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儿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3-6
ISBN:9787544258920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
页数:320页

作者简介

★ 托妮·莫里森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代表作
★ 普利策奖最佳小说
★ 美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纽约时报》“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1名!
★ 要么是爱,要么不是。不浓烈的爱根本就不是爱。
★ 一部惊世之作,很难想象没有它的美国文学会是什么样子。——《洛杉矶时报》
黑人女奴塞丝怀着身孕,只身从肯塔基的庄园逃到自由州俄亥俄,奴隶主一路循踪追来。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己做奴隶的命运,塞丝决然杀了刚刚会爬的幼女宠儿……
十八年后,“宠儿”还魂,重返人间,同塞丝、塞丝的女儿,以及塞丝的情人保罗生活在同一幢房子里。她不但加倍向母亲索取爱,还纠缠和引诱保罗,甚至不择手段地要摧毁母亲的生活。
☆ 宠儿是我的姐姐。我就着妈妈的奶水吞下了她的血。
☆ 宠儿是我的女儿。我以前没有时间解释,因为那事必须当机立断。
☆ 我是宠儿,她是我的。现在,我在这所房子里找到了她。我再也不会失去她了……

编辑推荐

《宠儿》编辑推荐:要么是爱,要么不是。不浓烈的爱根本就不是爱。托妮•莫里森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代表作,普利策奖最佳小说,美国文学史上的里程碑。《纽约时报》“25年来最佳美国小说”第1名!

前言

一九八三年,我丢掉了工作——或者说辞去了工作。或丢掉,或辞去,其实两者兼有。无论如何,我改做兼职已经有一阵子了,一周去一次出版社,部分工作内容是写信、打电话和开会;其余时间则在家里编稿子。    离职是个好主意,理由有二。其一,我已经写了四部小说,所有人都清楚写作是我的主要工作。优先次序的问题——一个人怎么能同时编辑和写作——在我看来,既奇怪又可以想见;这就好像“一个人怎么能既教书又创作?”“一名画家、雕塑家或者演员怎么能既干自己的工作又指导别人昵?”不过在许多人看来,这种编辑加写作的组合是相互冲突的。    第二个理由没有第一个那么暖昧。我编辑的图书没有挣到大钱,尽管那时候的“大钱”和今天的大钱不是一个概念。我的作者阵容在我看来十分壮观:才华横溢的作家[托尼·凯德.班巴拉(ToniCadeBambara)、朱恩·乔丹(JuneJordan)、盖尔·琼斯(GayleJones)、露西尔·克利夫顿(LucilleClifton)、亨利‘仲马(HenryDumas)、列昂.福雷斯特(LeonForrest)];有独到见解、掌握第一手研究资料的学者[威廉·辛顿(WilliamHinton)的《神幡》(ShenFan)、伊凡·范塞蒂玛(IvanVanSertima)的《他们在哥伦布之前到来》(ThevcameBeforeColumbus)、卡伦·德克劳(KarenDeCrow)的《男性至上主义者审判》(SexistJustice)、钦韦祖(Chinweizu)的《西方和我们》(TheWestandtheRestofUs)];急于创造记录的公众人物[安吉拉·戴维斯(AngelaDavis)、穆罕迈德·阿里(MuhammadAli)、休伊·牛顿(HueYNewton)]。我每发现一本我认为需要做的书,都能找到作者来写。我的热情引起一些人的兴趣,却为另一些人所忽略,这都反映在无关紧要的销售数字上。我也许错了,但即便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寻找畅销作者的重要性仍然超过了编辑书稿或扶持不知名和过了气的作者。不用说,我说服自己,应该像一名成熟的作家一样生活了:靠版税谋生,专事写作。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来自哪本漫画书,但是被我掠美了。    终于做完了最后一天的工作;几天之后,我坐在我家门前伸进哈得逊河的码头上,开始感到急躁,而不是预期中的平静。我把我所有的问题筛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新的或者紧迫的问题。我想象不出是什么意想不到的东西在搅扰这如此完美的一天,眼前的河流是如此宁静。我没有任何议事日程,就算电话响了我也听不见。然而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像匹小马一样在我胸膛里驰踏而去。我回到家里细细品味这种忧虑甚至恐慌。我知道恐惧的滋味;这次不一样。然后我就豁然开朗了:我感到幸福,享受着从来没有过的自由。这种感觉太离奇了。不是狂喜,不是满足,不是过度的欢愉或成就感。是纯粹的喜悦,一种确定的对游手好闲的预期。进入《宠儿》。    我回头想,是思想解放的冲击令我想去探究“自由”对女人可以意味着什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辩论风起云涌:同工同酬,同等待遇,进入职场、学校……以及没有耻辱的选择。是否结婚。是否生育。这些想法不可避免地令我关注这个国家的黑人妇女不同寻常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婚姻曾经是被阻挠的、不可能的或非法的;而生育则是必须的,但是“拥有”孩子、对他们负责——换句话说,做他们的家长——就像自由一样不可思议。在奴隶制度的特殊逻辑下,想做家长都是犯罪。    这个想法太迷人了,但是深究细察把我彻底淹没了。如何召集能够表现这种逻辑所激发的智慧和残忍的人物,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直到我记起我工作时曾经出版过的一本书。(《黑人之书》(TheBlackB00k)中的一张剪报概述了玛格丽特·加纳的故事:她是一个逃脱奴隶制的年轻母亲,宁可杀害自己的一个孩子(也企图杀死其余几个,未遂)也不愿让他们回到主人的庄园去,因而遭到逮捕。她于是成为反抗《逃亡奴隶法》——该法律规定可以强行将逃亡奴隶归还主人——斗争中的一个著名案例。她的神志清醒和缺乏悔意吸引了废奴主义者和报纸的注意。她的确是“一根筋”,而且从她的见解可以判断出,她有这种智慧、这种残忍,以及甘冒任何危险争取在她看来必需的自由的意愿。    历史中的玛格丽特·加纳令人着迷,却令一个小说家受限,给我的发挥留下了太少的想象空间。所以我得发明她的想法,探索历史语境中真实的潜台词,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史实,这样才能将她的历史与自由、责任以及妇女“地位”等当前问题联系起来。女主人公将表现对耻辱和恐惧不加辩解的坦然接受;承担选择杀婴的后果;声明自己对自由的认识。奴隶制强大无比,黑人在其中无路可走。邀请读者(和我自己一起)进入这被排斥的情境(被隐藏,又未完全隐藏;被故意掩埋,但又没有被遗忘),就是在高声说话的鬼魂盘踞的墓地里搭一顶帐篷。    我坐在门廊的秋千座上摇晃着,看巨大的石头堆积起来,承受河水偶起的波浪。石头上面是一条穿过草坪的小路,到树丛庇荫下的一个硬木露台那里就断了。    她从水里走出来,爬上石头,倚靠在露台上。漂亮的帽子。    所以,她从一开始就在那里,除了我,所有人(书中人物)都知道——这个句子后来变成了“房子里的女人们知道”。故事里最核心的人物应该是她,被杀害的人,而不是那杀人的人,是失去了一切而且完全没有发言权的人。她不会在外面游荡;她必须进入房子。一座真正的房子,不是一间小木屋。一座有地址的房子,自由黑奴们独自居住的房子。这座房子没有厅,进入它或进入小说都没有“铺垫”。我希望读者遭到绑架,被无情地扔进一个陌生的环境,这是与书中人物分享经历的第一步——一如他们,从一个地方被抢到另一个地方,从任何地方被抢到任何另一个地方,没有准备,猝不及防。    给这座房子命名很重要,但是要与“甜蜜之家”或其他庄园命名的方式不一样。不应该有形容词暗示它的舒适、宏伟,或宣称它不久前还是一座贵族的大宅。只有门牌号来标志这座房子,同时它将与一条街道或一座城市区分开来——也与周围其他黑人的房子区分开来;这让它有一丝暗含的优越和骄傲,自由黑奴们会因拥有自己的地址而感到的骄傲。不过这座房子有自己的个性——我们称之为“闹鬼”,因为它的个性是喧嚣。    为了让奴隶生活经验更为亲近,我希望能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而又频频失控的感觉贯穿始终;日常生活的秩序和平静将遭到粗暴破坏,让位于饥渴的死者制造的混乱;遗忘的巨大努力将受到绝地求生的记忆的威胁。将奴隶制还原成一种个人体验,语言决不能成为障碍。    我苦心经营着那个码头上的瞬间、欺骗的河流、对可能性的直觉、猛烈的心跳、孤独、危险。还有那个戴着漂亮帽子的姑娘。然后聚焦。

内容概要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美国著名女作家。1931年生于俄亥俄州,曾在兰登书屋担任高级编辑,后赴普林斯顿大学等校任教。代表作有《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爱》《恩惠》等,曾获普利策小说奖、美国书评家协会奖、美国国家图书奖等多项大奖。1993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一部惊世之作,很难想象没有它的美国文学会是什么样子。——《洛杉矶时报》残酷而有力,令人如痴如醉的故事,读之使人战栗。——《人物》托妮•莫里森是当代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更是美国文坛的主角。——《纽约时报》《宠儿》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对人物话语的把握。时而有意识地高扬,时而倔强地隐忍,却始终保持真实,直击人心。——《纽约客》

章节摘录

在这部小书里,我们让格文达尔自己提出他想知道的那些问题。而我们所做的,最多只是调整了一两个问题的顺序而已。因为我们认为,让一个十七岁的年轻人就刚刚过去的那个世纪提出一些问题,这是极有意义的。在21世纪之初,甘地、马丁•路德•金、纳尔逊•曼德拉这几位伟人几乎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好感。这是为什么呢?是的。这三位伟人的确是誉满全球。要说原因,也许是因为在过去的这个世纪中发生了很多的战争、杀戮和灭绝性大屠杀,但这些伟人却能使用非暴力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既然世界上有一些很严重的冲突是通过非暴力的谈判手段来解决的,那么那些深刻影响了20世纪的暴力问题又是来源于哪里呢?当我们谈到暴力问题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战争—那些国家间的战争,例如1914年至1918年之间或是1939年至1945年之间,以及那些为了实现民族解放而发起的战争—它们一般以反抗殖民压迫为目的,例如在印度支那和阿尔及利亚的反法战争,在肯尼亚或缅甸的反英战争,在印度尼西亚的反荷战争,在圭亚那、安哥拉或是莫桑比克的反葡战争,以及在巴勒斯坦的反以色列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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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大概是大三的时候,我选了《宠儿》来写论文。那时我的关注点大多在意象上,就用文学学生教条式的分析方法,抓住里面关于脚和鞋的描述做了一番文章。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对物质的迷恋是莫里森的一大特性,不管她有多专注于精神——看她哪部小说里没有对食物的盛宴般的倾心描绘——她也丝毫不掩饰这些极度女性化的私人欲望:美味,华丽,舒适,性感。连感情也可以被物质和具象化,可以被触碰,被揉捏,被切身体会。就凭这点,我还以为吃货莫里森是土象星座的。在一本又一本的小说中,莫里森不断重复着由物理感知引出的无比绚烂的叙事法,这是她理解和阐述世界的方式,来自一个用身体去记忆所经历的痛苦的民族,这个民族正是因此而更加热爱自己的身体。正如本作女主角塞丝的婆婆贝比面对同胞们的演说:“在那边,他们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他们不爱你的眼睛,他们会一下子把它们挖出来。他们也不爱你背上的皮肤,在那边他们会将它剥去。噢我的子民,他们不爱你的双手。他们只将它们奴役、捆绑、砍断,让它们一无所获。……你得去爱它。我在这里谈的是肉体。需要人爱的肉体。”要爱你自己的肉体,像爱你自己的头脑和心灵一样。当肉体面临束缚和凌虐的威胁,你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于是年轻的塞丝拿起刀,自残般地割断了大女儿的喉咙。如果没被拦下,这个母亲会继续割断小女儿的,宁可犯下重罪,满手血腥,也不让她们重复自己这个民族在获得自由之前的悲惨命运。惨烈的故事过去了,塞丝和小女儿的生活看似翻开了新的一页,但宠儿的鬼魂不曾离去,甚至在某天带着一具全新的肉体归还。如果说截止杀婴案的故事和报纸社会版头条无疑,从宠儿还魂开始的情节就体现了莫里森独特的文学气质和隐喻偏好。在对宠儿这个明明已经有实体的形象进行描绘时,独特的行文让人感觉她仍然是个魂灵,让人不禁发问,她是否真的存在?一个夭折的婴儿怎么会横空托生到一个成熟女人身上?她的言谈、思想和喜好是如何塑造的?她的爱恨又是怎样生发和维持的?她真的不是一个幻象?喜欢把精神性的存在物质化的莫里森,所钟爱的魔幻手法也拳拳到肉。仿佛一个幻象的宠儿吃着母亲准备的食物,和母亲与妹妹在冰上跳舞,勾引了母亲的旧识保罗•D,体型一天天丰满起来,占据了家庭的中心,变本加厉地要求更多,贪婪地攫取着母亲的爱和关注。比起被仇敌糟践,塞丝们选择自行毁灭。然而被糟践和毁灭的过去可以被遗忘吗?它们终将像宠儿的鬼魂一样在生活中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让你疼痛,让你辗转反侧,像一幢闹鬼的房子动摇你对舒适、得体和尊严的信心。塞丝们透过那些饥饿的女儿的幻影、受尽侮辱的赤脚和后背,看到了一个民族烙进骨血的伤痕史。

精彩短评 (总计61条)

  •     深刻 集大成之作
  •     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一段残酷黑暗的历史。
  •     看不懂翻译系列
  •     书是好书 但个人觉得翻译的比较晦涩 让人没什么读下去的欲望 而且书卡到了 下缘都破了
  •     这个貌似是精装,设计的也不错。听有些读者说翻译的很烂,但目前就两个翻译版本吧,这个还是比较好的一个版本。
  •     原谅我这本书买了好几年了 但依然还没有读完 所以还是等下次吧
  •     背上开出一棵樱桃树
  •     很棒,特别棒。
  •     翻译能把我气死!
  •     爱她就杀了她吗?
  •     因为去年买了一本她的《爱》,写的非常细腻深刻,适合去细细的耐心品味,值得买一本保留,所以今年毫不犹豫的就买了这本 宠儿 。我也相信我不会失望的。
  •     一开始会读不下去,但终究会爱上并舍不得这段如诗如醉的回忆。
  •     还没有看,不过托妮莫里森的书一直很好,需要看几遍细细体会才能有所收获。
  •     好难读
  •     不太符合口味。。。。
  •     翻译太迷幻
  •     书还未看,希望能代表美国文学的书不要让我失望!
  •     【2016.12.30~2017.1.2】(25.1万字,320页)黑奴制的一曲荡气回肠的悲歌。死去的婴儿复活,寻回失落的人生与爱。为了追寻自由意志,被智慧且残忍的母亲剥夺了生命的宠儿,在作者的魔幻手法中重新送回到妈妈与妹妹的生活中。对于黑人女性来说,婚姻被阻挠而生育成为唯一的“使命”,以死亡来抗争歧视与偏见,以死者的复生再次消除遗忘的威胁。种族的伤痕永不磨灭,虽被隐藏,却仍在发光,被故意掩埋,又从未遗忘。回归的宠儿作为失去了一切而完全没有发言权的人,归位于历史并表达个体生命的爱意与留恋,她和具有象征意味的124号共同将奴隶制还原为一种个人体验。宠儿的祖母贝比去世前,在她痛苦、无奈、充满绝望的遗言里总结了黑人种族灾难的本质:这个世界上除了白人,没有别的不幸。
  •     一个是翻译得太差,再一个是给我一种为了拿奖才写作的感觉,类似的题材看太多累爱了已经
  •     奴隶制离自己实在太远,但爱与孤独的主题放之四海皆准。故事格局很小,而且太残酷太悲伤,莫里森的语言有着排山倒海的力量,若少一些琐碎,少一些苦大仇深,作品会更精致
  •     翻译的准确,只能这么说
  •     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 还有一种孤独四处流浪 任你摇晃,绝不就范 它活着,一意孤行 它是一种干燥的、蔓延着的东西,哪怕 是你自己的脚步声 听起来 也仿佛是来自 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构思精致的小说 很久不看此类黑奴小说了 20160728凌晨
  •     You're my beloved
  •     是三星半。真相就像个洋葱,越剥开接近越令人哭泣。其实故事很简单,那些甜蜜之家的黑奴在受到血腥压迫以后死伤四散,而赛丝唯一的希望是她的四个孩子。她挺着肚子让三个孩子找奶奶贝比,自己背脊被抽开了花,脚肿得不成样也要赶路,因为她还有乳汁。可是他们连奶水也不放过。当白人再次找上门时,她抄起锯子杀了自己的女儿。这个死去的孩子先变成了房里的幽魂,又变成了莫名找上门来的女孩宠儿。赛丝和妹妹丹芙秘密地知道,那是死去的孩子回来了。她的爱太浓了。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根本不是爱。他们被恐惧和愧疚禁锢在了房子里,直到丹芙想起奶奶的话,踏出屋子开始求助。虽然结尾很诗意露出了淡淡的美好,但事实就是这么惊心动魄,所有亲历者都别想忘掉逃开。
  •     买了中文此版,kindle下了英文原版。对照读起来,怎么都觉得翻译的怪怪的,不够信达雅。
  •     “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还有一种孤独四处流浪。”
  •     这个作品虽然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但确实有很漂亮的部分!诺贝尔女作家中,少有这个层面的分量。
  •     好难读下去啊
  •     她不像我爱她那样爱我。我除了她谁也不爱。有一种孤独可以被摇晃。手臂交叉,双膝蜷起;抱住。别动,这动作并不像轮船的颠簸,它使人平静,而且不需要摇晃者。它是一种内心的孤独--好像有皮肤将它紧紧裹严。还有一种孤独四处流浪。任你摇晃,绝不就范。它活着,一意孤行。它是一种干燥的、蔓延着的东西,哪怕是你的脚步声,听起来也仿佛来自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     杀婴或宠儿复活,象征着是一种对过往罪恶历史记忆的诉说,也是对缄默历史的书写。最后丹芙离开一百二十四号或许象征某种和解,但记忆就像“心里的鬼”人人都知道怎么称呼她,却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就是在高声说话的鬼魂盘踞的墓地里搭一顶帐篷”。
  •     年纪大了,喜欢看点甜的文,这个极其不满足要求。清爽地恶心着。
  •     一开始看的是这两人翻译的另外一本《爵士乐》,很多地方觉得很生硬别扭,再看这本《宠儿》,彻底失望了。真的像电脑翻译的,然后稍微整理了一下就出版了,太不负责了。。。
  •     真的忍不住要吐槽《宠儿》的中文翻译,中文不是母语还是怎么的,“你根本搞不清白人是怎么回事。你不知道他们会拉什么屎。” “这个姑娘说起话来像下暴雨,可是她嘴周围没有残忍”。请问这些都是什么鬼。什么叫嘴周围没有残忍。残忍尼玛是名词吗?我已经快要看的要去找原版了。【怒】
  •     这本书很吸引人,故事框架安排得很好,其中还引用了一些神话,尤其是黑人传统神话,很体现民族特色,很喜欢。
  •     没有想象中喜欢。
  •     宠儿确实达到了这个高度。推荐给喜欢纯文学的人
  •     不知道是不是译者的锅,读起来很生硬。可能真的很难信达雅的翻译出来吧,所以还是要看看原著,估计理解上会更好。总的来说就是白人对黑人潜意识的歧视依旧是存在的,美国现在也这样。老师当年写论文用到了反我,暗恐等。这本书我是真没怎么看懂,境界不够.....
  •     黑人的苦难。自我愧疚的折磨。穿插式记忆。宠儿的消失象征着塞丝乃至整个黑人民族的自我和解,铭记伤痛,但向前看。宠儿,塞丝滑冰的那段描写,我觉得好美好美。P.S.我看的南海出版社的版本里有几页没有标点,不知道是不是错印。
  •     这真的不是机器翻译的吗? 真的不是机器翻译的么?? 那种烂翻译是怎么过审批能出版的???本来冲着封面靓丽买的,以为跟别的宠儿没有什么不同 。 可是前言的翻译就让我倒胃口。这是一本败絮其内的书!!!如果能自由打分,我肯定给他负分 !
  •     每个在这栋房屋的黑人都是受诅咒的 被害的人 总是找第一个恨的人 或许这个人才爱的最深
  •     我是宠儿,为你而来。曲折的故事,意味深长的主题。
  •     所有死的东西活过来时都会疼的。 看到感动,看到无可奈何,看到深沉的爱……
  •     沉重 有的地方得大口喘气 有的地方会捂住嘴巴 有的地方会抚额头 有的地方眼睛要渗泪 就因为这一群会说话、会流泪、有感情的牲口
  •     历史的保存对人性的迫害。翻译是硬伤。
  •     翻译的挺到位的。正版
  •     与美国黑奴有关的电影里常有他们应和着哼唱的场面,悲伤又热烈,歌词有时几不可辨。《宠儿》就是那种压抑,浓烈,色彩中浸满了鲜血,仿佛长诗一样的故事。塞斯的奶水被白人夺走,后背上被刻出一棵樱桃树。她用破碎的膝盖和双脚逃跑,并在骑马的白人找来时,用一把手锯锯开了女儿的脖子。粉色的墓碑上写着Beloved,宠儿。“白人们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己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
  •     莫里森是老师的女神:)
  •     一直觉得莫里森是个脑洞清奇文笔清奇的神奇作家。最近静不下心看书,这很不好。
  •     真的好难读,第三次去尝试读它,半个暑假的时间终于还是把它看完了。里面讲了很多,但很多情况下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它和《百年孤独》一样是魔幻现实,但女性极具私人化的意象和语言更让人目眩神迷。
  •     这还是大学时期读过的书,总忘记书名是什么。今天看到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一篇介绍后,才知道作者是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印象中很深的一句话,“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咀嚼很久…
  •     气质很像百年孤独
  •     依然托妮莫里森的风格
  •     电子书阅读 尼玛 不全 现在已经忘了什么内容了。。
  •     完全跟不上脚步啊
  •     翻译的太愁人了…读起来异常艰难
  •     谁才是谁的宠儿?
  •     只有经历过苦难的富有同情心的人能够对此书感同身受
  •     经典
  •     读完很久了,现在还记得“她背上有是一棵树...”,读的时候觉得艰涩难懂,有点像科马克·麦卡锡的《路》,很难评说。
  •     英语课的作业。很……震撼的书……也很难,嗯。我只看了Paul D的部分【
  •     怪不得,不是我看不进去,也不是小说没意思没水平,实在是翻译太他妈烂了,以后有了好的版本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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