二手货到手时还是很新的,被我看过几遍后就不行了。是呀,我就是属于那种忍受不了新书的人,这版书纸张还不错所以这本几乎被我当成笔记本来用了,上面密密麻麻全是批注和感想。所以我一般书是不外借的。欣赏这个傲慢的俄国人的小说,心思缜密就像小说里的男主角,也像黑寡妇蜘蛛一样无声无息落下、织网、占有、玩弄最后吞噬,可是这样的人洛为什么不爱他呢?为什么爱谁都不爱你呢?演戏、欺骗、逃跑安心的像布玩偶呆在角落里,靠谄媚和讨好换来这遮风避雨风雨的生活不好吗?我喜欢书里面关于亨伯特大篇幅心理描写色情的或者是怨恨的嫉妒的,一个腹黑大叔的各种默默吐槽,有一些是真的说到心里去了心突然就酸了,当他说到洛想家的那段看到邻家小孩和爸爸互动一个人流泪的那段。亨伯特不是个好情人但是个好爸爸,洛不知道这点连亨自己都没意识到,当他明白过来时故事也就到了结局。

洛。

第一次讀洛的時候國内還沒有人知道納博科伕。。英文版也嘗試看過。。文字太晦澀,讀不懂。。他對洛的感情是真實的,這是我唯一確定的。就算是變態的感情也可以很真實。這樣的感情才會讓人觸動。。一個教著狄更斯等等的人,寫出這種作品,只能説明納,是個很糾結的人,活在自己所幻想的世界的人。正如崐德拉所描述的第4類人,需要被幻想的目光所注視的人。因此我敬佩他。。 無須贅言,才子。。。

绕人的东西

就算俺们都谅解作者精神不大正常有点怪癖有点分裂有点迷茫有点傻逼,那翻译你不能把人名都给简化点么。。。看个小说还得做笔记。

沉睡的洛丽塔

身体上每一处肌肤的虚弱,耳朵里甚至掺杂了大工业时期的轰鸣..............所有的症状告诉这个女孩,她病了。她懒懒的躺在床上,这个姿势已经持续了很久。借助水杯冒出的腾腾热气,她的思绪得以有一次缓慢却无力的飞翔。她想到以前,或者以前的以前,最后思绪在一堵墙上遭遇转折,变成了以后,或者以后的以后。纳博科夫在无数个深夜裸奔,最后在悬崖上发现了那个“洛丽塔”。倘若救助是人性的闪光,那么纪念则是对每一个人莫大的伤害,从此有了那该死的《洛丽塔》。病重的女孩被大家称作“熏”,和村上春树笔下的一个女孩的名字一样。熏会像薰衣草一样的散发香气,然后那香气在女人们的鼻子里转化成虚荣和天性,在男人们的鼻子里转化成迸发的荷尔蒙。据说很多女人都梦想着做一回洛丽塔,于是腰身变紧,上身隆起,穿鞋跟有好几米高的高跟鞋在破旧的水泥路上来回踱步,想要用“嘎哒”的声音震醒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男人。熏对洛丽塔的印象源自那本薄薄的小说。看到亨伯特和洛丽塔激情碰撞的情节后,她睁大眼睛,情不禁 的将手移到下身,在眼泪中掩饰着心底的波涛.........熏会时常的想起那一次山洪的暴发,她高声呼喊着救命,可是所有的人似乎都成了聋子,对她的呼喊熟视无睹。熏绝望的望着天空,天上的星星朝她闪烁动人明亮的眼睛,而她绝望的吧双眼闭了起来。熏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救了她,但她还是感受到了生命的脆弱。太多不可预知的下一秒却是有着太多可以预知的欲望。熏还会想起一些男性(她在期待一个男人),在回想的画面里有“马克”一样的男人,有ED的男人,有比“易先生”还模糊的男人............熏和他们在黑夜中交织冰凉的温床,然后在白日里抚摸自己的心脏,体味刀割一般的疼痛。男人和男性,熏朦胧的感觉到两者的差距,她的男人在哪里?熏似懂非懂的走进他,然后似真非真的离开他,日子就这么似快非快的消逝,熏似真非假的长大。“洛丽塔”在沉睡中会梦到“亨伯特”,也会梦到“奎迪”。“洛丽塔”在沉睡中遭到“亨伯特"的残忍,这是女人的心伤。只有在“亨伯特”叩响扳机后,“洛丽塔”才会清醒。战士说最后一发子弹要留给自己,男人要把最后一发子弹留给沉睡的洛丽塔。

洛丽塔,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他真的爱她吗?也许他爱的是一个美丽的玩具娃娃,他爱的是自己的过去,他来不及开始就结束的初恋,他恋人的影子,他对回忆的留恋。这个男人,以爱之名,毁了她一生。纵然她那么轻佻放浪,不珍惜自己,随意挥霍自己的人生,但她仍然值得被一个男人好好相待,被妥善收藏。那些自私自利的人啊,假爱之名,犯下多少罪恶。

不喜欢这个翻译

一开始就不喜欢了.他写道 洛丽塔是我的灵魂之光..太平淡了.我喜欢的是: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不错不错~~~

这本书很不错~~之后三十年间《洛丽塔》后译作《一树梨花压海棠》,出宋代词人张先和苏东坡之间的调侃。张先在80岁时娶18岁的女子为妾.聚会上,好友苏轼做诗调侃他: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压"字,可谓电睛之笔~~其他列出的几本书~~都不错~有个特点就是都不能只看一遍~~寓意深刻~~纯文学就是有味道~~写的很好~~我的看法就是对女生不要太好~~否则伤心的是自己~~因为期望太高了~~凡事都要顺其自然~~还有就是男生~~主要是那些善良的男生~~别那么轻易的相信女生~~记得我们从来不可以轻视她们~~战争可能毁不掉男人~~女人可以~~~

卡尔曼西塔的阳光

《洛丽塔》观毕,我承认,我没有读懂。困惑了,茫然了,被Confused了。他想说什么?他想表达什么?我不得不像愚人一样发出这种愚不可及的问话。为什么这本书曾经引起过这样的轰动,被尊为纳博科夫最有争议的小说杰作?文体吗?文体的确精妙特殊却也没有达到被奉上神坛的程度。题材吗?那是庸人们用色情的双手歪曲出来的臆想。那么到底为什么?为了那火焰般狂热的爱,还是虚象?我们总是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阅读名著。先入为主说它无所不包,是一部人物传记,一个爱情故事,一本游记,一部精神分析病例,一场喜剧与悲剧,一次辉煌的文字游戏,玄机重重,指涉无数。它真的是吗?它真的无所不包吗?文字游戏倒是真的无所不包,书的后半部分也确实有点公路片的味道。而对于包罗万象的那种书我也已经审美疲劳了。它是什么?它是什么?我决不能就这么简单接受他人的定论。即使再艰难再挣扎我也要捉住它那闪着鳞光的颤抖的蝴蝶翅膀。《洛丽塔》是一场了不起的文字游戏,这一点没有人会否定。纳博科夫被一本杂志称为拼贴与戏仿的主人,被另一本书称为格雷诺耶一般镶拼彩色玻璃格子的人。他拾掇各种细碎的一闪而过的亮光,将它们拼成一块巨大的拼缀装饰画,阳光透过它透明的身体照亮了一个光彩夺目的顶点。亨伯特•亨伯特得意于他的文体,他所用的繁复、神经、小心翼翼而戏谑的语言,充满暗指又刻意不让人看懂,阴柔得甚至给他笼罩上了一层女性化的气息。“你永远可以指望一个谋杀犯写出一手绝妙的文章”,他旁征博引,在各种语言间穿梭,注重个人体验,那梦幻般的任性叙述甚至让我在他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回声。亨伯特•亨伯特玩弄他的文字,从他兴奋的笔尖上我可以看见他玩得兴高采烈、自得其乐。从头到尾他一直保持着他精细、忧郁、神经质的笔调,保证文字的优雅雕琢,展露出他那张隐藏在笔尖和纸页后的敏感忧郁的知识分子的面容。而洛丽塔,洛丽塔是他的灵魂之光,欲念之火。我们不是要探究一个心理病态者的病因与解决方法,我们要探寻的是他的怎样的爱。这是怎样的爱呀!读到某些页数的时候我甚至觉得亨伯特你已经迷狂了。你已经清醒地疯了,亨•亨•博士,当你要呓语着要排字工人用她的名字把这一页都排满,当你的眼前不合适宜地出现她打网球的幻象,当你写下你那疯狂的诗歌、开着车驶在酒醉似的小镇上,当你来到你已死的性感少女面前,哭泣着面对着她那已经被玷污的身体哀求她回到你的身边。你是罪人,这没错,你有着你自己和他人都无法原谅的罪孽,你无动于衷地害死了一个你不爱的女人,你带着你的少女自觉污秽地在美国大地上游荡,你只顾着安慰你罪恶的淫欲却完全没有想过洛丽塔的感受。然而当我看到你跪倒在洛丽塔那已死的苍白躯体前面,你那绝望的恋情,我竟然几乎要流出泪来。“你们可以嘲笑我,威胁要叫旁听的人离开法庭,但在我的嘴给塞住几乎要窒息以前,我还是要高声说出我那可怜的真情。我坚持要让世上的人都知道我是多么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脸色苍白、受到玷污,怀着别人的孩子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乌黑的睫毛,仍然是赤褐和杏黄色的皮肤,仍然是卡尔曼西塔,仍然是洛丽塔。Changeons de vie, ma Carmen, allons vivre quelque part où nous ne serons jamais séparés. (我们换一种生活吧,我的卡尔曼,去住到一个我们永远不会分离的地方。)俄亥俄州好吗?马萨诸塞州的荒野怎么样?不要紧,即使她的眼睛像近视的鱼眼一般黯淡无光,即使她的乳头肿胀、爆裂,即使她那娇嫩、可爱、毛茸茸的柔软的私处受到玷污和折磨——就连那时,只要看到你那苍白、可爱的脸,只要听到你那年轻嘶哑的声音,我仍会充满柔情地对你痴迷眷恋,我的洛丽塔。”你喜爱的难道不是那些虚幻的性感少女吗?你难道不是只喜欢她那混合了天真与粗野、稚嫩与妩媚的赤褐色的风姿吗?我本以为你会把已死的性感少女毫不留情地抛弃,就像你抛弃那可怜的夏洛特寡妇一样,然而现在你做出的事居然让我有点同情。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的对她细小举动的观赏,滑稽戏似的软弱的搏斗,受折磨的人,你该怎么办呢?欲望已经转化成了爱,自那个阳光灿烂的时刻小洛丽塔在门廊上转过身来。一见钟情的爱,始终不渝的爱,刻骨铭心的爱。“当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们俩都已不在人世了。可是既然血液仍然在我写字的手掌里奔流,你就仍像我一样受到上帝的保佑,我就仍然可以从这儿向在阿拉斯加的你说说话。务必忠实于你的狄克。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我希望你会爱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会永远待你好,否则,我的鬼魂就会去找他算帐,会像黑烟,会像一个疯狂的巨人,把他撕成碎片。不要可怜克•奎。上帝必须在他与亨•亨•之间作出选择,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如果现在有人问起我对它的看法。超感人啊,我会说,混杂了罪孽自惭形秽的甜蜜,以及燃烧不灭火焰般明亮的深情。

内容是书的灵魂,翻译杯具

内容的确很好看(大概和个人喜好有关)只是那一句可以排三行的中文翻译......着实令人痛苦.好多部分要反复读N遍才将将弄懂......

跟风还是怎样?

上学时突然发现的问题...班里姑娘们几乎人手一本这个书.但却没听说谁看完了.完好无损的继续摆在书架上..我想.这本书到底是大家在跟风买不看.还是它真正有什么.我真的不理解...现在人买书跟风的厉害.我想.多半只是这样罢了...对于这本书.不是我爱的范畴.但值得看看...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

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多多少少是抱着一种猎奇的心态,实话说也抱着一种罗莉控的yy心态。而合上这本书的时候,我的感觉同读完任何一部哀伤的爱情小说并无二致。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坚信纳博科夫自己一定是个罗莉控,不然他怎能把小洛丽塔描绘得如此栩栩如生,又怎能把亨·亨的心理描绘得如此真实生动。而读到最后,读完作者的后记,我开始怀疑这一想法。网上对这本书有这样的评价:“纳博科夫的扛鼎之作,为他赢得了世界声誉。此书在美国尽人皆知,是把它当做一本‘黄书’来读的。从1955到1982年间,此书先后在法国、英国、阿根廷、南非等国家遭禁。”非常可笑,如果这本黄色封面的书是黄书的话,那我们的文学书籍有80%都是黄书了。没有什么出轨的描写,作者的感情克制而饱满。书中无处不在的是信手拈来的旁征博引,遣词造句也极尽文字之美,尽管作者在后记里面说,在美国的他没能使用自己熟练掌握的俄语写作,这是一个悲剧。整个故事也是一个爱情悲剧,尽管在前半段还是一个看上去甜蜜的故事。这是一部爱情小说,完完全全的爱情小说。阅读《洛丽塔》不应带着任何一种有色眼镜。http://outofprint.yculblog.com/post.1177157.html

简单又复杂

坚持到一百多页后,为纳博科夫精美博采的文体所折服的心理掩盖过前面作者纵容亨·亨·对洛丽塔精神病变态式的沉迷的一遍又一遍的近乎情景摄影的描写的厌恶。正是如此,让我读完全书,完全忽略了作者在如此冗长的篇幅下竟然写的只是一篇故事平庸情节单调的社会情感故事,并且以好莱坞电影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以坏蛋成功的在冒烟的枪口下结束自己罪恶一生收尾。不过令读过十几本文学经典名著且从来不放过前面遵循社会主义理论的老翻译家写的诚恳得散发口臭的序文的读者惊讶的是,纳博科夫笔下的亨·除了是一个异乡人、学者、离异者、鳏夫、继父、恋童癖、色情狂,在小说最后几章,亨·成了一个爱情的复仇者,没错,爱情——正是作者想扑捉又放走的主题。

失语的宝贝儿,唯一的受害者

第一次读《洛丽塔》,只为作者那令人眼花缭乱的写作技巧以及色彩斑斓的文字弄的眼花缭乱,至关重要的细节没留意,人物的爱恨情仇也没理清。而重新读一次,真正的感觉才来了——那些曾经扰乱我目光的变换的称谓,那些反复出现的隐喻,那些自述中希望为自己开脱的情感,那个失语的姑娘没发出的呼喊……是的,我懂了,第二次我终于读懂了,每一句话我都深切颤抖,每一个字我都心动。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曾经我以为,亨伯特虽然有着怪异的癖好,邪恶的淫欲,但他至少是痴情的,是爱而不得,伤心绝望的。我虽然对这个恋童癖的做法不敢苟同,但至少我心里还是同情的。于是我也问过:洛丽塔到底有没有爱过亨伯特?——心里隐隐的希望,答案是爱过。可是第二次读,当我从字里行间看出来亨伯特为了为自己开脱的欲盖弥彰,我真的同意了他自己为洛丽塔添补的那句台词:“他伤了我的心。而你干脆毁了我的一生。”没错,没错,洛丽塔,这个外表儒雅,内心自私肮脏的死刑犯,他是怎样的毁了你的一生啊!整本书如果只有三个主角,那么洛丽塔——被不停地叫着“我的宝贝儿”、“我的美人儿”——就是唯一的受害者。不管从哪个方面分析,洛丽塔都是没有爱过亨伯特的。当她第一次在家里的草地上看见亨伯特,不是没有心动的,只因为那个十二岁的小脑袋中刚刚好还停留着一张相似的名人的脸。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不是很正常吗?因相似而心动,因心动而接近。当她要去参加夏令营,关上车门的刹那突然想起楼上英俊的房客,然后像小鹿一样不顾一切的奔上来,以少女柔软的嘴唇,去满足的其实是一个孩子关于爱情的想象。同样的,母亲死了,亨伯特把她带到那个“着魔的猎人”,在这里,他用似乎无辜的笔调写道:“我来告诉你们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是她勾引了我。”是她勾引了你,卑鄙的猎人,以你对她的了解,以及你那些奇特、敏锐、诙谐又独到的对艺术以及生活的见解,你难道会不了解,在洛丽塔的心里,这也是一种青春期的尝试,就像她在营地里和查理试过的那样,就像她飞奔上楼给你一个告别的吻一样,只是一个孩子,想去了解未知的、引得她无限幻想的领域。在她那个年纪,似乎有了这样的经历还是一件引以为傲的事呢。这也是为什么,这场闹剧般的荒诞激情过去之后,我们沉静下来的十二岁女孩会一言不发,闷闷不乐,冲动易怒。在之后的路途——或者应该说是心怀鬼胎的逃亡——过程中,自私、荒淫的魔鬼又是怎样以各种卑劣的手段(比方说,限制洛与别人的正常交往,剥夺洛所有的隐私,通过金钱来交换违心的爱抚),一再、一再变态地压抑着那个本来活泼爱笑的孩子?就像那一天她毫无缘故的问的那样,“我们在这样闷热的小木屋里生活,一起干着龌龊的勾当,行为举止始终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究竟还要过上多久”,亨伯特,难道你的心只盘算着怎样满足你无底洞一样的欲望,而彻头彻尾的忘记了,洛只是一个孩子吗?不仅仅是洛,换做了任何一个人,只要生活打开一个缺口,有了一个难得的机会,都会毫不犹豫的逃开这一切吧?你根本不是一个继父,你是一个恶魔,你对洛也不是真正的爱情,你只是渴望毫无保留的占有。同一种由你那辆汽车载着的生活,对你来说是天堂,却成了洛的地狱。而可恶的亨伯特,在这份回忆录、忏悔书——或者是自我开脱的借口——之中,巧妙的对洛的语言不加以直接的引用,我们只能通过亨伯特看似忧伤而痴情的笔调中,揣摩那个少女,而误导读者将她认为是一个放荡空虚、崇拜金钱和物质的姑娘,似乎正是这个恶魔通过他巧舌如簧的文字希望达到的效果——噢,同情可怜的亨伯特吧,洛,你这条多情、邪恶的小蛇!而至于另一个主角——正式上场极晚而实际上很早就被亨伯特以一种极不情愿的情绪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奎尔蒂,说他是亨伯特的阴暗面也是不为过的。相比起道貌岸然的亨伯特,奎尔蒂似乎是个更为邪恶荒淫的恋童癖,并且他对于这样的癖好并不加掩饰。同时,他也是一个更加敏锐疯魔的猎人,亨伯特想要猎获洛丽塔,而奎尔蒂却一举将两人都收入囊中。同时,他还有着比亨伯特更加诙谐又残酷的捕猎方式,我们从他在旅店中故意留下的化名就可以看出,字字直击亨伯特的要害,这些留在纸上小小的字迹,是对亨伯特无情辛辣的嘲讽。但是洛丽塔是否爱过奎尔蒂呢?是否像亨伯特所说,“他是她为之疯魔的唯一的男人”呢?不知别的读者怎么理解,我的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认为洛丽塔爱过奎尔蒂。如果说亨伯特爱的方式是毫无保留的占有,那么奎尔蒂的方式则是不管不顾的使其毁灭。他不珍惜,洛丽塔对他来说虽然美丽,却也止于美丽,她并不珍贵,也不唯一。至于洛丽塔为什么心甘情愿跟着他从医院逃走,也从亨伯特身边逃走,首先是因为奎是那个她一早就倾慕的杂志上拿着骆驼牌香烟的剧作家,另一个原因则是我上面所说的,她需要一个人带她逃离亨伯特的牢笼。这个人出现了,又是那个有名的奎尔蒂!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没有理由不跟着他去了。可是跟着奎尔蒂,洛丽塔发现自己似乎又走进了另一个牢笼,要做的是另一些她不喜欢的事。于是她最终逃离了,不管是亨伯特还是奎尔蒂,对于洛丽塔来说,全部都是凶狠自私的猎人,在他们的手里,她永远是受伤的、失去自由的小猎物。因此,虽然我们看到洛丽塔最终的结局是嫁了一个普通人,挣扎在贫困线上,失去了她当年作为一个性感少女的所有灵气,最终死于难产,我却认为,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也是可怜的她能得到的最大的幸福。而亨伯特最终杀了奎尔蒂,似乎是他在向洛丽塔赎罪,但是不管这两个猎人怎么忏悔,都无法弥补他们的罪恶——“他伤了我的心。而你干脆毁了我的一生。”

是你赐予生活在绝望之中的我生命,是你让我重新为这个生命生活,即使有一天,我不再爱你,我已然为你付出生命,只爱你。我爱你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将情绪描摹得这般细腻

在早晨, 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 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 在学校里她是多丽。 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 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最近一直寻找变态书来阅读,我想通过极端的书籍去了解人性,顺便打发无聊生活的平淡时光,事实是,阅读这本书的目的绝对达到了。我一开始便被书中的情绪描写所吸引,那么细腻,细腻到难以忽略任何一个,哪怕微小到常人无法察觉的细微情绪,那样的细微却深深的触动了我。洛对他的吸引微小却强大,微小到兴奋他的每一处神经,进而强大到让他不顾世俗的底线,不顾内心的原则和挣扎,最后犯下罪孽。但我却为他的罪孽深表理解与同情,他只是病了,病倒让自己难以忍受,在他居住在洛家里,还未与她妈妈结婚的时候,他所描述的洛的吸引,洛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洛的微小特性,他的感觉以及他的反应,都让我觉得,究竟是要有怎样深刻的感觉,怎样激烈的情绪,才可以让作者,即使在多年之后,坐在牢房中回忆,仍能用出那样细腻的笔触描绘整个过程的细枝末节。那时我就想,如果我是作者,估计我早就犯罪了。他很坏,他毁了一个孩子的人生,杀了也许算是无辜的人,但我更觉得他值得同情,无论如何,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严格克己的人,爱永远没有罪,错只错在他病了,病得很严重。

我看过电影啊!

我没有看过书,但看过电影,片名叫《一树梨花压海棠》,很形象,是中国的一句古诗。不知道电影和书的差别有多大,有机会一定看看!

迷途知返,悬崖勒马

借这本书是看中它在豆瓣上的高阅读率的,但我没有仔细调查,如果再看它的前几篇评论的话我就可能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了。本书我看了150页,实在看不下去了。作为快餐文化的畅销书,如果不能吸引人一口气看完的话就是个极大的失败。看后感觉:平淡,琐碎,情节无规则跳跃过渡突兀,叙事不清,另外就是翻译硬伤。 比如“P58我很清楚万一荒唐地我成了她的房客,她就会有条不紊地着手对我做出接受一位房客对她可能所意味的一切。”“P46随随便便地地信手”这样的句子都出来了。作者的很多硬译直译,很没技术含量。让人很不爽。看了150页感觉很糟糕就不看了,想来豆瓣看看大家反映的时候幸好在豆瓣看了篇评论。坚定了不继续看的信心。悬崖勒马啊!明天就还书。豆瓣上给这本书5星或者4星的人那么多,但为什么就没人站出来发篇硬点的文章,捍卫捍卫自己所给的评价呢?难道看这书都是些没有品味的庸人,连读后感也写不出来?这本书就跟中国的房地产差不多,都是些白痴炒起来的。

这个译本太杯具了。。。

如此绚丽的封面,换来的是一个相对糟粕的译本。翻译是一个有深度的思想行为活动,你既要精通原文,也要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太杯具了~~ 这个书的原文我不晓得你是否看懂了。反正我看着你翻译过来的书,总是很纠结。我觉得我不看你的注释比我看你的注释要流畅的多。。

洛丽塔 只是一个象征

中年教授追求的 大约是 高于形相的 东东当然不是 形上 学 的东东而是 一种 元文学 的东西,据说 微暗的火 是走得最最远的。

不理解主万

两年前读过一本于晓丹译的洛丽塔,清晰地记得,从第一句话开始就深深地被吸引,一起读完,心情跟着情节一起起起落落,甚至迷恋于作者描述的那种病态的爱恋。今年偶然的机会翻了下主万的这本洛丽塔,怀着极大的期望,得到的确实失望。首先,过多的法语未翻译,译者大概是觉得翻译成汉语后无法体会单词的蕴意,因而大多法语都是以原文保留,脚注解释的形式存在,脚注又太学术范儿,直接影响了阅读的体验。其次,更多笔墨注重在情节,而不是情感上。亨·亨是在自述自己犯罪的过程,只有让大家深入亨的情感,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无法产生共鸣,也就没有了阅读的欲望。再次,文字冗长,对比下两本书的厚度,主万版的厚度大约是于晓丹的两倍,而且有太多的没劲的描述,我都是直接跳过。

禁忌的爱情

色彩缤纷迷乱,情节变幻流动,爱欲的气息弥漫lolita,跨越年龄的禁忌爱情洛,苍白瘦削的肩膀,肮脏的棉拖鞋,发芽的树枝,潮湿的屋顶生满青苔父亲...女儿...情人...你是谁的lolita......我恍惚记得几曾何时也被这段恋情迷倒.......

非常震撼!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洛丽塔》是纳博科夫流传最广、争议最多的作品,也是研究者最为青睐的作品。既是作家个人艺术风格的集中体现,也是后现代主义文学名闻遐迩的经典。这甚至还是本精神病学的著作,可想作者在此的勾画描写如此高超。我曾经给朋友说过,我读小说,是在找自己,在这里似乎总能看到一些似乎清晰又模糊的背影,这是纳博科夫,是我,也是你。他解剖的是主人公内心的真实,如此真实甚至难以描绘我的感触,如果十年后,发生多少事情,让我在它和其他两本《忏悔录》中选择,我可能还会选择它的。

文学不过是他掌中一玩物

最近又看了20世纪最惊世骇俗的小说之一《洛丽塔》。以往我并不觉得纳博科夫有啥了不起,只感觉这老头有点儿喜欢炫耀技艺和批评别人,但是现在,我觉得此人真的是了不起。我这并不因为对一个死人特意恭维,而是他明明是个现实主义者,却写出了优雅的浪漫主义小说。就好像海子是个现实主义者,却写出了70年代最好的浪漫主义诗歌一样。他们没有半根毛的关系,却都是值得我们高山仰止的人。关于《洛丽塔》这本书,在它出版至今50多年来,受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程度的曲解,先是它的主题,后来是它的写作技巧。其实纳博科夫讲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大学教授亨伯特因为怀恋童年时期在欧洲的初恋情人安娜贝尔,同时患上了可以称之为“恋童癖”的精神病。在美国精神治疗期间,无意在小镇上爱上了一位年仅12岁叫做洛丽塔的小姑娘(因为她跟安娜贝尔有很多相似之处)。亨伯特为了接近洛丽塔,很快成为她的继父。而他的心思又很快被妻子获悉,亨伯特正准备离去时,洛丽塔的妈妈在寄信的过程中遭遇车祸死亡,亨伯特顺利得到洛丽塔的监护权,随后以转校为名,带着她四处旅行,并趁机占有了她的肉体。洛丽塔在尾随而来的剧作家奎尔蒂的启发下远走他乡,嫁给了一位残废的退伍军人。亨伯特在绝望中开枪打死了奎尔蒂,随即被捕。最先,这本书遭禁的理由很简单:畸形恋主题。而后它的另类的写作风格及其指向的社会意义颇受质疑,有人说这是纳博科夫关于自身身份认同的自传体小说,也有人说它反映了东西方社会制度的分野。但是纳博科夫本人对此回答得十分明了,他的大意是,“任何虚构性作品一旦纳入社会价值研究都是荒谬、可笑的。”“小说创作是非道德和非理性的。”在我看来,无论哪一种解读方式,有一点无可质疑的是,这是一本超现实的浪漫主义小说。人生的喜怒哀乐,全部的渴望与追求都在其中表现出来,都融合在这500页的书里了。《洛丽塔》的文字是相当美的(目前我收藏的是主万先生的译本,以前看的是于晓丹翻译的,个人感觉后者在有些字句上更美一些。)它有一个在世界文学史上非常有名的开头:“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在写到亨伯特和安娜贝尔的恋情时,作者是这样说的,“突然之间,我们彼此疯狂、笨拙、不顾体面、万分痛苦地相爱了,而且我还应当补充说,根本没有希望;因为那种相互占有的狂热,只有凭借我们实际吸收、融合彼此全部的灵魂和肉体,才能得到缓解。”后来,在巴黎与瓦莱丽亚短暂的婚姻中,他这样幻想到,“我坐在浴缸里,觉得自己像马拉,只是没有一个粉颈雪白的少女前来刺杀我。”在与洛丽塔母亲的婚姻中,亨伯特又发出类似的不适之感,“于是我像雄猫似得悄悄透过岁月的围篱,对着一些阴暗的小窗户朝里窥视。等到她凭借热烈可怜,天真挑逗的爱抚,以丰盈的乳头和壮实的大腿为我做好履行夜晚的责任的准备时,我吼叫着穿过黑暗、衰萎的林间矮树丛绝望地想要嗅到的,仍是一个性感少女的气味。”在剧作家奎尔蒂介入进来之后,亨伯特“暗自寻思,那些放荡的小家伙在我们这些老情人对她们性感少女时期的每一寸光阴依然十分珍视的时候竟然把一切,一切都忘却了。”特别还要提到我很喜欢的本书的最后一句,也是韵味十足,“我想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小说的最后一句让我想起托尔斯泰的一个观点,他认为一部长篇小说应该在开首第一页就要释放出一束光线,这种光线能牵动小说的前半部分;至于最后一页也必须要有一束光线,那道光线能牵动小说的下半部分,然后让两束光相遇。就此而言,纳博科夫做得确实精准,而这些优雅的与众不同的文字,只属于风雅之士所享有,因为《洛丽塔》这本书实在太花脑筋了。在我的阅读经验里,基本上90%的成名作都带有作者本人特有的写作痕迹。就比如假若我要写小说,就一定会不自觉地讲两个黄色笑话一样——这就是个人的趣味嘛。而对于《洛丽塔》而言,它反映出来的最多的纳博科夫的写作痕迹就是:反讽、戏仿和游戏性的写作态度。在这本书里,纳博科夫将以上手法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它使我非常惊奇地意识到,文学对于这个老头来说,根本不是艰深的事儿,文学不过是他掌中一玩物。在书中,煞有介事的日记,真诚可笑的最后通牒式的求爱信,荒谬的追踪探案,似是而非的斯蒂文斯式的双重人格小说,故作深沉的法律条文探讨和理论研究,粗制滥造的书报摘录,夸夸其谈的广告语以及诸多放在括号里的旁注式的插语和补充。包含着叙事游戏化的狂欢味道。纳博科夫还在书中戏仿了六十多位一流的艺术家的风格。这些文本的植入使小说具有叙事层面和内容上的极大丰富性,也使得小说具有一种闹剧式的荒诞意味。这些原本互不相干的文体类型共处一室,改变了通常意义上各种文体形式折射出的内涵,而文体内涵的歪曲和丧失也彻底瓦解了小说的表层意义。《洛丽塔》是梦幻,是记忆,是无法回望的过去。它最简单的线索是:亨伯特讲述他儿童时代与安娜贝尔的爱情,讲述他怎样在巴黎与妓女莫尼克鬼混,以及他与瓦莱丽亚短暂的婚姻,他回想着自己如何发现洛丽塔以及他与她的妈妈夏洛特•黑兹的婚姻。洛失踪后,亨伯特一直寻找她和“拐走”她的奎尔蒂,并且在找到奎尔蒂并将其击毙。这些情节都给作品蒙上了一层梦幻般的迷离气氛。当然,这些分析都是肤浅和苍白,《洛丽塔》比我们想像的要复杂得多。

Non, je ne regrette rien.

第一次看完『洛丽塔』已经是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大部头的小说本来就难以让人产生阅读的兴趣,何况主万先生的翻译中有着太多不合日常习惯的用法,使得高中闲暇时我的一大乐趣就是从书中摘出只有一个无边长句析取它的主谓宾。然而『洛丽塔』不仅仅是一本晦涩的小说,她还是一个中年男人的色情幻想,一部漫长而摄人的内心独白,一出悲剧,无法被擦除重写的时间。她也是一个告诫,爱是如何吹起了一个多彩的肥皂泡,再让它破灭。也许『洛丽塔』的魅力并不从第一个字开始,虽然作者使用了一个巧妙的回环,然而如果不从第一个字读起,你就无法理解全书最后一个字里饱含的眷恋。『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就是亨·亨的全部人生。一个充满了对爱情的渴望和占有欲的人生,一个变态的人生。爱情,这永恒折磨世人的话题,你让多少人不得安宁。我还记得亨伯特第二次告别洛丽塔的场景,当然,第一次只是一个小女孩的不辞而别。当亨伯特离开洛丽塔和丈夫的小屋时,那只短腿(瘸腿?)的小猎犬也一起出来送别这个伤心的男人。他最后一次问了那个问题:“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你会和我一起离开吗?”洛丽塔迟疑着(微笑着?)回答到:“不,不会的。我的好人儿,……,但我不会走的。我是说,……你毁了我的生活。”我还记得亨伯特如何失魂落魄地开车离开了小镇,前去寻找那位猥琐的剧作家。他泪如雨下,我是说,一个浪漫而愚蠢的男人,以为自己和爱人一起度过了那么多值得回忆的时光。生活就是这样捉弄人,你以为自己是幸福的,实际上惩罚却在许多年后降临。然而这又根本谈不上捉弄,一个又一个人在一起,谁能说,这个世界还能完美无缺地运行呢。也许只需要一个小小的意外,你就被抛离了轨道。然而爱情是无罪的,或许我会这么想。钵颠阇利告诉我们,重要的是意图而非行为。一个怀着美好愿景——哪怕是不切实际的——的人,却因为这愿景害死了一个母亲,改变了一个幼稚的小女孩,毁掉了自己为了爱情的生命。所谓悲剧,无非是把美的东西打碎了给人看。也许是给自己。

那个洛丽塔,他的洛丽塔

西西里人把父女之间的两性关系当作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加以接受。亨伯特接受了夏洛特,也连同接受了她的女儿洛丽塔,那个才十二岁的“性感少女”。她都已经十二岁了啊。——“我知道我已经永远爱上了洛丽塔,但是我也知道她不会永远是洛丽塔。”当亨伯特为洛丽塔拉琴时,他陷入了一个悲剧。——“假如一根小提琴弦也能感到疼痛,那我就是这根琴弦。”记忆的碎片:亨伯特可能正在想怎样去劝说夏洛特才能恢复和谐。然而夏洛特死了。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开始到处旅行。期间洛丽塔想要给母亲打个电话,问亨伯特号码。亨伯特说你打不通。洛丽塔开始短暂的求学过程。期间洛的老师找亨伯特谈话。——“我是不是应该和普特拉(洛的老师)结婚,随后在把她给掐死呢?”之后,洛丽塔要求继续旅行。她开始用优美的姿势打网球。有一天,她失踪了。亨伯特写了一首诗,开始疯狂的寻找他的女儿,那个性感少女。终究一无所获。"Lolita!lolita,qu'ai-je fait de ta vie?"洛丽塔写来一封信,说她结婚了,并且有了身孕。洛丽塔最后说孩子是“防水的”。亨伯特穿带整齐地带着凶器去看望她。他反复问她一个问题,直到遗憾的听到答案。洛丽塔似乎死了。他杀了奎尔蒂,用了大概十多发子弹。洛丽塔似乎还活着。你应该看看这个疯子写的书。这本“不是为了救我的性命,而是为了挽救我的灵魂”的书,这本阐述“古老的欧洲”与“年轻的美国”两者之间诱奸与被诱奸关系的书。啤酒加奶的喝法很变态吗?

动人的句子

我很怀疑是否应当把个人的天才分配到下面这样一些无聊的兴趣上。在我努力分析自己的渴望,动机和行为等等的时候,我总陷入一种追忆往事的幻想。在我回顾自己青年时代的时候,那些日子好像许多黯淡的,反复出现的纸片,一阵风似的都从我眼前飞走了。我在城里吃了午饭。好多年都没有这么饿了。她把自己看作一个小明星,我却只把她看作一个结实,健康但相貌绝对平常的孩子。黄色的窗帘给放了下来,造成充满阳光的威尼斯清晨的幻觉。她总摇摇她的小尾巴,其实是摆动她的屁股,就像小母狗所做的那样。一切都肮脏,破裂,死气沉沉。只是谈论他和我的一个朋友的关系。什么都不象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女孩那么保守。我的嫉妒的锯齿状的爪子也老给性感少女不诚实的那块精细织物钩住。我们都有这种决定我们命运的对象,在一种情况下可能是一片反复出现的风景那朦朦胧胧的环绕着半个城市的淡紫色山峦用句美国话来说,就是那么一回事。她是黄褐色山谷边上的一个回声。

一个人凄美的“爱情”

在培训的十天里,终于将《洛丽塔》看完了。这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恋童癖的故事。故事中,主人公亨伯特叙述他在第一眼看到洛丽塔时便将原本要离开的决定改成留下。因为他爱洛丽塔。在与洛丽塔相处的日子里,亨伯特一直寻求机会“不在损害洛丽塔的纯真”的情况下达到自己意淫的目的。随后洛丽塔被她的母亲夏洛特因为自己的私心送往奎营地,而夏洛特却向亨伯特表明自己心仪他并请求他做出是否留下的决定。故事在这时出现了一个小反转,我在犹疑亨伯特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时,他终究为了他自私的目的而与洛丽塔的母亲夏洛特结为连理,并在洛丽塔不在的日子里时刻幻想杀害夏洛特。不久夏洛特知道亨伯特与之结合的真正目的后发狂出车祸,亨伯特的目的终于实现了。于是亨伯特开始策划之后与洛丽塔在一起的种种情形,他甚至向医生要来安眠药试图将洛丽塔熟睡而进行他的罪恶的“占有”。在实施时终究是困难重重,而故事在这时却由任性的洛丽塔主导,他们之间发生了故事,洛丽塔并且知道了自己母亲已故的真相。然而在之后的一大章的叙述中,亨伯特与洛丽塔开始了掩人耳目的罪恶的旅行,并在定居于一座小城并让洛丽塔重新开始上学。亨伯特对洛丽塔越来越热爱及越来越深的占有欲使这个处于叛逆期的小女孩开始策划自己的逃跑计划。而他们的结合也已经变成这个任性的小女孩提出种种要求的手段。在学校洛丽塔与其他人的接触让亨伯特越来越害怕,在一个夜晚他们发生严重的争吵洛丽塔出走了,亨伯特最终在一个电话亭找到了她,洛丽塔提出已经厌烦了要出去旅行路线由她安排。而这一切总是让亨伯特觉得处于某个人的跟踪监视之下。在洛丽塔生病住院时洛丽塔最终跟奎尔第出走,留下亨伯特绝望的寻找。两年后,洛丽塔嫁为人妇,经济处于困难向亨伯特求助,亨伯特终于找到了他的洛丽塔并听到了心理一直害怕确定的那个带洛丽塔走的人,在给了她一大笔钱之后最终枪杀了奎尔第。原本打算看完小说后再将改编成电影的《洛丽塔》看完,但很遗憾的是,当我看了两个版本的洛丽塔的扮演者时,我觉得心中的洛丽塔并不是这样,甚至亨伯特也不是这样的。电影中的洛丽塔粗俗的很,一点不符合我心中甚至是亨伯特心中的那个“性感少女”。于是我关了电影。之后,我发现原来是我的想法错了,我一直抱的一个想法是亨伯特与洛丽塔之间是有感情的。而在看书时我自己也明白的确定洛丽塔并不爱亨伯特,只是交易,只是依赖。我陷入了主人公亨伯特的意淫中,或许说是陷入了自己的想象中。其实现实总是这么的残酷,你以为的爱情其实只是一个任性自私叛逆的孩子与一个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中年男人之间的交易。或许,亨伯特也并不是那么地深爱洛丽塔,而爱着的是那个自己心中幻想的“性感少女”。甚至当最后洛丽塔出现时也仅仅是向亨伯特要求经济上的援助,结果是多么的赤裸裸,洛丽塔并不爱亨伯特。她刚开始不肯透露带她走的奎尔第,而后说出真相后,亨伯特说奎尔地并不爱她。洛丽塔的回答却是“奎尔第只是伤了我的心,而你却毁了我的一生”。想必这句话让亨伯特绝望了。亨伯特是故事中可怜的人,总是想着“性感少女”的他无法过着正常人的生活,而在得到“性感少女”后却总是怕她溜走,越来越可怕的占有欲最终使这位粗俗叛逆的“性感少女”逃离了。在故事中,其实我是一直倾向于病态的亨伯特,觉得他是这个爱情的受害者,而愈来愈强烈的谴责这位无知的少女。觉得她在糟蹋可怜的男主人公的感情。而在明白了其实本就没有所谓的爱情。在看到最后洛丽塔宁愿跟着不爱她的奎尔第出走也不愿回到亨伯特的身边,她说出的那句:“他只是伤了我的心,而你,却毁了我的一生”时,我才不得不站在这个也许可怜的无知的少女的立场看待这整一个故事。亨伯特是自私的,洛丽塔是无知的,这本就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故事,而我无法将过错归咎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故事的结局是伤感的,洛丽塔最后死于难产,亨伯特在监牢中写下他的回忆录并于开庭的及几天前过世。亨伯特的结局是由于他自己对“性感少女”所谓的执着坚持所导致的。而耿耿于怀的是洛丽塔的死,她找了个爱人,本希望能幸福终老而故事人物的原型却在不久后死于难产。这个凄美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亨伯特想象中的凄美的爱情故事于此结束了。

看完这书我就疯了

几乎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是我意识接近模糊的时候。看着看着就情不自禁的对情节、人物、场景等等开始幻想。甚至可以仿佛可以看见黑兹太太的血。洛丽塔的裙子等等。走路,地铁,吃东西,睡前(一般读这个我要失眠的)都在读。我要疯了,为这个文字...

感觉电影拍得更细致入微啊

在学校借的显赫的大字 世界十大禁书 跳在封面上哦也今天同学抓起来看了看 : 尽看这种不好的书我马上回到 : 名著!名著!……纽约时报畅销书很粗糙的看了看,想跟电影做个对比感觉还是电影好看啊 丝丝入扣的里面打动人心的:他撕碎了我的心,而你不过撕碎了我的生活这本书在当时出版时是禁书,作者多次强调它的艺术性,在他看来这本书的艺术魅力没有正邪之分,就看把读者的心弄得上下咯噔咯噔地跳就行,至少看电影达到了那种效果

别让 “十禁”骗了

外国人的书 我是这么个看法 就很难让中国人看下去 尤其是洛莉塔这种还有点人性上的追求 不过诸位有相当一部分是把它当黄书刊的吧 那就更错了 除非您能像我阅尽黄书 正处在积攒阶段 给诸位介绍几个吧 比如中国的 灯草和尚这样的名著就不应错过了国外的马 不知大家又没听说过 塔桑德勒的炼狱 棒

“一树梨花压海棠”果然是很高深的境界

这本书读得实在是很艰难,其晦涩程度堪比当年读《魔山》...好几次打算中途放弃了,但最终耐着性子读完,坦白地说,完全读不懂...要不是因为“loli”的流行,也不会想到去拜读这部大作,总体感觉就是情节杂乱,文字根本不像小说的文字,更像一个疯子的呓语,难怪有人说这本书其实是精神病人的病历...主角亨伯特对于少女有一种病态的执着,就是俗话说的“恋童癖”吧...因为涉及了这样的敏感题材,这部小说对传统思想无疑有很大的颠覆作用...除此之外,我真的不知道这本书的意义到底在哪...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纯文学所谓的曲高和寡?也许,只有内心深处也藏着某种阴暗面的人才会对这本书产生共鸣吧...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e3086a01000bgs.html

后来 《洛丽塔》还是没有跑过《长腿叔叔》 洛·长两书的对比 分析

洛丽塔女孩:13大叔:40以上 奔50的人了在洛丽塔丢失以后 亨亨老者在望向操场上的少女时 感慨了一句关于自己和少女年龄差距的话 表明他已快50daddy-long-legs女孩:18大叔:32俩位大叔 在人前都是正人君子 绅士 慈善家都各自用着看上去很文明的方式 各自俘获了心仪的小女孩长腿叔叔是洛丽塔的光明版都用第一人称 书信形式洛丽塔直接窥见亨亨内心的扭曲而长腿叔叔 从女孩的角度 把故事弄得很温纯 阳光一个自从出版就饱受质疑争论 一个却成了青春成长必读物但实质都是大叔和萝莉的恋情洛丽塔开篇充满了亨亨内心的各种欲望 暧昧的语言在望向洛丽塔时内心的飞扬的思绪就洛丽塔来说自幼就无了父母身边唯一可以信任的 并对她有很大吸引力的就是亨亨了亨亨披着羊皮 在表面上 对少女是友好的 但对于满足他的愿望时 是循循渐诱的 少女也就步步走入虎穴了再说daddy-long-legs女孩艾伯特自认为赞助她的好人“hate girls”根本不是那回事实质是一个伪善 富有 而又不正经的大叔也许有恋童癖很明智的选择了做一位慈善家利用捐助孤儿的方法 不断地和小女孩打交道最终瞅上了一个品学兼优 好脸蛋的女孩然后以“伟大的资助”为由 让她上学一面要她以写信的方式最为唯一的回馈方式 其实是在一遍暗中监视这女孩的一举一动最后 又以探望一位仅在幼时见过一面的外甥女为由 正面以杰维少爷的身份出现在女孩艾伯特面前 光明正大 实猥琐卑鄙至极期间慢慢俘获女孩的心 然后又在信件中偷窥女孩对杰维少爷的感情各位读者们可以从洛丽塔中亨亨先生的内心狂喜中想象出这个阴暗的大叔 在窥读女孩对维平先生的感情时内心的狂喜 与 猥琐相比来说洛丽塔的直接从亨亨的内心来讲述故事的进程直接表现猥琐 倒是很诚实而长腿叔叔同样是勾引少女 真是煞费苦心 装得比亨亨先生还文明还有素质 还自然 哈哈哈 亨亨先生自以为很聪明 很英俊 很吸引人 开始时很不露内 自以为很明智地做出了一连串的决定 和洛的母亲结婚 再打算以意外杀掉她 装得很悲伤地在送葬时 等等等等在接触洛丽塔时如何合理的触摸她来满足自己 等等等等最后再见面时 得到的却是洛丽塔坚决又苦笑的“不 不”而人家长腿叔叔既得了恩人的美名 又有名正言顺的 名垂不朽的dear-daddy-long-legs之称 又是位惹人爱的杰维少爷 又成了长长久久的恋人说了这么多 我想说的就是 什么光明黑暗 其实都是一丘之貉啊哈哈哈哈 亨亨 谋划了那么多 结果还是没长腿跑得快输了吧原创评论自我片面理解 多有不足各位见笑了

洛丽塔,

呵呵,这本书,我觉得还不错哈,以前是从朋友那借来看的,最开始不怎么明白这本书讲述的内容,后来慢慢懂了。我觉得讲述的多好的,通过详细的心理描写,讲述了一个故事。我觉得写法多新颖的,读了后,有些不一样的感想。

以后想看一本书之前要好好做做功课

我买的是13年印刷出版的主万先生翻译的版本,亦是我在成品书店第一次买到的书。买书的时候小姑娘(店员)很热心的给我推荐这本,说这本书特别虐心(作出挤眉弄眼态),而且文笔非常优美。这本书读完之后这两个特点我都没有感觉到,特别是后者。因为文笔翻译的太过生硬导致我中途几次放弃看这本书。但是到最后还是耐着性子看完了。对我来说特别难以接受的是在出现洛丽塔叫亨伯特“爹”的时候,我自以为是乡村翻译范,这也太毁书了吧!看完书之后看豆瓣的书评发现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感受。再读国外作品的时候一定是要到网上看看究竟要读哪个版本才好了。这次经历还证明了一点:女人不可信(蠢哭。。。)

洛丽塔为什么要逃离亨.亨?

书中有几个隐喻,在序中作者给了解答。那就是三个人实际上都死于1952年。奎尔蒂是死于亨伯特的枪杀,亨伯特在狱中死于动脉血栓,而洛丽塔则死于难产,很不幸,那名女婴也死去了。亨伯特并没有向他设想的那样杀死洛丽塔、奎尔蒂甚至狄克,然后自杀,而是只杀掉了奎尔蒂。所有的这些都是因为亨伯特深深的爱着洛丽塔。中年的亨伯特对12岁的少女、亦或少年女性有欲望完全是因为儿时情侣安娜贝尔所留下的阴影。但当他真正拥有了洛丽塔的时候,则完全填补了年少时的缺憾。因此他则更加深深的,不能自拔的爱上了自己继女。那洛丽塔对亨伯特就完全没有爱情吗?仅仅是年少懵懂少女幼稚的性冲动?完全没有一点情爱?从第一部中完全觉得实际上洛丽塔也是爱亨伯特的。但第二部中她为什么又要千方百计的逃离呢?即时甘心冒着衣食全无着落也要逃离。 是因为无法越过乱伦的道德,还是因为蒙受了奎尔蒂的引诱?而多年后他又真的爱上了狄克吗?

垃圾

我坐在那个我父亲用他在年轻时(那是在遥远的上世纪八十年代,父亲在镇里的资产公司当司机,他的工资是每月500)第一份工资买来的拖拖牌强力节水马桶上拉屎。这就是这本小说语言的特征,作为一个毛子,能用英文写这么厚I本书,还辛辛苦苦凑出那么多组合句也够不容易的。可惜都是废话,毫无意义。但是有人可以说,这是一个精神病的自白,没人可以理解。正因为我对神经病患者的宽容和体谅,我耐心的把这本书看完了。于是我被迫开始思考一个愚蠢的问题,作者为什么写这本书,这本书到底想说什么啊?一般来说,一个自认为比较有水平的读者一定会为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没脸见人。说句老实话,我很想知道这一老一少两个人穿越美国开房几百次到底有没有像样的干一回,他们到底是怎么干的。尤其想知道在被干的时候小萝莉会不会呻吟,大叔能否让她高潮等等一些细节问题。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1899-1977):“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

寻访纳博科夫的足迹 纳博科夫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顏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  1  自9月中旬,连续三个周末,我独自进入同一片山谷,走过同一条河流,两次攀登同一座山峰。  驱车出城,穿过荒漠,嶙峋多姿的圣胡安山脉遥遥在望。斯奈佛尔斯山(Mt.Sneffels)最为壮丽,它是科罗拉多州54座超过14000英尺的高山之一。半月之前,初雪如尘,沉积于山嵴的皱纹里。一周之前,斯奈佛尔斯山头顶白发,如今那白发已经飘至它的前胸。  车子向西,转进山谷,距离小城特柳赖德(Telluride)越来越近。阳光下,圣秘谷河几近黑色,缓缓流淌,特柳赖德就坐落在此河的源头。  1875年以前,特柳赖德并不存在。后来,西部淘金风刮到山中,人们在此发现矿脉,一座小城因矿而生。小城原名为哥伦比亚,后因与加州的另一同名城市混淆,邮局拒绝在此设立分局,遂于1887年易名为Telluride。  为何取这么一个绕口的名字,众说不一。一说是Telluri来自元素碲(Tellurium),但此地并不产碲。另一种说法是,由于当时西部环境恶劣,那些执意西进的男儿离家时,他们的女人就会在后面喊:“To-Hell-U-Ride”(找死去吧)。我宁愿相信后一种说法。  如许多科罗拉多山中小城,它们早期的历史都和开矿相关,也如许多矿区小城,它们因矿业而兴衰。此城全盛时期人口曾达5000余。自1917年,矿业逐渐衰落直至一蹶不振。到了1953年,人口不过600。此后20年,这里是一座鬼城。1972年,因当地发现了另一种金矿———白雪,遂成为人称“小瑞士”的滑雪胜地。  1951年,当最后的几家居民搬离特柳赖德之前,山谷中特有的Uncompahgre豹纹蝴蝶吸引了一个人。这个人后来在英语文学史上重重地书写了一笔,他就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Nabokov)。  1899年,纳博科夫生于沙俄首都圣彼得堡。在帝俄时代,他的家族富有却不保守,其父曾因反抗皇室而入狱。从幼年起,纳博科夫就轮流居住于圣彼得堡、巴黎等地,也是从幼年起,他开始学习英语和法语。在其父影响下,纳博科夫7岁开始收集蝴蝶,16岁出版第一本诗集,大约17岁,继承了一个大庄园和200万美金的财产。但是,纳博科夫只对蝴蝶、一个叫塔玛拉的女孩、诗与网球感兴趣。显然,塔玛拉最终并未成为他的妻子,但是诗歌和蝴蝶都成为他的终身之爱。  十月革命后,纳氏家族在粉盒中装了一些钻石,先逃到克里米亚,然后离开俄国。他辗转居住于德国、法国,并在剑桥受教育。二战期间直至去世,纳博科夫先后在美国和瑞士居住,主要以蝴蝶(为哈佛博物馆蝶类标本分类)、教书和写作翻译谋生,从未再返故乡。  2  待车再次向南,山路变窄,更为弯曲。高山绿树夹道,似蜿蜒不尽。半个世纪以前,纳博科夫曾经以“残暴”来形容这条公路。纳博科夫的妻子维拉曾驾驶老旧的Oldsmobile车,艰难地在此爬行。纳博科夫坐在一旁,草草记下妻子的只言片语:“那车头灯犹如一点蜡烛……”“看,看坐在山梁上的那棵大树……”维拉总是说俄语,纳博科夫从未完整地记述她的谈话。但是,那零星短语描述出当时的气氛。  西风染黄山路,经过普莱瑟维尔(Placerville),若从此转弯,再行60英里,就是多洛雷丝(Dolores)小镇,纳博科夫最出名的小说《洛丽塔》的女主角与那小镇同名。  两周之前,正是小城为期3天的音乐节。我迎着人们诧异的目光,背道而驰。在颇陡的小巷尽头,我成为小城历史博物馆惟一的访客。在那里,我听了许多关于金矿和印第安人的故事。面对我的询问,馆员兴奋而诧异地喊道:“那个《洛丽塔》的作者,他在这里住过?”  我来到1951年纳博科夫下榻的地平线牧场。由于担心那牧场不过同名而已,我先询问它修建的年代,答曰1950年。我再问,纳博科夫可在此居住过?回答是:“此牧场于1968年易主,也许前主人曾有记录……”  遍访无着,我只得进入僻静的图书馆。在一间展示科罗拉多州历史的资料室,我找到了薄薄的两页纸,那是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美国岁月》中复印下来的。这就是全部的资料了。看着这两页纸,我不禁笑了。无论在图书馆,在博物馆,还是询问当地人,当我提及纳博科夫,似乎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一提洛丽塔几乎无人不晓,真是应了纳博科夫自己的话:“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  1972年,在接受《名利场》杂志采访时,纳博科夫曾经提及他找到珍稀蝴蝶的地点:“在Tomboy山道之上,介于Social隧道和Bullion矿井之间……”根据这一线索,一周之前,我来到Tomboy山道前。我得知一座与山路同名的废弃矿井小城位于12000英尺的山上,路程大约为5-7英里。但是,有关隧道的信息却相互矛盾,更无人知晓Bullion矿井。这一切并未能阻止住我。我带了一瓶水、两块巧克力就上了路。  3  今天,沿着小巷,我再次来到那条山路前。在山脚下,我再次看到伊莫金山口(ImogenePass)开放的标志,那个山口的高度为13120英尺。我沿着山路攀走。刚转过一个弯,就碰上一个下山的女子,一只灰白色的大狼狗随行。我们几乎同时认出了对方。“嗨,你又来了?上周你没有爬到山顶吧?”“是的,我只到达那个石门。”“那就是你要去的隧道啊。”“啊?!”“从隧道到矿井还有多远?”“大概3英里。”她打量着我的装备,确定我带足了水,然后互道珍重,逆向而去。  自山脚开始,山路虽陡,却还平坦。几个山弯之后,行路更为艰难,非但陡峭,还布满碎石坑洼。碎石很滑,在上周的攀走中,我几次险些顺坡倒下。今天,我特意穿了一双很好的登山靴,怀着志在必得的决心,兴致勃勃地走向高处。  天空极蓝,只有几丝白云羞涩地飘荡在对面的山前。当初纳博科夫清晨出门时,想必天空也是这样完美的蓝色。那是1951年7月,他和维拉各持一只捕蝶网,在白桦树跳跃光影之中攀山路而上,希望找到一种罕见的雌性蝴蝶。可惜,在他们出发的一个多小时之后,事情就起了变化。纳博科夫写道:“到了7时半,第一片无害的薄云飞奔而至。大约9时,那些挺着黑肚子的大块云朵开始戏弄太阳。”那正是他刚刚离开悬崖和树影,到达捕蝶的山谷的时候。“大约10点,伴随着最令人愤怒的闪电,我从未在落基山中见过这样的闪电,雷阵雨到了。随后是一整天的乌云和大雨。”  在上周末的攀走中,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只知道走了多久。好不容易,我碰到了一个大男孩,他说:“你只走了2英里多。”真相的披露令人十分泄气。心气一泄,双腿顿觉沉重。当时天色已晚,我只得下山。  无功而返,令我非常沮丧,同时我也想到了纳博科夫当年的沮丧。自1951年7月3日至29日,每天,沿着我脚下的陡峭山路,纳博科夫和妻子都要从9000英尺的山脚攀上12000英尺的山坡。其间,他们只搭过一两次吉普。他们攀登的高度比我到的地方还高,山路走得比我还长,当他们刚刚到达那个山谷,大雨又使他们一无所获,而且还不止一次!唉,多么地沮丧啊!  为了研究蝴蝶,纳博科夫必须杀害自己的最爱。此时,他是一个极为冷静、条理分明、注重细节的科学家。着名蝶类学家亚历山大·科鲁特曾赞誉,纳博科夫的工作“完全重新分类了北美蝶种”。然而,纳博科夫不仅是一个冷静的科学家,他对蝴蝶的痴迷充满了激情和诗意。在诗歌和小说中,他多次抒发对蝴蝶的痴情,在特柳赖德阴雨绵绵的白天,在那些无处可去的夜晚,洛丽塔变成了一只蝴蝶,承担了纳博科夫的痴迷和激情,或许也舒缓了他的沮丧。  在一所味道难闻的小旅馆里,纳博科夫开始写作《洛丽塔》。单薄的旅馆墙壁无法隔音,而作家在写作时要求绝对的安静。于是纳博科夫回到汽车上,将《洛丽塔》写在一叠硬卡片上,那些卡片组成了一张微型书桌。回到旅馆,如果他不想游荡在失眠之中,他就戴上耳塞继续写作。  一周之前,当我攀走在这条山道上,绿杉如浪,白桦刚刚绽开团团金色。今天,金红色和绿色已在随机地拼图。那些完全被金色沁染的地带,惟有极为高大的杉松才能刺破金色的地毯。每年秋季,北美的红叶带以每日55英里的速度向南奔驰,除去非洲动物大迁徙,北美的秋叶也许是这个星球上最壮观的生命洪流。在那些彩色的日子里,秋叶竭力地展示其辉煌,然后迅速凋零。仅仅数日之间,林木萧萧,一片绚丽之后的冷寂。  4  洛丽塔的故事发生在新英格兰某个沉睡的山谷,那里的秋天也布满了红叶,然而,那山谷小镇的风景却取自特柳赖德。当男主人公亨伯特·亨伯特(HumbertHumbert)首次见到洛丽塔时,正是洛丽塔———这个“同样的孩子———同样的少女,同样的蜂蜜色的肩膀,同样的绸子般柔嫩的嵴背,同样的一头栗色头发,一条圆点花纹头巾系在她的胸间……”令亨伯特改变了主意,成为洛丽塔母亲的房客。圆点花纹是蝶翅上最常见的图案。从此,如做科学观察一样,亨伯特详细地记下每日的阴晴,洛丽塔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记载,观察,冥想美丽的洛丽塔,是亨伯特生命的所有的意义。  纳博科夫多次细腻地描写洛丽塔蜜色的手臂和长腿,那正是他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顏色。他也一再描写洛丽塔柔软的毛发,那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蝶翼两面的顏色各异,穿着泳衣的“洛”也被亨伯特一再正反两面地检视。读《洛丽塔》,热爱自然和文学的人,很容易从女子名Vanessa(又为昆虫词汇侠蝶)、城市名Schmetterling(在德语中即是蝴蝶)联想到蝴蝶,而纳博科夫自造的nymphet,其词意虽为仙女般早熟、放荡的少女,但nymph也有未蜕变的幼虫之意。  夜雨将黄叶印满山路。我的脚步惊起草丛中的蚂蚱,也惊起了一只蓝色小蝴蝶。我当然知道那绝不是纳博科夫寻找的蓝蝶。也许,那种为蝴蝶所喜爱的龙胆科植物就生长在我身旁的某个山谷。这种植物吸引了纳博科夫的蝴蝶,也吸引了蜂雀和蝴蝶的捕手亨伯特。  一位生物系教授曾告诉我,一般来说,蜂雀不会攻击蝴蝶,但是也有例外。既然纳博科夫用“被迷倒的猎人”(TheEnchantedHunters)来命名亨伯特与洛丽塔首次发生性关系的旅馆,又再将此名赋予洛丽塔扮演主角的戏剧,他当然可以用极少侵犯蝴蝶的蜂鸟来隐喻亨伯特,更何况Hummer就是蜂雀的俚语,在古英语中,蜂雀也曾被称为Humbird。然而,人们并不会对一只蜂雀的奇特反常行为进行道德批判,而纳博科夫所描述的痴恋却为理性的人所不屑,被道学家所不齿,被生养迷人美少女的父母所痛恨,也遭到几乎所有的“正常人”的批判。  山路是寂寞的,没有任何标志,在寂寞的山路上,我一直是独行人。最初,我还以辨认树干上的刻字聊解寂寞,最早的刻字年份为1972年。偶尔,一只松鼠拦在路上,疑惑地看着我。我对它摊开手:“对不起,没有花生。”它失望地跑入草丛。金色的白桦逐渐退却,苍绿的针叶树更加浓密。在针叶树全部撤退的山崖下,我看见了那条自石壁而下的溪流。记得上次攀登,天干气燥,汗透衣衫,我携带的水也已喝完。当时我曾自我安慰,这里不是犹他沙漠,我也曾扑向这条小溪,灌满了水瓶。时隔不过一周,山根石壁下已见薄薄积雪。  我越走越高,走进了云雾,也走进了细雨。在《洛丽塔》中,下雨天阻断过亨伯特的好事———乘游湖之机与洛丽塔调情。下雨天也成就了亨伯特的好事,他得以和洛丽塔第一次亲近———用舌头舔出她眼中的沙子。读过《洛丽塔》一书的人都知道,亨伯特为了接近洛丽塔而娶其母夏绿蒂为妻,又因为其母计划将洛丽塔送往寄宿学校而动了杀妻之念。在一个阴错阳差的雨天,在偷看亨伯特的日记之后,绝望的夏绿蒂冲出家门,遇车祸身亡。  5  下雨天绝非寻找蝴蝶的吉日,然而,如果没有那些阴雨天,洛丽塔这个后来成为妖精般美丽惑人的少女的代名词也许就不会出世。对于雨天,纳博科夫或许怀有复杂的情感。  此时,我再次到达那座石门隧道。对面,原本还算静默的新娘瀑布突然喧哗起来。后方,原本必须仰视的特柳赖德峰顶已经齐到我的额头。当我攀到更上一层,山路突然变得平坦。我看到一处矿井废墟。幸亏此前我做了一点儿功课,对照网上打印的照片,这里正是Bullion隧道矿井。  大块灰白色的云朵骑坐在对面的雪山之上,更有若干高山隐于云雾之后。没有人烟,没有动物,路上飘过一只蝴蝶,不,那不过是一片骗人的枯叶。除了风、云和雪,什么都没有。在雪山衬托下,土褐色的木架轮盘东倒西歪,非常苍凉。  今天,我终于走过了纳博科夫走过的这一段路,此地的高度将近11000英尺。半个世纪之前,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那个蝶痴每天攀上这样的高度。命运怎能保证他一定能够享受到发现的狂喜?不过,抑或是人的命运的巧合,也许是温柔的鬼魂动了恻隐之心,就在这一片山坡上,他终于发现了一只壮观的雌蝶。在1951年的7月,他一共捉住了60只这类蝴蝶。  看过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洛丽塔》的人,一定对洛丽塔涂红指甲那一幕印象深刻。亨伯特小心翼翼地捧起洛丽塔的小脚,极为耐心地将棉花球夹在脚趾之间,细致有序地为每个趾甲涂上顏色。在我看来,那并非性爱,甚至不是情爱,而是一种对美的痴迷。美原本是主观的,而痴迷于某种美的人,审美更为主观,并具有不可抗拒的命运色彩。  洛丽塔如蝴蝶一样美丽迷人,也如稀有的蝴蝶一样,翩然而至,又翩然而往,心思行踪难以捉摸,也很难被捕获。当亨伯特终于“捉住”洛丽塔,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美妙。亨伯特要时刻提防他人怀疑的目光,还得应付日益成长、要求独立的洛丽塔,她潜在的男友,她的物质欲望,面对自己良心和洛丽塔的谴责。如洛丽塔这样的介于少妇和小女孩之间的少女,既天真无邪又早熟放荡,既可怜不幸又自私冷酷。即便捕获她们,也无法永远占据她们的心。当一个人痴迷于这种美丽的时候,道德法则、良心谴责都已失效。当然,在这样的痴迷中,亨伯特是不会注意到魁提———那个有恋童癖并将儿童引入色情媒体的戏剧家,那个让洛丽塔惟一动心的中年男人,那个一直在监视着他们,并最终将亨伯特最心爱之人(物?)诱拐而去的混蛋。洛丽塔对亨伯特说:“你毁了我的生活,而魁提让我心碎。”真正心碎的应该是谁?  在12000多英尺的高峰上,寒气冻红我的双手和双耳。地衣苔藓复盖着Tomboy废墟,破旧的木牌记述了此镇的简短历史。1890年代,这里曾因出产黄金而繁荣过几年。漫天雪花如白色的蝴蝶,落地即融,犹如那爱美的蝴蝶,在衰老之前,为了永远的美丽,她们一定躲到了什么地方,去自行了断,那就是为什么我从未见过衰老的蝴蝶。我珍藏着两只蝴蝶,她们来自中国大兴安岭的夏天和巴西的伊瓜苏瀑布的冬天,时间相隔30多年。蝴蝶的美丽来自蝶翅上的粉末,如粉末般的美丽是脆弱的,如果不经特别处理,她们的美丽即刻褪去。  洛丽塔的美丽也是脆弱的,如洛丽塔那样的美少女,其美丽也不过几年。在她与魁提私奔之前,她已经老了、粗糙了,已不再迷人。惟一永恆的nymphet是艺术之美,是大自然之美。这美永恆地令纳博科夫痴迷———他将自传的第六章献给了蝴蝶,又让洛丽塔化成一只蝴蝶,颤动双翼,传递着他对美的痴迷。  在痴迷地寻找美的当中,纳博科夫获得了极度的狂喜。他说:“当我站在一群珍稀的蝴蝶和它们的食物之前,那种享受是最高的,永恆的。那是一种狂喜,在狂喜中,有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这时它吞食了我所有的爱。”在痴迷地寻找美的当中,纳博科夫将自己和我们都带入美的极至。  最终,亨伯特的蝴蝶还是飞走了,他也为自己的痴迷,抑或是孽恋付出了生命代价。最终,纳博科夫的蝴蝶,那些历尽艰辛,翻山越岭寻来的蝴蝶,被收入了哈佛大学比较动物学博物馆,那只不过是一个小抽屉。唉,这个蝶痴,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连串解读不尽的谜。

诗一般的隐喻

比如他最后找到了洛丽塔,她怀孕,和一个退伍军人同居。他问她是否想离开,和他一起生活,她毫无犹豫的否定。25步,走到他的车子上。在得到她从此后也不可能和他生活在一起的回答后,他已经对自己的命运做出了决定,就是要去杀那个抛弃洛丽塔的剧作家奎。他们第一次在旅途中开房,半夜他试图占有她的描写。虽然情节并不复杂,但每一场戏的描绘都是如此浓墨重彩,令人难忘。不以情节取胜,而是以细腻的描绘取胜。纳博科夫无疑在描绘上有着鲜明的个人风格,从而征服读者。当然,在文字下面,他诗人一般的隐喻也是吸引读者的因素。

父母的罪过——简评《洛丽塔》

这部纳博科夫的小说,读起来让人沉重。也许作者在极力用文字表现出消极和欲望的所谓“艺术美感”,而在我看来却发人深省。且不说洛丽塔是否真的是个“小妖精”,她是否真在勾引亨伯特,就小说本身的故事情节和结局来看,父母对孩子疏于照看,绝对是一种极大的犯罪。这本书告诉我,千万不要让孩子任性;千万不要忽视对孩子正确健康的性教育;千万不要做不负责任的父母;有时候,往往身边熟悉的人会成为伤害孩子的隐患。要记得,有时,爱,也会让很多人毁灭。

神泣-----寻找洛丽塔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我在一年夏天曾爱上一个女孩童.在海边一片王子的领地."那时侯发生的事是一场疾病,是一种癌症,叫人无能为力.亨伯特.亨伯特绝望诚实的自白书,散发着阳光与尘土混合的木棉味道,侵染了一个漫长无望的季节.少年本身是一个小牧童,在同样着魔的时间岛上沉堕于生命最初认定的小精灵.携带着英伦岛屿特有的阴郁潮湿,血脉里还有少许多瑙河的水质,一个着魔的旅行者,仿佛掌心纹路一个漫不经心温柔又尖利的拐点,穿透白昼幻觉强大的灰暗看见山林女神般的生命.雏菊一样鲜嫩的少女,象牙半的肢体,玫瑰的颜色沐在金灿灿的尘埃里开成有毒的花朵,火辣辣的溢出夏日火焰般的健康热气.一个中年男子的不伦之恋.所有人带着道德的光环信誓旦旦,用怜悯的神情看菊色的花苞在墓地恐怖的萎落.可那些散落在玉颈上蝴蝶般的亲吻,那些小心翼翼揉杂着疼痛的拥抱,那些黑暗路途中被忽略的风景,那些灰色云朵不小心遮挡住的星光,都成了碎掉的玻璃渣生生嵌进亨的眼睛,在失去洛的夜里,真实的疼过.那疼是懊悔,是哭着赎罪时刺心的温存,是卑躬屈膝的爱.即使再繁盛的情绪到最后也是一座孤岛,不被接近和谅解.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他,最初的也是最终的爱.她不过是一阵紫罗兰柔软的清香,却痛苦的把自己缠绕在上面,以更无望的沉堕填补内心强大的虚无.记忆与时光背道而驰.掌心相对的温暖散去,再剧烈诡秘的幻觉,也如烟花般,璀璨燃烧过一次,只剩下一地冰冷的尘埃.一个人暗无天日的泅渡注定生如夏花直至荒芜,终于不能救赎.在想念到哭时被遗忘或者记得----一个容光焕发的12岁孩子,坐在门坎上,砰砰地玩着装在空罐里的鹅卵石.那时侯的阳光,听起来很温柔.这是我们共享的唯一的永恒.我的洛丽塔."我不是故意让我爱的人痛苦."只是想借一场暴风雨泄下我山洪般的泪水.

可怕的爱情是致命的毒药

初中的时候很迷外国作品,这本书让我对爱情有了一些畏惧.这种情感让人疯狂,也让人变得病态.走向极端的情欲没有什么可以挽救,但是沉沦在其中的人像一条条死鱼在挣扎.洛丽塔还有什么可以给你,恐怕只有灵魂的救赎了吧. 哈哈...

洛丽塔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火之念,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洛丽塔的这段开场白不知道让多少人唏嘘不已,可以说读这本书60%的原因是因为它(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养成了这种喜欢从开头判断要不要读下去的习惯),另外40%分给好奇心被它蛊惑,想知道到底给纳博科夫世人展现了一个什么样故事,能这样触动道德的底线将它列为禁书。纳博科夫让我想起王小波那本《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他直言不讳,在他看来,洛丽塔不是不道德的,而是非道德的。印象里读过的故事很多是悲剧的结尾,安娜如此,斯嘉丽如此,洛丽塔也如此。她是个不可救药的坏孩子,她是个充满诱惑的小妖女,她是个偏执到极点的疯子。亨伯特是爱洛丽塔的,所以最后他承认自己的罪过,由于自己的欲望而剥夺了洛丽塔所谓的幸福,因为我不知道奎尔帝是否就是洛丽塔幸福的归属。读完的人应该会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洛丽塔的偏执,疯狂,病态曾经让人对她失望,因为我们很难找出现实社会中她的意义所在,而后文学给了她一条出路,在这个世界中得到偏爱的永远都是有各种有偏执狂的人,即沉溺于某种单一的思想不能自拔的人,因为一个人用来局限自己的范围越狭小,他在一定意义就愈接近于无限。所以,此时终于能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着洛丽塔,她不过是一只来自异国他乡的蝴蝶,不仅是对于她的创造者,也是对于欣赏她的每一个人。

推荐的是旧版

看到新出的译本,想着是上海译文的,便拿来翻了翻,不想才看到开头就没了兴致,这哪像亨伯特说的话阿!那段感情喷薄充满诱惑力的开头完全没有了味道。家中书架上摆的是时代文艺出版社的版本,还是在高中时买的,可是这三百来页的书却是在今年暑假才读完。以前借给几个朋友换回来时都说看不懂,现在想来亨伯特与洛丽塔之间的情感纠葛也的确不是那个时代清纯的我们所能理解的。很佩服纳博科夫对亨伯特心理、感情的细腻把握。而在自己也经历了些许情感经验之后,也终于理解了那些为爱疯狂的举动。爱只是爱,无所谓道德。另外,谁能告诉我所谓的“全译”全在那些地方?

洛丽塔

这是种异样的思想和异样的情怀,之前听说这个词是一种服饰的风格,后来听友人说是一种癖好,现在有个全新的感觉

一本让我坦然平静的书

什么是文学?作者告诉我:何必问倾向?何必探讨主旨?我们首先应该知道的就是生活,真实的生活!书中细致生动的生活场景和人物内心世界的淋漓展示,就让人渐入佳境,然后再细细回味。另外,主万老师的翻译,读来总觉得有些生硬,妨碍了对流动心理意识的真实感受。期待读另外一个版本,有人推荐,是于晓丹的。

很早以前看过

很早以前看过了,只是具体的情节有点记不起来,豆班帮我找回记忆.不错的.很早以前看过了,只是具体的情节有点记不起来,豆班帮我找回记忆.不错的.很早以前看过了,只是具体的情节有点记不起来,豆班帮我找回记忆.不错的.很早以前看过了,只是具体的情节有点记不起来,豆班帮我找回记忆.不错的.

纳博科夫之《洛丽塔》

纳博科夫之《洛丽塔》真的,它不是什么病历,也不是什么供词。儿时的阿娜贝尔,乍似亨伯特恋童癖的根源,其实不过是纳博科夫给其不屑的弗洛依德及其徒孙们深挖的一个陷阱;亨伯特的忏悔伴随故事的始终,可是你知道,纳博科夫完全无意充当托尔斯泰式的布道者。它只是一部小说,是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它不淫秽。它不低级。它不恶心。反之,它是美。请别在它里面挖掘什么意义,寻找什么象征,只管欣赏它的美,享受纳博科夫用诗的语言给你带来的“审美狂乐”。用心倾听吧。倾听亨伯特轻轻地将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鄂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吐出来的三个字:洛。丽。塔。倾听别有用心的租客全神贯注捕捉到的一个小仙女温和甜美的笑声。倾听一位性错乱者屏住呼吸听见他的洛丽塔发出“呜”、“咦啊”之类的女孩子的快活声。倾听一位嫉妒和神经质的鳏夫的鹤唳风声。倾听一个绝望的爱者对多年后重遇的情人的柔情而悲伤的哀求:卡门,你愿意与我同行吗?一个鳏夫和一个孤儿的不伦之恋。洛丽塔注定不是亨伯特的卡门,哪怕是些微的希望,也不可能留给她法律上的父亲。上帝死了,留下孤独的亨伯特,留下一曲纠缠不清的痛苦心曲——缓慢,沉重,绝望,如张爱玲笔下的胡琴,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道不完。无尽哀伤,尽在其中。

很喜欢这本书,同时也不会忘记读这本书时候的感觉,和女朋友一起读书,然后一起讨论,即使会有争论或者争吵,我也喜欢

同时也不会忘记读这本书时候的感觉,和女朋友一起读书,然后一起讨论,即使会有争论或者争吵,我也喜欢。喜欢,就是读书的感觉。读着书,就是一种幸福。

一本超厚的书,一个沉重的话题

这是06上半年炒得很红的一本书,就因为号称原著问世五十年来第一部中文全译本。一直没机会去书店买这本书,直到去深圳参加文博会的时候在书展上遇见了这本书,超厚,500多页。本来还有些犹豫,因为太厚了,背回上海太重了,可是当我发现此区域在打折促销的时候便立刻掏钱买下了(常常有这样的感慨:打折乃万恶之首)。粗略的看了一下,没有细看,500多页可不是小数目呀!因为之前看过了太多关于此书的介绍和评论,已经没有什么神秘感了,也许不是因为打折,不是因为赶时髦,附庸风雅,也不会买这本书。

废话!

简而言之,这是本废话连篇的书!当然,我不是指原文,而是指这本译著。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翻译,通篇都是中国字,但串起来却不能称其为汉语,完全看不懂。失败,失败中的失败,非常及其很失败!

日记残片【08-02-04】

合上那些潮湿绝望的问句 想要一个翻身的拥抱好吗?好吗?真的没有可能了吗?想要说些什么的冲动醒来后 也就稀释了年年昏黄的灯光 闲散的人如约而至的满城烟花然而这里还是渐渐变得寂寞从某天开始在远处种下牵挂习惯性想念 嘘寒问暖可字字句句背后的人 到底是谁呢浓雾深处 拎不出一个完整的片断只剩些被定了性的符号 叫人难受绵软淡漠的小朋友 只喜爱宽大温暖的抱抱可是,不再有什么能点燃你的欲望了吗?

亨伯特先生的语言战争

那是两个文人之间的一场默默无声、软弱无力、没有任何章法的扭打,其中一个被毒品完全弄垮了身体,另一个患有心脏病,而且杜松子酒喝得太多。——《洛丽塔》第二部(三五)敌人1:弗洛伊德“性欲派”和查尔斯•狄更斯时代的读者写信给作家,为小说中的人物求情不同,20世纪的读者不再满足于自己的情感被编造的故事所操控。一个个伟大的读者开始越过作品,直指文本背后的作家本人,向作家阵营发起了凶猛的进攻。其中(除开以斯大林为首的“文革派”动用枪杆子违反了游戏规则)火力最强大的有两队,一队是以西格蒙•弗洛伊德为首的“性欲派”,宣称“作家都是精神病”;另一队是以罗兰•巴特为首的“搅和派”,宣称“作者已经死翘翘”。纳博科夫创作那会儿巴特还不红,主要敌人就是“性欲派”。《洛丽塔》有一个“恋童”的主线,其实是专为“性欲派”量身定做(劳师动众:)的。纳博科夫派出了学者亨伯特•亨伯特先生打前阵——狡猾的作家!整篇小说就这样成了无辜的亨先生的自传!“这些组合都设想得那样精巧,从来不会暴露出它们共同的命名人。”——之后,在第一部第九节以直接挖苦弗洛伊德的方式下了战书:“那是一个背井离乡的(而且的确精神错乱的)名人,以有本事让病人相信他们目睹了自己的观念而著称于世。”接下来,可怜的埃德加•亨•亨伯特先生将不断地嘲讽更加可怜的弗氏信徒,在上海译文最新出的全译本中,我们可以在82、178、195、196、262、438、458等等页面闻到相关的火药味。对弗氏基本理论有所了解的读者还会进一步发现,致命的攻击在178页——“心理疗法大夫”的英文therapist,拆开后就成了“强奸犯”the rapist。语言是亨伯特/何塞先生唯一的武器,也是文学战场唯一的合法武器(所以前面说斯大林违反了游戏规则)。而“洛丽塔”,则是战争的原因,她是“专司虚构的缪斯”,是“交给我一杆枪”的海伦。在“洛丽塔系列战”中,除了与“性欲派”之间的战役,亨先生还要代表小说与诗,攻打戏剧。(优秀的现代小说的“任务”都不会是单向度的。)敌人2:戏剧戏剧家奎尔蒂似乎编织了一张隐秘的语言之网,网住了亨伯特/维特。后者虽然找到了无数的线索,却找不到出口。会用拉丁文、英文、法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写漂亮的意识流的斯蒂芬•亨伯特,难道要输给一个搞戏剧的流氓?奎尔蒂带走了洛丽塔,这场战役比打“性欲派”困难得多。亨伯特/但丁和奎尔蒂之间的交手过程曲折多变,难以简述。居斯塔夫•亨伯特动用了双关语、字母重组、各种比喻、词语生造、瞎编地名、自由联想、挪用/戏仿经典小说与诗句、法语和英语之间的误会等等千奇百怪的手段,应对奎尔蒂的语言之网,把作者和读者弄得忽而高潮迭起,忽而疲惫不堪。洛丽塔失踪之后的章节(第二部二四开始)值得一读。也许你会和我一样惊奇地意识到,亨伯特搜寻洛丽塔线索的遭遇,好似你我寻找《洛丽塔》读解线索的遭遇。这时,那个在法律、道德和欲望之间撕扯的,在现实与梦之间痛苦不已的,陷入语言迷宫的罪人亨伯特/海德先生,就像一盏引路的灯塔。亨差一点就忘了洛。“我还写了其他许多诗。我也沉浸在别人的诗里。然而我一刻也没有忘记复仇的重任。”让—雅克•亨伯特终于和奎尔蒂面对面了,“那是两个文人之间的一场默默无声、软弱无力、没有任何章法的扭打,其中一个被毒品完全弄垮了身体,另一个患有心脏病,而且杜松子酒喝得太多”。亨/亚勒科用一首模仿艾略特的诗宣判了奎的死刑,用手枪结束了后者的生命。(当然法律也将向亨宣判应得的罪名,只不过还没等到这天,他就死在了监禁中。)小说的最后一段,亨伯特•亨伯特先生吹响了悲壮的胜利号角:“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小喽罗:广告 等电子游戏迷都知道,在和真正的敌人决斗之前,先要面对许多小喽罗,就算它们不堪一击,也无法跳过,这是程序安排。相对于“性欲派”和戏剧,广告就是这样的小喽罗。击败它,很轻松,只需要一笔带过即可:“在纽约,我急切地接受了命运给予我的那份轻松的工作:主要就是花费心思编写香水广告。我很喜欢广告这种散漫的性质和冒充文学的外表,每逢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工作干的时候,就去干这活儿。”《洛丽塔》中的小喽罗有很多,有些还是教科书上的大师,在这里就不列举了。神仙打架的时候,老百姓还是站远些好,免得遭殃。注:1、“这些组合都设想得那样精巧,从来不会暴露出它们共同的命名人。”出自P4002、“那是一个背井离乡的(而且的确精神错乱的)名人,以有本事让病人相信他们目睹了自己的观念而著称于世。”出自P543、“专司虚构的缪斯交给我一杆枪”出自P704、“我还写了其他许多诗。我也沉浸在别人的诗里。然而我一刻也没有忘记复仇的重任。”出自P4095、“那是两个文人之间的一场默默无声、软弱无力、没有任何章法的扭打,其中一个被毒品完全弄垮了身体,另一个患有心脏病,而且杜松子酒喝得太多”出自P4796、“在纽约,我急切地接受了命运给予我的那份轻松的工作:主要就是花费心思编写香水广告。我很喜欢广告这种散漫的性质和冒充文学的外表,每逢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工作干的时候,就去干这活儿。”出自P517、亨伯特不断变换自己的名字,并不是无意义的,具体参见书中的注释。比如:亨伯特最常把自己想象成埃德加•亨•亨伯特,源自埃德加•爱伦•坡,后者二十七岁时娶了十三岁的弗吉尼亚。

关于一场毁灭

一直都想为这部片子写点什么。因为这部片子的黯淡。“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部几乎没有情色镜头的著名情色电影,从最开始基调就是毁灭。当那个男人开始站在朋友毁灭的房子前时就是毁灭,当他走进花园看到阳光下那个曲腿的小女孩看到她湿漉漉的身体,看到她侧脸看书的赤裸的优雅和淡漠的放荡,就是毁灭。光和影子在变化。暧昧和爱情在转换。他最后看到挺着大肚子的Lolita。他鼓起勇气问她能否跟他走。Lolita最后选择了放弃。她拿着“爸爸”给她的钱欢喜地冲向自己的丈夫。最后那个男人站在山岗上,听着山下一个学校里孩子嬉戏时的笑声。“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不是没有Lolita,而是这里面没有Lolita的笑声。”结尾时教授选择杀死了奎。洛和奎之间有爱情吗。洛只是崇拜奎并且利用奎。洛知道奎和自己的“爸爸”有一样的爱好。洛和亨之间有爱情吗。有。这是洛自己的回答。最后毁掉这段爱情的不是伦理不是社会道德而是占有欲。亨在最后几近疯狂甚至忘记了洛只有十几岁。他们以父女的身份周游各地,再以情人的姿态同床共枕。LOLITA去了哪里,她怀了别人的孩子在家等着钱用,她从一个小姑娘长成了一个妈妈,要为生活琐碎负责了。这负责包括搞到钱,用一切手段,当然这些手段会让她丧失LOLITA该有的一切。妖精就这样长成了人,在时间面前我们还有挣扎余地,但在未来(时间中的精神建立过程)面前,我们只能为了自身而变换样子,这个样子自己喜欢,别人恶心;别人喜欢,自己恶心。  父亲的身份让这段感情显得动人心魄,人向往什么样的爱情,内心在道德的轨道上总是很自觉地愿意做出探索,越禁忌而越刺激。妻子是头母牛睡在身边,女儿像个妖精,时刻在牵动着心跳。母牛一冲动就被撞死了,这给了妖精无限的空间。但妖精有妖精的想法,妖精已经不动声色在计划着她自己的未来。攒钱。离开。和所有的背叛一样需要不动声色,也不需要理由。    复仇这段绝对精彩。一个牛比作家,在来访者表明来意后很坦荡地说,我可能玩了你女儿,但我也愿意被你玩。来者不拒。然后抢枪,牛比作家开始利诱,一段表白绝对搞笑,什么女佣可以搞,女佣的女儿也可以搞,在这里一切都很随性,保证如何如何。杀手来意自然坚定,夺门后,开始弹钢琴,靠,临死不惧呢,还是谈奏人生最后一曲。一枪,不死。没子弹了,换上,两枪,不死。三枪,蹒跚着去找个床,盖上被子,再来一枪。一定要枪毙这个变态,他剥夺了赎罪的机会,他把妖精变成了人。  妖精说,她愿意跟QUIT走,但QUIT让她和其他男生上床,拍摄。她就不愿意了。她喜欢的是QUIT。一直到最后,没有得到的QUIT比起曾经得到过的爸爸更有吸引力。但妖精不知道用什么逻辑,最后变成了一个人,一个愿意为了钱去和什么人大着肚子上床的人。导演在1997年近乎完美地重拍了这部片。主演杰洛米·艾恩斯是个天才。他的面部隐藏了很深的阴影。从《中国匣子》《蝴蝶》到其它,他演出的几乎都是有缺陷的男人。同性恋,恋童癖,等等等等。导演可以无限放大他的忧郁。无关演技而是气质。最后说一句,这部片子令人压抑,所以最好选择傍晚欣赏。关于中译名《一树梨花压海棠》个中隐秘的情色味道就自己去品味吧。

奈何好书如此

昨天晚上是12点睡的,终于把《洛丽塔》看完了。网上有人说这个版本翻译得不好,我一点也不觉得,反而觉得翻译很好呢。文字给人的感觉松松的,不紧不慢,很有一些气韵。其实这本书是一本才子书呢,有点像博尔赫斯,信手写来的句子都有出处的。至于那段感情,也是才子的感情。我们普通人,找个门当户对的就行了,爱情也是门当户对的爱情,而才子则是“爱情不问出处”的,爱了,那就是爱了,谁管年纪大小呢。我这个半吊子才子还是颇能理解作者的,所以看得轻松。也没有想从中看出个什么政治意味来,反而舒舒服服的。

另一种爱

我不知道一个成年男人对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十来岁的孩子,能有什么爱情可言。可是你看,这部伟大的小说一开头,仅46个字,一个男人的喃喃自语如梦般的呓语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鄂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我就相信,这也是另一种爱。这是一个非常纯粹的爱情故事。虽然这在现实生活并不常见,一个男人爱着迷恋着一个未成年的少女,用一切的方法把她留在身边,而她却拼命的逃离,没有被感动,而且最后也没有爱上他。他是那样的痴情,可是,当他痴情的对象是一个不懂得爱的孩子时,他的痴情终成罪过。亨伯特最后终于枪杀了奎尔蒂。可不可以这么说,这种爱,和道德社会无关,和两性乱伦无关,和精神病研究范例无关,仅仅把它当成一个忧伤而悲哀的爱情故事?这个小小的女孩并不美,可是她在亨伯特眼里是多么让人迷醉。“一张可爱的面孔,一个浑身披着自然光泽的小精灵。”“蜂蜜样的肩膀,像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一头栗色长发。”“温柔如梦的孩子气与一种怪异的粗野”。他的小仙女在何时何地都能让他如痴如醉。亨伯特的内心独白,我相信那是至真至纯的。在他找到已嫁为人妇并怀有身孕的洛丽塔,他的小仙女时,他这样想:我看着她,看着她,就像我明白地知道我要死了 ,知道我爱她,胜过这世上我见过或想得到的一切,胜过任何其他世上我所能希冀的一切……你可以嘲笑我,可以威胁逐出法庭,但我仍要高喊出我的真理,直到将我窒息,将我掐得半死。我一定要让世界知道,我是多么热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苍白的,被玷污了的,怀着别人的孩子已显出身孕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那黑亮的睫毛,仍然是金褐色的皮肤,仍然是卡门西塔,仍然是我的洛丽塔。无论他的小仙女变成什么样,在亨伯特眼里始终是那个他第一眼见就爱上的女孩子,像个小精灵。小说采用了一种倒叙的笔法来写这个故事,免去了很多人物的对话,留下大片的独白,把亨伯特爱情的痛苦表现得淋漓尽致。他常常记日记,一个心思慎密想把一切对他的小仙女的一切都记下来的男子,有多大的耐心来一遍一遍回味和回想,来一遍一遍爱他怎么也爱不够的女孩子。这样子内心独白,是自己对自己的坦白。他记下天气,他的小仙女今天穿什么衣服,遇到什么人什么事说什么样的话,还有她各种各样的表情,他记得黑兹说的关于他的小仙女的一切,他们一起出去时的一切。清清楚楚。“心脏,大脑------一切。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他希望排版工人重复下去,知道这页结束。他的满脑子里,全是洛丽塔,只有洛丽塔。语言的复沓,让人禁不住一遍一遍替他喊出声。在一个旅馆,他的小仙女吃了药。他在外面徘徊了很久之后,望着他的洛丽塔没法入睡。“四点左右,走廊的厕所瀑布又开始降落了,接着门也砰砰乱响。五点刚过,一阵哆哆嗦嗦的独白就从乡间某处或停车场的地方停下来(大概是)听另一个小伙子说话,但另一个声音我听不见,因此,从能听到的那部分看不出任何意义。然而它乏味的语调却引进了黎明,房间已然被淡紫灰色充溢了,几个勤奋的厕所也已开始工作,一个接一个;叮叮当当,低声哀怨的电梯开始接送起早的上楼客和下楼客。”这样细致入微的周围环境描述,只有感同身受的人能描述,辗转反侧,意识一次又一次叠错。甚至在他痛苦入睡的几分钟里,也能梦见洛丽塔是绿水池里的美人鱼。他没有想到后来的事。获得洛丽塔的肉体应该是亨伯特的目的之一,但不是全部,他对洛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狂热依恋甚至膜拜,他的内心是善良的。他只是爱着他的洛丽塔,想和她生活在一起,永远。甚至在见到怀孕的她时,也希望她和他走。他们曾经以一种最亲密、最放浪、最自由的态度开车出游,他们都是被社会和家庭抛弃的,所以才能够互相支撑和接受。也在一起生活了很久。洛丽塔既不了解他的善良,也不珍惜他的爱情,因为她毕竟只是个12岁的孩子,受不了这种沉重的关系和情感。或许可以说他们之间是不成熟的爱,不正常的爱,但是那毕竟也是一份炙热和沉重的感情呀。

电影艺术将此书升华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这是97版电影和原版小说开头共通的地方.电影是不久之前看的,而小说目前还正在阅读之中.每次打开那本黄封面的厚小说时,都会情不自禁的翻到第一页,重读一下这段文字,重温一下电影中亨伯特.亨伯特在乡间小路上开着亡妻留下的小破车在走向人生终点之前口中的喃喃细语...影片给人留下最深刻的一组镜头还是当亨.亨第一次在黑兹家的花园中看到洛丽塔时的那段场景,至今让人记忆深刻:何等年轻,何等美丽的"性感少女"卧在绿意盎然的草地上,弯起性感的细长的小腿,漫不经心的翻弄着当时的时尚杂志,草坪上的喷水龙头将清泉般的细水洒向了沉浸在自我世界中的洛,也将亨.亨的人生定格在了这座没有丝毫吸引人的小镇支中...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流年可叹洛丽塔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在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lolita》      没有什么可以与人性探讨相匹敌的更永恒的话题。如果作为单纯的阅读,一个故事的终结与开端并无甚可叹。不过可喜的是纳博科夫早已写在书中的解释:“为什么要写疯子看的书?每当我思念《洛丽塔》时,总要挑出一些形象段落来回味。譬如装饰加斯顿。戈丁那间按固定格局布置的阁楼要用的图片,或者是洛丽塔打着网球,或者是埃尔芬斯通医院,或者是生命垂危、怀着孩子、可爱但已无救治的多莉。希勒(希勒太太: 洛)或者是山谷小城顺着山路传上来的叮当声(就在这条山路上我捉到了第一次发现的雌性浅蓝色小蝴蝶,名叫纳博科夫)。这些都是小说的神经。--虽然我非常清楚,这些地方,还有别的场景会被那些读者草草翻过去,或者不被注意,或者甚至从来没有翻到过。”   Lolita让人想到时空与宿命这种东西的牵连。因为它暗示着我们所期待的往往是在发现真相的一刹惊醒了沉睡的自我。 就像纳博科夫在书中提到的一样,洛丽塔形象所暗含的阴暗面与剧中继父的童年幻象相叠合。这一种无关道德的说教却始终伴随着理性的冲撞,最终在小妖精所演绎的一颦一笑的挑逗中将人物内心的矛盾、畏惧、无奈与抗争结束在让杰奎的每一个毛孔都流尽肮脏血液的一声枪响下。      电影中,教授提到洛丽塔时多次用到小妖精这个代称。于此让人联想到的,是鲁迅先生尖酸却不失调侃的感慨“女子美而近妖”。妖者,美即是孽。   所以从影片倒叙的一开始,这种悲剧性的宿命节奏就驾驭并贯穿整个情节。坐在审讯室里,一个男人苍白、镇静的声音开始陈述罪行。而在随后的故事回溯中,教授驾着吉普车载着他错意识成少年时代尤物情人的洛丽塔开始在美国大版图上穿行,一幕幕生活的图景闪过,伴着画外音中这个中年男人的无奈与无悔:”目前,我需要不断向前,不断驾驭。。。。尽管我们争执。。。尽管她的种种琐事、 尽管危险无望,尽管这一切,我仍觉得活在天堂。这天堂,虽然染满地狱火焰的色调,但毕竟是个天堂。’人物的自述拿捏得如此恰切来源于对原著的把握。如果说地狱的火焰来自伦理上的悖抗,天堂从来是泡沫的幻梦。那么“小妖精”却是,就是满含爱意的无妄。   而从电影的拍摄角度,导演也十分尊崇原著的叙事,沿用了原著的大体框架所进行的讲述使得影片的中心切合了原文的本意,不过电影毕竟是立体叙事,它是一个时间内多个空间的穿插,而有趣的是,仿佛这本精神病学界堪称经典的艺术案例生而为电影服务,引用文中主人公的原话“我用时间术语代替了空间术语,事实上,我要请读者把九岁和十四岁看做界限—那些镜子般的海滩和玫瑰色的岩石—一座上面时常出现我的那些性感少女的魔岛的界限,岛的四周是雾霭迷蒙的大海。”很显然,这是一个因时空的错杂交替而衍生的悲剧,它与电影的立体交错思想相切,做出了一种不是也不可能是单方因素所能引领的结局的展示,更无形中与故事的深刻寓意相重合:我们哭,我们笑,但我们并不主宰命运。      故事的前半主分并未完全跟随原著采用过去—将来式的讲述,譬如,开启热血男孩荷尔蒙冲动的安娜贝尔只是作为穿插的解释放在接近篇末。 而故事的后半部分,真正关注于男女主人公所发生的联系的部分则围绕一场长长的旅行展开。于是,展现在观众眼前的,是这样一副声势浩大的场面:有人在旅途中痛苦迷失,有人在旅途中无所事事,有人追逐,有人流泪,有人歇斯底里的欢笑以至于我们最后都不知道,这长长的,是否就是人生。旅行的意义,不是“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而是我们抗争,我们无奈,我们望着时光苍老、衰落。   针对于电影在片段的处理上,导演则十分通的人情味的将生活场景进行了构造嫁接,从宾夕法尼亚州的黎明曙光穿行到白色的太阳罩在沙滩白色的沙子上闪闪发亮,洛穿着白色的胸衣、裤裙挥舞着网球拍的午后,教授情感的独白作为审讯室里的煽情部分娓娓道来。再转接到他们驾着吉普车恣意飞驰的片段,青青野草拥簇着逶迤的公路延伸向远方,直驶向绛紫绛红的天空下的黄昏。通过通篇采用叙议结合的取材模式,导演巧妙地将人物情感与故事背景完美流畅的融合在了一起。在中年老教授的叙述下,小妖女鲜红欲滴的嘴唇充斥着炎炎夏日的情欲的鼓噪,洛撑开的双腿敲打在方向盘上和着八九十年代的乡村音乐明快的节拍叫人叹息又畏惧。通过每一个表情,动作,与玩味的字眼,将思想深度的咀嚼从每个镜头的有意识拼接连贯整个脉络。于是观众们便分明看到,所谓悲剧从来不是被演绎的,而是自始至终,它,就在那儿。       故事的最后,一个男人站在芳草凄凄的高崖之上,放眼望群山苍翠中小矿镇的奶白色屋顶。他刚刚扣动扳机结束了那个玩弄他的纯真天使的满身肮脏荣耀的男人的性命。作家杰圭并没有在原著中令人多费笔墨,但作为一直就在那儿的,对着悲剧情节的推动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的这个中年老男人任然是不可或缺的构成因子。他所代表的自私、利己主义与邪恶的才华诱惑了纯真的洛,是他把日后成为希勒太太的洛丽塔带离教授的生活。他不是悲剧始作俑者,但他是悲剧的转折。   然而此刻的现实是,亨伯特。亨伯特沾满了奎尔蒂—沾满了流血前他跌扑翻滚的感觉,站在芳草凄凄的高崖之上。身后警笛响起伴着尘世之中孩童笑声。于是我们一刹那将情感放空并开始反咀通向悲剧的最后历程。年少时与恋人的初拥到心爱之人的无故死去,少年悸动的时光随安息埋葬。电影闪回夏威夷风情的里维埃拉椰岛黄昏。与情节无碍却可以看作整个故事的起点,也是人物内心起伏的伏笔的椰岛,将宿命论发挥到极致的同时也模糊掉了枪杀勾引洛的中年作家杰奎的血腥与暴力,转而将矛头引向对教授纯粹干净的动机与肮脏邪恶的行为是否统一的思考。   与玩弄少女赚取欲望的满足、以金钱膨胀虚荣的杰奎相比,教授皆出于人性之爱的挣扎与对洛的执着是纯粹的。当然,尊崇于原著,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解释,这是一起精神分析的案例,只不过他的艺术性远远超出于赎罪。   任然值得注意的是,也正是这种纯粹与脱轨的宿命,在向我们诉说了无法掌控与无法妥协的命运的同时也揭示也出在一出悲剧中,悲剧主体与外在事物的必然联系。这种联系的建立不仅仅通过年少时的青青绿叶、葡萄藤蔓,淡紫色的花房与混着乳香的情人的亚麻衣裳残存在教授身上,同时在普通人的身上得到挖掘。正如你,我,从降生到今日,一直所试图的,以合适的身份,与这个世界进行融合并走向自我的日臻完整所作出的努力一样。这本没有错。   这样我们都知道。洛丽塔于亨伯特,就像鱼腥上疼痛的刺于猫。那么电影中人物的这番说辞便不足为奇了:“我望着她,望了又望,我可以肯定我是那么的爱她,正如肯定我必死一样。”      纵观整个电影,导演并没有据题断章取义,从第一人称,即“我”,洛丽塔的视角来展开这个恢弘浩大的故事,而是忠实原著,以第三视角的“他”同时也是整个悲剧的承载与塑造者的教授来进行故事的讲述。   洛丽塔作为讲述的主题更多所反映的是案件叙述者的内心独白,以让我们窥探到作为一个人的整体随因果在时间催化下的产物。Lolita,作为一个符号,而非形象,借助于演员的肢体表达、演绎来象征洛的含义。于是,这也得以让我们在唏嘘感叹的同时留下位置来思考。思考流逝、思考感动。思考中我便会在长长的黑背景字幕滚动的画外音里想起书中的又一段自述。他这样说道:“不要可怜奎。上帝必须在他和亨。亨之间做出选择,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唯一共享的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还有什么,比你更值得铭记呢?

新旧版里的一句翻译对比

旧版:我想起了欧洲的野牛和天使,永不褪色的色素之谜,先知般的十四行诗和艺术的避难所,这是我能够和你共享的唯一不朽,我的洛丽塔。新版:我正在想欧洲的野牛和天使,在想颜料持久的秘密,预言家的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这便是你与我能共享的唯一的永恒,我的洛丽塔。

哎呀

2006年08月01日09:36:16 星期二), 站内信件纳博科夫果然不放过任何戏谑他所不喜欢的作家心理学家的机会在通篇自述当中,亨利特仿佛成为他的代言人对佛洛伊德罗曼罗兰等都进行了嘲笑原来纳博科夫也像个小愤青一样然而读多了突然想起石康的小说那些关于小可爱的描写与幽默真的很像哦难道石康同学也很喜欢纳博科夫

跟我跳舞吧。

《洛丽塔》一开始,就弥漫着让人窒息的震撼。从能够经典的开头开始,那种美妙到计划罗嗦的语言,使这个故事变得十分的哀伤,开起来纯粹而真实。尽管在前半段还是一个看上去甜蜜的故事,然而最终避免不了成为一个悲剧————无论如何,当亨伯特痴情的对象是一个不懂得爱的孩子时,他的痴情终成罪过。他知道自己的状态象一个疯子。

关于人性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穿着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一段惊世骇俗的畸恋,注定了无法被世人所理解。1954年的小说《洛丽塔》一经问世,便遭到各方的非议,在许多国家惨遭封禁。然而,作者纳博科夫仍然凭借该书获得了世界性的声誉,并得以与现代小说大师卡夫卡、乔伊斯等人齐名。英国某家图书杂志更把此书列入二战以来影响世界的一百部书之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此书刚刚出版时是被作为色情小说来包装的。但是,想要在其中寻找单纯的情欲上的刺激的读者恐怕要失望了。而作为一位任意挥洒语言天才的小说家,纳博科夫显然对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之类的东西也并不感兴趣。性感少女洛丽塔和亨伯特先生之间的故事,与其说是中年男子引诱并毁灭了一个未成年少女的一生,不如说是对于未成年少女的爱欲改变并摧毁了一个中年男子的生命。《洛丽塔》是亨伯特先生的忏悔录,是他一生的详细记录与剖析。全译本的《洛丽塔》没有排斥掉那些色情和情欲的成分,因为恰恰这些东西是男主人公生命的原动力,透过那些巨细靡遗的回忆,读者可以经历一个从感官刺激到情感上的压抑和动荡,最后进入悲伤凄凉的生命的谷底的过程。因此,阅读《洛丽塔》本身就是一种自我净化,这种净化无关于道德,有关于人性本身。

任时光匆匆 我只在乎。

这是我迈进大学之后读的第二本书 阅读的途中我经历了我的十八岁生日 一个充满勉强与落魄的生日 读完之后充斥在我头脑中的不是道德理智和情感而是惋惜与他们之间绵延五年的纠缠惋惜与时间的流逝 范晓萱说 如果你爱我你会来救我 你会知道我快不能活 亨伯特去找洛的那一段让我很难过曾经天使一般的洛变成了一个无趣邋遢的孕妇 可是亨博特还是爱着洛 作者的笔下无处不给我一种深深地惋惜 我一直是鄙夷洛的我认为她是一个勾引者 是一个只爱着钱的荡妇 可是当我看到亨伯特诉说着洛缺少的童年我却觉得每一个他们都是受害者 谁为情所困谁有为爱牺牲 谁比谁深刻 最后让我与亨伯特与洛与黑兹太太举杯一起庆祝我找到了结局庆祝我不约而来的十八岁一起高声的说原来我们都爱着 至少我没有后悔过

放开的姿态

记得是陈岩课上推荐的《洛丽塔》,没有立马去看,只把名字印在了脑子里。前几天舍友翻箱倒柜,一撇看到了鲜黄鲜黄的书面,“哦?洛丽塔?好看吗?”“只看了一点,看不下去了。”于是乎拿来啃了。刚看的时候,特别上劲,毕竟是头次接触“恋童癖”的书籍。每一段描写都让我有探求的欲望,像是要钻进这个大叔的脑袋,瞧一瞧你享受的“洛”到底是什么个姿态。纳博科夫似乎早就料到我们这群变态读者的存在,毫不吝啬地写了一段又一段,让我一点也不怀疑这不是小说,而是一个患者的内心独白。到洛出现,我又学到了一个新名词:性早熟者。完美的衔接,恋童大叔—早熟女郎。也在这期间,冒出一个想法:就像我喜欢绿色,他喜欢蓝色一样,对儿童的痴狂是出于他喜好的选择,无须评判和归类。那么,对于这样一个基数少、行为隐蔽的群体,怎样才能使他们的存在合理化?书里的故事给了一个很好的设想,一对一,你情我愿。没错,这样两边不就平衡了吗?再一想,时间会是打破平衡的操纵者。“恋童”,概念界定是喜好特定年龄的人,也就是说,等到洛超越年龄,慢慢养成成熟女人的习性,亨伯特就会把爱投到另一个个体上。是这样吗?现实是否如此,不得而知。不过纳博科夫还没残忍到将所谓的“恋童”演绎到极致的境地。他爱洛,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的洛,直到为爱牺牲后半生的自由。这又勾起之前一直困惑的问题。为什么很多事物在一开始就会被否决,如吸毒、滥性,或是文中阐述的反伦理的爱恋。如果在约束完全相反的环境下,它们是否依旧会成为众人唾弃的行为。如果是,为什么?必将走向死亡的催化剂?人类自铸的伦理法?除此之外,想不到别的理由了。跑远了,回来。看到最后纳博科夫的自述,有些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是您编的故事啊,被忽悠到现在。到也是第一次,抱着相对开放的心态,接纳每个读者对他的解读,不再执拗于自己的想法,我想,这就是这个作者可为冠于“伟大”一词的理由了。

年轻的美国诱奸了古老的欧洲

这些天在看耶鲁的公开课,有一堂课就在剖析这本书。于是又翻出来看了一遍。初二的时候读,只读出来禁忌之恋,却没有注意到纳博科夫注入的所谓“流放”的主题。英语对于他大概永远只是第二语言,第二好的,比不上母语中那些缠绵悱恻的韵味与代代相乘的血脉。因而洛丽塔之于亨,就好似美国(亦或是英语?)之于纳博科夫。年轻,妖娆,粗鲁,若即若离,求之不得。最近在想我的将来。就算真的去了美国,英语也始终只是第二语言,甚至还比不上纳博科夫自小学英文的有的那种connection。我将如何自处?

洛丽塔,你不该死于死亡

很早的时候,就知道有本书叫《洛丽塔》,知道有一个女孩,有一段难以言说的伤像钢条穿锁骨的惩戒刺穿了她的的一生,那里没有童年,甚至谈不上悲伤,那仅仅是一种人性不能承受的悲哀。艺术的残忍,理直气壮地为她安排了一场让人们惊心动魄的命运,而她只能接受,顺其自然地选择忘记穿骨之痛,去颠覆一切美好以获得生存的资本,而这无关价值。于是我当我在偶然间听见卓亚君的那首《洛丽塔》,想起很久以前隐隐的一次冲动-----去穿越人性的种种,颠覆一切看似合理的景象,为自己获取一份足以幻灭的浩劫,看命运究竟是否能为生命进行一场完美的安葬。 故事总有角色,而角色是个相对性的概念,于是我不得不翻开相片,去看看当时的亨勃特,那个年过中年的教师、那个心中总藏着一个温柔而猥亵的梦魇的男人、那个命运的合作者、那个乱伦爱情的主人公,是如何将情节引向我们心底深处避之不及的悲伤,又是如何为他自己寻找了那份命运之外的浩劫。于是亨勃特带着洛丽塔开始了一段美国高速公路上到处逃窜的乱伦爱情……直到狂燥的洛丽塔开始厌倦最终离开了他。 如果你愿意承认亨勃特心底深处最初的单纯,而这种相信并非处于试图证明自己的可怜的宽容。如果你愿意在深夜寂寞的某个瞬间抚摸洛丽塔—--那个小女孩孤助的背脊,而这种愿意并非出于你对生平淡活的失落感。那么我也愿意暂时相信所谓艺术对于人性的苍白。 但问题是,那份我们避之不及的悲伤,究竟源自何处,又将安放何处? 洛丽塔为Lolita的中文译音。一个13岁的女孩和一份不伦之恋,那个女孩来自西方某个终将美丽的城市。故事穿越时间漂洋过海,这让“Lolita”被当做一个词汇收入辞典,于是lolita专门用来形容富诱惑力的早熟女孩。Lolita其实就代表着一种娇嫩、鲜艳和带着企图的青春。对于这个说法,于一个看客而言,不该成为一种认识洛丽塔的依据。顺着这个思路往下走,没有Lolita情结的女人就像是过于成熟的水果,失去了青涩带来的回味。现实而安全,但谁还稀罕这些?于是,那些缀满白色的黑色的花边裙子,胸前的绑带把我们带回到逝去的懵懂岁月,那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装嫩,而是对于自己的最好奖励,允许自己生活在非现实的世界中,鼓励自己犯那些小小的错误,甚至有那么一点残忍和邪恶。 其实无止境的推测从主观上讲都源自内心固有的邪恶和阴暗。于是我们蒙上双眼,开始斥责这个声色犬马的世界里有关于洛丽塔的一切。于是洛丽塔死在那个中年人的自白中,死在生命最华美的流年。但是,洛丽塔,你不该死于死亡。 也许在另一个时空里,所有的罪孽都将被化解,那里没有祷告,于是当洛丽塔寻到那双失散多年的红舞鞋,竟然也可以那么自然地再次去相信童话。

我的洛丽塔

买洛丽塔的时候犹豫了两次 最终还是因为它亮黄色封面 给我作了决定 我是容易被表象迷惑的...洛丽塔 我的洛丽塔书还没看完 前阵子很空的时候 连续看了一段 淡淡的 就好像看香水时候的感觉 闷 却还在看

Lolita,生命之光

"洛丽塔"一词现在已然被收入词典,人们约定俗成的用它来形容极富诱惑力的早熟女孩。选择这个开场,似乎有点追逐流行哗众取宠的意味,可是这一周都在阅读美籍俄裔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心里转来转去的,都是洛丽塔。蜜色的皮肤,又长又细的腿,和她的满不在乎。不得不说,纳博科夫的叙事手法是极其独特的,从亨伯特的角度来描述洛,洛竟是勾引他的性感少女。然后读者竟站在一个强奸犯的角度为他找想,已然忘了,洛只有12岁,死的时候,也不过14岁。我在读的时候,竟也有强奸犯的心理,“洛啊,别再引诱我了,就满足我那对性感少女的强烈的向往吧。”我相信,是洛勾引了他,他们才会苟合。而他带着她在各个汽车旅馆周游,满足他那可怕病态的向往,我竟觉得,洛是跟着他在长途旅行的,像他说的,增长见识。并且,我为他安排周密的犯罪计划感到放心。“幸好,没有差错!”看的时候常常会长吁一口气。纳博科夫就是这样,让我跟着亨伯特的思想行走,忘记了他,其实是个心理变态者的。虽然他有令人同情的遭遇,每件事都有自己的理由。人们做坏事的时候,都是有自己的理由的吧。可是,每次合上书,闭上眼睛,眼前就浮现出洛有些俏皮有些顽劣的小脸,毕竟,她只有12岁。是我太保守,还是什么,我怎么都无法相信,12岁的少女,所谓的勾引。12岁的小女孩,你要她懂什么?12岁的我,还不是赖在大人身上撒娇的年龄?而12岁的洛,已经没有了母亲,只能依靠对她一直觊觎的继父,安排周密的继父。而她所谓勾引的一切,不过是他的一面之辞罢了。这,只是一本精神病历。很欣慰,只是一本小说而已。书只读到243页。继续ing。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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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不出病态了

真不知道是我病态还是天下人病态我真的觉得似乎现在看来 书里的情节真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如果说病态哪一个看了书中的情节还不是欣然接受了 绝对没有哪个看到一半然后受不了刺激退出的吧!绝对可能过分至少是1%

纵横交织的蜘蛛网

希望与绝望的交织, 美好与丑陋的交织。      满怀希望中,有如泰山压顶般的幻灭感;   感情绝望中,也会出现如释重负般地轻松感。 纳博科夫营造的洛丽塔世界,是一个希望与绝望、美好与丑陋、理智与欲望、得到与失去、父女间的伦理与情人间的爱慕、成年男性的幻想与成熟少女的渴望.....是一个纵横交织的蜘蛛网。   

恋童,不是恋年轻

纳博科夫的发烧级别的书迷说这翻译不好,但我已经惊艳了。非常罪非常美,能把恋童癖描写得这么美,是作者的罪恶本能升华成了艺术。几个改编电影都拍得不好,都是太……正常男人的取向,选的女主都是具有成熟惑媚之态的年轻女演员。以正常男人的趣味来度测,所谓“恋女童”,也是是恋“年轻”(25岁以上男人的正常审美取向)的一种,不同的是恋童比平常的男人恋得更年轻而已,所以选女主时他们还是选择具有明显女态美的少女演员。但原著中的精神病最深恶痛绝的正是那种女态美,他对那些常人觉得非常健康、性感的成熟女性美感到作呕,他对超过14岁含苞待放的少女毫无兴趣,他的精神病表现在他的迷恋点是“非女态”“童”。从本能上讲,爱慕14-24岁女性美正是男性健康的表现,因为14-24岁女性是具有最强大生育能力的。只爱14岁以下的,强烈厌恶14岁以上,排斥女性美的,才是真正的恋童癖,他违背了生物的“复制基因”的本能,正是14岁以下的“无繁殖能力”(或繁殖能力很弱)吸引了他。他是反人类的,所以才是病哪。

怪姑娘(无关此书)

大概是2002年,我在复旦周围的书店见缝插针的寻找《洛丽塔》。我有一个习惯,在某一段时间里必须有一个有意无意设定的目标,或大或小,或长或短,《洛丽塔》就是其中之一,连同其他一些电影、一些考试、或是某个时间...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混杂在一起,组成了我整个大学生活。忽然就找到了,揣在书包里很久,直到有点卷边,带着风里来雨里去,带着去上课或者到处乱跑...期间共计看了两遍,一共也就看了这么两遍,而且第一遍是因为心不在焉导致没看懂。我到底是在说自己的大学还是这本书?无所谓了。值得一提的是那时候还没什么人听说过这本书,而洛丽塔的名字却在光华movie版上先火起来,《一树梨花压海棠》,有点暧昧的名字点燃很多人陌生的冥想,他们开始在版上大肆发帖说好看、难看、没看懂或实在不错。开始的时候我都不屑于进去看帖,得意洋洋的想:俺连书都看过咧~当movie版上出现关于洛丽塔的风潮(几乎赶上了当下的疯石头)的时候,摒不住去下载了来看。是黑白的版本,拖着看了一点,然后就删掉了。第一直觉对黑白电影的不喜,以及对原著的记忆,让我没有兴趣再看下去了。一直到现在,忽然发现伊已经攀升至排行榜前列了,不由得又生出当时在movie看到它的感觉,但是还是不会再去读了。为什么,没什么。无论他怎么哭泣,怎么说“洛丽塔,我爱你”都不是用天性,不是用心灵,而是用病态去爱洛丽塔,不可原谅。但是那些日子,我用手指在书丛中寻找《洛丽塔》的印象,却是深深刻在了记忆中,永不磨灭。

浅读《洛丽塔》

读完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前前后后用了三年的时间,断断续续地终于读完。第一次捧起它,是在高三,看了没多久,一些拗口的文字就让我将其搁置一旁。而最后一次捧起它,是在大三,一口气读完了大半本书,也许一定要到一定年岁,才会学着去领悟一些感情。《洛丽塔》刚出版时曾引起巨大争议,诚实地说,它无愧于禁书的头衔,继父亨伯特对女儿洛丽塔赤裸裸的不伦爱恋,哪怕再感人肺腑,轰轰烈烈,保守的时代是不会有溢美之词的。关于亨伯特无尽的肉欲和强制的占有,关于洛丽塔古怪的情绪和放浪的本性,我都不由心生反感。然而当亨伯特,最终大声宣告着自己对洛丽塔的欲火之中,含有真情;当亨伯特,向自己的灵魂与欲望表达着难以言说的忏悔时,我还是忍不住深感动容。“她坐在那儿,一脸饱经蹂躏的神色,成年人的狭长的手上青筋暴突,雪白的胳膊上满是鸡皮疙瘩,耳朵又浅又薄,咯吱窝里乱蓬蓬的,她就坐在那儿,我的洛丽塔!……我对她看了又看,心里就像清楚地知道我会死亡那样,知道我爱她,胜过这个世界上我所见过或想象得到的一切,胜过任何其他地方我所希望的一切。过去我曾大声呼喊着翻身扑到那个性感少女身上。如今,她只是那个性感少女以淡淡的紫罗兰清香和枯萎的树叶的形态所表现出的回声……可是,感谢上帝,那个回声不是我唯一顶礼膜拜的东西。过去我在藤蔓纠结的心中着意纵容的有着重大罪孽的做法如今已经缩减到只剩下它的本质:自私无益的恶习。而我已经消除了所有这一切,并对其加以诅咒。你们可以嘲笑我,但在我的嘴给塞住几乎要窒息之前,我还是要高声说出我那可怜的真情。我坚持要让世人知道我是多么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脸色苍白,受到玷污,怀着别人的孩子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乌黑的睫毛,仍然是赤褐和杏黄色的皮肤,仍然是我的卡尔曼西塔,我的洛丽塔。我们换一种生活吧,我的卡尔曼,去住到一个我们永远不会分离的地方。俄亥俄州好吗?马萨诸塞州的荒野怎么样?不要紧,即使她的眼睛近视得鱼眼一般暗淡无光,即使她的乳头肿胀、爆裂,即使她娇嫩、可爱、毛茸茸的柔软的私处受到玷污和折磨——就连那时,只要看到你那苍白、可爱的脸,只要听到你那年轻嘶哑的声音,我仍会充满柔情地对你痴迷眷恋,我的洛丽塔。”就这样,在看完《洛丽塔》的午后,亨伯特几近疯狂的痴迷眷恋把我深深淹没。我问自己,在一份如此深情的真爱面前,世俗、伦理、道德……是否统统都可以变得不再重要,不值一提呢?我又问自己,在世人的灵魂深处,是否真正藏有一份撇清肉欲、本能与贪婪的纯粹真爱呢?只可惜,答案对亨伯特没有意义,因为洛丽塔从来都没有爱过他。突然想起民国时,鲁迅和许广平同时加入关于张竞生“爱情是有条件的”这一言论的讨论中,他们各执一方之词,头头是道。只是,作为鲁迅的学生,保守的许广平却可以不顾世俗眼光勇敢地主动追求。终于有一天,当鲁迅和许广平彼此都打开了心扉,在厦门大学,他说出“我可以爱”这四个字的时候,一切爱情的规则都突然没有了作用。正如有人写的那样,爱情,和报纸上讨论的多数情节关系不大,它只存活在两个刚好遇到又刚好彼此温暖的内心里。也许,亨伯特扛不住的不是尘世的偏见,他爱得远远比别人疯狂,真切,却输在了一颗不爱他的心的面前。

美版 《狂人日记》

初读之时,就觉得这就是一本性变态精神病患者的自传,或者是一个资深嫖客的回忆录。第二遍读,开始感觉到作者,或是文章中的自叙者的真诚,并为之触动,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笔下人物的生活真实而无奈,受到家庭,社会的众多约束。在锐利的生活锋芒之下,意识与潜意识纠结,让人疯狂。总的来说,这是一部关于伦理道德的著作,以悲剧的形式给人以启示。在心理学学习或精神病领域给人很大启发。ps:萝莉,应该是源于着本书吧。

美仑美奂的文字

《洛丽塔》单从文字上面,真的是无可挑剔的,光中文翻译版本就让我看的如痴如醉,当然仅仅是文字。我不想对自己确实不擅长看情色类辩解,虽然我承认《洛丽塔》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的文学作品,宁可看英文原版的小说,不是因为别的,而是那样的话,自己就能沉下心来认认真真读读这部小说。故事的情节倒是不复杂,一个鳏夫为了搭上令他痴迷的性感少女,而取了少女的母亲,等少女母亲发现这起不论之恋的时候,死于非命。在两人出逃的路上少女和这个作为“继父”的男人继续上演他们的恋情,直到结束鳏夫向陪审团讲述这段不可思议的经历……整个作品其实是那个有着滑稽叠音姓名的男人不停的自白,作品里面的日记,如果不是出现在小说里面,有被各样的编辑改动的嫌疑的话,我倒真的相信是一个老男人对于少女的意淫。因为每个字让人读起来都是那么的真切和渴望。的却,有机会还是看看以俄语为母语的作者用英文写下的这部小说。

共通点···

看的过程中总会不自觉与维特作对比问老师这两个有没有共同点老师很吃惊,她第一次听见这种说法~~~我还是觉得这两部作品有可比较之处

翻译这本书的爷爷已经去世拉.

译者主万,原名叶治,系华东师范大学外国文学教授,是著名的专家型翻译家,他已经于去年辞世。 没有看过以前其他版本的东西,翻译的感觉还可以.

我内心的洛丽塔

开头的描述一下子吸引了我,在亨伯特的幻想世界,洛丽塔不是个纯粹的少女,她在他心里幻化为一个梦幻的神,仿佛一触及就会玷污她的美,如圣洁的天仙般纯洁明澈。作者对洛丽塔的美一遍遍的重叠,升华。很多作者对于美只是一笔略过,他却能占用书的大部分篇幅加以描绘,让我想起最近刚看的金阁寺,一遍遍的反复金阁的美,让读者记住了这个精灵般的梦幻少女,洛丽塔。亨伯特随意的引用一些名人的诗句或是名著的昵称,有时带着对所谓名著的嘲弄,更多时候亨亨把洛丽塔想象成书中的人物,把自己幻化为另一个人,幻想着他们的结局同书中的人物一样拥有永恒的快乐。亨亨说,如果你们要把我的书拍成电影,请在电影定格在某个人身上时转换成他的面容,他在书中一遍遍的让自己的形象在读者心里留下烙印,也许是希望读者能体会他对美的不懈的追求,希望人们去理解他对美的信念的执着:我并不是个兽欲变态,不过是喜欢美好的事物,想要保护这份美好,不让人们蓄意破坏。内心淫欲的人只看的到性,而未能体会作者内心对于美的痴狂。但若不是作者对于洛丽塔的美一遍遍反复的显现在读者面前,也许我会同大多数人一样看到的不过是他对洛丽塔的淫欲。有人可能要问亨亨怎么会喜欢一个12岁的小女孩呢?我的感觉是在西方人眼里12岁的女孩已经具备了吸引人的特质,12岁的女孩有一种纯天然的不加修饰的美,而12岁的女孩已经有了性欲,她们知道如何去让人们更加喜欢她们,洛丽塔在她那个年龄阶段已经同男孩发生了亲密关系。作者在书里也提到也许并不在于她们纯洁,宛如小仙女似的美貌般清明澄澈,而在于无限的完美填补了极少的赐予和极多的许诺之间的空白,我们似乎很难去期冀完美的爱情,然在少女纯净的气息下,亨伯特隐约触及到了那种无以伦比的美,而非成人世界里伪装的美。在他内心深处,洛丽塔的美是无可替代的。即便是萦绕在亨亨心头的安娜贝尔也无法将其替代。当亨伯特发现洛丽塔其实已经失去童贞有些恼火也很悲伤。他原先曾那么尊重她,极力的克制自己不去玷污她的天真无邪,可是在这类孩子纯净的面容下,早已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肮脏的男人的眼球下,亨亨倍感失落。在亨伯特感觉洛丽塔演戏之后渐渐变的同成熟的女人一样,涂抹胭脂,粗俗不堪,于是在他的眼里,洛丽塔的美已经在悄然变化,然他对于洛丽塔的迷恋已慢慢转换为永恒的爱。于是为了不让她被肮脏的群体污浊,他带着洛丽塔又回到了在路上的生活。在路上的这一大段篇幅有点冗长,他们在此期间不断的磨合,他喜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企图引起洛丽塔对一些名著或是名剧的兴趣,而洛丽塔更倾向看连环漫画,崇拜那些光有躯壳外表的偶像明星,这似乎也让我预见了他们不可交集的一生。于是在无止尽的争吵与和好之间,他们一路漫无目的地前行着,带着某种未知的迷惘。亨伯特称自己亨伯特亨伯特,一面慌张的害怕被人揭穿伪父女的幌子,一面安然的沉醉于拥有洛丽塔陪伴的旅途的幸福中,他的内心挣扎在虚幻与现实的幻灭中。直到洛丽塔的突然生病,他在没有洛丽塔的汽车旅馆里感到茫然无措。肮脏的阳痿的奎尔蒂却早已同洛丽塔密谋一次逃走,在他们成功的消失后,亨亨绷紧的心终于崩塌了,他便在心里谋划着要把那个劫走洛丽塔的恶魔杀掉。在寻找洛丽塔的那些个年头,他结识了充满柔情的离婚女人,他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洛丽塔,在发现了洛丽塔的踪迹后,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奔向了他魂牵梦萦的洛丽塔。只是再次与洛丽塔相遇,眼前的她已是怀有身孕,且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并不是那个带走她的恶魔,洛丽塔的决意让亨亨陷入了绝望,痛苦的无以复加,即便是这样的情景下,他依然有种错觉:我的小卡曼依然在他的身边,散发着少女般的气息。而他最后要做的便是杀死奎尔蒂这个伤了洛丽塔的恶魔,或许是洛丽塔宁愿同这个肮脏的家伙在一起,也不愿同他生死在一起,内心对现实世界的深恶痛绝驱使着他,杀了奎尔蒂。最后的章节,亨伯特同奎尔蒂的厮杀,他想让奎尔蒂临死前对洛丽塔的所作所为忏悔,奎尔蒂的判决书更像是亨亨对洛丽塔的忏悔,因为你在小伙子们玩弄勃起的年岁,占有了她,因为当洛丽塔拒绝了同他离开,他悲哀的感到原来他自认为给予洛丽塔的最好的生活却是洛丽塔最不愿再回去的生活。每个男人在内心深处都有个洛丽塔,每个女人也都幻想着亨亨这类的男人。洛丽塔之于男人或许并不存在年龄的芥蒂,是每个男人都渴望的梦幻情人。而亨亨对洛丽塔的爱令人感动,他不是一味的讨好她,他理解她,并且保护她的纯真,只要给他一点爱的鼓励,他便会为她创造一个全新的上帝。那是一个纯净的孩子国度,可是洛丽塔却将这个开启希望之光的钥匙封锁了,永远失去了到达那里的途径。看完亨亨的回忆录,不知你们是否同我一样,带着感同身受的心情被他的情绪牵引着,美好的事物总是稍纵即逝,青春的跃动总是带着些残酷的毁灭,不知麦库家的那个小姑娘后来怎么样了。在现实与虚幻的幻得幻灭中,我们都身不由己地丢失了内心的洛丽塔。

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对于这本书,似乎没有任何推荐的意义,因为它本身太出名了。这本上译出版的应该是全本,篇幅很长。小说就像是一个精神病(或者说就是)的发病般的癔症,大段大段的心理独白躁动着人心,对于他的心潮涌动,对继女的近乎占有的控制,我努力在书中寻找一个合理的解释及答案,看罢也未能如愿。原著小说中太多的心理描写都把男人的精神指向了一条毁灭之路。一声声沉默的呐喊都像是在挣扎,洛丽塔仅仅是诱因。他迟早会爆发!如果说男人迷恋的只不过是记忆中对于初恋的感觉,对于少女的崇拜,那就简单多了。开始我也仅仅这样想。但通篇读完,反而无法认证前面的假设了。只能说,他是病态的。我们都是作为病态的躯体存在着,病态的范畴不同,表现也大相径庭。他不止一次的在心底呐喊、呼叫,甚至咒骂。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疯狂,多么可笑。一个成熟的男人,受过良好的教育、生活体面,却因为洛丽塔而彻底失控。在讽刺的是在此之前他从未曾表现过异样。于是,这本书成为了反道德、反伦理的精神著作。至少我如此认为。道德是枷锁,伦理是约束。人们或许认同此标准,却不代表道德和伦理是可以被控制和压抑的。让我更喜欢的是库布里克的同名电影,因为扮演洛丽塔的女孩就是个妖精,可以让任何人类产生犯罪的欲望。介于诱惑和纯真之间,无法阻挡。书实在晦涩,且沮丧人心。混乱不堪。

Lo-lee-ta

  舌尖往上,抖动三次。      这是一本拖了一个月的书,六月的时候看了前一部分,落在了姥姥家,昨天才拿回来把后一部分看完。这篇著名的关于恋童癖的小说。其实没有什么情色描写,主要是非常顺畅的对心理细节的描述。前一部分你随着作者拨云见日,看见Lolita带着性感的天真蹦蹦跳跳,后一部分阴雨绵绵,你一直跌到深入山谷的一团黑云里,喘不过气来。      最后的时候,看到Lolita已经失去光彩的身体,我几乎要流泪了——若不是处在游泳之后的困倦的午夜。      老实说我现在脑子里一团乱:讨厌恋童癖么?厌恶。同情人物么?有点莫名的感动。其实结构是如此简单,把一个还算美好的女孩彻底毁掉,这是悲剧的基础。但只有序言中提到了Lolita和Humbert博士的死,正文中死去的却是Lolita的两个保护人,母亲,和把Lolita从Humbert身边救出来的剧作家。你听见两个人的绝望,Lolita说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是在十三四岁的时候。Humbert寻找梦想中的海滩,却发现了现实中海滩的肮脏——原来没有想象中柔和的光环。      我其实很庆幸我在那个年龄还没有听说过Lolita,我本就不喜欢年龄大我许多的男人,而我在那时候还被迫顶着一头丑陋的短发做数学(其实也没有,主要还是在玩,但那也是个压抑的游玩的气氛,好像耳朵聋了一样)。看完了这本书我也不会保留,总不能将来被孩子偶然间拿到,起码要过了敏感的年龄再买。再买也要买英文原版,唯一的担心是对那许多法语的句子看不明白,但译本未免太难读了一点,很多拗口的句子,明明是语言的羸弱,所以看起来并没有很快。但我其实很期待原文的句子,至少从后记中的文字看,是很舒服的。      好久没有看过这种纯粹的如花朵般的故事了,那么多细枝末节的描写,让人不觉越陷越深。纯粹的言语的质感,没有议论和故作聪明的哲学,没有教育意义,没有什么意义——暴雨后折断的花朵,已经弯下腰去。      我想没有人写的书评可以超过作者自己的后记,阖上书本进入梦乡,很多Lolita的画面挤到眼前,没有一张确定的脸,但是每个五官都清晰不已,仿佛很多特写镜头,喧笑着飞走了。睁开眼,仍然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只是一个充满生机的人已经去了。      “I find it to be a delightful presence now that it quietly hangs about the house like a summer day which one knows to be bright behind the haze. ”

蝴蝶,洛丽塔以及其他

1954年,Lolita几经周折后完稿。这部写了将近三十年的小说的手稿差点被抛入过火炉,跟着纳博科夫颠沛流离。戏剧性的是,巴黎得到奥林匹亚出版社——也就是首次出版Lolita的出版社——居然以出版高质量的黄色小说而闻名。当然,纳博科夫之前不知道。他不知道。不管lolita是只叫人心碎又心痛的蝴蝶,还是纳博科夫完全虚构的意象,后人已经把“一树梨花压海棠”这样优雅并猥亵的句子打在了这本书上。这也愈叫人头痛。我是带着某种不清不楚地头痛读了它。这一过程拖延了四年。而所谓的butterfly effect也在其中显示出了些叫人惊叹的作用。20世纪60年代麻省理工的爱德华·诺顿·劳仑次在一次不经意的数学实验中发现了混沌理论Chaos Theory,他的同事给了他一个建议,就叫蝴蝶效应吧。那就命名为butterfly effect吧。一个玩笑。于是天气预报显得有些像巫女的谶言一样不可捉摸。weatherman和weatherwoman的笑脸开始变得诡异莫测又具有欺骗性。政客的承诺变得跟它一样不准确。当然,纳博科夫是热爱蝴蝶的,不管他能熟练地用英法德俄写出多少刻薄和深刻的句子,蝴蝶总能把那些丝丝入扣的意象化为意淫。弗拉迪米尔·普京和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噢,亲爱的,是的,他们拥有一样的名字,可是有什么关系了。当代小说之王和俄罗斯最帅的男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必要的联系。可没有那么多俄罗斯——那时是沙俄吧——的女人愿意嫁给他。但他毕竟是个贵族。译文出版社的中译本是优秀的。关于therapist和rapist的玩弄,总还是让人会心一笑了,不是么?奥地利的那个老家伙应该不会读过这本书,若Lolita中的乱伦还是以假乱真,那Joseph就是真枪实干了。其实,色情和情色之间的界限往往是——色情是假戏真做,而情色是真戏假作。噢,国家广电总局当然不会这么认为:X级和R级在他们纯洁的心里压根儿就是一回事,他们也认为观众也是这么想的。阅读这本书需要的不仅是耐心,还要某种程度的自制力。我想纳博科夫不希望Lolita被一个血气方刚小伙子的精液弄得乌七八糟,然后藏在自以为爸妈发现不了的床底下。同时,也没人愿意看到它被怀春的少女当做性启蒙教程,又让她们对成年的男人产生了难以抹去的偏见——但成年男人总是符合那种偏见的。但事实是,这确实是一本让人勃起的书籍,特别是在灰蒙蒙的冬季早晨,当迷迷糊糊的男读者看到“我以一种准备把一切——我的心,我的内脏——都献给她的慷慨气魄,让她用一只笨拙的手握着我情欲的权杖”时,我们的下体不禁开始产生那美好又略带腥臭味的液体了。噢,原谅我的词汇开始变得如此露骨,我也确信阅读这篇文章的人都是在生理上有所经验的成年人了。更何况,我是在严肃地写作。是的,“严肃地”,就像纳博科夫说:“这是一本严肃的小说”,谁能够否认呢?我差点就沉进去了。那是强烈的真实感和冥冥中的fantasy在作祟。知道那时不可能的,但是你又活在了那不可能性编制出的可能性当中。矛盾的,颤抖的,痛苦的,情节。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要撩人多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则愈加猥琐。是的,乔伊斯打了官司,但纳博科夫没有。可那有什么关系。只是销量在一开始不好罢了。他不差那几个钱。之前的名望和版税以及退休金足够老头子在瑞士洛桑维持着体面又高雅的生活了。

似是而非,似懂非懂

毕竟是名著啦,可我感觉我看得似懂非懂,奥,不是感觉,明明就是。曹雪芹曾将男子比喻成泥土,将女子比喻成水,说见了男子便觉得污浊,见了女子便觉得清爽。我是觉得啊,亨伯特也许见了成年女性便觉得污浊,见了小女孩便觉得清爽。至于其它,以后再补充吧。还有就是好像这一版的确翻译的不怎么样,开头那么经典的句子居然翻译得那么啰嗦。

洛,致爱的少女

是否还会有人记起自己年少时的模样。散乱细碎的头发,布满泥巴的球鞋,嚼不完的糖块,还有一个小世界,追逐一切虚幻不真实的浪漫。看似简单却又繁复的厉害。年少的人不会觉得,这样的自己对世界,意味着一幅即将疯狂扩张的图案,印满青草般的生机和野花迷离的香味。没有规律可循,没有深切的 畏惧,甚至没有虚假,连做作与伪装,都是她们最真实的表达。无知的少女,是最可爱,也最可憎恨。她们可以任性,可以可爱,可以诱惑,可以堕落。你选择去爱恋这样的少女,她们的所有,都是青春划过生命湖面,留下的柔软光线---------灵动,而短暂的生机。少有人,会为这稚嫩的群体贴上性感的标签-----窄薄的肩膀,细弱的手臂,和绒毛般刚滋长出的汗毛,全都青涩稚拙,如同才出生的可爱兽类,莽撞,而娇嫩。不在意什么是优雅,用更为直白,坦率的至诚,对待肉眼可见或不可见的世界。除了“病态”的亨伯特们......洛丽塔从不爱他。就算她裸露褐色皮肤,突然拥抱,甚至亲吻,接受他的爱抚。这些鲜活无比却若即若离的勾引,如同藤蔓纠缠亨伯特的每一条神经,让他本就病的气息奄奄的心为之痴迷,为之腐化。而洛丽塔,那个传统意义上的小妖精,不过是履行了那个年龄的姑娘所拥有的热烈的好奇心,以及一丝小小的试探与捉弄般的游戏。当生死变换,时间的黑白分不清交界,旅途成为昼与夜的永恒,爱怜的赤裸,无端的占有,私欲的专横,便开始渐渐扭曲青春的欢乐节奏。这不是游戏,并不有趣,从来都不....你能否想象,温柔的野兽,用利爪抚摸你的皮肤。他自认轻柔的,充满怜惜的摩挲,却是割伤你肌底血管的锋利武器。“任何悲伤的家庭都比这种乱伦关系要好”。少女粗俗浅薄的红唇之下,隐隐含着这样的话语。病态的爱,就是疯狂的占有。哪怕她的挣扎如此明显,眼神充满厌倦,也无法阻止他对洛丽塔,对”性感少女“,对爱情,和她肉体的占有欲念。事情总是这样,你越拥入怀里,它便越期待逃离。最终,亨伯特永远失去他的洛丽塔。就像失去街头的任何一个”性感少女“,只不过,他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貌似拥有,实则只是控制了她的身体。她搭上别人的车,躲避亨伯特的追踪, 然后被欺骗,被抛弃,被救赎,蜕变为成熟的姑娘,孕育另一段生命。我曾一直厌恶蛮横而贪恋幼嫩生命的亨伯特。直到那一刻,我同情了他无果的爱慕。多洛雷斯,他的洛丽塔,17岁,挺着大肚子,距离”性感少女“的年岁已是越来越遥远。她年少时浑身散发的金褐色光芒,也黯然消退。如果这时的亨伯特露出一分不屑与失望的神情,我都会对他纯粹的恋童心理和肮脏的肉欲而感到鄙夷,进而悲悯我的小洛丽塔那些不幸的遭遇。他并没如此。和几年前一样,爱与怜惜依然存在,甚至在他追悔与留恋的泪水中。又高贵了些许。洛丽塔,已不再是他少年时代爱恋者(安娜贝尔)的替代品,不是他恋童阴影中的某个猎物,洛丽塔只是洛丽塔,那些疾病,伤痛,未实现的过去式,都再无法成为借口。当然,他已无需为深爱找寻任何借口。时光不能倒流,那些他们留宿过的客栈,共同经历的旅程,成为洛对亨伯特最温情的交付。她也想起年少时对他爱慕的无知无觉,陡然间,似乎懂得了一切......最后,什么都应得到谅解。无论是亨伯特的禁锢,还是洛丽塔的背叛。若爱来的汹涌,怎会不成为枷锁。若爱成为枷锁,又怎会不想到挣脱。1952年,亨伯特死去,洛丽塔死去......这便是故事的结局。”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lolita

会看 这本书 完全是 因为 金海心的 lolita很干净的 一本书有的时候 不知道 为什么 看着看着 好像跟着 作者的叙述 开始 激动 恍惚 情节过后 又渐渐平静可是 叙述很乱 有时看不懂 这是最大的缺点

题材很好,翻译很烂

注意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这书的主题,一个青春少女和一个中年人陷入恋爱,这是多么值得探讨的人性的话题啊。不过,这书到底还是看不完,这是极少数我看不完的书。直觉上这样的题材可以写得很好看的,我怀疑是翻译的问题,由于这个缘故,使得这书看上去很沉闷冗长,有些地方读起来甚至有些费力。这书估计再过些年头回头再看英文版估计还能有更好的感觉,现在就暂且不看了,翻译很烂。

添加标题

头几天一个面试上面试帅哥问我喜欢读什么书,我说俄罗斯的几个作家。他问托尔斯泰,我说不是我只读过他一本《复活》,我更喜欢另一个特有名的,他说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吗,我说这么难念的名字你也能念出来,我刚刚读完《卡拉马佐夫兄弟》,哥们说我推荐你看一本《Lolita》吧,可能你会喜欢。。。于是这周就一直在读这本,确实挺喜欢,果然也是俄国人细腻罗嗦的风格,比同名电影有意思。春节快到了,今天早上在食堂边吃边读这本书时看到好多小朋友被爸爸妈妈带到单位来,仅仅是出于别显得太古怪的原因,我换了一本区块链看。

对生命活力的垂涎欲滴——《洛丽塔》

让我想想《洛丽塔》的开头是怎么写的,洛,洛丽塔,我的洛……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还带着一些猎奇的心理,想看看这本所谓的“禁书”到底写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东西,结果没有留下太多印象,只是在一次专业课上对老师说:“《洛丽塔》是米兰昆德拉写的。”时,用眼神表示了一下异议。再次读这本书,也没有抱有多大的希望。不过,这次阅读却带来完全不同的感受。我仿佛站在亨·亨的旁边,听他絮絮叨叨地描述,慢慢进入他的回忆世界,看到一个12岁的名叫洛丽塔的女孩子,精灵一般的人物,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赤裸着后背在花园里晒太阳。一开始,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亨会对洛丽塔那么着迷,只是根据习惯一贯地说服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嗜好和习惯,我只需要接受自己无法改变和无法理解的这些主观的事物就好了,让我读下去。渐渐的,一个精灵一样的女孩子的形象越来越丰满。抛开亨对年幼女孩子的执着,洛丽塔确实是一个值得人位置疯狂的小妖精。敏感,脆弱,搔首弄姿,小心翼翼,温柔,疯狂,绝望,不怀好意……最重要的是,她是那样一个充满生机的小东西!当亨一次又一次地向我讲述洛丽塔在网球场上的样子,我仿佛看到了那样一个褐色皮肤的小东西,脸上不甚在意,一个毛滋滋的网球复又弹到她手中,然后,把球向空中抛去,“砰”,没有太多技巧的球射向网的另一面……阳光仿佛都受到了击打而颤抖摇曳,亨在一旁如一个要顶礼膜拜的信徒,要把自己的一切一切交给这个对他不顾一屑的女神。我仿佛能触到亨血液里的沸腾,仿佛能听到他内心的一声原始的呻吟。一点一点的,我好像也成为了亨,像他一样对这个洛丽塔着迷不已。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仿佛只要这样低吟这个名字就能看到生命里的一道光束,光是这个名字就透着一种性感和甜蜜的意味。我对洛丽塔的一种神往处于我对一种清澈透明灵动的生命力的崇拜和向往。如果我能看到这样一个洛丽塔,那该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一件事!在亨企图迷奸洛丽塔的那一晚,我和他一样紧张,肾上腺素分泌过旺,被洛丽塔时梦时醒抓挠地紧张不已又心痒难耐。随着亨的思维,一寸一寸凝视着那娇嫩的皮肤,看到了血液静静流过青色静脉的颤动,听到了规律的呼吸……一只手掌,中年人的带有薄茧的手,小心翼翼地,游走,在洛丽塔年轻的身体上,似乎要在这具随呼吸起伏的身体上蒙上一层欲望的薄纱。但终究,亨没有做到他想做的事情,而是洛丽塔,这个不要脸的小家伙眼中尚闪烁着迷离的光彩,“诱惑”了亨·亨伯特先生。如果洛是一个女人,或许她更懂得如何掌握亨这个为她痴迷的男人,可是她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少女。回想我们成长的过程,或许我们正在成长的轨迹,有那么多对生命的疑惑和不肯定,充满好奇却又多愁善感,敏感自私却又温柔善良。什么时候开始,洛丽塔开始不听话了?或者是一开始洛丽塔就没有打算做一只驯良的金丝雀,这只爪牙逐渐锋利的小猫咪想要逃脱亨的掌控了……洛丽塔确实不是一个老实的小姑娘,她早就用一副无所谓的神情把大人世界的规矩嘲弄了一番,而后来,她是不是也意识到,她所经历的不再是一场游戏?一场放纵声色,甚至都称不上放纵声色的公路旅行,是不是洛丽塔内心从一个精灵一样的少女变得世俗,变得沧桑?或者是小精灵慢慢隐藏在粗糙的现实之后,躲到亨后来才发现的那一片秘密之林中,那里有亨无法看透的耀眼光芒,仿佛是天堂的入口,却巧妙地将亨拒之门外。是谁带走了洛丽塔,是那个最后死在亨手下的吸毒的阳痿剧作家?不是吧。是亨一手推开了被命运带走的洛丽塔。他的“爱”除了在激情过后将洛丽塔拥在胸前,似乎就是一堆衣服,鞋子,网球拍……各种他能想到的买给洛丽塔的物品,不幸的是,这阵短暂的温存很快换其他内心的另一阵狂热,而洛丽塔只能轻声叹息,心沉入无底深渊。那些成年人的“爱”只是将她作为玩具,掌握在可控的范围内,给予丰富的赏赐。这不禁让我想起“禁脔”这个泛着肉欲的词汇,洛丽塔还是个孩子,她根本不能理解这种将她和亨自己毁灭的所谓“爱”……这是爱吗?看到瘦弱的洛丽塔停着大肚子站在门廊里,我心里和亨一样的痛。是不是每个洛丽塔最终都会变成那样一个平庸无奇的女人?洛丽塔想要一笔钱,好和自己那个看上去比较忠厚的丈夫去拉斯维加斯开始新的“充满希望”的新生活。这些都可以略过……“你是说只要我跟你……”洛丽塔明显带着一丝犹豫地问亨。(我真想抽亨一巴掌,狠狠地。)不是的,不是的,老迈的亨不是想把洛丽塔当做一个婊子,而是带走她。不是到附近旅馆肮脏的床单上一次付费享受,而是一辈子,起码是亨的一辈子,把这个饱受折磨的洛丽塔“收藏”起来,让她再次成为那个丰盈的小玩意儿。不过,洛丽塔虽然犹豫,但是亨听出来了那意犹未尽的“他让我伤心,可是你毁了我……”。后来,亨把那个带走洛丽塔的性变态的剧作家杀了;后来,洛丽塔死了,或许还不到20岁;后来,亨坐在那个阴冷的地方用心里永不熄灭的洛丽塔之火写下了这样一部关于“爱”的回忆录……到最后,我想和亨一起说那句:“我的爱,我的洛丽塔。”可惜的是,这个精灵早已经消逝在风中了,可惜的是,她没有成为奔跑在球场上的那抹亮色……或许有一天,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又会有不同的体验……我曾对一个人说,我早已不是洛丽塔的年纪……现在我也不无遗憾地说,可惜我从来没有过洛丽塔的年纪……

如果我是亨伯特

坐在图书馆看这本《洛丽塔》时,朋友走过来翻看书的封面,脸上显出奇异的表情。“怎么了?”我问。她龇了龇牙,“没怎么。就是觉得看这本书的人——都有点重口味。”整本书都弥漫着绵长的情欲,刚刚步入恋爱的我常常被书中的文字撩拨得想入非非。的确重口味,然而又正如作者本人所说,书中找不出一个淫秽的词语。蠢蠢欲动的情欲横亘在庄重的文字之中,我不知所措。小说的语言一直荒诞,又显得杂乱无章,像丢弃在起居室乱糟糟的袜子。一开始的时候,我感觉亨伯特就是一个精神失常的可怜人,满口讲着胡言乱语的疯话。一个阴险的狡猾的男人,为了觊觎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娶了可怜的夏洛特。他毁了这个家,母亲和女儿的幸福,都被他断送。给朋友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她面容扭曲地说:“我感觉这个男的就是个变态。”没错,起初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觉得这个虚伪的亨伯特是个变态。可是越到后来,我却慢慢地心疼起他来。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无法自拔的,陷入爱河的傻瓜。爱上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真的就这么叫人无法容忍吗?和洛丽塔在一起的两年里,亨伯特一直在担忧,在紧张,在害怕。这种神经紧绷的状态让他变得更加神经兮兮,洛丽塔像一个傀儡,被他紧紧地握在手中。他终于失去了洛丽塔。而事实上这个可怜人也明白,他从来就没有得到过她。让我对他转变看法的,是他为了替洛丽塔复仇而杀掉奎尔蒂的那一幕。我几乎可以看得到他愤怒的眼睛以及因激动与仇恨而狠命颤抖的双手。如果我是亨伯特,当然,我定不会对一个足以做自己女儿的人心怀不轨。但我也一定做不到,好几年来为了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人魂不守舍,更不会为了她犯下杀人的大罪。我不敢爱,更不敢为爱付出。夏洛特和洛丽塔的生命被亨伯特毁得面目全非,但反过来想,亨伯特的命运,又何尝不是葬送于此。我并没有要替亨伯特平反的意思,我只是有些为他心疼。我相信安娜贝尔的影子在他的内心深处从来就没有被磨灭过,我也一直自负地认为,正是安娜贝尔的逝去让他一直对性感少女情有独钟。小说很少提及亨伯特的家人,他在这个疯狂的故事里跌跌撞撞的时候,从来就是孤独一人。安娜贝尔的离去与瓦莱丽亚的背叛无疑给了亨伯特巨大的打击,这种创伤影响了他一生他却自己始终未能觉察。与洛丽塔在一起的日子里,他总是异常敏感地提防着洛丽塔与其他男子的接触,要说这与瓦莱丽亚对他的背叛毫无关系,我不相信。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被过去操纵着命运。我们以为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是自己做的,每一种情绪都是由自己产生的,其实不然。我一直在努力摆脱过去对自己的愚弄,不愿像亨伯特那样被从未觉察的过去操纵一生。或许大多数人读完这本小说都会选择去非议这个可怜人,但我清楚地知道,亨伯特他不是变态,他只是一个不完美的,孤独的,普通人。

《洛丽塔》之舞

对精神病学著作的不断追求探索源于精神世界的匮乏,《洛丽塔》配得上这个领域的不朽之作的荣誉。人类在冲破道德枷锁的同时,同样经受着来自精神世界的折磨直至崩溃麻木。本书可以作为测量人性尺度,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情操。《洛丽塔》自出版以来备受争议,然而它对科学文学病理学精神病学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作为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书中阐述了任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他们指出具有强大影响的邪恶。《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个人而作出努力。每一个优秀的作家必将具有洞察事物细微变化,感受世间万物复苏的动态感应器。读过《洛丽塔》之人精神上会有一个极度的升华,区别精神和神经的本质病态。顶级的知识分子应该有这样的力量,文字本来就是当你不想说话的时候可以用手呐喊的武器。

沼泽一样糜烂并美好着的是什么……

洛丽塔,一点点可爱,一点点性感,一点点天真,还有一点点的魅惑……不过,我是不喜欢亨伯特那个家伙的,也可以说是作者把他的内心世界刻画的太成功,感觉像一片散发着微醺气息的沼泽地,最好不要接近,陷进去绝没好结果。但感觉这样的家伙现实生活中还是蛮多的~

纯粹的欲望

就算一开始只是带着猎奇的心理进入此书,接下来主人公真诚的自白会让你无法继续以玩味不恭的眼光阅读下去。读到60页左右的时候,我的态度已然变得庄重起来。 作为一个对8-14岁少女有不正当欲望并切实实施了犯罪活动,注定被社会道德谴责的男子,亨在个人品行上却有着出乎意料的真诚、保守、直爽不伪饰的特质。这首先让人对他有了好感。然而并不是说,品性良好,自白真挚,就足以为亨对幼女犯下的罪行开脱。无论如何,对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少女怀有性欲望并发生关系,这是要谴责的。但尽管主人公亨对少女的欲望本身是丑陋的,他欲望所指的对象,即少女的肉体是美的,他在实现欲望中所表现出来的矛盾痛苦也是颇具美感的。还有谁比亨更了解未成年少女洛丽塔们融合野性与纯真的双重气质,那看似简单而又复杂多变的精灵之美呢?而他这份对少女之美精准独到的赏识,极端的执着,小心翼翼之呵护,一触即缩的触碰,自我批判之痛苦,使得其丑陋欲望本之身,并不能让人产生任何卑琐的念头和龌龊的联想,甚至得以获得悲剧的美感。 亨对洛的爱,是不是只建立在肉体上?就算最后他要求17岁的洛回到他身边,我的答案依旧是肯定的。然而要辨析的是,这种欲望并非是出自于生物本能而不假思索的冲动型肉欲,而是一种对人之形式美感极端的欣赏。所以就算你明知道主人公对洛丽塔的迷恋构建于其对洛丽塔肉体的渴望之上,也无法只从性的角度和道德的角度批判他。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欲望能纯粹到如此地步,未尝不是一种高尚,何况亨其实并没有做出龌龊的事来。 有意思的是,饶是对少女的形式之美感如此挑剔执着的亨,在见到17岁、怀孕、失去少女美感、按理说完全不符合自己审美追求的洛丽塔,亨依旧泪流满面,仍卑微恳求她随自己离开,最后甚至为了她去杀了奎尔蒂。读至此处,我是真的很惊讶!我觉得到这里亨在追求美的层面已经彻底超然了,洛丽塔于他不再是某一阶段的目标,而成为了他永恒的维纳斯。我并不是说亨不再局限于洛丽塔的肉体,而爱上了洛丽塔的精神(其实就洛丽塔本人而言,她的精神内容是非常肤浅的),我是指,洛丽塔之美感于亨来说,已经超越了肉体层面,在美之形式上获得了某种永恒,从而具有了精神意义上的壮美光辉。可惜的是这种光辉最终以现实的方式灼伤了他,不过这样于亨来说,反而是一种伟大的献仪吧。 写的是如此矛盾重重、无奈而不堪的内容,小说因而充斥着让人心碎的美感,阅读时总会感受到书中寄居着一个被痛苦灼烧的灵魂。因此我在阅读时不禁反复询问,社会伦理错了吗?没有。那亨错了吗?也没有。这恰好构成了这个灵魂让人心碎之处所在——他所追求的美,正是为社会伦理道德所不容的。 不从高屋建瓴的层面谈社会伦理与亨欲望之间的决裂,从个体层面谈亨与洛之间的感情,那也是彻头彻尾的悲剧。至始至终,亨都没有抵达过洛的深处。在洛14岁以前,他只能得到她的肉体,就算洛愿意顺从他,那也只是一个缺少教育的小女孩的无知和放荡所致,何况洛活泼的天性,随时挣脱控制的野性,还有横亘在两人之间飞逝的时间,伦理的压迫,都只能成就亨生命中的恐怖,使得其每次放纵过后都备感空虚。而面对17岁的洛,他终于超越了禁忌的欲望,但爱是双向的,洛爱的人不是他。 500多页的砖头本小说,读完掩卷长叹。 不谈翻译!不谈翻译!纳博科夫请受我一拜!!

可以想的到一点 却不是很多

这个新版本并没有读过,所以不知道她的翻译如何.我看得是再早点的版本.大约是在4,5年前看的,因为当时就一直听到评价,而且又对于这种恋童事情比较关注,看了之后还真的觉得不错,也许是翻译的很到位.现在对它的记忆并没有那么强烈了.可是看到这个名字还是会觉得有一阵阵的回忆出现.勾结到的不只是书的内容,还有当时的人和事.对于回忆来说,这本书真的是很精彩.可是现在却给不了太多的评价.

尽管年轻

这本书还是太深沉我这样年轻浮躁,还是难以沉浸其中不过这书有两点我很喜欢的地方让我继续读啊读啊读首先H.H的心理活动真的让人有痛的美的烦躁的急迫的各种感觉让人能理解这个家伙对洛的感情然后是各种的讽刺批评精彩的让人折服这些小幽默,让人在疼痛中发笑记得生活中总有美好

一个阴暗的世界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尽管《洛丽塔》是一本虚构的小说,但我相信我们正活的世界中,或者在过去的世界中曾经真正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人性之初是善是恶是无法确认的问题,但在千差万别的环境中生长的人的确有着独一无二的个性,也存在各式各样的问题。我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欲望之光,灵魂之火,有的人热衷名利,有的人贪恋金钱,有的人为爱情执着,有的人为肉欲着魔。。。从某种程度上说,每个人都是精神病人,只过是病情大小的区别了。亨亨是一个对年幼少女有着不正常需求的男人,他因为年幼时失败的没有结果的初恋,导致心理的阴暗、变态,他由于心理上的障碍,在成年后无法正常地恋爱结婚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也无法在工作生活中转移那份不正常的欲望,与此同时,他突破了平凡世界中的道德、规则和法律的约束。最终,他那个不正常的欲望在他自己的努力下成为了现实。可惜的是,他的如愿以偿不但毁掉了自己的人生,而且毁掉了洛丽塔的人生,也毁掉了他生活中其他遇到的人的人生。这是一个悲剧,是书中与亨亨生活直接相关的每个人的悲剧。洛丽塔的故事通过亨亨的阴暗心理描绘出一个阴暗的世界,那里的阳光不足,没有希望,然而这个世界却又如实真实。从他在社会上担任的讲师、作家的身份来看,他是一个正常的人,甚至可以说一个优秀的人,但这恰恰让人联想到,我们身边所谓的正常人是不是也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卑劣行径呢?我们眼前看起来五光十色的生活中,是不是也处处隐藏着罪恶呢?这正是知道了这个故事后让人感觉可怕的地方。

说说另一个“全译本”

另外还有一个内蒙古人民版,书名《罗丽塔》,可能是盗版,错别字较多,该版性描写比较具体,个别地方有整段的增加,不知能否算全译本。

歇斯底里的洛丽塔

终于在回来这么久的时间里看完了Nabokov的《洛丽塔》, 很早很早的一部作品。 我想我不算是一个好的读者,因为太多的断断续续, 所以对于作者使用的无数的人名地名有些许的混淆不清, 而作者又是一位极端的爱好咬文嚼字的人。 所以终有一天我会再次捧起这本书的。 算是艰难的读完吧, 书中很多地方都让我悲伤的喘不过气。 这是一部绝对的悲剧,绝对的歇斯底里。 那个气喘吁吁的亨伯特从迷恋到猜忌到最后疯狂的干掉了从他身边带走洛丽塔的奎尔蒂。 其实在他心目中一直无法抹去的是他那年纪轻轻便夭折的他深爱着的小安娜贝尔, 这份爱让他疯狂的四处找寻他所谓的性感少女,让他疯狂的爱上了他的继女洛丽塔! 刚开始一直以为的任性的放纵的洛丽塔是多么的让我觉得无可救药, 可读到她每一次在亨伯特假装睡着时开始的抽泣以及后来想方设法的逃离的时候, 我懂得了她的无奈, 这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 唯一的亲人能够给予她的却只是无尽的摧残。 书中的人物都先后相继的死去了, 也许这是这所有的人最好的解脱吧, 这个纷繁复杂咄咄逼人的世界就远离它吧。 也许下辈子会有正常的平凡却幸福的生活在等待着

主万的翻译在大方向上没有把握好,失误连连

之前看douban的评论就写很中肯的,就是译者心中无爱,这种无爱的用力过猛的翻译往往很损韵味。目前刚刚读到第10节,我的方法是三节一对照,也就是每读完三节,就拿汉译本的对照一下,汉译本的书没买,在网上下载的,主万的版本在网上是最容易找的,就看的这个。读过的都知道,第5节是很关键的一节,之前H.H用第一人称叙述了他和Annabel的少年时光,之后用这样一句话结尾I broke her spell by incarnating her in another.接下来,H.H用了华丽的笔调来了一通说教,这是他的一种理念,翻译难度较大,可惜,主万(这是个笔名吧,谁能告诉我真名叫啥)失手了。vulgarity, or at least what a given community terms so, does not necessarily impair certain mysterious characteristics 被翻译为:“至少一个特定社区称作粗俗的种种表现..."这里的”community terms"应该说是某一文化群体定义下的vulgarity,代表了大众的一般观点,而nabokov就是要破除这一定义和他心中的nymph的固有关联,"特定社区"就偏离了这一主题,很容易引起歧义。再一个,with a bubble of hot poison in your loins and a super-voluptuous flame permanently aglow in your subtle spine (oh, how you have to cringe and hide!),译为”敏感的脊椎里老是闪耀着一股特别好色的火焰(噢,你得如何退缩和躲藏啊!)大谬也!以老夫之见,这句话中的spine就是指的勃起的生殖器,和脊椎什么关系?你把男性生殖器翻译成了脊椎,这段文章的味道就全没了。在这里nabokov用了高超的行文技巧,令人叹服,首先loin和spine相对应,这两个词都是指的是男性的阴茎,一个的意象是软趴趴的,一个的意象是很坚挺,很硬,意思很明白了,就代表了性欲的未发和已发阶段(老夫在这里借用两个儒学思想史的术语)译文中括号中的话也不对头,how引领的一个感叹句,应该译为“你不得不去压抑和掩饰啊!” spine之后紧接着括号里的话,很明显cringe和hide都是针对spine的,就是说,男士不得不去掩饰他因为性欲而引起的勃起的阴茎,这是符合人之常理的,这么理解,文章才make sense, 才fluent coherent. 我先举这两个例子,顺便说明一下,这本书,本来就是很有争议的,在美国曾被列为禁书,虽然nabokov在前言借一个律师之口中辩白,他的rhetoric使得这本书避免了粗俗的单词,你找不到,但是毕竟很露骨,原文都很露骨了,你翻译的时候还羞羞答答怕什么呢?再比如5节一开头,In my sanitary relations with women I was practical, ironical and brisk. 主万老先生把sanitary relations翻译成了卫生关系,好家伙的,啥叫卫生关系啊,不就是肉体,肉欲的关系嘛,直接翻不就完了。

是如何被禁的

国外的作者一般逗可以写出很好的作品.事实上我看们也可以.就是写作环境太差了.每一个作者心里必须要有一根红线,而红线会毁了作者的文思,好的作品还没出来就流产了.之前听了洛丽塔的歌,现在看着洛丽塔的书.此刻我觉得我跟作者有着相似之处,我也喜欢洛丽.看书真是个不断认识自己的过程.之前看金瓶梅的时候,我喜欢别人的老婆,看王朔的书我喜欢上了空姐.到现在看了几本书之后我喜欢是上了各种各样的女人.不是被影响了,而是被启发了.主人公喜欢上了小萝莉,小萝莉变老之后,他哭了.我觉得我不会,不同时候有不同的美.我会爱她一辈子.

隐密的美丽忧伤

看过两个版本,一个张翔译的,一个主万。先看的张版,再后看主版是对照着张的又看了一遍,觉得开头张的好,主的翻译过于刻板理性,失去了作者想要表达的亨伯特火一般的热情。但越到最后越能感到主的从总体上占优。对于小女孩的依恋(恋幼癖),我想不是作者说的童年阴影可以敷衍的,那只是托词,那可能是亨本身性格的柔弱与悲天悯人之心造成的(谁知道呢)。如果放下偏见,置身在亨的世界之中,很容易被他大段的描写所吸引--或景色或精神世界。可能也有小小的不耐烦,直到看到最后,写到剧作家的猥琐(可能是相对的),完全沉浸在作者编织的亨与之对峙的紧张与精彩之中。纳博科夫无疑是一个绅士,所以才会有亨的教授头衔和绅士风度,不过他与我根据亨所推测的长相大相径庭,着实面目可憎目不忍视。不过贤贤易色,还是为亨开头欲望般的呢喃动容(差不多背过了),为两个无依无靠的大孩子流泪。也为洛丽塔撩动起的欲望而理解了亨教授的疯狂。可能亨教授也是不能容忍自己的兽性的,他把自己当成一只野兽,可又不顾一切的追求野兽的权力,像弗兰肯斯坦一样,注定是个悲剧。但悲剧却有独特的美,尤其是在作者充满想象的描写下,这种美足以致命...

六翼天使和死亡之邀

“现在,我正开车穿过黄昏时分的蒙蒙细雨,挡风玻璃上的刮水器不停地把雨点刮去,但对我涌出的泪水却无力应付。”——《洛丽塔》,第二部二九节末对于这样一个事件不好作出什么评论。有人说它是anti-aesthetic也不尽然——有什么能阻止这个世界的人类,去崇尚邪恶,暴力或色情美学呢。当然放到这个层面上有一点说远了。小说本身复杂,存在大量的交错重叠眼花缭乱的文字游戏情节构造人物设置。纳博科夫和他的主人公像一对精神病人跳着疯狂的死亡之舞。我承认没有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看。主人公的悲剧似乎没有因为一颗子弹而结束。作者的目的也似乎不仅仅是通过一个充斥着畸恋,追逐,不洁的欲望,连串的阴谋和痴迷的癫狂的故事折射人性的扭曲。它的出版本身也是一出充满争议的戏剧。那些道貌岸然不可碰触的底线在人类脑部细微的活动之下土崩瓦解,而这一过程注定是不被接受的。从这个角度说,亨伯特从踏进黑兹大门的一刻就被带上了死亡的坦途。畸恋本身未必就错在了哪里。问题出在了达到目的的手段要披上合理合法的外衣。高高在上的道德法理告诉人们什么是允许或禁止的,让世界能够平衡。打破这一平衡的个体必须毁灭。于是出于也许原本就不够单纯的目的所使用的手段不得不完全地走向邪恶。像是偷到了那一件东西最后也只能失去。平衡是冷酷的。对Floyd之流的嗤之以鼻使得《洛丽塔》通篇的性暗示透出前所未见的艺术气息。随着主线副线的展开看到一出现代黑色的悲喜剧风情画。人永远是多面体。看到一个无辜的亨伯特可怜地乞求永久占有,暂且忘了他强奸犯的身份。看到洛丽塔的凋零,在十七岁上如同枯枝败叶垂垂老矣。一些场景让人心痛。是一个罪人。有罪又怎样呢。如果上帝可以像他自己宣判的那样赦免……当然最终没有人逃过冷酷的平衡的公正。这是一场六翼天使对人类原罪的审判。在某张文告上宣布人类将因为那些excessive moral ethic而自取灭亡。Petite. 作家也许都看到了才会借用文字的温暖。Pavor是艺术的宿命。“我现在想到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洛丽塔》,全书末

呼唤纯爱

最近在看《洛丽塔》,一本关于爱与伦理方面的书。故事围绕着一位继父对女儿的不伦之恋而展开。主人公亨伯特由于童年难忘的性经历,使他即使长成了一位外表谦逊,彬彬有礼的绅士而内心依然燃烧着熊熊的恋童之火。全书中很少有赤裸裸的情爱描写,但读者读该书时却会觉得自己的道德伦理似乎正忍受着一种难言的煎熬,那是每一个有伦理观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产生的批判与憎恶的情感。在看该书的过程中,故事的情节如磁铁般深深地吸引着我,但同时强烈的排斥与厌恶情绪也不断地充盈着我的大脑,我想那大概就是情与理之间的冲突与碰撞吧,这也是人类世界存在的永恒主题。很喜欢该书的开头: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直白赤裸的语言,却闪耀着人性之爱的火花。这个世界存在的爱太复杂,或许思想正统之人只承认这世界存在着极少却维持着人类世界的三种情感:亲情,友情,爱情。其它的情感可以存在,但这个社会以及大部分人都无法正视和接受也不愿去正视和接受那些所谓的反伦理,反道德的畸形之恋。在他们眼里,那些情感根本无法称之为爱,他们厌恶,唾弃,鄙夷,批判,甚至合力扼杀,直至那些“畸形之恋”窒息而死。可是那些所谓的畸形恋情像野草般仍顽强地生长着,蔓延着。或许很多时候,伦理与道德的枷锁紧紧地束缚着它们,让它们难以有呼吸抑或喘气的机会。但是一旦某个时候,当这些情感积蓄了太久而冲破世俗的诸多阻力,破茧而出时,我想这个世界或许再难找出一种东西来平息这股喷涌而出,噬心镂骨的情感了。但是不管怎样,它们都是一种爱,不齿也好,苟且也罢,它们都是来自人类内心深处的最真实的情感,它们油然而生,抑或久藏于心,也可能在某一瞬间戛然而止,消失殆尽。但这些爱毕竟曾经真实地,顽强地,热烈地存在着,伴随着心跳深入骨髓。所以没有人可以否认也不必否认,这并不肮脏,也不鄙贱,它只是我们人类世界诸多爱中的一种。爱既然可以不分贵贱,不分种族,不分信仰,那又何必非要用道德伦理的条条框框把爱割得四分五裂呢?就让它安静地,自然地,最本色地存在于内心当中。让我们用心去聆听,去呼唤我们内心深处的爱吧。

纳博科夫强奸了欧洲

Loli情结已经成为了小女生装纯的一种方式,但是原著中的朦胧情愫从生理学上呈现了老男人对鲜花般少女的悲哀,这是一种熟对于萌芽的向往,因为时光不可逆,所以才会增添这种老牛嫩草的搭档。

洛丽塔,我爱你。

终于把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读完了。 这本书让我读的很悲伤。 很奇怪,最近读了很多书,唯独这一本,令我迫切的想要为它写一篇书评。 脑中不断回旋着一些句话(或许它们是法文)。 洛丽塔,我爱你。 这是一本详细的病历。也是一本详细的口供。 故事是真实的。 作者通过记述者的资料和记录,整理组织后呈现出了这样一部回忆录。 一个中年男子深爱一个少女的故事。(或许她还不能被称之为少女,只是儿童) 我用了“爱”这个字眼。 也许很多人不以为然。他的行为完全是变态甚至疯癫的。 他对小洛丽塔想入非非,他为了靠近洛丽塔而跟她的母亲结婚,他每天为洛丽塔写下深情的日记,他在妻子死后无动于衷如释重负,他带着小洛丽塔长途旅行,他诱导洛丽塔发生了肮脏的关系,他在洛丽塔离开后几近疯狂,他最后用一把手枪发泄了他的怨恨。 这些在医学上被称为性变态行为。 他确实是爱她的。只是他表达爱的方式偏离了伦理和道德轨道。 毫无疑问他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我痛恨他,我也同情他。 比起冷眼看待他的人们,或许我比他们多用了一点感性。 每个人都有自由去追逐他们心中的所爱。可是他在追逐的过程中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 他伤害了他爱的洛丽塔,也深深伤害了自己的精神和心灵。 我无法得知一个精神病人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在努力揣摩当事人的心情。 于是我感受到了他炙热的爱火。 但他和洛丽塔的爱是不平衡的。 他不断的给予洛丽塔深切的爱情,可是洛丽塔并不理会。 她还是孩子,她要得只是朋友和糖果。 她不喜欢漫长而无聊的旅途,她也不喜欢那一个个罪恶的夜晚。 她极度缺乏安全感。 小洛丽塔是可怜的,她没有多彩的童年,这一切只给她带来了早熟和恐惧。 前方的路没有尽头,她的左边是和她有乱伦关系的继父。 小洛丽塔,你一定在心底问过上帝:我的未来在哪里? 我很想试问他:你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来爱她? 这是两个需要救赎的灵魂。 在那个年代,那个情景,没有人去解救他们。 于是他们陨落。 这个真实的故事,令我陷入悲伤。 作者弗拉基米尔说:“自从一九五五年春看了书的清样之后,我没有再读过《洛丽塔》,然而,这部书给了我愉快的感觉,因为它就在屋子里静悄悄地陪伴着我,仿佛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 我喜欢这句话。他说: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 也许这本书就是一盏明灯,为迷途的人指引方向。 我希望他们走出精神缺陷,获得光明。 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幸福。他们也不例外。 “洛丽塔,我爱你。” 洛丽塔,你最终获得幸福了吗?

突然很喜欢这部小说

最近晚上抽空就读它。很多让我喜欢的书和电影,第一眼总不会觉得特别好,甚至是讨厌。记得第一次看纳博克夫的这本久负盛名的书,是在学校图书馆借的一本旧版本。今天想起来,可能是当初太年轻浮躁,也可能是译文太差,总之我看了十页,心里想的是:这也算小说?整一个男人的意淫。如今出了这个版本,号称是第一次全译版。终于受不了朋友的怂恿,买了来。奇怪的是,这次竟然读进去,而且很喜欢。那种意淫到几乎罗嗦的语言,现在看起来是很纯粹而真实的。想来这是米兰·昆德拉的功劳,他让我对小说产生了一种包容的态度。不过,纳博克夫个人倒不是很宽容,在《洛丽塔》中,有很多处地方,他有隐含的攻击,对其他的文体。感觉纳博克夫是很有电影感的人,他的那些日记体似的章节里,对他和洛之间十分隐秘的接触的描写,让我在脑海里不断闪回成电影片断。作为一个女孩子,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对性感的理解。而在我眼里,像洛丽塔那样,娇纵、无所顾忌又有她独特的神秘和悲伤,永远也长不大的身体,女人和婴儿混杂的气息,这就是我理解的性感。

我仔细对比了于晓丹和主万的译本,觉得还是主万的版本更好!

个人认为从“信达”两点而言,主万译本高于于晓丹,而后者不过是“雅”点而已,况且有时候还雅得不知所云,为文学性降低了准确性(比如某段,提到男人的“腹膜”,而主万译成“会阴”,后则明了多了。很多于版不通顺的地方,再对照下主万版,就清楚明了)。认同论坛里某位朋友的看法,也许就只是第一段于晓丹比主万翻译得好!其实仅就老男人神经质的絮叨方面而言,也许主万的译笔更接近纳博科夫笔下的亨伯特。不要给我说我先入为主,我就是先读于晓丹译本很久后再读的主万版本,然后再返过去读于晓丹的那个版本就有点不忍卒读了!

算是评论吧

我对纳博科夫的印象始于一篇散文,名字叫做《菲尔雅塔的春天》。看似散漫的描述回忆,与普鲁斯特却有着鲜明的区别,纳博科夫更像是一个有力的操控者。总觉得读译文的时候,有相当一部分其实是在读译者,有责任的译者必须能够让人能够并不费力的看见原文的面目,就这一点来说,尽管我没能读到英文原著,也觉得主万的翻译毕恭毕敬,在还原书中叙述者情感、趣味时着力不少。可惜有许多混乱模糊的地方,据之前评论看来也存在不少错误。但作为仅能拿到的一个译本,还是能够传递来这样一本书的让人着迷之处的。洛丽塔,这并不是一本能够堂而皇之摆在经典文著里的书。它的文笔无可挑剔的考究优美还总会夹杂一些狡黠的智慧,它的情感翔实充沛而且强烈,但是它只能给人带来一声悲哀的叹息,之后就被忘记。但是我们还是应该去读这样的一本书,去明白珍贵的童年永远不能为成年人的揣测控制取代,去明白独我的欲望具有怎样的蒙蔽和摧毁力,去明白事实总是比人所能看到的更多,去明白不妄下评判的尊重和了解。从此我得到的一个新的认识是任何表露爱的语言都是最动人的,无论这种爱洁白还是阴暗,而我从前本能的抵制任何阴暗的东西。结尾一段里说“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那么,我想结尾算是极为圆满的。亨伯特的忏悔和心愿,此刻都达到了。

《洛丽塔》是爱情故事吗?

我跟朋友说,《洛丽塔》上半部是一本爱情小说,讲了一段不被认可的爱情。所以我觉得它跟《罗密欧与朱丽叶》差不多。他一脸看智障的表情看着我。。。唯一和其他爱情故事不同的是,洛丽塔还不懂爱情,那种所谓的“爱”只是好玩。对了,朱丽叶也只不过14岁。不过后半部。。。亨伯特的占有欲越来越强,导致读起来特别不舒服。。。但后半部的剧情却是完全合理的,这是情节的必然。这段爱情终究不会有好结果。单相思→“两情相悦”→一方占有欲变强→关系扭曲→分手这不是一部典型的爱情故事么。。。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lolita

黄皮书页上浅印着一个汽水瓶样子的小小的图案,瓶子边是一朵五瓣花。 这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的Vladimir Nabokov 著名的《lollita》的封面。之前学校图书馆也曾借来看过,当时也许更多的是出于好奇的心态想看看怪叔叔和小萝莉的爱情故事会有多另类。 静下心里在家里再读lolita,各种压抑的,冲动的,欢快的体验涌上心头。光是一个开头就足以让这样的一本作品出类拔萃,默默的读了好多遍,lolita, lo—li—ta“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She was Lola in slacks. She was Dolly at school. S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she was always Lolita.”作为一份病历,生动且真实的展现在眼前的是不伦之恋,而随着作者亦或者是主人公内心不断的挖掘,再结合着我们自身的生活阅历,张爱玲曾经这样说过爱情“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每个人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隐秘,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故事,所以经年之后,我们懂得,其实lolita本身并没有多么的撩人情思,不过是我们都逃不开自己曾经深爱过的结。心理学我确实没有好好的研究过,十四岁应该是人生爱情观树立的起始阶段,对于美,对于性,对于爱男孩女孩都开始有了自己的喜好和偏好,第一个激起你荷尔蒙狂躁且羞涩的生长的人,在漫长的人生岁月里就像一个烙印,深深地印刻在心里,从此,我们开始更加的孤单。作者提到“说道洛丽塔,一定要先提到安娜贝尔……”,安娜贝尔,就成为了亨伯特的爱人的摸样,是爱情感情的全部寄托,安娜贝尔的生命结束在14岁,评论者说过,正因为安娜贝尔的死才造就了主人公的恋童癖。这样说是不对的,这样评论的人,我相信他肯定没有深爱过,所以不懂,就提出一些看似冠冕堂皇的帽子。 大话西游里经典的台词“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注意,是爱一个人,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而找一个过日子的人,需要理由。我理解中的亨伯特应该是恣情恣意的逃不开安娜贝尔的世界,即使她死了,也似乎永远鲜活的活在亨伯特的世界,甚至她的每一次呼吸吹过汗毛的酥痒感觉,都深深的印在亨伯特每一场与她的春梦当中。 而她是死了,活着的人,痛苦的追忆怀念。文中提到他与妓女的关系,与上百个妓女发生关系,痛苦的沉浸在欲里不能自拔,却也不去真的爱上一个人。对生活没有太大的概念,对爱情怀有几乎病态的执念,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在亨伯特的爱情世界里,其实和安娜贝尔的死一样。他也也死在了14岁。 当遇到lolita,就像一个干渴到快要死的人终于走到一片汪洋中,他别无选择,即使粉身碎骨也要再次投入爱情的怀抱。这种投入,是欢乐的,更是危险而不归的。一旦走进就无法全身而退。亨伯特的人性应该是单纯而又复杂的。单纯的是对待爱情的态度,为了一个十二岁小女孩,他可以迁就不可忍受的脏乱的环境,为了陪伴着洛丽塔,他选择了和她的母亲结婚忍受夜夜没有爱的性。 委屈吗? 必然的。快乐吗?一定的。痛并快乐着,这是他的爱情。也是我们大家的爱情。这些在我们看来是多超现实,然后褪去怪蜀黍和小萝莉的外衣来看。其实是两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最为直接的感情,lolita终归看到的摸到的是有年岁有皱纹的爸爸亨伯特,你又怎能要求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也同样怀有亨伯特多年积淀下来的深沉的爱情呢? 爱上小伙子去结婚是必然的,也是人之常情。然而爱情有时又会让善良的人变得异常的残忍,爱情是唯一的,霸道的,小说结尾就印证了,没有什么是不需要还的。内心的执念,不放开自己不放开lolita 最终的代价必然是玉石俱焚。但如烟火,短暂且美丽。不,更应该似兴奋剂,在毁灭中享受快乐的苦痛。人人心中都有这么一个lolita。她也许是小姑娘的摸样。也许就是某一个已为人妻的摸样,若干年后,她带着孩子,幸福的对你说“嘿,你这些年还好吗?”……苦涩吗?是的……毕竟我们不是亨伯特不会拿枪打爆那个她心中的人的头。

细节的真实是最强大的

觉得最见功夫的是细节的真实,对心理的描摹,对场景的过渡。这个是显示大师功力。至于深层隐喻一分析出来,反而是可以模仿的。写作的真实水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文字功力上,就像一件高级服装,最终体现在质料、手艺的精工上一样。

读不下去的感觉。

这本书,是在书店里磨蹭了一个小时才买下的。怎么说呢?上网搜索了这本书的背景与作者,发现是一本很有趣的书。但是,在读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书时,老是觉得自己读不下去的感觉。有一种语言不通顺,想要表达的被篡改了的感觉。不知道是译者本身的问题,还是作者的问题。当然其他版本的译本还在找寻中,上面这番话,只是看主万的译本的感想。

饿。。。

我没看完我同学说 怕我看完以后不正常。。。我觉得很奇怪写这么奇怪小说的作者 他本身会正常??

有一种情结 有一种束缚

在看完电影后,我买了同名小说。相对大多数的改变电影来说。书能诠释的更广阔。因为很多内心世界是表面所不可诠释的。但坦白说,如果没有之前看过一遍电影的铺垫,看书还是相当艰难的。我不知道是因为翻译的原因还是本身就是这样的。显然书中要更加的详细也更加的耐人寻味!但影片中开头就有的那段胶片——开着车,在那条小路上遥拽。过来车辆避让。后面的警车声渐渐接近!旁边的发夹和那只沾满血迹的手枪。这一幕的镜头和色彩感太让人沉醉了。一下子似乎讲述了一切……

??短评字数超了so只能发书评

主万的译本其实还可以~~我抱着啃了挺久,战线也拖的蛮长的,终于看完咯【撒花经典的开头我草鸡喜欢哒,就是因为那个开头诱我犯罪(?)翻开了这本小说。主万的译本语言逻辑啰嗦神经兮兮的感觉很符亨·亨的感觉,洛很美好活泼有时咄咄逼人的样子也很可爱,至少我很能理解亨们为何会沉溺洛丽塔们( ̄▽ ̄)后面多洛雷斯落跑,被亨找到怀孕时那段,我才惊觉这本小说哪里是讲恋童癖精神病,分明也是爱吧虽然不被社会所接纳。可是我先表明立场,亨以爱之名毁了洛丽塔是毋庸置疑的,他是自私的,从某一层面上来说,罪大恶极,哪怕他真的爱上。我觉得,洛丽塔是恨亨·亨的,多多少少有的。~顺便~萝莉一词就是出自洛丽塔,不过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萝莉是清纯,有种已经成长的少女想回到幼女(?)时期的感觉;但洛丽塔原意是指性感少女,是小女孩渴望成为女人的那种感觉……so~不一样的loli不一样的精彩233以后看见女孩子们穿着松大的白棉连衣裙,露出一小段赤褐的脖颈和一小截小腿,内心就会开始叫嚣:她们都是我的洛!!( ̄▽ ̄)ps:“《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作出努力。” ↑作者好讽刺↑pps:“阿肯色州的森林。在她的褐色肩膀上,鼓起一个又紫又红的肿块,我用长长的大拇指指甲掐出其中美丽透明的毒汁,随后用嘴去吮,直到我满嘴都是她的香喷喷的血液。”……!!我滴妈草鸡带感↑

I'm too old to love you——永远盛开的花,我的lolita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我挚爱的小说,我挚爱的故事,我的lolita.这样一个小丫头,12、3岁的年纪,就是一朵花,挑逗着我们的道德,挑逗着我们的欲望。她就在那里静静的站着,感兴趣的看着你,没有阳光照射,没有那么多活力,但是永远在那里站着。这部作品有很多“卖点”,比如其中的畸恋,比如其中的某些情节描写,比如改编后的电影,比如封底某些人标注的“完全可以当做精神病案例研究的一部小说”······可以,我们需要承认的,是这些元素确确实实占据了这部作品的一大块内容,而且很多时候我们讨论的焦点也在于此。可是故事之于我,还有着其他的一些可爱之处。我喜欢lolita这样的畸恋。欲望之下,一方是依靠,一方是活力。我喜欢纳博科夫俄国与美国风格交融的笔调。作者在这两地的生活影响了他的创作。故事里既有俄国严冬一般的场景描写,也有lolita这样“美国式”的人物存在。lolita只能存在青春、幼稚、欲望之中,待阳光来临,欲望退去,青春干涩,我们什么都不剩下。像是作者最后看到lolita怀着孕的样子而无比心痛,开错的花枯萎,我们是应该高兴还是难过?你没有错的,我的Lolita.

关于洛丽塔—不得不说的废话

原载《南方都市报》2009/10/18  于晓丹 作   早就想写点什么,可又一直觉得我或许不是最适合说这些话的人,而且说了也未必有意义。最近网上又有人问起,不少读者还有误会。我想,既然热已经热过去了,说说大约也无妨了吧。我首先承认我的译本的确存在很多“硬伤”,朋友们和网友们提的意见都很中肯。我的意思是,我不打算为自己辩解,也不想批评什么,只是想就我所知对两个有误解的事实做个说明,同时也发个小小的“牢骚”。   网上说的最多的是——— 是否“全译”的事。上海译文版《洛丽塔》有句响亮的宣传词,说他们的译本乃“原著问世五十年来第一部中文全译本”,这个说法我不能同意——— 这明显是在误导,好像非要让读者认为我们先前的译本都是“节译”才能体现他们的意义(我不说“价值”这个字)。可这不是事实。起码我的三个译本(江苏文艺1989年版,时代文艺1997年版,译林2000年版)都没做过任何删节。南方的一家报纸曾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说过“没有什么可删节的”的话。的确如此,如果看过原著的人一定都知道,这本书从字面上看其实很干净(意思如何可以仁者见仁),里面没有任何不能译出来见人的,因此完全没有必要做任何删节。   许多人问为什么主万先生的译本会比我的译本多出那么多字?撇开任何宣传词不谈,事实应该是,除了先生的行文风格与我不同、对小说部分的翻译总会有一定字数出入外(但这个出入一定是很有限的),他的译本多出的字数主要是在注释上,也就是说,他增加的是注释而非小说本身多出了那么多字数。   第二个误会便是这个注释。许多读者认为主先生译本里的注释是先生自己做的,这是很不准确的。我不知道读者是不是受了先生译本上另一句响亮的宣传词———“翻译家主万先生全新权威注释版”的引导而得出的结论,但我思忖总会有一定关系。出版社在“谁做的注释”这个问题上没有给出完整的信息。   了解《洛丽塔》原著版本的读者或许知道,在《洛丽塔》写作完十五年后的1970年,V intage出版社又出版了一个《洛丽塔》的注释版本。这个注释版本,跟纳博科夫的另一部作品《微暗的火》不一样,里面的注释不是小说本身的一部分,作注的人也不是纳博科夫本人,而是一个叫阿尔弗雷德·阿佩尔的学者。这个人1934年生于纽约,毕业于康奈尔大学,在哥伦比亚大学拿到博士学位,先后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西北大学。从他的注释看,他与纳博科夫有过交往,许多注释都直接来自纳博科夫本人的解释,所以,是很难得的第一手材料,对研究《洛丽塔》的学者有宝贵的参考价值,对一般读者理解作品也有意义。因此这个注释版本后来几经修订多次再版,成了最受欢迎的《洛丽塔》版本。   我做了一些核对,主先生版本里的注释,绝大部分便是节译自这个注释本。也就是说,先生的注释大部分并非先生本人为小说做的注,而是译自英文注释。   实在说,我的时代版和后来译林版里的不少注释也是节译自这个注释本,但并没译全。一个原因是注释太多了,注释部分几乎有小说部分的一半厚,要全部译出,几乎等于再译一本书,而且是一部学术著作,其难度不亚于译《洛丽塔》小说本身,可能更甚。主先生的译本也是如此,他也只是做了节译,离“全译”还差得很远。比如“第一部”里的第一个注,关于“洛丽塔”一词,原注有整整一页那么长,很详细地讲了这个名字的由来,纳博科夫为什么取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应该怎么念等。而主先生只译出了原注的第一句话,即“‘洛丽塔’这个名字是本书《序文》的第一个词,也是这部小说中的第一个词和最末一个词。”但这句话并不是先生的话,而是阿佩尔的,是先生译的。如果主先生能把阿佩尔的注释“全译”出来,那全书的字数恐怕五十万都不够。再说我,我当年没有全译的另一个原因,是当时也考虑到了版权的问题。那时候我们已开始有版权意识,知道注释是别人的心血不能随便使用,但还没有足够的版权商业意识,不懂得应该让出版社买下注释版本的翻译权,以免除不必要的纠纷或麻烦。因此,我只在时代文艺版的译后记里对注释本做了比较仔细的说明,让大家知道有这么一个注释版本的存在,并向注释者表示了感谢。   在看到这次上海译文社的新译版本之前,我先在网上看到他们的宣传词,便理所当然地以为他们买下的版权应该是阿佩尔的这个注释版本的版权。但等后来拿到书查看了他们的版权页后,才感觉似乎不是。是不是也许并不重要,但让我比较吃惊的是,虽然主先生译介了大量阿佩尔的注释,但这部译著从头至尾没有提到这位原注释者一句,读者想当然地以为那些注释是主先生做的也就不足为怪了。这种误导其实完全应该、也可以避免。   有不少朋友问我,译林能否再印我的译本,我问过译林,应该是不行了,现在《洛丽塔》的翻译版权已不在译林。有朋友感慨说我的译本将“不可避免地退出江湖”,现在看他们说的没错。我当然觉得遗憾,不说这个遗憾是我失去了再修订的机会,在如今这个商品大潮里,文学出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利益的限制,这更是很无奈的事。我有时跟朋友探讨,人类的文化资源现在变得越来越昂贵,反而不如以前那么容易让人共享了。有时候我看到一本书,很想介绍给中文读者,但每每跟美国的出版社联系就发现,某些代理公司早已承包了那家出版社所有图书的版权代理,我们只能转而跟代理商打交道。代理商有时囤积居奇,有时待价而沽,跟炒地皮一样,还要让几家出价竞争。大多时候遇到这种情况,我就都放弃了,严肃文学以这种方式搅进商业操作里我还不那么习惯,而且让本来就已经很昂贵的书籍更难为普通读者接受也是我不愿意的。对于那些并不具有市场品性的作品,一些应该毫无条件地让更多人共享到的人类文化精粹,现在的这种市场操作模式,究竟是有益还是有碍?是否应该有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式?这当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发的这一点“牢骚”恐怕也无济于事,但我还是想,无济于事就无济于事吧,说说姑且说说。

‘我要治疗阳痿’

亨伯特的枪指着一堆纤细骨架上的肥肉。‘我要治疗阳痿’楼上-诗人的诱惑,如果少年不玩弄勃起,亨的回忆录会是本浪漫小说,《廊桥遗梦》的女主角年轻三十岁。永不复焉,永不复焉;Never More,Never More 不祥的乌鸦射进奎胖子的身体,一切都会死去。

《洛丽塔》兽性与美的结合

小时候总搞不懂为什么欧美人总跟对待孩童的性虐待过不去。十年前有部著名的影片叫《沉睡者》,讲的就是受虐待男童长大复仇的事,几个月前爆发了爱尔兰教会长期虐待男童的丑闻,后来好像也没什么结果。关于女童的例子也不少,在美国似乎尤其多。正面的例子也发生在西方传统里,据说但丁曾经热恋一个9岁的小女孩,有他垫底,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其实也不算过分。最近还看到一则新闻,72岁摩根弗里曼和他27岁的继孙女即将成婚,而此前,两人以保持十多年的“乱伦”关系。此等事情,伍迪艾伦其实已经走了一个轮回了。这本书曾为禁书,中年教授因为热恋一个12岁的女孩,而不惜与其庸俗的房东母亲结婚。等到女孩的母亲去世后,此男人带着女儿在美国漫游。说是乱伦,前面几个例子的男女都没血缘关系。在《洛丽塔》里,此男与女孩的母亲结婚,就是为了和他在一起。因此,乱伦不是关键,而是中年男人对小女孩眷恋这种心理。纳博科夫以一种放弃道德评判的细致口吻描述男主角的心理历程,简直使得此书成为精神病学的经典。纳博科夫的想象力,文学描述力,对暧昧关系的细腻体察,以及对美国社会的讽喻描写,使得这部作品成为文学性超强的作品。波德莱尔发明了“恶之花”一词,那种拥有巨大影响力的作品,总是以描写某种常规看来“罪恶”的不伦之恋作为框架,比如最近的影片《朗读者》。描写“真善美”的作品,从来不能获得欧美文学评论的青睐。《洛丽塔》渗透着某种罪恶的美感,如同沉迷于欲望的巨大深渊,纳博科夫提到兽性与美的这个组合,拥有巨大的吸力。没去看原文评论中兽性的原意,隐隐感觉,欧美知识分子,都是把兽性当作本能的,甚至作为反对宗教的武器。兽性也好,人性也好,强调的都是欲望巨大的力量。有了这个力量,才推动出巨大的戏剧性与张力,才成为揭示一个时代社会生活的标本。《洛丽塔》此书所以成名,印证的就是这个西方传统。

翻译很糟糕。但书绝好

RT。这个不断在各种自我里穿梭都为寻找一个以前叫安娜贝尔的14岁模糊影像但他后来遇见了LOLITA。世上惟一的,再怎么沉闷也风情万种的,粉嫩的,诱惑的,纤细的,性感的,LOLITA哦,亨博特,亨博特。你到底在干吗。从来没有一个声音这样会去疑问英俊倜傥的亨博特先生完全迷恋在12岁女孩的身上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性行为对象但他就是爱她不分缘由。么有逻辑。LO.我的欲念之光。我永远的欲念之光。当她带着粉红色和金色混合的光芒,甜暖的气息走来,我就为之迷恋并且永远沉醉在里面直到亨博特死去

老男人的风花雪月

“你很老了吗?”“我很老了呀。”——但愿你能够把我想起,最好你还是将我忘记。那年六月,花开不败,云絮贻荡,而我们,正相爱。陈文茜说如果还要嫁人,康永是个很好的选择。这位女子实在让人很困惑,讲时事政治的时候可以分析的头头是道,那么硬气,然而当你跟她坐下来谈,虽然盛气凌人的姿态难改,但嗲嗲的语气已经昭示她作为一个女子的媚。她把自己看作女巫,又说女巫也是小孩。牡羊座的女巫很得意的说,太阳上升星座是水瓶座。上升星座是种无需思考便能反应出的人格,相当于人的面具,是别人第一眼看你的印象,从这点来看,她确实很水瓶。水瓶女子对于畸恋似有大宽容,甚或追求,也是暮霭沉沉楚天阔中透着隙朗朗。男人不好玩,年老的男人才好玩;贵族不好玩,没落的贵族才好玩。“那时候我在伺候其他几个老头子,他好像还不够老。我伺候的老头子现在全走了,全死光了,夏元瑜,唐鲁孙,那时候我在《中国时报》每隔两天就要陪他们吃一顿饭。然后我二十几岁……还有李敖跟柏杨,他们两个还健在。”二十几岁,伺候几个老头子,东游西逛的吃喝,吃的是老北京,喝的是老上海,唇间耳畔都是个“老”,“老”是兴头已过的卑微,回味里都好像是王家卫的电影,可那是真的,不是戴墨镜的男子轻易可以在香港的旮旯里堆砌的起来。为什么在盛世之下还要怀旧,因怀的是想象里的旧,才是好,才是难以拒绝,就连统一粮票,知青岁月,红卫兵也是阳光灿烂的日子。洛丽塔都小,老男人们看看笑笑,要教的教你一点,要携的携你一把,均是容易的。你们那么契合,他们愿意做大为老,而你愿意装小伏低,如此合拍,果是一种——幸福,就是你想做成彼得•潘,人还夸非你做不可。“与你那时的年轻美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这被岁月摧残的容颜(取自某老男人新译)”。我现在念来这话,总会想到我年老的时候,必定会有这么个男子,因我的文章而爱上我,照顾我,欣赏我,不离不弃,守护我至生命的终结。他一定不是我见过最美丽的男子,他一定不是我见过最才华满溢的少年,他也一定不是我最初生命里带出的胎记或遗留的烙印,一定不是,但他欢喜我,在我床边一字一句的读,我曾经写的诗,写的散文,写的小说,他读着读着就哭了,他问我,为什么没有能够早些遇见我,我们的相逢注定在时光的沙砾中摩梭。然而,我却暧昧的微笑了,我想起从前与他,并不由着我的性子来决定,没有在正好的时间里遇见他,这不是遗憾,《滑动的门》告诉我们,无论女主角踏上地铁或者没有赶上,她始终会与他相遇,这下你会心意了然,原来呵,走过场的是这个丈夫,情人才是那命定中流光里的金穗子,被你轻巧的附身而拾,连有心避让仍碰出火花。HB:“上帝跟你说话了?”加曼:“是的,上帝和我说话了。”HB:“上帝说什么了?”加曼:“上帝说他把你给了我。”像一颗快要被融化的阿尔卑斯奶糖,加曼笑了一个晚上也不够,这浓浓的味蕾,甜蜜如拥抱。原来那么爱那么爱,也要生离或死别。老男人的风花雪月就比较恬淡,无论是生理上还是精神上,都难以勃勃。可是他们能无限度的宠爱你,你说的一切他都经历过,就是你的青春他也曾拥有过,他缺的只是时间,对自己说,再活一年吧,不是为与红丝绒秋千上的女孩子做爱,只是看着她们笑,笑得银铃样好听,想起老北京的胡同里啊,有位少女和羞走倚门回首。多年来,少女的模样记不清了,性格都难免糊涂起来,只有那个回首,永远刻在胸口。时间,别走;情人,快回首;多洛蕾丝,让我再次亲吻你的手。

一树梨花压海棠

这本书以前拍过一部电影,叫《一树梨花压海棠》。那时,我生命中最好的、最重要的朋友义无反顾地和一个差不多和她老爹一样大的老头相爱,沸沸扬扬,她家里几乎要和她断绝往来,我则流着泪看这张碟,差点要将这张碟送给她和她的爱人。她和他牵着手找我吃饭,在天河城的上海餐厅。午餐。他叫了一瓶啤酒。我很惊讶。在我的眼中,他一直是她的导师。原来不止。他是男人。虽然年纪大了,但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因了午餐那瓶酒,慢慢地接收了他们。其实之前我也经常和他们见面,不过在我眼中,他们一直都是师生关系。而他,是1000%nice的人。是绅士。后来,她跟他回美国了。后来,他们结婚了后来......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她是他的lolita。即便是已经带了她出去,曾经,他劝她:外面俊男无数,足风流;我供你继续念美国的大学,你可以离开我。她出去看了,还是回去,再携子手。人说,这个年代的天长地久,就是,在分手之后,再携子手,与子携好匆匆又几年,我思念着大洋彼岸的她,在街上闲逛,又遇到这本书,好像她就在他面前。

洛丽塔

  话说最大的仇恨就是最深的爱,而纳博科夫似乎证明了这一点。他非常不喜欢弗洛伊德的理论,于是写了此书。但显然感情太“真挚”了,不仅此书成为了名著,其最出名的作品。并且还起了几个反面作用,其一是要深切理解此书是如何讽刺弗洛伊德的,就必须比较深入的了解弗洛伊德的理论;然后便是不管你了解后是喜欢它还是讨厌它,总之你已经了解了它;最后则可以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推导师出,纳博科夫潜意识应该是赞同弗洛伊德的精神学理论的。这可真是“最狂热的信徒往往是最大的仇敌。”  作品是一篇自供状,但巧妙地是与弗洛伊德提出的精神病治疗笔记体裁相仿,这应该是刻意为之。从书中看,“我”亨伯特是个喜爱幼女的中年男子,按书中暗示“我”应该有阳瘘症,所以不太能与正常女性性交,所以喜欢幼女。这不仅仅是对于初恋安娜贝尔的死,应该还有着童年对父亲的性行为的影响。再加上事实上是洛丽塔“勾引”的“我”,整部书都是对儿童性心理和行为的讽刺。“我”的童年性心理应该是没有成熟的,而洛丽塔似乎是过于成熟的。这似乎又影射老欧洲与新美国,难怪有编辑说此书是攻击美国。  全书基本没有性行为的描写,完全是一种精神病历式的描写,充满了大量的心理活动以及分析。非常有意思。可惜弗洛伊德没看到,不然也许可以分析分析纳博科夫的心理状态。他是否也有着“我”的性心理呢?一部微妙的“反”弗洛伊德著作。  (写于2006年2月1日)人们说弗洛伊德是人类三个最伟大的人,自他以后的人类文明与生活都或多或少的刻上了他思想的印迹,不管是造成还是反对。本书便是如此。作者纳博科夫,是反对这种学说的,但作品却正好称得上是精神分析的作品,当然你可以从反面来看。故事是一个娈童者的自白。倒没什么,即不难理解又不色情。倒是故事中的词语运用的太过灵活,需要高深和广博的知识及大量注释才能少许理解。这是本书的最大特点,因为作者通过这些词语隐藏了文中的故事及观点。只是我不懂英文,看不懂原文,无法理解其中万一。不过就算懂恐怕也理解不了多少。作者不愧于二十世纪的语言大师。只是这恐怕也是小说的悲哀。十九世纪把该写的全写完了。二十世纪也只有玩弄玩弄手法了。虽不乏佳作,但恐怕也是回光返照了。

女生心中的洛丽塔

看的就是这个黄色封面的版本,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室友翻了翻后,笑称我在看黄色小说。不对,应该只是黄色封面的小说罢了。可以说,看了越来越多的书也逐渐了解男人了,不过也只是略微了解,男人可能也不了解自己吧。对洛丽塔很着迷,看了斯坦利·库布里克的电影版,终于最近又找到了1997年的版本,期待中……

成熟之后再去读它

坦白说不喜欢情节中变态的男人但是不能否认文笔很好希望有一些年纪再去读这本书总担心会有把心智不成熟的人带偏的可能或者挖掘出一些人身上的潜在阴暗

我的洛丽塔

第一次读洛丽塔是在去年六月,显然那次我看得匆忙、凌乱,因为今年六月我第二次翻开她时完全不记得第二部发生了什么——而正是因为回想起第一次读她时所感到的美好(奇异的美好),才促使我再次翻开她。也正是这第二次阅读让我爱上了它。它留给我的感觉像它的封面,也就像纳博科夫写下的:就像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我喜欢亨伯特眼中的美国:市镇、居住区和中西部的荒野。无疑,我认为这三次旅行是全书极为珍贵且令人心境迷乱、开阔而又忧伤的部分。然而,从第二部第二十九章——也就是亨伯特再次见、洛丽塔开始——则是全书最为精彩,令人着魔的部分:那个贫穷、消瘦、挺着大肚子、三次坚定地拒绝了亨伯特恳求的洛丽塔,肮脏、绝望、满心想要复仇的亨伯特,以及可笑的奎。也正是在这最后七十页的挣扎里,我才最终透过这片苦痛的迷雾窥见了这个疯子的心。他说,我坚定地站在自己面前,除了判给自己三十五年的强奸罪,其他一切都不算犯罪。在他最后的幻象里,他还想着他的多莉,融化在那片柔和、透明的和声里——于是破碎的拼图重组,一切都以最完整的形象呈现。这就是它带给我的感觉:一本夏天般的书——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

让读者用自己的声音说话。

关于主万的译文版本,有多少人对比原文读过?论坛里几篇热帖不是转载的,就是拿开篇那一段来做比较,其他读者翻了个封面看到书评就开始说这个译版不好。大量吹捧于晓丹译版的有没有将她的译文与原文对比过?到底谁的译文才真得是“翻译事故”?

20世纪最受欢迎的小说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由此,引发阅读的志趣。《洛丽塔》是纳博科夫最有争议的作品,因为写的是乱伦的禁忌之爱。正因为是禁爱,所以也是看点。当“父女”跨过“关键”一步,故事才真正开始,情节才真正精彩。小说里洛丽塔应是不漂亮,没有多少漂亮的衣服,但是风情、多情、魅惑的性感少女。亨伯特对性感少女拥有特殊好感。新版电影中,洛是漂亮的少女可不够性感。随便、随意、随性,爱哭、爱闹,更像是亨伯特不服管教的叛逆小女儿。洛不懂得爱,亨伯特对洛有爱恋,有照顾,在一起后,父爱多于爱情,恋女情愫浓厚。虽讲的是乱伦的禁爱,读来却不觉恶心,反而是亲情、爱恋的纯粹纯洁。因此,《洛》才在争议中颇受欢迎。

洛丽塔

原来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区分电影好坏的原则就是是否有少儿不宜的镜头。就像很多人把人生分为乐观与悲观一样。我很想告诉他们纳博科夫的语言美到无以复加,库布里克和阿德里安·莱恩的版本都很好看。What I heard then was the melody of children at play 。Nothing but that 。And I knew that the hopelessly poignant thing was not Lolita′s absence from my side ,but the absence of her voice from that chorus。 这是洛丽塔的结尾,亨伯特站在高处的草坪,失去魂魄般。我不知道若干年后,我是否会对青春说着同样的话。 一直都喜欢这样的,有《幸福终点站》的温暖,也有《救赎》中凄美的愿望。 《独立宣言》中说,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追求幸福,有些时候是比幸福更美好的事,美在过程。 日子总会过完的,也会越来越好,当作承诺。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封面上微微开启的粉色的薄唇引诱了我,这本厚重冗长的书是伊甸园里的苹果,彻底摧毁了我本该复习托福的一周。oh, my lolita, 那光洁的不知羞耻的双腿在轻轻敲打我的心。Others broke my heart. You ruined my life. 我和可怜的鳏夫Humbert·Humbert一起,被Lolita那honey colored skin融化,被Lolita那brown bobbed hair缠绕(though i dont like her big bright mouth)最喜爱的章节,是他们发生关系的前夜(i am not a pedophilia!!) Humbert小心翼翼地躺在lolita身旁,想象着她弗洛伦萨般的乳房就在那近在咫尺的、单薄的衬衣底下。空气中充斥的是情欲的迷香。突然,Lolita呜呜咽咽地醒了,Humbert给她端来一杯水。她喝过,就在他的肩上蹭了蹭湿润的小嘴,又迷迷糊糊地睡去了。Oh,Humbert,Humbert,I understand you. How can a man refuse such a doll?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 Ta.

才知道平平淡淡才是真

就是爱萝莉啊~~也许本能里就有种幼体回归的冲动啊~~never too late to be young.I am already grown up, I just get older.

版本的差距

译林版的: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     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在她之前还有过别人吗?有的,确实有的。事实上,可能从来也没有什么洛丽塔,要不是我在一个夏天曾爱上了一个女童。在海边一片王子的领地。在什么时候?就是那一年,洛丽塔还有多少年才降临世间,我的岁数就有多少。你放心,杀人犯总能写出一手妙文。我看的是这个版本,先看的电影,下午一个人在寝室里关着窗帘看,后来一想起这个电影就有种青春和黄昏绝望混杂的复杂情绪.后来买了书,我很少买书,每次一两个小时看完,买的话总觉得浪费,但是在书店看了第一页就爽快的买下,那时候一起弄到的书还有<英儿>,很难找的书,市面没有看到卖的,就从网上下,打成一本,看完后就送给朋友了,<洛丽塔>还在我放收藏书的小抽屉里,里面总共没有几本书.买了这本书的晚上,冬天很冷,捂在热被子里,睡前随便翻了两页,本来准备第二天在火炉边慢慢看的,就中招了,一口气看完,不能停,看到两点钟,再翻回来回顾一遍.我买的版本比较小巧,后来看到这本厚滴,还茫然来着,怎么变这么厚了,也没有看,原来是烂译本.译本这个东西很微妙,小时候看<飘>,第一次看的是傅东华的译本,地名翻译的很烂,都本土化了,但是内容通俗而顺畅,有那种热辣辣的生命力,后来看别的译本,纠正了地名,译的也周周正正,但是太周正就不像思嘉了,枯燥的很.

欺骗了你那么多次,可生活就是这样。

重新见到洛丽塔的大叔亨伯特,口袋里放着一把枪,而洛,他的洛苍白着一张脸,挺着肚子,身上沾染了某种不能再被洗净的肮脏。可是没有关系,亨伯特瞬间改变了所有初衷,预想好的台词变成再简单不过的表白脱口而出:我们生在一起,死在一起,什么都在一起。他对着曾经的性感少女,现在的孕妇洛丽塔痛哭失声,像个傻孩子似的接连请求,没有一点希望了吗?他直哭到狠心的女孩手足无措的来安慰他,“欺骗了你那么多次,可生活就是这样。”洛丽塔坐在阳光下,她漫不经心地翻着少女杂志,打网球的洛,骑自行车的洛,或者是在汽车旅馆的洛,甚至是在浴室里那个露出亨伯特无法描绘出的安逸又空虚茫然表情的洛。我们在一点一点的陷入牢笼,陷入圈套,我们紧紧跟随亨伯特的眼睛,不必经历从抗拒到激赏的艰难过程,简直从一开始就真心认同了他心中那份难以启齿的审美。再没有什么样的年纪比得上豆蔻时光,毫无章法的肆意奔放,对一切示好皆无任何保留的予以回应,无论是用阳光灿烂或不屑一顾。那几年的最为可爱之处是,洛丽塔们掩饰不住的自以为是。大叔用了数不尽的笔墨来引领我们走进亨伯特最深处的世界,直到我们与他一样拥有了那种狂热,他方才住手。而无论是对洛丽塔占有欲、控制欲还是其他的什么欲都始终保持绝对强大的亨伯特,其实在整本书中都以一个相当软弱的形象出现。一开始,他是沉浸在初恋情人死讯中的哀伤少年,后来为出轨妻子以及情夫整理行囊,顺带冲洗马桶。他遇见洛丽塔,在心中苦苦煎熬,无时无刻的狂恋,阴谋、越矩、谎言,他骗她,诱拐她,逾越一切道德,他责令她,威胁她,以不可抗拒的强势压迫他。在第一部里的亨伯特,从行为上看是手段强硬的继父,可从心理上看,是不折不扣的胆小的暗恋者。纳博科夫告诉我们另一个奇妙的事实,他描写亨伯特的语言柔软,像羽毛轻搔脚趾,一阵生怕将熟睡人弄醒的痒。他内心其实充满恐慌,小心翼翼的买迷药,在妻子身上试药,差一点就下手了的谋杀(结果是他始终没有下手),撒下一个个天衣无缝的谎言,精妙绝伦的演技,他心情激荡,精神濒临崩溃边缘般的偷窥,偷窥他的女神,甚至在夏洛特死去之后仍然延续自己的镇定,他严肃的告诉洛,如果你不跟随我,你会陷入另一种更可怕的生活中。以上种种已经足够证明亨伯特大叔的敏感软弱。对这件事情,他越是担心,越是没有自信,就越要投入更多的心力。如果说病态或精神障碍是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那么亨伯特是毫无疑问的受力者,然施力者是谁?肯定不是精灵一样的洛,尽管她其实并不无辜。亨伯特这样说,洛丽塔其实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存在,她不是安娜贝尔,不是任何谁,甚至不是洛丽塔本人,洛丽塔是亨伯特心中独一无二的存在,仿佛永远不随时空迁移而变化。在这里,纳博科夫其实已经清楚明了的阐释清楚了整本《Lolita》的精神内核,洛丽塔们作为一个恒久不变的理想模型,永恒的存在于亨伯特们的心中,没有具体的样貌,没有具体的举止行为,没有姓名,为亨伯特们所永远追求。洛丽塔作为被爱慕者,处于关系中主动的一方,但以常规价值观来看,她又是绝对的受难者,承受精神世界的神秘莫测所带来的压力。纳博科夫表现亨伯特和洛丽塔的心态和主被动关系的手法很有意思。从当亨伯特狂恋洛,一起前往“着魔的猎人”时:这一部分中,纳博科夫竟然减少了一直以来大量的心理描写,越来越少的直接描写亨伯特的心态,而是用绝大多数的笔墨去写他一个个动作,谨小慎微的行为。这一时期,亨伯特尚未得手,洛丽塔仍旧是纯洁的小女儿,亨伯特怀着邪恶也好,卑微也好的心态图谋不轨,只等她彻底昏睡,这时尽管已经孤苦无依,但洛丽塔在两人的关系中其实强大而主动。亨伯特和洛丽塔那一年的驾车旅行中,那时洛丽塔知晓母亲死讯,只得委身于亨伯特,纳博科夫在这一块,没有描写洛丽塔心态的任何直接句子,只是不停地描绘他们旅行的路线,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遇见的每一个人。纳博科夫还是亨伯特?这种换位的描写使我几乎要相信,对洛丽塔那时心态描写的省略,是亨伯特背过身去,刻意的忽略。那一幅画面立刻展现在眼前:在心情烦躁地翻杂志的洛丽塔面前,亨伯特又递上几本,心想,她看她现在看杂志看的多开心;全部心花怒放的情节都铺排结束以后,长达一年的旅程在亨伯特眼里终于留下来洛丽塔真实心态的印记——每天夜晚洛丽塔在他假装睡着后的抽泣。看见这一段关于抽泣的文字之前,起码有几万字喜气洋洋的美好旅程的叙述。十八岁的洛丽塔就这样对哭泣得像个孩子的亨伯特大叔说,抱歉,欺骗了你那么多次,可生活就是这样。仍旧带着点自以为是,有些敷衍。亨伯特站在高高的山顶也终于心酸的发现,最为绝望的不是洛丽塔不在他身边,而是洛丽塔再也无法混入少女们悦耳的和声中。洛丽塔在最后终于成年,走向理智的深邃中,再也不能张开美丽的翅膀,毫不遮掩自己的光彩,这就是生活。每一个亨伯特都在不停地目睹着一见钟情到必然的破灭,每一个洛丽塔都在不停地经历着成长期的放肆所带来的苦果,然后心甘情愿的收起少女时代最淳朴的性感,献出童真。每一个人,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你,每一个我,都曾经是洛丽塔的热情轻佻,都必须奉上真情,却要冒着被狠狠砸碎的危险。正是这点卑微的宿命,每一个人相同的成长期,使我们与亨伯特这样的惺惺相惜,而这与性别没有一点干系——我么爱洛丽塔,觉得她似曾相识,只是因为我们都曾经是她,而现在,都不是她。这就是生活。C'est La Vie说起我和《Lolita》的缘分,始于高二那一年在书店第一次看见上海译文出版的黄色封皮,亨伯特始终在我心里。奔跑在烈火燃烧的成长大道上,我一次次的熄灭幻想的烛火,也一片片的拾起青春期缤纷的落叶,最终到达成年的门槛,亨伯特用慈悲用绝望用不舍用流泪的眼睛送我,当我一脚踏进成年的那扇大门时,仿佛轰然一声,背后的门已经紧紧关闭,那束危险重重又赞叹欣赏的眼光像一盏灯,给吹灭了,给关上了。现在,而现在,我捧着《Lolita》,亨伯特站在一望不尽的山顶之上,竖着耳朵聆听街道上少女们的欢笑,我知道,所有的洛丽塔最终都会背叛亨伯特。我早就成年,甚至离那扇关上的大门都无比遥远了,亨伯特,你留在门那边,不停地开门关门,送少女们渡过青春期的最后一程,你集全世界所有的狂热于一身,却哀伤而苍白。唉,抱歉,欺骗了你那么多次,可生活就是这样。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你的洛丽塔。

极端痛苦的阅读体验

26万字 看得我痛苦不堪 整个阅读过程犹如在沼泽里跋涉 明明会陷落却始终能坚持 知道这痛苦的过程会结束也丝毫不能减轻过程的痛苦 这种痛苦来自于三个层面1.注解设置的不合理 文章中保留了大量的法文 采用注解的方式翻译 使得阅读过程断断续续 非常不连贯 尤其是健身的时候 很难触到注解的位置 看得非常恼火 完全可以在正文中翻译出来 然后注解“原文为法语”2.翻译得非常不到位 说是翻译史上的事故真的是一点儿也不夸张 看得过程真的非常非常累 太多句子挑战了我的语文底线[拜拜]看好几遍都不知道在讲什么3.性欲倒错的痛苦 尽管翻译有些问题 但是基本的描写还是到位的 把H·H的痛苦和挣扎描写得淋漓尽致 看得我非常难受 如果上帝注定了你是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 那你能怎么办呢 《黑客帝国》说“To deny our own impulses is to deny the very thing that makes us human."(压抑自己的情欲,就是否定与生俱来人性。)可是如果不去压抑就要去伤害别人 那你能怎么办呢 你能做什么呢 这种抉择太痛苦和挣扎了。

其实很没意思

我看这本书到最后都懒的看了,完全是我一个同学给我讲的.而我那个同学是出于对情节的好奇而且班里没别人看过实在不得以才继续看的

漫长过后的喜悦

花了很长时间终于读完了《洛丽塔》,说实话,实在是一本很“难看”的书,但我说的难看不是指责本书,只是翻译过后文字依然晦涩,大段大段的心理和环境描写,常常让人在翻过了很多页之后依然不知所云,很难得,我坚持看完了,then,看完之后才了解,很多事要在完成之后才了解它的意义,了解亨伯特先生的洛丽塔,了解亨伯特先生,在我看来,这个鲜活的亨伯特先生,只是在爱洛丽塔,不管是出于真正的内心,还是精神病所控,我只是为他最后在洛丽塔面前的眼泪感动,洛丽塔离开了,他本来只想平淡地接受!洛丽塔又有了消息,却也到了他该他最后付出的时候!

可恶之人何尝没有可怜之处?

好像在所有罪犯里面“恋童癖”是最为人不齿啦但我更愿意把亨伯特视为一个没能顺利长大的少年他对洛丽塔确实是痴心一片这本书的文笔也确实是很美的,并且描述了一种特别的感受 也许这就是它的价值所在。小说多年前就看过,电影也看了更喜欢《一树梨花压海棠》这个译名

洛丽塔

我见过洛丽塔也想象过洛丽塔但我不是她的父亲即使是她的父亲也不能把她怎样我读过洛丽塔也看过她的电影她依然还是那么干净即使是她不干净我还是不能怎样我是不是已经老了还是可能快死了我的心脏随着她越来越快的脚步开始慢慢地减弱许多年来还是那样顶多像今天这样丢下身上所有的钱像个孩子似的哭着紧紧抓住一杆老枪

[娘子书评]洛丽塔:痴情终成罪过

我是先看了洛丽塔的电影才去看书的。电影有两版,一版是黑白的,一版是彩色的,彩色那一版非常之能摸到名著的主题,而且真的能表达出那种爱情。我真不知道一个成年男人对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十来岁的孩子,七到十二岁,能有什么爱情可言。但那确实是爱情啊!他为了这个孩子放弃了一切,有良好的教育,有好的出身,有好的一切都不要了,为了她,哪怕她是一个背叛他,利用他,怀了别人的孩子,还一脸的任性自私的妇人,他都可以为她去杀人。这个女人并不美,可是,她叫洛丽塔。因为我看过了电影,明明折折的知道这个事情的发展,所以,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是片断片断的欣赏,先看我喜欢的几个片断,与电影表现的非常一样,证明这个电影是真正的成功,可以让我在看书的时候,脑子里浮现着那两个人的影子。书是极美的,我相信这是作者的自已的爱恋,哪怕故事是虚构的,可是,作者也一定是一个恋童癖,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细节的描写身临其境,尤其是对洛丽塔的穿着举止的描写真是太生动了,作者一定是不舍自己心目中的女神的那些回忆吧!而且心里独白也非常的精彩,采用了一种倒叙的笔法来写这个故事,免去了很多人物的对话,留下大片的独白,那种男人爱情的痛苦表现的非常的好。我一般都不点评名著,因为一本书能留传百年到了现在都一定是有自己非常好的闪光点,而且一定是一本功力深厚的书,但有的是因为太过难懂,有的是因为历史背景,有的是因为翻译问题,但这本书与《蝴蝶梦》《飘》一要,易懂,而且好读,我甚至认为这本书比起前两本更像是一个非常纯粹的爱情故事。虽然我不理解这种爱情,但还是承认这本书非常好看,一个男人死缠着一个未成年的少女,用一切的方法把她留在身边,而她却拼命的逃离,从没有被感动,不知道他的深情,而且最后也没有爱上他,却是爱上了一个阳萎的变态男,这真是一个非常讽剌的结局。倒是这个爱上洛丽塔的男人,在道德与欲望中挣扎的那样的哭痛,死,也许是解决一切的最好方法。痴情,他是那样的痴情,可是,当他痴情的对象是一个不懂得爱的孩子时,他的痴情终成罪过。文章中的人物和场面描写绝对是非常经典的,值得反复去精读。

XXX

一个有魅力的成年男子加上一个小恶魔般的Lolita。撇下道德观念,这就是亨伯特追求洛的故事,也许他所追求的只是心中lolita的情结。你不得不佩服作者,把一个近乎荒诞的甚至有些禁忌的故事讲述得引人入胜,永远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读到结尾,难免有些感伤,仅仅作为个人感悟而言,觉得非常遗憾,亨伯特费尽心思编制了一个梦,却又溺死在梦魇之中……

洛丽塔!

原来看的时候是刚知道原来洛丽塔是等于恋童癖。这个问题对于当时还小的我来说其实很难明白,所以我就故作深奥的去看了一下这本书,看完之后的一个感觉是:我晕。真的晕。因为看不懂,上网看下书评,说这本书随着年龄的增大再看会有感触的,但随着我年龄的增大外我时间也在减少,试卷在增多,导致到现在还没有从新看多一遍,希望在我再一次翻开它并看完的时候我的感觉不会再晕!XD~

洛丽塔 开到荼糜

洛丽塔,任性的小妖精。很喜欢很喜欢她。只有她才可以在大雨滂沱后若无其事地吃樱桃巧克力冰淇淋,还用摄人眼神定定地看着你,然后咯咯笑。媚若无骨。多年前的那个下午,如果不是她,趴躺花园天真烂漫看画册,水花浇透鹅黄短裙,就不会有此后种种故事后人漫长迷恋。她是小小妖女,毕生最大事业便是叫人神魂颠倒。带她走遍美国,纵使男主人公最后下场惨淡,我亦觉得他一生无憾。唯一的可惜是,小小妖女也不得善终,她绚烂过后选择的平淡生活并不能让她归于安定。眼看她开到荼糜,我深深难过。恨不得回到故事开头,一切尚未开始,一切还可期待,一切还是太阳初升,不怕日落。下着大雨的夜,终于把洛丽塔最后相见的部分看完。看得心直痛。一直以来都秉信97电影版所灌输的概念,就是相信洛丽塔是个蛮缠的少女,对生活的放任和对自己的不珍惜,相信亨伯特的爱之真诚深切。所以我一直以来都是认同的,凡是真诚的爱我都认同。但,看到那一章,亨伯特终于肯承认面对的内心,也逼得我们读者,终于擦拭双眼去认识真实的洛丽塔。那个任性的、无礼的、粗暴的性感少女,她隐藏极深的迷茫神色,她压抑过的眼泪,她从不外露的内心世界,“我那最墨守成规的洛丽塔最后也终于明白:一个再乱七八糟的家庭,也比不清不楚的乱伦要好。而后者却竟是我能给这无家可归的孩子的唯一的东西。”(译文大意如此)谁说洛丽塔不识人间忧愁。“他只是伤了我的心,而你却是毁了我的一生”。这个十七岁便死去的女孩子,唯一过过的快乐日子竟不知是何时。亨伯特的不可原谅,在于他明知洛丽塔的痛苦却没有解救,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罔顾对方的心情。纵然他是真爱她,也无法原谅他这份自私。所有处于爱之中的人也当谨记,不要自以为给了对方一个最好的世界,殊不知在对方眼中不是如此

觉得很可笑

生机勃勃的性欲,总能人让人热血沸腾。青春、健康结实的身体、嫩黄色的小腋毛,乳臭未干的小毛丫头,脚跨在性感与恶心的边缘。智慧者有权利不遵循道德和规则。看完这个著名的故事,我笑了,“愚蠢”代替了一个老男人如此热切的感情,不可思议的让整个故事看起来那么的可笑.....(还好,不只我一个人,能够发掘它的幽默潜质)

断片

Carmen,voulez-vous venir avec moi?卡尔曼,请跟我来好吗?我以一种准备把一切——我的心,我的喉咙,我的内脏——都献给她的慷慨气魄……冲击我无情的岩石的那许多疯狂的美人中,我轻而易举地就能找到一些比瓦莱丽亚要迷人得多地小娘们。我在一个不朽的日子里抚摸过的皮肤仍然无法躲过我年少时记忆的目光她的嘴唇红得像舔过的红糖果,相反,我却是身材瘦长、骨骼粗大、胸口毛茸茸的亨伯特•亨伯特……在缓慢的、孩子气的微笑后面藏着一大堆腐朽凶恶的坏念头)地震。惊人的爆炸。她母亲跟方圆几英里内所有别的人都在一片混乱中当下永远给消灭了。洛丽塔在我的怀里呜咽。我是一个自由的男人,在废墟里对她欣赏玩味。倘若魔鬼没有意识到如果他想多耍弄我一些时间,就得让我略微松弛一下,那么我对那个少女——对我一生中用蠢笨、疼痛、胆怯的爪子终于可以抓到的头一个少女——产生的热烈年轻肯定可以使我再次住进疗养院。我们意想不到地、神奇地在一起。她那泛起波纹的朦朦胧胧的身体就会动上一下,我就知道,她比任何时候都离我更加遥远。在我自己修建的内宅中,我是一个容光焕发、体格健壮的土耳其人,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自由,故意把享受他的最年轻、最脆弱的女仆的快乐时刻往后拖延。我疯狂占有的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说不定比洛丽塔更加真实,这个幻象与她复叠,包裹着她,在我和她之间漂浮,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她的嬉戏表现出一种欣喜,一种癫狂,简直叫人受不了!突然,我的意识起了一种神秘的变化。我进入了一个存在的平面,一切在那儿都无足轻重。除了注入我身体内部酝酿成的欢乐。开头我内心深处根茎的美妙的扩张,变成了一阵充满热情的激动,这激动如今达到了在意识的生活中的其他地方都无法获得的那种绝对安全、自信和仰赖的境界。怀着如此确立起来的、并顺利走向最终震动的那种深切炽热的快感,我感到可疑放慢节奏,以便延长那估激情。脏乎乎的杂志窗外雾蒙蒙的景象湿漉漉的衣服和城镇臭烘烘的小丑响得吓人的电话晕乎乎的小狗四肢分别地(le mot juste法文 恰当的词,福楼拜常用词,他经常为寻找恰当的词语而苦苦思索一周)我们住在前寒武纪花岗岩世界中一些木头造的活动房屋中

所谓的病态

语言太晦涩,太支离,人一旦太沉溺于某种东西或某种情结,那就是病态,亨伯特对洛,与盖茨比对黛西一样,是病态

讨厌书背后的评价

昨天终于看完了,最近对这种题材的东西很是感兴趣.总的来说这本书我自始至终一直都是很有兴趣的读完的,不像有的书是为了知道结局才逼自己去看.但结局多少有点让我不大喜欢,我还以为亨得把洛丽塔杀了...结果没有...有些失望了...对了,很讨厌书背面写什么精神病历之类的破烂话!!我觉得爱上一个女孩没什么不正常,人和人之间总会有一层关系,只不过这个关系有薄有厚,有深有浅.而亨对洛的感情恰恰是一般人认为的不伦之情.好久没这么看书了,看来该反省了...我还有好多书没看了...

爱的黑洞

五十年来首次问世,或许不用再五十年,她就是世界公认的文学名著。冲破了伦理,打开了禁忌。亨,成熟并富有魅力的男人,曾经黑兹(洛的妈妈)一个传统有教养且多情的寡妇,丽塔一个纯朴温柔善良的弃妇都为他深深倾倒。洛,精灵古怪的小天使,有着自己独立的意识和个性。可以存在的执着的爱,彻底的痛。一个被被蛊惑的情感世界。97版的电影也很出色。

书本来就不容易懂

书看完了,豆瓣看一下,都说翻译的差,wu,说句中肯的。我觉得这本书本来就不是容易懂,晦涩是肯定有的。这不是一般的记事性小说,是一个有点“变态”人的自白,神志不清就不说了,作者文化背景跟我们不一样,懂N种语言,还有很多据说有名的诗,咱都没听过。再则,不要讲究看没看懂了,这不是中学语文课本,我觉得仿佛懂了的状态最好,保留回味。翻译的细节固然重要,但是翻译的整体感觉的拿捏和把握更能体现小说的本来风貌,这点上,我觉得主万的译作是值得参考的。

我喜欢这个调调

看到有读者诟病这一版本的翻译,我没有看过之前的版本,也没有看过英文原版,只是冲着译文的名头买的。单从字句段落看,确实觉着有些松松垮垮,但又不至于让我完全无以得继或兴致寡然。不少人称赞本书的文学性,我更沉迷于它带给我的异想世界。这是我不曾了解的时代、我不曾觉察的悸动。看书的同时在大脑中构想出故事中的处所、人和物,是我的阅读习惯。眼前浮现出土耳其地毯、高大的书架,和童军露营的野地,继续下去的,就是主人公对女儿的依恋。他对她的身体着迷,继而又爱上了她的个性和灵魂。这种感情在我心里,无法畅通,但我能理解。越往下看越兴奋,这种兴奋不是血脉膨张的,更不是寻求刺激的,只是对于异样的情感的着迷,对于情势发展的好奇。有时候,似乎我也被主人公说服,开始欣赏那些少女发育尚未完全的身体和娇俏、俗气的个性。主人公的个性刻画丝丝入扣,那是典型的欧洲人的自负,我觉得简直就是典型的沙俄人和法国人的结合。他逮住机会便要对对立者进行一番讥讽,无时不在品评、看低身边各人。每每看到这样的桥段,我便想笑。雪茄也好,酒也好,不多的笔墨,但却是不离也不滥的,让人觉得是透过这琥珀色的液体窥见一段故事。都说纳博科夫在书里表达了对普鲁斯特的欣赏,或者说也意识流了一回。对于我这样的半文盲来说,纳博科夫还是能懂的,且不至于让我看着看着就忘了故事情节或者逻辑链。普鲁斯特就是在想着法儿的让我失去对故事的把我,《追忆似水年华》就是一碗迷魂汤。

不愿再读的好书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伤疤,最怕被提出,可是这本书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你害怕让你担心,我看时多半是在教室就算没有环境也一样让我难过,惊讶,害怕,思考,再思考!

只是nympholepsy

我完全可以说:“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位洛丽塔。”可我不愿意。我想隐秘地把这种推己及人的想法藏匿起来。HH先生写下的是一副副漂亮的梦境画,如果我默认了那种乱伦的罪恶,那我就能够真正开始欣赏了。事实上,在爱和欲不断的摇摆中我不断在为HH先生——也许还有我自己——开脱,把他的爱——我认为是,你们也可以说是性欲过盛(nympholepsy)——置于那丛漂亮蝴蝶的野花丛中,享受那些幻觉和现实交杂的美好回忆。而那只最美的nymph,才是一个丧失亲情关爱的彻底悲剧。可我依旧不愿把任何罪责归罪于HH,就像那只叫nabokov的美丽蝴蝶静静躺在哈佛的蝴蝶博物馆那样,lolita只是一瞬间被捕捉下的美丽——在那坐阴雨濛濛的高山上,被纳博科夫抓住的那一刹那。

极致的美

很久之前读王小波的时候,他说小说很大程度上是语言的力量,翻译很多时候无法传达原著的神韵了。当时我还不以为然,但最近却越来越认同了。我们读的《挪威的森林》中的诗意的感觉,到底是村上春树带来的,还是林少华带来的呢?像阎连科、莫言、陈忠实的文学作品翻译成英文后,还有没有当初的那种文字上的野性和震撼呢?怕是没有了吧。《洛丽塔》这本书,从翻译来的文字就可以看出原文究竟有多美,大段的唯美的描述、繁复的长句、优雅的场景,给人以美的享受。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望之火,我死之葬列,万有寂灭的法诫。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面对小孩子的性这个话题的时候,全世界的人出奇的保持一致——保守。固然,小孩子作为最纯真的存在,不应该被欲望占领,不应该被性所亵渎。这也是全世界读者,包括我,无法完全接纳这个故事的原因——讲述了一个十足的变态长期侵占一个小女孩。但是米兰昆德拉说过一句话,我们在评判一本文学作品时,应当暂时将道德伦理搁置一边。《月亮和六便士》讲的还是一个抛妻弃子的浪子的故事呢。朱自清谈美,说要以出世的精神来做入世的事情,肯定了美的无限可能。《洛丽塔》的这种来自一个怪蜀黍的欣赏,给了洛无限的美的可能。整本书读者都可以察觉出那种美的氛围,美得疯狂,美得让人流泪,美得让人窒息。亨伯特受欲望的指引去追逐一个小女孩,在他看这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他找到了自己的生命意义所在。亨伯特在洛丽塔身边逡巡来去,狂热的追求,依靠肉体的无尽求索最想要得到的,最终什么也得不到。他如同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王子皮革马里翁爱上了自己雕的象牙雕像一般,紧拥的身体不能给他一点温暖,只能是一个虚空的幻影。追逐内心想追逐的东西,追逐一个得不到的东西,这颇有些理想主义者的味道。并且,人生本来就是一个追逐信仰的过程,在三观建立完整之后,人竭尽一生追求的是什么呢?只不过在几十年内把时间一点点消磨掉罢了,这样的话,能够做自己想做的,追逐自己信仰的人才是最幸福的。在本书中,亨伯特虽然选择了一种不被法律和道德允许的方式,但也算是幸福的了。这个追逐信仰的主题,在《月亮与六便士》里也出现了。不过这种题材的作品很考验作者的功力。假如你写不出博纳科夫笔下那种无与伦比的美,假如你构造不出毛姆笔下那种对信仰的极致追求,仅仅是把自己的欲望放到了第一位,把道德沦丧做到极致,就像黄色小说和日本黄漫一样,那只能活该被人骂“死变态”了。

让我们大方地讨论讨论Lolita

《洛丽塔》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爱的范式和可能性,尽管这是存在很大争议的。我不想像文艺笔那样矫情地失去理性地用那种华丽得能够刺瞎我的氪金狗眼的文字去写个人的观感,就大白话吧,我是个粗人。这里有几个值得我们提出疑问并思考的地方:1,Humbert与Lolita之间的这种情感真是是所谓的“爱”吗,还是一种欲望?2,假如1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这种爱或者感情是否经得起道德评判?3,lolita到底是以何种态度对待亨伯特的?4,《洛丽塔》是色情小说吗,我们该如何给它一个归类?小说开始的时候提到,humbert在少年时代曾经喜欢上过一个少女Annabelle,并与之相恋,还发生了边缘性行为。可惜这个少女患病夭折,于是乎,过去的一切成为了humbert的惨痛记忆。但是对于和annabelle年纪相仿的9到14岁的少女——被humbert称为“性感少女”,却成为了humbert所迷恋的了。他把自己的爱恋定格在这个年龄段的少女,其原因正是annebelle带给他的并且挥之不去的爱的慰藉。尽管他声称自己的annebelle时代结束了,他对性感少女的迷恋也许是对annebelle的迷恋的延续。lolita,这个女孩便成了他的下一个annebelle。因为lolita,他才下定决心租下女房东Charlotte女士(lolita的母亲)的房子;因为lolita,他和迷恋他的Charlotte女士结婚,成为lolita的继父。在Charlotte女士死后,他带着lolita走遍美国,lolita这时成了他的风筝,而线紧紧握在他的手里,他牢牢地控制着她,用尽各种手段,近乎疯狂。后来不堪忍受的lolita逃走了,并和一个男孩结婚怀孕,过着正常的生活,因为生活拮据不得不向humbert求助。他从lolita那里得知了一些真实情况,央求lolita和他一起离开,但遭拒,于是他把财产都给了lolita。而后驱车找到Quilty——拐走lolita的剧作家,举枪把他射杀。不难看出,humbert对lolita是存在爱的,而不仅仅是性欲的驱动。但是这种爱是畸形的——不是说一个老男人爱着少女,而是他对lolita的束缚,他的嫉妒自私、偏执和强烈的占有欲在对lolita的管制上体现地淋漓尽致。这种爱该如何被评价呢?我也不知道,或许我们只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我看来,爱是不分种族、民族、国家、性别、年龄、阶层的。但是爱的程度是一个值得讨论的地方。如果我对一个黑人或者对一个同性对一个年龄差距很大的人就有特殊的好感,这种想法和冲动并不是罪恶的,也并不会伤害到任何人,而当我要做出来,要发生一些实际行为,就要有所顾虑,仔细推敲了。一般而言,爱,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单相思,如果两厢情愿便是爱情了,这种两厢情愿的爱是没有错的,是合理的,除非他们做出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至于道德,本来就是多数人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不具备强制力的行为规则和价值观念。具有humbert这种倾向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如果这个群体的行为大体上能够符合大众的道德要求,大众的道德再多一些宽容度,我认为并没有太大的问题。第三个问题也是我没有弄明白的,lolita到底爱humbert吗?真实的答案也许只有lolita自己知道,我在这里只能揣测。她会可以亲近他,不反抗他的调情(或许这是他的意淫),甚至主动和他发生性关系。以至于后来,他要用食物衣服或者金钱来换取与她的欢愉。难道lolita是在利用humbert来满足自己的所有欲望?我想是的,她其实并不懂得爱,更像是个享乐主义者——当然这是曾经的lolita。当她被他严密控制,难以拥有自己的空间,失去了她的年龄本该有的快乐时,她选择了逃离。《洛丽塔》,到底是什么类型的小说?小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恋童癖性变态的humbert的生活轨迹和心理历程,除了描写爱之外,性也是不可回避的。但是,小说中并无露骨的用词粗鲁的性爱描写。反倒是把那种欲望和场景写得优美华丽,像艺术品一样。当然,不是说把性爱写得有文采不露骨就不是色情小说了。界定是否色情,需要看这小说的主题和性爱描写的动机以及篇幅。这段开头我们提到《洛丽塔》的主要内容,性不过是爱的产物,并不是为了性为了色情而写性。这是一部与众不同的爱情小说,我们不必谈之色变,不必吐槽厌恶,大大方方地谈论便是了。

真实到近乎罗嗦的情感

“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爱的就是她,可以肯定就像自己必死一样肯定当日的如花妖女现在只剩下枯柴回想苍白,混俗,臃肿,腹中的肉是别人的但我爱她她可以褪色,可以萎谢怎样都可以,但我只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看了一部分以后,找来电影看。亨伯特第一次在黑兹家花园见到洛丽塔的场景,成为永恒。这样的一个小妖女,让人神魂颠倒。

我被爱的小妖女

老男人亨伯特为什么爱洛丽塔。从一开始我就觉得美好,从未感到下流卑鄙过,因为在故事的一开始我记住的是亨伯特在少年时的海滩,他爱的女孩有绵软的淡黄色长发,她裸露的小腿伸进淡青微蓝的海水中,脚趾里夹着细细流沙。他们肩并肩的坐在海滩上,她吻了他。他一定是记住了她嘴唇的软度和风中潮湿的气候,还有那若隐若现搁浅在海水中的光洁小腿。对于一个少年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瞬间更永恒,从此他只爱这样的女孩儿,无论他是七尺男儿还是长出胡须,他只爱纯净如妖孽般的女孩儿,没有节制不掩饰欲望,他爱那乖张的生命力和那生命力绽放着的时候依然挥之不去的无力感,那便是洛丽塔,是那个海边的少女死去之后灵魂的延续。在那个亨伯特动了欲念的午后,洛在后院的草地上满身湿嗒嗒对着他不屑的笑,她的脚趾里不再是流沙而是细密的青草,其实彼时40岁的亨伯特不过还是那个初恋的少年,他爱她,永远都是纯洁无比的勾当。她爱没爱过他,其实倒显得没有那么重要,比起亨伯特来,洛丽塔不过是一个被爱的人,被爱的人即使伤悲,也无法留下分量。

浅读【洛丽塔】(1)

小说【洛丽塔】是Nabokov最受争议但也最负有盛名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买这本书是因为书后的一段话:“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而在我们看来,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具有的道德影响……”这段话一下子击中了热爱心理学的我。所以在读【洛丽塔】的时候,除了看重情节以外,我更喜欢的是注意主人公亨伯特的心理变化,到底是什么让他一步步走到不可自拔的结局(此书为倒叙,结局在开头已经昭然若揭,最后亨伯特以杀人的罪名进了监狱)。1.家庭亨伯特父亲是一名文雅随和的瑞士公民,而母亲则是牧师的女儿。母亲在他3岁的时候便在意外中身亡,换言之,亨伯特对他母亲没有什么直接的接触,对她的印象仅限于她的身世和“很上相”。缺少母爱的亨伯特小时候是在母亲的姐姐西比尔手下带大的。她非常苛刻但亨伯特却十分爱她。西比尔和亨伯特的爸爸之间也有过一段关系:"有人后来告诉我说她曾经爱上了我父亲,我父亲在一个阴雨的日子轻松愉快地趁机利用了她的爱情,等到雨过天晴就忘却了一切。”亨伯特在此处没有明确表明自己对这段不伦之恋的态度,但纵观全书,这段关系对亨伯特的人生轨迹产生着相当大的影响。从文中可知,亨伯特的父亲并没有把这段不正常的关系当回事,可要求苛刻的西比尔却很明显地把感情较了真。西比尔在亨伯特16岁就死去,而文中却没有交代她的死因。这时候亨伯特已经16岁,他仍然记得西比尔阿姨对他说过:“她说她知道在我16岁生日后不久,她就会死,结果竟应验了。”而事实是,到底是真的应验了西比尔的传言,还是西比尔自杀呢?文中没有明确,但也不言而喻。亨伯特的父亲是一名儒雅之士,又长得非常英俊----文中没有着墨太多描述他的长相,但侧面描写有两处:一是作者在多处不断描写亨伯特的俊美,从之可推断他的父亲的外表也必十分讨喜;二是亨伯特的父亲拥有着许多的女友,其中不仅有上了年纪的美国妇女,更有权贵,甚有俄罗斯公主因付不起“我”父亲的账而破了产。从中可得知亨伯特的父亲必然有很大魅力,而且不断周旋于很多女人之间,是不少人的情夫。而亨伯特则在这种环境下长大。这些女人都对他很好,对他心生“怜悯”----“那些美丽和蔼的人儿对我十分宠爱,还为我深可慨叹地失去母亲而温柔地加以安慰,流着可贵的眼泪。”亨伯特在这些女人的宠溺下长大。照理说他应该热爱着这些女人(就像【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样对女人处处表现着热爱)。但事实却恰好相反。亨伯特在他接下来的人生中,不仅没有热爱着上了年纪的女人(此处的上了年纪指约20岁以上的女人),反而处处表现出对她们的厌恶,觉得她们虚伪,恶劣,粗俗。这恰好说明,父亲的情妇们假惺惺的关爱在亨伯特的童年埋下了排斥的种子。除此之外,父亲的玩世不恭和视感情为玩物的态度也对亨伯特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父亲的行为毫无异议地已经冲破了大众的道德底线,但他却若无其事。这也给亨伯特的畸形恋也埋下了一个小小的伏笔。2.性格心理学上说,人的性格是个性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个性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它是相对稳定的,也是独一无二的。亨伯特外表高大,且英俊,因此也过于轻易地得到女人的爱(这也许是他厌恶成熟女人的一个重要因素吧!)。他在读大学的时候就习惯嫖妓。但在他在“性感少女”面前,他竭力安分守己(但在遇到洛丽塔之后,这种“安分守己”简直成了不可能)。接着议论亨伯特的英俊外表吧!古今中外,过于英俊的男子一般没有什么大作为,此处的作为,并不包括以色相好坏为标准的行业(如娱乐产业),而且事实证明,最后真正让我们记住那些英俊男子的,往往不是他们的外表。亨伯特的确是一个没有什么上进心的男人。他没有什么野心,而且作者没有花太多的笔墨在他的事业上,相反,作者实在花了过多的字数在描写亨伯特的情色幻想和回忆当中。在散漫的事业下,亨伯特娶了一名妻子,仅仅是因为她“模仿小女孩的那种神态”。而在此后的处处,都表现出亨伯特的软弱。在亨伯特得知妻子瓦莱丽亚出轨后,他的心中翻云覆雨地反复着要惩治这对男女----“现在我纳闷,不知她(瓦莱丽亚)是否真的值得给开枪打死,用手勒死,或者给水淹死。”“我原该按照电影里的通例,用手背猛打一下她的颧骨。”可事实却是他并没动手,只是窝囊地看着这对男女光明正大张扬跋扈地离去。这可能可以以他并不爱瓦莱丽亚来解释,但亨伯特的窝囊之气在这种解释后也一览无遗----“在一个丈夫听来,这可是一句很不入耳的话(“我生活中另外有一个男人”)。我承认,这句话让我两眼发黑。当时在介绍你个就地狠狠地揍她一顿,像一个老实、粗俗的人会做的那样,那是行不通的。”此处的软弱在亨伯特的童年也有迹可循。亨伯特的父亲,像上文所说,一名儒雅之士,在亨伯特的童年时期,以用女子的钱为荣(就如那个可怜的破产的俄罗斯公主)。这种暧昧的情色氛围包围着在小时候的亨伯特,也同时铸就了成年后华而不实的软弱的亨伯特。

可以看看《一树梨花压海棠》

先看了改编自此书的电影《一树梨花压海棠》,然后买了书,搁置好长时间才看,也看了好长时间。电影中演员气质及表演跟原著很接近,建议实在看不下去书的朋友看看电影好了。

着魔的猎人

一个这样的世界。在乡下的住宅里,在室内,弥漫着一种夹杂了汗垢、散发出炽热体味的、淡淡的玫瑰色空气。在加利福尼亚宽阔的公路,或者是穿越落基山脉的蜿蜒山路上,他驾着车,怀着莫名的、根本无望的希望,欣赏着窗外所谓与命运同在的风景。而她坐在一旁,心不在焉,烦躁不安,对那些性感的褐红色山峰和母亲般的河谷毫无兴趣。她一个劲地玩弄手指甲,或者用失去焦点的双眼,往脚趾的方向望着。穿过乡村,穿过阳光斑驳的丛林。那些气派与不气派的汽车旅馆。5美元一晚。不得带宠物。着魔的猎人。网球场上充满活力的匀称四肢和甘甜的汗水。无邪的笑容。一个玩笑。她跑向下一个街区。她又回来。夜里狂乱的爱抚。把生活掰成大小相似的块状,漫不经心地往身后抛去。一天又一天。然后,她消失了,消失得很平淡。就这样。一年,两年....三年。故事这样继续,仿佛一条乐谱上的渐弱符号,在无限远的地方缩小为一个点。就在有限与无限之间那一段看不见的神秘区域,心灵和生活都在酝酿着各自的破碎。当他和她再次相见,他已下定决心。“不,爸爸。”一个被乱伦摧毁的童年,成了爱情的畸形培养皿。她腆着怀孕的腹部,里面是另一个年轻男人的后代。憔悴的洛莉塔,生命离她越来越远。他最终杀死了那个男人,为了已经毫无意义的自私的占有欲。在撬开酒瓶的欢快声音中,他离开尸体的家,开车。冲上路边绿草如茵的山坡。他脑海里一定出现了几年前的那幅画面:一辆汽车停在草坪上,车门敞开,一个女人躺在旁边的血泊里。=======================================================《洛莉塔》在平淡的叙述中,透出一种忧伤。阳光明媚的午后,一切都这样平静地流动,流向绝望的终点。尽管这个版本翻译得差强人意,仍掩盖不了这股不幸的气息。回过头看,宿命的影子总藏在某个阴暗的角落,人们能感觉到它,却始终不能确定。

关于新的译本

不知道为什么,中间总是要夹杂着一些法文,而要看最下面的注解才能明白,这样看起来很累,而且注解也很简单。

男性知识分子式性无能

那个哼哼呀呀的叙事腔调里有一股子男性知识分子式性无能的味儿。前面有个无关紧要的小情节最能反映这种变态,亨.亨的妻子外遇他不愤怒,老婆提出离婚他不愤怒,老婆在情人陪同下上门收拾细软他不愤怒,等奸夫淫妇扬长而去,亨亨同学发现军官奸夫在自家马桶里留下一汪黄尿,气得浑身乱颤要追上去杀人鸟。

最喜欢第一段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在早晨,她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一尺四公分……舌尖上翘打在下颚,洛、丽、塔、很喜欢很喜欢。因为这一段,才喜欢上这本书的

生命之光,欲望之火

Lolita,light of my life,fire of my loins.My sin,my soul(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我的罪孽,我的灵魂)《洛丽塔》,日神的语言写出了一个酒神的故事,从语言的质素之美而言,《洛丽塔》罕有敌手,作者令人目眩的技巧使人惊叹,构造有种欧式建筑的精巧,严密又庄严的美。更有趣的是文中无所不在的戏仿,在读到洛与亨·亨开车疯狂穿越美国的情节,很自然地想到了《在路上》,洛丽塔借着钢琴课与奎尔蒂幽会,则戏仿了《包法利夫人》,弗洛伊德,爱伦坡和他的小爱人,这些人物的魅影在语言建筑的廊柱间穿梭着,不时露出诡秘的笑。我心中的洛丽塔,有蓬乱而富有光泽的褐发,肌肤上覆着水蜜桃绒毛一样细细的汗毛,迷人的灰色眼睛,好像日出前大海的颜色,圣女果颜色的嘴唇,血管里流淌着热烘烘的情欲,她是热带水果与爆米花的混合体,好像一只刚出壳的小鸡,胡乱噜苏着湿漉漉的羽毛。任性、躁动、妖媚的洛,亨·亨爱她,念她的名字时每个字都仿佛饱含汁液——洛、丽、塔。洛丽塔,十二岁零七个月,轻佻,生机勃勃,能挑起人欲望,却无法引发爱,原罪一般的少女。亨·亨对她的欲望无比狂热,她汗水的味道,她轮廓柔和的骨节,她光滑的,逐渐向下变细的后背,她的名字,她书写的方式,甚至她的肆意任性,一切都是那样的可爱,那样美!啊!洛丽塔!这个洛丽塔!我的洛丽塔!想起珍妮特·温特森的《欲望》——“渴求某个对你没有欲望的人可以帮助你理解这种极其强烈的感情的本质;它更多地与我有关,而不是与你有关。你是我欲望的客体。我是主体。我是那个我 。”是的,我要你,与你何干。洛丽塔逃离了,亨·亨在欲望之火烧毁的废墟中痛苦徘徊,他的世界分崩离析,当他苏醒过来,迎接他的是一个新宇宙,这个宇宙中洛丽塔是太阳。欲望之火不仅烧毁了伦理道德,人类一切的尊严与廉耻心,也烧毁了人精心维护的自我壁垒,人习惯而顽固的自私,一件奇事。最自私的欲望,最终却摧毁了自私。“我爱你,我是只五足动物,可我爱你。我可鄙,粗鲁,坏透了,可我爱你,我爱你!”再见到洛丽塔,她怀着身孕,眼神无光,才十七岁就憔悴不堪,她不再是个性感少女,但这一切都无所谓,他只要洛丽塔,换了谁也不行。说到底,人爱上了就不管般配还是不般配,虽然人是般配了才敢爱的。这爱,是欲望之火狂暴洗礼后的重生么?亦或是执念在惯性下的滑坡?是因为对肉体的爱终究与精神之爱不可分离?——然而无论如何,他爱她,是真的了。欲望不是爱,然而爱一定包含欲望,即使在情人们单纯的脉脉凝视中,欲望也存在——“只用色情眼光看女人,近于无耻。但身为男人,看女人的眼光就不可能完全不含色情。我想不出在滤尽色情的中性男人眼里,女人该是什么样子。”欲望本身不是终点,温特森说:“欲望更微妙,因为我怀疑它的真正功能是朝向爱情的,而并非去往另一个方向的借口。”我要你,与你何干,然而我爱你,与你有关。野兽靠近了火,夏娃吃下那树上的果子,她的眼睛明亮了,神打发他们出伊甸园去。君枳PS:翻译的确别扭,希望有一天可以流畅阅读英文版!第一篇认真的豆瓣书评,以后要坚持下去!

大叔的呐喊

大叔一生的爱情,注定是满路荆棘,步步坎坷。“男人爱上女人,有错吗?”,在爱火中煎熬得心力交瘁的刘郁白如是问。大半的情况下,男人爱女人是如此的平凡而美丽,可是上天似乎要捉弄一些痴情的男人,让他们深陷于美好的幻想和残酷的现实当中,无法自拔。刘公子出身富贵,香车美人随手可得,可惜偏偏爱上了父亲的妾侍,被这段“无花果”的爱情折磨一生;无独有偶,恋童癖本身并不邪恶,可谁让大叔恋上了自己的继女?爱情在社会道德面前,大叔被沦陷了。可怜的大叔,其实多么有爱,对于lolita的变心,大叔没有像希斯克利夫那样疯狂报复,取而代之的,是四千元慷慨的馈赠,还有给Guity打成稀巴烂。大叔深知一切只是自己的妄想,他爱着lolita,也毁了lolita。在幻想和绝望中,唯有独自守候着这份海市蜃楼般的爱情,哪怕是多么痛苦,多么荒唐,尽管内心已被灼得痛不欲生,大叔心中的熊熊爱火,仍从未熄灭过。大叔啊,若是你的lolita不是继女,若是夏洛特没有出车祸,若是你不曾踏足美国,若是你的安娜贝儿尚在人间?若是。。。“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从艺术的角度上看,大叔无疑是爱得太成功了,成功得不被世人所接受而已。在艺术面前,若如是说,像连小新自称太皇太后,梵高于河畔自杀,川端康成笑含煤气管,西里尔勾引凯瑟琳,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出于纯粹人性的艺术表达?!我们能读懂大叔,我们心里肯定也有“大叔”,可是我们永远成不了“大叔”,因为大部分的我们,把道德视为人性的光辉,而不是视为桎梏。而事实上,“道德”在引导我们远离腐败的同时,不也同时把我们推向欲望的火海?秋风萧瑟,我仿佛听见大叔的灵魂在苍白无力的呐喊。亨伯特,我深切地同情着你的不可救药——站在你堕落的悬崖边上。

文字精彩,思想接受不了

五月风筝2008-07-06 07:17:10作者的确是个天才,能把一个人的病态心理刻画得如此细腻,真是不简单!笔力非常好. 但是,实在无法接受这样变态的思想,只感觉很恐惧.在从他的角度写到的洛,被他占有的那段时间里,她的心理是充满了极度的矛盾与厌恶的.虽然之前喜欢着这个男子,但那毕竟是作为一种类似父爱感觉,而当他这样无止尽的沉醉在她的身体中,无时无刻的想要占有她之后,她的心里,大概只剩下就绝望与孤独了.这也是为什么,她如此的任性,如此的脾气暴躁. 毕竟她只有十二岁,喜欢的,应该是那些年轻的,可爱的小男孩,而不是一个如此阴沉的老男人,即使这老男人看来还算英俊. 她没有自由,没有该有的童真.她是个性感少女,她不是一个女童.. 真的是好可怕.说到底,即使他再怎样为自己辩护,终究无法掩饰自己是个——娈童症的变态。

洛丽塔与梦

《洛丽塔》真的是我所看过得最美的外国小说,我承认是这本书的奇特的题材(一个中年男子对一个十二岁女孩子的恋情)引起了我阅读的兴趣,然而书中优美的语言更是令我不能释卷,我竟然一反常态,没有了过去对那些外国小说中晦涩语言的快速跳跃,我竟然能够耐心的将那些长长的或熟悉的获生涩的形容词逐字逐句的读下去,读着读着自己就仿佛进入了书中的境界,仿佛看到了五六十年代美国的乡野风光。纳博科夫对语言的运用,对人物心情的细微描写,使我不得不怀疑它自身是否对幼女也含有垂涎觊觎的遐想。在我看来除非自身经历,不然谁能够将一本特殊题材的小说写得如此生动、形象、华丽、优美。。。。(一时难以找到更加合适的形容词,在纳博科夫面前我的语言晦涩的令我怀疑自己是否有资格进行评价。)可能不同的人对本书的看法会有十分的不同,毕竟这是一本充满争议的小说,毕竟在开放程度相当高的现代社会也很难有作家能够有胆量写这样一本小说并且人物心理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细致入微。但是我还是有理由相信有很多的读者能够又和我有着近似的观点,本书的优美之处就在于作者对文字的熟练运用和叙述方式的掌握,细而不腻。这方面我就不再多说,毕竟人者见人,淫者见淫,如果非要注意到文中的淫语淫意,我相信作者在写作之处就有了心理准备。贯穿小说始终的就是时间,阅读的过程中始终紧紧被书中紧迫的时间压迫着。时间在飞逝,在推动着催促着一个女童成长为年轻妇女,时间就是敌人,男主角始终在何时间竞争,但是时间始终在跟他争夺者,而且注定时间是胜利者。就这样在短暂的快乐和长期的痛苦中,亨堡在奋斗者。在暂时的失意和对写作目标的追求中,纳博科夫在笔耕着。在现在的不如意和对未来的美好期望中,我挣扎着。

爱的轮廓——lolita

情节梗概:洛丽塔,一个十二岁的性感少女。母亲车祸去世后,与继父(亨伯特为了能够更加接近洛丽塔而与她母亲夏洛特结婚)生活。之后,性早熟的洛与亨伯特维持着近似乱伦的同居关系。亨伯特深爱着洛,并为之付出金钱,许诺,理智…幼小的洛在这样病态的童年中成长,更加渴望与同龄人相处。后来,洛被剧作家奎尔蒂吸引,盲目地爱慕着这个私生活极度淫乱的男子,并与之私逃,离开亨伯特。在发现真相后,流落到某小镇,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工人。她写信给继父祈求金钱支援,亨伯特得知奎尔蒂的情况后决定复仇。最后,他射杀奎尔蒂后锒铛入狱。同年,洛丽塔死于分娩。我看到狱中的亨伯特的笔尖围绕着,满满的宠爱和沉溺。他的爱吞噬了他的后半生,甚至在行刑前,他仍然无悔地抒写着他不朽的洛丽塔。如果只看了故事开头,你会发现亨伯特偏爱着年龄幼小的性感少女们,他对她们的欲望充斥着每时每刻。他无比怀念的是小时候遇到的安娜贝尔,初识洛丽塔后迷恋的也是近似安娜贝尔的影子。毫无疑问,他是色情狂,他疯狂地接近洛丽塔只为触摸她。在未揭开情欲的时候,他颤抖着渴望在洛昏迷时与她缱绻,又小心翼翼害怕伤害未成年人的心灵。当近一步与洛相处后,才发现洛丽塔就是洛丽塔。他爱着的洛,脾气暴躁,难以应付,但充满风姿,独一无二。他想占有她,无论是想想还是行动。但他害怕,在洛清醒时的占有仿佛是罪恶。一切居然从洛开始,年幼的性感少女向继父炫耀自己的性经验,却不知不觉陷入了爱的禁锢。二人不伦地相处着,亨掏出整颗心爱着洛,为她买漂亮衣服,为她报名女子学校,培养她打网球,陪她游遍北美,洛的神态塞满他的脑子,他幻想与洛组织家庭,他沉醉于爱恋忽略一切伦常…爱也是妒忌的,亨限制洛的交际圈,禁止她与同龄男子交往,不许她在外逗留太久。但洛只是个孩子,在失去正常的童年后,用不在乎,逃避来掩盖自己的悲伤。她宁愿一辈子穷困潦倒地生活,也不要跟继父不伦地同居。当亨伯特再次祈求她一起生活的时候,她甚至觉得可笑。她从来没有爱过这个疯子,她叫他爸爸,写信要钱。在她眼里,亨只是个有钱的嫖客。她悲哀地认为只有跟继父再一次过夜,就可以得到他的援助。他绝望地流泪,终于发现自己的爱彻彻底底地毁了洛,亨明白,奎尔蒂伤了她的心,而自己干脆毁了她的一生。亨枪杀奎尔蒂后,他孤独地倚靠在汽车里,“我倾听着正在嬉戏玩耍的孩子们悦耳动听的声音,倾听那矜持的窃窃私语中间迸发出的不相连的喊叫,随后我明白了那令人心酸,绝望的事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的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片和声里面。”若问他爱着的到底是洛丽塔还是多洛蕾丝,是那个独一无二的性感少女还是即使成长为颧骨高高,脸颊内凹的被生活磨砺仍然名叫洛的妇人。我会答,在遇到此生挚爱后,亨伯特的恋童癖逐渐模糊,洛最后变成了亨口中粗糙的,成熟的女人,但他依然坚持用生命捍卫自己的爱人。“我对她看了又看,心里就像清楚地知道我会死亡那样,知道我爱她,胜过这个世上我所见过或想象得到的一切,胜过任何其他地方我所希望的一切。过去我曾大声呼喊着翻身扑到那个性感少女身上,如今她只是那个性感少女以淡淡的紫罗兰清香和枯萎的树叶的形态所表现出的回声…可是,感谢上帝,那个回声并不是我顶礼膜拜的东西,过去我在藤蔓纠结的心中着意纵容我那辉煌灿烂的重大罪孽的作法如今已经缩减到只剩下它的本质:自私无益的恶习,而我已消除了所有这一切…就连那时,只要看到你那苍白,可爱的脸,只要听到你那年轻嘶哑的声音,我仍会充满眷恋地对你痴迷眷恋,我的洛丽塔。“爱是永恒的吧,即使是一厢情愿的不见天日的爱,也让亨伯特万劫不复,堕入爱的深渊。我没有恋爱经验,却敬畏这样的爱情。它让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如孩子般放纵地爱,绝望地从拥有到失去。也让一个少女就这样过着灰暗的人生。若是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全部融入另一个人,让他心甘情愿地匍匐在爱她的欲望里,思考为她,行动为她,意义是她,最后的最后,连死亡也为她。这样的付出是否是爱的真谛,又或者只是爱的轮廓?还好,我眼见的爱情理智的多,爱的时候在一起,习惯了就这么厮守到老。要是不幸出现分歧,就和平分手,讲再见还是朋友。但书里的爱情大多是热烈的,是不惜一切地投入,不留后路地付出,从来与理智绝缘。在热恋时,那人一定是感性盲目的,在他眼里,爱人的所有都是美丽可爱的。但当热爱如潮水般褪却,理智才像礁石一样,突兀地存在彼此眼中。所以,这样保留理智的爱是不是悲哀的,是不是多数人回望一生后,对从未完全付出的心保留的遗憾。 如何勾勒出爱的轮廓,用什么方式去投入一场爱恋。是全部付出走向毁灭,是平淡如细水长流,还是…这永远没有完美的答案。但幸运的是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注解。要结尾的时候,我像是走进了间牢房。昏黄的光晕里,一个瘦弱的老男人佝偻着背伏在桌上,右手不停地抖动着,似在写着什么。我走向前仔细辨认着那张纸的开头: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穿着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P.S. 行文时,我尽量避开畸恋这个词,浅薄地担心这样不道德的词语毁了这个故事,尽管它的出版已经遭肤浅的人重重非议。但作者纳博科夫在书里给了我盏明灯,“人类的道德观念是我们不得不向美的现世观念所致的敬意”。那么,让我们向所谓道德,不,向爱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繁复陈述下的沉默

这部小说我是先看完了电影再来看的。98版,然后62版。在我看的版本里,小说的翻译让我看得很累很累,差不多拖了半个月才看完。英文原版也翻了翻,纳博科夫的文体真的很繁复。但是小说更详尽,很多细节,在电影里没有的,一一交待。看完了小说我竟觉得两部电影都拍得很好很好。

我对洛丽塔这本书的分析和感想

洛丽塔下面是我的分析和感想1,小说完全站在主人公亨伯特的角度描写洛丽塔,正如他一样,读者无法窥见洛丽塔的内心世界。正如末尾亨伯特所承认的那样,他对洛丽塔其实一无所知。洛丽塔的喜怒哀乐、想法和需求、梦想和希望对我们来说是一片空白,只能从亨伯特的叙述中得到及其片面和些微的窥探。而亨伯特对洛丽塔的需求通常是熟视无睹的。很多评论者试图对女主角进行分析和判断,我认为这是对此书进行戏剧化的看待,这是不明智而错失重点的。2,所以,主人公对洛丽塔的感情几乎完全是他自身欲望的实体化,而不是洛丽塔的真实面目。其描写的具体、生动以及其产生的共鸣,吸引读者落入圈套。毕竟,我们都被欲望控制,诗意化的欲望使人陶醉。这种欲望本身就其人性或非人性而言,是值得探寻、刻画和探讨的,也是本书的精彩和成功所在。(在此,我相信洛丽塔可以被看成是一个象征,人类欲望的化身,这也是这个形象在大众文化里扎根的原因)3,对主人公内心的描写的真实性和易受同情性,使读者被带入,但这也像所有其他犯罪一样,是可以被同理。一个沉稳的读者在本书的开篇,当主人公描写自己对幼女的奇特欲望时,就可以发现这一点。随着亨伯特对洛丽塔的霸占以及对其自由的剥夺,穿透作者通过亨伯特高明的语言技巧制造的迷雾(或是亨伯特借作者来迷惑读者?),我们仍然可以看出这对主与奴、夫与妾,暴君与玩物之间的权力的极端不平衡(亨伯特控制了洛丽塔生活的所有方面,她没有任何选择的空间,甚至连与人说话的权利也没有。),及其注定导致的悲剧。4,亨伯特的人格是这出悲剧的原点。他是一个凶残和自私的人,除了未成年少女之外,对任何人都没有好感。书中最精彩的片段就是他那些用来在脑海里挖苦讽刺第三者的轻蔑、鄙视和愤怒的语言。他的出发点永远是自己,永远在计算怎样攫取、获得、霸占和剥夺,而其他一切皆不重要。这和他对洛丽塔的迷恋形成鲜明对比,但也非常合理的印证了他的病态人格。5,同时,亨伯特的智识优势迷惑了他自己和读者(我认为作者除外,这也是我想象中他的天才所在)。很多评论者儿戏般的赞赏主人公的聪慧、细腻、执着和浪漫(?),似乎悲剧在天,在洛丽塔的身体,甚至在洛丽塔的灵魂之中。这对我来说是匪夷所思的,因为我看到的是一个被智力、天赋和所谓修养包装起来的一个破坏者,一个摧毁者,和一个可怜、可悲、可鄙的人,或者非人。这整本书让我们窥探到他的灵魂,如果足够小心,以及我们自己的灵魂。(他可以被看作是那耳喀索斯那样的自恋狂,只是他的受害人不只是自己而已。)6,最后,此书没有让亨伯特和我们完全放纵自己。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最后一次拜访,对她和家庭的唯一一次无私的帮助(而不是枪杀她的丈夫),他对自己罪行的反省(他承认了自己是强奸犯),让他和我们走回人性之中。他对一个和他一样的剥夺者奎迪的谋杀使其意识到自己和奎迪如出一辙,这也引出了他自己的结局(死于狱中)。洛丽塔的死,在我看来,是悲剧的句号,象征着破镜无法重圆。

洛丽塔是由~~开始的!

我一再翻阅这些痛苦的回忆,一面不断的自问,是否在那个阳光灿烂的遥远的夏天,我生活中发狂的预兆已经开始,还是我对那个孩子的过度欲望,只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怪癖的最早迹象呢?在我努力分析自己的渴望、动机和行为等等的时候,我总陷入一种追忆往事的幻想。我深信,从某种魔法和宿命的观点而言,洛丽塔是从安娜贝尔开始的。

苍凉的时节,与一个小女孩儿擦肩

几许沧桑含在眼里,看那太阳初升的美丽…… 蓝眼睛和黑眼睛的孩子都会走到成长的十字路口。被听话和规范领向宽敞大马路时的我,黑眼睛里映出LOlita在另一条野草丰茂枝蔓遮蔽的小路上打着呼哨奔跑的背影……她消失在小路那头的一刻,夏日晚霞优雅地极速燃尽。 黑夜降临。我和你还有我们有点印象的洛丽塔,都被动操纵!闭上眼睛。看不见了大地,也看不见了眼睛的颜色。等待,于是宿命便开始喝叱我们继续分派给各自的漫长的续写……只不过,当光再一次从地平线下涨起的一刻,你我都已变做陌路之人,我的黑眼睛里只有平淡。

我真的是看不下去

我试了无数种方法强迫自己看下去都没有用开始以为是自己的读书问题,结果借给同学看借了3个同学的结果都是一样的看不下去我受不了作者花大量的笔墨去描写风景还有人物的衣着

当纯真遇上老练

不知道为什么介绍这小说是一个病历,在别人眼中多么的不正常,如果除去平日的道德纲常,那才是真的是返璞归真了男主人翁对纯真的缅怀女主人翁对老练的试探这样的相遇 造就了那样的结果~~~~~~该同情还是该愤慨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推荐:歌曲《洛丽塔》 大家听听 相当唯美~~~

争议不断的书

在精神病研究方面 这本书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这也是现今流行的loli称呼的源头 loli控的起源

心中永恒的洛丽塔

终于将近500页的《洛》看完了。个人感觉,首先这是一本完完全全的回忆录、自供录,就像作者妄图假装的那样。纳博科夫这个皮格马力翁用他每一根神经每一个毛孔去感触他的伟大作品,洛丽塔不是如他所说的什么“性感少女”,她只是纳博科夫的一个作品,用文字和想象勾画出来的幻影,却又用无数细枝末节的生活琐事和群众演员迷惑了读者的眼睛。不得不称赞纳博科夫对自己感觉的细微而准确的描述,这些带有颜色的感觉轻轻勾勒起整部著作的伟大。没有人再去道貌岸然的指责他乱伦,人们已经早已开始同情这个卑微而忠贞地深陷爱情无法自拔的男人。是的,爱情,悲剧的爱情。男人无休止付出和感恩的爱情,纳博科夫用了一个恰当的比喻——对洛来说,他不过是小时玩过的一块泥巴。在书的最后作者说明了一下“色情”,《序》中说书中很多描写无疑会引起男人的性欲,我不是男人,所以无从理解男人看本书的感觉。从女人的角度来说,我更愿意作为一名旁观者看一个魅力十足的中年男人如何克制着自己那疯狂的不伦的爱恋。《洛》是一部巨著,从语言角度来看。纳博科夫是一个神射手,他对感觉的描述总是能准确无误地直抵你的神经,简洁明快,带领你从容地到达他想到达的境界。p.s.因为先看了电影《一树梨花压海棠》,所以对情节没有任何悬念了。现在看来,电影拍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我很欣赏的那个男演员的表现,基本终于了原著给人的感觉。

致命的活力

一个老男人对于年轻的身体与灵魂的诱惑,难以抵抗。不由得让我想到《飘》里坐在肯尼迪大腿上的斯嘉丽,他说:感觉自己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动人的句子

我很怀疑是否应当把个人的天才分配到下面这样一些无聊的兴趣上。在我努力分析自己的渴望,动机和行为等等的时候,我总陷入一种追忆往事的幻想。在我回顾自己青年时代的时候,那些日子好像许多黯淡的,反复出现的纸片,一阵风似的都从我眼前飞走了。我在城里吃了午饭。好多年都没有这么饿了。她把自己看作一个小明星,我却只把她看作一个结实,健康但相貌绝对平常的孩子。黄色的窗帘给放了下来,造成充满阳光的威尼斯清晨的幻觉。她总摇摇她的小尾巴,其实是摆动她的屁股,就像小母狗所做的那样。一切都肮脏,破裂,死气沉沉。只是谈论他和我的一个朋友的关系。什么都不象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女孩那么保守。我的嫉妒的锯齿状的爪子也老给性感少女不诚实的那块精细织物钩住。我们都有这种决定我们命运的对象,在一种情况下可能是一片反复出现的风景那朦朦胧胧的环绕着半个城市的淡紫色山峦用句美国话来说,就是那么一回事。她是黄褐色山谷边上的一个回声。

以死亡之名去爱你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这是此书的第一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句子,全书以洛丽塔这个词开头,以洛丽塔这个词结尾。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本书的前半本我看的很开心,因为所有的字句和其中的情绪都如上段中引用的两句一样,柔软温存,却像精灵一样动人。大概故事是,亨•亨伯特(男主)年少的时候爱过一个少女(好像还是他表姐)然后他们就睡了,但是四个月之后,他爱的那个女生就死于疫病。这一段的设置是一个源头,揭示了亨伯特一生痴迷于少女(译作“性感少女”不知道原词是什么)的原因——他把他生命最初很多尝试性质的爱都给了那个少女,但她却突然死了,像是男主心中最美好的童话却没有结局,于是他的爱情便从此有了一个未完的遗憾,他要不停地去爱上与那个少女类似的性感少女,也许最初是为了圆满,但遇到洛丽塔时已成了恶疾。(这也就是为什么作者说“没有他的表姐就没有洛丽塔”)亨伯特为了呆在洛丽塔身边做了很多事,接受了她母亲的示爱,构思如何谋杀她母亲,如何阻挠她母亲把她送走……最终她的母亲在看到亨伯特写满对洛丽塔的爱以及对自己的污蔑的日记后冲出房门被车撞死。看到这里时,我并不伤心或是讨厌亨伯特,相信大多数读者也是如此,因为在此之前他的爱是一种温暖的,保护性质的,没有任何侵犯的意淫(标准的意淫!!)尤其在洛去夏令营前留给亨伯特的吻,更使我们觉得,洛的母亲反倒像个小三。(现今的时代风气与当时相比,开化的多,说开了也不过是一段忘年恋+女主未成年)所以我们带着“男女主角终于没有障碍的在一起了”的心情接着看下去,我当时也在yy,这个故事会是个什么走向,亨伯特开始带着洛四处云游,然后幸福快乐的在一起?那样的话是有些无趣了。而当时的我很明显没有看清个人的内心,动机以及这一切所引向的一个必然性悲剧。在亨伯特带着洛游玩一段时间后回到任教的大学,也让洛去了那所大学的附中。但是一切开始令他失控,他觉得洛越来越不喜欢跟他上床,每次都要用一些条件引诱她;学校的校长跟他说洛有性冷淡的前兆(那个学校的教育宗旨是什么东西and dating…着实雷人==);但是当洛有什么要求(涨零花钱之类)他不想满足的时候,洛就会勾引他,然后让他答应;再后来他发现洛在不停地攒钱的似乎想离开他的时候大发雷霆,他说没有任何人能从他身边带走洛,而洛说:“那些钱都是我挣的!”然后他扇了洛一巴掌。洛说的那句话让我震惊很久,也就是从那个开始,我觉得亨伯特就是个大变态!他认为他自己爱洛,他爱洛是因为洛只有十二岁,是个性感少女,是个纯洁无暇的女神(那个纯洁是精神上的,因为洛睡的第一个人其实也不是亨伯特==)但是他把洛带入了一种微妙的绝境,他 让洛明白,她的母亲死了,她只能跟着他,而他所能给她的爱并不像父爱那样无私,而是有条件的,这种条件就是洛要呆在他身边,要跟他上床。同时他交给了洛一个成人世界很肮脏的法则——用自己的身体去交换。(书中亨伯特说他开始厌恶,开始觉得洛的言谈举止已经没有当时那个性感少女的样子,而像个市侩的妓女)所以我觉得亨伯特是个大变态,读完书本有看了电影之后,我只能说我可以理解他的爱,但是他的爱并不高尚也没有意义,而且他是个大变态。我之所以这么认为,一就是我上上段说的他把洛带入了这种微妙的绝境,教会了洛这种交易,自己却说洛变了,不再清纯了,这不是傻逼么二是,他的爱开始转变其实于洛的那个吻是有关系的,很多人包括我看到那个吻会觉得这是两情相悦的标志,但其实不是,洛在吻过他之后就去了夏令营,但是她在夏令营中洛又干了什么呢,她跟一个男生睡了。你想想,吻比睡性质轻多了,所以这不是标志,所以洛并不是一种爱情性质的爱去爱着亨伯特的,这种东西别人都能看出来,亨伯特作为一个成年人不可能不了解,而且诶他在知道洛跟别人睡过之后也不知很生气,只是很戏谑的说,我甚至都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从这个角度说,他并不要求洛要爱他,而他每次生气都不是因为洛不爱他,而是因为洛要离开他。所以他的爱并不高尚。但是我也相信,悲剧一般不是一个人造成的,而是一群有悲剧基因的人撞在一起最终彼此毁灭。而在整个过程中,洛的那个吻虽然可以被理解为少年的玩乐之举,但它却使得亨伯特的意淫从此有了现实的基础,开始在生活中上演。而洛精灵一样的顽皮也一次次的挑战亨伯特的底线,最终引向悲剧故事最重要的转折就是洛的逃跑,她是被一个一直跟着他们的另一个变态带走的(自愿),那个变态喜欢在家里养各种少男少女,然后拍照== 但是洛爱他(洛在后来对亨伯特说的)亨伯特再见到洛是三年之后,洛已离开了变态二号,也嫁了人,怀孕却没有钱,所以写了信求助,亨伯特给了她四千美金(已经很多很多了==)想带她走,但是她不愿意走,因为她已经摆脱了那个绝境,她有了别的选择。之后亨伯特干了一件很变态的事情,他之前一直不知道到底是谁带走洛,查了三年,在终于知道是变态二号之后,他跑到人家家把人家杀了,也是因此入狱。我一直不明白,他凭什么把人家杀了,因为说实话,变态二号没有伤害洛,他让洛拍照洛不愿意,所以他就让洛走了,这有个什么,反而还给了洛新的生活和选择,(而且洛爱他!这是最重要的,他是洛这辈子爱的唯一一人,有了爱,一切罪都不是罪,撑死算个咎由自取)所以亨伯特不是因为他伤害洛而杀他的;也不会是因为洛爱上他而杀他的,因为亨伯特其实是不在乎洛爱不爱自己的;那么他就只是单纯因为人家带走了他的生命之光杀人家的。所以……他的爱其实没有意义也不高尚,因他的爱与私心,前后死了两个人(变态二号和洛的妈妈),毁了两个人(他自己和洛)。我说了我可以理解他的爱,就像我可以理解日本的阿部定一样,但是他在我心里还是个大变态==总之这个看完我就觉得其中那种人物间彼此的性格所引向必然悲剧的过程很值得人深思。我也不知道这部作品的立意在哪,但也不是所有好的作品都需要一个立意,能描写出人性的东西都是好东西。最后说一点我看的时候的意淫,我当时赶脚如果是我写,我就写成洛是一直不得以呆在亨伯特身边,但是当她最终有机会走的时候她没走,或者走了又回来,就想人质在一个绝望的环境下被绑久了,就会心理上偏向绑匪一样,而她回来之后性质就变了,亨伯特就是她众多选择中的一个,而她选了这个。虽然也许洛依然不爱他,但看着舒心点==

我们到底没有共同拥有一个纯白避难所

我现在西安。穿白裙子戴银镯子在安静的房间里想念亲爱的亨伯特亨伯特。我记得你的每一段狂热和誓言,可是那不关于我。我为这不相关的爱情流泪,可是这样的一个人不是你爱的小妖精。新版没有以前版本的缠绵。可能是翻译得太过冗长,过于绵,失去了缱绻。柔情中的力量在漫长的文字抵达中失去恰好点燃我的火焰。其次是封面。不可否认是好看的,但太精致太温暖。我亲爱的亨伯特要表达的不是这样的东西,我也恨用鹅黄的阳光来打扰这本小说。LOLITA是好书。亲爱的,要忠实你的男人。我爱亨伯特。非常。一直。或许永远如此。

若是黄色的微风吹过鼻尖迷乱了心。

<原文开始>——人类的道德观念是我们不得不向美的现世观念所致的敬意</原文结束>洛丽塔。洛。丽。塔。蓝色的纳博科夫。天空。明黄色的封面。阳光。橙色的汽水。夏日的花朵。黄与橙色的高明彩度搭配。夏洛特庭院里盛开的百合。阳光洒满的院子。光。光。光。更多的光。太多的光。亨伯特的光。介于冷与暖之间的黄色。象征为暧昧病态不自然的。舌尖神经传来冰激凌的刺激。明媚一片。洛的微笑。亨伯特的神经。麻木。间歇性寻找肋骨。无法接受。夏洛特。死亡幻想。深夜里传来铃声。洛的秘密花园。盛开与被拔起的根部。女孩与苹果。失乐园的伊甸。Notanymore。刺眼的黄色光芒。行驶的车子。偏离轨道。他们的夜晚。介于黑白之间模糊不清的日出日落。傍晚与黎明。象征为不安的躁动。Enchanted Hunter。子弹。洞穿。真实的神经抽搐。遗忘深陷。无意为之作出辩解。欲。爱。超越万物与一切的爱。属于光或光的背面。洛丽塔星系中燃烧的洛。旋转的晕眩的亨,亨。固定一切的吸引力。宇宙的中央。化为光芒。即神。象征为不可知存在。将花瓣片片摘下的游戏。亨伯特的眼泪。再无法承受的轻。以第三状态漂浮。无可抵挡或无可逃避。救赎与审判。漆黑的死亡终端。光点后是新生。不朽。无法直面的真实。圆面到圆环到立体宇宙。疯狂与清醒间破碎的墙砖。世界。结束。纷至杳来的回忆。属于生命、时间与神及其他自我的分裂。迷惑。被Haze所遮掩。真实性。错误。何时何地。普照一切的金黄色光芒。无可挽回的lost。爱。光芒。洛丽塔。Toutes les histoires,commencent pareil.Rien de nouveau sou la lune.所有的故事,开始都一样。月光下并不会有什么新鲜事。——音乐剧《Romeo et Juliette》,序

有种怪怪的爽快

或许是作为男性的缘故,尽管男主人公对幼女的迷恋有悖伦常,但是读的过程绝对是一种奇怪的体验,它甚至激活了暗藏在体内某个不知名地方的小开关,,,,有种怪怪的爽快,,,OMG

洛丽塔;洛、丽、塔。

译林重版了《洛丽塔》。知道这个消息,心里有一丝丝的微颤,忽然间想起多年前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光。在西方,“洛丽塔”是个极具象征意义的名字。性感少女、恋童癖……诸如此类的等等。许多对它的评价,混淆了我对它的感觉,所以当时买了这本书,却一直搁置,似乎翻开了封页,就进入了一个会使人不知所措的牛奶瓶,雾蒙蒙看不看不清楚外面的世界。可是最终我还是看了它,而且是不止一遍。“洛丽塔”出生之始,开始招致人们对它的关注,也许是书中呈现给我们的所谓“道德”与“非道德”的争论。这本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无奈的很,世俗总有一些无形的框框,束缚住了某些挣脱的意念,所以它会在入世后遭到唾弃、之后沉寂,直到今日的重现。不知道这一次,“洛丽塔”会不会获得再一次新生,也许吧,谁知道呢?这纷繁的世间,带给人们的,或许是连“洛丽塔”都想不到的。只是我空暇时总在想,现实颓败到现今这个地步,又有什么道德与否,可笑的还是人类,竟然讨论前人早已看透的问题...

喜欢这本书,因为封面

决定读这本书,完全是受形式主义的影响在书城自动扶梯的尽头一眼撇到看到它浅黄色的封面,然后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我不否认纳博科夫的深厚功力,可是我不得不承认的是,读这本书,让我对译本的外文书籍进一步丧失了信心。然后在作者紧张而执狂的笔锋和令人抓狂的翻译中几乎疯掉地读完整本书。并且坚决的不想再读第二遍。可是,每一次看见它安静的躺在书柜上,还是觉得开心,喜欢这本书,的封面。

我的洛丽塔

读完《洛丽塔》,我才发现这是一本严肃文学。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写的这份病例,是病态的,美好的,畸形的,乱伦的,纯真的。。。各种元素很美妙的相安无事的混合在一起,于是给人一种阅读的快感。我喜欢洛丽塔的结局,悲剧性的,而整个过程,充斥着主人公的意淫以及病态的爱恋。我不得不说,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很精心地安排了各个人物的命运,属于他们自己的,没办法逃脱的命运。

虽说虚构,世界还真是什么人都有

作为一个东方人还真不能理解男主人的举动,但是这也决不是 道德沦丧,也许是东西方的差距真的很大,不过要是能见到这样一个女孩,让她做我女儿就行,尽管她愿意跟随那样一个男人,我毫不在意

不断沉重而回味后悔的恋情,洛丽塔

《洛丽塔》,隔了好几个月,终于是把他坚持看完了。起初是看不下去的,晦涩的语言,平淡的叙述,没有文字的精彩,剧情的发展对于我来说也不是很吸引。看了一半停住了。但最后还是决定看完它。因为真的是一部好作品。我确信。依旧是无序的文字,依旧是叙述风格的毫无新意,但是却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在里面。这个男人绝望的爱,这个男人自私的欲望,这个男人最后的忏悔。如果洛丽塔没有离开他,他会不会发现自己对她的真正的爱?还是仍旧只停留在性欲的阶段,以这具鲜活少女的身体为依托去实践幻想中的那个他爱的那个洛丽塔?他爱的不是洛丽塔,他爱的只是一个12岁少女的幻象。身为少女的洛丽塔死了,变成了一个可笑的日渐苍老的妇人,她只有17岁的生命却已这样隐灭,仍陈在爱里不能自拔的亨伯特,伤心,痛苦,杀人,违规,然后祝福。这一系列的过程直至最后“我听见孩童的笑声,我难过的不是身边没有洛丽塔,是笑声里没有洛丽塔”。完成了他的难于言传的故事。现在的他的痛苦已不是失去洛丽塔的痛,而是因为他,让那个他最爱的“性感少女”的一生从此失却了平凡的幸福。这份不伦的爱在那一刹已从肉体升华,罪孽的忏悔,无尽的绝望,真正的爱情。而洛丽塔已无从可知。无法去评论价值观的对错,似偏袒哪一方都是偏激而片面的。结局里,亨伯特作为一个强奸犯在服刑前突发心脏病去世,17岁的洛丽塔死于难产。双双死亡的那一年,是故事出版的这一年。这部小说以精神病犯人的忏悔记录为格式宣告了一段绝望之恋的悲情结局。也许这样畸形的爱恋终究得不到美好的结局,也许这种爱不能被世人理解,伤害是明确的,某个老男人的爱只会毁了女孩的一生,然后双双遁入死的轮回。我不想以什么研究的的态度去看待这本书,我们不是学者,无须如此严肃,我只想从这一系列的故事里找到点什么。但我发现我找到的确是什么都没法说。“我正在想欧洲野牛和天使,在想持久的颜料的秘密,预言家的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而这是你与我能共享的唯一的永恒,我的洛丽塔。”这样灰暗的爱,得到的时候便已失却。他注定不能长在太阳之下。你拥有的时候,只是欲望的发泄和幻想的情感。你失去的时候,你疯狂的寻找和弥补,换来的是更多伤害和不负责任的感情,当你确定你已完全失去并再无挽回的可能的时候, 你发现,你真的,真的爱上她了。你开始悔过,你去掉伤害她的人,但是太晚了。别人伤了他的心,而你,毁了他一辈子。告诉我,这样子真正的爱上之后的你,这样真正的爱上但不能挽回的你,这样伤害已经铭刻的你,这样绝望的爱恋着,死亡又解脱了什么。只能不断沉重而回味后悔的恋情,我的洛丽塔。

燃烧殆尽的亨伯特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洛丽塔》的开场白,就弥漫着让人窒息的震撼,深情的独白直截了当地表明了一份绝望的无法挣脱的感情。也透出了整部作品中疯狂凌乱的基调。整本书穷尽着这股无望而又难舍的情感,这是这种感情让那些主人公喋喋不休的自言自语,变得哀伤而感人,纯粹而又真实。博科夫把这种语言的魅力赋予了亨伯特,这种语言成了亨伯特情绪的载体。在叙事的过程中,亨伯特随意地在句子里加上括号,或者使用破折号,用此来陈述同叙事相关的,但又是叙事之外的一些话题,一些动作,或者自己的看法,或者一声叹息。各种叙事手法的混合,使得《洛丽塔》的叙事富有层次感,与饱满的人物形象一同构成了《洛丽塔》的灵魂。这是一片飞翔着各种各样的鸟类、生长着无数动物的森林,这森林莽莽无际,一直延续到我们的视线所不及的地方。《洛丽塔》的叙事语言就像一条夏季里的河流,我们一旦置身其中,就很难自己。他太多的精彩让我们由衷的感叹。而我们读者只需撇去那挖苦讽刺的各种隐喻暗喻,小心翼翼地关注一下那份隐藏在喋喋不休之下的深厚情感。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就像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对性感的理解。她或清纯,或娇媚,或恬静,或放浪。但相同的是对她的无法忘怀。像洛丽塔那样,娇纵、无所顾忌又有她独特的神秘和悲伤,永远也长不大的身体,媚若无骨又倔强生硬,女人和婴儿混杂的气息,这就是亨伯特(也是作者纳博科夫)理解的性感。你看,“她所做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摇曳和起伏,都帮助我遮掩并改进兽性与美之间——我那受到压制、快要憋不住的兽性与她纯朴的棉布连衣裙里微微下洼的身躯的美之间那种凭着触觉感应的神秘的系统。”纳博科夫用这种句式来表达复杂的事态和心理,来描述复杂的难以道明的情感,并使语言携带着丰足的信息。每当读到这样独特的纳博科夫式语言,都会在心中弥漫出一股无穷无尽的意味,引诱着读者一步步地陷入洛丽塔的诱惑当中。多年前的那个下午,如果不是她,趴躺在花园看画册,水花浇透鹅黄短裙,就不会有此后种种故事引得后人用大把的漫长时间将她迷恋。她是小妖精,毕将中年的亨伯特迷得人神魂颠倒,还不自知。他带她走遍美国,纵使最后下场惨淡,还是觉得他一生无憾。可惜的是,美丽的小妖精也不得善终。开到荼蘼花事了。在经历了各种中跌宕起伏回归平淡之后,她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这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亨伯特心目中的洛丽塔将成为永恒,不会再衰老。而亨伯特也终将为这场疯狂的不伦之恋付出代价。痴迷看书的前半部分,身为中年老男人的亨伯特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挣扎在理智与欲望的漩涡中,几欲偷女而不得,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大呼活该。然而看似路漫漫其修远兮的追求之路却出人意料地被小妖精的主动打破。然而就在我们诧异这突如其来的大转折之时,亨伯特的苦难才刚刚开始。当一个成熟男子痴情的对象是一个不懂得爱的孩子时,他的痴情终成罪过。因而,尽管在前半段还是一个看上去甜蜜的故事,在后半部最终避免不了成为一个悲剧——一个名为爱情悲剧。为了这个孩子他放弃了一切,良好的出身、良好的教育、不菲的工作,好的一切都不要了。即使知道洛丽塔任性、自私、残忍,总是不断地利用着自己,甚至在最后怀上了别人的孩子,从性感少女变成了邋遢主妇,他依然可以为了她付出一切。因为爱,所以不会进行苛责,因为爱所以愿意放手。他对她的爱,是那样一种漫无止境的绝望的等候,使亨伯特不得不变成了一个疯子。只要洛丽塔是洛丽塔占据的空间,那边充斥着奇妙的气味和声响,能让得到无比的满足。然而爱得愈深占据的比重越大,也意味着她一旦离开,所有的欢乐欣喜都会消失无踪,如同到了世界末日一般萧瑟没有生机。尽管亨伯特如此深深地爱着,洛丽塔,但可惜他始终没法进入洛丽塔的内心世界。他无从知道洛丽塔在知道她母亲离开这个世界的消息时的真实感受,他不知道她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和渴望要离开他去寻找自己的生活的,不知道洛丽塔的真爱另有其人,更不知道洛丽塔在离开他的那三个年头有着怎样颠沛流离的经历。这便是智慧,我们只能通过叙述者的的片言片语去想象,去感受去揣摩他人的思想,但也只能是猜想,这就是我们的生活现实。虽说期待已久的梦想实现了,亨伯特却更加小心翼翼地生活着,提防着每一个接近洛丽塔的人。在他的生活里充满了恐惧,因欲望而产生的恐惧。于是乎愈演愈烈的占有欲犹如一条毒蛇,在亨伯特本已充满不安的心头乱窜,它的步步逼近让他妄图将少女牢牢地控制在掌心。这种窒息充斥着控制欲的爱让两人之间的矛盾愈加激化她不止一次地发出类似的质问:“我们这样在闷热的小木屋里生活,一起干着龌龊的勾当,行为举止始终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究竟还要过上多久?”于是乎,理所当然的,在某一天早晨,洛丽塔逃了。亨伯特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痛苦与绝望。知道三年之后,洛丽塔的一份来信让他又找回了生的感觉。尽管来信的目的只是为了金钱,尽管此时的洛丽塔已经有了他人的孩子,亨伯特依旧是爱着洛丽塔。他犹如《卡门》中唐•约瑟,伸出了手,愿意宽恕恋人的一切往事,但求回到自己的身边。虽然洛不是卡门,但她们同样向往自由,她毫不犹豫地回绝了再续前缘的提议。她要爱情,但更要自己的生活。无法想象拒绝的那一刻亨伯特的眼神,是怎样由最初的期待,逐渐地变成绝望的、深邃的、悲哀的。亨伯特是个艺术家,他一生都如同夸父那样追寻着那遥不可及的太阳——他的洛丽塔,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化身。然而他也是偏执的,极端的,他不顾一切的对极致美的向往导致了其自身的毁灭。就像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情欲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因此,与其说《洛丽塔》是一部批判之书,毋宁说它是一部怜悯之书。通过迷离幻美的文字,纳博科夫用幻想般、魔术般的情节编织出的生活真相,除了在对美的沉迷之外,还促使我们进一步地对人类的生存困境做长久的思考。

我愿意再读一遍

今天匆忙且不耐心的翻看了这本书,说实话,我没有读懂,我一直在强迫着自己继续看下去,直到最终.也许,我这种读书的方式就是不对的.所以,来豆瓣看看评论,然后,我决定重新读一遍,安静的,耐心的,欣赏一本我不曾涉及的类型的小说.应该不会失望...

正在看

早在好几年前,就想看。 拖阿拖,拖到今年。 刚开始没看几页,那个晕阿, 那么多的前缀词,搞得晕乎其晕,于是随手丢在了一边。 最近再拿起来重看,就轻松多了。 能跟着亨亨的思绪走了。 不讨厌亨亨, 只能同情,可怜他,又是一个偏执的。

《洛丽塔》

序 大名鼎鼎的《洛丽塔》,备受争议的《洛丽塔》,悦耳动听的《洛丽塔》。我都读过了,看过了,听过了。现在有必要写写感受。一 关于电影最开始决定去看《洛丽塔》是因为热爱库布里克,但是真正下下来的却是1997年的翻拍版本。因为既然内容都一样,肯定彩色要比黑白容易接受些。彩色版的又一译名叫《一树梨花压海棠》,典自宋代苏东坡嘲笑好友词人张先的调侃之作。据说张先在80岁时娶了一个18岁的小妾,东坡就调侃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梨花指白头新郎,海棠指红妆新娘。之后,“一树梨花压海棠”成为老夫少妻的委婉说法。” 这里,我们也知道了,《洛丽塔》讲的是一个老牛吃嫩草的乱伦故事。我看了第一遍,心就被俘虏了。我爱上了剧本,爱上了台词,也有点变态的爱上了洛丽塔!二 关于台词“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 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爱的就是她,可以肯定,就象自己必死一样肯定……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但我只望她一眼,万般柔情,便涌上心头……” 三 关于小说先介绍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苏联人,后移居美国,代表作就是《洛丽塔》,同时引发了很大争议。因为里面的乱伦问题。再说说小说本身——有人如此评价“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作为一部艺术作品,他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而在我们看来,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严重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影响。”最后说说翻译者——现在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最常见的,主万翻译的黄色封面版本,这个版本千万不要买!要买就去网上订购以前的版本,于晓丹翻译的。主万好像语文不及格,翻译出来的《洛丽塔》完全没有美感,举个例子:于晓丹的翻译: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     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在她之前还有过别人吗?有的,确实有的。事实上,可能从来也没有什么洛丽塔,要不是我在一个夏天曾爱上了一个女童。在海边一片王子的领地。在什么时候?就是那一年,洛丽塔还有多少年才降临世间,我的岁数就有多少。你放心,杀人犯总能写出一手妙文。     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第一件证物正是被六翼天使,那个误传的、简单的、羽翼高贵的六翼天使所嫉妒的。且看这段纠缠不清的痛苦心史吧。 主万的翻译: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穿着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    在她之前有过别人吗?有啊,的确有的。实际上,要是有年夏天我没有爱上某个小女孩儿的话,可能根本就没有洛丽塔。那是在海滨的一个小王国里。啊,是什么时候呢?从那年夏天算起,洛丽塔还要过好多年才出世。我当时的年龄大约就相当于那么多年。你永远可以指望一个杀人犯写出一手绝妙的文章。    陪审团的女士们和先生们,第一号证据是六翼天使——那些听不到正确情况的,纯朴的,羽翼高贵的六翼天使——所忌妒的。看看这篇纷乱揪心的自白吧。 实在是没得比,是吧?四 关于1962年版本的《洛丽塔》这部电影我今天才看,有惊喜。就是它有自己的东西,不像1997年版那样完全按照小说写的来拍。这就看出了库布里克的厉害!所以我才喜欢他!它把黑兹太太的戏份加重了,它把奎尔蒂怪叔叔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子,它把变态而猥琐的亨伯特先生变成了一个绅士······最后还有一点,库布里克当初选用的这个“洛丽塔”也引起了很大争议,因为烂用童星。就是它开启了后来好莱坞闹得沸沸扬扬的童星官司的先河!五 关于歌曲《洛丽塔》这首歌是我假期第一次听到的,感觉很一般,没想到大学里竟然还比较流行,我寝室就有人在听。所以,我也把它放进这篇日志里了。六 对大家说我个人很喜欢洛丽塔,有兴趣的就下部1997年版的来看,因为它是完全按照小说的步骤拍出来的,两个小时就可以了。要是非常喜欢,那就买本书读读,记住是于晓丹翻译的版本!另外,要是对黑白电影不反感,还有疯狂喜欢库布里克,可以尝试着看下1962年版本的。最后,关于音乐嘛,听听何妨,不喜欢就算了!呵呵!

《洛丽塔》这本书必有所本

仅看此书第一章,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情境,与爱伦·坡的诗篇《安娜贝尔·李》、普鲁斯特《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二部《在少女们身边》相仿佛。爱伦·坡本人结婚时新娘是几岁?十二岁?《在少女们身边》里与少女们相遇是在海边吧?无独有偶,亨伯特遇上洛丽塔的雏形也是在海边啊。

没兴趣

《洛丽塔》的名声很大,往上用“loli”这个词的人越来越多就可以证明。趁着最近有时间,我终于可以读下这本“传说中”的书。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放弃了,跳去看后面的作者当初写作的初衷,看能不能再度挑起我对这本书的兴趣——我个人并不喜欢对一本书半途而废,且我一直是个有严重偏见的人,所以我希望自己至少能做到对书没有偏见。然后我看到作者在后序里对向他提出“写这本书的意图是什么?”的人嗤之以鼻,我终于明白我确实不是读这本书的人。于是正大光明的放弃。

罪爱之花

不管看没看过这本书,想必几乎人人都对“洛丽塔”这个词不陌生。“萝莉”一词,在现在普遍用来表示可爱的小女孩。但是它背后的这个《洛丽塔》的故事,却没有这个词表面看上去的那样单纯可爱,它是一朵隐隐半开的罪爱之花,未及花龄便提早开放,终究不能绽放,却又过早凋零。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亨伯特·亨伯特先生,少年时爱上了一位14岁的少女。然而那个姑娘的不幸早世,却把亨伯特的爱情永远停留在了十几岁的日子里。亨伯特老了,人过中年,却对房东太太12岁的女儿产生了剧烈的爱慕和渴望。名为多洛莱斯的少女,长相平凡,任性自我,没有那个年龄小姑娘的乖巧可爱,在一般人眼中是个麻烦的孩子。但是,亨伯特却深深迷恋着她,对他充满了成人深沉的爱情和饱满的欲望,甚至给了她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小名——“洛丽塔”。“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在文中亨伯特反复提到的“性感少女”,就是只那些早熟的女孩,她们有着少女的身体和不符合年龄的成熟的心境:尝试化妆,穿超短裙,满口脏话,不避别人的挑逗,渴望性的游戏。为了接近他心中的“性感少女”,亨伯特在给洛的饮料里下了药,想趁机满足自己的欲望。然而药是无效的,洛却主动诱惑了他发生乱伦关系。就这样,名义上的女儿,实际上的情人。他用零钱,甜点和好看的衣服作为情欲的交换,在“监护人”身份的保护下满足自己的欲望。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反应总是要痛斥一番亨伯特禽兽不如,但是细细想来悲剧也并不是男主人公一手造成的。洛太过早熟,其实不难看出,洛早早就发现了这个表面上恋慕母亲的男人,实则目光一直在追随着她的一举一动。洛和母亲夏洛特的关系僵硬,两人互相排斥,以至于洛对她母亲的死表现的漠不关心;而洛本身就是堕落的,在勾引继父欢好后,亨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两人各怀鬼胎,却又不谋而合。纳博科夫这样写道:“亨伯特完全有能力跟夏娃交欢,但他渴望的却是莉莉思。”在犹太教的拉比文学中,亚当最早有一个和他同样是泥土捏出来的原配,叫莉莉丝,后因某些方面不合,莉莉丝借助神的力量,以每天死去100个后代为代价离开了亚当,成为撒旦的情人,夜之魔女。也就是说,莉莉丝是堕落的,是不能和亚当在一起的人。亨伯特高大帅气,是位知识渊博的教授,女房东夏洛特·黑兹温柔体贴,对他一见钟情。俏寡妇爱上帅房客这样的发展,让两人的婚姻看上去是那么理所当然的结果。然而,占据了这个“亚当”全部心思的,并不是这个理所应当的“夏娃”,而是禁忌的夜之魔女“莉莉丝”——洛丽塔。亨伯特心中的洛,是世间少有的“性感少女”。他沉迷于这个妖精般的小人儿,惴惴不安地接近她,一旦到手就牢牢攥住,再也不愿松开。无论是亨伯特沉湎于洛这种充满青春与淫荡微妙结合的气息也好,还是他少年时得以成真的梦恋也罢。他把他的洛丽塔囚禁在身边,带着她在全美国旅行,对亨伯特来说,这种旅行不是玩耍,而是在汽车行驶的不同的公路上,重复着的两人在一起如梦似幻的日子。亨伯特凝固了时间的禁忌之爱令洛感到了厌倦和不安,洛不顾一切地逃走,和一个猪一样肮脏不堪的老头在一起。在得知失去洛三年间洛的悲惨生活之后,亨伯特为他的洛疯狂的复仇,亲手杀死了那个夺走了洛的情敌。悲惨的结局始于一段不正常关系的开始。无论是亨对洛,还是洛对亨,存在在两人之间的从来就没有爱情。亨爱上的只是他心中的那类“性感少女”——她的身体,她的一举一动,亨把洛绑在身边,就如同随身携带的喜爱的宠物;而洛也并不爱亨,只是她使亨满足可以换来她需要的金钱和小玩意儿而已。一个是占有,一个是需求,并没有“爱情”作为其中的粘合剂,二者各取所需罢了。洛的逃离是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生活,亨的复仇也只是美好之物被夺走被糟蹋的不甘。“尽管我们有争吵,尽管她言语粗鄙,尽管她吹毛求疵,动不动变颜变色,尽管这一切都卑劣、危险、根本无望,我仍然沉醉在我自选的天堂里——天堂的穹空布满地狱之火的颜色——但仍然是天堂。”自始至终,亨对洛的爱,就只是来自自我心中的错觉,亨沉迷在自己的天堂里无法自拔。一切起于欲望,生止于欲望,因欲望而产生的感情,近乎疯狂地逼近“爱”,却终究不是爱。充满罪恶的花朵一旦绽放,妖冶的色彩,诡秘的气味,也留不住它在世上的时间。没有爱情,更没有亲情,占有与索求,介乎于妓女与嫖客之间的关系,发生在了这对养父女身上。“我在想野牛和天使,在想颜料持久的秘密,预言家的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这便是你与我能共享的永恒,我的洛丽塔。”存在于幻境中的永恒,是朵悄悄开放的罪爱之花,凋谢不过只是一瞬间而已。

爱上谁?

其实我一直觉得亨博特对洛丽塔的感情是来源于对初恋的无法忘怀。他在自己的爱情幻想里从来就没有长大,因此纵然他有一个成熟男人的体格,成熟女人却无法吸引他。他的眼睛里只有和自己初恋少女一样的女孩子。所以就算没有洛丽塔的存在,他也一样会爱上另外的女孩。只要是年轻莽撞青涩的少女。可以说,长期以来亨博特爱的是自己的爱情幻想。但是后来他对洛丽塔的倚赖无法自拔的时候。我想也许他才真正开始爱上这个叫洛丽塔女孩吧。可惜她从来都不爱他。他的爱在她的眼里仅仅是她获取物质和满足愿望的工具。因为她还小,还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

爱情是无法框定的

爱情似乎是无法框定的,年龄或是世俗都没办法左右。男主人公前3/4章节里的表现只会让人觉得变态无法理解,可是看到后面,esp456那页一段文字后[就那么一小段文字]就豁然明白了他内心里无数次呼喊着lolita时的感情。原来都是真爱。不只是肉体的欲望。否则他不会多年后还会记得当时lolita的某个小眼神及蕴含在里面的思绪。也不会因此而愧疚伤感。也不会拿起枪毫不犹豫地杀死奎。[其实也是开向自己]如果没看过《狼读者》,建议找来看看。有些类似的真爱无敌。

Dolores Haze

洛丽塔, 你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亨伯特.亨伯特比起洛丽塔,我更喜欢多洛蕾丝——名字里悲剧忧伤的成分更多一些,并不像洛丽塔那么俏皮可爱。作者无疑是神经质的或是有任何名字更复杂病情更严重的精神疾病,总之得是异于平常的。显然,平常成就不了杰出。所以,那么长时间没正经看本书的我,在这个过程中反复的纠结的出现的,文字过眼不过脑目了几十行再返回重读的现象,都也是可以释然了的。书评中会反复出现这样一句话:全书50%的篇幅涉及性和色情。可是真没有啊!(捏死你综艺饭)要禁,禁的也是其间的伦理道德,而不是情色。否则,就是那些个书评者们太能联想+意淫了。现今社会,看惯了老+少(或者亨洛应该定义为老+幼?但12岁的洛要勉强称为一个幼女过于成熟。),这样的事迹也算不是恋童癖或是道德沦丧。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感情,显显然的,是,爱。虽然这种爱中参杂了各种忏悔(“在我们反常、下流的同居生活中,我的墨守成规的洛丽塔渐渐明白:就连最悲惨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而这种生活结果却是我能给予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最好的东西”)、各种辩解(“是她诱惑了我”、“陪审团敏感的女士们,我甚至都不是她的头一个情人”及以为各种洛对其算是性交易——如果获得一次单独外出的机会或参演话剧也算交易的话——暗示等等),但那确实是爱(亨伯特曾无数次的设想过,等到洛长大,他便娶她,然后跟她永远生活在一起,即使往后的所有日子里,洛丽塔都不再是起初吸引他的那个“性感少女”)。如果爱可以单方面成立的话,我想说亨伯特或许没有犯任何错误。亨伯特所表现的占有欲及控制欲等或许在每一种爱情中都会出现,无可厚非也无可病垢。但唯一的缺憾是:我们可爱的性感少女是不爱!起初的诱惑也只能算是好奇心的驱使及心智的不完全健全,或者还有作者出于人性弱点的粉饰和故意扭曲(因为后文亨伯特面对洛对其强奸的控诉,从未做过否认和辩驳),洛丽塔对于亨伯特的禁锢之旅充满了反感和无可奈何,等到她可以选择的时候,“这根本没有可能。我宁愿回到奎那儿去”。(奎,简单说来一个文艺工作者、剧作家+性变态+肥胖老头。要知道,我们的亨伯特能算的上是一个体面的帅老头。)也不知道该怎么再写下去了,只是看完了那本四百多页的且多数为心理描写的书之后,禁不住要混混沌沌的揣测一番,半知半解的分析一下...我心里对大自然的唯一的怨恨就是我无法把我的洛丽塔从里朝外的翻过来,用贪婪的嘴唇亲吻她那年轻的子宫、她那未经探究的心脏、她那珍珠质的肝脏、她那马尾藻似的肺和她那一对好看的肾脏。其实,比起开文的那句经典,我更囍这句。多么的偏执+狂热!哈!Pervert!亨伯特,无疑,是可怜的......

这是洛丽塔啊,我的翻译大人!!!

因为以自己的英语水平读原版的确实有点困难,于是,就选了这个版本的译本。老实说,真的不喜欢译者的文字风格,倘不论原版中纳博科夫是怎样描写的,就单是在受众是中国人这一点上,翻译就不够称职。本来都是心理描述,奈何句子还如此长而晦涩,这是洛丽塔啊,我的翻译大人,可不是什么要句句斟酌的大部头啊。终于看完了,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勇气再看第二遍。PS:即便如此,我还是被感动了,孤独的感情很难被理解,但是总能引起共鸣……

漂流

重读洛丽塔,仿佛是在文字里漂流,是非常神奇的体验。喜欢的片段有好多,比如初见洛丽塔,比如夏洛特之死,又比如亨伯特打开洛丽塔的来信。举重若轻的叙述,像是让我在一马平川中不知不觉翻过了一个个山头。

上译这个版本翻译的真的很差,

RT,翻译水平和封装完全不相配。只是读完第一句话,我就看不下去了。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个人认为应该是这么翻译的,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而主万却另译为,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且不谈前半部分没有翻译出同位语的句式,后半部分的一个“同时”可以说是把这个译本的水平降到了极低的程度,总体上来说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大家翻译出来的作品。

纳博科夫是贵族,是研究文学的人,是研究蝴蝶的人

我几年前看过洛丽塔,看了二十多页就看不下去了。觉得特别窒息,觉得文字粘滞,磨叽,模糊,难以忍受,不知所云。今天早上重新开始阅读,竟然觉得文字非常美妙。觉得果真是贵族,细致,微妙,精巧,自由而又极有教养,还不时地安插他对某些人的鄙视。什么梵高是二流画家啊,《约翰克利斯朵夫》是庸才之作啊。也许是刚刚读完艾科的《傅科摆》的缘故,被这位叮嘱人类的知识分子的学者式“小说”的文字影响了感官,就像暂时被带到了辽阔而冰冷的极地苔原陶冶了一段时间。所以早上翻开这本印着“洛丽塔”的柠檬色纯色的书皮,进入纳博科夫如春日小草般柔嫩而丰富的文字世界里时,我的大脑也在三月中下旬里舒活柔软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笔法是两个文字谐音式的联系。比如“这两样东西就像迷雾(mist)和桅杆(mast)一样迥然不同”迷雾和桅杆两个词(mist和mast)在拼写上看起来很像,但其所意味的又完全不同。把它们放在一起就产生了一种双重的联系。我觉得中国相声里也充满了这种小巧而精致的表达方式,只是品味良莠不齐。这种文字游戏,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修辞方法,可以表现一种很微妙的心理感受:两个某些部分一样但某些部分又截然不同的,并在心理上在某一时刻同时存在或即刻转换,因而形成鲜明对比或心理落差的处境。而且关键的是,这种巧妙的双词组合还会产生只因思考才能发生的幽默。作者在色情、情色、淫秽、龌龊的拿捏上令人钦佩。时而就要或者已经有些过分,可再读下去又感觉真没过分。他是55岁出版的这本书。我只愿相信年轻人是做不到的。作者在一开始仔细地解释了到底什么是洛丽塔。说实话,我还是不太懂。也许是我心目中能够异样地刺激我享乐的神经的小女孩并不是我一直以为的纳博科夫所谓的洛丽塔。“我”说洛丽塔“很少”。但是看他字里行间透露的信息,洛丽塔在同龄者的比例还是远高于我的经验值。看了一个星期了。《洛丽塔》这本书,简直变成了一个阅读的泥潭。“我”的精神举止越来越偏离正常人。“洛”在“我”的眼里也越来越扑朔迷离。还有那把“枪”。真是越来越恼人。恼人,恼人,相当的恼人。一开始愉快的津津有味的阅读竟然慢慢变成了这样。恼人,恼人,你怎么就不赶快杀了那该死的混蛋呢?恼人,恼人,你到底杀了挺着大肚子的已经不再是性感少女的洛没有啊?啊,我泡着脚,直到浑身大汗,难以支持,这时书还剩下五十页。我去洗了澡,洗了好长时间的一个澡,都赶上蒸桑拿了。已经是该睡的时间了。但是我要读完。终于读完了。觉得自己的心脏不太舒服,可能是白天运动量太大,再加上消耗体力的泡脚出汗,再加上过分的热水澡,再加上本该已经躺下的时间里还在读书的缘故。我的心脏位置不太舒服。有点睡不着,但是浑身乏力,好像有一千只温柔的小蛆在周身的血管里分离地细微地蠕动着。忽然,我又醒了,发觉迷蒙间自己脑子里竟然像嘈杂的街道一样过着一长条一长条书里闪现的字词拼接成的意义不明的但令我紧张、惶恐甚至感觉有些可怕的自己声音的独白。这简直就像小时候发烧撒癔症。六点一刻,准时起床,总体上来讲睡得还不错。吃过早点,翻开书最后的部分,兴奋地读起纳博科夫谈自己的《洛丽塔》。读着读着,觉得这哥们真的不是我能理解的,想法太多了,说话太简要于是对我形成了深奥。《洛丽塔》,纳博科夫说这里面有“美”。我该说说自己的感觉了。首先,最核心的事情依然是:纳博科夫阐述的“洛丽塔”即“性感少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合上500页的书,到了也不知所云。我可是全程里有九成五是一个字一个字读的。也许身边的参谋提议的好“你喜欢的是‘性早熟’的女孩,而不是‘恋童癖’。”嗯,没错,我没法理解‘恋童癖’的乐趣究竟在哪里,所以对着亨伯特·亨伯特一次又一次的细细的描绘,依然不能建立起可以触发我‘同感’的体验。这件事可大可小,就姑且如此吧。第二,疯子亨伯特为什么到了后来如此渴望杀人?我不知道纳博科夫为什么要这么设计。假如他不杀人呢?像个捡到天网疏漏的头彩的幸运的家伙躲到一边去呢?假如这样,就说明他对‘洛丽塔’这种形式的需求并没有达到最强烈的程度。如果像纳博科夫在自己的评论里提到的《洛丽塔》的原型里,强奸未遂的男主人公反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呢?这样一来,更突出的问题就是他自杀的动因了。是什么促使他要结束自己的生命?负罪感?因无法对外在世界表达自己的绝望?第三,无论是《洛丽塔》的原型里,还是这部《洛丽塔》里,“我”都是包含了极端的内心折磨。为什么纳博科夫如此设计?记得纳博科夫说过他不喜欢《罪与罚》,尤其不喜欢拉斯科尔尼科夫、索尼亚、一本《圣经》的那一场,即杀人犯、妓女、《圣经》这三者放在一起。他说这完全玷污了《圣经》,而且杀人犯连对妓女都算是玷污。大概这里面透露了纳博科夫的美学标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美学标准?我试图解答,而我发现自己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基督教。我,不信基督教。所以,我不是西方人。所以,我可能一辈子也没有理解纳博科夫的美学,他的好恶的机会。《罪与罚》说的就是罪和罚。《洛丽塔》里同样有‘罪’有‘罚’。纳博科夫在评论里说自己追求着一种‘美’的体验。但我隐约觉得他的‘美’的体验里基督教精神一定占了重要的位置。亨伯特爱一种奇怪的东西,一种他自己动过手脚的特殊的女人。首先这是世人所不容的。他知道自己的处境很不妙,到处都是时刻准备揭发他、把他投入监狱的眼睛。但这不是根本的痛苦。更深的痛苦,是亨伯特这样付诸实践而对洛造成的伤害,这是亨伯特几乎唯一关注的伤害。但是他停不下来。为了让快感延时下去,他开始改造自己的意识,尽量无视一部分事实,宁要将真实的景象镀上一层幻想的薄膜。爱和折磨交织着,互相激发着,向着吞噬他身心的变态的形式转变。但是亨伯特这种无法遏制的情欲和被摧残着的洛丽塔、以及在情感上对亨伯特压根无动于衷的洛丽塔身上反弹回亨伯特的渴求而对他造成的伤害之间,存在“美感”吗?如果存在,这和纳博科夫是个基督徒这一点有关系吗?看来我的确是个无信仰的人。也许我果真没文化啊。我不能理解其中的美感。纳博科夫在自己的评论里说,《洛丽塔》的最初灵感来自于这样一则新闻:一个人教会了他饲养的猴子画画,而猴子画出的第一张可以辨认的作品呈现的是囚禁它的笼子的铁栅栏。然后纳博科夫写出一篇短篇小说:一个男子与一个带着女儿的女人结婚,婚后不久妻子死去,男子一次试图强奸他的继女,但没有成功,于是他跑到外面被车撞死而自杀。惊讶之余,我有些奇怪。为什么纳博科夫想到要把“人与兽”的关系,转嫁到“成人与儿童”上呢?非这种形式不可吗?为什么这样一则关于“宠爱”与“囚禁”的新闻,最后变成了以“性感少女”为一大核心的复杂小说呢?纳博科夫只是把恋童癖者“拉进来”而已吗?而且,为什么纳博科夫不在自己的评论里提到自己对恋童癖的看法呢?纳博科夫是贵族,是研究文学的人,是研究蝴蝶的人,是有钱有教养有学识闲得难受挖空心思尽量精致地打发大把时间的人。我望尘莫及。我唯一敢自信地说出的“臆测”是:亨伯特没有从12岁初恋中走出来。之后的他一直在试图重现并续写那次未了的心愿。时间和事件停在初恋嘎然而止的时刻,是失恋人在接下来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里最痛苦地彻底沉湎于自己进而刺激出再强烈不过的快感的、一不小心就会深陷其中的无以自拔的、致命的精神处境。我设身处地想了一想,蜷缩在初恋对身心的冲击中不出来,的确是一种极端得足以吞噬自己的‘美’的体验。我想每一个因初恋而受了重伤的男性应该都能多少赞同。不过正常的、健康的人该是能够从初恋的失恋里走出来的人。亨伯特洽洽是在这一点上选择停滞不前,进入了疯的范畴。亨伯特悲剧的起点,竟然又是“初恋”。真佩服我自己。贾政批评贾宝玉:才读过十几本书,知道那么几句话,以一用当十用罢了。哈哈哈!屡试不爽的“不从初恋中走出来,男人就不会长脑子”的学说。

沉陷于道德与私情的缝隙中

看看你身边来往的每一个人,你不会看到他们脸上刻出他们是否有过不堪的故事。在了解一个人之前他永远是洁白无瑕如丰满单薄的雕像。在看书的过程中我很难把一个有学识有教养的人和一个卑劣的恋童癖者联系在一起。但是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人。这没有影响最终的印象,只能激起少的可怜的一点同情和叹息。第一部的第五节部分介绍了亨伯特的出身。他在伦敦和巴黎度过大学,起初想获得一个精神病学学位。他认为自己在精神深处有着一个黑色的盘曲生长的怪物,“感到非常压抑,有一种特殊的疲惫不堪的感觉”,所以他后来改念了英国文学,这赋予了他那过敏的极端的对周遭事物的体验和他内心的不可抑制的渴望一种诡异的诗性。他少年的丧失和成年后良好的修养和自律让他丧失了感知区分爱与欲的能力。这时候的他隐藏的很好,就像他一贯如此。他出版文章,编纂教材手册,成为一名教师——想必他在一定社交圈中还享有一定的美名吧?他的精神里起初一直源源不断地流露出一种自满和骄傲。他貌似一个正派的学者——“现在,我希望提出这样一种观点。在九岁至十四岁这个年龄段里,往往有好些少女在某些比她们的年龄大两倍或好几倍的着迷的游客眼里,显露出她们的真实本性,那种本性不是人性而是仙性。我提议把这些精选出来的人儿称作‘性感少女’”。站在他的讲台上对着他的聆听着大谈特谈。他反复在文中提到在近处或远处的历史中迎娶“性感少女”的有名人,仿佛他也会因为这样名流千古一般。他在沉溺的同时冷静地剖开自己的伤口,称流淌在内的东西为毒液。他纷飞远去的记忆里,除了那剩下来的狂躁的毒,连毒的根源都变得模糊了。他不为人知地窥测他目中的“性感少女”,如果视线有实体化的倾向,那么那些无辜的天真的少女们将会感到一阵令人恶心的瘙痒或刺痛。对于这种不为世俗所容的、不健康、不道德的心理生存状况,我们步入中年但仍保有魅力的亨伯特感到乐此不疲。命运纵容他不断坠落,直至粉身碎骨。一连串的巧合,可以说是命运为了置他于死地而设下的甜蜜陷阱吗?他继承舅舅的财产和香水事业,受建议到麦库夫妇家去。他不知道一场大火烧开了他的宿命。最终他成为了黑兹太太的房客,在那里他“没有一点预兆,心底便涌起一片蓝色的海浪。在布满阳光的一个草垫上,半光着身子,跪着转过身来的,正是从黑眼睛上面瞅着我的我那里维埃拉的情人。”尽管他居心不良,持有着反常反道德的观点,在对待性方面有着令人尴尬愤怒的能力,但无疑他具有一颗多孔的心,流泻出的是晶莹的浓液。黑兹太太意外死后,他“理所当然”地霸占了洛丽塔和她的一切,在一次次虚幻的相处中认为她是心甘情愿当他的小情人。真正的悲剧来临前,他不过是一个活在愚蠢天堂里的小丑,不停不停地满足着自己已经空虚已久的私欲,完全不去想任何比私欲更高明的东西。走上了这条无可回转的毁灭之路,待解释的不过是时间的问题。洛丽塔另嫁他人,一个和她不堪往事完全无关的清白的人,貌似开始了她新的人生。只剩下亨伯特独自沉湎在无限无可追悔的恨和得不到救赎的爱中,他终于在第二部临近结尾时意识到与自己的性癖无关的真正的爱。却早在“着魔的猎人”那就已为时晚矣。他从不知道,当他认为洛丽塔的地位已经远高于安娜贝尔时,他的淬火的欲念就变成了向死而生的爱恋。“我对她看了又看,心里就像清楚地知道我会死亡一样,知道我爱她,胜过这个世上所见过或想得到的一切,胜过任何其他地方我所希望的一切。过去我曾大声呼喊着翻身扑到那个性感少女身上,如今她只那个性感少女以淡淡的紫罗兰清香和枯萎的树叶的形态所表现出的回声;她是黄褐色的山谷边上的一个回声,山谷那边白色的天空下有片遥远的树林,褐色的树叶堵塞了小溪,鲜嫩的野草丛中还剩下最后一只蟋蟀……可是,感谢上帝,那个回声并不是我唯一顶礼膜拜的东西。过去我在藤曼纠结的心中着意纵容的我那辉煌灿烂的重大罪孽,如今成了自私无益的恶习,而我已消除了一切,并对其加以诅咒。”……“洛丽塔,人生十分短暂。从这儿到那辆你十分熟悉的旧汽车之有二十步到二十五步的距离,这是一段很短的路,走这二十五步吧。现在,就是现在,就这样过去吧。从今往后,我们一起快乐地生活。”他卑微但真诚地请求着,至少不是过去那副可恶的自大的威胁嘴脸,盘算怎么躲开那些“不通人情”的制度和“总爱落井下石”的愚笨邻居。他听到的,是他早就想到的最应该听到的答案。我们的亨伯特是多么愚蠢呵。

爱上了lolita

很多年前,我就看了第一遍,当时的翻译比这个要好得多了。在我看来,一个荒诞的故事,就像那时候读过的大部分书一样,随着时间,成为了一个符号,完成了任务一样的符号。遗忘则成为了必然。然而几年之后,当我自己的故事已经趋紧完整的时候,再回头看,我又想起了这个故事,才体会到这其实是个最真实的故事。因为那样的爱,没有距离。至今仍然记得住那第一句话,不自觉地让舌头在最里面感受那直接划进心中的激情。当然也毫不吝啬的咀嚼那离去的痛苦。有那样的爱我们是不应该后悔。然而那之后呢,那之前呢。这是代价,更是惩罚,或者是恩赐。最后的最后,一切仍然随风而逝。那女孩究竟真的爱过,这个真的爱她的人么?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认为一个14岁的女孩可以了解那深刻。然而那男人,或许真的爱了,虽然他毫无怨言的,绝无后悔的让自己身陷在里面,他让情感主宰自己,理智则灰飞烟灭了,我相信他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永远,所以,他们一起逃亡在异国的大陆,虽然结果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他接受了这样的结果。自己惩罚了自己。也许lolita不过是个感觉,爱的感觉,他爱上的或许是那样的感觉。一个从未爱上过别人的人,如此需要那样的感觉,于是42岁的时候(我一直相信这样的感觉无所谓年龄)在那个午后,横卧在草坪上的lolita. 那样的感觉像阳光一样耀眼,遍布全身,当失去她后,那寒冷和黑暗。那之后,一切道德,伦理,时间,年龄,舆论,whatever,都不再是这样的感情的距离。语言早就不能形容如此的感觉了。然而在这样的氛围中,我也爱上了lolita。人人心中都有一个lolita。

南行的列车

#漫长的假期结束,如计划登上南行的列车。#不觉想起多年以前写的小说:“这一年冬天,我决定留在北方过冬。不是能随遇而安的人,大部分时间里,我觉得自己难以顺从环境,因为固执,抑或因为懒惰。我已渐渐习惯北方冬日的寒冷与干燥,若回到南方,潮湿阴冷的空气会让我感觉不适。就是如此不知变通。我行我素的人,常常不愿轻易改变自己的方式。除非迫不得已,否则我只会依着已定的轨迹前行。可惜的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她不会允许我们完全掌控自己,恣意胡为。为了生存,为了换取可以坚守下去的支撑,有时候我们必须学会隐忍与顺受,不得不收敛、隐蔽自我。这是公平的,是先付出后索取的一种交换。没有之前的舍弃,也就没有今日自主自为的资本。走了这么远,我已看淡……”##手边的《洛丽塔》,正是多年前我离家时朋友送的礼物。代译序中,译者这样写:“第一次读《洛丽塔》差不多已是十年前的事了,当初的心态恐怕和不少今日的读者相去不远,只为听说这是一本不可不读的名著,而且被禁过……”再读到这里,不觉轻声笑出。##前日与朋友闲聊,聊到阅读。我说,好的作品可以让受众思考,思考的方向、细节、深度会因读者个体差异性而不同。如此,不同的作品,对于不同的人,便有了不同的意义。##《洛丽塔》对于我的意义,可以说是极不寻常的。##应该是我读到过的作品中,较为晦涩的一部。#阅读的时候是如此艰难。但并不是因为文字的生僻或情节的散慢,而是因为故事中如潮水般涌动的情欲。不禁被淹没,被触动,被感染。#断续地读了很长的时间,其间有几次不得不停下来休息。每次再开始读,就好象爬上岸的溺水者,再次跳入冰冷的海水中。那真可以说是一种沉堕!###“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此刻轻轻地呼出,依然能感觉到阴影的深重。#原来,走了这么远,我依然站在曾经的阴影里面。###多年前的炎夏,我在离家北上的列车上,第一次读《洛丽塔》。那是新生活的开始,是我毅然的决定。而今,走过这一段路途,再回头去看。其实当初所有的选择都有冥冥中的安排。我只是顺其自然而已。##原来,时光、过往、情感的流逝,就如这列车一样,走走停停,无论南北,却始终向前。我想,我或许真的可以看淡?!###

青春的魔力。

也许是女人一生要做女儿,做妻子,做母亲的缘故。女人要跟自身,跟同类跟时间竞争。女人的时间越过越稀薄,男人的时间可以积累,厚积博发。女人的价值全在脸上,所以她们愿意打针,愿意手术。愿抹上一层两层的保养品,化妆品。穿上红的,绿的衣裳。无非是向周遭证明自己还鲜活,请你不要弃我而去。尽管做了如斯努力,这皱纹还是要来便来。像树的年轮一圈又一圈。女人似乎生来就在老去,连杜拉斯那样的奇女子也只有陷入爱河,双眼蒙蔽,貌似特立独行的男子说了一句:我就爱你苍老了的样子,爱你历经沧桑的脸。可是这样的境遇毕竟少数,而且杜拉斯也是世上独一无二。可是这也是我们的一个小小心愿。男人需要迫切成长,女人需要幼女的感觉。在这新的时代我们需要年龄差,需要熟女,我们欢迎姐弟恋。已经数不清的娱乐新闻:杨振宁,王菲,我们津津乐道还是喜闻乐见。或者lolita一书更是详尽道来四十岁的成熟作家如何被幼女拐去了三魂六魄,没有尝过恋爱的滋味是无法体会这相思魔力。我们已经给了太多的版面明日之星,究竟是我们不愿成长还是青春太过喜人,别忘了青春迫人,好自为之。

小情节

翻了半本书 女主角洛丽塔才迟迟出场 我想这应该是我看的所有小说里铺垫做的最充足的一本 就当已经耐不下心看的时候 终于那个清秀脱俗的女孩出现了好吧 不得不说男主人公是有一些癖好才会有这个故事的发生 对最初期的女孩一种迷恋的情感 刚开始貌似并不是指一个特定的对象 而洛丽塔出现之后才会有他认定的爱情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并不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彼此折磨感情最强烈的时候 而是在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朦胧的知道彼此间有一种感情的存在 小心翼翼的对待这份感情 而它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悄悄蔓延的 我抱着小期待的心情希望有什么事发生 又不希望有什么事发生 喜欢它带给我的期待 这样结局终究是无法避免 在所有人意料之内 相爱 折磨 离开 通俗的爱情 不俗的小情节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

初见这本书就觉得很美,封面是明亮的黄色,配有个橘色的素花瓶,一朵小花,再加上英文“lolita”,简单而和谐,仿若一股春风向你袭来,即使这是纳博科夫最饱受争议的小说。作者花了无数笔墨夹杂着法语德语俄语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向我们阐述他是如何如何膜拜推崇他心中的这位女神,不厌其烦地用着裸露的富有极强情欲色彩的华丽言辞企图让我们每个人都能爱上她。每一句都那么美。这本书美到让我几次读到最后一章都不忍心读完。可能是我已经不在乎结局了。是个悲伤的结尾吗?她最后死掉?还是众望所归像个公主一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心中那个美丽性感任性甚至有些邪恶的小人永远都会滞留在12岁太阳西沉的死角。仅此而已。这本书给我了愉快的感觉,因为它就在屋子里悄悄地陪伴着我,仿佛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谢谢送给我这本书的人。

洛丽塔与纳博科夫(人性阴暗面)

——洛丽塔是我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每个人心里都有阴暗的一面与光明的一面,可能我现在习惯了呈现给别人美好的一面,把心里 的阴暗面隐藏的很深。殊不知在某些时候它自然的流露出来,要知道隐藏是很需要技术的,也是很痛苦的。而纳博科夫就以习惯了这种表达方式,尽可能的展现一个完整的饱满的人,要知道这和看电影一样 ,谁现在都以厌倦了单纯,纯粹的人物,而富有生命力,残缺的才是人们最爱的。这也可能是纳博科夫 早以领悟到了艺术的真谛,真,善,美。 纳博科夫笔下的亨得利就是这样一个血肉饱满的人物。他是一个恋童癖的人,邪恶的一面是他不择手段为得到一个他心爱的幼小美人,甚至与她的母亲结婚,给他们吃安眠药,编织了一个又一个完 美的计划只是为了和洛丽塔在一起,在洛丽塔的母亲在意外车祸中身亡时他便顺理成章的成了洛丽塔的监护人。继续进行更加简单的猥亵幼童的计划。看到这儿你一定以为亨得利是个地道的心理变态。而作者纳博科夫更只不过是个色情小说家。 事实并不是如此,亨得利在另一方面又是一个感觉敏锐的人、懂得思考的人(不然他的计划为 何做得如此天衣无缝)。他作为小说的叙述人,引导你去观察每一个人,每一个细微的景物。(过两个 街区的中小学生;走两千英里路的杀人犯;神秘紧张的年长绅士,他们提着崭新的皮包,留着修剪过的 八字胡;三人一组乐观的墨西哥人;炫耀着假期户外工作留下污垢的大学生,样子就跟炫耀弓形地印在 他们那圆领长袖运动衫正面的那所名牌大学的校名一样得意;精疲力竭、不顾一切的女子;整洁好看、 头发溜光、目光诡诈、肤色雪白的浮浪子弟,他们穿着花哨的衬衫和上衣)似乎亨得利在作案时也在考 虑艺术性(可谓最有艺术气质的犯罪者,让人无法不喜爱)。 做了这些事之后你可能认为其罪无可赎,但是亨得利与纳博科夫都是请求读者宽恕的(不能用乞求)因为他们是那么的强大精神是那么的丰盈,不需宽恕更不需怜悯!因为他们本身都不是真正的坏人(你看过有哪个坏人还会欣赏美好的景物还会有敏锐的观察力呢?(一个罪犯可能早就变得麻木不仁了。我想他们只能说是残缺的艺术家! 最欣赏的是纳博科夫(亨德利)在留了洛丽塔之后,并没有着急,或是说他并没有描写他发疯的景象一切仍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从容不迫。让人没法不心醉神迷。这可能就是纳博科夫独特的艺术手法吧!我觉得这部小说真正结合了多方面的阅读技巧,你可以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快感,它调动的是 你的视觉,听觉,触觉,甚至一切感觉!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的。我明白了并不是说评判一个人只 是用表面的感觉,每个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尊重的有些时候的阴暗面的表现只是迫不得已,就像是亨得利 在做了种种错事之后,是非常后悔的。但是已经犯错的他1.顺应自己的天性2.义无返顾,走了下去~~~没 有办法,就是这么无奈,我也不由得深深同情他了,发掘深层的东西是很有意思的!纳博科夫教会了我 看人读人,就像是海上钢琴师里的主角那样,用一双迷醉的眼睛冷静的观察着。

字里行间都是悲剧

语言有各自的魅力,但是也有彼此融合所无法跨越的鸿沟。纳博科夫是玩弄文字或说是单词的高手,但是我们对文学的爱并不能让我们却步。他对文学的调侃让我们会心一笑。焕发的美国的美,对美国的喜爱,也让我们在路途的风景中感受出来。我们无法抑制的爱也在不断变化的文明中不知最终何去何从。

纠结。。

看到这个书名,想起一首哥,也叫洛丽塔,歌词写得很美,想想这是名著,抱着很高的期望去看,结果,有点失望,这样不纯洁的爱情,真的让人纠结,感觉是变态的,并且,不喜欢这个性格古怪洛丽塔,明知道亨伯特娶了自己的妈妈,还放肆的和他玩暧昧,并叫着爸爸,想想都很不可理喻。还有黑兹太太不幸被车撞死以后,亨伯特去了夏令营场地,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而洛丽塔只是简单的问了下就跟亨伯特去旅游了~反倒是亨伯特,挺可怜的,初恋的女友死后,留下了怪癖,最后爱上了洛丽塔但却是一厢情愿,不折手段的想把她留在身边,最终还是让洛逃跑了,还为了她杀人,唉,可怜的男人。。。。

艰涩而漫长的阅读

今年元宵前夕,在杭州街头偶遇一间似乎当地颇有名气的晓风书屋在搞读者聚会,且限时打折。我作为一个擅闯者,选了几本书,就包括这本《洛丽塔》。听说《洛丽塔》是很早的时候,知道是一本写关于中年男人爱上幼女的不伦之书。作为一个有女儿的父亲,我一直蛮抗拒读这本书的。事实上,刚开始阅读的时候,也确实因此而进展的很不顺。一是翻译语言的艰涩,一是矛盾的心态。随着漫长背景陈诉,H.H开始遇到洛丽塔,他内心的不伦情愫开始泛起的时候,我丢下这本书,阅读进行不下去了。这是一种道德反感、变态窥阴心态以及名著了解渴望相纠缠的混合心态。停了2个月后,重新拿起书,接下来阅读。事实上,书中,至少这个版本,对不伦性爱的描写并不厉害,也没有诲淫的感觉。在H.H与洛丽塔漫长的旅程中,我时时能感受到亨.亨对洛丽塔感情的复杂——包含异性爱以及成长中女孩情感需求和发育的无奈和困惑。可以说,这种情感包含了父爱和情爱。男人的情感成长总是经过这样几个阶段:同龄爱(含社交需求和自身价值求证因素)——恋母或姐弟爱(对年龄较大女性的爱慕,含延伸自己渴望延续被宠爱的儿子或弟弟身份的需求)——兄妹爱(符合社会要求的男方稍大,男方开始有意识承担情感中的责任)。进行到最后阶段的人,往往成就了婚姻。现代婚姻面对很多诱惑,在经济的压力下,情感转薄的事情时有发生。这时候发生的婚外情(对中年男人来说),更多的是混杂父爱和情爱的感情,如H.H对洛丽塔,也不全一样。今天将本书读完了,很累。估计将来时间和环境合适的时候,会重读一遍。介时应该有更多的感触和新的理解。顺便说一句,生活中遇到很多年轻女孩子的青春诱惑(当然不是洛丽塔这种小女孩,是成年的青春逼人的)。作为一个中年男人,最受诱惑的是对逝去青春的挽回欲,对生命流逝的不甘。所以,中年男性对性能力评价会更介意。呵呵,看破这一点,真的不容易。当真看破了,就回归传统了。生活变得正常,天晴了。

应该知道的,和应该做的

应该知道的,和应该做的——《洛丽塔》前几天刚看完了洛丽塔,这真是一部磨练人意志力的书。两个版本的电影我都看过,剧情挺流畅的。可是即使是看过电影,在带着兴趣看这本书时,还是受不了它的慢节奏和大片大片的单调的描写,这也可以推罪到翻译上边,总之是拖了很久才看完。其实书中确实有不可缺少的描写,也是一直以来电影欠缺的,就是主人公亨伯特的心理。看电影的话,会觉得亨伯特是一个心理变态,摧残儿童的人。而在书里,当你走进亨伯特的内心世界,就会发现他其实是一个很胆小,敏感的恋童癖。他为性感少女倾倒,但从不敢对她们做任何的越轨的事情。他可能会因为一个性感少女碰触到了他而兴奋,但他却不敢主动去亲近小女孩。事实上亨伯特是一个老保守派,对于性本身就是比较排斥的。他仅仅满足于自我意淫之中,其实对任何人都没有伤害。当然对洛丽塔,亨伯特就更加诚惶诚恐。他努力想做一个好父亲,把自己的畸形恋用父爱的形式表达出来。这样目的不纯的心虚使得亨伯特在与洛丽塔交往的时候格外敏感,他也经常严肃的阻挡洛丽塔的亲近。亨伯特对洛丽塔爱的方式,是与她长期相处,从而获得快乐,当然日常生活中不经意的接触也是一种惊喜。这样一个固执,保守,胆小的人,又为什么最后变成一个色魔?其实发生关系这件事,严格的说是洛丽塔引诱的亨伯特,甚至是引导亨伯特。从最初,也许是洛丽塔发现亨伯特喜爱自己的时候,就开始了对亨伯特的引诱。在亨伯特看来,洛丽塔是乐于与自己有超越父女的关系的。而他在第一个晚上之所以那么被动,也可以被想做是为自己找借口——我不是强奸未成年儿童,是她自愿的。亨伯特这样想其实很正常,这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儿,怪的着谁呢然而洛丽塔不这么想,法律就更不这么想,原因就是洛丽塔是未成年儿童。先说洛丽塔。她年幼丧父,正是在发育的时候,碰到了亨伯特这个后爸。女孩在小的时候都有或多或少的恋父情结,体现在通过各种方式引起父亲的注意。洛丽塔的淘气——打扰亨伯特写作,把口香糖粘在亨伯特的本子上…——就是一种需求父爱的形式。她通过爸爸对她的纵容得到父爱的感觉。洛丽塔在夏令营中无疑得到了一些性知识及性经验,于是在再次遇到父亲的时候,她就升级了她的挑逗,比如接吻,或更亲密的接触。在性启蒙时期,把父亲当作男性的代表也是很正常的事。会做出这样的事大多出于同之前一样的淘气,和好奇心理。而洛丽塔这样做的目的和童年时期一样——看到父亲不知所措,无可奈何,却又无法生气的样子,就有一种得到父爱的感觉。又也许她们只是想向大人证明自己长大了,什么都懂,不是从前那个幼稚的孩子了。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时期的小孩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价值观,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她们潜意识里的目的自己是觉察不到的,然而她们却大致了解这样做比较出格,会遭到拒绝甚至教训的行为。当父亲照着她的期待的那样避开或者教训她,她就会有些微得意,因为这是她们能预见到的结果。然而亨伯特却没有像一般父亲一样,爱情的力量让他模糊了做父亲的责任。他为允许自己做错事找借口——尊重洛丽塔本身的意志,把她要求的当成她真正需要的。顺势的将这种行为进行了下去。这时候洛丽塔就会很茫然,因为事情好像偏离她的期望了,她就会对自己和这个世界都产生怀疑。这正如同,孩子长大后才会觉得,小时候真的应该有爸妈教育自己不犯错误。而法律便是由此而生,未成年儿童没有清晰的是非观,因此家长要对他的孩子负责。法律条文中,孩子总是没有错并受到法律庇护的。永远不会出现一个孩子和一个大人通奸的罪名,只有一个大人诱奸一个孩子。其实我写了这么多,只不过在想到以上这些东西的时候,突然想到我也碰到很多人,他们是洛丽塔,要求的和真正期望的不一样。而有些亨伯特以为是给了别人想要的东西,却更遭人恨。有些人,明明肚子刚铺了个底,却说:我饱了。然后期望别人说:不可能!快把这龙虾吃了!别剩!而亨伯特却说:饱了?那这龙虾我吃了。于是亨伯特就变成了一个小气的人。有些人,明明希望有别人陪自己,却说:我自己也没关系,你不用来。然后期望别人说:没事,我不忙,我陪你。而亨伯特却说:你自己真的没问题?那我就不去了。于是亨伯特变成了一个无情的人。有些人,明明别人送的东西很想要,却说:不用不用,我不需要其实。然后期望别人说:你不要就是不给我面子!而亨伯特却说:你不想要啊,那我送别人好了于是亨伯特变成一个没有眼力价的人。亨伯特是被爱情迷住眼,把洛丽塔看作是一个与自己平等的人,而非需要自己教育的孩子。我们这样的理智的人,当然也会有时候要求别人能这样客套,给自己点面子。可是我们毕竟不是洛丽塔,也并非所有人都深谙这种客套的艺术,如果因为这种误解而引出不好的结果,大家其实都很冤。欢迎来我的网站坐 http://www.zhangxiaoxi.net/

洛丽塔

<洛丽塔>的出版为作者赢了空前的声名,也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该书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与一个未成年少女的畸恋故事,小说始终笼罩在洛丽塔那种对人世淡然的态度之中,我们可以跟随着亨伯特穿越美国大陆的欲望之旅去深入一个少女迷茫的生活。一段罪恶的人生,一场绮丽的春梦,一个焦躁的欲望,一个狂妄的梦想,一场揪心的苦难。洛丽塔——一片凝聚男人所有梦想的雪花……本书通篇都是亨伯特滔滔不绝的第一人称独白。但第一人称叙述通常就象无未能佐证的一面之辞。读者一方面没有理由完全信任"我"的诚实,另一方面却又找不到更为可靠的客观依据。《洛丽塔》所关注的也绝不仅仅是恋少女癖。亨伯特的确说过"要一劳永逸地确定小仙女危险的魔力何在"的话,但我们似乎也没有什么理由怀疑他最后的一段话不是认真的。在想永不褪色的秘密,预言家的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这便是你与我能共享的惟一的永恒,我的洛丽塔。

唯一叫我心疼的只有那个小姑娘

我用手捂住脸,滚烫的眼泪掉了下来。我感到泪水穿过了我的手指,流过了我的下巴。灼痛了我。但我无法止住眼泪。这是她碰了碰我的手腕。“别再碰我,否则我就活不成了。”我说,“你肯定不跟我走么?你一点跟我走的希望都没有么?就告诉我这一点。”“没有,”她说。“没有,好人儿,没有。”以前她从没有叫过我好人。“我想你给了我们这么多钱,真是非常慷慨。这解决了一切。别哭了,求求你。你应该明白。我再给你倒点啤酒。噢,别哭了,我很抱歉,欺骗了你那么多次,可生活就是这样。”我用我用心想出来的英语说,“你是不是相当,相当肯定,唔,当然不是明天,也不是后天,而是,唔,将来的某一天,随便哪一天,你会跟我一起生活?”“不会,”她笑嘻嘻地说,“不会。”如果纳博科夫想让人们同情那个深爱洛丽塔的人,那么全书就应该在第二十九章戛然而止,而不是延续到第三十六章。她的皮肤在灯光下亮闪闪的,她的乌黑的睫毛缠结在一起,她那暗淡的灰色的眼睛比任何时候都显得茫然。于是我心中的柔情就变得更加强烈,变成羞愧和绝望。我总把我那孤独轻盈的洛丽塔搂在我冰冷的胳膊里,轻轻摇着她哄她入睡。我会埋在她温暖的秀发里呻吟,爱抚她,默默为她祈祷。突然,讽刺的是,肉欲又开始袭来。“噢,不,”洛丽塔总深深地叹一口气说。接下去,所有一切都破灭了。当胖胖的阿维斯挨近她爸爸的时候,洛丽塔正一个人用指头摸着一把水果刀微笑。突然,阿维斯用双手拉住她父亲的脖子和耳朵,而这位父亲也用一只胳膊随意的搂住他的孩子。这个时候,我看到洛丽塔的微笑一下子隐去了,变成一小片冰冷的凝固的阴影。那把水果刀从桌上滑落下去,刀的银柄砸在她的脚踝上,使她把头向前一低,脸上显得相当尴尬,就像孩子流泪前会露出那种怪相,随后洛丽塔尴尬的笑着,一跳一跳地走了。阿维斯离开跟着她走进厨房,去安慰她。阿维斯有一个身材肥胖,脸色红润的好爸爸,还有一个矮小的胖乎乎的弟弟和刚到人世的小妹妹,有一个家。而洛丽塔却什么也没有。再乱七八糟的生活也要比乱伦好。亨伯特对自己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他会以强奸罪判处自己至少35年徒刑。而纳博科夫在《独抒己见》里无不伤感的说:唯一叫我心疼的只有那个小姑娘。

争议不偏不倚,名至实归

就在快要读完的前一刻,我还在心里为它画上小红叉,我为自己快要摆脱一个说着心不甘情不愿的英语喋喋不休意淫的老家伙而敢感到欣喜,因为早就心生厌倦,我能知你的绝望,就如我知我的那样,但是我被一个俄国作家的英语叙述和其中夹杂着的法语优越感惹毛了。但是就在最后的那一小段,关于亨为自己的自述结尾,最后向洛献一次殷情的时候,心尖就那样痉挛了一下,一下子原谅了所有的阅读不快。从头至尾我都没有为亨自以为是的爱所动,但是最后那一笔,作者暴露了他对这段畸恋的态度。我相信作者所说他没有植入任何文本之外的道德说教意图、政治隐喻之类,即使那些暗讽和明嘲让人觉得有欠真诚,但是无疑对丰富亨这个阴郁复杂的主角是必不可少的。anyway,争议不偏不倚,名至实归。

Lo的成长与爱情

其实它不是一个关于猥亵儿童的故事,不是一个关于疯子的精神学教材,更不是警世恒言。反而觉得它是用侦探头脑写出来的爱情小说(原谅我理解爱情的尺度有点大)。1.继父对lolita的感情,是从对青春期少女的色欲沉迷,上升为对她具有强烈占有欲的、不疯魔不成活的爱。2.当继父发现lolita的成长必须通过冲破他的占有来完成时,他选择禁锢她的成长。这种隔阂,最终由奎来打破。lo和奎一样聪明狡黠,她可以和他一起放肆地玩弄、嘲笑、背叛继父对她的爱。3.lo说,奎是她为之疯魔的人。继父以为奎奸污了她,殊不知奎是个阳痿。继父想用性来捆绑lo的人生,而lo的爱却诞生于没有性行为的互动中。这似乎是一种反讽。4.继父最后枪杀奎,与其说是一种愤怒(使他痛失所爱,而且奎的玩世不恭和过分要求也伤了lo的心),不如说是一种嫉妒。嫉妒奎对爱情漫不经心,却赚取了他最深爱的女儿——lo的痴迷、爱慕和眼泪。

你的多莉? 不! 这是我的洛丽塔!!!

5天时间啃完纳博科夫的代表作<洛丽塔>,第一反应,纳博科夫真是大才,眼花缭乱的叙事手法,拎出来就是一个单线故事,出场人物也不多,给我等之辈写出来估计几万字到头了,老衲则不,洋洋洒洒估计有30多万字左右(未做详细统计),这是什么,这是才华,更别提那几种语言交换叙述,主角亨伯特是法国人,而法文是号称世界上最精确的语言,作者不厌其烦的使用法文单词,昵称,甚至还有模糊不清的法语发音错误,书中更是引用了各种代称,隐喻,每一页翻开,都会有几条注释,老衲就像一个身怀藏宝库的老人,不停的一件又一件的像读者展示他的宝贝,他的博学。老衲这本书的开篇,在我看来堪比百年孤独和情人(这两部作品都是公认的经典的开篇),让我们一起读一段:“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第一次读时,翻开的第一页就是这段,我的第一反应是鸡皮疙瘩都出来了,短短的一段话,奠定了全书的立意,老衲用三言两语勾画出主角亨伯特如痴如醉的形象,洛丽塔就是他生命的源泉,生活的动力。回到故事来,我们先说说洛丽塔(洛),因为老衲是以男主角亨伯特的视角来叙述,所以对洛丽塔的心理活动是基本没有着墨的。洛丽塔是一本精神病界很出名的病历,恋童癖的典范文学,未读之前,会想当然认为这是一个恋童癖的中年男人对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生出的不伦之恋。读完之后,发现完全不是这样,洛丽塔一点也不天真烂漫,或者说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天真,她的单身母亲是一个絮絮叨叨的妇人,对洛的关心和照顾也就是处于简单粗暴的阶段,吃饱穿暖不惹事,而洛是一个叛逆,早熟的少女,她最大的梦想则是可以逃脱母亲的照顾,只能说不合适的时间,亨伯特出现了,一个有学识,有风度的中年人。无疑是一个合理的摆脱母亲的机会,而幼年时候的性游戏和性启蒙的过于早熟,在和亨伯特第一个相处的夜晚,互相引诱了对方,亨伯特能给她买心爱的衣服,住她喜欢的豪华酒店,种种能够给予她目前这个年纪迫切需要的感官刺激,让她忽视或者选择性的无视眼前的这个假父将会带给她的是一辈子的毁灭。等到她厌倦了亨伯特所带给她的一切,她就开始想要逃离,荒唐的编话剧的编剧,汽车旅馆的服务生,医院壮硕的护士,每一个人,都是可以用来帮助她逃离他的假父,后来她确实也做到了,等到亨伯特再次见到洛时,那是一个丧失天真的洛,一个怀胎六月的洛,他的生命之火洛。我们来说说洛的爹地吧(就像洛常常会讽刺意味的喊道) 亨伯特,整本书都是用亨伯特的第一视角去表达,他是名门望族的后代,学识过人,天资聪慧,有风度,英俊,如果正常的找一个适合他的女性,这未必不是一出佳话。可是故事往往没有这么平坦,年少的里维埃拉的恋人的早夭,成年后婚姻的背叛,让亨伯特的心态发生了问题,他变成四处打望未成年少女的恶魔,想尽办法的去接触她们,去占有,去索取。偶然的一次迁移,和他的生命之火相遇了,从看到洛之后,所有关于洛的称呼,不管是洛丽塔,洛,多洛雷斯又或者多莉,都是他的宝贝,他的洛丽塔,亨伯特的洛,脑子里面只有去占有她,那个天真无邪的洛。为了接近洛,做了她家的房客,甚至娶了洛的母亲,只为了离他的生命之火更近一步,越来越近,偏执的让人发疯,斯文的外表下掩饰不了是他疯狂的占有欲,他甚至去计划用安眠药麻醉母女,又或者在脑海里策划一场对妻子的谋杀让他的洛孤立无助,在变成他亨伯特的洛。一场意外夺走了洛的母亲,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帮他,小心翼翼的处理完近乎潦草的丧事,在一步一步的构建占有洛的计划,汽车旅馆的第一个清晨,才发现他的生命之火并没有他所想象的那样单纯,他占有了洛,他已经离不开洛了,剩下的一切都是病态的追踪和逃避,这个假父,一切的一切,当最后看到那个简陋的住处,简陋的男人,简陋的洛时,才发现他的生命之火早已熄灭。让我们忘了亨伯特吧,忘了洛,忘了他的生命之火,又或者我们再去念一遍“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

少女的挣扎 —— 读《洛丽塔》有感

虽然读完这本书有些时日,但是一些场景仍然历历在目,洛丽塔母亲的车祸事故,亨伯特先生对洛丽塔的幻想与抚摸,还有亨伯特先生慈爱的但却让人作呕的对洛丽塔的话和眼神以及动作,包括最后洛丽塔对亨伯特渐渐地不耐烦以及最后亨伯特先生找到洛丽塔时的场景,不论多久,都很难抹去。似乎所有人对《洛丽塔》的褒奖都很大,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方面的,如果是在写作手法,人物刻画的方面的话,真的无可厚非,若不是作者出神入化,入木三分的刻画,我想我也不会对亨伯特这个角色本身偏见很大。纳博科夫先生的文字让人读起来不以为意,却能在简单的言语中表达出浓厚的思想感情,仅仅是通过神态的描写,甚至只是幻想,就能让人看清亨伯特先生外表绅士儒雅,实则恋童,可能由于恋童,性侵儿童这种事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会觉得恶心到令人发指。除了亨伯特先生,本书最大的主角就是洛丽塔,洛丽塔虽然还不谙世事,但是纳博科夫先生对她有意无意地挑逗撩动亨伯特先生的描写也让人心生着急,尤其是紧紧连接在亨伯特先生的幻想之中,让人觉得不仅仅是那孩子受到了玷污,自己也陷入其中。我没法用专业的术语来形容纳博科夫先生的写作技巧或者是手法,但是强大的表现力的确深深地震撼到我,让我陷入故事情节中久久不能走出。“他伤了我的心,而你干脆毁了我的一生。”这无疑是少女最好的控诉。就在她12岁的时候,亨伯特先生间接害死了洛丽塔的母亲夏洛特,那个可怜的单身母亲,他为了得到洛丽塔,欺骗那个可怜的、只有一个宝贝女儿的女人的感情,直到夏洛特发现他的日记,他还试图狡辩。就是在夏洛特极度绝望的情况下走出家门,才会被粗心的司机撞倒,并且当场死亡。同样的,也是在洛丽塔12岁的一天晚上,亨伯特毁了她。亨伯特先生可怕的占有欲,他不允许洛丽塔接近男孩子,让她读女校,虽然他在老师批评洛丽塔的时候,极力帮洛丽塔说话,但这并没有办法赢得洛丽塔的好感。没错,因为洛丽塔从来就没有爱过亨伯特先生!她的一些少女本能的活泼的举动却被亨伯特先生曲解为性感少女对他这个英俊男子的挑逗,的确,他很可悲,一厢情愿,而又自大自恋,追逐了一生的爱人却始终认为他是无关紧要的人。虽然说不出纳博科夫大师真正想表达的东西,或许是亨伯特先生对洛丽塔炽热不求回报的爱,又或许是洛丽塔慢慢逃离亨伯特先生的挣扎过程,但是或许成长到一定年岁,再细细回读一次《洛丽塔》,读出的不是少女的挣扎,而是中年人的无奈。

洛丽塔,他的灵魂

纠结的思绪压迫者我的神经,使我纵使有哭泣的欲望也挤不出泪来。哭泣吗?为谁哭呢?洛丽塔吗?亨伯特亨伯特吗?还是为写书的纳博科夫呢?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也许,真正的小说就该是这样的吧?纳博科夫已把自己完全融入了亨伯特亨伯特,或者把亨亨融入了他自己。他是那样深爱着洛丽塔,仿佛她就是自己现实的离去的爱人。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仿佛是用指尖蘸着鲜血书写的一样。尽管亨亨是洛丽塔的养父,但强烈的恋童癖依旧使他痴迷的依恋着洛丽塔。在洛丽塔生母还在世的时候,他只能靠日常不经意的打闹碰触洛,聊慰他渴望的波涛汹涌的身体--他称之为完全无害的奸淫。而当洛的母亲在车祸中丧生后,一切都改变了。洛,不知是否该这么说,是个不纯洁孩子。而她的不纯洁,使原本小心翼翼的亨亨跨过了亲昵与乱伦之间的线。如一个培养皿,让亨亨肉欲的细菌泛滥着生长,并最终超过了洛的极限。亨过分的妒忌限制了洛的自由,使他连一个男伴都不能有。他才十三岁,纵使白璧有瑕也该是天真烂漫的季节,去被亨过早地拉入了成人的世界。洛没有童年,这是她悲剧的前奏。亨亨,你这样深爱着洛,你的爱却扼杀了洛的童年。纵使你杀掉欺骗洛感情的奎尔地,逝去的又能拿什么弥补呢?洛,罗莉,洛丽塔,多罗雷斯,这些名字一个比一个饱含着情意,像娇艳的几乎滴血的玫瑰,那是亨亨,或者说纳博科夫,对你的爱。似乎明白了洛为什么要千方百计的挣脱你的怀抱,亨伯特。--她并不是专属于你的性感少女!你可以仅凭对洛的爱活下去,甚至不吃不睡,只要她在你身边除了失去她你什么都不惧怕。但罗莉呢?她作为一个美丽却依旧平凡的十四岁少女,拥有童年的权利有悖埋葬在哪片荒野了呢?但是亨,我并不能怪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洛的爱。这种爱虽然掺杂了肉体的成分,但仍是一番殷实的近乎变态的爱。一场没有人有恶意的闹剧,却同时毁了三个人的生活,只留下无尽的唏嘘和清凉的坟茔。亨,当你追到逃跑了三年的洛的时候,你问她是否愿意离开这个不满意的家和富有的你一起生活,洛笑而不语。但她没说完的话却像她由于怀孕而臃肿的身材一样明显--奎尔地只是欺骗了他的感情,而你毁了她的一生。毁了她的一生,毁了她的一生吗?你夺走了他的童年,使她永远生活在阴霾里。她红润的嘴唇变得苍白,妩媚的双眼变得呆滞,娇媚的身躯骨瘦如柴,鲜红的嘴唇皲裂不堪,像她的内心一样千疮百孔。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亨伯特。你实实在在的,有坚定不移地,毁了一个少女的一生,抹煞了她的全部幻想,使她连一个普通人都做不成。这一切都是你的罪过。你过于炙烈的爱萎蔫了洛青春的花朵,你无法填平的身体的沟壑扭曲了洛对于生活的定义。也许她心中还有一个花园,一道曙光,一道宫殿的大门,但你永远也进不去了,而且也不会再有至者。渐渐的,花朵凋谢了,曙光被孤独和恐惧的阴霾吞噬,大门一碰便发出咯吱咯吱般死尸的声调。但是亨,也许这样的指责对你有失公允,你的痛苦不该受这样的诘难。你没有什么错,只是爱得太炙烈了,不管鱼儿是否接受,就将你的情感瀑布一样倾泻而出,却由于猛烈的浪花,鱼儿被禁锢在了礁石上,你有你极大的痛楚--洛不爱你。在她眼里,“你不是一个合适的伴侣,不是一个有魅力的异性,甚至不是一个人完整的人”,她鄙视你,像女王俯视乞丐,凤凰高临于丧家犬。你几次卑微的匍匐在他脚下,只为她给你一个吻,或一次交欢。终于,遍体鳞伤的你明白了,你以为她憎恨母亲,憎恨家,就会欣喜于你给的颠沛的生活。殊不知:“就连最悲惨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而这种生活,恰是你能给无家可归的洛的最好的礼物。”你夺走了洛的家,这才是悲剧的根源。最终,一心赎罪的你傻掉了洛童年的另一名谋杀犯--奎尔地。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切只能归结于宿命。单方向的爱与依恋注定没有完满的结局,只能产下名叫悲剧的畸形儿。而你弥留之际为洛的祝福与祈祷,则可作为你升入天堂的凭证。你希望洛幸福,即使自己给不了,但只要有一线希望,“你就会创造一个全新的上帝,并用响彻云霄的声音向他表示感谢”,你为他祝福,“只要血液还在我写字的手掌里奔涌,你就和我一样受到上帝的庇佑”。你使她,通过你的描述,永远活在后人心理,你说,这叫不朽。读完全书,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情感在我的血液里奔流,似乎有一种声音想通过我的笔尖如隆隆雷声般喷薄而出。这种感觉很微妙,是一种清爽的压抑,愉快的悲伤,以及.....欣慰的遗憾。书的情感,像琴声一般从纸面映入身体,并由心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乐章,在脑海中悠扬。书已读尽,余音袅袅,如流水淙淙,如絮语呢喃,如春蚕吐丝,如孤雁盘旋.............

书评人(大)都是傻逼。

书评人(大)都是傻逼。书评人(大)都是傻逼。书评人(大)都是傻逼。书评人(大)都是傻逼。书评人(大)都是傻逼。还那么多人点有用。艾玛。懒得讲话了。借用一位仁兄在某书评下的回复:主万版的读不下去?别怀疑,就是你阅读水平的问题。So it is.BTW为何没看见你们吐槽《追忆似水年华》的翻译呢?因为太TM厚了没人去细读吧。哈哈哈。

不一样的角度

看过这本书之后曾经坐在咖啡店橱窗边的座位,看街对面的中学放学时候走出来的女孩子。认真的想去发现作者的心情。后来发现那些孩子的确有特别的味道,虽然我也曾经是那样的身体~~~~~~~~只是以前都没有去注意过而已。

人性的光辉其实并不深奥

真实的心路历程,真实的情感......人性中的各个侧面无法仅仅用褒贬区别,太多因素促成了“刚刚好”“恰恰是这样”,爱情更是如此。放大了人物关系和人物本身,我们会看得更清楚。我一直认为,《洛丽溚》是必读书。必须地:)

老天很公平

这是一本很经典的书,有点意识流.人性都是矛盾的,也许正是主人公的良知未泯,才使得他愈加的珍惜愈加的快感,每一个小小的进展,每一次小小的收获都能让他如痴如醉.于是愈堕落愈快感,就这么纠缠不息,愈陷愈深,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地狱里等待天堂.假如主人公纯属流氓痞子的话,那么这只是一次猎艳一次意外,在众多的遭遇中的一次麻木的经历.绝不会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痛并快乐着,那种超乎常人的愉悦.一直以为只有亲身体会才能写出如此细腻,精妙的文章.宁可相信这本书是自传,要不作者就是个鬼才!白痴与天才只有一步之遥,同理艺术与变态只有半步之遥.没有变态何来的艺术,没有一颗敏感得近乎变态的心,又怎能体验到别人所不能觉察到的酸甜苦辣!!这是一本我所读过的难得的几本好书之一。读这种意识流的书,不用动脑,抛开世俗所谓的对错,只需闭上眼睛,跟着作者狂乱的情绪游走。去体验那种狂热,排山倒海,无遮无拦,梦呓般的狂野的激情的表白!!!这是最接近真实的一种状态,无需修辞。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恍如梦中的Lolita

我在至今最痛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当时虽然是夏天,但是天空阴翳,沉闷,让人无法呼吸。书店老板是个才20出头的女孩,说话也傲气,正抱着《她的名字叫红》在看,不知道是不是中文系的学生。当时我看天色还早,便有了打发一下午让人烦躁时光的想法。付了钱之后到也随意,找老板要了个凳子也就翻书看了起来。后来再回忆,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那一下午奇特而美妙的感受,似乎只有在读博尔赫兹的书时才产生过比这弱的多的时空回旋感。“洛丽塔是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我感到灵魂契合,我体会到了一种狂热,虽然它从上到下掠过整个身体的时间才几秒钟。我甚至按照第二句话做了多次,这是一种纯粹的感情,它从被遗忘走向疯狂。我自己都不会预料到,就是那个似乎被遗弃的燥热的下午,我看完了Lolita的二分之一。出了门天空早已转为昏黄,黄冈的老马路上,永远是几盏破灯在矗立着。我迈步走向对面的校门,天却在这时下起雨来。雨总是催情物,我脑袋里闪过无数画面,似乎我也有一个安娜贝尔。踩过地上的水坑,承受着黄豆大的雨点,我安静地走进寝室,同学早已收拾好东西离开了这里,留下的都是无用的杂物,它们满地都是。我是如此清晰地记得推开门的一瞬间,我想起那那段对于金丝雀的描写。它如同梦魇一般寄生在我的脑袋里。“我也知道阿娜贝尔的死引起的惊骇更顽固了那个梦魇般夏天的挫折,成为我整个冰冷的青春岁月里任何其它浪漫韵事的永恒障碍。…………我们发现奇异的相似处。同年(1919),都在六月,一只迷途的金丝雀飞进了她的房间,也飞进了我的,在遥遥相隔的两个国家里。噢,洛丽塔,你是如此地爱我!”那硕大的,敞开的窗户便如同一个契机,他和我孩童时代所住的房子里的窗户一样的明亮而令人欢快。但现在窗外飘雨的景象也如同童年她搬走的那一个灰色的下午,一切迷茫而不可预知。人群在每个人身边来来往往,但相契合的灵魂少之又少。H.H未必是一个让人厌恶的变态,他或许只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神经质而已。我体会过那种撕心裂肺的分离,因为那是如此的不能忘怀,直到过了十几年,我都变成了叔叔级的人物,她在脑海里还是那个样子。痛苦加悲伤,我一下子倒在床上昏睡过去。那之后的我用了一个电话终于解决了问题,挂了电话我默默地想:她终究不是H.H那个不能挽救的,逝去的安娜贝尔。我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被解决。这或许是《洛丽塔》这本书在心理学上积极意义的体现吧。

欲望之火与生命之光

《洛丽塔》是友人赠与我的,在我的书架上安静地躺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读了两年半的大学,读书的习惯已经一点点丢失。整日忙碌但是略显浮躁,想尝试像从前那样安静地坐下来好好地看一本书,却发现整个寒假也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心情享受读书的乐趣。匆匆读完,虽然还没有对作者并不简洁的叙述方式和丰富多变的词汇加以深刻的品味,虽然之前也听说过故事梗概,但是自己读完还是对这个漫长的故事有些不一般的感受。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颇受争议的故事,因为涉及的题材比较敏感——娈童。当然这个字眼有点不和谐,或者可以说成是不伦之恋——肯定没有杨过小龙女的浪漫——但就读者而言,完全可以当作是看一部深刻的电影,一部关于感情的电影。当然由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还不止一个版本,反响都不错。故事挺长,但是线索却很简单,作者以回忆录的方式,真实的展现了这位欧洲绅士所经历的非同寻常的一生。我对小说一直有着很大的兴趣,我喜欢各种各样的故事。记得有段时间我连续看了苏童的好几本短篇小说集,感觉真是酣畅淋漓。小说所讲述的故事一般都走向极端,或者说之前的积蓄慢慢膨胀到最后要爆发。理性的看待一下每个故事结局,作为旁观者总会觉得如果采取别的方式来处理或许就不会出现这么极端的结果,但这或许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巧妙的非理性的安排来引起读者的共鸣,带领读者从邻家女孩身边出发来到神秘莫测的森林,让读者一边看着故事的进展,一边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探险。到达终点时的意外,往往会让读者感受到阅读带给人最难以言喻的乐趣。《洛丽塔》的开端就不是一种常态,或者说像是一位精神病患者的病例自述,又或者是让人摸不清头脑的胡言乱语。故事情节的发展总是充满意外,但是细细想来却在意料之中。绅士对少女的感情,从一开始的盲目迷恋,到后来的沉淀积累和把握,先撇开伦理不谈,的确是真挚纯净的。但是作为社会的人来说,伦理的确是我们生活最不可忽视不可违背的准则,如果我们的生活脱离了伦理,那我们也就失去了社会的包容与认可;被冠以“不伦”的字眼,那么一切情感也就成了罪恶。在这样的前提下,这样执着疯狂的感情,就很难修成正果。从少女的角度来说,某种延续的恋父情结或许会让她们把伦理道德抛之脑后,把比自己年长许多的长辈当成一生的伴侣,但这究竟是不是明智的选择,在做出决定之初,就连她们自己也无法肯定。年轻的心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渐渐对曾经的依靠失去了兴趣与信心,这种两代人之间的差异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大,矛盾产生积累直至不可调和,冲突产生,就像出了轨的列车,除非撞到障碍物,用毁灭性的破坏换取停歇,否则就没有尽头。描述这种情结的词汇最近在网络上很流行,比如“大叔控”、“萝莉控”。这两个词都是日语里的外来词汇,“控”并不是汉语中控制的意思,而是日语中对complex(情结)这个词的音译。这两个谐谑称呼的流行,或许说明了人们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谓“不伦”的恋情有了正面的直接的了解,但是究竟是客观的了解对待,还是只是好奇猎奇,就只能仁者见仁了。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看过的一部电影和一篇小说,分别是让•雷诺主演的《这个杀手不太冷》和张悦然的《红鞋》,两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杀手和小女孩。与《洛丽塔》不同的是,在这两个故事中的大叔和萝莉,并不具有父女和情人的双重关系,而是因为某种不得已的原因需要在生活在一起。《杀手》这部电影主要从少女的角度,表现了一种微妙的依赖与眷恋。少女的感情总是冲动的想当然的,在大叔理智的防御下,最终成为了一种超越亲情与爱情的坚韧的情感,这样的情感让人动容。《红鞋》则是从大叔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由救赎作为开端,一种贯穿始终的愧疚感和补偿心理酝酿出的让人不想看到但是不得不去面对的悲剧——杀手收养了曾被自己伤害过的小女孩,却最终为了小女孩献出了生命,临死时的样子甚至只是女孩镜头下的暴力美学的作品。这两部作品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真实的表现出“萝莉”和“大叔”的生活状态,虽然都是悲剧,但是其所体现出的情感经历却足以震撼人心。《洛丽塔》的故事本身在有的读者看来或许就是悲剧,一切的发生都是病态,一切的发展都是扭曲,最终走向毁灭也是必然。本书的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二十世纪公认的杰出小说家和文体家,他在谈到本书的创作意图时曾指出:“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具有的道德影响,因为在这项深刻的个人研究中,暗含着一个普遍的教训;人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他们指出具有强大影响的邪恶。《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做出努力。”或许纳博科夫不会预见到因为《洛丽塔》这本书而产生出“萝莉控”这样的网络流行语,但是作为作家他的确深切地关注着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期冀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一份贡献。“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这是本书的第一句话。的确,一个人因为欲望而燃烧,因为生命而拥有释放光彩的载体,只是如何耀眼地燃烧而不引起灾祸,如何尽情地释放而不至于衰竭,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严肃面对的课题。

Monster

你心里有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你心里有没有住着一位你未曾谋面的怪物,你害怕,所有你把他藏起来;你窃喜,因为他能让你的精神愉悦,因此你不能放弃他,压抑,纵容,较量...只会越来越强大.14岁的少女,全身湿透地躺在后花园的草地上,浇花的喷头洒在她身上,混着夏日阳光的色彩,娇美的面容,柔和的臀部线条,细嫩的小腿肚,脚趾上张扬的红色指甲油,无拘无束---小妖女,作者这么形容,他心里的魔鬼出来了,小心地,谨慎地,跃跃欲试地探索;大胆地疯狂地贪婪地,去索取,去占有,去掠夺,变得卑微,悲悯,最后赎罪,放弃,一无所有.而在他心里,是那么温柔地深情地,那么虔诚地,那么毫无反抗地爱她,胜过自己的生命.然而在世人看来,这是乱伦,这爱带着情色的意味,性成了交易的手段,她知道什么时候顺从,什么时候反抗,什么时候谈条件,什么时候逃离,与其说她是聪明的,不如说他是悲哀的,他爱的卑微虔诚,无能为力.他是一个纯粹的人,忠于自己,忠于爱情,这种情感,社会容不得,道德容不得,而这种情感是一种信仰,终于成为不朽.----Lolita.(鹅黄色书皮,包装设计说有种情色的味道)

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 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提琴在《还是小仙女》里用“咏叹调”来描述《Lolita》的这个著名的开头。从看到这三个字开始我就明白我无法再想到更贴切的词语来形容这段美丽的文字。   Lolita,三次呼唤(此书的书名,正文第一个单词以及结尾均为‘Lolita’)是一段咏叹调,而这小说,我想这是一场爱的安魂曲。   亨伯特·亨伯特是行走在爱与精神的钢丝上的信徒,Lolita则是迷雾(Haze)中的天使。而最终两个人都从世界上消失,亨伯特是死去的殉葬者,而Lolita?十四岁的Lolita是亨伯特的死换来的永恒,而真正的逐渐老去的Lolita,则是那唱着安魂曲的守墓人。   我一直想写些什么,关于Lolita,但是到今天才迟迟动笔,依旧是不知从何写起。身边读《Lolita》的朋友不少,许多比我更认真地读,读了不只二三遍,也有写下些什么的,比如提琴的《还是小仙女》;也有如我一样,一直说着要写,一直没动笔的。但是一致的,都是说,不知如何写它。   堆砌的辞藻在Vladimir Nabokov 如巴洛克音乐一般流畅轻盈而华丽的文字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描述(我想起巴赫的《前奏曲》里的三声部重叠),而关于这故事的或者关于文字的评论,动笔又觉得是妄加。   我所能写的,最图省事而且不用负责的,是关于读后的感觉。感觉是自己的,无所谓的准确与否,也无所谓的深邃与否,最合我的意。   从Lolita的出现到全文的完结。我一直觉得亨伯特才是故事的主人公,而Lolita是一个幻象,她不是主人公,而是小说的精神支柱。Lolita是亨伯特的精神,那不仅仅是偶然遇见的“性感少女”,也不是戏谑地叫着“亲爱的父亲”的女孩或者网球场上身姿矫健美丽的明星。因此,十七岁的Lolita怀孕,早不再是曾经的“性感少女”,而宣称着自己是因为对“性感少女”的兴趣而爱上她的亨伯特却依然爱着她。并且这爱直到他死去还一直保存着,他的爱是伴随着Lolita一起成长的,而不仅仅是对“性感少女”的爱。   Lolita只是一个名字,而真正的Lolita是亨伯特心中存在的灵魂。我忘记从哪里看到这句子,“我们爱着的是自己的灵魂”。   Lolita对亨伯特,有过的是爱吗?亨伯特所遇到的Lolita只是十四岁的性早熟的少女,她的身体她的“性感少女”的美诱惑着亨伯特,她天真地使用着自己来换取自己期待的生活,她从亨伯特的身上看到自己所追求过的可能,在她的世界里亨伯特是不一样的世界的钥匙或者大门,她可以从亨伯特这里获得新的生活。比如离开母亲的约束,比如她偷偷攒着的钱,比如一路的旅行比如种种。但是,她却不是在爱。她不明白自己辜负的或者浪费的是一种爱。而如果说,Lolita爱过亨伯特,她最终发现爱的价值的时候,却已经逃离了亨伯特。我想这时候的Lolita才明白自己的爱,如果她爱过亨伯特,爱也是从这时候才开始的。   而亨伯特知道他的金钱换来的只是Lolita肉体上的妥协,但是他依然愿意维持着这种“交易”。因为他所得到的Lolita,不仅仅是用金钱和种种花俏名目换来的Lolita,更多的,我想是他自己的精神上的满足。亨伯特为之迷醉的小天使,那个Lolita是谁呢?那是他梦中的身影。Lolita是生命之光,是欲念之回,是罪恶,更是灵魂。因此,我觉得,《Lolita》是一部关于梦与追求的书,Lolita是亨伯特的梦的寄托,是他的灵魂。他爱的不是Lolita,但是又只能是Lolita。   亨伯特的死,是为了Lolita,是为了他梦中的那个Lolita。   《Lolita》因为性描写而引发诸多争议,甚至在国内被禁长达五十年之久。但我却觉得,《Lolita》所描述是一场柏拉图式的爱。   纵使描述是涉及到性,涉及到乱伦等等所谓的法律上的道德上的伦理上的离经叛道,但是究其实质,《Lolita》本不是为乱伦、反道德、或者是淫秽而写。只有当一部书是为淫秽而描写上述题材是,我认为才能被称为“淫秽”的书籍。或者说,我认为,“淫秽”是一个道德和精神层面上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对于性的描写,或者是某些跳脱现实约束的思想。倘若如此,恐怕众多好书中,也难保几本清白。本来不太想写关于《Lolita》的“淫秽”一类的评论的内容。但我果然是不得不落俗套。终究还是写到这。   想起Vladimir Nabokov在后记中写:“许多人因为《Lolita》开头几章的叙述技巧(比如亨伯特的日记)而将本书理解会淫秽的书。他们以为读下去会有越来越的淫秽场面。而一旦不见有淫秽描写,这些读者也就不读下去了。觉得乏味,感到沮丧。”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微笑。实际上,《Lolita》被禁的原因又如何不是如此?虽然禁《Lolita》是因为过度的性描写,但是这正是因为,反而说明了禁书者无疑是认为这书,“会有更多的淫秽描写”。或者说淫秽描写是这书存在的重要目的或是原因。   (我想,其实关于《Lolita》,我们更多的理解还是太狭隘了。如果不是这样想,如果不是这样读,一本关于精神的爱的书籍,纵使五十年前被禁,也不至于要被禁到2005年。纵使“全译本”终于诞生,经历了五十年更多的读者终于能够看到完整的《Lolita》,这种已经烙下的烙印也依然存在着。如果不是这样,在今天,又如何会有这么多的人,高叫着“解禁”,“大胆的风格与另类的描写”的噱头?但话说回来,深究这些都是枉然,至少读者得以看到这书,无论是以如何名义,如何宣传,又有人如何评论,对于真正的读者来说,都无关紧要。真实文字是唯一的理解途径,只要《Lolita》依旧是认真地被译出,就不会妨碍真正的读者阅读。——我给这段话家了个括号,因为我突然觉得这似乎是一段可有可无的废话,但是原谅我实在不想删了它。)   提琴在《还是小仙女》的结尾里写过一段话,我凭着记忆敲下来,大约是这样:“哪里有什么惨白的梨花,更不见血红的海棠。只有一位四十岁的男人,开着破旧的汽车,载着他的小仙女,一路向南驶去。”   而我想。   哪里有什么惨白的梨花,更不见血红的海棠。只有一位守着爱的男人,开着他破旧的汽车,载着他梦中的小仙女,静静驶向不知道名字的远方。   后记:   我是颇喜欢写后记的。记得以前寒雨甚至似乎说过她写某篇小说是为着写后记。当时看着觉得颇惊讶,后来想想自己有时候也有这感觉(笑)。   这文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写。堆一篇辞藻在别处恐怕还敢,写《Lolita》我是肯定脸皮没厚到如此地步。然要正经八百地写点评论,特别是关于文学技巧一流上的东西,绝非我这等人能写出来的。瞻前顾后之中,这东西终于如我所愿的成了一篇“扯”出来的东西。   今天其实码了不少字。虽然都是“扯”的东西。比如读书笔记什么的。小说我是搁下了,一篇《W·I·S·H·T》自从开了个千把字的头就被我扔进了垃圾堆。我是的确最不擅长写校园题材的东西,这点我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因此这所谓的“实验之作”就让它在摇篮里安息吧。倒不如将《女儿行·江楼月》写出来,虽然这也是空话。要说真正想写且务实一点的大概就是《小王子》的书评了。这其实也是谋划已久的事了吧?只是这书的评论最是多,而我是最害怕扎堆写东西,一来是多少免不了受人左右说出些有口无心的话来,二来有比较知高低,我承认我是好逸恶劳只想随心随性地“扯”,无心与人比那些文字润色一流的东西的人。因此也就一搁不知多长时间。今天写了关于《Lolita》的这东西,也就想起另一篇在我看来也是最难写的《小王子》的书评来。找时间写出来吧,我对《小王子》还是相当有感觉的,虽然难兑现成文字。   居然又罗嗦了这么多。而且没有一句与上文有关系(……)。最后“点题”一下吧。读完《Lolita》之后我重看了一遍提琴的《还是小仙女》,看到“咏叹调”一词我想到了“安魂曲”。于是这俗套非常毫无创新精神的标题就诞生了。至于“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其实我更想写“爱到死亡的殉葬”,无奈我实在是懒惰,MP3里响起这首《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就直接敲上去了。好在这话也多少是扣题。   再写下去恐怕后记比原文还要长了。就此歇下。

美国严肃小说的走向?

最初了解<<洛丽塔>>,是道听途说——一个迷恋性感少女的爱情故事。对单纯的童真的向往对纯粹的世界的疯狂。一树梨花压海棠,曾经在多少人心中被效仿.然而我听到的对这个故事最具说服力的阐释:纳博科夫披着情色的外衣,跟我们讨论着美国严肃小说的发展走向。古老的欧洲文明对新生文化的一种复杂的情愫。与小说的疯狂的过程相比,结局的宁静更类似于一段音乐的淡出,在情绪的平复之间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印象“我正在想欧洲野牛和天使,在想持久的颜料的秘密,预言家的十四行诗,艺术的避难所。而这是你与我能共享的唯一的永恒,我的洛丽塔。”我不知道多少人能从这样的文字中得到一点点灵魂的救赎。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然而一切的热烈又都将复于宁静,升华!

女孩。父亲。

没有理解其实这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父亲的那种感觉是常人所不能体会到的。他渴望他那个本该不是他女儿的女孩。但是在内心的深处父亲是不想这样的。我觉得洛丽塔充满着激情与感动。

词语在牙齿上的滴答

我一直忘不了书开头的那几句“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个鲜活的比喻和洛丽塔蜜色的脸成了我在高中时难以忘怀的意向。初看《洛丽塔》的时候是在高中,那个时候在桌子上堆起高高的书,在课本的掩护下一本本的看小说。那个时候无意中看到这本书,震惊于那脱离世俗的观念,禁锢在古老道德观念中的我为此而迷惑,带着一点隐秘的跃动,关于青春期的。我一直关心小说中洛丽塔的结局,她能长成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很难想象。我是第一次对一个翻译作品的语言感到惊艳。我一直难忘那些漂亮的意向漂移,那些纵横的比喻。我想,我有功夫这几天再看一遍。

难道我是多洛雷斯.亨伯特?

高三上课时偷偷看的我发现我很爱在英文课上干私事哈哈21世纪痴情残忍小说.娈童乱伦小说也能说那么好听~笑有洛娇贯任性物质但又拥有大叔变态的嗜好.沉迷在象牙般洛的小裙子里的那个老男人就如同我看不清楚一切被童年里所得不到的遗憾深深的烙在心里形成一种内心渴望难道我是混合体?汗...说他爱人的名字竟然排在女巫后面就开始玩起了文字游戏.小仙女的舞台剧.门牌号,旅馆房间号等细枝末节我都没留意.一心扑到情节上去了在监狱里完成回忆录,回忆里对洛的喜欢让我觉得之前他的打油诗情真意切忽然又觉得他不是变态....

洛丽塔~~~

在上周的南方周末上看到了洛丽塔,简单的介绍却引起了我莫大的兴趣,可惜现在要准备考研,没时间好好品味书了,还是先下个电影看看再说:)

《洛丽塔》印象漫谈

想必各位都看过《洛丽塔》了,都领略个中隐秘的滋味了。噢,这位说没有看过书,这也不怎么要紧!总归看过电影吧!没有尝过猪肉,总归看过猪跑吧!那种近乎老式黑白的电影,有没有带过给你从来没有的风味?所有的书页跑起来,当然要比看书轻松一些,时间过得也快。哎!如果连猪跑都没有看过,其实也不太要紧,各位肯定经历过激情澎湃的时刻!这就是一本谈论激情的书。当然,谈论激情也不是不可以,人如果如果没有激情,那么,基本上就形同行尸走肉。可是,关键点还不在这儿,这是一本谈隐秘的激情的书。什么叫隐秘的激情,就是那种无法公开言说的激情,无法带到光天化日下激情,就是一个中年人无法遏制地坠入一个未成年女孩深渊的那种激情,代价什么?一个字,死!这种灼热的激情,最后无法控制,毁灭所有一切,身体的、精神的,乃至灵魂。灵魂也成破碎。 先把故事大概描述一下:一个中年人亨伯特,在一所大学里面任教,痴迷上一个少女,此女刚刚十二岁,未成人啊!为了达到他隐秘的目的,他不惜娶了她的母亲,还想做手脚暗杀她,所幸,这个母亲遭车祸死了,倒免了他的一桩罪恶。然后,他带着洛丽塔开始私奔,开着一辆车走遍半个美国,后来,洛丽塔一个人逃跑了,同个剧作家混在一起,他开枪打死了个人剧作家,自己也锒铛入狱了,最后病死在监狱。洛丽塔也难产死了。这个就是故事梗概,有何感想?这个故事不怎么跌宕起伏,似乎同《嘉莉妹妹》没有太大的区别,不同的就是,他勾引的是一个未成人,这个里面,就含有了一点罪恶的因素了。但是,关键在于作者纳博科夫的写法,那种激情四溢、流光溢彩的写作方法,为这种世间的这么一种情,提供一种脊神经颤栗的存在空间。有人说:“不该这么猥琐地看待亨伯特?”这是针对我发的那个故事梗概所发。那个故事梗概怎么啦?难道不能概括出整个故事?答:主要问题在于他痴迷地爱上洛丽塔,他这是精神上的爱!”我有点懂了,就是说,精神上的爱就可以高尚一点了,就可以不那么猥琐了,于是,我问:“因为精神上的爱,就可以减轻罪恶吗?追求肉体上沉溺,就可以判重一点吗?”答:“这是看问题的角度问题。我说:“嗯,至于谈到看问题的角度嘛,似乎是有点说到点子上了,那么,你有什么别有洞天的角度呢?”。既然我读了存在主义,那么,我就用存在主义的尺,量一量这个《洛丽塔》吧!我们一般的人是一种什么存在呢?我们大多数生活在社会上的人,都是一种道德自律下的生存,正如孔子所说:发乎情,止乎礼。比如您见到一女子,窈窕多姿,明眸善睐,不禁心动神摇,想入非非。上个礼拜,我听一牧师正道,他就是这么说的。发了情也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止乎礼,就是在脑子里转一圈,没有问题;在身体里激荡一番,没有问题。可是,您要晚上辗转反侧,白天费尽心机,创造下一步的动作,那么这个后果就难预料了。这个事,亨伯特,他就干了。 那么,作为这部小说的主人翁亨伯特,倒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呢?那个道德的机制有没有起作用呢?仔细阅读过本书的读者,一定会心一笑,怎么会没有呢?这个问题就是: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们可以看到亨伯特的努力,所有的焦虑都是道德所产生的,但是,他就是愿意用这些刀尖上走的时间,去换取那些心旗摇荡、心迷神醉的流光。这个温暖的带着南方气息的东风-诗性存在,压倒那个寒冷的带着萧肃杀气的西风-道德存在。简要地说,亨伯特不是活在我们的世界里,他活在他诗性激情的世界里。那么,纳博科夫通过亨伯特要告诉我们什么?人们生活在由公德和条约构成的社会里,人的属性不仅有着社会人的属性,还有作为自然人的属性,但是,作为自然人的属性,身体中蕴含着诗性气质和狂放不羁的意念,很难在现实的社会中兑现,而是作为一种压抑,深深地埋入深层的潜意识中。纳博科夫的这篇小说,所要告诉我们的,就是:如果道德缺席的话,那么,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该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活法?人会不会听任激情迸发而无所不为,天涯海角遍地走。当这个世界可以撩开道德的网罗之后,我们作为人的赤子之心,可以狂放自由到何种程度? 当然,这是一种理想情况,或者,说是一种美梦,一种梦呓。带着镣铐的舞蹈,有无激情可言?纳博科夫写的这个亨伯特,就是在网罗未去的时候,他想由着性子尽情跳舞,那么,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这本书就是告诉我们这种情形。小说的可贵,不在于反映我们所到达的,而且展开我们未能达到的,小说将这种可能性开成一朵罂粟花,让我们摸着亨伯特的心跳的脉搏,去体验、感受、品味这种没有可能展开的人生。这就有点象维特没有得到他的恋人,他没有去死,而是,写了一本小说,尽情去想他得到之后,他所能过的那种生活。我们都在道德地规范下理智地活着,这当然会使我们缺少一种东西,如果我们能够听凭直觉和诗性的召唤,那样激情四射的活,那么,我要非常欣喜的告诉您,您,快要就是那个新的伟大的亨伯特啦! 人的内心体验和直觉决定现象世界的本质和意义。如果我们仔细去听娈童癖好者的叙述的话,那么,我们就会陷在各种各样品种、繁多的同情里,不可自拔,亨伯特说,他伟大的心灵锁在初恋夭折的悲伤里,这,差不多要让我们的眼泪涌上眼眶,同情心,将要如黄河一般泛滥而一发不可收拾。这是怎样的一种爱情啊!差不多就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了。不知道究竟什么原因,也就是那种强烈的东西,把他的心的那一部分,始终锁在9到12岁上,就是说,他的心的这一部分,始终活在那段时间,那个故事里,没有长大。他对成年的成熟的女性没有兴趣,甚至,厌恶。那么,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你愿意原谅他吗?作为自然的一份子,你愿意原谅他吗? 我要说,这是一种病态。就像这部书的一则序言中所说,这是精神病态的一个标本。 关于激情:无疑,那颗被上帝禁止的苹果更加诱人,人的意识的这种反向冲击力不可小觑。在所有意识的两端,一端是天使,一端是魔鬼。被社会道德戒律所禁止的事,在躯体冲动的鼓动下,显得那般地瑰丽、蛊惑人心,亨伯特心里说:不让我做的事情,我偏偏要去做。事实上,他似乎没有经过理智的思考,他就毅然决然地这样去做了。他定下洛家房子、企图谋害洛的母亲、占有、带着洛丽塔私奔,他让这个魔鬼点燃的火苗,在心里面灼灼燃烧着。我们普通人会如何呢?不过就是向着洛丽塔一瞥而已,再做的过分一点,就是写首诗、画幅画而已,所谓的升华,就是将激情宣泄为艺术,作为一种慰藉的保留、纪念。这种行为是为全人类所称道的,事实上大多数伟大的文学和艺术,都是人内部无法宣泄激情的升华。但是,这个亨伯特放弃这个成为伟大艺术家的机会,而成为了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行为艺术家”,他触犯禁忌、他谋害他人、他侵犯少女,他故意杀人,他是罪犯。如果他走的是人类道德所指引的正道,那么,他就会利用他天赋的艺术才华,而洛丽塔就会成为他心目中反复吟哦的对象,我们会读到这样一位伟大的艺术家的才情,但是那个藏在激情深情之后的居然是洛丽塔的身影,而知道这一切内情的人,会去编制各种的佳话,在人们的口边耳边传送,而哪不可遏制的激情,更加衬托出这位伟人的崇高。这就是我所说的,罪犯和天才的不同,其实他们只有一墙之隔,这边是静谧的书房,那边是简陋的监狱。将激情完全地淹没在意识的水平面下,这么一种人乃是普通大众即庸人。当然,在人类道德和条约禁控之下,绝大多数的激情也就烟消云散了,仅有百万分之一的亨伯特之流干了蠢事,而许多许多人感概生命如此地乏味、如此的枯燥,呼喊激情。因此,这个问题就是这样的:作为绝大多数的凡人的激情当会怎样?

我眼中的洛丽塔

在网上看过别人对这本书的介绍,也曾经在友人的书架上看到过这本书。等自己买回后发现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精彩,故事情节显得有些单调,情节的铺设太拖拖拉拉了。同样是心理描写,感觉不如《心灵的焦灼》。

洛丽塔—小红帽的穿越剧

洛丽塔—小红帽的穿越剧—读《lolita》发条1.对《lolita》的猜测:除去衣衫的小红帽,行云流水地滑入大野狼的被窝,稚嫩的小手抚弄着野狼的大鼻子(成龙也有个大鼻子)。你的手臂多么大啊!小红帽轻笑着说那是为了更好地拥抱你,孩子!《lolita》与夏尔.佩罗版的《小红帽》就像是同一物种,在达尔文与上帝决裂的加拉帕戈斯群岛的土地上分裂开后,在不同的小岛上进化出了一朵另类的奇葩.我猜测, 纳博科夫开始构思《lolita》时,受到了这则古老淫邪的幼齿故事的提纲与特点的启发,将其植入到完全不同的背景中,独立发展而出.(小红帽,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哦,洛丽塔,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野狼的诡计是:奶奶必须死—吃了她,乔装成她,而后达到诱奸、吃掉小红帽的目的.亨.亨没有诡计,一切都是机缘巧合: 为了堂而皇之的尽情的不拘礼节的爱抚洛丽塔,娶了那个钟情于他的美丽寡妇-黑兹太太,成为洛丽塔的继父,但黑兹太太同小红帽的奶奶一样都必须死.于是纳博科夫让好奇的黑兹太太翻出了亨.亨的那本黑色仿皮封面—意淫洛丽塔一千遍的袖珍笔记本,知道了真相后,失魂落魄地夺门而出,遭遇了车祸——小红帽和洛丽塔的保护人,都死了,老狼与亨.亨的欲望都实现了.“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没有戴小红帽的洛丽塔的故事就这么展开了。2. 一次伟大的二次创作傅立叶变换导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一个信息量错综复杂庞大的信号,对它先做傅里叶变换,然后只需记录那些不接近零的频域信息,便可用少得多的数据来加以描述了。这一指导思想或许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分析这部神作。小阿尔弗莱德.阿佩尔就是这么干的,他在在《lolita》的导言中对纳博科夫的七大小说技巧进行了总结—缠绕、诙谐模仿、巧合、作品中的作品….。我们也可以这么干:猜测博学多才的纳博科夫对《小红帽》进行了改头换面,深度加工,通过旁征博引,涉猎广泛和高超的写作技法,将这则妇孺皆知的寓言故事变成了一部充满了灼热的情感肉感和绝望色彩—浪漫色情刺激动人的小说—一次伟大的二次创作。并不是所有的牛奶都是特伦苏;并不是有了悖离人伦之爱和暴力等元素的调合,就能产生伟大的作品。当然,掺入这些元素,同埋作家自身深厚的文学底蕴与高超的写作技法,流芳百世就成了必然,譬如《洛丽塔》;譬如《邮差只按两次铃》;又譬如大家熟知的《雷雨》。3.这就是爱读你千遍也不厌倦—在亨.亨那里,读字变成了“操干”爱情的相互性—那种心心相印,那份默契,和对内在的欣赏,亨.亨丝毫都不会介意,他对内在的理解却是:我无法做到由里向外翻转她的身体,去触摸她的肾,她的肝……安娜贝尔仅仅触发了亨.亨对性感少女的欣赏。自从亨.亨得了精神病,便打通了任督二脉,发现了我们无法企及的美,超越了我们对爱的一切认知。“今天,我终于不时地认为,爱情无非是给与予我们所爱的对象一种可以对我们施以暴虐的权利” 显然,亨.亨会对令他厌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箴言嗤之以鼻。 亨.亨的爱情观更倾向于“忘了我是谁。”忘记了自我,就丧失了受暴虐的感受。他不介意洛丽塔是否爱他,他只需要—洛丽塔,我的小卿卿,快到我的腕里来,把你的身子交给我吧,我干我的,你干你的好了。林宥嘉唱:你敢吃什么就超越什么。这里有什么逻辑关联吗?兽性大发的亨.亨上了洛丽塔,却无法超越她。到底是爱,还是对美的执迷不悟?最终,在一个破败的地方,亨.亨找到了邋遢的大了肚子的美丽不再的洛丽塔,央求她回去。她却表示宁可回到奎那儿去。万箭攒心的亨.亨哭得很伤心,这确实是爱了。4.该死俅朝天人类的道德观念是我们不得不向美的现世观念所致的敬意。亨.亨引用的诗句,是否表明对悖离人伦之爱的反省?他向善了吗?接下来,却是去枪杀奎。奎仅仅是是帮助洛丽塔离开了亨.亨. —一位著作甚丰的了不起的剧作家,同时也是一位同样喜欢性感少女的阳痿患者,罪不当死。而毁灭洛丽塔一生的是亨.亨。而亨.亨却对奎执行了末日审判。这样的因果报应,并非天意。失去了洛丽塔的亨.亨 彻底地绝望了,绝望了—这是怎样的一种爱啊。

洛丽塔

虽然这是作者最受争议的一本书,但他写出了一个少女洛丽塔和一段不伦之恋,而在后来还有一种情结叫“洛丽塔情结”。其实,洛丽塔并不是只会乱伦的人,她也会为了心爱的奎尔弟而与“继父”亨伯特断绝。希望洛丽塔不会再被人扭曲形象。 lolita

翻译太差

这个译本翻译得也太差了点,啰嗦。这个译本翻译得也太差了点,啰嗦。这个译本翻译得也太差了点,啰嗦。这个译本翻译得也太差了点,啰嗦。这个译本翻译得也太差了点,啰嗦。这个译本翻译得也太差了点,啰嗦。这个译本翻译得也太差了点,啰嗦。

《洛丽塔》最后的一段

因此,当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们俩都已不在人世了。可是既然血液仍然在我写字的手掌里奔流,你就仍像我一样受到上帝的保佑,我就仍然可以从这儿向在阿拉斯加的你说说话。务必忠实于你的狄克。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说话。我希望你爱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永远待你好,否则,我的鬼魂就会去找他算账,会像黑烟,会像一个疯狂的巨人,把他撕成碎片。....

洛丽塔:我的欲望,我的生命之光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乌托邦,一片理想国,一座断背山,一块萨福岛,一位洛丽塔。我的欲望,我的生命之光。。。。。。我们总是想像,爱情只和那些美好的人有关,在社会新闻中,也看到有人爱上一个恶棍,却只用一声惊叹便打发了,那是一个故事,不必做体贴的理解。这份自以为是,这份对于生活的真实性和丰富性的拒绝损害了我们心灵的广度。一个四十一岁的继父爱上了本应成为他女儿的少女。抛下一应身外之物,跌跌撞撞,只任欲望做主,直到粉身碎骨。〈洛丽塔〉这个乱伦的爱恋故事,让电影的主人公不知所措,也让观者不知所措。“我望不见你时,你分外好看!尽管种种琐碎...危险、无望。尽管这一切...我觉得活在天堂。这天堂虽然染满地狱火焰的色调,但毕竟是个天堂。”年过中年的亨勃特,第一次看到房东的十四岁女儿就被她触目惊心的性感,粗俗挑逗的笑靥所迷惑。“……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最爱的女人就是她,可以肯定,就像自己必然死一样肯定。”为了这个索命的小冤鬼,她选择了与女儿的母亲结婚。目的就是能够与这个问题少女长相厮守。这个爱恋违反人伦,但是它结实,有力,淫秽,原始,癫狂而又激烈,让人看得几乎无法呼吸。当亨勃特失魂落魄地冲向窗棂,失望地看着这个古怪的精灵被母亲强行送到夏令营,钻进汽车的时候,他弯曲的背影写满了重重叠叠的感慨,密密匝匝的情意。这个世俗意义上的老淫虫。牵挂的视线,突然模糊了我的双眼。谁能说,这样的爱情就不是爱情,谁能够给爱情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其实亨勃特的处境正是人类的基本处境,洛丽塔是一种诱惑,是飞扬,动荡,生生不息的牵引。这个艳俗而又恶作剧的早熟女孩,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悲伤的时候会泪如雨下,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的感觉。她主动地投怀送抱,让亨勃特张皇失措却又受用无穷。她像让人上瘾的烟草、大麻,叫人吞吐不下,欲罢不能,亦步亦趋,走向灭亡。“她可以褪色,可以萎谢. 怎样都可以,但我只看她一眼. 万般柔情,涌上心头.”后半部分甚为精彩,离家出走的洛丽塔成为亨勃特所有生活的全部,这个动了真情的男人,哀怨的眼神,四处奔波打探寻找的疲惫身影让人充满了同情,如果一开始的乱伦令人不齿,那么后半部他表现出来的为爱而生的这种宁折不弯的狠劲儿,深深地打动了我。人最怕动了情。这个天生的情痴当他怀揣着四千美金找到了陷于贫困向她求助的女儿时,这个小妖精挺着大肚子,早已没有了先前的美丽影子,浑身上下散发着日常生活的豆瓣酱气。但是他依然爱她,虽然他对她的不辞而别恨之入骨,虽然她风骚不在,但是他还是愿意与她一起共渡余生。但是她却用一阵讪笑回敬他的痴情,他问她:你此生爱过我吗?她回答说:我此生最迷恋的人就是奎迪(就是勾引她离家出走的剧作家)。他彻底崩溃,这个拍色情照的剧作家,这个仅仅把她当成玩偶,没过几天就把她扫地出门的剧作家居然在他之上成为她心中最可爱的人,这种耻辱,让他痛不欲生,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把自己成全了。他要杀死这个不费吹灰之力就轻而易举击败他的男人。接下来的一场戏,是所有描写谋杀场面最最经典的。持枪的亨勃特与刚刚沐浴出来的奎迪在狭窄的过道相遇,气急败坏的亨勃特与惹无其事的奎迪言语相争,充分表现出凶手与被杀者都是知识分子的社会背景,但两人性格迥异,一个处事激烈癫狂,一个却随意洒脱,一个痴情,一个花心。当枪声响了的时候,奎迪才意识到今天碰上了索命鬼,他会为一次不经意的风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醒了似的跑了起来。却跑到钢琴旁掀起睡衣弹起钢琴来,这个细节生动有趣,表现出一个“艺术家”面对死亡的特殊应激反应。在一次谋杀中,凶手和被杀者的性格被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实属罕见。欲望与毁灭是文学艺术永恒的主题,在这二个同时倒下的男人的身上,我们再次清醒地看到一个人如果不能自持自己的感情,任凭欲望作主,那么必然自取灭亡。洛丽塔的故事,讲的就是这个。。。。。。

“他只是伤了我的心,而你却是毁了我的一生”

“他撕碎了我的心,而你只不过是撕碎了我的生活。”完全不一样的语气。神啊,哪种译法是对的?哪儿找原版看看。。。?http://www.douban.com/review/1040701/这哥们儿写得真好,值得细细研究。忙,内容稍后再补

驿动难安的一声叹息

Lo, 柔弱纤细缠绕如藤的情感,Li, 如熨斗般准确妥帖又带点刺烫的文字,Ta, 内心深处驿动难安的一声叹息。十三岁女孩的新鲜,青涩的性感,四十岁男人的情欲,放纵又压抑。两颗不安分的心的挑逗与纠缠,是飞蛾扑火的宿命的注定;游戏与沉沦是享受的狂喜,但冥冥中也听到晚钟审判地撞击。这是一种奇异的美,来自异域,又象来自梦境。透过文字可以闻得到森林深处海洋深处和宇宙深处的气息也可以听得到鱼儿吐泡花儿绽放针尖落地的声音。象华尔兹般旋转,象仰泳般静滞,象速降滑雪般坠落,留下流星划过天空的痕迹。

逐渐乏味的性感少女

不晓得是翻译的问题,还是博纳科夫就喜欢絮絮叨叨神经质的自言自语,在阅读了一两个月,大约3/4之后,再一次放弃了阅读。如果说第一部分在描述一个老男人对一个性感少女的不伦之恋那种欲望和罪恶之火还算热烈的话,接下来漫长的全美国旅行则显得神经紊乱,冗长乏味。

全译本……唉……

很多年前就看过lo,什么版本忘记了,几个人合译的。为了看英文版挑个便宜一点的当注释看,封面上有个极漂亮的小姑娘,气质非常高贵,可惜,和一些名字就很挑逗更不用说那充满风韵的女郎做封面的几本书成为了一个系列。最近看见这本全译本总在书店醒目的位置,封面也相当漂亮,于是起了再读一遍的念头,翻开一看,字迹密密麻麻,书本也很厚,正和我胃口,感觉一点都不偷懒。可读了第一行,我就彻底放弃读它的念头了——翻译实在是繁复,本是很简单但是优美如诗开场白,被堆砌满中文字,并列意义重复的词句非要加进去,为了凑字数么?这样一来很好理解,这本所谓的“全译本”为什么比我从前买的那本即时字体小了很多页数上仍多很多的原因。唉……翻译,中文本来就以精练为美,翻译可不是那么容易大……由此很怀念老一代的翻译家,即精通外语又熟悉古文,翻译的一些作品都美得让人窒息。

“疯子”的自述

我承认以我的水平还不足以欣赏这部巨作,但这本书还是带给我了太多的震撼,亨伯特诚实的交待了人类最邪恶的欲念,同时也是最高尚的欲念,我们看不到本身的错误,但通过这本书我们都可以发现自己的错误,因为我们的想法与亨伯特有时会惊人地一致,但我们是否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不是的,这只是人性中的一部分吧。

好想骂脏话

早就想读洛丽塔。被誉为20世纪3部伟大小说的之一。作者因为这部小说受到社会唾弃,使其更加传奇。07年在当当上买了最新版,主万翻译的,报刊杂志诸多盛誉,柠檬黄的简洁封面也很有爱,于是焚香更衣,认认真真读完这本砖头厚的未删节本。里面的词语句式,一直觉得有不妥,读来不顺,但未多想。那时未耍豆瓣,不知深浅。以为纳博科夫走的就是这个线路。今天无意搜出此书来,看到有不少读过不同版本的豆友评价说主万的翻译比之前几个人差,还详细列出句式比较。小说开头最经典的那段男主角的呢喃:“Lolita,light ofmy life,fire of my loins.My sin,my soul……”最美的于晓丹版本是:“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而主万的翻译是:“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加那么些词,把诗意的句子弄得庸常,难道主万觉得自己比纳博科夫的文采更好些?书里还有诸多主万冒险又过于自信的翻译,随便举例,有谁能看懂这两句:“我很清楚万一荒唐地我成了她的房客,她就会有条不紊地着手对我做出接受一位房客对她可能所意味的一切。”“在我和女人的卫生关系方面,我切合实际,诙谐,轻快。”回忆当初看书的心情,我还能说什么??!!我好想骂脏话。

出名的是洛丽塔,不是我

他出生于沙俄首都圣彼得堡,家族富有却不保守。他自幼辗转于圣彼得堡、巴黎等地,通习英语和法语。他16岁就出版了第一本诗集。他在热衷于收集蝴蝶,至今在哈佛的比较动物学博物馆还有一个专为他而设的小抽屉。他在无法上山捕捉蝴蝶的雨天依靠写作来抒发自己沉郁的痴迷和激情,他像对蝴蝶做科学观察一样地详细记录关于一个未瞒13岁少女的一言一行,她的手臂和长腿有着和他曾捕捉到的那只稀有雌蝶翅膀的蜜色,而她柔软的毛发又与蝶类昆虫的绒毛类似。他就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她就是洛丽塔。30岁的中年教授和13“性感少女”,小说像一场闹剧般把触手伸向了社会道德所不耻的题材——恋童。从亨博特与洛丽塔的第一次亲近——用舌头舔出她眼中的沙子,亨博特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洛丽塔这只蝴蝶,她固然有蝴蝶的美丽迷人,也有蝴蝶的行踪不定、难以捉摸。他为接近洛丽塔而娶了她的母亲夏洛特,试图从她身上寻找一点洛丽塔的影子又觉得厌恶至极,终于在一个雨天夏洛特发现了他的秘密,绝望地冲出去结果被车撞死。他终于完全的占有了洛丽塔,却又被洛丽塔达的早熟放荡、自私冷酷搞得疲惫不堪,最终,洛丽塔还是对魁提——一个有恋童癖并将儿童引入色情媒体的戏剧家,动了心。洛丽塔说:“你毁了我的生活,而魁提让我心碎。”这时候的洛丽塔也已经成熟了、粗糙了,少女的美已经在她的身上一点一点地消失。而亨博特所迷恋的,其实早在洛丽塔还是无知少女的时候就已经超越了她本身,他自己也说,他的洛丽塔是他的意识所虚构的、完全属于他的、甚至比洛丽塔本身还要迷人的一个形态。他对洛丽塔的喜爱早已不是性爱或普通的男女之爱情可以相比拟的,洛丽塔就像作者自己一生追求的蝴蝶,是作者对美的痴迷对美的追求。尽管这只蝴蝶最终飞入了别处,亨博特的为此受到了道德所给予他的严厉的惩罚,但他所追求的洛丽塔或是蝴蝶身上的那种美他其实早就得到了,在洛丽塔跟魁提私奔前就得到了。2005年是《洛丽塔》问世50周年纪念,各国都纷纷再版。相对与以前译林的那个带着稍稍暧昧的色情小说的噱头的版本,上海译文也在2006年1月出版的可说是迄今为止《洛丽塔》的最好译本,主万译,无一处删节。

有几个问题

1,第438页:她究竟认识了他多久?并不嫉妒——真奇怪,一点也不嫉妒,只感到伤心和厌恶。(他的爱不如以前那么强烈了吗?可是后来洛丽塔拒绝跟随他,他却嘤嘤的哭了。)2,第446页:他伤了我的心,而你干脆毁了我的一生。(真的毁了一生吗?)

我要赶着去犁地,没空理会你和谁眉来眼去

和这书没什么关系..........最近做了一些古怪的梦,比如梦见自己和朋友们用担架抬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比如梦见自己往游泳池里面跳,等跳下去才发现里面全是泥,自己却变成一只泥鳅一样的动物. 有时候我躺床上一动不动地听歌,就会想还是动物好,顶多就装死,使不出其他的手段来对付别的动物,更别说在别的动物必经之路上做好一个陷阱,盖好泥土上面再放上适合其他动物口味的食物,然后躲在草丛中捂着嘴笑西西等某个傻逼其他动物 .昨天去给一小盆U补习初中物理,去了见她吃饭,我想总得表现得象那么回事,但是我又的确不知道作为一个老师,在这种情况下该说些什么好,就随口问她今天有没有惹他妈生气.后来听她一位大姐转诉说,我说这话完全把她当一小屁眼,听口气言辞愤慨.我就想,你一13岁的小盆U我不把你当小屁眼我把你当什么?这孩子平时顽劣成性,好在讲功课的时候还能赖着性子听下去,只是每次到了中途就会有了睡意,我也全当没看见,继续让她记住一些我都记不住的公式定理.昨天到了课后习题,等她读题我抽空瞄了眼窗户玻璃上自己模糊的影子,我想,这到底怎么回事,我怎么就突然变成别人的老师了,记得前几天我还在家穿个裤衩,一边扣鼻孔一边看小泽圆写真全集.但是我指着天向小盆U们的妈妈们保证,当我每天7点进化成补习老师的时候我内心是相当纯洁的.上周听一朋友讲起她和她男朋友的事,她说,什么分手是迟早的事什么什么......后面的部分我几乎都没认真去听,心里全想的是:草!回家早点洗洗睡了吧,要是丫真的觉得过不下去了,还能吧唧吧唧跟人撒娇,还能吧唧吧唧跟人吃饭睡觉看电影做游戏猜谜语下象棋,早上起来一起看看太阳初升的天地,回娘家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我想你要接电视剧剧情咱还是模仿模仿<看了又看><人鱼小姐>生活起居事无巨细的好,别动不动就拿"说分手,其实我并不快乐"说事,搞得全世界就你一人经历了人事沧桑,看透人生百态世间的冷暖,那笑容依旧纯真.等她说完回家,我就想我这样说人是不对的,要是一姑娘对我若即若离,分手含泪面若犁花带露水,我也会一头扎进去,把"草!丫还是回家洗洗睡了吧"之类的话说不出口,并不能跳出局中人的位置点评感情中的是非功过,顶多就说一句:"草!我这是杂的了!"后面还加一深呼吸表示无穷无尽的无奈,叹口气继续屁颠颠的和人纠结.想到这里觉得我可不能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得赶紧给自己找一过得去的台阶下,于是安慰自己:这是因为哥们内心里还是很单纯的.想完自己都笑了,吗的,说白了还不是因为欲望,无欲就钢了,可惜咱哥们还正常有欲有求的,等哪天真的"钢健"了,咱真的可以拿感情这回事象做小白鼠实验一样记录数据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一篇心得体会,下次遇见了,就可以学姑娘们一套一套的使将出来,任谁家姑娘都得拜倒在哥们们的牛崽裤下,还感叹做女鬼也风韵有存.本来打算明天再写的,可刚刚看了遍觉得好象有什么东西堵得慌,没说明白,就好象去厕所拉屎因为什么事一次不能拉完,后来想起就憋得慌,总想着尽快把这事了结了先.但是说实话,写这些就表现得好象我这人挺聪明样,其实不然,我就一SHA逼,这从我自己给自己回复就看得出来.想想真是,奥运会都召开了金牌都得了十几块了,我怎么就一直没什么长进,还一直以为冬天了大雁就南飞了,雪化了就可以放风筝.俗话说得好:曾经沧海难为水.难道我就因为之前的一些或狗屁或牛叉的事情觉得生活不过如此,不思进取破罐子破摔下去.我想不能啊,我再不靠谱也好歹才20一点,应该充满朝气充满理想充满愤慨,对一切自己认为不爽的事情和人竖中指,然后留长发,搞摇滚,拥有一两样跟专业人事差不多的且看上去拿得出手得技能或技术,比如打鼓拉二胡比如拍照摄影比如写东西扯淡比如桌球羽毛球比如上火星探矿上冥王星收帐.很明显这些我都没隔壁家王二或者某某的前男朋友厉害,所以生活对于大家的为难虽然也对我一样,但是当某刻因为它的一丝怜悯大家感动落泪的时候,我应该不会.这不过就是我那些众多经不起推敲的困惑之一,还远远达不到标准让我说服自己去变得聪明.完了,刚刚再把上面的看完觉得还有什么东西没说完,八成是便密或者拉肚子了.那天下班回家坐地上抽烟,我就问自己了,现在干嘛呢?我总是回答不出来自己给自己提的问题,这次也没什么好转,我想强调下是真的会出现这样的一种生存状态,就是说每天大家都找一些事情来使自己显得比别人更加忙碌,但是当问起自己"我这是在干嘛呢?"就会有一切都毫无意义的感觉,我们恐慌这样,于是到后来解释说,既然没意义也没办法我们干嘛要去思考这些,这样显得比那些挣扎的人看起来高一层次,这样的借口随手捏来一大片,如果真的因为这样的意识就觉得自己比别人层次高那就有点过了,毕竟如果GRD生活不那么复杂其实简单咱们就不用痛苦了.不知道为什么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一首歌不知道是叫<在别处>还是<生活在别处>,里面这样说:"我的身体在这里可心它躲在哪里每天幻想的自己总在另一个地方"

一切从性开始,一切都有待艺术来拯救

蝴蝶之美——《LOLITA》的几种解析汇总蝴蝶是NABOKOV最喜爱的物种,他对蝴蝶的喜爱甚至超过他创作的艺术世界。蝴蝶伪装成一片树叶,纤毫毕现真实树叶的脉络,甚至那毫无必要的虫洞,“蝴蝶之美”的美学观,就是NABOKOV的写作上的美学观。他认为“小说是虚构”,就像蝴蝶的翅膀虚构了树叶一样。“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LOLITA》是一份忏悔录和虚构作品的结合,是虚妄的梦境和真实的人生的结合,是多重声音的回响。它一开始就拒绝了道德的审查,又拒绝回答虚构到何处为止。而就是这庞杂的结构,各种戏仿,各种貌似正确的出口。造就了《LOLITA》复杂纤细的美学,并将这美学发展到“精微、繁盛以及奢华的一个极点”,就如同蝴蝶。看透蝴蝶的伪装,是种美妙的满足。而《LOLITA》却不是那么容易看透的。从一开始,作为象棋制局者的NABOKOV就为各种不同类型的读者设置了迷题和出口。第一,他为狂热的FREUD信徒设置了一个虚构的精神分析样本。就如同在第九章结尾,HH无情的嘲弄了精神分析学家们,为他们编造体裁上合格的梦境,捏造一些“原始场景”,并为最终被精神病学家们定性为“潜在的同性恋”和“彻底阳痿”而得意洋洋。在这个迷宫中,他的童年完美无缺,他后来的成长也是正常的,他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性的压抑。唯一有分析意义的,也许就是他对安娜贝尔的热恋贯穿一生,并最后化身(投射)到LOLITA身上。如果简单用HH“固着”于他幼年的完美而热烈的性经验,以至于到他成年后也无法再从正常的交合中体验到他和安娜贝尔那“无可比拟的更为舒畅的快乐”。这就进入了NABOKOV设置的陷阱。在这个陷阱中,分析者大可以按FREUD的理论说,儿童的性快感是“多形态放纵”的,吸吮,亲吻,摩擦,排泄,窥视,都是儿童的性快感来源。而就是那亲吻,摩擦,相互手淫,这种性刺激,是和十二岁的小仙女,危险,被禁止等意境一同出现的,而这些就成了HH后来“无可比拟的更为舒畅的快乐”的性唤起条件。而这就是HH无法成长为更成熟的性的人的精神分析基础。在这基础上,就可以用各种治疗手段来治疗这位“恋童癖的性欲倒错症”患者。但这个出口显然是NABOKOV精心安排的,并准备对掉入陷阱的人进行讽刺。因为这无法解释在后来的旅行中,回到HH童年梦寐以求能和安娜贝尔交欢的沙滩,HH却一度对LOLITA失去了兴趣。在多年后得到LOLITA的来信,那时的LOLITA已经变成他厌恶的成年女性中的一员。而这时他对她的爱却仍然,而不是他那不成熟的性欲。就像他经常引用的《卡门》中的句子一样,这时你不能说他是恋童癖了,他爱的是一个独立了的,有自己追求的,生理和人格都成熟了的女人。如果仅在文学范围加以解释,只要知道安娜贝尔这个人物是来自爱伦坡的《ANNABEL LEE》就可以了。在这首诗的最后,诗人躺在海边,他的小爱人的坟茔前,惆怅的吟诵着他的爱人的芳名——all the night-tide, I lie down by the sideOf my darling- my darling- my life and my bride——这里结尾处的my darling,my life,my bride——就是《LOLITA》的开头——Lolita,light of my life,fire of my loins,my sin,my soul——这就完全表明了Annabel lee,是一处终点,Lolita是一个全新的造物,而不是延续。当然,精神分析之所以能在现在成为一种心理常识,是和它本身精致庞大的构造有关系的,这如同天空一般的构造能随心所欲的解读所有天空下的心灵。这就是自由主义的NABOKOV之所以痛恨FREUD的原因之一吧。这么牵强附会下去,HH就会变成一个比恋童癖更可怕的恋尸癖,他追求的LOLITA只是他残酷青春的尸骸,是他无限控制他人,毁灭他人来完成自我完美主义追求的一个牺牲品。所以说,按照经典精神分析来解读《LOLITA》和HH,是第一个陷阱。对精神分析和FREUD的嘲讽是NABOKOV一贯的爱好。第二,他为现实主义者设置了许多亦真亦假的迷团。现实主义者尽情将《LOLITA》塑造成他们想要的那个样子。比如小约翰雷博士的前言,会让人觉得从道德和社会学角度来看这么一个经典的社会学和伦理学案例,可以激励我们,包括“父母,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更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优秀的一代人而作出努力。”借由这位衣观楚楚的博士,一位论述了“若干病理状态和性变态行为”而获得“波林奖”的心理专家的话,希望这部书尽可能不去触碰50年代社会对待性问题那敏感的神经。又比如HH经常在书中自称抑郁,疯狂,数度进入疗养院接受精神科医生的治疗,在别人眼里,和他自己的描写里,却是“腼腆,做学问”的教授,而这个受人尊敬的社会中坚却带着他的女儿横穿美国,在被工业污染的山脉旁,在342间充满美国意味的汽车旅馆中,在道德律的天空下,一直干着强奸,诱骗,贪婪和毁灭的勾当。更是让雷博士直接将HH判断为卑鄙无耻,道德败坏,反常变态。这都会让更多的现实主义者愤怒,所以曾有人指责《LOLITA》是反美国的。这让新移民NABOKOV大为紧张。毕竟他还有教职在身。而这些都让他不得不在《一本名为〈LOLITA〉的书》里一一澄清。第三,为文艺批评家设置的评论陷阱就更多了。“现代主义”的,“现实主义”的,“回归现实主义的”,“后现代的”,“超小说”,“元小说”,“审美主义的”……这些显然都是可理解的,之所以《LOLITA》的研究汗牛充栋,因为它本身在话题性,思想性上极具争议,文本结构和内容却简单规整如同正圆,任何人都能在任何一点下手,离题万里,都至少能得个一环。拿百度文库中“解构主义的”解释来说,它掉入的陷阱最荒唐。文说HH“是精神分裂成理性的教授和非理性的恋童癖,从而解构了传统叙事的单一性格的人物形象。”NABOKOV说过,《LOLITA》是一连串意象构成的,HH也是由他所感受到的所有意象构成,他自成一体,和《LOLITA》一样,开始于LOLITA,终结于LOLITA。NABOKOV强调美的独立,反对消解。并且,“分裂”显然是肤浅的理解。我并没有将NABOKOV的书全部读完,并不能完全理解他的美学思想,但他崇尚美的独立和超越却无可质疑。在《文学讲稿》里,他提出过“细节优先于普遍”,“我们之所以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就在于这种儿戏般的思辩心境,而非常识及其逻辑。”而与此相似的是,席勒在《美育书简》中提到,“人只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人,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时,他才完全是人。”如是,HH不是分裂的,他只是席勒所谓“感性上”的文学教员和“形式上”的逐梦者。第四,按照他给定的出口进入陷阱。一本书的诞生一定有一个理由。作品主人已经讲了,《LOLITA》不是道德说教,不是社会改造的武器。它首先来自于一个与作品毫无关联的猴子的画,然后变成一个企图诱奸继女不成的鳏夫的自杀闹剧,最后,在各个捕捉蝴蝶的驻地里,《LOLITA》成了现在的这个样子。在遭受到许多非议后,NABOKOV终于还是为他的小说指点了解析的出口:那份学生名册,夏洛特说企图淹死她的HH手上的手表是“防水的”,LOLITA抬起一条腿的姿势,或者,那个卡思边的理发师,“他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这些是小说的脉络,他希望从这些场景来解读小说。 那么,从这些场景里,又能得出哪些结论呢?哲学家理查德罗蒂从阅读那一段关于“卡思边的理发师”的一百余字,将《LOLITA》归类于: 私人/私人的特性对他人的影响/美感主义/残酷/不朽这个分类中。在这个小小的分类中,HH被更深层次地理解成了“既狂喜又残酷的,感觉敏锐而又冷血的诗人,他们的好奇是选择性的,偏执的,他们是既敏感又冷血的强迫性人格。”罗蒂认为,《LOLITA》是一部“特殊精英的个人神话”,“他们不相信有普遍福利的普遍标准之普遍概念。”就是说,《LOLITA》是NABOKOV对私人的完美的一次尝试。无关道德,政治。在前言里,罗蒂为公共和私人做了定义:“将公共和私人严加区分,所以,人生的主要问题有二:一,是你想要认同于什么社会?想要成为什么社会的成员?二,是你自己想要变成什么样的人。”----《偶然,反讽与团结》这里可以看出《LOLITA》不是一部企图教会人们自律,教会人们什么是好的社会,和如何成为一个好的社会里好的人的这种类型的书。而只是一个个人,在他自身寻求美和善,以及如何让自己和美和善达到不朽的一个心路历程的这么一个私人造物。这个人是NABOKOV,也是HH。这在《LOLITA》的最后一段话中可以得到最明确的答复:“务必忠实于你的DICK。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谈话。我希望你会爱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会永远对你好,否则,我的鬼魂就会找他算帐……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LOLITA。”HH企求的,只是不朽的美。但这个美在他的手中和心中是和旁人无关的,和LOLITA本人都无关,因为HH早就把LOLITA塑造成了他自己想象的那个样子,是属于HH私人的造物。这只是HH和自己的幻想的因缘际会。这就有了些许“道德”的意味:我们追求自身的完善,界限在哪里?我们追求美,界限在哪里?回答这个问题的,还是罗蒂,他在同一本书里说到,“美需要一个框架,而死亡提供了这个框架。”从这里开始,对《LOLITA》的解析开始有了点意思。蝴蝶之死——《LOLITA》的私人解析感谢你看完了上面这些我花了一星期整理出的《LOLITA》的研究汇总,我之所以要先写出这些,是因为我的私人解析也会从罗蒂给出的脉络开始。写下面这一章的时候,我拖延了差不多两个月。因为有的时候我的想法会离《LOLITA》很远,我做这些,是为了我自己。你要看到的,并不是纯粹的《LOLITA》研究,而是我对自身的解析,是我对自身行为的道德与美学上的衡量。正如我一贯的做法,我的标题喜欢哗众取宠:一:一切从性开始除了某些文学意义上显而易见能分出高下的句子和词,所有的引用都来自主万的译本。主万译本大量的注释是区别于其他译本最明显的地方。而就在第5章,一个明显来自主万的看法的注释很有些意思,P25的注释1:“亨伯特患的疾病在医学上称为“情欲增盛”(nympholepsy),意思是,一个人受到仙女(nymph)蛊惑后,突然感到了一种精灵般的热情。“nympholepsy,网络词典的解释如下:1. 名词 (古时认为人中了仙女魔法时的)狂乱状态;(由于对现实不满等原因而引起的)狂热,入迷 2. 名词 (由于某种难以满足的欲望而引起的)狂乱;入迷 3. 名词 (因追求不可得到的事物而引起的)狂热;妄想 括号里的句子让你想起了什么没?我倒想起了一个说法,在某个地方神似的说法——《乔治波尔弟36种戏剧情境》中的第22种:XXII - All sacrificed for a passion ,为激情供奉一切对这种戏剧情景的概述如下:倾慕者为了狂热热爱的对象,不惜某人或某物。甚至愚昧地被自身的热情所蒙蔽。The Lover is impassioned by the Object to the point where they give up the Person or Thing, perhaps unwisely, blinded as they are their passion.A为所爱自毁前程。A future ruined by a passion 为所爱放弃财产,生活或荣誉。Ruin of fortunes, lives and honorsB因诱惑而败坏责任感、同情心等等。Temptations destroying the sense of duty, of pity, etc.C因沉溺肉欲而败坏荣誉,财产或生命。Destruction of honor, fortune and life by erotic vice 让我们看看HH中了几枪:1。HH第一次占有LOLITA,按他的回忆,LOLITA是自愿的,并且是主动的引诱了他。HH站着中了B。2。HH为了自己的性欲和某些荒唐的念头,用金钱和尊严来换取LOLITA的委身。HH站着中了C。3。HH害死了妻子夏洛特,开枪杀掉了奎,自己也死于监禁中。HH躺着中了A。那么我现在肯定的说,HH很明显是个戏剧人物,他的行为和思想都是戏剧化的。倒回来,这第22种戏剧情景还有3个很重要的要素,没有这3要素成不了戏:1。倾慕者The Lover2。所爱对象The Object of the fatal passion3。被牺牲的人或物The Person or Thing sacrificedHH很明显是1,倾慕者。LOLITA则是2与3,是被爱和被牺牲的对象。而这一切冲突的根源,一切道德矛盾的起点,一切死亡的成因,都因为是HH和一个未成年少女性交引起的。用一句现在网络流行语来说:HH,你真是燃烧生命在做爱啊。(你还当真以为我认认真真在解读《LOLITA》吗?要不是在我抽屉的故纸堆中一封情书草稿的出现,我真不愿意用分析的眼光来读小说。那张淡青色的纸上,落款日期是2007.10.26。那张纸的最后一段话是这样的:“你不必害怕。你正与我经历一段最经典的戏剧情境,全部三十六种原形冲突的第十七种:“为激情供奉一切”我无路可退。有路,亦不退。”你看看,我一直是这样,会吊书袋会装B,会用典会拽文,多古典,很符合悲剧气氛有没有!HH,兄弟,你几乎就是我。)OK,我完美地解释了标题的成因,那么,一切从性开始,我来解释下HH的性欲和他的女性观。第一:关于HH是不是性变态。按照我手中McGrawHill第九版《变态心理学》的定义,HH算得上名正言顺的”恋童癖“,但更货真价实的家伙则是奎。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对许多非标准的性行为已经越来越宽容,HH的性变态行为,大概就只剩下”尝试与未成年少女性交“这一条了。而且HH的经历与行为并不符合”恋童癖“余下几个定性标准。当然,这一点,别忘了NABOKOV在写作时就埋好的陷阱。在NABOKOV的安排下,HH否认这一指控。在最后一章,P493,他在监禁中仍然说:“如果我站在我自己的面前受审,我就会以强奸罪判处亨伯特至少三十五年徒刑,而对其余指控不予受理。”其余指控,当然会包含“恋童癖”这一条。HH极力否认这一点,在一开始他就做好了铺垫,在P29,他旁征博引社会对“幼女”的定义之不可靠,并供诉他承认并遵守了社会的规定。并且为了杜绝这种犯罪的苗头,他决定结婚并且做到了。而且,后来他辩解到,如果他真的是“恋童癖”,那么他就会带着LOLITA直接逃亡墨西哥,并且在那里呆到LOLITA成年。别忘了刚刚给HH下的一个定论,HH是个戏剧化的人。这就是戏剧化人物的一个心理症结:他了解规则,却否认规则,并无视越轨带来的惩罚。他将与LOLITA的关系在自己的精神层面升华,将罪行粉饰为悲剧,并且为自己的演出喝彩。这种心理状况在现实生活中,一般被称为戏剧性/情绪性的人格障碍。那么,我也同意HH的看法,他的性欲并没有偏离正常轨道多大的距离。并且HH也决非字面意义的“情欲增盛”,他并没有纵欲,如果按照书中他的说法,他曾经玩弄过80多个grues,从他成年到与LOLITA相遇之前的22年中,每年他会找4个grues,并不比正常人多多少。相反,他为自己性欲的满足设定了极高的条件:只能是9-14岁的“小仙女”。所以,只能说HH是不贞洁的,而这种不贞洁,对一个没有固定伴侣的男性来说,对一个生活在巴黎的文学教师,似乎又是无伤大雅的。而且,别忘了,这是NABOKOV又一次向FREUD挑战:HH没有受到过任何形式的性压抑,任何试图从性压抑说开去的想法,都被NABOKOV回绝了。好了,从HH的性欲开始,我可以解释HH的女性观了。第二:HH的世界观里,有三种性别: 男人,女人,小仙女。在这个世界观里,他注意到,女人和小仙女就像”女人和铝人一样大不相同“(这是来自我的私自篡改,原文在P27)女人在他的愿望中,只是提供“蔬菜牛肉浓汤”和“充满生气的人造女性阴部”的一个物种(P41)。这大概会引起“女权主义者”的愤怒,这不,一位伊朗的女学者就义正严词的说:“最迫切的真相不在十二岁女孩被老色鬼强暴,而在一个人的生命遭另一个人剥夺”。小说中沦为禁脔的少女,不仅在人身上被控制、走投无路,而且其身世、遭遇也只能由其占有者来叙述,正像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里说的,“他们不能表达自己,他们只能被表达”。”《在德黑兰读〈LOLITA〉》这不是个新鲜的解读方式,并没有逃出罗蒂的框架,却泛政治化。而且对比NABOKOV的初衷,狂喜的美学,纤细繁盛的美学,这种解读是多么粗暴和功利。我只能说,HH的女性观是不健康的,HH耽于私人情欲,对女性有强烈的男权偏见。但对比现今各种耽于物欲的女权偏见,HH至少还占了纯粹和唯美这一头。这也就是HH实际上获得了大多数人的同情,甚至偏爱的道理。在我寻找资料的过程中,看到豆瓣上一个女鉴赏家说:“Hembert,你想告诉我们的并不是爱情,只因为你的欲望是确切真实的……你的情欲是精致的,那成了艺术……经由她而又穿过她。在某个夜晚,我想起了你,并且会为你而流泪,hembert,你一直站在你青春年少的位置,你站在那个位置,你变老,你站在那个位置,你死去,你再也无法走开……你从那之后就未再长大,可你依旧在衰老,而你的lolita根本就是一场虚妄……因为你纯粹的渴念,会有一群天使飞过来(她们当然也像一群小lolita),为你唱赞美诗。” 并且“因为这本书,我开始想像一个叫hembert的男人,我希望生命中能出现一个像hembert式的男人。”这两种解读,大概就是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的区别吧。(我一直觉得,女性是世界的精灵,我对待她们,总是完全信任。但我又隐约感到,总有一天,她们中有人会打破我的幻觉,告诉我女性不是精灵,而是和男人一样欲望深邃,灵魂卑陋,一样为生存而挣扎的生物。我之所以在她们面前毫无防备,是我在心里希望她们能欺骗我,背叛我,让我抛弃崇拜,和她们达到正常的沟通。在她之前,她们通通是引领我飞升的女神,是高贵的,坚贞的,灵魂向上的。而我对自己感到恐惧,我总害怕某一天我会抛弃她们。这让我在25年中没有对任何感情主动,没有将任何感情表白,我沉默,不再预料任何亲密和快感。你看我多像HH。HH把他对小仙女的爱孕育了30年,而我在25岁才第一次对她说我爱你。HH把LOLITA说成仙女,我把她比喻成天使。我说“她的笑容像阳光化开冰河,她就像天使停在我的肩膀。”你看,你永远可以指望一个杀人犯写出一手绝妙的文章。而同样像HH,我的爱一开始就和性密不可分,因爱而性,因性而更爱。而同样的相似还在于,因为我同样完成了自己所有的幻想并从此无梦可做,这也为我今后的欲望满足设定了极高的条件。我如何爱她,就像HH如何爱他的LOLITA。而到了LOLITA离开他之后,HH才将他的Dolores,他的小haze,他将之唯我化的LOLITA,正式称为了”多莉希勒“。他将他的LOLITA,这个LOLITA,冠上了她合法丈夫的姓。而这时,他几乎已经要死了。而直到她离开我两年后,我才开始和异性世界有了正常的沟通。但我现在仍然拒绝和她的合法丈夫讲话,拒绝祝福。因为HH杀了人。而我还没有。)从上面可以看出,HH在道德上是放纵的,却也在正常范围内。他与第一任妻子结婚后几乎就要成为一个普通人:普通的日子,普通的性生活,他对“小仙女”异常的性欲也隐藏起来。他几乎就要成为芸芸众生。但他的女性观却掉转头影响了他的性态度与人生观,并且最后将他至之死地。那现在可以里说HH的女性观的发展和影响了。首先,女性观不是个正式的术语,它的概念应该是世界观的范围内,在世界观的影响下对女性的一系列概念。HH说“从魔法和宿命的观点而言,LOLITA是从安娜贝尔开始的(P19)。“这就是说,HH的女性观也是从魔法和宿命而言的,HH的女性观是极端唯心主义的。其表现在于,只有他界定了的,“9到14岁”,有“超逸的风度”“难以捉摸的……魅力”,还需要你是”一个艺术家,一个疯子,一个无限忧郁的人,生殖器官里老是闪耀着一股特别好色的火焰“,才能通过那”颧骨,胳膊,眼泪,和无法罗列的其他一些标志“,在万千儿童中辨别得出一个小仙女(P26)。无疑,HH的“小仙女”是HH的唯心主义创造。不幸的是,LOLITA在各种机缘下,成为了HH的”小仙女“,成为了HH的牺牲品,供奉给了HH唯心的,虚幻的性欲和爱。而这种异常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女性观,像骨牌般一连串倒下,从性交开始,从小到大,依次摧毁了LOLITA和HH的精神,最后压到了所有异常的源头——奎——HH在真实世界的代表。好了,现在到了伪FREUD信徒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我会从分析HH为“着魔的猎人”设计的壁画开始解释HH的女性观的第一次发展(在这个地方,HH第一次占有了LOLITA):绘画疗法是精神分析中常见的治疗手段。一般用于没有足够语汇的儿童,和精神异常,有强烈抵触情绪,和对精神分析有了解而主动误导治疗的成人。“湖水”代表潜意识里的深邃欲望。“凉亭”代表HH的欲望的外在形态。“老虎”“蛇”“苏丹”与“鸟”“”小猪“”小奴隶“各为一组意象。前者代表权力和控制,后者代表被征服和被虐待。而那些奎营地的意象代表HH不了解的真实世界。最后那个“畏缩的孩子”让我迷惑,他/她是LOLITA,还是HH,还是象征性的代表了他们的命运?其实,上面的分析都是我在胡说八道。这画面诡异而生动,美丽又令人不安,但在《LOLITA》的文本内就可解释,这是HH在描绘他的“恐惧”(P214),这恐惧来源于他无法分清“兽性和美感”的界限。这恐惧,来自HH的女性观的第一次成长:HH占有LOLITA后,“真实”或“现实”才第一次进入HH的身边,这真实就是HH身边的LOLITA,“早上还跟她干了三次。”现实就是,HH已经凭着他艺术家的嗅觉,感到了他”正跟被自己杀死的一个人的小小的鬼魂坐在一起(P220)“。他已经知道,情欲的满足已经过了头,兽性摧毁了美感。HH的“小仙女”已经从HH的”生机旺盛的公园“中走到他的身边——我需要提醒你们别忘了那公园代表了什么——HH的书变成了无花果叶子(P30)——文学教员HH当然知道这代表了他的伊甸园——从而具有了肉体的属性。对HH而言,创世已经完结,能分辨善恶的HH正在EXODUS中。HH的女性观成长了,但这是以牺牲LOLITA为代价的。HH第一次真正爱上了一个女人——LOLITA,“虽然她性情乖戾,尽管她大惊小怪,老是做出一副怪相,尽管这一切都粗俗下流,充满危险,没有希望”,但他仍然认为这是他选定的天堂。他唯一的怨恨就是他“无法把他的LOLITA从里到外地翻过来,用贪婪的嘴唇去亲吻她那年轻的子宫,她那未经探究的心脏,她那珍珠质的肝脏,她那马尾藻似的肺和她那一对好看的肾脏(P258)”。HH诚恳地希望做LOLITA最好的情人,他开始妒忌,开始猜疑,开始情人间的争吵与和好,开始依靠肉体的慰籍来缓解爱的饥渴,开始用禁锢和威胁来宣泄爱的不能。HH从上帝变为奴隶,他像只狗一样钻到LOLITA的裙子下面,渴望舔她,渴望她爱抚。又哀伤的用六角五分钱购买一次他和遥远的ANNABEL的重逢,用她那“染了墨水又有粉笔灰的,关节发红的手放到课桌下面(P312)”“握着我情欲的权杖(P20)”……HH唯心主义的女性观和性欲到此已经成长为了对具有肉体属性的女人的爱,不是单纯的肉身,而是肉身的一切:狂暴的肢体,引诱的笑容,抬起的一条腿……这和我们所有人,所有平庸的情侣的爱一样。虚妄的美在现实的兽性面前消退了,公正点说,HH的虚妄的所谓美,对LOLITA而言却是兽性。HH希求自己的爱是美的,是无须解释的,但尘世的爱却无法避免沾染着动物性和功利性。HH要么不明白这点,要么他的戏剧性人格障碍让他觉得这是必然的:他势必会为他对美的追求而供奉一切——荣誉,前程,宽容和同情。他对美的追求势必到死为止。他为自己创造的美而感动,他为自己的悲剧而唱赞歌。他在淫欲一泻如注的时候涕泪滂沱(P329)……他应该听听这句话:“爱是我们贫贱的标志。”——西蒙娜薇依HH成长了,但却仍不成熟。在卡思边,HH发现了背叛的迹象。在卡思边,那个理发师让HH暴露了自己的残忍。在卡思边,HH“明显感到自己正陷入某种命运的网罗中(P343)”,在卡思边,HH准备好了手枪。(我明白HH的感受,欲望消退后那苍白的恐惧。我明白HH的感受,那赴死以赎罪的冲动。她在我退到床边的时候痛哭,她说我想给他打电话,她说,一切都不一样了我在那小小的昏暗的房间——外面还有房客在走动,做饭——感受到爱的残忍和贫贱——我知道她痛苦,却只想再次,再再次,以至无穷地拥抱她,占有她——我知道无法体验她的痛苦有多痛苦我无法体会她,就像HH无法理解LOLITA一样,就像所有洋葱般的男人都无法理解外甜内酸的柠檬女人。我只知道狂热的交合能暂时退却滚滚而来的恐惧和忧虑。赤身的男人是勇敢的,而女人却最脆弱。)(我们当然有美好的时候。她哼着歌,她想象着未来,她赤裸着身体,把自己裹在窗帘中,她给我讲所有的一切,她的家庭,她未来的丈夫,她得到的一切和未曾得到的一切……HH,我发现我们并不相同了。因为她爱过我,信任我,原来与你裸裎相对的女人才是最勇敢的。她爱过我。而你的LOLITA,从来没有爱过你。)HH的女性观的第一次发展开始变成“麦克费特(命运)来安排自己的结局,也许是他预料之中的,因为他那疯狂的忧郁艺术家的情欲之火早就照亮了他的悲剧:梅里美的《卡门》,从开始到结束,被HH引用了大约十次。HH用他略微渊博的文学常识,在这本自白中将《卡门》当作他又一次为自己辩解的徒劳尝试。HH为LOLITA唱的第一支歌,是《LITTLE CARMEN》,几天之后,HH预感自己终将杀人(P73)。而在他最终找到已经彻底摆脱HH的梦魇成为一个正常的女人和妻子以及母亲之后的LOLITA,HH激动地用他的母语将《卡门》之哀歌演绎到了令人肝肠寸断的地步。卡门的故事人尽皆知,将LOLITA描绘成卡门,HH就会是何塞。但HH完全不是那个人,HH只是戏剧化自己的人格,将自己扮演成那个在爱情悲剧中真正为激情供奉了一切的爱情战士。他将一个儿童的天真等同于吉普赛女郎的狡猾,把自己的虐待症等同于那个真正爱火焚身的杀人者。HH完全陷入了自己的幻觉。作为一个极端唯心主义者,他终于还是成为了自己想当然的那个何塞。就像我在开头戏谑般提起的一段话:HH真是燃烧生命在做爱啊。一切从性开始,直到为自己完成了一场由艺术担任刽子手的斩首之邀。来看看他揪心的自白吧:从他假装入睡,以免面对LOLITA每天夜晚来临就开始的抽泣(P274);到他在镜子里看到她空虚茫然的,模糊暗淡的,达到委屈与失望的极限的那种神情(P455);再到女校教师告诉他的关于LOLITA病态的两性态度(P308);又再到他意识到自己已经摧毁了这个女孩心中某些信念,对未来的信念,对自我的信念(P369);到最后,他意识到他夺走了所有应该属于LOLITA的东西——糟糕的母女关系,从没得到过的父爱,混乱的两性生活——而就算是这种最悲惨痛苦的生活,也比他能给她的最好的东西要好上千万倍(P460);在最后的最后,HH杀掉奎之后,他意识到对他而言,最辛酸绝望的并不是LOLITA不在他身边,而是这个世界上没有LOLITA。而这个世界,无论对LOLITA而言是好的,坏的,他都必须要还给她,并用自己的生命请求LOLITA的原谅,用他的自白使LOLITA在历史中永存。(啊,HH!我想我明白你。我明白那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最爱变成了虚妄的那种空白与恐怖。我恭喜你的死亡——LOLITA并没有像你预想的那样比你多活上好多年,而是在你死后一个月就死于难产——如果你知道这一点,我想你在地狱里就不会那么安然地享受你的惩罚——而是永远狂怒而悲痛,连最深的深渊里的鬼魂也会因为听见你凄厉的哭喊而感到惊心动魄。)(啊,HH!我很想问你,如果没有奎,你该怎么办?你是靠杀掉奎才完满了你的人生,你用毁灭自己的代表来表达你始终不渝的刻骨铭心的爱,你才有资格让LOLITA与你共享那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知道,那是艺术,和你的艺术人生。而如果并没有奎这个人,而是LOLITA清醒了,离开你到另一个城市,到了DICK身边,你该怎么办?你只有一段不可言说的过去和没有希望的未来。你和LOLITA各自消散在历史之中,我能想象你慢慢在哀伤中腐败。你该如何自处?告诉我,因为我已经腐败。)(她说,我喜欢你帮我按按腿,然后给我讲故事,这样我会睡的很好。我就给她讲我最喜欢的小说,我说曾经在一个犹太教的地方,有个心地善良的女人,因为不能生孩子,被他的丈夫抛弃。然后有个一事无成的教师的仆人,假装成魔鬼欺骗然后占有了她。魔鬼在她身上纵情,却在事后好好的安抚她,给她讲魔鬼的故事。魔鬼待她那么温柔,让她感觉寡居后难得的温存。教师的仆人深深的爱上这个温柔的女人,让他神思恍惚,他的工作越来越差,身体越来越差。某一天他生病了,无法向她求欢,只能躺在床上给她讲魔鬼的故事,他说,魔鬼也会死的,死后会坠入深渊的最底层。女人这时发现,她离不开魔鬼,她向上帝请求,世间的魔鬼已经那么多了,请多留下他一个吧。但是没多久,教师的仆人就冻死了。女人在街上发现送葬的队伍的时候,觉得她应该去送送葬。这个故事就这样完了。她说,你讲的是什么啊,一点不好听。我说,作者的意思是,许多事情存在却无法被讲述,他们只能留存在全世界的末日,留给主的审判。)(这个小说是艾辛格的《泰贝利和魔鬼》。)HH在他的幻觉迷梦破灭的刹那成为了一个拯救者。别忘了在前面我提出HH拒绝其他指控,除了拒绝恋童癖的罪名,他还拒绝了谋杀罪。因为他将奎和自己都看成罪有应得,他杀掉奎,就如同杀掉自己。而自杀是没有罪的,他不是个基督徒。他给自己多留了两三个月的生命,是为了给LOLITA一个正确的命名,为LOLITA怯魅,将LOLITA还原成DOLORES和多莉希勒。这就是HH的女性观的第二次发展:唯心主义的肉体观又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他似乎更理性了。他承认了肉体的客观属性,承认肉体产生精神,肉体的自由和精神的自由同样重要。HH先把自己从神将为奴,现在把自己从奴又升为人。他先把LOLITA的精神属性全部去处,把她降为物,现在又把精神奉还给了肉体,把LOLITA从物升为了人。他学会了如何正确的和异性相处,这花了他一生的时间。到这里《LOLITA》就结束了,但我却想起另一本书。而且觉得必须在这最后顺便提一提它。因为HH还没告诉我答案,如果没有奎,他的人生该如何完结?或者,该如何拯救自己?这本书就是菲利普罗斯的《垂死的肉身》,借用前言里的一段话,我把它拿来做HH的人生与《LOLITA》的结语,这就是这篇文章的最后部分:二:一切都有待艺术来拯救《垂死的肉身》好象是另一个时代的《LOLITA》。是一个62岁的老教授大卫与一个24岁的女学生康秀拉的故事。这个年龄跨度和HH与LOLITA相差无几。这个老教授似乎就是那个没有杀死奎的HH。HH没有杀死奎,在后来的岁月中放弃了对虚妄的美的追求,变得理性而实际,他的抑郁症也痊愈了。他对美的欣赏还没有变,对女性美的欣赏也没有变,但却从虚妄的精神美变成了现实的肉体美。他一眼就看出了他另一个世界的LOLITA,在这个世界里她的名字叫康秀拉,他辨别出这个世界的“小仙女”的标准变得简单而实际了——谈吐得体,举止稳重,还有一对魅力十足的漂亮乳房。他和康秀拉没有爱,却能完美的性交。这个世界没有HH的唯美和激情,悲剧时代已经结束。这是关于肉体的喜剧时代。正统老派的HH肯定无法想象这个时代的性有那么多可能,他的性是美的,是天堂般的。而这个时代的性却如同马戏表演般五花八门。肉体的快感超越了一切,超越了美。对肉体的迷恋和厌恶在性交的同时发生。他拉着康秀拉的头发做爱,他观看康秀拉的月经从大腿间落下,他确实的做好了避孕的准备。性在这个时代变成了两性交流的方式,和握手差不多地位。现在来看HH,他似乎又是多么单纯!他的爱又多么的诗意和激情!大卫的儿子二十郎当岁的时候,让一个女同学怀孕了。大卫用一个理性人的标准来告诉儿子该如何处理:现在已经不是古老的欧洲拉,我们在一个人已经解放了的时代,自由的时代。然后他找出了《独立宣言》来佐证他的观点,还有《人权法案》《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啊,对了,还有全部南北战争的三个修正案……HH的死亡结束了一个关于爱与罪的时代,一个关于激情的古典时代。大卫的时代是一个刺激的,繁荣的,黑暗的,野蛮的.com时代,是关于堕怠的理性时代。不过,罗斯仍然试图讲述一个关于美和爱的故事,现时代的美和爱。这里我又要提起罗蒂的那句话,在任何时代都有用的话:美需要一个框架,而死亡提供了这个框架。康秀拉在离开大卫8年后,查出自己得了乳腺癌,她接受了预先化疗,头发掉光了。在她确信自己将要切除她引以为傲的乳房的时候,她想起了大卫,这个对她的肉体和乳房充满了爱的人。她和大卫整夜地了解自己的身体,了解自己的人生。肉体在这里扮演了精神中介的角色:除开性,谁愿意去了解旁人的精神?除了对性和性所代表的物质世界的冲动,人们对一切都是堕怠的。最后,大卫决定去照顾失去了头发和整个乳房的康秀拉。这对他是艰难的。因为除开肉体和性之后的关心与承诺,名字就叫爱了。(HH,你无法告诉我答案,因为你的答案是爱与艺术。而在我的时代,这两个词语都成了神话,人们谈论它们却从不相信它们。)(HH,我写这篇文章,是想知道,除开性和死,我该如何表达爱。肉体的激情和精神的堕怠该如何调和才能拥有健康的两性关系。我继承了你的激情和疯狂,但我也传染了大卫的理性和堕怠。我惧怕像你一样为爱去死,也惧怕和大卫一样到死才知道爱。)(HH,我多想成为像你一样的男人。你用死来演示一个男孩如何成为男人。)(但在我们的时代我不能。这个时代爱和死都是莫名其妙的禁忌。)(不能爱,不能死。我只能希望我和她的一切都能被艺术所拯救。)

要爱就爱到毁灭

这本书的大名早听过了,但不久前才有机会品读。感觉很喜欢。一个男人纯真的爱,虽然纯真得很别样。虽然都是那种男女情欲,但读后感觉就是不同《少年维特的烦恼》。比《少年》多了份隐喻的情感。当然两者都是以绝望结束。但或者这才会更好地震撼人心吧。对一句话一直都很敬畏:要爱就爱到毁灭或者这就是对《洛丽塔》最好的写照。噢,我的洛丽塔。

这个版本就跟山贼一样

那么粗鲁,那么大条,那么让人没话说。。。。。本来想买的是00版的,以前有但是后来搬家搬没了。但是去书店的时候只有这一个版本了,并且封面挺拉我眼球的,心想着都是一个作者,看看别的版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看到一半冒出上当的念头的时候,我真是拦也拦不住。这感觉就像时隔多年我暗恋的清新少年某天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已经成了个猥琐大叔一样。我除了失望还夹杂着震惊,甚至羞耻自己的情感。这书就这样,连点让我遗憾的余地都不留。。。。。

一段执念和呓语般的感情

可怜的亨伯特·亨伯特·亨,爱上了一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并不是他想象中那么纯洁无邪,她实际上顽劣不堪。并不在意自己的身体。父亲就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是给他学费的存在,虽然加上了身体的关系,她对他也无关爱情。而亨伯特竟然深爱她到这种地步,满脑满眼都是她,觊觎着她的发育她的嗓音和生活。娶了她的母亲然后能在更近的距离意淫她。分不清现实和幻梦。最后绝望的驾车履行后,杀了她的小男友,而将自己送进了监狱。多少人看完后急着撇清自己与不伦的关系,不承认看过,或者一遍遍强调着这本书的变态和让人难以忍受。当道德感凌驾在真实的感情之上的时候,我只能说,这样的人看不懂这本书。更可以说,这样的人没有很深刻的感情。重新看亨伯特独自的呓语,脑海中经常恍惚中看到《一个陌生女人来信》中一个同样默默绝望的身影,感情是相似的,扎根于年少时而又演化成执念,为了对方做下许多疯狂的事情,TA比一切都重要。哪怕这一切TA都不知道,可能自我希翼的只是这一种全情投入背弃一切的心情。纳博科夫大概是做了一个梦,一个早已存在于潜意识中的这样诱人的小女孩,和他自己,这样一个中年大叔,以他作家的天分幻想的极为真实和丰满。于是醒来,记下,润色,想起这种意淫似乎于世俗所不容,笑笑,加上了前面一段冷静旁观的分析,偷笑着把自己批判了一通,加在了书前,又摇摇头。接下来怎么解读是读者自己的事,但只有一种是最接近纳博科夫的解读。

百花缭乱洛丽塔———九点挖来的评论

发表于2009年01月19日 01:48 --------------------------------------------------------------------------------早先听到洛丽塔这个称呼的时候到现在数来也有好多年了,当初本是阿宅纳博科夫用他那毕生的耻力所铸成的著名禁书里的一位具象化人物,后被东瀛后继者们捧为教典,逐渐流传开来。虽然很多抬轿的家伙可能也没有看过纳博科夫的这本神书了。所以现在日本人口中叽里呱啦地喊着的洛丽塔多少有点理解错误的感觉。我想纳博科夫躺在棺材里也不能瞑目了吧,“这些黄皮肤的家伙一定和我有世仇”(拖去一并掩埋)。 虽然现在传到我们这边的洛丽塔和当初阿宅王纳博科夫的那边的那个洛丽塔有很大的出路,但其实本意是差不离的。 纳博科夫还教给我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写东西要是把自己的耻力加进太多的话,理所当然就会被一票正义市民不齿。当初阿宅王纳博科夫的那本耻力加持的书拿去给大众们布道的时候,他可能没少挨正义市民的揍。不过正义市民的心情我们其实还是能够理解的。(好个杂碎纳博科夫啊,吃了母子丼还要写出来,其实主角就是你的具象化吧。你这咸湿老头!) 洛丽塔之所以能够一举成名可能还要归结在电影《一树梨花压海棠》上映的功劳,让正义市民多少有点了解纳博科夫的猥亵心灵,不过书中的洛丽塔到了电影中也变成合理合法的14岁小姑娘了。不过我们在电影里看到那位介绍册上写着低龄少女但是本人又是位身材曼妙性感十足的萝莉的主角时候…我想多少会有人感到有点被诈到的感觉。不过其实是没差的,因为那就是纳博科夫想表达给世人的他的爱啊!!不过目前多数我们身边的人接受的还是从东瀛国布道而来的洛丽塔常识,要是给别人看看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或许对于很多来说又好像有点被诈的感觉了。其实哦,也不能说这种年下御姐不算是有资格叫兄样的那十二位中的一位……啦。 而西方目前来说可能受初代电影和小说的影响,他们(指广大正义市民,请注意这些正义市民都是爷爷奶奶级的了)所理解的洛丽塔与东瀛国的认识目前看来还是挺“大相径庭”的。西式洛丽塔的代表是那种年龄幼小但又穿着前卫,妆容成熟的性感小甜心,我们应该怎么称呼她们呢“little sweet”?“sweet honey”?。但是很显然的,当《一树梨花压海棠》再制版在日本放映的时候那些东瀛后继者似乎早已将洛丽塔的定义宽泛化了,变成年幼而且穿着可爱的可爱小姑娘了,虽然本意上相同,但意识形态上可差之千里了。萝莉和洛丽塔本是一心同体的东西现在似乎也有分家之嫌,洛丽塔似乎已经变成洛丽塔风的代名词了,而萝莉则是年幼少女的代名词。以前尚还能骂你一句“洛丽塔控”,现在似乎已经不足以给邪恶萝莉控与伤害了。当然本文想要讲的才不是萝莉咧,而是洛丽塔。洛丽塔啊,我们暂时用洛丽塔的简写和洛丽塔的全写区别一下萝莉和洛丽塔吧。我们要讲的是洛丽塔风格的穿着。 为什么不讲萝莉而讲洛丽塔呢(当然因为不够字数咯!(拖)。洛丽塔作为一种穿衣风格,在西式文化的种种亚洲变种中传承了很重要的一环,而这种风格的最大传承地么……自然是要主推东边的那只东瀛国了。洛丽塔风作为一种怀旧的服装风格目前在很多女性中享有很高的美誉。当然,因为洛丽塔穿着的女性未必都是14岁以下的年幼少女。你可以是17、8岁,20多岁,甚至60多岁(对不起我自重)。所以洛丽塔风并不能代表穿着者一定是萝莉年龄的女孩,只是这种穿衣风格最早为了满足贵族少女那颗萌动的春心而设计的。用欧洲风的华丽的宫廷服装来装扮自己,卷发,重眼影。并不是为了装出一副幼女的样子,而完全是追求一种异域华丽的氛围。也可以这么说这种风格其实和COSPLAY一点关系也没有,完全是一种自我表现而非表现其他角色的玩法了。那就和波西米亚风、朋克风、嘻哈风、白癜风(大误)一样算是一种潮流吧。不过穿着缀满蕾丝花边的荷叶褶丝绒长裙、灯笼裤、系着丝带的紧身胸衣、配上长筒靴,怎么看都似乎是故事书中的角色那样的洛丽塔风的搭配似乎和当时盛行在东京街头的宽大的牛仔裤、超短裙、复古水手制服或是皮衣耳钉等等有所格格不入便是了。但是现在来看,似乎已然成为新的潮流标杆了。因为潮流不就是玩的标新立异么XD ————————————分界线,下面是我的口水。关于洛丽塔什么时候被东瀛人士扒皮换骨变成萝莉并衍生出多种意识形态装扮成cosplay外皮被众多不良少女街演恐吓正义民众我真的不知道,现在潮人口中的“萝莉控”是什么,我还搞不清楚,我想要是作者还在世看到自己的心血之做被这样去其精华取其糟粕被日本人泛滥成心理耻梦路演估计会死个十遍八遍都不足以解气,不过说句实话,那本书我真的看不太懂,估计是他老人家的写作手法太跳跃了,我跟不上,一会是少时记忆,一会是路途中的回忆一会是幻想的描写,看了真是有够头大,比琢磨红楼梦里面的暗语还要头痛,所以我不喜欢“超现实派”的写法,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流派,但是我把那些不好好玩弄文字偏门钻研篇章段落转换的统称为“超现实派”,一下子从现实中转换到自己的幻想里面去的全都是这个流派的。 其实,批判文学中的流派应该给纳博科夫一个名分,因为他把自己的猥亵心理不加掩饰的耻感写得那么赤裸裸,真的很不容易啊,比那些胆子小的只会用很煽情的经历和回忆录自我批判自我救赎勇敢的多了,注定不能为世所容的一本大作,人家写的时候一把眼泪一把辛酸的也不容易的,都是考码字为生的,相煎何太急呢? 谁的心理没点小龌龊?这年头,意淫随时在发生,只不敢承认了,对一本书的批判又何必那么纯粹的严惩,文字是拿来饕餮内心的,经得起时间见证的都是好文章,如果那是触犯了传统定义内的道德底线那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双性人都会出生,一个偏向又有何妨?有一定文化修养的人也不见得真的看了什么作品就发了疯入了迷了得去被影响,想当年,那lihongzi蛊惑那么多人不都是些老弱妇孺和被迫就范的占大数,说到这我又想起了那个zifeng的弹pipa的艺术女生,多好的一个人啊,多漂亮的一个姑娘啊,怎么就被洗脑了去点把火sao自己呢,CCTV这些年也不来个报导说说这后续是怎么样了,不过CCTV这一霸王频道也不会放这些有可能点起微小火苗不良报导,打住。我又不是写社论。 话说回来这洛丽塔写的还真不赖。只是我看得很辛苦,一半是翻译的错,所以意见很大。

洛丽塔必须死去,但洛丽塔注定不朽——

——纳博科夫 认为 美学的这两种表现方式非常之久,因此他认为 如果美变得如同宝石那样 就会能够恒久。——亨伯特认为自己的描述会如同磬石一般的东西,将会成为永恒,他俩将因这满纸的故事而不朽。正如同那条小银项链坠着的那块宝石,如同生活的凝结 雨珠凝为石,以无尽的折磨把生活变成两人的代表,变为将代表这两人长存的东西。由此 我们说艺术的问题,某种意义上要归因它的不朽,这就是问题所在。如果说小说中的生命总一再被有所威胁,孩子死去、洛丽塔不可避免的长大,痛苦的把她置于危险之下,这就是有限 是时间的流动。宝石般死的艺术和生的艺术,区别在于存活之物,任何存活之物都可以朽灭为死。这就是自足的艺术的矛盾。如果你梦想成为一个自足作品的写作者的话,通俗地说 成为一个赋予自己作品独立的生命的作家的话,便必须面对有生之物其价值某种意义上受到其死亡的可能性所影响。所以零落凋朽成就盛放之花的美丽。纳博科夫的艺术理想是成就鲜活的艺术,如同他所见的蝴蝶 出现于他的生活中而不是小说里。蝴蝶这个意象在小说里出现过一次,这标志了那一瞬间他们作为艺术形象的平等性,用蝴蝶喻为完美的艺术作品。因为它既是一种象征 同时也是鲜活的生命,蝴蝶的翅膀如同眼睛、如同叶子,其美学形象正如同它自身的本质 ,源于模仿的生物。会在作者心中悄悄生出羽翼和爪的作品。这个形象源于对蝴蝶破茧而出的隐喻,作者希望他的小说会像活生生的蝴蝶一样,其矛盾则在于他同时担心小说会更像蓝宝石一样…… (当作者一家逃亡俄罗斯时,身上唯一值钱的就是他母亲的珠宝。当他们在欧洲颠沛流离时,这些珠宝被一点点卖掉以维持生计,那些珠宝让他想起 他们曾经是俄罗斯光鲜亮丽生活腐朽的残存,因此珠宝的意象代表了死亡般的童年)洛丽塔必须死去 但洛丽塔注定不朽……

让我有了亨伯特的意识

开始的时候,会看得非常的难过。对他的行为会有强烈的拒绝感。我就是这样的感觉,但看下来之后,却感到他对自己思想的表达,悄然的出现在我的意识中。 我感到它能够让自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并能够很完美地表达出来。不会有任何的障碍。 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东,或许就有一些如意识流之类的东西。

洛丽塔与萝莉(Lolita and loli)

不管这种爱清是不是符合道德,它是爱情,不是么?我曾经听人说“男人都特专一,二十多岁时喜欢二十多的小姑娘,三十多时也喜欢二十多的小姑娘,四十多五十多依然喜欢二十多的小姑娘”,可是主人公就喜欢十多岁的正在发育小女生,我不得不说在品味上他真是让人万分无语。洛丽塔(Lolita)和loli(萝莉)之间有什么联系么?这个问题我们将会在后面看到答案。当我把这本书放在炕上烙着,莫名其妙的从它身上闻到了一股香味,也许是它的上一任主人留下的隐秘的只有被加热才能散发出来的味道,可是又有谁会这么做呢?他这么做是有意的么?(这就是纳博科夫的思维模式,也有可能是纳博科夫一直想要反对的那种弗洛伊德式的思维方式)在看到洛丽塔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我停下来想,我还有必要继续看下去么?书剩下的部分难道不是讲一个男人从对一个女孩子性幻想到性侵犯的过程么?可是我错了,这不是,这是一个成年男子爱一个女孩的方法,我们可以质疑他们小孩的是否符合伦理、法律或者社会公德等等一切,但是我们不能质疑,亨博特爱洛丽塔,这样的爱可能很难被世俗容纳,也很难被法律承认。有人可能会怀疑洛丽塔爱亨博特么?书上一点也没提及这一点,如果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来证明的话,亨博特确实是一个心理变态,可是因为本书的作者纳博科夫对弗洛伊德一致的批评和诋毁,我们可以认为纳博科夫是在用这本小说向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发起挑战?几十年后他似乎成功了,这本叫做《洛丽塔(Lolita)》的书最终变成了闻名世界的loli文化被日本人发扬光大,由此才开始往变态那个方向发展,变成了因为喜欢而喜欢,因为loli而喜欢。(百度知道—萝莉)越到后来的时候,我越发现亨博特是真的爱洛丽塔,而洛丽塔对亨博特的感觉确是一种夹杂着父爱和情爱的双重感情,这种感情越来越让洛丽塔感到痛苦,她即渴望父亲一样温暖的怀抱,又渴望情人的爱抚,她在男人父亲般的照顾和情人一样的生活里迷失沉醉,可是最后她终于做除了抉择,放弃亨博特。这个翻译,确实差了点,亨博特是怎么进监狱的?洛丽塔是怎么离开亨博特的?都没交代清楚,文笔我不说,情节得弄好吧。。小说就 是小说娱乐耳目而已,大家都不要太认真。

第一次看

  不想尽快读完,但,没办法读很久,感觉有暗藏在角落的甜蜜,刺激,年少时,会很憧憬,一本具有魔法的书籍,象它的封面一样。   是我向往的笔下人物。   顶了,好书。

基于美学的考究,无关价值取向

个把月前,刚看完洛丽塔的时候,心里的想法很多,可是当时没能及时写下来。按理说,读后感这个东西,过了这个村也就没这个店了;偏偏这本书一直在脑海里,如芭蕾舞少女般踮着脚尖,有一下没一下地在木地板上略过,而在走进舞蹈室想要一察究竟时,却只能看见四面落地镜中无数个重叠的自己。提及洛丽塔,周围的评价无不充斥着沆瀣一气的“病态”、“恋童癖”、“扭曲”等词,这些于我而言没有任何触动;回想起洛丽塔,心中最大的感受竟然是:柔情。就如纳博科夫自己所言,“这本书给了我愉快的感觉,因为它就在屋子里悄悄地陪伴着我,仿佛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如果要从目的论的角度去看,我找不到合适的解说——这本书并不意在针砭时事,抑或传达救世之音。于我,这本书的写作出于写作的美本身,洛丽塔就像一幅山水油墨,一首乡村民谣,同时带着一种纯粹对美学的敬意和对美的痴迷。闭上眼,麦田的金黄色便铺满视野,公路蜿蜒在车轮下,一个英俊瘦削、轮廓深刻的男子双手紧握方向盘,旁边是一个栗色少女,无所事事地嚼着口香糖,手里攥着一张发皱的地图,他们的目光没有相交,随着行车颠簸着追随路的延伸;在宾馆的客房里,男人挣扎于自我的意念分裂,双手颤抖着游离于少女的衣物上,气息急促而安静地喷洒在肌肤间,细密的汗珠涌出额头;阳光明媚的午后,少女与同伴进行网球对打,而男子在远处潜伏着,目光逡巡在发球时手臂向上的挥伸、奔跑时头发的逸散和击球后专注的面容……我的文字是苍白的,而纳博科夫的文字是出彩的,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爱恋也因而充满了艺术般的诗意,读来令人回味。对美学的执着塑造了亨伯特,人文学识的渊博及由此带来的细腻浪漫使得他的内心世界有别于世人固有对“恋童癖”或其他精神病人理解的阴暗晦涩,而是色彩斑斓的。从童年与安娜贝尔不更事的流连,到后来对洛丽塔山崩地裂而又细水长流的爱恋,当中的一丝一缕无不在亨伯特的内心留下浓墨重彩的印记。天才式的自闭使得他得以在黑兹(洛丽塔母亲、他的二婚伴侣)在世时维持着道貌岸然的世俗清白。如果不是黑兹对亨伯特绝望的爱和天生的敏感触发了对亨伯特秘密的了解,也许亨伯特会一直这么隐秘地、清高地、疯狂地爱着他的养女。但是如果不是黑兹对亨伯特绝望的爱使得她草率行事招致车祸,也许亨伯特只能一直这么痛苦地、悲剧地、病态地爱着他的洛丽塔。黑兹的死亡,解脱了她自己,也解脱了亨伯特——与洛丽塔的种种美好未来令他几乎窒息在自己的幻想中。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切都是美的:接回洛丽塔的心醉神迷,设药迷倒她后欲行又止的冲动,融合的高潮与空虚,在亨伯特的世界里具有令他顶礼膜拜的震撼力,将他置于涅槃又扬向巅峰。接下来一路的逃逸也是美的,只是少了地动山摇的震撼,多了萦绕不散的悲伤。“今天我总认为我们的长途旅行只是用一条弯弯曲曲的蜒蚰粘液条痕玷污了这片充满信任、梦幻一般的迷人的辽阔的国土,回想起来,这片国土当时在我们的眼中不过就是搜集在一起的折角地图、破旧的旅行指南、旧轮胎和她在夜晚的抽泣——每天夜晚,每天夜晚——在我刚假装睡着时就开始的抽泣。”对洛丽塔的爱恋是美的,也许不被传统价值观认可。夜晚的他对洛丽塔充满了肉体苟合的贪欲,而白昼的他对洛丽塔却充满了父爱的慈悲,两者理应水乳交融,却水火不容,将他的美学意念撕裂吞噬。旅途中他也曾安排洛丽塔于学校中,尝试让其回归常规少年的成长轨道中;爱欲的杂糅与对罪行的恐惧却使他无法忍受洛丽塔与几乎所有人的正常联系。深深植根其中的普世价值批判给他带来的只有放纵与逃离的轮回,对世俗的兼并与排斥也成为他无法摆脱的诅咒。洛丽塔窜逃后的他沉浸在对意义的迷失、对洛丽塔不带希望的找寻与对自我的流离中,与洛丽塔的重逢却更是意味着意义的终结。重逢时的洛丽塔,已泯灭了所有年少的华光,而沦为普通的、脏兮兮的的、最为亨伯特厌恶的怀孕妇人。而让我落泪的是亨伯特“还是要高声说出我那可怜的真情。我坚持要让世上的人都知道我是多么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脸色苍白,受到玷污,怀着别人孩子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乌黑的睫毛,仍然是赤褐和杏黄色的皮肤,仍然是卡尔曼西塔,仍然是我的洛丽塔”“只要看到你那苍白、可爱的脸,只要听到你那年轻嘶哑的声音,我仍会充满柔情地对你痴迷眷恋,我的洛丽塔。”最终洛丽塔拒绝了他,而他也没有如常规剧情般走向情杀。他把黑兹可观的财产悉数交至她手上,就此选择了向命运的裁决缴械投降。在我看来,故事已经结束了,书中最后亨伯特采取可歌可泣的富浪漫诗意的方式将当初协助洛丽塔窜逃的男子杀害,至多算是番外。然而最终击中我的,是书末亨伯特对找寻洛丽塔过程中某一个场景的回想,其中他在一个山头凝望四周的怡然风景,倾听遥远处小镇传来的和声——人们活着的和声;负罪感打败了他,因为他将洛丽塔从自然的和声中抽离了,扼杀了她自然的所有可能,也扼杀了最初爱上洛丽塔自然纯洁的美。亨伯特对洛丽塔那被正义之神诅咒却受美神祝福的爱经而汹涌喷薄,将我完全埋葬。“当我停在那个高高的斜坡上等着他们(警察)向我跑来的时候,我唤起了最后一个奇怪的令人绝望的幻境。……然而比所有这些无声而欢快的色彩更为鲜明的是积聚起的声音像升腾的水汽似的震颤……不久,我就意识到所有这些声音都具有同一种性质,而且没有其他的声音,只有这些声音从那座透明的小镇的街道上传来……读者!我所听到的不过是正在嬉戏玩耍的孩子们的悦耳动听的声音,就只有这种声音;你可以不时听到一阵几乎相当清楚的活泼的笑声、棒球球棒敲击的噼啪声或一辆玩具货车的哐当哐当声,这一切仿佛都是被释放出来似的,但它们太远了,根本呢无法辨别出他们在那些模模糊糊的街道上的任何活动。我站在这高高的斜坡顶上倾听那悦耳的震颤,倾听那矜持的窃窃私语中迸发出的不相连的喊叫,随后我明白了那令人心酸、绝望的事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的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片和声里面。”读这本书,不需背着思想负担。被时光和距离分割的美,就是洛丽塔不朽之所在。

诗意的语言

先说文章的选材,其主题是众人闭口不谈的恋童癖。光是这种题材,我想就不知道吓走了多少人,中国人最怕这中描述变态心理活动的书,总是害怕自己成为书中的人,这或许也是心理教学的缺失造成的。很多人无法接受书中病态的心理描述,而且作者似乎有意加剧这种病态,通过非常细腻而又优美、诗意的语言描述出主人公内心的蠢蠢欲动,不得不说,作者的文笔之细腻是常人难以达到。用最优美、最纯粹的语言去描述最邪恶、最自私的灵魂,作者实在是非常高明,文章中似乎处处都显露出对普通人各种自以为是思想的嘲弄。文章通过对主人公的描述,也描述出我们这些正常人的呆滞、愚昧及贪婪。从这个角度看,文章也是一种对人性的剖析。没有笨的人,只有不思考的人。不知有多少人扔掉自己这一特殊的天赋,思考。

洛丽塔

一开始翻这本书,多半是皱眉,那些近乎于意淫(自我感觉)的文字,还有作者各种混乱的生活~不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推崇~可是越到后面越能明白,这些直接得近乎于啰嗦的文字,至少它纯粹真实。没有丝丝的掩盖,直问内心~我想在作者的心里,儿时的那个女孩,应该是心中最初始最根本的追求了吧?或者说,心中本就有对于无邪的童真、少女的纯洁的向往,又恰好遇到了儿时的那个女孩,开始了一段~呵,看到女孩的那段时,不知道为什么,反而觉得很纯净~想必作者的心里也是这么觉得的吧~女孩的纯净永远都烙在了心里。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自己也在不停地追寻那份纯净,甚至觉得经历了那么多事情的自己,肮脏不堪。想到很久以前看日本文学,初中的时候吧,似懂非懂地看着,不记得具体是什么了,只是对里面女孩的酮体印象深刻~也是被里面的作者比喻为美好的事物。。书还在看,未完。。。。。待续。。。。

这里的欢笑声里没有洛丽塔

作为俄罗斯出生的美国小说家、诗人、文学批评家、翻译家、文体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俄:Владимир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Набоков;英:Vladimir Vladimirovich Nabokov)(1899年4月23日 -- 1977年7月2日)最著名也最具争议的小说《洛丽塔》(Lolita),于1955年9月15日由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我第一次阅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我花了一周的时间断断续续读完它。这个由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版本,据说是“全译本”,整个封面是灿烂的明黄色,鲜明到刺眼。然而这个最新的版本却饱受读者诟病,甚至被有些读者说成是“史上最烂译本”。由于我在这之前并未读过其他的版本,所以我无法对它们作一个比较,但是,我确实在阅读过程中感受到过于“啰嗦”,甚至“多余”的叙述。在以第一人称的叙事中,小说完全成了主人公喋喋不休的回忆录。这确实是主人公的回忆,但是这样独白、告解、自赎式的“自叙”显得有些冗长。我想,我之所以如此觉得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不同语境下所体验到的不同感受。这样说,就变得容易理解为什么我的阅读过程常常陷入一种游离和走神的状态了。故事的时间,集中在20世纪40年代,地点是美国,也就是说,我是在读一个发生在60多年的故事(尽管故事是虚构的)。我仅仅也只能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带着我全部可能达到的主观意愿来阅读这本小说。而在这之前,我曾看过1983版《洛丽塔》(库布里克的版本,是第一个电影版本)和1997版(Adrian Lyne导演、Jeremy Irons和Dominique Swain主演)两个不同的电影版本,我是因为喜欢电影(只中意97版)进而想要看原著小说的。可能是因为电影带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以至我在阅读中总是突然陷入对小说之外的那个电影世界的回忆。电影版的开场是在小说开头之后不久才出现的。对于改编自长篇小说的电影来说,省略必不可少,而电影一开场就在亨伯特(主人公名字)自赎式的回忆中展开了,于是叙事很快进行到亨伯特与14岁的洛丽塔的相遇,省略的部分是亨伯特在遇到洛丽塔之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和他小时候遇到的一个可以说是洛丽塔原型的女孩——安娜贝尔。在电影中,我们似乎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是一个“老男人爱上小女孩”的带有“乱伦”性质的爱情故事,可是,这样的爱情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因为它不可能被世俗接受,而且,这还只是一个“老男人单恋小女孩”的自作多情、一厢情愿式的爱情故事。原著小说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来叙述为什么这个“老男人”会爱上这个“小女孩”。小说的心理描写是极为精彩的,它把一个男人病态式的自我表白描写得丝丝入扣、惟妙惟肖。我们确实能够看到,这个男人是多么狂热地爱着洛丽塔——“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如果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这种爱是不正确的,甚至是不道德的,那他为何还要不顾一切地爱下去,为洛丽塔投入自己全部的生命?洛丽塔被他看作一个“性感少女”,这样的少女正处于青春期的身体发育期,对于身体的种种变化,少女感到吃惊又新奇,性的懵懂也促使她们产生对男人的猎奇行为。这里所说的“男人”并不是和她们同龄的男孩子(当然也不乏这种情况),然而更多的还是比她们年龄大很多、甚至可以当她们父亲的男人,也可以说是一种“恋父情结”作祟,但是不可否认,这种年龄的男人无论是在社会阅历、人生经验还是成熟稳重的外表,对她们都是一种巨大的吸引。于是,洛丽塔可以肆无忌惮地与亨伯特玩着暧昧不明的眼神与肢体接触的“游戏”,故意“引诱”,她觉得既刺激又新鲜。或许“引诱”这个词在这里用得并不恰当,但是洛丽塔向亨伯特所表现出来的暧昧态度确实会令亨伯特浮想联翩进而展开更为大胆的行动。我在想,要是没有洛丽塔如此“大胆”的表现,亨伯特是不是仅仅只会把洛丽塔当做一个性幻想对象而不会想要进一步采取行动(通过答应洛丽塔的母亲向他求婚的请求来达到接近洛丽塔的目的)。可以说,两个人都在为彼此的接近创造机遇。当洛丽塔的母亲出车祸意外死去之后,这显然为两人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绝佳的条件(洛丽塔母亲是在偷看到亨伯特所写日记中对洛丽塔疯狂大胆的想象之后一气之下夺门而出,并且想通过写信来揭发亨伯特的这种可耻的欲念,却在走近房子外面的邮筒附近时被车撞死,信被亨伯特发现后立即隐藏并毁掉)。于是,亨伯特对洛丽塔隐瞒了她母亲死亡的消息,主动去找她,并带她离开学校,开始了两人长达一年的旅行。洛丽塔显然是有些反感他的这种做法——以一个“继父”的身份强行“拐带”她四处游荡,就像逃亡一样。实际上,他们确实在是逃亡,对现实社会的逃亡,更为他们这种“畸形”的爱情寻找生存的出口。然而洛丽塔并不热衷与自己的“继父”发生怎样的关系,要是亨伯特不是作为她的“继父”,而是任何一个有魅力的中年男人,她是否就会真正爱上亨伯特?她也是出于自身的欲望,同时她也别无选择,只能跟他一起,同时想办法逃出他的手掌心。亨伯特最开始只是因为洛丽塔的“性感少女”的模样而产生强烈的欲望,进而想要占有她。当他如愿以后,他发现洛丽塔也会长大,会长胖,身材会变得臃肿,所有曾经的清纯美丽都会逐渐褪去昔日的耀眼夺目的色彩,但是,当他感到自己对洛丽塔的感情逐渐由单纯的“占有”变成“爱情”的时候,他才想要永远跟她在一起,找到一个可以容纳他们的地方一起生活。“虽然她的姿色实际上已经消逝,但我却清楚地发觉,实在晚得无可救药地清楚地发觉,她显得有多么像——一直就多么像——波提切利笔下那个黄褐色的维纳斯——同样线条柔和的鼻子,同样隐约蒙眬的姿色。”其实,他的这种“一厢情愿”从一开始就存在着。洛丽塔只是一个小女孩,她心性未定,所以她任性,叛逆,她不愿受“继父”的占有和摆布,她在成长中逐渐争取“自由”,到后来这种愿望越来越强烈,直到她要求奎尔蒂(一个阳痿的有些心理变态的剧作家)带她离开亨伯特的“魔爪”。正如亨伯特自我剖白道:“在我们反常、下流的同居生活中,我的墨守成规的洛丽塔渐渐清楚地明白:就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而这种生活结果却是我能给予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最好的东西。”在洛丽塔的心里,亨伯特只是她的“父亲”,或者仅仅是一个满足性欲的“工具”,她从未对亨伯特有过一丝“爱情”的幻想,她甚至去爱一个变态的肮脏的过着极其糜烂的生活的奎尔蒂,也不愿给予亨伯特一丁点儿的爱情。以至在她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嫁给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并即将为人母亲。她渴望的是一份正常的爱情,而不是在旁人看来是乱伦的不容于世的爱情。如果本书叙述的角度不是亨伯特,而是洛丽塔,那么,这又会是一个怎样的故事?我们该如何来了解和分析洛丽塔那个同样纷繁复杂的心理世界?亨伯特作为一个有精神病史的人,如果说他的精神病仅仅只是来自对“性感少女”的性幻想,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小说早在开篇就已经描述了他小时候的经历,以及儿时性玩伴安娜贝尔的死亡带给他的影响。“我一再翻阅这些痛苦的回忆,一面不断地自问,是否在那个阳光灿烂的遥远的夏天,我生活中发狂的预兆已经开始,还是我对那个孩子的过度欲望,只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怪癖的最早迹象呢?在我努力地分析自己的渴望、动机和行为等等的时候,我总陷入一种追忆往事的幻想,这种幻想为分析官能提供了无限的选择,并且促使想象中的每一条线路在我过去那片复杂得令人发疯的境界中漫无止境地一再往外分岔。可是,我深信,从某种魔法和宿命的观点而言,洛丽塔是从安娜贝尔开始的。”纳博科夫是一个“反弗洛伊德”的作家,但是他并没有否认童年经历带给主人公亨伯特的影响,虽然并未加以详细描述亨伯特童年的经历,但是在亨伯特回忆式的自白中,我们仍然可以明显感受到安娜贝尔之于他人格的影响。而亨伯特最后枪杀奎尔蒂,如果说他的动机是因为他认为奎尔蒂诱骗了洛丽塔让其离开他而跟他走,不如说成是亨伯特的“自我赎罪”,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他把洛丽塔不愿跟他在一起归结为他从一开始就已经毁了她的一生,所以,他为此“从没流过这样炽热滚烫的泪水”,所以,他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杀死奎尔蒂。他用枪口对准奎尔蒂,“因为你所做的一切,因为我未做的一切,你必须死。”奎尔蒂死了,他的人生也由此终结了,他的所有愿望,所有对洛丽塔的欲望也都毁灭了。他爱洛丽塔,也许他由始至终爱的只是自己幻想中的“洛丽塔”,因为无法得到才会越来越爱。“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说不定比洛丽塔更加真实,这个幻象与她复叠,包裹着她,在我和她之间飘浮,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他一早就知道洛丽塔绝不会这么轻易跟他四处旅行,也不会永远躺在他炽热的怀抱中,他不得不处处提防,小心翼翼地观察洛丽塔的一举一动,包括她身边的任何人和事。他害怕环境给洛丽塔带来影响,他甚至因此变得疑神疑鬼,莫名其妙,就连洛丽塔也受不了他咄咄逼人的诘问和管束。他越是这样,洛丽塔的背叛之心就越是强烈,以至最终的逃跑。“我们到过各个地方,实际上却什么没有看到。今天我总认为我们的长途旅行是用一条弯弯曲曲的蜒蛐黏液条痕玷污了这片充满信任、梦幻一般的迷人的辽阔的国土,回想起来,这片国土当时在我们的眼中不过就是搜集在一起的折角地图、破旧的旅行指南、旧轮胎和她在夜晚的抽泣——每天夜晚,每天夜晚——在我刚假装睡着时就开始的抽泣。”他感到绝望至极,却又无可奈何。因为他的爱实在太绝望而让他的身心饱受摧残,命运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玩笑。这个可怜的男人,可怜的亨伯特,最终都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一生都活在自己巨大的幻想中,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不令读者动容?!我更愿意把1997年电影版《洛丽塔》看成是一个单纯的爱情故事,是一个中年男子爱上一个小姑娘然后从此走上不归路却最终没能如愿以偿的爱情悲剧,而原著则是一部主人公的回忆录,一部曲折起伏又扣人心弦的心灵救赎史。上译版的封底有这样一段评述: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而在我们看来,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具有的道德影响,因为在这项深刻的个人研究中,暗含着一个普遍的教训:任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他们指出具有强大影响的邪恶。《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作出努力。纳博科夫在为这部著作所撰述的一篇文章中写道:我认为每一个严肃的作家,手捧着他的已出版的这一本或那一本书,心里永远觉得它是一个安慰。它那常燃小火一直在地下室里燃着,只要自己心里的温度调节器一触动,一小股熟悉的暖流立刻就会悄悄地迸发。这个安慰,这本书在永远可以想见的远处发出的光亮,是一种极友好的感情;这本书越是符合预先构想的特征与色彩,它的光亮就越充足、越柔和。然而,即便如此,仍然还有一些地方、岔路、最喜欢去的沟谷,比起书中其他部分来,你更急切地回想,更深情地欣赏。自从一九五五年春看了书的清样之后,我没有再读过《洛丽塔》,然而,这部书给了我愉快的感觉,因为它就在屋子里悄悄地陪伴着我,仿佛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我是在一个奥热的深夜、在翻涌波荡的不安心绪中读完这本书的,之后,我却感到一种巨大的平静,尽管身上仍浸着汗水,但凄凉的风已经吹进我的内心。突然之间,我想让自己努力去追忆过去的某个时光,是不是在某个时刻,我也曾遇见过我的“洛丽塔”?如果“洛丽塔”仅仅只是一个符号,一个印记,一个象征,那么,我非常肯定她是存在的,并且将一直存在下去,因为她是成长的符号,青春的印记,爱情的象征。于是,我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存在着一个“洛丽塔”,它可能只是一个美好的代表,然而,美好的事物、永恒的爱情不正是我们用尽一生孜孜以求的吗。Slh于2009年9月某个奥热的午夜 杭州

生命之光,欲望之火。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早晨,她是洛,平凡的洛,穿着一只短袜,挺直了四英尺十英寸长的身体。她是穿着宽松裤子的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莉。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蕾丝。可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我实在不敢说我是真的看懂了它的含义——假如没有史上第一例洛丽控和曾经禁书后又极度畅销这俩噱头的话,我可能就不会认真地看完这本书。如果把《洛丽塔》单纯看作一部小说,倘若书中场面和情感的表达方式被闪烁其词,陈词滥调的手法弄得苍白无力,那么这种场面和情感对读者就始终会显得令人恼火地含糊。从表面上看来它似乎只是一个精神病学界的一份特殊的精神报告,或者是临审判前的赎罪书。难道它是要教导你不要爱上比你小30多岁的小洛丽吗?当洛丽塔上升到另一个层次时,就不仅仅局限于一个人一段感情,你可以将它解释为欲望或者是其他什么,随你便,当你对某样事物产生了占有欲,你极度的想要得到它,然而世俗或者其他一些俗套的东西告诉你“NO WAY”时,你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种毁灭它的情绪。也许你在想“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所以从某中程度上来讲你也可能成为文外的亨。亨,尽管你认为他是个疯子。再回到书里。老实说,主人公的情感发展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在翻书之前我以为我即将看到一部《谢利》,相爱却不能在一起。可是发展到一半我终于看明白了,原来小说里的爱情也可以这么不唯美。文章的前半部分,主人公带着多洛蕾丝不停的跑,后半部分,多洛蕾丝不停地跑,主人公不停地追,似乎多洛蕾丝对亨。亨的爱,假如也把在宾馆的那一次称为半主动的爱的话,只是少女的好玩心理,而亨。亨显然不满足于如此。他爱洛丽塔胜于一切,以至于这种爱发展到最后成为了悲剧的理由。试想一下,在你的身边,有没有这样的罪恶,这样的灵魂。曾经,侵蚀过你的内心;曾经,浇灌过你的内心;

洛丽塔,情欲之火,爱如潮水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看洛丽塔,是一次偶然。才看完情人,又看洛丽塔,整个人陷在爱情里面,出不来。洛丽塔的描写手法独特而撩人,深情而细致。是我喜欢的类型。让欲念之火一直燃烧,直燃烧到太平洋,没有什么能熄灭我对你的爱情。爱情,是的,这个亘古的话题,在《洛丽塔》中直白裸露。洛丽塔,那个另作者如痴如醉、欲仙欲死的小女孩,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爱过。作者是一厢情愿,爱上的是一条不归路。浪子说:“不羁的天空下,我找不到回家的路,我的坠落和绝望只因为我渴望爱,我相信爱。如果能够,我想和我爱的人一起回家。”希望作者也能和洛丽塔一起回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不用再颠沛流离,不用再忍受世俗的禁忌。那样的眼光,只会让人心碎。

《洛丽塔》—一切意淫与罪恶的挣扎

【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看似是表面的乱伦,内容的激情,其实仔细想想这一切的意淫一切亨伯特的疯狂,不过是他的挣扎,一方面本着道德伦理另一方面又要抑制自己内心所爱,若是放弃洛丽塔那么也是放弃了对自己幼年创伤心灵的救赎、若是不放弃定会遭这世间伦理观的唾弃,偏向哪一方都是万劫不复的深渊。就像文中亨伯特的形容那样,洛丽塔是妖精,她让亨伯特万劫不复,但又不是,要知道她14岁做这一切的引诱、性爱可能就是在满足她内心的一个满足感,这个满足感或许更是她在和亨伯特性爱后,她发现这样她能得到亨伯特的妥协,她以这样的方式能轻松的得到她想要的。但对于《洛丽塔》来说,亨伯特在最后阐述的祝福是很感人,但我想这不是爱情悲剧,而是悲剧,不带有任何修饰的悲剧,因为14岁的洛丽塔没爱过她,这一切或许是一个女孩子青春期的叛逆、虚荣,而对于亨伯特来说,他爱上了这样一个“妖精”,是他的春天,也是他的万劫不复,也许最悲惨的不是死亡的结局而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在道德与欲望的挣扎,逃避与追求的痛苦。

再见洛丽塔

《洛丽塔》改编自作家纳博科夫的作品。原著在英国通俗小说的历史上创造了丑闻般的轰动效果,但不可摧毁的是,它仍成为颇受人争议的“经典”。原著用极致美的语言展现了一段畸形的爱情,不被认可不被同情的男人,灵动而反叛的女孩,在荒凉不堪的现实中被击碎。库布里克在1962年拍摄时从社会道德来思考,为了反应种种人性阴暗面。林恩在1997年翻拍,他非常的忠实原著。恋童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一种邪恶的病疾,但林恩努力的想摆脱大众对“恋童癖”的鄙夷唾弃,更多的去关注男主角亨伯特的情感世界和内心煎熬。爱情在每个角落里都会绽放,可是这朵花盛开的过于浓烈,它的颜色灼伤了纯纯的女孩,它注定只能够颓败在众人的“常规道德”中。影片情节紧凑,矛盾冲突离奇古怪,但它自然的扑面而来,它不似其他的爱情故事可歌可泣,值得世人颂美,它讲述了中年男人亨伯特迷恋上了未成年少女洛丽塔,更复杂的关系是亨伯特还是洛丽塔的继父。这段畸形的恋情被认为是变态和不道德的。始终有种忧郁缠绕着亨伯特,从他开始遇见洛丽塔,那个猥琐而温柔的梦就开始萌芽,他一步步的靠近了她,虽然和她的母亲结了婚,他的眼神从来没有离开过她,后来她的母亲知道了事情真相,在奔跑中不幸车祸死亡,他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愉悦,带着洛丽塔在美国高速公路上到处逃窜,直到洛丽塔厌倦并离开了他。亨伯特专横的爱淹没了自己,他最终失去了洛丽塔,更得不到众人的同情和认可。这是一个悲剧爱情故事,亨伯特和洛丽塔都是被漫画了的人物,夸张离奇。电影情节随着亨伯特和洛丽塔的关系发展往前推展,直到他杀了带走他精灵的男人,也到了影片的最高潮。《洛丽塔》的主要线索有两条:第一条是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情感发展变化,第二条是洛丽塔的成长。第一条是明线,它以观众可以看得到的影像为基调,清晰的感受亨伯特的种种疯狂之举;第二条线是暗线,需要观众来思考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孩在成长中狂躁和反叛。明线和暗线相辅相成,从而使得影片错落有致。洛丽塔从最初的肆无忌惮到最后的风轻云淡,亨伯特从最初的目光深情追随到最后的疯狂毁灭,他们的变化一个由动变静,一个由静变动,亨伯特已经深深沉沦到这场爱情中,越陷越深,但洛丽塔也许什么都不需要,或许什么都没有思考。当一种爱变得疯狂,会被归纳为变态,那么亨伯特是不幸的,他为了爱情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又不被任何人理解和接受。洛丽塔就趴在绿绿的草地上,调皮的不断敲动的双腿,无所谓的眼神,被水洒湿的身体隐隐约约的显示着她美好的正在成长的女性躯体。她的出场已说明她像小草一样需要在灌溉中成长。从某种意义上,亨伯特陪她成长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但不能够满足她内心的向往,或者他的爱要她觉得压抑。美丽的洛丽塔微翘的嘴角,反叛的眼神,在母亲的死亡面前,她带着某种残忍的叛逆没有流下一滴眼泪。所以,亨伯特他深爱的洛丽塔,在他逼问是谁送来的鲜花时,只是狡猾的微笑,只是一个转身就消失了。洛丽塔的消失是矛盾冲突的最高点,亨伯特确定是那个神秘的男孩和那辆追随自己的车辆带走了他的女孩,他陷入了绝望,电影节奏变得紧张。也许这样结束了电影,亨伯特重新找到自己应有的生活,才符合常规。可是被激怒的亨伯特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浪漫的,他的意识里,他带着洛丽塔不断辗转的时光才是最为幸福的,他愿意牺牲一切换取她。他还是找到了她,从她挺着的大肚子,风轻云淡的微笑里,看不出有任何的悔意,他甚至幻想洛丽塔恳求要跟着他走,他首先会冷漠的拒绝她,但是内心是温柔的还是会一样的爱她,带着她去任何地方。其实这部影片不只是情色电影,它也反应了一个男人对爱情的残留幻想。可是他的幻想也被打碎了。影片的情节表现手法上运用了象征,亨伯特那辆小车,那束一直出现在洛丽塔床边的花。亨伯特的小车象征了他的男人世界,他狭小的空间里承载过洛丽塔和他的爱情,种种欢愉,他希望他们永远存在这个世界里,他愿意带她去任何地方。小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断的行走,总有种茫然不定的感觉,也象征了他们不安定的生活。那束花朵的出现是随着洛丽塔的神秘男友一起出现的,白色的花朵象征着纯洁、青春、活力、自由。花朵的美好代替车辆的不安定的漂移,是一种必然。洛丽塔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些花儿,并不愿离开。恋童癖是为人所不齿的。同样是描述中年男人和未成年少女的爱恋,《这个杀手不太冷》的里昂则表现的相对冷静,当然也有里昂的不自信。这个男人用无根的绿色植物来掩盖自己脆弱的一面。里昂是小女孩的偶像、保护神、父亲、英雄、梦中情人。他在与死神共舞的时刻才说出了那句话“我爱你,Matilda”。与亨伯特不同,里昂是为了塑造一个硬汉,一个愿为爱情贡献去所求的英雄形象。而亨伯特和洛丽塔的关系是复杂的,他是她的继父,他是她的情人,这两种关系的叠加只会让人从内心里贬低他的存在。导演吕克.贝松从观众的心理出发,巧妙的躲过这个危险的恋爱道德关系,用一个成熟男人的温柔和英雄主义感动观众,让人们不由自主的爱上那个冷漠的杀手。林恩从一个男人的本能出发,这样的爱情危险又违反社会道德,亨伯特注定是要为洛丽塔毁灭。也许这就是现实,用冷漠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女孩成长,在牺牲自己保护她时,才表现了自己的爱恋,这样的里昂是大家所仰慕的;而紧紧想抓住自己的女孩,亨伯特也愿牺牲一切,这种长相守来实现自己猥琐而温柔的梦,注定了被世人鄙夷。亨伯特不是一个观众愿意同情或喜欢的人物。在库布里克的电影里,亨伯特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观众也感觉不到亨伯特对洛丽塔那可怕的爱。但在原著中,亨伯特始终摆脱不了对洛丽塔的爱。当洛丽塔蜕变成一个俗气丑陋的孕妇,她的情人,她的继父想“不要紧,纵然她的眼睛暗然如近视的鱼眼,纵然她的乳头肿胀,溢出乳汁来,纵然她那美丽、年轻、鲜嫩、天鹅绒般纤软的三角区被玷污了,被撕裂了——纵然这样,我只要看一眼你那忧郁的面容,听一听你那年轻沙哑的声音,我任会万般柔情翻涌,我的洛丽塔。”是的,他仍然爱她。但她,相反,却恶心他。苏东坡曾嘲笑友人张先“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但是,后来的人忘记了她们之间的爱情,忘记了亨伯特内心深深的呼唤“洛丽塔,我的洛丽塔… …”

这一版的翻译问题。

我觉得相对旧版。这一版的翻译实在是不咋地。翻译减了此书很多分。就是装帧漂亮些。入手请慎重。详情这个贴说得很好。http://book.douban.com/review/1797079/

黄色的封面么

自己看得好像不是这个版本刚刚看到封面竟然是黄色的。。。。。内心是觉得紫色跟黑色搭配会比较好吧。

这版纠结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洛丽塔》首句五六年前,在图书馆以极快的速度读完的书,和《十日谈》一样厚的黄皮平装本。曾在《大众软件》上读过一篇文章,文中提到“萝莉”一词源于本书,好奇心大动,于图书馆搜寻。也许是觉得没留下什么印象,因而上周又开始读这本书。网上对于译本问题争论不休。较受推崇的是于晓丹译本,语言流畅有节奏感,但似乎翻译错误之处不少;又看了看对主万(目前读的)译本的评论,普遍认为不是太好,全书第一句话的翻译就受人诟病,被批失去了原文的美感;此外,句子冗长、语法错误等毛病也不少见,印象最深的就是“伟男子”这个生造词,给人以一种似懂非懂的感觉,揣摩半天,到最后只想吐槽:“伟男子是个什么鬼!”我不知道当初读的是谁的译本。纳博科夫是位很有个性的作者,敢于直陈自身对其他作品的看法。我认为,他的这种“高傲”也被带入其作品之中,重读《洛丽塔》的过程中,总有种作者在卖弄学问之感,就像李汝珍在其作品——《镜花缘》中干的那样。毋庸置疑,书中句子(英文版)真的很优美,即便从学习语言角度而言也是非常好的,何况读英文版也能够减轻一部分因故事本身极其无聊而产生的困乏之感;至于中文版……还是算了,我已经打消了再读一遍的念头。其实我非常怀疑,如果去除“恋童”这一“爆点”,本书究竟还能流传多久?这样说并非毫无根据(也不是极有根据),反正我看到的各种评论及各类改编作品都是于此处大作文章。进度8%,弃。

多了两百页

本来对这本书一点也没兴趣,今天无意中在豆瓣里比较了一下四个版本:译林版 326页时代文艺版 366页漓江版 329页译文版 503页号称无删节的全译本居然能平空多出200页,以前的那还叫书吗?能让人看懂吗?幸亏没看过,否则气死。冲这多出来的200页,也值得一买。

《洛丽塔》:只有一张中国脸!

转贴自译文论坛 甘家村〈洛丽塔》:只有一张中国脸!《洛丽塔》是一部灼热、细致并且微妙的小说,它的启承转接勾连徘徊都颇具匠心。在一部长篇小说中,能把热情和细微灌注始终的实在不是太多,这样的特质,让《洛丽塔》摇曳多姿,因而读起来也就需要格外用心才行。我读过三个中文版本的《洛丽塔》,说实在的,在我看来,还是上译主万的译本在整体的语言风格、基调的把握上比较准确(宣传说它比其它版本多了多少字可是骗人的,也没有必要)。其次是浙江文艺版彭晓丰、孔小炯译本,语言个别地方不好,但对原作整体上是把握住了。三个版本中我以为最差的是于晓丹译本。于译通俗小说或许可以,但对于翻译《洛丽塔》这样一部貌似通奸乱伦题材、实则富丽雍容的雅小说,还是显得实力不够。!!!真正的洛丽塔,只有一张中国脸--只要你认真把握的话。 一本好的翻译作品,既要有词章的准确贴切传神,更要有对作品基调味道的整体把握。二者缺一不可。光是把一个小说的开篇抠得如花似玉,后面却粗制滥造,整体功力不济,也是白搭。我们见到这样的译作太多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

洛丽塔给了我愉快的感觉,因为她就在屋子里悄悄地陪伴着我,仿佛一个夏日,你知道雾霭散去,它就是一派明媚.在这片明媚中,我又想起我的洛.咯咯笑的洛.我知道我已经爱上洛丽塔了,可是我也知道她永远不会是洛丽塔."永远"这个词仅仅是就我的激情而言,仅仅存在于我血液中不朽的那个洛丽塔.洛丽塔,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然而我的所爱与她无关.我的所想无损于她的纯洁;她的残酷也无损洛丽塔的天真.我就这样精巧地构思出我的炙热的梦境.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另一个我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这个幻象与她重叠,包裹着她.之后,虽然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可是不可避免的她与她的幻象渐行渐远,她变得与那些可鄙的女学生没什么两样.那些可贵的品质,包括天真的小腿和精致的锁骨,都在渐渐丢失.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容忍不了如此残暴的笔触,描写了一个粗鄙的洛丽塔(噢,她不是洛丽塔!).所以这本书的后半段使我的阅读进行得十分疼痛.我想起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这是你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洛丽塔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还是最喜欢这段话,让我对这一段不伦之恋从头至尾都有彻底的谅解

记《洛丽塔》--带着禁忌的爱流浪

   一本好书对于我的标准就是如此刻描述的一般,我饥渴又不忍的看到最后一个字,合上它,然后又打开,随意的像是回味一般的再翻开它,任何几个字,或者是小小的一段,再合上它,如同一场仪式,抚摸着它的身躯,封面,封底,你是怎样爱抚你的情人的,在你们刚刚享受过无与伦比的激情后?每一寸,它的肌肤,用你仍因为兴奋而颤抖的指尖,轻柔的,妄图再次挑起激情的,滑过它的每一寸肌肤,然后,因为认识到了这是一次完结,这是下一次的开始,将它安顿好,套上外封,裹上那如脱衣舞女下身最后一块布般的腰封。这便是我看完洛丽塔后的五分钟里所做的一切。   这是一本只要提及书名便众所周知所讲内容的书,对照在当下我正所处的这个国度所发生的那些令人愤怒的事,无疑这本书里描述的那禁忌的背离世俗道德的爱是具有讽刺意义的。然而,我在书里并没有看到太沉重的罪恶,有的只是背负了与世俗不相容的爱的大叔的无奈和痛苦,如果你确实了解了他的心,你会理解他的爱,你可以体会到他的欢乐,在他轻轻的用他那长满了汗毛的手抚摸洛丽塔那微黄的光滑的稚嫩的小腿时,你也可以感受到他的绝望,在他的洛丽塔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突然消失不见后,在他终于将关于她的一切寄给北部的某个孤儿院时,在她挺着大肚子被称为希勒太太并且神色决绝的拒绝再次跟他上路彻底的永久的拒绝时。   如果洛丽塔不是个孩子,我在看书时不断的这么假设,她收获的是多么深沉又长久的爱啊,可惜大叔年近五十,而洛丽塔其时只有13岁。这终归是禁忌的爱,从她在第一个汽车旅馆带着青春期的轻浮和戏弄般的接受了他的爱时,她就为自己带来了悲剧也为他带来了难以回头的绝路。他在第一个汽车旅馆奉献了自己的爱,在最后一个旅馆洗刷着满手的那个第一个将洛丽塔永远的带离自己生活的人的鲜血,他几乎将所有的子弹通过一把油腻的左轮手枪打进那人的身体。这是一个悲剧,这里没有人是真正幸福的,而我在书外卑鄙的觉得正是因为这悲剧才让这本书如此的伟大和令人动容。   假如,剥下禁忌的爱这个核,你会看到,书里所描写的完全是四五十年代的美国时代曲,那粗旷的又不失特点的大荒漠,穿过大片田野的高速公路,某个僻静丛林里的小湖,怪石层叠的大山,他们开着车从一个冷冰冰的潮湿的墙体单薄人群吵闹且混杂霓虹灯照耀着的有着古怪名字的汽车旅馆到下一个,间中会住上那么一两次豪华的大酒店,有私人海滩和巨大的游泳池,冷漠礼貌的人们,高级大餐。瞧啊,凯鲁亚克那混蛋在路上不就是这么干的么,唯一不同的是,洛丽塔总是带着杂志,而凯鲁亚克车上放满了毒品和威士忌。还有,让我想想,对了,怎么可以忘记提起那围绕在他们周围的人们呢,那些虚伪的,贪婪的,守旧的,隐藏着自己独特古怪癖好的人们,抱歉,除了黑兹太太,法洛律师,奎尔蒂(但愿我没有拼错),我记不起来太多的人名,虽然他们才刚刚离开我的视线一个小时。   事实上,这本书,如同作者所说的,是一本用他的第二语言所写就的美国式的,那被人所牢记的禁忌之爱无非是其中一味很重要的添加剂而已,他旨在通过文字要表达的要比这深刻和广泛的多。所以,当拿起这本近五百页的书时,请扔掉你手边的清风纸巾或者粉色的电动震棒,这里面那只言片语的半遮半掩的虽然充满了诗意的性爱场面的刻画,不会给你带来太多的幻想和快感,何不假设你正坐在那辆蓝色的小车上,而你的旁边正坐着你随时都渴望爱抚她的小卡尔曼,你们正准备去往这段漫长旅途的第一家汽车旅馆,它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着魔的猎人。让我们看看,你们又将会发生什么,从一家汽车旅馆去往下一家汽车旅馆。   PS:感谢D小姐向我大力推荐这书,令我抛弃了之前的成见和幻想,读到了一本好书。

对萝莉的极度追捧后 我丢弃了它

这本书完全颠覆了我对洛丽塔风格的喜爱··· 我有罪 看完之后我恨透了萝莉风··· 也淘汰了很日系的洛丽塔风格 我对不起纳博科夫 看这本书的时候感情变化十分丰富 我备受折磨 那是一种偏执的热爱亨和无厘头的讨厌洛的主基调

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

这是一个忧伤的故事,与其说它是爱情故事,不如说是一个男人的暗恋。因为,从头至尾,这都是一个只有欲念,不谈爱情的故事。“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样让人心痛的表白,只出现在Humbert的日记里。在面对洛丽塔时,他是一个隐忍的爱的囚徒。Nymphet,被电影翻译成女妖,其实我更喜欢把它翻译成水妖,诱惑牧神的水妖。充满了灵性,就像洛丽塔。故事从头至尾都由Humbert以第一人称叙述。他从第一次在Haze家的后花园惊鸿一瞥起,便和洛丽塔的命运交织在一起。那个夏天的午后,Humbert在他房东女主人的后花园第一次见到了精灵般的洛丽塔。为她而留下;在她的蛊惑下晕眩;为留在她身边而被迫和她的母亲结婚,被她母亲发现后有口难辩自己的爱情;被洛丽塔指责为杀人凶手却无法辩驳,在第二次环美旅行时被跟踪却无法向洛丽塔发泄;丢失了他的宝贝后疯狂地寻觅,再次见到他的洛丽塔时,她已为人妇,并怀了别人的孩子;他为无望的爱情复仇,杀死了根本不记得洛丽塔是谁,却让洛丽塔伤透了的心男人。这不是一个平凡的爱情故事,因为这不是一个成年人的爱情故事。不然,一切应该不一样。如果洛丽塔不是只有12岁,Humbert也不用以娶她母亲的方式留下;如果洛丽塔不是只有12岁,Humbert该更容易开口表白,那么对洛丽塔来说,他便不是那个谋杀了她母亲,和她只有金钱和肉体交易的男人;如果洛丽塔不是只有12岁,也许她比较容易看到Humbert 隐忍和对她的无限妥协背后的爱情。可是,对于12岁的洛丽塔,继父不过是一个和她有肉体接触和给她零用钱的男人,继父不过是一个嫉妒学校里的男孩,不喜欢让她参加任何学校活动的男人。她遇到了新的男人,爱上了别的男人,继父不过是他丧母时暂时的依靠。两人之间太深的误解,都因那本该一目了然的爱情。若不是爱上了水妖,如何会把自己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却还执著地相信,与她同在的日子,哪怕水深火热,也是天堂。故事中没有胜出方,洛丽塔是可怜的孤儿,被迫跟随继父,不然就面对被送去孤儿院的命运,Humbert深受洛丽塔的蛊惑,无论是在洛丽塔绝情离开后,还是他苦苦寻找的三年间,抑或是后开他见到如天使陨落的洛丽塔后,他的爱情有增无减。当他找到负债累累的洛丽塔,奉上他的4000美元,洛丽塔兴奋得数钱,遗忘了他的存在,他第一次在洛丽塔面前痛哭,因为那是他最直白的一次表白,他在爱情面前彻底绝望了。当洛丽塔试图抚摸他,安慰他,但告诉他她不会与他离去时,他触电般闪开,说如果你碰到我,我就去死。我哭了,因为他的爱情终于见了光,却已死去。他不许洛丽塔再次亵渎他的爱情,因为那爱情已被蹂躏了太久,碎得再也捞不起了。用了一个月,读完这个万劫不复的故事。应该说整本书的叙述都很平淡,但蕴含的爆发力在他再次见到洛丽塔时彻底爆发,那平白的叙述背后的巨大忧伤透过纸被,灼伤了我的手指。

闲时倒是可以一读

这本书读的非常快,原本就是重情节而非文笔。这部小说更多的应该是满足人们窥探隐私的心理。和纳博科夫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亨伯特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他禀然敏感,想象力丰富,但近于偏执。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但我仍旧是喜欢这句话的,解读方式不同而已。

一个深情的故事

面对这么多的争议,我只能公正地说,男主人公是一个感情深挚、怀旧得近乎变态的男人。女主人公是一个早熟的、善于卖弄风情的女孩儿。这实在是一个混乱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美国是一个唯意志论主义者,中国是一个唯伦理主义者。中国人看它会有很大的思想负担,要同时面对人性的拷问与灵魂的省思。作者的文笔很棒。艺术性蛮强的!

喜欢它,因为绝望

十分喜欢这本书,与恋童癖无关,只是喜欢亨伯特对洛丽塔深沉而绝望的爱。令我心酸绝望的不是洛丽塔不在我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这片和声里了。无关道德,只是喜欢这种绝望。

严肃的纳博科夫

纳博科夫是个对待生命严肃的人。流亡作家的曲折的命运,使得他们在对待生命整体,亦或是个体生命上,都是严肃于常人的。纳博科夫是这样,昆德拉是这样,阿多尼斯也是这样。没有人比他们更能深切地体会到什么是所谓宏大的历史背景;没有人比他们更能深刻地明白在所谓宏大的历史背景之后,到底什么是最值得关注的;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这一点,一切值得关注的,到最后,只是人的心灵。他们自己经历过苦难,于苦难之中他们思考,思考自己、思考苦难,最后他们发现的都是人心灵的本意。于是,他们将人心灵的本意表达出来,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心灵,有孤独、有愤怒、有扭曲、有变态、有无奈、有爱、还有真诚。阿多尼斯说,是伤口造就了我。的确,他们既是可悲的,又是幸运的。可悲的是,他们经历了太多苦难,幸运的是,苦难给予他们的情感体验。伤口造就了他们,然后,他们把这份体验慷慨地与众人分享。另外,这个上海译文的本子语言翻译得很美,至少我感觉挺好。

《只能阅读一次》

看这本书还是买的一套署名为内蒙古出版社出版的“世界禁书大全”,那时还是对世界懵懂的中学生。看完之后感觉不大,也不再想重新阅读第二次。几年后在北京的画室学习画画,身边的某个自以为是的孩子问我知道不知道纳博科夫,我说我只是看过《洛莉塔》。他给我滔滔不绝地讲述起了什么洛莉塔在日本动漫里的发展。我想,《洛莉塔》本身其实只是一篇描述了情感的小说,它所带来的所有的文化上的影响,本身是大众文化愚昧的一部分。这样说可能有点偏激,但是当盲目的模仿和崇拜开始盛行时,这样的偏激是应该出现的。end

洛丽塔,每个人欲望的某个角落

这是一部探讨人类欲望与欲望之源的伟大作品。当我们看到那些被欲望蛊惑的人们,我们是不是也看到了让他们血脉喷张,欲火燃烧的欲望之源。洛丽塔活在每个人的心里,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在你心中的某一个角落,那欲望与清纯并存的角落,她潜伏在那里。等待着你的发现,等待着你的指引。当你发现时,却发现那不过是潜意识里的某个地方。那种欲望,那种快感不过是你脑中产生的类似吗啡的化学物质的作用。有一天,你发现你曾经遇到过洛丽塔,曾经想占有她,无论是否付诸行动,在你欲望的深处,在你脑海深处,她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只等待着触发。这部书的伟大在于,它给我们一个拷问,那就是人类的欲望创造了人类,那么它是否可以毁灭人类,人类可否从欲望的深渊里得到救赎?怎样救赎?

主万的版本很好啊,为什么对他评价这么低

和主万的译本一对比,(即使不看英文版)也会发现和他的比起来,于晓丹的简直错误百出而且把长句完全拆散了所以她的译本和主万的读起来完全是不同的感受我觉得于版的很阴郁,而主万版的却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正如封面的颜色一样

原谅我!

Lolita是一种标志,就像在安妮的文字里出现的香烟,张悦然的文字里出现的杰克丹尼,韩寒的文字里出现的车,郭敬明的文字里出现的爱马仕一样,Lolita是一种信仰,不是假以时日便能参透的,你得放逐她在自己的时光里,看着她生长和老去。我最初拿着英文版的Lolita,阅读的非常缓慢,大约独到三分之一便无法继续,不是不喜爱,只是太过喜爱,便想要渗透进其中的每一个间隙,每一片血肉都得翻开来看个真切,原谅我!

评忆旧书之一,这就叫做语言天才

我是女人,所以对故事情节不感冒。感冒的是纳博科夫先生的语言。啥叫天才,这就叫天才。而这位天才显然对自己的文字功底也颇为自得。怎么能不自得呢。真正的天才是知道自己是天才的。而天才来自何方,来自他的贵族背景,来自于他幼年时所受的教育,来自他丰富的生活。如果你想当作家,那么去看看纳博科夫吧,他会让你憧憬如他一般天花妙笔。如果你不想当作家,也去看看纳博科夫吧,在他的语言宫殿里你会觉得你那点功力低到尘埃,掩面而退。

好书.但是看起来很累.

我承认我最初想读的时候,动机是很猥琐的---毕竟这是一个关于乱伦和性的话题.我那时才初中,看到一点点介绍的时候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但是,我大错特错了!这是一本如此严肃的书,虽然是关于一个如此敏感的话题,但作者的笔调没有丝毫的淫荡,严肃到有一些压抑.书中"我"的压抑,女孩的压抑,周围人的压抑,生活的压抑.是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丝丝乱伦的趋向,对某个亲人,只是社会压抑了我们的某种欲望.时间已经有些久了,这种压抑在我心中似乎已经有些褪色,但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洛丽塔说过的一句话:"你只是毁了我的生活,但是他揉碎了我的心."

美国病人

咬着牙读完全书之后,我差点作出了阅读生涯中最重大的一个决定。 那就是,从今往后不再看任何外国作品的译作,要么就直接读外文原著。 只是,恐怕在我的有生之年都不可能对任何一门外语达到熟练阅读的水准。 这个决定一旦作出,就意味着我将自绝于外国作家。 但因噎废食公认是一种很SB的行为。 “义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又需要强大的意志和毅力。 平庸如我辈,还只能心向往之。 因此,这个决定也就只是意气用事的一时冲动,不能当真。 按正常的逻辑,不懂外语的人是没有资格指责翻译的。 可我读完书之后不爽,心中的抑郁不平的怨气、怒气总得有个出口。 纳博科夫?这年头你不知道他老人家的名字不会引用他老人家的两句名言你都不好意思谈文学写文章,胆敢说他的书写得不咋地就属于纯粹找抽型。 自我批评?我如此热爱学习读经典自掏腰包买正版,据说现在中国都没几个人买书读书了,我买完读后再把自己臭骂一顿,你丫忍心吗? 所以,背黑锅,翻译者你来;赚钱,出版人他去。 回过头来谈谈这本书。这本书之所以引起争议,并最终赢得盛名,我看首先还是以题材取胜。 将禁忌的话题写成纯文学作品,至少,在他那个级别的作家里并不多见。 虽然这种题材在阅读过程中给你带来的感觉并不愉快。它有些压抑,会让人至少是让我感到憋得慌,闷得慌。 纳博科夫另一个高明之处,还在于通篇就讲这一个故事。作者的意欲、心力也只在于把这个故事讲清楚讲完整。并没更多的雄心或者杂念。 小说结尾部分有那么几十页不错,颇能打动人心。 也就是说,对作者的实力多少还可以有一些期待。

一树梨花压海棠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你喜欢正太,她喜欢大叔,又有人既喜欢正太又喜欢大叔。他喜欢萝莉,他喜欢御姐,还有人萝莉、御姐通吃。个人喜好,很难从逻辑上给出正确答案。大叔喜欢萝莉……老牛吃嫩草……不都这样么!?一本小说,没什么触动之类。

好文字可以包藏隐秘的心

这是一个和主流道德背离的故事,所以才有那么多禁忌,我也暗自猜想它的流行,是因为纳博科夫的文字好看,否则就流为追求猎奇的火车文学。看完后,果然印证了我的猜想。这是文学大家最喜欢的一种“游戏”:把一颗变态的心放进缠绕又优美的文字中,让你因为阅读中产生的困难或者愉悦,不由自主地在用理性批判主角的同时,感性上却迷恋上这个故事。网上的书评,净是赞扬此书的行文和用词的高明,不敢去说自己同意男主角的这种变态行为,然而在阅读中你会不自觉地最后与男主角的审美趋于一致。你躲藏在对男主角批判的旗帜下,暗中幻想的却是洛丽塔的美。我想,这就是纳博科夫滑头的地方。小说家写一个四平八稳的故事,或者所谓的社会长卷式的故事,在他那个年代,也已经很难出头了。唯有剑走偏锋地写一个惊世骇俗的故事,才能引起世人注意。当然,文字要显得娴熟优美老练,免于流俗。这样,即使是个隐讳的故事,都可以变成病态下的新型审美,从而有所谓的另一种视角。纳博科夫就抱有这样的想法:只要文字足够好,再变态的故事都能乔装之后被人接受。男主角最后的自我批判,显得那么苍白,这些道理不说大家都明白。纳博科夫让主角自己说出来,无非是想在道德上为自己做一些无力的开脱。这和纳博科夫自己写的序言里的调子是一致的。他津津乐道深爱其中的是那些从男主角眼中看到的洛丽塔的句子,带着诸如阳光、膝盖、金黄色的头发、腋下的汗毛这些翻来覆去的用词。看这个书时,我突然想起春上村树的几本书,《舞舞舞》中的男主,《1Q84》中的男主,怎么都也是这么一副迷恋少女的鬼样子,也是作者堂皇地假作正经,其实估计自己写的时候很HIGH。尤其是1Q84中找了那么多借口最后让男主天吾和深绘里搞了一下,那段情节实在幼稚可笑,却硬要板着脸装严肃。于是,我看了真是长叹,纳博科夫精神不死,后继有人。还有一部有名的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更是进了一步,他们是彼此爱上了,不再是男主无聊的单恋,于是很多怪蜀黍心里舒了一口气,释然了。1956年,纳博科夫在文章《谈谈一部叫做〈洛丽塔〉的书》中指出:“我既不是说教小说的读者,也不是说教小说的作者。……《洛丽塔》毫无道德寓意。在我看来,一部虚构的作品得以存在仅仅在于它向我们提供了我直截了当地称之为审美快感的东西。”把小说主题解读成诸如“古老的欧洲诱奸年轻的美国”或“年轻的美国诱奸古老的欧洲”自然是浅薄的,真正的文学家,只会写心中汩汩而出的感想,在安静的清晨,在整块的阴天,所以,虽无道德寓意,却有主观爱念。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爱,某种程度上,只是对自己逝去的过去时光的无限眷恋,以至于不想自拔,并想把它无限延长。某一时刻,他自己都认为,洛丽塔也许不是现实的存在,只是他自己心中的意识的投影。然而,意识投射到现实的时候,总会发生位移,真实世界的洛丽塔不过是一个平庸的物质女孩,只是生命的气息,青春的活力,在你心中耀眼。美只是暂时附着在她的身上,随着时间它会慢慢迁移和消逝,只是亨伯特用自己的“心理创作”,把她当做了完美的象征。他的行为,混杂了记忆和其他感想,交织着理智和冲动,最终却成为了欲念的奴隶。

无法逾越的鸿沟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看过电影,而当初看电影也差不多是好奇的心态。事实上,当我看到电影结尾处两人重逢的画面,突然就感到强烈的恐惧,并且无法像往常看爱情电影一样可以内心默默期盼有情人终成眷属,却又不忍心亨伯特失去爱情。洛丽塔拒绝了亨伯特的请求,斩钉截铁的说不会跟他离开,直到亨伯特去杀了他的老情敌,电影结束,我感到的都是无力,巨大的无礼感,甚至让人绝望。于是我去借了书来看。不得不说,电影改编得很好,情节很紧凑,而相比之下,原著的叙述有时显得有些不知所云,又或者是我太浅薄没有理解其中的深意。但在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在直到了故事的结局之后,我还是感到了痛苦。“你丈夫在家吗?”我手插在口袋里用嘶哑的声音问道。我当然不能像游戏而想的那样把她杀了。你知道我爱她。那是一见钟情的爱,是始终不渝的爱,是刻骨铭心的爱。这个场景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也或者是作者前面的铺垫起了作用,让人读起来感同身受。亨伯特将手藏进口袋,来掩饰自己的脆弱和情感,可能他的手是颤抖的,也可能这双苍老的手一旦离开了口袋就会忍不住去拉住他的小洛丽塔祈求她的爱。但他的声音还是出卖了他,他太了解洛丽塔,深知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赢得她内心的一席之地。但还是像重刑犯一样出声询问最后的审判,焦虑,绝望,又隐隐带着一丝侥幸,哑着嗓子,近乎哀求的请洛跟他走。他之前反反复复絮絮叨叨的描述他的枪,讲述他要怎样杀了洛和她的丈夫,但是仅仅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口问了一句平平常常的话之后,他就说,我不能杀了她。虽然亨伯特对少女的偏爱的确有悖道德,但他也反复说过一旦少女们长成姑娘,就失去了魅力变得乏味不堪。可是在多年以后与洛丽塔重逢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根本不恨她,从来都没有恨过她,并且深深的爱着她,即使今天的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失去了少女的全部魅力和光彩,他还是爱着她,一见钟情,始终不渝,刻骨铭心。然而洛爱的第一个人却并不是亨伯特,而是半路杀出来的奎。无论是电影里亨伯特离去时绝望的目光和孤独的背影,还是小说里对洛丽塔最后的描写,都展示着亨伯特的悲伤。他对洛的爱,毋庸置疑,可是,洛的断然拒绝,也毋庸置疑。我们常常因为一个人身上的闪光点而迷恋他,而当有一天我们发现这个人曾经吸引我们的亮点都丧失殆尽的时候,我们竟然还觉得他可爱甚至不再光彩照人的他更加可爱的时候,即使他曾经给予我们人生中最大的创伤我们却在重逢的时候恍然惊觉自己竟然只恨了他一秒而余下的几个月几年乃至余生都在为失去他而悲伤的时候,那大概,才是真正的爱。洛丽塔没了当初吸引亨伯特的魅力,他仍然爱她;洛丽塔当年宁可跟一个恶棍走也要背叛他,他仍然爱她;洛丽塔从头到尾都没有爱过他,甚至怨恨他,还指责他毁掉了她的一生,他仍然爱她。即便是已经要当妈妈的洛,也还是个孩子,她不能理解亨伯特的感情,也可能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理解,甚至她终其一生都不会理解这种畸形又热烈的爱。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并不是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也不是没有来得及表明你的爱意,而是你深深爱着的人熟知你对他的情感,却对此不屑一顾,甚至大概心底里还把你当作笑柄甚至变态。亨伯特对洛的感情的确不道德,不会被世人接受,但却是真实的,绝对的。他爱着一个不爱自己的人,从爱上她的那天起,他就知道她有一天会离开。对洛来说,亨伯特更像是一张大网,束缚她的一切,于是她想尽办法想要逃离,哪有一个人会爱上限制她的网?对亨伯特来说,洛甚至是他生命的全部,抛弃道德,背弃人伦,只是为了多留住洛一会。他们之间,终究有着无法逾越的鸿沟。我们当中一百个人也不见得会有一个人经历亨伯特这样畸形的爱情,但是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感人之处就在于,亨伯特的感情。我们也许都曾这样不顾一切的去爱过一个人,卑微的爱着,深知眼前的人从来都不属于自己,深知他并不爱我,深知他终有一天会离开,还是要编织一个梦,告诉自己再等等吧,说不定他哪天忽然转身看到了一直等待的我。这样的故事,十有八九,都以悲剧收场。而可怕的是,这样给过我们巨大伤害的人,并不以为意,我们似乎也无法恨他,甚至有一天他真的回过头来,我们甚至欣喜若狂,根本顾不上想他是不是只是想要找个暂时歇脚的地方。跟我一起看这部电影的室友就跟我截然不同,并没有感到好,也没有感到不好,只是觉得这部电影看完了,没事了,而我却又去借了原著来看。大概,真正谦卑的爱过一个人,甚至仍然在爱着的人,才能看懂吧。

翻译的很好的一本书最近的版本也很好今年在海边的时候随手翻了几页心中有种幼稚又老成的快乐那个美好到无耻的孩子不愿去想那个破败的结局愿小仙女能用无伤害

道德是哪门子的玩意儿

看这书的时候我实在不太相信这就是那本让恶棍恶心到看不下去的书。起码我的廉耻心,看到这书时尚且没有让我厌倦羞愧——我是个有超级强烈道德感的人。对朋友,对陌生人,道德感是我评价体系里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然而,然而。。。当道德感机械着整个世界,当道德感摧毁了本来纯粹的感知,当道德感颠覆了存在于这世界上的绝对的美好——道德感是哪门子的玩意儿?所谓的那些最美好,如果没有欲望的念头,这世界简直纯美得一滩白屎。把自己拉出死守的精神世界,回到现实的生活中,对于道德感,还是心甘情愿戴着枷锁,唱着赞歌,并且和着重人,把大铁索往别人身上扣去。

洛~丽~塔

非常幽默地讽刺了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甚至包括他们的早点在盘里摆放得像个没脑子的小丑的脸语言十分滑稽让人在文字游戏中读完一个精彩又诡异的故事

50岁《洛丽塔》,11张中国脸

看到大家对不同版本进行比较我从某网站上看到了对于其中几本的分析,希望和大家一起分享,这篇比较的还是很详细的:(转自: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60316/wh/wx/200603160050.asp)作为上世纪最有争议的文学作品之一,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出版已有50年了。2005年年底,美国兰登书屋、英国企鹅出版社、法国伽利玛出版社、德国苏尔坎普出版社,不约而同推出了这本小说的纪念收藏版。  2005年12月,国内最早出版纳博科夫作品的上海译文出版社也推出了主万翻译的《洛丽塔》。该社称,虽然《洛丽塔》中文版至今已有10个不同的版本,但他们的新版是第一部“全译本”,“字数最多、没有任何删节”。1989年大陆漓江出版社黄建人译的《洛丽塔》为23万字,而最新版的《洛丽塔》35万字,二者相差整整12万字!  作家苏童很吃惊:“我的天!12万字,那是一本书的1/3内容”。17年前,在看完《洛丽塔》后,苏童曾写过一篇《读纳博科夫》。  和苏童一样,作家叶兆言也准备到书店里去买本新的《洛丽塔》,看看它到底多了些什么内容。  落地中国不容易  和在国外的经历相似,《洛丽塔》在中国的出版过程并不容易。1964年,台湾皇冠出版公司出版了赵尔心翻译的《罗丽泰》(台湾译名),这是《洛丽塔》的第一个中文版。  大陆最早翻译纳博科夫作品的人是梅绍武。纳博科夫1977年逝世后,1978年出版的《外国文艺》杂志就发表了梅绍武翻译的《普宁》,1981年《普宁》的单行本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  据译文社的老编辑回忆,当时《普宁》的责任编辑曾想让梅绍武翻译《洛丽塔》,但被梅拒绝,理由是“虽然这个小说是纳博科夫最好的小说作品,但它讲的是一个老头和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谈恋爱,我觉得这和我们中国的道德观念不太相符,我不太喜欢它”。后来,梅绍武又翻译了纳博科夫另一部小说《微暗的火》。  1989年,内地的漓江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不约而同推出了不同翻译者的《洛丽塔》。  据内地最早出版的漓江版《洛丽塔》的编辑刘硕良回忆,当时他是在一本外国文学史上看到纳博科夫和《洛丽塔》的内容介绍的,“我当时就想,纳博科夫这样著名的作家,不可能写一本色情小说。《洛丽塔》虽然在西方引起了争议,但它毕竟在文学史上还是一部站得住脚的作品。”  于是,信奉“读书无禁区”的刘硕良把《洛丽塔》、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和尼采等一大批人的书列在自己的出版计划中。  漓江版《洛丽塔》翻译者黄建人回忆,1986年她接触《洛丽塔》的时候,还在湖南师范大学读英语系研究生。有一天,湖南文艺出版社的一个编辑找到她,问她能不能找到《洛丽塔》的英文版,还说漓江出版社的刘硕良想出这本书。过了两天,黄建人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洛丽塔》的英文版。按照出版社的要求,她把书借出来全部复印,花了一年多时间把书翻译完。  黄建人把译稿全部校完,准备寄给刘硕良的时候,恰好发生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出版风波。1986年12月,当时的湖南人民出版社,仿照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删节本《金瓶梅词话》的办法,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结果遭人举报,书被查处,刚上任一年的总编辑朱正被行政记大过并撤职。  出于安全起见,刘硕良将《洛丽塔》的出版推迟。1989年1月,漓江出版社正式出版黄建人翻译的《洛丽塔》。据黄建人回忆,第一版的封面非常恶俗:“书封面上放了一个像妓女一样半裸的人,比较俗气。我当时就打电话给编辑,问他们怎么做这样的封面,因为书的内容并不低俗。他们说为了好销一点,太高雅的文学,书不大好卖。”  不久,该版《洛丽塔》被读者举报。新闻出版署组织专家组审读,认定《洛丽塔》是个好作品,但是发了一个文件给广西出版局,责令漓江出版社改换封面。1993年,台湾林郁出版公司也出版了黄建人译的《洛丽塔》。  江苏文艺出版社的《洛丽塔》,由刚从北京外语学院英文系毕业分配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工作的于晓丹翻译。据当时还在春风文艺出版社《中外文学》杂志当副主编的安波舜回忆,当时于晓丹在《中外文学》杂志发表了一些翻译小说,给他印象最深的是诺曼·梅勒的《刽子手之歌》。  安波舜与于晓丹聊天时,谈到了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安波舜非常兴奋。“那是一个刚改革开放的时代,一切都是阳光明媚,面对打开的大门,看见一个美丽的世界,大家都憋足了劲儿抓紧时间读书。所有的外国文学作品在中国都非常畅销,不管是一流作家还是二流作家。大家已经读过了《普宁》,因此对《洛丽塔》的期待就更强烈。而且这个近似乱伦的主题也让大家非常好奇。”安波舜说。  后来,写小说的于晓丹开始翻译《洛丽塔》。据当时还在《人民文学》工作的朱伟回忆:“那时候她住在北京南小街后拐棒胡同社科院的宿舍,是筒子楼里的一个小间,冬天屋里非常阴冷。她翻译得很费劲,因为其中充满双关语与典故,需要借助词典并请教老师。”  于晓丹把《洛丽塔》译完了,但安波舜已离开了春风文艺出版社,于是于晓丹把《洛丽塔》给了江苏文艺出版社,许金灵(小说家鲁羊)就成了江苏版《洛丽塔》的责任编辑。1997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纳博科夫文集》、2000年译林出版社出版《洛丽塔》时,都采用了于晓丹的译本。  苏童家里书架上放的《洛丽塔》是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个版本的翻译者是彭小丰、孔小炯,责任编辑曹洁。这个版本的《洛丽塔》是由冯亦代主编的“兔子译丛”丛书之一。  曹洁回忆说,《洛丽塔》是“兔子译丛”的第一本书,当时出版这本书的主要考虑是,创一块品牌必须有硬通货,而《洛丽塔》是本好书,又是禁书,肯定好卖,“我们找来了英国企鹅版的《洛丽塔》,当时想早点把这本书翻译出版,所以找了两个翻译者,彭小丰、孔小炯都是老师,外语扎实,文笔也特别好。”后来,这本书果然不负重望,第一次开机就印了2万册,一个月就卖光了。  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洛丽塔》是一个奇怪的版本,这本书由华明、任生明翻译,书上没有责任编辑的名字,1989年2月第一版,开机4万册。  化中国妆  不同时期出版的《洛丽塔》中文版,在翻译、编辑、出版过程中,无论是台湾还是大陆,在内容上都有不同程度的删减。  以台湾的两个版本为例,记者手上的《罗丽泰》是皇冠1978年推出的修正版,仍由赵尔心翻译。这个中文繁体字版本只保留了故事情节,去掉了其他内容,内容不到20万字。  据在“一塌糊涂”BBS上翻译完《洛丽塔》的一位网友考证,2000年台湾先觉出版社出版黄秀慧翻译的《罗丽泰》更是奇怪,该中文版不知道为什么,在出版时索性删掉了第31、32、33章的全部内容。  大陆出版的中文简体字版《洛丽塔》虽然比台湾的繁体字版本字数多,但比起译文版的35万字全本,字数相差仍然巨大。  比如1989年大陆4个版本的《洛丽塔》,漓江出版社黄建人译的版本为23万字;河北人民出版社华明、任生明翻译的版本为22.8万字;浙江文艺出版社彭晓丰、孔小炯翻译版本为27.7万字;江苏文艺出版社于晓丹翻译版本为27万字。  主万翻译的《洛丽塔》何以如此“丰满”?难道以前的中文版《洛丽塔》都是动了大手术的“洁本”?  现为中南大学教授的黄建人说:“《洛丽塔》英文原版里也没有直接描写性行为的内容。我在翻译的时候,只有极少数的删节,因为有的非英语的词汇我实在译不出来。删其实顶多就几句话,没有成段删减的,更没有成章节删减的。”  而刘硕良承认,在拿到黄建人的译本后,他曾根据1988年12月27日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洛丽塔》进行了技术处理:“当时出版社在处理黄健人的译稿的时候,对一些细节、露骨的场面描写方面有一点删节,但不多,究竟删了多少我记不清了。因为翻译者风格不同,同一部书的差别也会有,但绝对不可能相差几万字甚至十几万字。”  黄建人拿到出版社寄给她的样书以后,还特地就着自己的翻译底稿进行了对比。她发现出版社的改动并不多:“他们只有很小的改动,我现在还记得,有一个地方原文是rape(强奸)这个词,男主人公说实际上这个小姑娘‘强奸’了他,出版社后来改成了‘诱奸’。这是我惟一发现的他们动了我稿子的地方。后来我一想,他们改的‘诱奸’比‘强奸’更准确,我觉得编辑改得对。”  得知自己译本和上海译文的新译本相差12万字,黄建人觉得非常奇怪,她最后这样猜测:“可能是我翻译行文简洁的缘故。别人译《飘》出来都是上百万字,我译出来就是80万字。5个版本的《飘》,我翻译的字数是最少的,可以比别人少一半。”  全本全在注释上  于晓丹的3个版本在不同时期出版,字数居然也有大的变化。1989年,江苏文艺出版社于晓丹翻译版本为27万字;到了1997年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时增加到了30.5万字,译者增加了廖世奇;2000年译林出版社出版时又减少到26万字,作者仍为于晓丹一人。  远在美国的于晓丹在给记者的电子邮件中称,在翻译《洛丽塔》第一版的时候,她还年轻,在翻译上可能太主观了些。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翻译时,她自己没有做任何删节,因为“实在没什么可删的”。8年后,她在美国根据Vintage的注释本,对江苏文艺版进行修订,增加了不少注释。因此,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洛丽塔》整整多了3.5万字。至于译林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洛丽塔》为什么只有26万字,比第一版的时候还要少,她说,我也不知道原因,这得问问出版社的编辑。  译林版的责任编辑张遇说,“对现当代名著翻译,我们的原则是尽可能不删。这个版本离于晓丹的第一个版本已经11年了,环境越来越宽松了,我们不可能有大的删节。”  后来于晓丹找到了一些资料,她发现美国Vintage公司1995年定本的《洛丽塔》注释本比普通本多了200多页,正文部分和注释差不多一样厚。但国内的出版社在出版翻译作品时,往往都把这部分内容去掉了。  也许这多出来的12万字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注释内容?  “我爸爸翻译的《洛丽塔》是根据公认的美国Vintage公司1989年定本,并参考了麦克米兰(公司)的详细注释本,这是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版本,出版前曾得到纳博科夫本人的审定和确认。我爸爸是对着英语原文一句句翻译的,在忠实翻译原文时,他根据中国人的阅读习惯和英语能力,除了翻译所有的注释外,还增加了很多新的注解。因为纳博科夫的作品是用英语写就的,很多精妙的对比、隐喻、转文,不加注解,中文读者是看不明白的。这个译本还补齐了此前因为各种原因删节和遗漏的段落。”主万先生去世以后,他的儿子叶尊完成了书稿的最后校订工作。  也就是说,最新版《洛丽塔》多出的12万字,基本上都是注释。至于“猛料”,绝非如巷里坊间渲染的那么多。  也有人对这个新版的《洛丽塔》全本不以为然。听说《洛丽塔》推出全译本以后,陈村对记者表示,有全译本当然是好事;但对于读者来说,有没有全译本其实也无所谓。现在读者读到的许多出版物和网上能够看到的东西,情色的部分恐怕远远要胜过《洛丽塔》了。比如像《金瓶梅》,网页上就有足本,但今天还有多少人在看呢?  (P1153552)    “11张中国脸”        出版日期      出版社     译者       字数  1.1964年(罗丽   皇冠文化出版  赵尔心  泰)初版      公司(台北)  2.1989年1月    漓江出版社   黄建人      23万字  3.1989年2月    河北人民出版社 华明、任生明   22.8万字  4.1989年     江苏文艺出版社  于晓丹      27万字  5.1989年5月(罗丽塔) 海天出版社  麦穗      6.1989年8月(洛莉塔) 浙江文艺出版社 彭晓丰、孔小炯 27.7万字  7.1993年     林郁出版公司(台北) 黄建人  8.1997年     时代文艺出版社   于晓丹、廖世奇 30.5万  9.2000年(罗丽泰) 先觉出版社(台北)  黄秀慧  10.2000年     译林出版社    于晓丹     26万字  11.2005年全译本  上海译文出版社  主万      35万字

舌尖到脚趾

  妳的舌尖撩起我的欲念之火,妳的脚趾捻灭我的死灰复燃——洛*丽*塔~~~   妳的锁骨薄弱突起,盛满我鼻子埋入之间的呼吸;妳的肚脐褶皱扭曲,覆盖着我手指按下的黑暗;妳的腹股沟光滑紧闭,印下我手掌多次捋掠的纹路;你的膝盖圆润弯曲,顶撞我喉结的憋闷与喘息......洛~杀了我——在我对妳死灰复燃的那一刻;或者,等我行尸走肉般老去再遭受你纯洁的唾弃。我能想象,那唾弃从你的舌尖滴落,就像你13岁时舌尖向上,轻触粉红的上颚,发出那声让我致死未渝的“洛”。kill me,please......just kill me~~~

这样的一本呓语般的作品

首先这是本小说化的东西,接近于小说,有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这又是本心理笔记,无数的心理笔记,自我记录,写下了无数的妄想与欲望和思维蠢动。洛丽塔——多洛蕾丝·黑兹,书中所提到的[我的爱,我的性感少女,我的洛丽塔],随着书中的描写缓缓推进,我看到一个十二岁的性感少女,早熟的少女,带着致命的吸引力出现,仿佛命运的安排。而[我]——亨伯特·亨伯特,不过是个对某些令人全无兴趣的成年女人有吸引力的男人而已,一个中年男人。作者后记中说有读者和编辑称[古老的欧洲诱奸了年轻的美国],也有说[年轻的美国诱奸了古老的欧洲],笑,都对,就算亨伯特这个中年男人对性感少女有多么大的妄想和邪恶的念头,没有洛丽塔带着天真与邪恶的故意引诱,怕也不可能形成这样的故事吧。中国有句俗话,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亨伯特和洛丽塔的故事,纯属[性格决定命运],附加[文化差异的痛苦]。其实这本书没什么,不过是作者一时的想法,想写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寡妇结婚,寡妇死后又想诱奸继女的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故事渐渐润色,出现了丰富的思想与邪恶的念头。(见作者后记)身为同样写故事的我来说,作者的思想真是够复杂的——俄罗斯籍(政治气氛),呆过柏林(严谨刻板)和巴黎(浮华不羁),又去了美国(历史淡薄的世界),遇到这样人文环境的激烈撞击理所当然。所以这个故事,阅读时我摸不透它的脉络——也就是说,我无法预测下一步情节的推进,也许是文化差异,不过我想,作者和很多人(包括我)一样,有种强烈的格格不入感吧,笑。无论是身在故乡还是异国,思想的不入流总归会带来沉重的枷锁的,所有的作者都明白这一点——为什么我与你们不一样?为什么即使我努力适应环境,努力改变自己,依旧与你们不一样?人类总是有渴望[融入大环境]的愿望的,但总有人没有办法——是自我意识太强烈吧,如果不能抹杀自我意识的感觉,是无法融入集体潜意识的感觉里的。人类的集体潜意识已经得到证实——所以[小我]和[大我],要选择哪一个,我想我们心里都清楚。有的人一开始就选择了[大我],因此融入全人类,而那些一开始就选择[小我]的人,也注定了一生命运。一些内心呓语——亨伯特幼年时的记忆——他迷恋着年轻的性感少女——遇见洛丽塔——洛丽塔之母爱上了他(这真是荒诞可笑的女人啊!)——亨伯特与洛丽塔之母结婚——亨伯特把对洛丽塔的爱写入日记——日记被洛丽塔之母发现,她急着出门时车祸身亡——亨伯特为了安抚洛丽塔带她去旅行——洛丽塔引诱了继父(其实我觉得男人的自我意识也挺过剩,不过小洛丽塔还太年轻,她大概没有估计到继父的爱意如此之重吧)——旅行,旅行,可以说是乱伦——洛丽塔厌烦了,随便找了个人逃离了继父身边——亨伯特疯狂寻找——几年后,那疯狂已平淡,亨伯特甚至又结了婚——得知洛丽塔消息,立即出发——洛丽塔已不再是性感少女,亨伯特悲哀不已,也发觉自己依旧迷恋着[我的洛丽塔]——两人向过去道别——亨伯特取出早已准备好的手枪——精心策划,杀死了带走洛丽塔的男人——被捕,在监狱,医院里写下了自己与洛丽塔的故事我很难预测到这样的剧情,许多心理描写一直一直在我的阅读中跳出来,不是作者,而是我的阅读感受:[洛丽塔,天真地卖弄风情,引得那些男人欲火大动。][与洛丽塔发生了争吵,有时一天几次。][只要她想要,就可以吃到任何一种糖果,看到任何一场想看的电影,而那些电影在我看来俗不可耐,那些糖果在我口中全是一个味道。][我屈服于我的小洛丽塔,有时竟要哀求才能换来一个吻,零用钱从一角五分涨到二角五分,而这只能换来短暂的亲密,冷酷的洛丽塔,她知道如何控制我,而我没有那些便会死去。][我的小暴君,我的洛,我的洛丽塔。]我很难从那些呓语般的描写中脱身出来,那是迷幻的丛林,是引人沉沦的禁地。人总是有着想要叛逆的愿望,有时道德底线就是那样不堪一击,令人崩溃。年幼的洛丽塔,中年的亨伯特,不过是一个故事。作者写的时候,想必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却无意中带出了许多我们内心的东西——这也是集体潜意识呢,笑。同样身为作者的我,很理解作者的想法——虽然我读完了全书,才理清了脉络,才恍然作者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就这么简单,给许多人弄得那么复杂,真不可思议。我在想,为什么人类总是把许多事情弄复杂了呢?可笑可笑,世界真是奇妙啊,呵呵。全书的叙述像是日记般的流水帐,一篇一篇,一段一段,读的时候必须耐下性子,有些地方的描写看着可能会觉得挺累,没关系,跳过也无防,要是觉得错过了什么再翻回来重读,也可以。《洛丽塔》很长,很长,所以读它还是稍微挑时间充裕一点的时候再说吧。

[洛丽塔]

我的洛丽塔身上混合了温柔的爱幻想的稚气和一种怪诞的粗俗;这种粗俗来自广告和杂志图片上那些忸怩作态的塌鼻子女郎,来自故国(含有踏碎了的雏菊与汗水的气味)的那些脂粉狼藉的青年女佣,也来自外地妓院里那些装扮成小姑娘的非常年轻的妓女。而后所有这一切又跟通过麝香与泥土、通过污垢与死亡渗出的那种纯洁美妙的温柔混合在一起,天哪,天哪。最特别的就是她,这个洛丽塔,我的洛丽塔,使得作者古老的欲望具有个人的特色,于是,在所有一切之上,只有——洛丽塔。人生有多奇怪啊!我们急于摆脱的正是我们想要追求的命运。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说不定比洛丽塔更加真实,这个幻象与她复叠,包裹着她,在我和她之间漂浮,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我知道我已经永远爱上洛丽塔了,但是我也知道她不会永远是洛丽塔。到一月一日,她就十三岁了。再过差不多两年,她就不再是一个性感少女,而变成一个“年轻姑娘”,随后再变成一个“女大学生”——最最讨厌的人物。“永远”这个词是仅就我自己的激情而言,仅就反映在我血液中的那个不朽的洛丽塔而言。那个髂嵴还没有展开的洛丽塔,那个今天我可以抚摸、鼻嗅、耳听、眼观的洛丽塔,那个嗓音刺耳、长着一头浓艳的褐发的洛丽塔——前面梳着刘海,两侧形成涡状短发,背后则是一绺一绺的鬈发,黏答答、热呼呼的颈项,嘴里满是粗鄙的词汇——“糟透了”、“顶呱呱的”、“肉感的”、“傻瓜”、“讨厌鬼”——那个洛丽塔,我的洛丽塔,可怜的卡图卢斯永远赢不了。她坐在那儿,一脸饱经蹂躏的神色,成年人的狭长的手上青筋暴突,雪白的胳膊上满是鸡皮疙瘩,耳朵又浅又薄,胳肢窝里乱蓬蓬的,她就坐在那儿(我的洛丽塔!),才十七岁已经憔悴不堪,肚子里怀着的那个孩子,在她腹中已在梦想成为一个大人物并在公元二〇二〇年左右退休——我对她看了又看,心里就像清楚地知道我会死亡那样,知道我爱她,胜过这个世上我所见过或想象得到的一切,胜过任何其他地方我所希望的一切。过去我曾大声呼喊着翻身扑到那个性感少女身上,如今她只是那个性感少女以淡淡的紫罗兰清香和枯萎的树叶的形态所表现出的回声;她是黄褐色的山谷边上的一个回声,山谷那边白色的天空下有片遥远的树林,褐色的树叶堵塞了小溪,鲜嫩的野草丛中还剩下最后一只蟋蟀……可是,感谢上帝,那个回声并不是我唯一顶礼膜拜的东西。过去我在藤蔓纠结的心中着意纵容mon grand péché radieux[18]的做法如今已经缩减到只剩下它的本质: 自私无益的恶习,而我已消除了所有这一切,并对其加以诅咒。你们可以嘲笑我,威胁要叫旁听的人离开法庭,但在我的嘴给塞住几乎要窒息以前,我还是要高声说出我那可怜的真情。我坚持要让世上的人都知道我是多么爱我的洛丽塔,这个洛丽塔,脸色苍白、受到玷污、怀着别人的孩子的洛丽塔,但仍然是那灰色的眼睛,仍然是乌黑的睫毛,仍然是赤褐和杏黄色的皮肤,仍然是卡尔曼西塔,仍然是我的洛丽塔。不要紧,即使她的眼睛像近视的鱼眼一般黯淡无光,即使她的乳头肿胀、爆裂,即使她那娇嫩、可爱、毛茸茸的柔软的私处受到玷污和折磨——就连那时,只要看到你那苍白、可爱的脸,只要听到你那年轻嘶哑的声音,我仍会充满柔情地对你痴迷眷恋,我的洛丽塔。 “洛丽塔,”我说,“这句话可能跟我们刚才所谈的都不相干,但我还是要说一下。人生十分短暂。从这儿到那辆你十分熟悉的旧汽车只有二十到二十五步的距离。这是一段很短的路。走这二十五步吧。现在。就是现在。就这样过去吧。从今往后,我们一起快乐地生活。”我很奇怪(这是一种修辞的手段,其实我并不如此),她看到自己还是个孩子和性感少女时就坐过的这辆汽车,神情竟然这么淡漠。她只说它外表倒显得还很气派。

两个版本的洛丽塔

于晓丹的洛丽塔,简洁洗练。主万的洛丽塔,流畅和缓,象原著的风格。关于9岁到14岁女孩子定义的问题,精灵般的少女,一大段的陈述,在贾宝玉口中,便成了一句“女孩是水做的骨肉”。看来,曹雪芹和纳博科夫也有得一比了。喜欢那种风格就看那个译本好了。

没有电影感觉好

很喜欢电影洛丽塔 找洛丽塔的书找了很久 各种各样的原因都没有买 只到那天在图书馆看到这本黄色封面的洛丽塔 非常喜欢封面的设计 那种生命之光的感觉 可是拿回来看 看了不到一半便再也读不下去 一般情况是 看书会比看电影感触来的更多更真实 可是这本书却放在那再也没有欲望看 今天看到上面的评价才知道 是翻译出了问题 整本书完全没有逻辑的直译了过来 就像当初看译本的小王子 找了很多版本看 对其中有些词语的翻译耿耿于怀 只可惜我读不懂法语 看不了原版 看这些书 还是找来英文原版的看吧 可能一个词语的翻译便搅了你全部的心情

我有点儿个喜欢亨亨大叔

究竟是年轻的美国诱奸了古老的欧洲,还是古老的欧洲诱奸了年轻的美国?我想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就像我无法给洛丽塔或者亨伯特亨伯特定罪一样。我宁愿相信他们都没有罪。我宁愿相信热爱性感少女的亨亨是真的对洛丽塔一见钟情并且爱她直到行刑的那一刻,就凭那一句——我希望这本回忆录只有在洛丽塔不再活在这世上的时候才能出版。且不提他请求洛丽塔回到他身边时的那副落魄样,我真的忍不住被这个所谓”性变态“的大叔产生了深深的好感与同情。我用”热爱“这个词来定性他对性感少女的癖好,是因为我不想对他的这一癖好表达任何的贬义。是的,”热爱“这个词在这里甚至有一点不合伦理的褒义。也许我也像亨伯特亨伯特那样有一些精神恍惚。但是我不赞同社会伦理对于某些爱好的偏见与抨击。如果有错,洛丽塔和亨伯特亨伯特都是罪魁祸首。如果有错,那也只能怪爱的诱惑和冲动。当然,我也宁愿相信洛丽塔是真的对猥琐的奎尔特着了魔,虽然她最终选择了逃离而不是为了他放弃一切原则。这一点上,我不禁有点儿喜欢这个小姑娘,这个天真又藏着心眼儿的性感少女。不像一半海水一半火焰里的丽川,那样不顾自尊的爱像是乞丐,犯傻还不讨好。亨伯特亨伯特的挣扎,不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在经历的挣扎么。只是有些人你可能虚伪地克制住了极力地掩藏住了你认为不应该有的那些冲动,有些人最终不情愿地败给了女巫般神秘而无法抗拒的欲望而陷入了无尽的自责与无法自拔,有些人则潇洒地解放自己的灵魂,就像亨伯特亨伯特杀人之后毫无顾忌地开上了公路的逆行道,这种刺激也是正常人无法体会的。

不说内容

这本书我只看了几十页,没资格说好坏,只说说翻译和版面.翻译实在是太烂,烂到不忍卒读。很多句子是硬译过来的,又长又复杂,让你读完一句话能背过气去.很多词汇不合语法,有些话翻来复去看几遍都猜不出是什么意思.见过烂的翻译,没见过这么烂的翻译.再说版面,开本太小,字太小,行间隔太大,有注水书嫌疑.以我1.5的视力,把它放在膝盖上看都很费力.厚厚的一本端在手里象在炼举重.译林版的书怎么会搞成这样?

一句话书评

最近看了《洛丽塔》,由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 1899-1977)所著,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经典小说。500多微微泛黄的书页,厚厚的历史与无法抵挡的感情,终落上尘埃。应了那句话: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或许你只是贪恋我年轻光滑的肉体。如此乱世中的爱情,落下帷幕后,却只能惹世人非议纷纭。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女孩

爱一个人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年龄?身份?地位?容貌?除此以外的爱,会被无情地打上不伦的烙印,那是一种不容于世俗的存在,必须被迅速地抹去。然而被禁锢的爱真的有罪吗,还是说我们潜意识里在害怕 什么?一个足以大到可以做你父亲以男人的眼光看着他的女儿,这样就简简单单用变态来形容吗?他为了慢慢地接近他心目中的性感少女,娶了他根本不爱的女孩的妈妈,虽然这样的行为难以启齿,但他的目的确实达到了。性感少女是他一个人的,他可以完全掌控她!她的人,她的心!爱情本身就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是我们自以为是地认为我们就是高于一切的存在,所有的东西都表现出这种与众不同的性质。究竟是人类社会的进化所致,还是我们不肯放过自己呢?这个世界原本就只有男人和女人,如果坚守伦理的人类就不会有今天的样子,一代代人的传承,繁衍,我们本就是一个个乱伦的产物!年龄的成熟与否就可以断定一个人有没有资格爱吗?一个是13岁未成年少女,一个是年过四旬的成熟男人,这两个人的相遇,也许只是偶然,也许是命中注定,我要做的只剩下冷眼旁观就好,装圣人,不是我的爱好。一个男人满脑子里都是一个女人,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如果男人的脑中还有其他不同风格的女人,也许可以把他归结于他的烂情和无节操,那么,只有一个,这又说明了什么?思想,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而它的可怕在于它所有的阴暗都会被完美掩饰,我们只能看到它金光闪闪的华丽外表。再龌龊再不齿的思想,也许,真的只有一个情字可解。洛丽塔,洛丽塔,他心中的唯一。PS:看了之后惟一的感觉是真是一本精神病的书,庆幸的是我没有变成精神病。文字实在是....很无语很无语....中文参着法语,而且那些法语还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够解释的....我和同学讨论过,估计是他神经兮兮的文字才把这书定为精神病类型的.....看完之后有种强烈的感觉,这个男主还真像源氏(源氏比他帅nnnnn倍!!),都有喜欢loli的癖好....汗下,难道男的都有这种趋向?有点无语...下次养只宠物试试这是什么样的心情.....真的感觉自己很另类,对我来说貌似没什么伦理观念....不知道当初谁忘记教我了....我有的时候想,这样的我,到底是思想太先进了,还是太复古了?.....

对不起,我没有读完……

我承认我很土,我跟风赶时髦读此书。然后我就发现我读不进去,不知道原文如何,反正翻译的让我……怎么说呢……我一直觉得好的小说应该能够增进便意……可是读这本书……让我大便干结了……不能和身体过不去……不读了……等身体好了,再读看看……

最美的夏日沉沦``

作者自己说过他是一个讲诉美的人,而《洛》恰恰很美,女孩腿上细细的绒毛,永远洁白的短袜,还有明丽的夏天的云,一切都是作者给我们创造的美丽世界~在无可救药的看了七八遍之后,终于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洛丽塔》。亨亨的可悲不在于他取向,只是作为一个变态者,他竟坠入爱河,他可以爱安娜贝尔,可以爱马路上任何一个光腿的女孩,就是不能爱那个洛 丽 塔。

看完了 不错

不知道以前删节版本是什么样子的,删去了哪几部分?97版的电影是很不错,可以考虑先看电影再看书,这样好懂些

据说很好的书

我不明百为什么,我为什么对于国外的名著的人名抵触心理很强,总是高不请他们是张三还是李四,以至于百年孤独让我看了好不郁闷,后来都差辈了,不知道谁和谁是一家,谁和谁是父女等。不理解为什么他们总是重复使用一个名字。翻来覆去的,好了说说这本书。洛丽塔,里面的情节总是能抓住我可是我还是好多天过去了,每天都只看了一点。我决定近期把她攻下来。这样说来我这个应该算是读前感。呵呵、

Lo lee ta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ung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lee.ta 庆幸在有了“健壮的脾胃、健全的心理、成熟的思想”后读到了它。相信在很长一段时间“lo lee ta”会像一句魔咒一样紧紧束裹着我、又或像种下“蛊”,无声无息,而突然在某天谋时爆发。就像纳博科夫把时间这个魔毯叠了又叠,让图案相互叠加一样,我也从来不相信什么,时间流逝,昨日今日。时间有它自己另外的规律,谁知道这一分钟之后是不是十年前的那一秒呢。曾和朋友说过,书这个东西,是最需要标注使用说明的,适读的年龄,适读的心境,适读的环境……可是现在又突然发现,“随遇而读”,每本书都有它自己的命运,读者和书之间也有其自有的因缘际会,遇到了读了喜欢,那就是段善缘,缠绵温情;不喜欢,那就段恶缘,憎恶背弃。善恶都是缘,不是吗?遇到,就读她。

怀念图书馆的日子

我当初看的是英文原版,当时还不知道有这样的一本书,仅仅因它是学校图书馆里面仅有的几本看起来干净崭新的书之一,所以就拿回去了。只是翻开第一页,全身就犹如被电流击过的感觉,震撼,颤抖,就是所有“洛迷”都倒背如流的那句话,让我欲罢不能。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洛丽塔一直是我的最爱,喜欢所有充满爱欲的细腻粘稠的描写,喜欢那些阳光底下金光闪闪的日子,喜欢他们开着破车在逃亡的路上奔波流离的快感。。。奇怪的是,我喜欢在晚上睡觉之前读它,只有这样,我才能将沉沉的夜色变得更加浓郁而美味。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感官似乎总是很忙碌,不是指多愁善感,而是无论是看一本书还是看一部电影,或者听一张唱片,所有的感官都会调动起来聚集起来,无比丰富。同样的,看洛丽塔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感觉,而且无比强烈。仿佛一杯烈酒,一喝就醉。所以后来那本书我一直保留了大半年没还,结果当然是被狠狠地罚了款。哈哈!再后来就是突然间铺天盖地地开始了对这本书乃至作者的推崇,似乎所有人一霎那都开始注意并喜欢那个天真美丽而不乏性感的小女孩儿。其实有时候有人和你的喜好一样是件不错的事情,但是如果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一幅狂热劲却对对象不甚明白的时候,你只会对着那团乱七八糟的空气感到无奈和气愤。亲爱的洛丽塔,你也是这样!

我为什么要看《洛丽塔》

在银川旅行的时候把手机弄丢了,虽然不愿意过于直白地表示自己有着文艺青年的普遍追求,但考虑到漫漫近30小时的列车时光断然不能以巴巴地看住西北荒漠变作江南山水打发,还是忍痛买了这本连作者名字都印错的盗版《洛丽塔》,而把三毛和余华都留在了货架上。从西藏开过来的列车拥挤不堪,西北人黝黑中泛着红光的面庞在西安人平静安详的书卷气里格外突出,四周嘈嘈杂杂一片四川口音,我抗着行李跋涉过两节车厢才抵达自己的座位,稍作整顿,就拿出《洛丽塔》来看,一点儿也没关心旁人。当看到亨伯格博士搬进夏洛特•黑兹的家,初次见到“性感少女”洛丽塔时,我无意中发现右边座位上的男生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我没有遮住的一块文字。于是我借故上厕所,把这本封面美好纯粹的书留给了他,想到在车上遇见一位书友心下快慰至极。我回来的时候,特意站在一边好让他多翻几页,然而他很快站起来对我说:“你怎么看这样的书啊?”“你怎么看这样的书?”——这句话在我的意识里充斥着冒犯意味,尽管我当时并没有形成有关这本书的意义和价值的确切看法,但我头脑清晰地还击到:“你觉得这是什么样的书?”我自以为这是一个漂亮的对答,将对方或许是无意的贬损在反诘的语势加强下尽数还给这个口无遮拦的小子,不仅把自己包装得“高深莫测”,还将对方定义得“俗不可耐”。妙哉。而现在看来,这种自卫式的应激反应恰恰说明了我在那个问题上的不自信,好像自己在看的是一本香艳的情色小说而急于转换成一种学术眼光以掩饰被抓包的尴尬,却欲盖弥彰,无意中印证了对方的判断。众所周知,性是我们社会生活中谈论的禁忌对象,何况《洛丽塔》还涉及广受保护的未成年儿童,而仅凭传媒风评和故事概要,《洛丽塔》无疑与“一树梨花压海棠”是对等的。知之不详的读者很容易在此基础上想入非非,甚至是美国的出版社编辑,也对这部作品的意义大有看法。迫于这种压力,纳博科夫干脆假托一位子虚乌有的约翰•雷博士,大谈这份病历对于精神病学的意义,“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具有的道德影响,因为在这项深刻的个人研究中,暗含着一个普遍的教训”,“《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做出努力”。这种假冒真实的做法很奏效,一开始,我的确是带着这种被规定好了的眼光去看,企图从中获得精神病、心理学方面的临床知识的。有了这层缓冲,我心安理得了不少,但仍免不了被窥视时的不安。被他问了之后,我也不禁问自己,为什么要看《洛丽塔》?为什么要听一个精神病患者不厌其烦地描述他的幻觉和美国风光?是为了表明自己不是虚伪的卫道者,还是为了在豆瓣读书上添加一本“看过”?是为了从浪漫主义的角度获得有关的精神病学知识,还是为了了解青少年的性觉醒?是为了批判国外混乱的伦理纲常教育,还是为了洞悉悲剧的起承转合以恰到好处地规避?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通览全书,那个叫“意义”的东西始终没有露出蛛丝马迹——我怀疑是它藏得太深了,毕竟在很多的豆瓣线上活动,诸如“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开头”、“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洛丽塔》的提及率都居高不下。的确,《洛丽塔》的语言艺术是在水准之上的,尤其开头,“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颚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让人不由得跟着他的字词从口腔到心胸品味这个单词,着魔一样把能感受到这份缠结的诱惑视为一种生命的垂青。纳博科夫为逼真地塑造一位出身上流社会的,精神错乱、有被害妄想症的性变态,极尽语言功力,运用插入日记、幻想和悬疑小说的写作手法,把阳光明媚和春暖花开渲染得灰雾蒙蒙,我像透过亨伯格日益垮掉的精神和渐渐昏聩的目光环视他所处的环境,雾霾附着在衣服的缝隙,楼梯扶手冷冷地亮着油光,在这一切没有希望的陈设里,洛丽塔长手长脚地涂抹着鲜艳的指甲油,在苍白的脸上绽开不熟练的妩媚。尽管阳光很好心地想拯救这个孤苦而桀骜的女孩儿,把温和的光线投到她的耳畔,使其泛着毛茸茸的希望,但依然无力改变灰蒙蒙的基调。——或许这就是《洛丽塔》的意义:它是一个完整的、有着强烈个人风格的故事,是作者本人与英语“恋爱的记录,仅此而已。但我正是他提到的“以‘他为什么要写它?’或‘我为什么看写疯子的书?’这样的心情读过《洛丽塔》的打字稿”的傻瓜,甚至为了维护这本书“潜在的尊严”将其看待得严肃而神圣,是一道与“凡人”分界的三八线。说白了,这是创作观念的差异化表现。中学时期大家都喜欢梁启超那篇《少年中国说》,以“少年某则国某”为甚,排比气势最强,便于记忆,也十分接近中心思想,于是众人动辄齐诵,自以为得其大趣。某天我留心看了全文,才发现后首几句“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才是最精要,最显出梁启超汪洋笔力的部分。但我们大多数人只知梁任公是革命者,不知其也是出色的作家,自然对其中的文字章法疏于鉴赏了。再者,我们打小所受的训练就是如何迅速归纳中心思想,反而把“语文”的欣赏意旨放在了末端,有聪明伶俐的孩子早早领会了“文章”的真趣自行训练倒好,假如都像我这样蠢钝,拿到一篇“无意义”的作品便不知所措,恨不得把作者从地里挖出来好好说个一二三四,就真是中了“意义”的圈套了。了解得多一些的话,会发现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是一位羁旅美利坚的法国作家,平生最大的念想就是回到欧洲,完全是以使用英语为代表的不便,以儿童教育为代表的观念差异催生了这本广受争议的《洛丽塔》。而再如何惊世骇俗,《洛丽塔》也不过是作者本人的一团小火。把心理学留给弗洛伊德,读者只要享受文字就好了。至于为什么《洛丽塔》让人念念不忘,与其说它特别有价值,不如说它的题材相当特别好了。(PS.本文无意评价国人教育,也不倾向“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说法,只是偶然悟到了看书的另一层趣味不来自“意义”,还来自“文字”,对待不同的作品要拿出不同的欣赏眼光罢了。)<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半島書(Penin2ula)获取更多影视、音乐、图书内容。>

人性中的道德与灵魂的美感

“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始终没有看懂,或者很是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究竟是什么。

没有标准的错位

如果主角和洛丽塔再多活10年发生的事情就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庸俗的不能再庸俗的故事了。作为死猪级的怪叔叔读本,文字描写华丽无边,不知道是翻译的好还是这个美国籍俄罗斯怪叔叔功力深厚~

■用我的爱与卑鄙为你著一部书■

——关于纳博科夫著作《洛丽塔》“这就是我的故事,我重读了一遍,里面有粘在上面的些许骨髓,有血,有美丽的绿得发亮的苍蝇。在故事的这个或那个转折处,我觉得我那难以捉摸的自我总是在躲避我,滑进了比我乐意探测的更为深邃、更黑暗的海洋。我已把我能掩饰的东西都掩饰了,免得伤害人们。我随意为自己设想了许多笔名,后来才找到一个特别合适的。我的笔记里有‘奥托•奥托’、‘梅斯麦•梅斯麦’和‘兰伯特•兰伯特’,但不知为了什么,我认为我的选择最确切地表达了我的卑鄙龌龊。”“不要可怜克•奎。上帝必须在他和亨•亨之间作出选择,上帝让亨•亨至少多活上两三个月,好让他使你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所认为,一部成功的小说,或者不妨也可以认作判断一个小说写作者(故事讲述者)是否成功的标准,就是一个本身即为杜撰的故事,由作者著出以后,再经由读者的阅读,会由读者认定这是一部真实性毋庸置疑的小说。也就是说,读者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小说中所叙述的事件必然已在许久以前真实于作者眼前发生过,或者即将发生于作者及更多人眼前。作者所做的工作就是,堆砌词与句,以让这些事件犹如重演或提前放映给阅读他作品的读者。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无疑便是这样一部成功的作品。这部作品的真实性不仅在于所叙述的故事本身,更在于纳博科夫本人化身亨伯特所表达的情感。在后记中我们得以知道有关于洛丽塔的故事确实是由作者纳博科夫本人杜撰,而在作者详尽的、考究的故事叙述中,我们能真切感受到作者就是亨伯特本人,在即将亡去的最后时日里,被囚于牢笼中,一笔一划仔细地将自己认为唯一值得珍贵的记忆、对洛丽塔至深至切的爱记录下来。亨伯特曾说他写下这部小说是为了能够对他的罪行进行开脱而做的一份呈堂证供,可直到小说的结尾处,他才说出他写作这本书的真实目的:“我希望这本回忆录只有在洛丽塔不再活在世上的时候才能出版。”“使你(即洛丽塔)活在后代人们的心里。”我喜欢阅读纳博科夫在冗长繁复的一些景物、场景、人物描写中偶然搀杂的一丝情感描写。正是这些细微的描述能够轻易将亨伯特的心理或者他对洛丽塔的情感讲述给读者听,在不会突兀的同时还能让人体会到亨伯特的情之深切。其实这是一部曾经被定为禁书的小说,然而在我的阅读中,不仅没有感觉到一点猥琐的气息,反而还让我感受到了真爱。只要是爱情,确实是可以超越年龄、性别、生死与伦理道德的。我所看到,在纳博科夫所描写的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情感表达中,没有肮脏没有暴力,更没有像一些恶俗的小说所表达而出的那种“热泪盈眶”的感动,唯一所赠予读者的是一种震撼,亨伯特对洛丽塔强烈深刻的爱的震撼。小说拥有一个最为出彩的结尾,那只是一小段描述亨伯特在杀掉情敌奎尔蒂之后亨伯特驾车离开的情景。而此时读者可以读到独属亨伯特的凄凉,他自知他已永不可能得到洛丽塔的回归(虽然在那一刻凄然的亨伯特尚未知晓洛丽塔已然辞世),所以他说:“我站在这高高的斜坡上倾听那悦耳的震颤,倾听那矜持的窃窃私语中间迸发出的不相连的喊叫,随后我明白了那令人心酸、绝望的事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片和声里面。”然而亨伯特的行径却是卑鄙并且自私的,在他没有得到洛丽塔的时候他曾在心里设想过要怎样除掉他的后妻——洛丽塔的母亲夏洛特,在旅行途中他厌恶洛丽塔对其他任何的男孩或成年男子所做出的暧昧表情与动作,甚至有时他会不顾洛丽塔的情绪而做出某些洛丽塔根本不愿意让他做的事情。在最后,当洛丽塔跟随奎尔蒂从亨伯特眼前逃走后,他更是难以字抑几欲癫狂。相反,他却没有对洛丽塔忠诚,他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另外搜寻他眼中的“性感少女”他亦认为自己卑鄙,却从不允许别人对他对洛丽塔的爱做出任一点的鄙夷与猜度。甚至他认为,奎尔蒂本身就是该死的,洛丽塔从始至终都只是他一个人的洛丽塔。“如果我站到我自己的面前受审,我就会以强奸罪判处亨伯特至少三十五年徒刑,而对其余的指控不予受理。”他没有掩饰自己的卑鄙(“我已把我能掩饰的东西都掩饰了”),他称洛丽塔是他的灵魂亦是他的罪恶,他唯一掩饰的只是对洛丽塔过于强烈的爱。我的小说写作生涯只有那么短短的两年时间,两年里,我仍旧无法做到我所认为的成功的小说写作者,然而我拥有深刻的爱或者这种爱衍化而出的卑鄙,假使终有一天,我将这样的爱表述完全,我想,也将是我小说生涯的终结。因为,会有什么更为使我得心应手的,更为拿捏自如的东西像文字一样用以表达我那些深刻的爱么?而我所孜孜以表的,除了这些深刻的爱,我想便什么也不剩了。

一树梨花压海棠

最喜欢亨伯特的独白:当我听到耳边儿童欢快的笑声,我很失落。不是因为LOLITA不在我身边,而是因为这些笑声中没有LOLITA。洛丽塔毫无她应有的纯真,亨伯特又怎么可能在童真的欢笑声中听到她的?!看不到什么青春、灵动、精灵,我看到的只是她顽劣任性粗鲁无礼,是谎言、心机、轻浮加无聊。性格注定她的人生以悲剧收场,只可怜亨伯特病态的痴迷,洛却从未爱过他。

什么时候能看到真实的洛丽塔?

我记得在“安替博客”上曾看到他评论互联网上的各种语言。作为结论,他说汉语是一种不好的语言。这是因为,相对于其他语言,汉语是封闭的。在世界上,汉语显然是以中国大陆为主的。因此,当网络媒体上编造了一个谎言,并用汉语发布之后,很难得到其它国家媒体的揭穿。而如果相同的情况发生在英语上,比如纽约时报播出了假新闻,他就会受到路透社等等的攻击。这并不是说汉语本身有什么问题,只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这部书上,由于种种原因,市面上买到的版本都是被删节过的。《洛丽塔》作为世界文学史上的巨著之一,到现在居然还没有完整的全译本,不得不令人惋惜。

lolita——从未醒来的一个梦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是小说的开始,也是让我爱上这部小说的原因,无论是原著,还是中文翻译都让我奋不顾身地跟随亨伯特陷入了这段几近疯狂畸恋之中。《洛丽塔》被禁了50年,就像人们内心深处最阴暗却最赤裸的真实终将释放,确实,当《洛丽塔》再次走入世人眼中,所接受到的是理解与再一次地沉沦。其实不难理解洛丽塔对亨伯特的感情,那是女孩与生俱来的恋父情节,以及少女懵懂时期对爱、对性的试探与渴望,她希望能引起亨伯特的注意,以示自己作为一个女子的魅力,同时也依赖着亨伯特,就像依赖自己的父亲、兄长或者说是男人。亨伯特一步步地走入了洛丽塔的“圈套”,他爱上的只不过是儿时一个未完成的梦,畸形却异常美好,对洛丽塔的无法自拔就像回到了初恋时代,想要将梦做完,他以为他可以,于是倾注了他所有的感情,只是他忘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洛丽塔在长大,女性的欲望也在慢慢放大,而奎迪的出现,让洛丽塔有了离开亨伯特的理由。亨伯特的梦最终破碎了,他无法相信自己爱了“一辈子”的女孩已不再是那个梦中的“妖精”,他不愿醒来,亨伯特把所有的罪都归在奎迪身上,最终的悲剧在意料之中,没有了精神依托的亨伯特只有杀了奎迪才能真正的解脱。这是一部很难掌控的小说,这也是它遭受50年牢狱之灾的原因,纳博科夫却用美丽而贪婪的文字将这样一个故事玩弄于股掌之中,从书的开头就透出一股妖冶的光芒,梦幻、迷离……向《Lolita》致敬!

一枝梨花压海棠

一枝梨花压海棠这是中国人对洛丽塔的第一感觉。书我看过一遍,是在十分艰难的情况下看完的,不好懂。当然也不能抹杀他的价值(我还没有体会到),存在总有他的理由。在准备好大脑与时间条件下,可以观之。

‘我要治疗阳痿’

亨伯特的枪指着一堆纤细骨架上的肥肉。‘我要治疗阳痿’楼上-诗人的诱惑,如果少年不玩弄勃起,亨的回忆录会是本浪漫小说,《廊桥遗梦》的女主角年轻三十岁。永不复焉,永不复焉;Never More,Never More 不祥的乌鸦射进奎胖子的身体,一切都会死去。

我的是黄色皮子的

  55555.我的那本是黄色皮子的,书在我的小家里,明天找来看看,我说啊,以我的智商怎么读不懂呢

灰色玫瑰

“只要看到你那苍白、可爱的脸,只要听到你那年轻、嘶哑的声音,我仍会充满柔情地对你痴迷,眷恋,我的洛丽塔。”————————————————————————————————在看这本书之前恰好读了福柯的《疯癫与文明》(表示读得有点痛苦。。。),又顺便看了《飞越疯人院》这部电影,很明显三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触及到精神病分析这个有些边缘化的领域,《疯》通过大量的史实和分析,从学术的角度剖析了这个群体在漫长历史演进中的境况,《飞》则通过一个简单而略带荒诞意味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体制反人性的本质,含蓄地赞颂了不自由毋宁死的精神,对于我们今日身处的这个国度来说,恐怕更有一层思考的深意吧。不内涵地说,因为大一开始慢慢养成的快速阅读习惯,读每一本书基本都有点赶路的意味,lolita也不例外,用了四天就拿下,就我自己肤浅的理解,这是一个带着病态美和畸形美的爱情故事,正如亨伯特所言,那是永远也得不到的灰色玫瑰,美得热烈,美得狂野,美得不顾一切,美得歇斯底里,美得让我们这些囿于琐碎而平凡生活的人们无法理解却又充满好奇。我很难界定是欧洲野牛强奸了美国天使,还是美国天使驯化了欧洲野牛,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样一段爱情注定无法得到永恒,说白了就是没戏,从伦理的角度来说,在代表体制的一堵厚厚的墙和代表个体的一颗颗鸡蛋面前,尽管每个人都言之凿凿地赞美并希望成为一颗勇敢的蛋,但等到对时间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又盲目地甚至是争先恐后地试图变成砖石,融入看似牢不可破的体制,以群体性的力量求得庇护和安全感,并且对那些不合群者报以怀疑甚至是鄙夷,只是这一点,我们很难自知罢了。我最喜欢的部分是书中对于二人旅行的大篇幅叙写,它唤起了我对莫里亚蒂的回忆。同样疯狂的五十年代,同样荒凉的美国大陆,只是主角由一群磕着大麻听着蓝调博普的花之子变成了一个性感天真的女孩与一个不安分的精神病人,第一百座洞穴,第一千条河流,科罗拉多的群山积雪,黄石公园的彩虹漂浮在泥浆之上,这是爱情与疾病,浪荡与理智混合发酵而成的迷幻之路与激情之旅,尽管从头到尾充斥着无意义的争吵和冲突,但这样看似迥异的两颗心却以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牢牢贴在一起———当然,旅途的结束也意味着爱情的终结,这条路从疯狂开始,以梦幻押韵,最终还是归于幻灭,我想,这就是这段感情中最令人心动的特质吧。我无法说出lolita从亨伯特身边溜走的过程中,真挚的爱和刻骨的恨究竟哪一个更多些,是长久疯狂后的清醒,还是长久激情后的疲倦,她最终还是回归了这个社会,这个似乎大到足以包容一切却又以种种既定标准无情地排斥异端的世界,而亨伯特最终无法像“有些读者想的那样”对准面颊不再红润,眼神也不复清澈的她扣下扳机,如他所言,对这个未成年少女的爱是“一见钟情的爱,始终不渝的爱,刻骨铭心的爱”,而他从一开始就明白lolita不会永远是lolita,爱情只是刹那的耀眼,精神和肉体的狂欢过后,这个精神病人迟早要走向黄昏里只属他一人的孤独。五月里欢快地下着阵雨的一天,一切滚滚而去,任何记忆都不曾留下,野草丛中最后一只蟋蟀依然止不住鸣叫,雨刷无力应付黄昏时分汹涌而出的泪水。是疯狂被爱情慢慢治愈,还是爱情被疯狂裹挟着走上不归之路,只留下破碎的记忆与寂寞的梦呓。洛丽塔,洛丽塔,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还记得那座长满青苔的花园吗?我多么希望你可以一直在我身边玩耍,永远不要长大。

宿命的开头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three versions, impossible perfect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洛丽塔,照亮我生命的光,点燃我情欲的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顶到上腭做一次三段旅行。洛。丽。塔。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得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到第三次再轻轻贴在牙齿上。洛-丽-塔。纳博科夫啊纳博科夫,你就是翻译之梦魇,翻译之困境。纳—博—科—夫,节奏,准确,形象——无人能三者兼有!

遇妖记

复活节过后,夏天悄然而至。早一个星期前,天气还稍带清凉,已经见到不少女士身穿热裤短裙走在街上。何况今天已然是俨然是夏天的温度。不是周末,上班时间坐小巴的人不多。一上车习惯关掉座位上的空调,些许阳光透过满是灰尘的玻璃照进车厢,空气有点闷热。车还没满,旁边坐着一对小女生在翻看免费广告杂志,讨论着那个模特比较好看。昏昏沉沉地想睡,短短5分钟的车程怎么想也是不够瞌一小会。只能不停东看西看驱赶睡意。余光扫过狭窄的过道,一只蹬着拖鞋的小脚丫闯进眼帘。拖鞋是已经肮脏不堪的白色,扭花绳子装饰着红色小蝴蝶结。小小的脚趾甲上涂着橘色甲油。小腿笔直纤细,被晒成小麦色,膝盖旁边不知道刮到什么,一道白痕,一点擦伤的血,鲜红得有点突兀。我好奇地往上看了一眼脚的主人,一个小小的身影,斜挨在小巴座位靠背上,半张脸被柔软的褐色头发遮住,轻轻地咬着下唇。窗外阳光正好,没能看清她的脸。电光火石间,我突然明白了亨伯特的心情。确实有些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她们是妖精,天真纯洁,无知诱惑。无罪,却浑身透着不自知或自知的性感。她们可以不美艳,但通体都在诠释着两个字——青春。蓬勃的生命力,不安的野性,那个倒霉的中年人,遇上了一个小妖精,从此就被燃烧殆尽。“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这一本曾经被我当行文艰涩描述变态的恋童癖精神病例分析来看的书,在多年后一个春末夏初的午后终于懂了。PS:啊,这是一个大好青年向猥琐大叔的迈进么?……

希望我不虚此行

《洛丽塔》作为一份病历,无疑会成为精神冰雪节的一本经典之作。既然它与《尤利西斯》齐名,并称难以读懂,那么我想相比是需要一定功力去欣赏的。但是,在周围,又有几个人在精神上没有一些疾病,在情绪上没有一些怪僻呢?但这些问题不再是异常世界里的医学研究,那我们是不是就应该注意任性、气喘吁吁、自私自利、邪恶情绪影响下的行为对我们周围的人所带来的伤害呢!!我是怀着这样一份求证感来选择它的,希望我不虚此行!

茶喝后来yan

本来不喜欢外国书,人名难记不说,文化背景也不同。但这本真应该看看!记得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仍然痛苦,但看完全书才发现,很是让人思考。对我最大的触动是,社会必须宽容。

永远的洛

把一张白色的书签轻轻地夹到第62页,白色上的橘色图案,就像一片柠檬。汽水瓶上的花瓣开着,清淡地开着。开在汽水瓶里的花会不会在第二天突然死掉?汽水的泡泡会不会飞到它面前,突然爆炸掉?很难想象,这个头上穿着皇帝的新装的老头,能够写出这么疯狂的文字。他的小说就像他的眼神,种了邪恶的光。是不是每一个男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都有这样的恋童情结。虽然表面上,他们是再好不过的正人君子。我们每个人的心是否都干净地没有一丝杂质,就像一面清澈的湖,不忍扔下一石一物。然而在那湖水的最深层,在清澈的背光面,我们看不见的夹缝中,那里藏着不为人知的最深的秘密。他的口气,他的文字,几乎是半痴巅的带着诗意的迷恋。他说他疯狂地爱着一个少女。可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更多的是他对少女身体无法自拔地迷恋。稚嫩的身体,含苞欲放的蓓蕾包裹在少女的棉布连衣裙里。最终演化成一场灵与肉的纠缠。很难想象 ,这对于一个成熟而有魅力的男子竟有如此大的诱惑。也许对于男人来说,没有身体的爱,根本无从为爱。爱情的产生总要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质,如果他的出现和每一个经过身边的陌生人都没有什么不同的话,爱情也就无从为生了。他的爱情就是因为畸形而特别,因为他对少女身体执着地迷恋而与别的一些不同。然而像这样因为身体而生的爱,就能成为永恒了么?永恒的概念只可能是花朵开放在最迷人的时节里死掉。这得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最迷人,单单足够迷人是不够的,一定要是最。第二个条件便是死亡。开在死亡上的花才会永垂不朽。就像他心目中的洛丽塔,永远的洛。

我读这本书干什么。

因为好奇,萝莉的出处里怎么描写萝莉,反正我不是萝莉,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下辈子,尽量是吧,但是别以自己喜欢萝莉来作为某种理由,听起来很恶心。记录个句子“如果我的快乐能够发声,它肯定会充满整个旅馆”,然后听到了五月天的“想念如果会有声音,不愿那是悲伤的哭泣”,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还没注意到这个句子我想起了几个悲伤的场景,和这本书无关的,来表达悲伤的场景一是洗澡时,抱膝蹲在喷头下,水打在背上;二是看着镜子中流泪的自己,然后突然的发笑电影里面的亨伯特感觉正常些,以几个部位的特写,尤其是大腿的,来表达他的“欲”。。。也许导演喜欢大腿太压抑了,看完我就后悔装文艺了,会让人语速变慢

神经质得让人窒息

多莉嫁人以后,已经不是当年的性感少女了,但亨伯特还是对她一往情深,于是我便觉得,大概亨伯特也不全是那种肤浅的恋童癖变态老头。 但是,多莉从来没有喜欢过亨,她喜欢奎。所以亨杀了奎。 亨很爱洛丽塔,但他毁了洛丽塔。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次完成,自上颚往下轻轻的落在牙床上。洛-丽-塔。”

原谅我爱你如狂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亨伯特是故事的主人公,写下这句炽烈的自白时,他已是名罪犯,在监狱里回忆他的过往,凝形成一个让人感慨不已的故事。从第一句话开始,可以感觉到他努力控制着自己在心里汹涌的情感,他试着平静地、娓娓地道出,但字里行间藏不住他对她爱,在他的一些呼喊和喃呢里。  如果你是个老派的读者,潦草地翻几页可能就会嫌弃地合上书。亨伯特作为一名年趋四十的中年人,外表英俊潇洒,举手投足也称得上文质彬彬,却迷恋上了才十二三岁的洛丽塔,“不怀好意”地慢慢接近了她,并为此不惜与她母亲结婚,在她母亲死后,有些霸道地占有了她。天意弄人,一名戏剧家拐走了洛丽塔,当亨伯特重新找到她时,她已嫁作她人妇,她拒绝回到他的身边,于是崩溃的他,枪杀了曾经侮辱洛丽塔的剧作家,由此,监狱成为了他最后的归宿。  这样的人物、剧情的确会让很多人不屑一顾。但我读完整本书,却并未对亨伯特产生一丝厌恶的情绪,相反,是惊叹与哀悯弥漫在我的心间。他的行为确实有点可耻,但内心却很坦率,他描述口吻温和细致,没有丁点污秽,他眼里的洛丽塔焕发着精灵般的色彩,闪烁着光。“这时在阳光中,一只脚尖突出的脚、纯净的腋窝、发亮的胳膊和向后挥动的球拍之间有一刹那总会形成并保持一种充满生命力的平衡姿态,她总抬起脸来,露出闪亮的牙齿,对着那个给高高地抛到了强大优美的宇宙顶点的小球微微一笑。”  该如何看待这个故事呢?我梳理了四个要解决的疑问:第一,是什么驱使亨伯特如此迷恋洛丽塔,欲望和爱情,哪个占据了他的主要灵魂?第二,洛丽塔对亨伯特怀着是怎样的感情,有爱情吗?  亨伯特着迷洛丽塔,起因是他对初恋安娜贝尔的难以忘怀。年少的他们一起探索着灵与肉的私密,交合的快乐与离别的不舍,深深种植在他的血液里,逐渐形成了种特殊的欲望。这是这种欲望,使他对安娜贝尔的思念格外绵长,以及促使他找到了替身洛丽塔,一个性感少女。“那个在海边光胳膊光腿,舌头炽热的小女孩儿,此后就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直到二十四年后,我终于摆脱了她的魔力,让她化在另一个人身上。”  我觉得还有个文中隐晦的原因,他的母亲在他三岁时便辞世了,“除了保留在最最黑暗的过去中的一小片温暖,在记忆的岩穴和幽谷中,她什么也不存在了。我幼年的太阳,已经从那片记忆的岩穴和幽谷上方落下。”因为母爱的缺失,他显然对母亲一样的人物不太友善,从对待洛丽塔的母亲夏洛特可以窥见一斑。然而他的父亲,只是告诉他需要了解的性知识,便和他人去外国旅游了。他找不到可以诉苦和请教的人,所以扭曲的观念得不到应有的纠正,他或许有许多成熟的伴侣,但灵魂却只在也只愿在妙龄少女面前栽跟头。  他不顾世俗道德对他的约束,他甚至看不见年龄差距对他爱情的影响,他不当洛丽塔是女孩,而是女人,而且掺杂了他对她的诸多幻觉。“虽然我披着成年人的伪装从她身边走过,但我空虚的灵魂却设法把她的鲜明艳丽的姿色全部吸收进去,又拿每个细微之处去和我死去的小新娘的容貌核对比照。她,这个洛丽塔,我的洛丽塔,就完全超越了她的原型。”  洛丽塔虽然在地位上是弱者,但确是感情上的赢家。 猎人亨伯特被他猎物迷得神魂颠倒。他对待洛丽塔就像对待一尊华美珍贵的瓷器,小心翼翼地捧在手掌心里,生怕失去。从最初对洛丽塔身心的迷恋,到他会在意这个女孩的一颦一笑,对在她身边流连的男孩感到嫉妒,到最后他放手,祝愿洛丽塔和她丈夫。占据灵魂的主要不是欲望了,而是爱情了。他为她甘愿倾其所有:“你知道我爱她。那是一见钟情的爱,是始终不渝的爱,是刻骨铭心的爱。”而洛丽塔对他呢?  洛丽塔,在我们的印象里调皮可爱,脾气古怪,还有些许妩媚狡诈,她懂她的魅力。她的父亲早逝,她的母亲不太喜欢她。或许由于青春期性的好奇,抑或是她发觉了亨伯特对她的念头,她诱惑过他。但对亨伯特,她更多的是利用,母亲死后,洛丽塔有些怀疑是亨伯特杀了她母亲。可她无处可去,不得不依附他。她期望更多的或许是亨伯特当她的父亲,可以惯着她、宠着她,而不是情人。  她比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亨伯特更早意识到要结束这糟糕的关系。她认为他只在乎她的身体,他是个冷血自私的家伙,随意禁锢她的自由。她对他没有爱情的感觉,她被拐走两年后写信给他,也只是为了求他帮助,她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组建新的家庭,甚至为了钱可以忍受稍微牺牲下肉体,她从未想过他帮她会是出于爱情。于是产生了这组令人心碎的对话。  (“你是说,”她说道,睁开眼睛,微微抬起身来,就像一条可能发起攻击的蛇,“你是说,只要我跟你去一家汽车旅馆,你就会给我们那笔钱。这是你的意思吗?”  “不,”我说,“你完全弄错了。我要你离开你偶然碰到的狄克,离开这个糟糕了的狭小地方,跟我生在一起,死在一起,什么都跟我在一起。”  “你疯啦,”她说,脸上抽动起来。  “不管怎么说,即使你拒绝我,你也仍会得到你的……嫁妆。”我说“你肯定不跟我走吗?你一点儿跟我走的希望都没有吗?就告诉我这一点。”  “没有,”她说“没有,好人儿,没有。”  以前她从没有叫过我好人儿。)  这是场爱情的谜底是,他爱她,她不爱他,这是场无望的爱情。但他还是那么爱她,电影版《洛丽塔》里有段亨伯特的台词:“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昔日如花妖女,现在只剩枯叶还乡。苍白,臃肿,混俗。腹中骨肉是别人的,但我知道我爱她,他是我今生最爱的人。我肯定,就像肯定自己必死一般。她可以褪色,可以萎谢,怎样都可以,但只要我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多么动人的表达!  第三,纳博科夫写这本有些争议的书的意图又是什么呢?   爱是人类永恒探讨的话题,纳博科夫也不例外。他把洛丽塔带到我们身边,像面明亮镜子,清晰地折射出我们潜在的思考。我在他的文字中看到的是爱如何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爱的缺失又会导致怎样的结局。这个社会需要警觉和反思的,如何让孩子拥有健康的爱。还有一些更深刻的命题等着被挖掘。  第四,我们该原谅亨伯特吗?  其实他在写《洛丽塔》这本回忆录时,就有点赎罪的意味了。他要求在洛丽塔死后才能出版,他把他的思念深深地藏了起来,不想再干扰她的生活。他用四百多页厚厚的文字,无声地诉说:“洛丽塔,原谅我,爱你如狂,你永远住在我心尖不朽。”其实,不管别人是否谅解他,他也只在乎洛丽塔的回答吧。  世界上的爱大多是自私的。爱一人到如此深度,都快忘却了自我,多么不容易。从法律上,我们不能宽恕他的罪行;但在情感里,原谅他红尘颠倒吧,这场爱情降临的真不是时候。  人若有下辈子,希望他能在正确的年龄,正确的地点,遇见他的洛-丽-塔。

可疑 很可疑

众多劳苦大众为了这书脱了裤子扒了衣服 然而保守的思想让我们明白了我们的生活 远不止这些虚无的东西来的迫切毕竟我们没有那么多故事像强奸犯还是对爱人的迷茫

绝望之后

洛丽塔是个响亮的名字名著的身份我应该拜读的为了更好的增加对这书的阅读乐趣我先把那文体家的其他小说看了一下那小说叫"绝望"我想吃大餐前应该有小菜先调调口味正如性爱前的调情显得十分的必要毕竟我希望得到阅读的快感如果心灵能颤抖一下最好读了绝望之后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语文没有学好自己开始和自己辩驳为什么看其他的书能不费什么劲呢然后怀疑自己的智力水平可我记得原来做测验怎么说也有130多啊虽然那种测验是扯淡但是也可说明我能看懂题目嘛最后我想可能是我的情商有问题或者大脑的叙事结构和别人不一样?不喜欢那种语言结构于是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着文体学家当然我也有进步经历了绝望的绝望我看洛丽塔就轻松多了主观的客观评价这书还是值得看一看的也许可以激发你的精神暴露欲

纳博科夫的多巴胺

纳博科夫说:“写作使人存在,但谈论写作却使写作消亡。”小翘嘴送给我纳博科夫那本黄色封面的「洛丽塔」,至今读了九十页。裏面不乏诗意横飞的句子。更多笔墨反映的是一个中年人对幼童的痴迷。这种非常规的性趣味只有恋童者明了。我要把这种情感桥接到常规的恋情中去理解,总是不达意的。所以,这种阅读体验一点儿不享受。仅仅只是抱著猎奇的心态去捕获作者那份奇妙的情感冲动。对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我最多只想去捏一下她的小脸蛋或者是抱抱她。如果她用粉嫩的小手牵著我的手,我大致会感动,再无更多情感的流溢。纳博科夫却把她们唤作未成熟的小妖精,仿佛那一闪睫子的萌动都是有意的勾引。谁也弄不准情感的源头。倘若多巴胺可以像买可口可乐一样便利。我想它会变成世界最畅销的“健康毒品”。艺术家靠它获取灵感。寻常人依赖它醉生梦死。人们会忘记香烟、酒、茶、咖啡、香水。最好的伴侣来自灵魂。最好的衣服是不穿。多年前有人问玛丽莲.梦露你今天穿什麼入睡。梦露笑得妩媚:我穿香奈儿5。上了年纪的人在找调节口味的那一罐腌菜豆腐乳。青年人在找他的导师。一个个梦碎的人奔赴在织梦者的黄泉不归路。音乐响起,又停住,断掉的弦外共鸣隐藏在每个人心底的原始渴望。没有人可以审判谁的行为是否规范,奔往超脱的路上总是寥寥无几的人影。不信邪的人把它写了出来,唱了出来,干了出来……

一树犁花压海棠

这本书的封面是很出名的封面设计师设计滴,名字忘记〈天,我对名字老是不感冒〉,一直都没时间看,这种大部头的书有点工程浩大的感觉,但喜欢这本衍生出的电影作品等,羞涩,欲望,心理窥视等,活泼泼的香艳。更喜欢相关联的一句古诗“一树犁花压海棠”。

建议看看于晓丹的译本

这个译本是 女性的译笔,除了没有上译那许多的注释之外,语言非常吸引人,比起来上译的版本要略胜一筹。

洛丽塔:欲望与爱恋 罪孽与救赎 死亡与重生

“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读洛丽塔是几天前的事情了,而想写点有关洛丽塔的什么东西确是刚刚一瞬间的想法。没有来由的,毫无目的的,只是想讲讲这本书。洛丽塔想讲什么?这大概是每一个如我一样的读者饶有兴趣翻来这本书之后便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也许如小说主人公亨伯特说,讲述这个故事,是为了让人们记住这个叫洛丽塔的少女。无关情欲,无关精神分析,无关精神分析。但作为读者的我们,总该从书中得到些什么吧?即使只是一场有违伦理的爱恋,为什么偏偏又是洛丽塔被人们铭记呢?文中所讲述的故事,在我看来,与其说是亨伯特与洛丽塔的,不如说是亨伯特与安娜贝尔的;与其说是亨伯特与安娜贝尔的,又不如说是亨伯特与亨伯特自己的。欲望与爱恋是主旨,也是外壳,掩盖在其后的,还是一个有关罪孽与救赎、死亡与重生的故事。在十三岁那个躁动而不安分的夜晚,亨伯特与初恋安娜贝尔偷情未果的夜晚,库珀医生的出现结束了亨与安的故事,而此书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也就是那个夜晚,注定了此后的洛丽塔,也注定了亨伯特的一生。“而那个在海边光胳膊光腿、舌头炽热的小女孩儿,此后就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直到二十四年以后,我终于摆脱了她的魔力,让她化身在另一个人身上。”——《洛丽塔》亨伯特的对少女的迷恋,大概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的吧,被压抑的欲望,随着四个月后安娜贝尔的死,成为了亨伯特心中一个永恒的疤。他的灵魂被永远囚禁在了那个夜晚,如同他的欲望一般。悸动与热情,无法宣泄而被深埋于心,就像一颗罂粟种子一样,生根发芽,长出致命的花。“公开处,我跟好多生着南瓜或梨子形状乳房的世俗女子保持者所谓正常关系;私下里,我对每个经过身边的性感少女都怀有一股地狱烈火凝聚起的淫欲,饱受折磨…”——《洛丽塔》成年后的亨伯特以上文所描述的状态生活着。为了解决生理需要,他招妓;而为了自身的安全,他选择了结婚。结婚对象是一个名叫瓦莱里亚的女子,而她身上所吸引亨伯特的,是“她模仿小女孩的那种神态”。然而过了几年,他们还是离婚了,因为亨伯特无法从她那获得十三岁那晚的体验,也无法解救那晚被困在欲望之地的自己。他需要的是少女,一个如安娜贝尔一般的少女,带着他重返那个有着朦朦胧胧的星星的夜,那片充满诱惑的荷尔蒙气息的含羞草丛。而在亨伯特离开法国来到美国之后,这个人出现了。她就是洛丽塔。“我疯狂占有的并不是她,而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是另一个想象出来的洛丽塔——说不定比洛丽塔更加真实,这个幻象与她重叠,包裹着她,在我和她之间漂浮,没有意志,没有知觉——真的,自身并没有生命。”——《洛丽塔》洛丽塔的出现是必然的,因为亨伯特终有一天需要有个人让他得到他无法从成年女子身上获得的情感;同时,她的出现也是偶然的,因为满足亨伯特需要的可以是任何一个少女,而洛丽塔恰好只是在亨伯特需要的出现并且愿意接受亨伯特。也许说亨伯特需要少女其实并不准确,他所追求的可能只是在十三岁所无法满足的快感,他想要的可能只是弥补那个十三岁的亨伯特所失去的,而至于是谁来弥补来满足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在亨伯特并不昭彰的勾引下,洛丽塔很快便接受了他。在他们周游美国途经的一家老式汽车旅馆里,亨伯特终于迎来了他期待已久的一刻。已经四十多岁的亨伯特,终于完成了十三岁的亨伯特所没完成的。在他们拥有彼此的一刻,那个一直压抑在亨伯特心中的欲望终于得到宣泄,那个被囚禁在害羞草丛的少年终于得到了解放。与其说亨伯特在那一刻得到了洛丽塔,不如说他终于得到了自己。他终于可以肆意发泄而不用压抑,终于找回了自己。亨伯特继续享受着拥有洛丽塔的日子。他们以父女相称以情侣相处,出入在各个城市的旅店中。在欲望的驱使下,亨伯特一次次地突破禁忌,一次次地犯下罪行。这不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罪行,更是灵魂与精神的罪行。被欲望所掌控的亨伯特甚至公然干涉洛丽塔的社交,严格限制她与男性的接触。他把洛丽塔视为己物,把性爱当作沟通的绝佳方式,用安抚与恐吓来掩盖日益滋生的矛盾与裂痕。他害怕如果洛丽塔离开了他,他将再一次变成那个十三岁的可怜的小子。他绝对不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然而,洛丽塔最终还是离开了他。“在我们反常、下流的同居生活中,我的墨守成规的洛丽塔渐渐清楚地明白:就连最悲惨痛苦的家庭生活也比乱伦的乌七八糟的生活要好,而这种生活结果却是我能给予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最好的东西。”——《洛丽塔》以上文字是亨伯特再一次与洛丽塔见面时,亨伯特临别所说的话。那个时候,洛丽塔已经嫁为人妇,并且怀了孩子。洛丽塔向亨伯特讲述了自己离开他之后的生活:被奎尔蒂(这个男人在亨伯特之前就与洛丽塔发生了关系)欺骗,最后嫁给一个名叫狄克的穷小子。而亨伯特之所以能够再见到洛丽塔,全然是因为穷苦的洛丽塔需要这位“父亲”的接济。亨伯特爱洛丽塔吗?我想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要思考的是,亨伯特什么时候才爱上洛丽塔的。亨伯特最开始迷恋的洛丽塔,并不是真正的洛丽塔,而是近乎一个概念,一种意识,是被压抑的欲望的集合体。他需要洛丽塔,是因为他需要那种发泄欲望的快感,而不是因为她是洛丽塔。而恰恰是在洛丽塔跟着奎尔蒂跑了之后,亨伯特才开始渐渐意识到她对于他而言意味着什么。洛丽塔在身边时,她只是欲望的容器;而当她离开时,她才真正成为了洛丽塔。亨伯特渐渐从爱欲的迷恋中脱身,开始正视这个已经不在身边的人。他深夜痛哭,回忆的是点点滴滴的故事,而不是突破禁忌的夜晚。也许,正是从那时候起,亨伯特才能算得上是真正地喜欢洛丽塔,一个不为任何其他东西,只是洛丽塔的洛丽塔。在见到洛丽塔之后,亨伯特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罪。他明白造就了如今的洛丽塔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那一刻他对洛丽塔流露出来的大概是最深沉的爱而非之前的欲望吧。他想要救赎,想要弥补自己的过错。他告诉洛丽塔,只要走出从她的破房子到他车里的二十五步,一切都将重新开始,他们将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洛丽塔却把这看作一次性交易,就像他之前很多次用金钱诱惑她与他发生关系一样。洛丽塔最终还是没有明白亨伯特对他的爱。她以之前的眼光审视着眼前这个男人,却不知道他已经改变了。洛丽塔拒绝了亨伯特的邀请,同时,也拒绝了亨伯特赎罪的机会。亨伯特要承受的,不仅仅是失去挚爱的痛苦,更是所犯罪孽的折磨。故事的最后,亨伯特用枪杀死了奎尔蒂,那个欺骗洛丽塔、把她从他身边带走的人。这其中也许不乏报复的意味,但不可否认,更多的为了赎罪。在不能给洛丽塔幸福的情况下,亨伯特还能为她做的,也许就是除掉这个给她带来伤害的人。但是,究竟是谁给洛丽塔带来的伤害更大?如果说奎尔蒂是打开那扇罪恶之门的人,那么亨伯特则是那个将洛丽塔引上这条不归路、将她一步步推向罪恶深渊的人。论起罪孽与伤害,只怕亨伯特的还要更大一些,正如洛丽塔所说,他毁了她。然而,杀死奎尔蒂对于亨伯特来说,也是最好的选择。这不仅仅是洛丽塔而做的,更是为自己做的;或者说,不仅仅是赎罪而做的,更是为拯救自己而做的。在某种程度上,奎尔蒂就像是另一个亨伯特,那个因为自私与贪婪而一次次伤害洛丽塔的亨伯特。因此,杀死奎尔蒂,除了物理层面的“奎尔蒂死了”的意义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对于亨伯特本人的精神层面的意义,那就是:那个曾经不了解洛丽塔、给洛丽塔带去伤害的亨伯特,也死了。此刻留下来的,是一个诚挚地爱着洛丽塔的亨伯特。亨伯特杀了奎尔蒂,也杀掉了那个他通过洛丽塔的身体寻得的自己;而随着那个充斥着肉体欲望的亨伯特的死亡,另一个亨伯特诞生了。也许,这个亨伯特真的能给洛丽塔幸福。只可惜,他们再也没有机会了。“我现在想到欧洲野牛和天使,想到颜料持久的秘密,想到预言性的十四行诗,想到艺术的庇护所。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洛丽塔》这是故事正文的最后一段话,在我看来也是全文情感的巅峰,是亨伯特对洛丽塔最深情的告白。在这段感情里,洛丽塔给了亨伯特两次新生,而亨伯特却毁了洛丽塔的一生。而最后,亨伯特也用自己的一生,换了洛丽塔也许会幸福的后半生。故事的最后是,亨伯特因杀人被判处死刑,而洛丽塔也因难产而死去,两个不幸的人到头来还是没得到幸福。也许,在另一个世界,洛丽塔的故事会有一个完满的结局吧。洛丽塔啊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看了90%了

很奇异,我看这书的时候能感觉到洛的长大。(虽然性格方面还是蛮横无理。)人物描写非常出色现在看到洛失踪,结婚,怀孕的那里。亨伯特找到了她,觉得有些悲凉。

洛丽塔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所珍爱的女性中,有一位虚幻人物,洛丽塔。" 2007年某一个下午,在人大,百无聊赖,上网度日。偶然间搜到了这首歌《洛丽塔》。当时极为欣喜,下到MP3里,可MP3没电了。从人大返回南开的车程三小时,这么美的一首歌在MP3里我只能干瞪眼,心情极为懊恼! 回来就猛听猛听,听得心潮澎湃就差涕泗滂沱了。听得把那段日子的草摇花开、风香木声、巧笑呢喃全给灌到歌曲的每一个音符每一个节奏中。于是,这首歌就像个坛子似的,一打开,那段日子就迎面扑上来。比文字、照片带来的回忆更加全面和安妥。那是还算青春年少,骄矜孤独,加那么点自恋。穿着薄薄的白色衣衫,不扣扣子,衣角被风吹起来。虽然那件衣服既不能挡太阳也不能挡风,还皱巴巴的像抹布,可我还是固执地喜欢穿它,几乎到了少了它不知道该怎么穿衣服的地步。范孙楼前那条路全是羊蹄荚,花朵已凋谢,叶子却肥大。阳光从叶缝儿间透下,落在胳臂上圈圈点点。我骑着八里台买来的二手车,速度极慢,骑起来有时叮铃哐啷乱响,或者发出沉闷的咯-咯-声。听歌,想事情,——其实大多数时候脑子里就那麽停滞着——游走。《洛丽塔》我没看过书,有一次在书香缘翻到原书,厚实的,像个大枕头,我就没有看它。电影是看过的,很好,特别是电影结尾,当疲惫的“我”终于找到负债累累并且身怀他人骨肉的洛丽塔“我望着她,望了又望,一心一意,一生一世...我最爱的就是她,可以肯定,就象自己必死一样肯定.当日的如花妖女...现在只剩下枯柴回想,苍白,混俗,臃肿,腹中块肉是别人的.但我爱她,她可以褪色,可以萎谢,怎样都可以,但我只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这段独白把我感动得一塌糊涂。我喜欢洛丽塔这样的女孩子,绝艳、灵动、激情、妖媚、诡秘,不用学习也可以洞穿男人心思,过着最糜烂的生活却让人觉得她圣洁得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是不是比那些貌似圣洁但又满怀捕风捉影家长里短兴味的无聊妇女要美好太多呢)。洛丽塔在还没有成为女人时,就是花季年华,死于难产。最懒惰的作家就是让人物死了,丢下一大堆问题,统统死了。我特想拍拍纳博科夫的肩膀:嘿哥们儿,不兴这么干的。但我止住了——作者只是说了一个真理,洛丽塔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即使最贞洁的女性,心中都有一个洛丽塔在骚动着,不安着。生活蠢笨而艰辛的女人们时时发出洛丽塔式的悠叹,抹抹额前碎发便又低下头去给老公洗袜子给孩子刷球鞋了,原来世间从没有过成年的洛丽塔。洛丽塔有点像《情人》中的女主角。但仁慈的或者说残忍的道格拉斯让《情人》的女主角老了,不然也不会有那段经典的文字“我已经老了。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与那时的面貌想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洛丽塔不会老。她用死亡完成了绝艳的生命,永远活在了十七岁。《洛丽塔》这首歌也很好,歌词很好。小女孩的心思,幻梦、美好、从没有生命的泄重。有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就是要宠起来,不用干劳动妇女要干的重活儿,不用搅和进为了生存需要动的龌龊心思,也不用因为经济原因在一根丝带或者一条纱裙面前选择该买哪样。就这样吧,做梦吧、恋爱吧、孤独吧、死亡吧。关于生命的话题,交给那些没有童话的可怜女人吧。

恋童癖的悲剧

花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大约半年前,看了1962年版本的电影《洛丽塔》,这就是让我决定看书的引子。那是一部黑白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开头韩博把奎杀死的那一段,两个人已垂垂老矣,一个被复仇冲昏了头,一个却在惊恐中还开着玩笑,最后,奎死了,挨了好几枪。在韩博眼里,洛丽塔是他的,他无法容忍洛爱的是奎。而在奎眼里,洛丽塔可以说什么都不是。感情这东西,也许就是有人说的一样,你付出九分,得到一分,付出一分得到九分的那种东西。当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感觉恰当极了。可是,韩博对洛丽塔,那是爱吗?整部小说,韩博的心理活动细致无比。那是一种心理疾病,恋童癖。他只对10--14岁的女孩“有兴趣”,一旦她们成长为女人,他就会感觉无味。他的恋童癖,来自于少年时的一次恋情,后来那女孩死了,未成年就死了。根本上说,韩博不过就是一个精神病人。所以,注定是悲剧。很多人在看了电影版的《洛丽塔》之后,惊异于那个小妖精的妩媚,而且认定韩博对她是一种致命的迷恋,是一种不被世俗社会所容纳的爱情。其实,根本不是。在整本书中,充满了情欲与心理的描写,我只能说,nature是最强大的力量。如果用人性来解释一切东西,都是迎刃而解的。很多时候的感情,我们不能称之为爱情。包括韩博对洛丽塔。那是一种心理的渴求,一种病态的情感,注定会被伤害。在看完书之后,我又看了1998年版本的电影,从情节上说,它更加符合原著的故事情节。但是,把洛丽塔与韩博的交往,仅仅是为了钱,却有点让人不能接受。其实在与韩博的交往中,又何尝不存在着性的好奇呢?还有被纵容和宠溺的感觉,在一个小女孩那里,也是很有诱惑力的。但是,韩博变态的妒忌和软禁式的监管,又会让她感到窒息,所以才会有逃离。如果她只是为了钱,她又何必嫁给一个有点耳聋的穷光蛋狄克呢?每个人在情感上都会有不同的经历,经历之后,或许会选择完全不同的路来走。洛丽塔也是,在乱伦式的感情经历之后,也许,她只是希望过一种平淡的生活。看了这部小说,我就向研究心理学的朋友推荐,或许,男主人公的心理有研究价值。

太深刻就会成为一把锋利的刀

黄皮书页上浅印着一个汽水瓶样子的小小的图案,瓶子边是一朵五瓣花。 这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出版的Vladimir Nabokov 著名的《lollita》的封面。之前学校图书馆也曾借来看过,当时也许更多的是出于好奇的心态想看看怪叔叔和小萝莉的爱情故事会有多另类。 静下心里在家里再读lolita,各种压抑的,冲动的,欢快的体验涌上心头。光是一个开头就足以让这样的一本作品出类拔萃,默默的读了好多遍,lolita, lo—li—ta          “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She was Lola in slacks. She was Dolly at school. S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she was always Lolita.”         作为一份病历,生动且真实的展现在眼前的是不伦之恋,而随着作者亦或者是主人公内心不断的挖掘,再结合着我们自身的生活阅历,张爱玲曾经这样说过爱情“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每个人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隐秘,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故事,所以经年之后,我们懂得,其实lolita本身并没有多么的撩人情思,不过是我们都逃不开自己曾经深爱过的结。         心理学我确实没有好好的研究过,十四岁应该是人生爱情观树立的起始阶段,对于美,对于性,对于爱男孩女孩都开始有了自己的喜好和偏好,第一个激起你荷尔蒙狂躁且羞涩的生长的人,在漫长的人生岁月里就像一个烙印,深深地印刻在心里,从此,我们开始更加的孤单。         作者提到“说道洛丽塔,一定要先提到安娜贝尔……”,安娜贝尔,就成为了亨伯特的爱人的摸样,是爱情感情的全部寄托,安娜贝尔的生命结束在14岁,评论者说过,正因为安娜贝尔的死才造就了主人公的恋童癖。这样说是不对的,这样评论的人,我相信他肯定没有深爱过,所以不懂,就提出一些看似冠冕堂皇的帽子。         大话西游里经典的台词“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注意,是爱一个人,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而找一个过日子的人,需要理由。我理解中的亨伯特应该是恣情恣意的逃不开安娜贝尔的世界,即使她死了,也似乎永远鲜活的活在亨伯特的世界,甚至她的每一次呼吸吹过汗毛的酥痒感觉,都深深的印在亨伯特每一场与她的春梦当中。 而她是死了,活着的人,痛苦的追忆怀念。         文中提到他与妓女的关系,与上百个妓女发生关系,痛苦的沉浸在欲里不能自拔,却也不去真的爱上一个人。对生活没有太大的概念,对爱情怀有几乎病态的执念,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在亨伯特的爱情世界里,其实和安娜贝尔的死一样。他也也死在了14岁。 当遇到lolita,就像一个干渴到快要死的人终于走到一片汪洋中,他别无选择,即使粉身碎骨也要再次投入爱情的怀抱。这种投入,是欢乐的,更是危险而不归的。一旦走进就无法全身而退。         亨伯特的人性应该是单纯而又复杂的。单纯的是对待爱情的态度,为了一个十二岁小女孩,他可以迁就不可忍受的脏乱的环境,为了陪伴着洛丽塔,他选择了和她的母亲结婚忍受夜夜没有爱的性。 委屈吗? 必然的。快乐吗?一定的。痛并快乐着,这是他的爱情。也是我们大家的爱情。这些在我们看来是多超现实,然后褪去怪蜀黍和小萝莉的外衣来看。其实是两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最为直接的感情,lolita终归看到的摸到的是有年岁有皱纹的爸爸亨伯特,你又怎能要求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也同样怀有亨伯特多年积淀下来的深沉的爱情呢? 爱上小伙子去结婚是必然的,也是人之常情。         然而爱情有时又会让善良的人变得异常的残忍,爱情是唯一的,霸道的,小说结尾就印证了,没有什么是不需要还的。内心的执念,不放开自己不放开lolita 最终的代价必然是玉石俱焚。但如烟火,短暂且美丽。不,更应该似兴奋剂,在毁灭中享受快乐的苦痛。         人人心中都有这么一个lolita。她也许是小姑娘的摸样。也许就是某一个已为人妻的摸样,若干年后,她带着孩子,幸福的对你说“嘿,你这些年还好吗?”……          苦涩吗?是的……          毕竟我们不是亨伯特不会拿枪打爆那个她心中的人的头。

Lo-lee-ta

舌尖往上,抖动三次。这是一本拖了一个月的书,六月的时候看了前一部分,落在了姥姥家,昨天才拿回来把后一部分看完。这篇著名的关于恋童癖的小说。其实没有什么情色描写,主要是非常顺畅的对心理细节的描述。前一部分你随着作者拨云见日,看见Lolita带着性感的天真蹦蹦跳跳,后一部分阴雨绵绵,你一直跌到深入山谷的一团黑云里,喘不过气来。最后的时候,看到Lolita已经失去光彩的身体,我几乎要流泪了——若不是处在游泳之后的困倦的午夜。老实说我现在脑子里一团乱:讨厌恋童癖么?厌恶。同情人物么?有点莫名的感动。其实结构是如此简单,把一个还算美好的女孩彻底毁掉,这是悲剧的基础。但只有序言中提到了Lolita和Humbert博士的死,正文中死去的却是Lolita的两个保护人,母亲,和把Lolita从Humbert身边救出来的剧作家。你听见两个人的绝望,Lolita说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是在十三四岁的时候。Humbert寻找梦想中的海滩,却发现了现实中海滩的肮脏——原来没有想象中柔和的光环。我其实很庆幸我在那个年龄还没有听说过Lolita,我本就不喜欢年龄大我许多的男人,而我在那时候还被迫顶着一头丑陋的短发做数学(其实也没有,主要还是在玩,但那也是个压抑的游玩的气氛,好像耳朵聋了一样)。看完了这本书我也不会保留,总不能将来被孩子偶然间拿到,起码要过了敏感的年龄再买。再买也要买英文原版,唯一的担心是对那许多法语的句子看不明白,但译本未免太难读了一点,很多拗口的句子,明明是语言的羸弱,所以看起来并没有很快。但我其实很期待原文的句子,至少从后记中的文字看,是很舒服的。好久没有看过这种纯粹的如花朵般的故事了,那么多细枝末节的描写,让人不觉越陷越深。纯粹的言语的质感,没有议论和故作聪明的哲学,没有教育意义,没有什么意义——暴雨后折断的花朵,已经弯下腰去。我想没有人写的书评可以超过作者自己的后记,阖上书本进入梦乡,很多Lolita的画面挤到眼前,没有一张确定的脸,但是每个五官都清晰不已,仿佛很多特写镜头,喧笑着飞走了。睁开眼,仍然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只是一个充满生机的人已经去了。“I find it to be a delightful presence now that it quietly hangs about the house like a summer day which one knows to be bright behind the haze. ”

纯情洛丽塔,是否恶之花

《洛丽塔》大概在前年或去年又红了一阵。所谓经典,就是要长红不衰嘛。不过,有的经典再热是因为电视剧翻拍,有的是因为某人的评点诠释。可《洛丽塔》呢,似乎就因为一个新版本的问世。并且似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个版本的封面。这个封面确实很讨人喜欢,我当初看到这封面就立刻心痒了。可是终究没有买,而只是到图书馆借了一本旧版,封面很讨厌。两本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我爸看到我手捧此书便问:什么鬼书咋。不止我爸,基本上某几位同学也有此种想法,做出深表理解的淫笑。虽然我当初也以为此书会很露骨,但是目的当然并不为此。通常情况下,大家对于小说的接受状况与电影有异曲同工之妙,比如不能接受情色片但能接受A片,同样,不能接受此类小说,但能接受黄色小说。高中我买了几期《小说选刊》,无意之间在班上乃至跨班传看。后来,某同学透露,那篇毕飞宇的《玉米》很黄。原来如此。我同样得知,有同学在租住屋的寂寞夜晚,用同样是租来的书打发着那段焦渴难耐的时光。也许如《玉米》这样的小说,好就好在,它可以大张旗鼓地在公众中传看,满足了一部分情绪,又没有什么负面影响。那一小段一小段的描述,于是膨胀生发开来,在一颗颗欲遮还羞的心灵里。事实上,最流行永远还是武侠和言情,这两类小说纯真如一恰似同胞姊妹。它们抽取了所有的私密部分和不道德倾向,武侠中的身体永远都穿着飘逸的衣衫,言情小说中只有言语而没有身体,大概是这样,也许现在变样了。我做上述结论,只是由金先生和琼小姐而来,错了莫怪。于是这两类小说之外(其实还有一类是《简爱》《雾都孤儿》之类的严肃古典)的所谓现代纯种小说,总是让一些不常涉及的人迷惑或者误解。事实上,整个高中及至大学,我基本上只看当代小说,而这些小说的共识即是:性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于是完全司空见惯。所以如果有人对《洛丽塔》怀有惯常的误解,那么请翻阅任意一本十年之内的纯文学杂志,你的观点必将改观。说回《洛丽塔》吧。说它是道德小说也好,说它是心理分析小说也罢,这些标签都无法干扰到我了。我只是那么惊喜地看到:竟是如此纯情。是的,纯情。至少比我看过的绝大多数《收获》里的小说要纯情。这个结论真可谓颠覆,难道四年的《收获》已经彻底改造了我?中年男人对少女的迷恋,就是这么简单。这种情结,老少配,现在已经出现的太多了,远不是五十年前那么惊世骇俗,即使少女只有十二岁。并且还涉及乱伦。中年男士和这少女的母亲结婚,成为“小仙女”的爸爸。然后,很快的,妈妈死了。世界只是这父女二人的。他们一次又一次上床。可是那又怎样,请参见《满城尽带黄金甲》,那里面可比这个劲爆多了。即使这样,仍然纯情。小说的情节很简单,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充斥其间的是大片大片的掺和着心理的细节描写。一个据说很英俊的中年男人,想着他的小仙女,触碰着他的小仙女,这期间多少瞬间的场景,一丝一毫,纤毫毕现。游离,驳杂凌乱的词语和句子,像海里的浮游生物。就是这样,一个罪犯的自白书,自言自语,悔恨很淡,甚至甜蜜的。直到上部末尾,洛丽塔勾引了亨伯特,然后一段臆想,结束,转入下部。和《兄弟》开头就是偷看女厕所的长篇大论比起来,难道《洛丽塔》还不算纯情?我现在看到第二部第三章,截至目前,还未出现一处露骨的描写。所有的床上戏都一带而过,甚至不交待,只在过后有片刻回想。五十年前的禁书,的的确确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就是纯情。对“小仙女”的迷恋,深入骨髓的,忐忑不安的,神魂颠倒的。就是这么简单。在上部中,每一次与洛丽塔的接触,比如一个侧脸,一个转身,抚摸一次脑袋,并肩坐在沙发里,一个玩笑,一次打闹,等等,都全方位回忆与描画,所有的兴奋,满足,甜蜜,希冀,不安,想念,都在其间。我看着那些段落,几乎就是要感动了。这是我看到的最细致入微的感情片断。池莉又出新书,名叫《所以》,想看。听说其一大特色是括号的运用。实际上,五十年前的《洛丽塔》,括号即已无所不用其极,给我的阅读带来不小的障碍,因为很多句子都被切断了。在读之前,我就料想,一定会有阅读障碍,外国的,特别是现代的,一向如此。除了括号,障碍还表现在:人名,这个不用说。可是《洛丽塔》的特点在于,一些主角以外的人物在文中多次出现,并且每次出现都一闪而过,并且时时暗示,前后呼应。本来人名就难记,还搞什么暗示和呼应,真要命。描写。因为是罪犯的自白,并且力求纤毫毕现。描写极其驳杂难辨,基本上要把人搞晕。可是又跳不过去,因为很显然,这就是小说主体。不看这些描写,就没有别的可看了。虽然有障碍,过程还算顺利,并且享受。那种丰满的缠绕着的语言,实在是超出想象。有时候忍不住就要逐句念出。最后补充一句,有可能内地中文版本删除了露骨段落,如果是那样的话,以上看法推翻。

我们朝一个方向望去,是否看到的是同一个风景?

亨•亨再次问洛丽塔,你确定不跟我回去吗,我们在一起,永远。请让我要用纳博科夫绅士的讽刺口吻——正如敬爱的亨•亨先生一直所渲染的那样——悲怜而充满同情的提醒你,即便你内心那对洛丽塔这个性感少女歪曲的爱恋是出于真挚,可是你始终是被监禁在诱奸的房子里,从窄口的窗户里透射的阳光照耀在你脸上时,呈现的姿态确是一副让人生厌的可怖嘴脸。可怜的洛丽塔,对这个父亲的意图十足的片面和鄙夷,she lied, she pretended, she abused, she endured, and finally she run. 在一个雨夜。又是一个雨夜。亨•亨开枪了,射杀了洛丽塔,他的性感少女,他的挚爱,她不愿跟随他离去,斩钉截铁,理所当然。却伤了亨•亨先生的神经。亨•亨开枪了,穿透了奎的身体,一枪又一枪。一个章节完毕,另一个主题浮现。可怜的亨•亨先生,他用畸形的方式爱恋着让着魔的洛丽塔,最终一无所有,留下万字的回忆,徘徊痛苦,狱中死去。他的魂魄大概依旧会随着阿巴拉契亚山脉南北游荡,悬浮在洛丽塔可能去往的任何地方。

1/8/2016 没吃晚饭 也没拉屎 满心绝望

说到洛丽塔脑子里第一反应想到什么呢 heart-shaped sunglasses * lollipop * tennis.....她把天真和欺诈 妩媚和粗俗 阴沉的愠怒和开朗的欢笑结合到了一起 只有她可以 妙龄的心上人特意去了解了电影版的「洛丽塔」发现有另一个翻译叫「一树梨花压海棠」觉得有趣 所以记录下来:张先在80岁时娶了一个18岁的小妾 苏轼知道此事后调侃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但我更喜欢直译呀 毕竟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名字前阵子在微博上看到有人问在“卧槽”发明之前 人们是怎么抒发惊讶的呢 于是我就想呀 要是从来没有洛丽塔 人们要怎么称呼现在的小萝莉呢 千万不要是Mary Jenny或Lucy啊那亨·亨对洛的是爱吗 当然是啊 在我看来爱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啊 那是一见钟情的爱 是始终不渝的爱 是刻骨铭心的爱 是病态的爱 是如果你喜欢别人我会哭 但我还是喜欢你的爱 一切都在亨·亨扳紧扳机的美妙颤动之后结束了 也是挺喜欢亨伯特那种办事有条不紊的作风 在他无视了人类的全部法律之后把车开到公路左侧之后结尾那段景色描写美到连bgm都出来了 我想这也是他内心最纯洁那个角落的映射吧1/8/2016 “这就是你和我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我的洛丽塔。” 全书终

短句更迷人

囫囵吞枣地在看,觉得短句有时很迷人,给人予充分的想像空间喜欢男主人将自己比喻为一只蜘蛛的样子,很好笑,也很生动

无为的快感

《洛丽塔》是纳博科夫流传最广、争议最多的作品,也是研究者最为青睐的作品,一切富有争议性的话题,都能吸引最多的眼球。在这部长达500多页的小说里,只有最后不到十页说的是真话,其余的内容,包括序言,全是作者杜撰,嗯,创作。正如你所以为的那样,我也这样以为,很多人都这么以为,在得知故事梗概,以及书名赋予的这个青春美妙的“lolita”的形象,让你觉得这一定是一本精彩的不伦之恋情色小说。嗯,的确,这像极了一本色情小说,可它的色情只存在于你翻开书本所产生的幻想,而实际上,神秘的面纱用以遮掩赤裸裸的色情场景时,往往被排山倒海的注释和作者好似语无伦次的描述中,撕得粉碎,让你毫无想象空间。从未见过一本书的注释多得那么离奇,多得数不过来的名著,名著中的语句、场景、人物名字、隐喻,还有希腊的神话、各大文化时期的代表艺术家以及作品,又涵括了法语、俄语、德语。反正脑袋在读书的时候,就上下晃得厉害,即便你心无旁骛认认真真地看,最终也会轻易走神,不得不咒骂几句硬着头皮继续。中间我若干次想放弃,但又若干次想征服它。渐渐地加快速度,忽略多如羊毛的注释,放开思维,虽亨亨的神经质的思路去看待他和洛丽塔的故事。终于,在接近380页左右,真正的高潮来了。随着洛丽塔的不告而别,再接着亨找到失踪了三年的洛丽塔,得知她离开他的缘由。我的心,跟着深深一沉,呼吸缓重,好像平白无故遭到了一扇耳光,顿时清醒过来。他们重别对话的那一个场景,似乎真实地在我旁边进行一样,教我心如刀绞。最终,亨杀死了那个侵犯了洛丽塔的老男人,等待警察将他拘捕。这里有两个场景印象很深,第一个是我疑惑他为什么不选择自杀而是等警察来抓他,书中他给出的答案是:奎克帝已经先他而死,这样他活着就有时间把他和洛丽塔的故事写下来,让洛丽塔在故事中永远活下来;第二是亨杀完奎克帝之后,他想既然已经杀了人犯了法了,干脆试试把汽车开到左车道上吧,不怕最在交通上犯法了,他试了之后,感觉还真不错。哈哈,我还真经常有类似神经质的念头。在和同事讨论时发现,我们都一样对于这个转折点来得很是惊讶,霎时间前大部分恶心、变态、臃肿、淫荡的亨突然变成一个正常的有血有肉一个懂得爱的真谛的老男人,甚至为了他所钟爱的女子得到幸福,付出了他所能给及的一切,包括生命自由的代价。当然,这是我们就他的付出所带给洛丽塔的结果做出的评价,但实际,无论是以前的抑或现在的亨,都是一头自私自利纵欲过度的禽兽不如的雄性五脚动物(我在这也应景也来个注释:这是亨用来形容他觉得自己于洛丽塔的意义,就是一头动物,雄性,所以五脚)!洛丽塔的处境多么不由得自己,亨最后也良心发现,洛丽塔是多么渴望有一个健全的家庭而不是这样跟着他到处旅游过这些不伦不类的日子。她孓然一身,无依无靠,她并不像他平日里看到的她那样无所无谓冷漠孤傲,而是她必须用这些手段让自己遮住内心最软弱的意识,以使自己坚强起来,这就是为什么她无数次在前面的故事情节中莫名的抽泣的缘由。唉!长叹一声!读了最后几页作者的后序,才能更好地了解这个故事创作的意图。其实,作者本身也讲明白了他并没有要传达什么“道德”的信息,他也没有想要表达美国、英国、法国在故事中的隐喻。他只是“为了写作快感”而写作。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在巴黎和柏林用俄语、法语写作长达十八年,他在祖国俄国写得作品几乎全部都被禁止,后来移居到了美国,就首次用英文写作。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要写一篇纯粹“为了写作快感”而写作的作品,这是他对过去的一种释放和嘲讽?嗯,这只是我的感受。而注释如此之多,见解如此奇特,语言如此繁杂,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他专事写作几乎一辈子,这些所见所闻所立均是发自内己,难能可贵一次迸发,能不说这对于他来说,是一次极大的写作快感吗?我带着不耐烦读完这本书,却带着更好奇的心思,想重读一遍!

艺术对道德的胜利

1955年9月15日,纳博科夫之后名气最盛的作品《洛丽塔》由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这个出版社曾多次出版轰动一时的禁书,而《洛丽塔》也不例外,从出版前就频频遭到拒绝和议论,人们把炮火对准了这部小说的道德性.而讽刺的是,反而因为这部小说的道德性争论,纳博科夫赢得了后世大众的纪念和对此书的好奇追捧,而那些为了"色情"而去看小说的人则必然会失望而归,更值得一提的是,它为二次元文化贡献出了一个不朽的名词:萝莉(ロリ).这部小说讲述了主人公HH因为童年时代对于少女阿娜贝尔的狂热而在某种心理学意义上对少女产生了不能遏制的爱,在经历了一段乏味的婚姻后,遇到了黑兹一家,制造巧合除掉了妻子-洛的母亲-后,带着洛游历美国,最终洛离去,HH杀掉了曾诱拐洛的奎尔蒂后被捕.这本书也是HH的犯罪自白书.1.游戏。洛丽塔并非是一个犯罪小说,爱情伦理小说,甚至是色情小说之类的商业小说,即使有公路小说和忏悔录的形式以及意识流小说的神秘视角和独白,它也绝不类型化,而是带有典型后现代主义的文学色彩--游戏性,开放性,不确定性,真假模糊,多重叙述,夹杂了对多个作家和名人作品的评论,滑稽模仿,讽刺的调戏了乔伊斯,普鲁斯特,艾略特,弗洛伊德等一大批前辈,它也带有明显的现代主义风格,对于传统的反抗和对保守性的挑战.对于小说,一个优秀的读者自然应该接受柯勒律治称为"延迟怀疑"的东西,即读者必须明白,正杂叙述的事情全是虚构,但不能就此认为作者在撒谎,约翰赛尔称之为"作者仅仅是假装在讲真话",因此我们必须认为此事确实发生过,必须把自身封闭在一个有限的世界中,一个洛丽塔的世界,以此收获最大的移情和喜悦,得到一种新的人生经验和艺术享受.但做一个经验读者来说,我们仍不得不谨慎对待,作家最强大的武器就是对于真与假边界的毁灭和重新建构,这本小说是纳博科夫的文字实验,也是主人公的自我剖白,纳博科夫以作者的名义向读者玩弄文字游戏,主人公以罪犯的名义对故事进行重新塑造.作者虚构了诸多的人名地名和序言,比如对"维维安·达克布鲁姆,奎尔蒂,着魔的猎人,324号房间"等细节的游戏创作,而同样,作为第二作者的HH也并不诚实,情节含有大量的巧合来为自己粉饰,比如大量的言论和人物反应,黑兹夫人的巧合之死......读者阅读的过程不仅是接受信息,还要调动起自己的大脑进行破案般的思考,不时要提醒自己:小心,作者在撒谎!他在动用自己的力量对过去进行第二次创世纪.游戏自然要有游戏的乐趣,纳博科夫不仅提供了大量双关语,模仿和讽刺,也发明了大量的隐喻符号,文中充满了大量神秘主义的画面,由此滋生出一种童话的形式,并为纯粹的主观世界镀上一层个人情感色彩.小说中不仅模糊了真实的边界,也完全打碎了时间,在小说内部世界有一套自成体系的时间系统,它是HH自己的主观时间,一个完全以"洛丽塔"为发条转动的钟表,他将世界创造成了一个以洛丽塔为中心的系统,为了追求"永恒"而不断用文字雕刻在这个世界的墙壁上,诸多真实的东西也因这个中心而改变了形态,所有的东西都在为她服务,或者说为HH自己的内心服务,他如王者一样操纵者一切,把一切献给自己的王后.文中有诸多的"迂回前进"的描述,破折号打碎了连续的叙事,使得文字链变得曲折,过左右而言他的方式使得文本跳跃性的跳过很多障碍,以无意义的联想迂回向前,以此来组合自己心目中的世界场景.2.道德与美对于传统小说,人们总是热爱他的道德价值意义,以小说为武器来惩恶扬善,说教甚至影响社会风气,中国自古便有"诗教"传统,强调"有补世用",美国作为基督教为主的国家,保守力量也极为强大,纳博科夫在<关于一本提名《洛丽塔》的书>一文中调侃说:"书中至少有三个主题对于大多数美国出版商来说是绝对犯忌的.另外两个主题是:一对黑人和白人的婚姻结合圆满而荣耀,而且是子孙满堂;那彻底的无神论者生活得愉快而有意义,并且在睡梦中仙逝,中年一百零六岁."这种调侃表现了纳博科夫对于世俗保守道德的嘲讽,而他在书中也确实是这么做的.首先,他以毫不畏惧的姿态出现,以一本惊世之恋的小说来表达对于传统价值观的攻击和颠覆,他代表着现代主义文学的传统,在文化上的突破伴随着文明的颠覆的危机感同时,对传统进行了反抗.他直言《洛丽塔》不带道德说教,自己也不写教诲小说,还对传统对于文学的平庸看法进行了批判,认为"色情"这个术语意指品质二流,商业化以及某些严格的叙述规则,是传统词语对于作者的刻板束缚,是陈词滥调的取悦...因此他的《洛丽塔》是新颖的,是关于风格,结构和形象的文学创作,是艺术的而非商业的,传统的腐朽价值观无法束缚他自由的表达和尖锐的挑战.甚至,我大胆的猜想,他是为了美而刻意的颠覆,有什么比"美女与野兽"更能使得人对于纯粹美的印象深刻?有什么比"剥去了道德价值"的小说更能体现出纯粹的,一丝不挂的美呢?若它有价值并被人们所接受,那么就一定是读者被那种纯粹艺术的美感所打动,因为它作为一部道德小说和色情小说都是绝对的失败,读者只能是因为这种美而沉溺其中,而一旦如此,这就是纳博科夫伟大的胜利.纯粹的美,令人战栗震惊的艺术效果,这是他在梦想中所追寻的,是宁愿忍受漫长的黑夜而迎来的黎明霞光.他在书中自我告白说:"为了挽救我的灵魂",自然,他要用灵魂和"不朽的"洛丽塔来挽救.尼采以超人的叛逆者姿态对欧洲的虚无主义进行了最沉重的一击,他呐喊着要恢复"生命"本身,破除虚伪的理性和道德,用一种艺术精神--酒神精神--来取代,海德格尔则紧接着虚无主义的土壤,呼吁人类从"艺术"中寻找存在,寻找与诸神和谐的真理,他们所提供的救赎之道,不正是作者的"灵魂救赎"之路么?他承接现代主义的传统,主张艺术的意志自由,艺术本身即是目的,继承艾略特关于诗歌"为艺术而艺术"的原则,声称唯一目的就是提供美学极乐.因此这种美应该是纯粹的,宏大的,因纯粹才能在时间中不朽,因宏大才能在气势上令人激动的战栗.他用华美而细腻的修辞做到了这一点.他也为自己辩解,从作者的角度以艺术为名,从HH的角度以道德感为名义,他用美感来消解肉欲,用洋溢的爱来作为道德上的侵犯的借口,他对不道德进行的美化随处可见,婚姻的乏味和童年的影响,对少女的不能自己的爱和赞美,以及洛逐渐的精明强势,欺骗和无情,与之对比的HH的患得患失,绝望,可怜,悲伤,痴情,他付出了那么多,那么专注和痴情,但那个并不纯洁的小妖精却完全不领情,这令读者不自觉地为之气愤,对可怜的HH先生产生同情,他就像一个因为对于一副名画的病态痴迷而忍不住盗窃的罪犯,谁能不想要原来那个这个对某种艺术痴情到如此地步的人呢?大概有许多读者会在看到全书最后一段"我就仍然可以从这儿向在阿拉斯加的你说说话。务必忠实于你的狄克。不要让别的家伙碰你。不要跟陌生人讲话。我希望你会爱你的孩子。我希望他是个男孩。我希望你的那个丈夫会永远待你好,否则,我的鬼魂就会去找他算账,会像黑烟,会像一个疯狂的巨人,把他撕成碎片。"时掩卷,下意识的叹道:"O,poor Henbert"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他用艺术留住了永恒的洛丽塔(她确实一直流传至今),现实中的洛却决然而去,死在某个贫穷的小镇.他爱了她一生,却得知"他毁了她一生",他悔恨,羞愧的落泪,在洛丽塔被强暴时无奈的眼神中绝望,只身把愤怒的子弹射向了克莱尔奎尔蒂(Clear Guilt).在艺术的庇护所内,这就是他和她可以共享的唯一不朽的事物,洛丽塔,他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他的罪恶,他的灵魂,那个天真和欺诈,妩媚和粗俗,愠怒和欢笑,无赖和散漫,毫无规律的厌烦情绪和来势汹汹的强烈不满并存的少女.这就是艺术对道德的胜利.又及,豆瓣有些关于翻译的专业评论,作为没看过原文的非专业者来说,虽稍有瑕疵,但绝非不可卒读,即使有翻译的鸿沟,文字之美仍可越岭而过.

这个洛丽塔,我的洛丽塔

如果不能像纳博科夫把炙热的情感融在故事里,那只好来一场同样疯狂的独白吧。别人问我“哇,你在看一本什么书”,就简单地说是本小说,倘若好奇的人看了书后的简介,那我不得不作一番掩饰,故作深沉地说“知道精神分析吗?嗯,弗洛伊德应该知道吧,对,梦的解析。。。。。。”好把他引到勉强还算正常的轨道上去。这也让我产生好奇,如果搜一下这本书,会是些什么内容、评价呢?写此文的原由也就产生在当我看到百度百科中“作品鉴赏”一栏。让我异常反感的不光是关于“欲望”的内容,还有风格鲜明神似高考语文阅读理解的体裁。为什么“这是一篇关于欲望的严肃叙事”而在我的眼里只看到美呢?这是一个想象力多么匮乏而且词穷的笨蛋才能说出来的话啊?不禁想到一种情形:在看到Lindsey Stirling的MV时,人们都在惊叹令人振奋却不失优雅的小提琴演奏时,却有人评价,随便哪个街头卖艺玩棍子的比那个把鱼叉当道具的舞者不知高明到哪里去了。瞧啊,我们在欣赏艺术的同时你都在干些什么?所以让我告诉不光想象力匮乏而且对于美什么都不知道、根本就没有惊涛骇浪般热爱过哪怕是一样东西的你究竟哪里美了。我总是误把没一大段前的序号当作是鲁滨逊在孤岛上写日记的日期;当看到精神病人亨伯特在与他心爱的洛丽塔第一次长途旅行后整理的“这花了多少多少,那花了多少多少”,总是联想到鲁滨逊如数家珍般看看他还有多少麦粒、多少桶酒。都是一个孤独的人因为某种信念细心经营来之不易的生活 ,一个是生存,另一个是洛丽塔;一个是空间的隔离,另一个是病态的执著和占有欲催生出心灵上的隔绝。还有他看待洛丽塔的角度,满肚子淫欲、脑子里尽是龌龊的交欢,当然,这都是庸人的看法。性感少女细分到九岁到十四岁,多一岁都不行,“十五岁的少女像大学生一样。。。。。。”可能每时每刻脑子里都是坏事,对于洛丽塔,她的衣服、爱好、品性,如自己的珍宝一般。他把性感少女当作是艺术品,明确大腿的直径在多少以内,说出来是多么吓人,事实不过如此。遗憾的是这份热爱过于强烈,强烈得有些病态,聪明的人对美避而远之,可远观不可亵玩,越是喜爱,越容易伤害,神经病人不会克制,在摧枯拉朽的狂热中终于一发不可收拾。而你呢,我有一万种方法证明你唯一热爱过的只有钱,并发自肺腑地追求,可笑的是在世俗的说教下,还要压抑内心的猛兽、不要追逐。唾骂欲望作怪的同时自己却在心爱的东西面前阳痿,根本不勇敢而且不晓得可以称之为美的东西,瞧瞧你那快要枯竭的心灵吧。对了,还有一个问题,谁知道一个四五十岁的老男人和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会不会有爱情呢?那么你又怎么看待杀手里昂与家破人亡的小女孩呢?故事提供了无限的可能,而你可以说我认为。。。。。。请你不要说作者想表达。。。。。。故事告诉你一种存在,而我总是在思索美不美,从来不是对不对。故事很美,罪在太过强烈,罪在常人难以接受。聆听这份狂热吧,“这个洛丽塔,我的洛丽塔”,我爱你,却又与你何干?

一个大叔注定被辜负的一生与少女的美好的童年

《洛丽塔》,这两天看看完了这本书。这是一段最为苦涩的单恋。先不讨论文笔,说说故事。这应该是目前为止我认为的最悲伤的爱。碎碎念:我期间无数次的为亨伯特感到心痛,源于一个大男子主义的心痛 :(这是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绅士,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一个十二岁的少女的故事。一直以来看到很多关于伦理方面的讨论,真是无聊-0-,如果抛开年轻的伦理,这会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呢:因为初恋早逝熄灭了爱情之火的亨伯特多年无法得到真爱,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爱上了房东的女儿多莉,后因房东的不幸逝世使他开始照顾起房东的女儿,然而多莉并不爱他,却因为生活而开始跟亨伯特开始旅行,多莉发现通过身体能使得亨伯特百依百顺,而亨伯特日益膨胀的占有欲让多莉开始想要逃离,在旅途中,多莉迷恋上了别人,并在最后与人跑了,占有欲极强的亨伯特四处寻找未果。在多年后穷困潦倒已为人妇的多莉写信向亨伯特求助。给予帮助,指导真相后,伤心欲绝的离开了,去杀死了当年拐走多莉的人。抛开年龄看这段故事,这个多莉真是小婊砸。我恨多莉,恨她不懂亨伯特的爱,恨她的自私与无情。而在原著中,对多莉姣好的描写,就像蜂蜜,像火焰,像一触即发的炸弹,无药可救的瘾君子一样,亨伯特在那娇小的脚踝,柔软的嘴唇中化作尘土。而对于怜悯亨伯特的我,她是一枚毒药,是魔鬼,是一个吮吸灵魂的女巫。洛丽塔真的邪恶吗。她才十二岁。生殖期,即将成为女人又未成为女人,好奇性,在亨伯特的身上认识到性能给她带来好处,她有趣的挑逗亨伯特,也许只是喜欢得到他被母亲深深迷恋着而自己却轻松得手的成就感。似乎年纪,能为她开脱一切。毕竟爱不是每人都拥有的天赋,而被爱确实与生俱来的。在97年版的《洛丽塔》中有这样一个片段,当亨伯特买完香蕉回到旅馆,亨伯特看到床前洛丽塔糊掉的口红,发疯的将她按到在床上,进入她,请问她,歇斯底里的质问着,“他是谁,他是谁!”洛丽塔戏谑的笑着,享受着,如征服了一切的王者,身下的亨伯特发疯的像个孩子一样哀求着,抽动着,试图努力占有似乎是他仅有的土地。洛丽塔知道她的落小,她享受着这种掌控一切的自由感。碎碎念:当一个女生过早就知道自己能通过身体掌控一个成年男人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小说中通过亨伯特角度的洛丽塔,事实上,他对洛丽塔一无所知,《洛丽塔》原著的结尾提到“我现在想到欧洲的野牛与天使“。洛丽塔有不羁的一面,就像在平原上奔驰的野牛,野性十足,没人敢挽留,也无法挽留。可是,无论它看上去多么强大,也不过是食草动物罢了,脆弱到即使被保护,仍然躲不过灭绝的境地。他们之后的相见,洛丽塔挺着隆起的肚子希望得到亨伯特救助时,她坚定的告诉亨伯特,她不会跟他走的时候,在这一刻,我似乎感受到,她开始有了体味爱的能力。临行前,她喊了一声爸爸,是的,这是她心中全部的,也是仅仅只有的,对亨伯特的感情。亨伯特,当然,他是这个悲剧的原点。是这一段注定被辜负的爱情的原点。全文中所有的臆想,所有的掠夺,那些病态的自我对话,都是在对他遗憾的内心找的欲望的具象,不得不承认,他并不是真正的爱着现实中的多莉,在那些动人的如诗歌的话语蒙蔽着他的虚情假意。他的内心是荒凉的,他的精神家园需要洛丽塔,他就像一条寄居的蛔虫,而洛丽塔只是他赖以生存的肠道。他自私的占有着她,所有的内心都只是亨伯特一个人的意淫,全书中的洛丽塔,都是亨伯特自顾自的窥看,他们并没有爱情应该有心灵的交互。他的爱只在于满足洛丽塔一个个无力的愿望而得到肉体上的存在。那种不完整的爱永远不会持久。这是是亨伯特的罪恶,在无比深情的诗篇中暗藏的罪恶。他们之后的相见,洛丽塔挺着隆起的肚子希望得到亨伯特救助时,亨伯特来,希望她与他一起度过一生,洛丽塔坚定的告诉亨伯特,她不会跟他走的,在这一刻,我似乎感受到,她开始有了体味爱的能力。临行前,她喊了一声爸爸,是的,这是她心中全部的,也是仅仅只有的,对亨伯特的感情。而亨伯特也不是当初的亨伯特了,他开始不再执念心中的那个洛丽塔,而是眼前的多莉,他爱她的,不只是她的少女,他爱着她的全部,爱着与她那段美好的日子。三年,他们似乎开始读懂对方。而这一切,从他们相遇的那个早晨,似乎是无法逃脱,理所当然的演绎开,这无疑是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一个大叔注定被辜负的一生与少女的美好的童年。我喜欢这个故事。小说毕竟是小说,感谢生活的美好,让我成为一个懂得去爱的人。希望你也是。

杀死大脑

如果杀死亨伯特的大脑,他会不会过的好一点?亨伯特的身体和心灵似乎不能剥离开来,隐秘而狂热的怪癖成了他生命的全部,婚姻、财富、甚至生命都为其奋不顾身的燃烧,正如开篇第一句所言,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我的灵魂,我的罪恶。所有的才识和思维都和偏执的爱与性紧密的交织在了一起,带着一种邪异的红晕掩住了所有的光芒。一般认为对于女性,爱与性很难分离,而男性可以是完全的下半身动物。可这世界总不缺乏另类,亨伯特便是其中之一,确切来说,亨伯特追逐的东西远多于性本身,他常常在洛丽塔的某些隐秘的小动作或是表情上寻找到远多于性的更多快感,如果这不是游离于道德边界的畸形之恋,它大概也会是一段完美的爱情。如果说亨伯特具有某种精神疾病似乎也不为过,他具有良好的外表和家世,受到良好的教育,有惊人的洞察力和犀利的言辞,但偏偏和社会如此游离,把自己封闭在一个难以言说的往事中,即使在择友上也偏于寻找愚钝木讷的人群。这体现出其强烈的掌控欲。亨伯特在对待洛丽塔的做法上也体现出这一点:他讲洛丽塔完全看成他的私人物品,只是借助控制她的肉体借以幻想自己的爱情,一种没有平等的交流而只是一方纯粹占用另一方的禁锢而已。可悲的是,这样的一种占用似乎是现实当中两性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最多的形式。四十岁的亨伯特与十岁的洛丽塔不可能有相同的阅历、见解、爱好和思维复杂程度,这一场畸形的爱恋只源之于亨伯特对于“性感少女”的痴迷于掌控的欲望。如果将这样一种欲望归于亨伯特的本能,那么亨伯特无疑是一个在本能与自我当中有着剧烈挣扎的一个可悲之人,他对洛丽塔的情节里有的不仅是爱与性,还包括来源于掌控后的监护人(父性),可见无法掌握自身欲望会使人陷入怎样的一种挣扎处境。但是正如开头所讲,如果杀死亨伯特的大脑(这里指其恋童之癖),他是不是会过的好一点?看起来是的,这可以让他的生活变得简单而正常,有着最好的轨迹。但问题是本能无法和自我进行剥离,也就是说如果杀死亨伯特的大脑,亨伯特是不是也就只像是一个着魔的猎人般不再是其本身?在一些陷入复杂而痛苦的情绪当中时,我曾一次次幻想自己如果只是一个思维简单的小混混或是农民该多好。相信亨伯特也曾一次次的希望抛弃自己的复杂情感。但实际上生活总不完美,我们也是,生活总会不断的打翻你所建立的平衡,把你推向一次又一次的波澜中,在最后用死亡告诉你一切的答案和归宿:虚无。对于四十岁的亨伯特而言,爱情只存在于他的臆想之中,他所追逐的只是他的幻想。可如果爱情就只是一种幻想呢?那么,我也只能说,离了这玩意,我也能活。简单是好的,幻想是好的,那么,恋童癖也就是好的了。杀了我的大脑吧...我会好过一点....

舌尖上的纳博科夫

舌尖上的纳博科夫——纳博科夫的《洛丽塔》的阅读笔记作者:徐伟在二十世纪,文学上的国界远没有实际中那么重要,流亡在外善于俄语写作的纳博科夫,于1953年用英文开始写作一部美国背景的小说《洛丽塔》。弗拉吉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讲述了一个年愈四十,温和善辩、有点玩世不恭的继父亨伯特引诱十二岁的少女洛丽塔的乱伦奸情。在大学教授法文的亨伯特因幼时初恋女孩的死去,深藏于心的迷失一直是他生活的梦魇,十几岁青春少女常常吸引着他那颤抖的灵魂。偶然中的必然,亨伯特成了夏洛特也就是洛丽塔的妈妈的房客,他疯狂地爱上了夏洛特的女儿洛丽塔,一心摆脱多年孤儿寡母寻找靠山的夏洛特也相中了亨伯特。为了与洛丽塔天天生活在一起,亨伯特违心地娶了夏洛特为妻。夏洛特最终发现了亨伯特对自己女儿的迷恋,激怒之下冲出家门遇车祸身亡。于是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开始了高速公路上四处流窜的乱伦爱情……《洛丽塔》的出版相当困难,纳博科夫于1953年年底就完成了小说, 向四家出版社投稿,却没有一家敢采用。甚至与纳博科夫签有首读协议的《纽约客》杂志也拒绝刊登,当时著名的维京出版社纳博科夫的责任编辑帕斯卡尔•克威尔曾断言,出版这本书有坐牢的危险。正像艾德里安•林恩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中文译名一样《一树梨花压海棠》,小说还是冲破了老木虬枝闪露出迷人风韵,抢先由有着出版色情作品恶俗前科、垄断禁书利润的法国奥林匹亚出版社于1958年分两册出版了特制绿色封套的《洛丽塔》。纳博科夫起先怕授人以柄想匿名出版《洛丽塔》,因为出版商一眼看出书中人物维维安•达科博鲁姆就是弗拉吉米尔•纳博科夫名字的藏头变体,在奥林匹亚出版人莫里斯•基罗迪阿斯的劝说下,纳博科夫改变了初衷。纳博科夫出生于圣比得堡,自然习惯于俄国文学的沉郁之美,流亡生活没有让他加入到“白银时代”,他的作品风格也过早的西方化了。初读《洛丽塔》你总遭遇道德是非的判断危机,纳博科夫的最初灵感源于1939年末至1940年初在巴黎未发表的短篇小说的萌动。小说是说一个男人娶了一个垂死的女人,为了得到她的女儿,后来诱奸未遂卧轨自杀。1945年后故事叙述有了转机,由第三人称变成第一人称,为《洛丽塔》的成熟取得了突破。纳博科夫把亨伯特推向细腻的情色空间。“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由上腭向下移动三次,第三次轻轻地贴在牙齿上:洛-丽-塔。”小说开头就展现了作者的敏感,审美态度颠覆了我们的思维,对通常的阅读习惯提出了挑战,纳博科夫从我们身体最敏感的舌尖开始了对《洛丽塔》的精神感受。小说问世50年来对道德的辩驳至今惊心依旧。纳博科夫自知小说艺术的社会责任,也明白恋童癖被视为社会的疾患,中年亨伯特与未成年少女的畸恋故事是变态和不道德的。可他却狡诈地把它当作通常的爱情故事去叙述,文字中常常会感到他的得意,他写了性又嘲弄了道德,我怀疑纳博科夫想把《洛丽塔》的手稿付之一炬的传言。小说一边尽量表现语言的酣纯,让读者陷入语言的霓姿虹影,一边又故意远避对性所描绘的感官享受。当你看上几页就会被亨伯特牵着手,在葡萄酒杯夜光闪烁的交错中,不知不觉地被伊甸园树上的苹果所吸引。《洛丽塔》所描述多数境遇与纳博科夫在50年代的经历惊人的相似。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幽灵般地穿过美国的48个州,此时的纳博科夫正和妻子维拉和他们的儿子德米里特挤在一辆老爷车里行驶在西部,为了另一个痴迷的目标追逐几只色彩斑斓的蝴蝶。等到夜深人静,纳博科夫就会在汽车旅馆或钻进老爷车,用小卡片记录下《洛丽塔》的故事。与许多有争议的作品一样,飞短流长的丑闻只会让更多的读者掏腰包,七嘴八舌更加刺激市场佳绩。1955年的伦敦《泰晤士报》推荐《洛丽塔》为最优秀的小说;而《星期日报》的编辑约翰•戈登则激言:“这是我看过的最下流的一本书。”小说初次在美国出版就跃居畅销书榜首,持续6个月与刚走红的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不相上下。美国著名文学批评家哈罗德•布罗坶激赏纳博科夫精致的语言造诣,称他为“风格的大师”。英国某家图书杂志把《洛丽塔》列为二战以来影响世界的100部书中。作为十月革命后流亡西方的白俄作家,纳博科夫并没有从政治异见中展开生存的思考,创作中也很少涉及意识形态话题。只知道他靠长篇出名,靠短篇成就梦想,不多的诗歌作品了却他的望乡之情,捕捉昆虫让他去挖掘人性的深水厚土。我是通过《菲雅尔塔的春天》里的22个短篇小说进入了纳博科夫的创作世界。第一次阅读《洛丽塔》应当是五年前的事了,时代文艺出版社(2001年7月出版)俞晓丹翻译的版本,封面俗丽完全没有经典的清高,文词挑逗风格近于通俗小说,字里行间丢失了纳博科夫的诗意精神,断句结巴措辞发哏;因为是节本,就更难看出纳博科夫的深藏若虚与忧郁迷离给我们带来的阅读愉快。最近看了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主万的全译注释本,这个版本基本回归了纳博科夫的本意。前140页虽然不乏对性的描述,但它的确没有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撩人的感官快感,也不见乔伊斯《尤利西斯》的那种稀松处世的猥亵。要不纳博科夫抱怨读者是被他的批评者认为的色情意味误导了。亨伯特和洛丽塔当然触动了社会的道德神经,纳博科夫并不想追究他们的是非,他干脆说深感亨伯特和洛丽塔关系不道德的不是我,而是亨伯特自己。 纳博科夫“谈谈一本叫做《洛丽塔》的书” 的后记略显累赘,他刻意说明意图,实际上是轻视读者的同时又曲解读者。读者早已放弃了小说对色情的迷醉,面对亨伯特开始诘问自己生活的无趣,从现实与文学之间的情色颠峰已经化险为夷。色情的不一定不道德,不道德的不一定就是色情。顺从他荒诞的笔意,我们只好痛心疾首地慨叹身边失去的洛丽塔;阅读让我们成了亨伯特的帮凶,一同剥夺了洛丽塔的童年和属于她的纯美的笑声。评论说克莱尔•格尔特是小说最薄弱的一个人物,我却认为飘忽不定、独具魅力的格尔特正是《洛丽塔》文本推进不可缺少的动力。小说的第二部分亨伯特将格尔特谋杀,格尔特使全书进入噩梦般的混乱。纳博科夫为体现人的动物元素,丰富亨伯特人格的两个侧面,在亨伯特杀死格尔特还是格尔特杀死亨伯特的问题上选择了前者。纳博科夫虽然拒绝弗洛伊德,小说接近结尾的悲壮确是弗洛伊德的“超越快乐原则”的论证控制了亨伯特,使亨伯特产生了毁灭性的冲动。评论家还嫌不够继续淋漓尽致的想像,《洛丽塔》是衰老的欧洲诱奸了年少的美国?还是年少的美国诱奸了衰老的欧洲?据说喜欢《洛丽塔》的大多是中年人,吸引中年人不仅是来自幼女的危险的情色魅力,而是只有中年人生理和心理上才能忍受纳博科夫在自己身上踩过去的疼痛。与青年人的隔膜主要是对小说中的思维惯性的排斥,身心还不能咀嚼《洛丽塔》有限的苦乐。掩卷冥想你甚至不知选择纳博科夫还是亨伯特,相信纳博科夫会引领我们走向圣境的时候,他会在刹那间粉碎你那一份圣洁,掉头把你放回了荒原。如果我们同情亨伯特,就更会深陷人性的深渊。两位美国好莱坞导演斯坦尼•库布里克和艾德里安•林恩于1962年、1997年将《洛丽塔》搬上银幕。库布里克的黑白片加入了诸多喜剧因素,过分看中票房影片充满了小市民的媚俗意味,看完大倒胃口。林恩对原著的忠实以及银幕美轮美奂的影像打动了我,故事娓娓道来飘溢着抑郁的质感让人刻骨铭心。更遭的是《洛丽塔》在世界文坛的影响越来越大,更加感受到它是从社会的异类暗示了我们的愧疚,没有纳博科夫我们体内的毒瘤可能会长大,我们只能像灯蛾一样激情地扑向纳博科夫,纳博科夫把我们的精血像摆弄的昆虫标本一样正在慢慢的榨干。2006年4月27日

流连回望的俄罗斯之蝶

“我承认自己不相信时间,我喜欢把我的魔毯用完叠起后,让它的图案的一部分叠印在另一部分之上。”——Vladimir Nabokov《诉说吧,回忆》1899年西历4月23日,Vladimir Nabokov出生于圣彼得堡一个显赫的俄罗斯贵族之家。334年前的同一天,莎士比亚诞生。生辰上的一致性不禁让人想要质疑造物主:是故意要让在这一天出生的人都成为文学大匠么?对蝴蝶有常识性的了解吗?好吧,这是一种昆虫,从卵至幼虫至蛹至成虫,称为“蝶变”。成年后的蝶,翅薄力单,却能飞渡重洋,到千里之外的大海彼岸去。迁徙,是某些蝴蝶的天性,像奔向宿命一样义无反顾地展开翅飞翔。据说,蝴蝶只能单程迁徙,回程一般需要靠下一代才能完成。那些蝶,终其短暂的一生,为着一个人类尚未臻明确的意义奔向未知的目的地,那么,在执着越洋过海时,可曾,回望故乡?据说,Nabokov曾把自己离开俄罗斯前那二十年的光阴说成是“十全十美的过去”。他的祖父,是两代沙皇的司法大臣;他的父亲,作为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的重要幕僚,是立宪民产党的创始人之一。这样的背景,使他从小接受了普通人家难以负担的的教育,那些来了又走的各学科的家庭教师们启蒙了他的眼界,深厚的家族文化底蕴为他开启了文学之门,他的天资让他从小就精熟英、法、德语。在那段恰恰是俄罗斯历史上最血腥狂乱的时期,于他,却是天堂,拥有整个家族的宠爱;书籍、诗歌、蝴蝶、旅游、初恋,构成了他一个人的俄罗斯白银时代。七岁时,Nabokov迷上了蝴蝶,从此,不仅收集蝴蝶标本成了他一生的嗜好,蝴蝶迁徙、流浪的特性也像刺青一样被烙刻在他的生命中、性格中,乃至文字中。1917年,共历了16届沙皇的罗曼诺夫王朝在一夕之间成为历史。流亡,从此离乡背井。美国作家?是吗?在41岁移民成美国人之前,Nabokov一直在“流浪”,在柏林和巴黎,他给了自己十八年的时间接受欧美各国文学的洗礼,只是,俄罗斯之于Nabokov,只怕是块胎记了,与生俱来,牢牢地附于他以及他文学艺术的最隐秘的地方。所以,我对手头的第一本中文全译本《洛丽塔》没有将作者Nabokov标成美国作家心存感激。深深的乡愁,总是在不疑经意间泄露。这种愁思常常处于一种压抑状态无法彻底释放,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内在体验在心中不断积聚,转化在作品中则表现为一种用语言制造扑朔迷离的时空迷宫和“变态”的隐喻。于是乱伦,于是恋童。空间亦是不断转换,过去,却再也回不来,所以他的艺术主题只能是“流亡——伤痛——乡愁”。现在,是空缺的,因为现实与梦境的反差太大,只能回避回避再回避。将来,下一代的蝶可有回程的希望?Nabokov于是更愿意囿自己于某个时间的片断,以期拥有特殊的时段,或者说,永恒。但是,时间怎可断层?这是Nabokov的精神练狱,也是《洛丽塔》书中男主角亨伯特的牢笼。如果可以,洛丽塔永远不长大该多好啊;如果可以,她永远只是他欲望世界中一副动人图案该多好啊。。他在俄罗斯天堂般的二十年、他对“过去”俄罗斯深埋于心的深沉怀恋,是亨伯特与阿娜贝尔的美丽初恋,是亨伯特从心到身的追求。少年之爱盘踞于心、难以忘怀。他对理想和缥缈的美国梦的追求,和在新大陆挽留住昔日辉煌的试图,是亨伯特对洛丽塔的魂牵梦萦。他的被迫离开故土,是亨伯特与洛丽塔四处奔波于汽车旅馆的动荡不安。他的父亲遇害身亡,是亨伯特枪下、奎尔蒂脑袋上开出的一朵鲜红的花。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正是美国后现代主义的启蒙时期,一方面,荒诞、垮掉和彻底颓废;另一方面,先锋、新颖和现代化。由《洛丽塔》一书的出版过程就可以看出当时的美国社会处于一种内外矛盾之中,一方面企图压制新兴思想,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一些有远见和头脑的思想家由唯一经典标准走向兼容并包,因此有人认为《洛丽塔》影射了以欧洲为代表的传统精英文化向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流行文化的臣服。受传统旧式精英教育浸淫的Nabokov是否在写作和出版的过程中为此而感到悲哀?且行,且回望,且悲伤。我不想探讨关于《洛丽塔》与何谓道德底线这个话题,因为没有意义。道德的底线,是个历史的时间的概念,看看现在的社会,底线早就在不知不觉间又往下滑了好几十米了。我只是深深地感受到了一个作家的内心呐喊。似乎,1919年,当红军攻入克里米亚,Nabokov随家人仓皇出逃时,我就在那战火弥漫的现场。我站在那,看见年轻的、20岁的Nabokov贪恋地向圣彼得堡的方向最后回望。隔着火光,他问我,俄罗斯,从此我要与她决别了吗?我说,是的,亲爱的Nabokov。Tonight,I feel so close to u!我之前翻过另外一个中文版,因为手头有英文版,所以对照之下可以发现真的有很多地方被节略掉了。而上海译文此次出版的全译本,从翻译质量到装祯都没有让人失望。特别下面这段,我觉得翻译得很美,不愧是老翻译家主万的心血,他让中文的洛丽塔亦散发着如诗画般的魅力:“可她是我的,她是我的,钥匙在我的手中,我的手在我的兜里,她是我的。在我为之奉献了多少个失眠之夜的幻想和计划的过程中,我渐渐清除了所有多余的污迹,通过一层层堆积半透明的幻象,已经设想出最后的画面:除了一只袜和她美丽的小手镯外,她整个身子都裸露在外,正摊开手脚躺在床上,被我的春药击倒了——我就这样预想着她的模样;她的手里仍然握着一条丝绒发带;她那蜜黄色的身体,露出游泳衣在她身上留下的与她那晒成褐色的部位形成对照的白色痕迹,并向我展示出苍白的蓓蕾似的乳房;在粉红色的灯光下,一小撮细小的阴毛在隆起的丰满的下腹部闪闪发亮。那把冰凉的钥匙带着附属于它的温暖的木牌,就在我的口袋里。”——Nabokov:《洛丽塔》,主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1月1日,第195页。And she was mine, she was mine, the key was in my fist,my fist was in my pocket,she was mine. In the course of the evocations and schemes to which i had dedicated so many insomnias,I had gradually eliminated all the superfluous blur, and by stacking level upon level of translucent vision, had evolved a final picture. Nacked, except for one sock and her charm bracelet, spread-eagled on the bed where my philter had felled her- so i foreglimpsed her; a velvet hair ribbon was still clutched in her hand; her honey- brown body, with the white negative image of rudimentary swimsuit patterned against her tan, presented to me its pale breastbuds; in the rosy lamplight, a little pubic floss glistened on its plump hillock. The cold key with its warm wooden addendum was in my pocket.

复杂的情感

字里行间流露出那种难以抑制、充满邪恶、却又发自内心的情和欲,看后让人倍感纠结唏嘘。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对于洛丽塔来说又是一种怎样的摧毁。洛丽塔有着早熟而复杂的情感,对于如此畸形的恋情有抗拒,却也有诱惑,或许这本就是人性的复杂。《洛丽塔》让我第一次如此细腻全面的了解恋童癖,有了很多新的认识,打破了之前的一些狭隘观念。

果然是“一个白人鳏夫的自白”

看了头几页,发现就已经把大多数人引用过的章节收入其中了。于是怀疑,是不是大家也和我一样,只是认真翻了开始的十几页,早早翻过半本书,然后后半本直接省略呢?洛丽塔,是个有点煽情的名字。朦胧的意蕴,再加上舌尖位置的讲究,是可以让人浮想联翩,尽情估计一切会让自己满意的情节。幸亏本书开宗明义就告诉我说“洛丽塔”和“一个白人鳏夫的自白”所指为同一物事,否则我愚笨的脑袋恐怕是辛辛苦苦看完全书都不能够明其就里了。其实名称可以进一步改进,比如说“一个白人鳏夫的意淫细节”之类。本来还想由这本书开始,好好了解下外国人的思维讲究,但事实上是令我对译著生涩的毫无美感的文字忘而却步了。我打算在一段时间内,见识和理解力没有得到显著增长之前,还是不要碰这类东西了-_-

无法理解

可能是因为我是女孩子的缘故,我无法理解书中男子对洛的感情。那只是一个天真到幼稚的孩子。不是应该以一种长辈的心态对她产生爱怜,对她给予关心吗?怎么会有这样的畸恋呢?

有一种魅力来自内心

我想作者一定是一个异常的用了心的人要不然不可能写的如此情真意切如此打动人即使隔着语言的障碍即使有一些爱恋无法得到普遍的认同即使一些地方因为翻译让人觉得云里雾里要重看2遍才能大致了解但仍然不能减退小说的魅力……

lolita之美

在告诉老刘我对loli的癖好之后,老刘就公开表示鄙视我,他认为我这人看见小仙女就两眼放光极度猥亵,是长久单身造成的某种扭曲心理。平时都是我鄙视他的,初中时俩人一起的文学愤青小团伙他如今已失去了最初的虔诚,这次倒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他随后就轻松的拍拍自己并不发达的胸脯说,还好,这至少证明你不是gay,作为一个拉风的男少我少了一份风险。 老刘还因此得到了一个难得的纠正我错误的机会:别人所说的loli,loli控什么的不是从你所看的那本老掉牙的《lolita》得来的,而是源自日本的一些漫画。之后他还摇头晃脑的用普通话背给我网上广为流传的一个葵花口诀:萝莉有三好,清音,柔体,易推倒。 这件事给我的启示是:以后只说是lolita而不再说loli。并且我并不觉得自己对小仙女们的关注有任何猥亵之处,这是一种情怀,我像狂爱八十回《红楼梦》和狂爱《天使爱美丽》一样狂爱lolita,它们都深藏在我内心最干净的一块地方,我愿意说说lolita之美。 lolita之美在于她们都有双从外看来无所畏惧的眼神,这是双初及涉世的眼,受到外物的扭曲还少,所以在我这个已经惯于逃避的人看来总是无所畏惧的。至于内在,用干净无邪形容最好不过。没错,也只有小仙女们才可以这么干净无邪又无所畏惧着,仿佛她们从来不属于这个现实世界一样。 lolita之美最重要的一点是:lolita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美”,这绝对是一条定理,只有过来人才能懂lolita之美,然而懂的人已经不再具备这份美丽。所以在北京奥运会上唱歌的那个林妙可就不能算是一个小仙女,她太过于城府。 其实lolitalolita的说,用个英文很别扭的样子,如果换成原汁原味的中国字,我觉得用“女儿”再合适不过。这自然源自曹祖师爷《红楼梦》中的宝玉兄弟:“女儿是水做的骨肉”。请注意:是女儿,而不是女人。这么说来,lolita情怀自古在中国已有萌芽。诗人顾城杀妻自杀后,有作家感慨道:这意味着他女儿国梦的破灭,若往大了说,这意味着那一代人纯情梦的破灭(另一个标志性事件是三毛自杀),我常暗自认定自己本该属于那个时代,高中时最爱三毛;只爱王朔纯情卷里的小说;爱海子爱顾城;lolita情怀。然而纯情梦发展到我这一代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接受现实,在这里张爱玲给了我最大的启示:把握好其间的度,可以溶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做一只自得其乐的蝙蝠。我现在正努力着,我懂得若做不好我就成了那邯郸学步的寿陵少年。 我爱lolita,但我不能够占有。她们随时会出现,拨动我的心弦。我愿意做一个幸福又悲伤的守望者-----这将是我对生活最大的妥协和生活对我最大的包容。

纳博科夫的六翼天使

拿到这本书,是长我几岁的姐姐所送。姐说,这本小说足足400页,过了而立之年再也读不下这样长的小说。我每日在过了12点之后,在昏黄的灯光下看。一幕幕的故事都在淡黄色的扉页后面展开,甚至飞进我的梦里。比如,之后我梦到过晒得懒洋洋的沙滩。这也是作者故事的开端描述的唯一很有童年的一个场景。“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在读到这样的第一句时,眼前浮现出了一个充满的爱情迷恋火花的男人。洛丽塔,十二岁小女孩的悲惨命运早已在亨。亨许多年前的海滨夏天写下,对于性感少女疯狂的迷恋使得亨。亨花费了一生的经历,不惜断送自己的自由与尊严去追寻去把握,去纠缠。十二岁的洛丽塔俯身在黑色的躺椅上,在一个白人眼中的美国少女是他香甜梦里的六翼天使,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用来飞翔。洛丽塔,含义是悲伤、痛苦。在这样一个极其扭曲和病态的爱恋促使下,亨。亨的所作所为都显得琐碎、苍白。这本书弥漫的是二十世纪欧洲紫色的烟雾,常年飘在法国与英国的天空之上,笼罩在烟雾中的不只是这座城市,也使一个花季少女心灵常年见不到阳光。男主人公攫取了洛丽塔的爱情和肉体,在漫长的美国州郡旅途里。让我撇开这个充满赎罪的自述式的故事,仅仅谈谈这本书的语言。我不得不说,美国加州的美景在非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笔下异常的橘色。陶喆有首歌《黑色柳丁》,歌词有:外面有橘色的加州阳光,我却躲在孤独的黑洞。心情有一些莫名的焦躁~~~~~加州橘色的阳光映衬洛丽塔蜜黄的皮肤,棕色的短发,细长的胳膊,长睫毛。仅仅看洛丽塔的整个面部描写,可以让人联想的应该是五月天<天使>MTV,印象其中的一个穿白衣的希腊小姑娘在阿信的嗓音中唱出了这本书里洛丽塔的感觉。怎么讲呢,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表述,我们甚至是可以再次在众多歌曲中搜寻到更多的关于天使的画面!!趁着这个思维发散在每个角落的夜晚,我尽量多的把自己零散的词语组合在一起,希望通过他们的排列组合最终能表达出我最想标明的一种心境。美国长大的洛丽塔不仅是一个性感少女,同时更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在洛丽塔自己供认不讳的夏令营故事中,写满的不是远足带给她的美景回忆。而是几个未成年的女孩子之间的性爱交流。在距离夏令营不远的小岛,一个男孩子竟然轮流与洛、洛的同伴野合。这个精神病例的整个流程是混乱的,像极了亨亨的思绪,这杂乱无章的故事中,洛的成长在阴霾之中不显得刺眼,甚至暗合了这一个基调。我试着把这个故事用自己的语言去诠释。| 故事不宜透露太多细节。洛丽塔是个长长的电影,不是悲剧,一个温柔画面下的冷清人生。

97版开头亨伯特歪歪扭扭地开着车

“拿一群女学生或女童子军的照片给一位严肃正经的男子,并让他推选一张最漂亮的,他不一定要挑其中的性感少女……在所有孩子中辨认出那个销魂夺魄的小鬼人精;她未被他们发现,自己对自己神奇的力量也一无所知。”不得不说在对性感少女的看法上我与亨伯特简直不谋而合。那些出现率不高的不出众的往往被视为普通少女的小天使或小妖精——谁来懂一下我的痴汉情怀啊!?

一片梨花压海棠

在这样一个夜晚读起《洛丽塔》着实有些矫情。任何一本书出版后都会惹来这样火那样的非议,有些人故意卖弄批评,有些人支持拥护。当然《洛丽塔》还算禁住了这群人的反应。虽然作者觉得有必要在文章最后说明创作意图。本人觉得不免有些误导读者之嫌。作者借着一大串假象构架本书的动作,刻意演戏,不但成为本书的骨架,而且也是障碍。一个年近40岁的男人,从一个被宠坏的诗人转化为业余的文学批评家。收入差强人意,度日自然没问题,可是只对9-14岁的小少女有极大兴趣。当然为了迎合故事发展,他的美 梦成真,萝莉塔出现。她是个典型的小妖姬。叛逆,聪明。男子无所不用其极,一心想赢得佳人芳心。男子心中的欲望,滑稽、恐怖的展示在读者面前。当然他心中是有数的。作者在结尾处告知读者,《洛丽塔》不包括道德观,男子的命运是古典的悲剧。小说这样结束:“我正想着欧洲野牛与天使,永恒色彩的秘密,先知般的十四行诗,以及艺术的慰藉。这是你我能共享的惟一的不朽,我的洛丽塔。” 作者对洛丽塔的爱情,有着狂人式的执著、艺术家式的唯美,虽然非道德非理性,但是一样悲怆。

从自渎到自赎

十一月的第十一天,我在深秋昏暗与式微并存的气氛中读完了第一遍的<洛丽塔>,并在她自然而从容的结尾中陷入这场文字戏谑般编织的精神世界里.在这里我经历了煎熬与享乐的双重折磨,并在亨的思维与心绪中麻木不仁的充当了一个病态精神唆使下的替罪羊,在精神分析与道德观笼罩的爱情取舍中迷失掉了最后的主动权.于是在完成阅读后我带着还未来得及消散的文本冲动重新追寻着作者在意识与文字行进过程中的暗示与嘲讽甚至挑衅,于是我发现读者在这场主观世界操控的精神病例中被置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他们一边在文字技巧与小说艺术的结构中探寻,一边又深陷入欲望,爱情,道德,原罪与救赎的泥沼.在开始的200页中,我并未做好足够的准备去迎接亨病态并意识流的精神世界,并在充斥着恋童癖对欲望与表象之间模糊却又丰满的意淫中煎熬着自己对于这本小说最初的认知与理解.在这里四处堆积着一个畸形的心理机制,却又夹杂着文艺素养与健全的世界观.于是在这序幕中,作者一边保持着足够的理智与情形去铺垫<洛>的美学逻辑一边又带着<尤利西斯>式的散漫与感性去渲染小说的基调. 我发现作者似乎要完成一次对于读者的考验,他要在第一部淘汰一批低俗并无望的读者.当一段扭曲的美国式旅行开始后,故事的发展布满色彩,同时对于一个扭曲的精神病患铺展开了更为全面与疯狂的记录.在那些景色与人文的描述背后隐藏着更多混乱无序的世界观,却在欧洲文明与世俗道德的束缚下将颠簸的心理状态引入更多的不确定性.当洛丽塔的出逃初露端倪,两个人内心的冲突和争斗被刻意置于美国世俗文化的环境中.并反复在一个拥有梦魇般童年的少女和一个精神变态的父亲中间转换着小说情绪的走向.在此过程中作者使用着更多的技巧与结构去整合亨情绪渲染下的回忆并将故事慢慢引入高潮.追寻洛丽塔的过程更像是一场亨自省的过程,那些重新整理的记忆与奎尔蒂嘲讽的旅馆记录一边煎熬着亨的心智与精神一边迫使他深省这些年病态并扭曲的生活.也正是在这里亨开始真正的爱上洛丽塔.父女终于三年后见面,那个充满爱与感动的情景反射了所有此前关于变态性欲,精神失常与乱伦等等悖谬的感情与道德色彩,在这里亨重新回到父亲的角色去完成赎罪与自省的所有可能.于是在那场充满戏剧性的追杀过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从谋杀到被捕都从容无比的精神病患者,在赎罪与病愈的过程中,他终于享受到了爱情.或许这里并无爱情或许这里充斥着爱情,在从单纯性欲转变为爱的过程中,纳博科夫一边嘲讽着弗洛伊德的性本能论和精神分析,一边不带任何偏见与结论的描摹着精神病史.于是在这部回忆录中所弥漫开的道德尺度与精神欲望都成为一种尝试,从患者的角度探讨爱情与欲望,于是爱情与欲望成为了潜在的主题.所不同的是这里的欲望是一种扭曲的性变态的欲望,而爱情则是一段乱伦的爱情. “在纳博科夫的世界里,不存在一般的现实,而只有现实的许多主观形象.”于是<洛>便在这样一个特殊的主观形象中反演了爱情与欲望,也置换出一个精神病患者在爱情中自渎,自赎并自省的过程.那些意象化的情绪描摹与精神受制环境与情节的波动在救赎他者和自我过程中显的苍白无力."这就是我的故事,我重读了一边.里面有粘在上面的些许骨髓,有血,有美丽的绿得发亮苍蝇.在故事的这个或那个转折处,我觉得我那难以捉摸的自我总在逃避我,滑进了比我乐意探测的更深邃,更黑暗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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