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蛛丝马迹》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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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日期:2009-5
ISBN:9787108031617
作者:[美]康妮·弗莱彻
页数:383页

一条龙服务

本书封底有这样一段话,“在阅读本书的时候,你可能会感到震惊,你可能会微笑,你可能会为书中那些调查人员的出色工作而喝彩,你唯一不可能做的事情就是在看到一半的时候把它放在一边!”,前三个可能我都做到了,只有那唯一不可能做的事没有做到,事实上看本书我做得最多的就是这件事,把本书看了又放,放了又看,这动作一直持续了几个月,几乎成了每天晚上的指定动作。这并不是说本书不好,这确实是本好书,长知识的有趣味的好书,只是这书同时也适合在睡前阅读,因为本书是由一个一个的犯罪现场专家讲的故事所组成的,这挺适合睡前看的,故事都很好很短,但不一定好看,毕竟人家不是写小说的,有些看起来还有点枯燥,可以在临睡前用来催眠。也许是因为犯罪专家们不擅于讲故事,本书里的案件远不如电视里看到的精彩。犯罪人员毫不专业,你会看到入屋行窃的人不急不慢地在屋里闲逛,到处看看有没有什么好吃的,吃完了再走人,但在电视里一定不会,这会破坏故事的紧张感,如实拍摄只会带来破口大骂——tmd有点逻辑好不好;你还会看到一名妇女因为口臭被杀,某个人以某种眼光看了另一个人一眼就被杀了,犯罪动机在这成了笑话,以致你说出来了人家都不信——tmd别把观众当傻子好不好;除非是喜剧。犯罪分子不专业,犯罪专家们也并不是那么神,尽管他们的科学破案技术要比电视里的丰富和高明多了,但一些看似简单的案件的取证工作仍要折腾很久,甚至折腾完后还会成为悬案。常见到有人说某电影某电视剧某小说很真实,其实都没有经历过,某些事是不需要我们经历就可以通过理论和逻辑推理出真实或接近真实的情况,但现实中很多是没有耳闻目染是很难知道真实情况如何的,我们只是感觉真实而已,但感觉有多靠谱?我们的对外界的印象大多来自其他媒介,就像本书里的陪审团,把《犯罪现场调查》当成了自己的判断标准,还反问犯罪专家为何没有像电视剧里那么做,这真是叫人无语。于是,我们会看到犯罪专家们对此类电视剧是又爱又恨,爱的是毕竟普及了部分知识,恨的是在普及正确知识的同时也普及了错误的,但一知半解比无知更可怕,更容易成为行内人的笑柄,幽默风趣的犯罪专家们就不忘时不时地嘲讽一下电视剧。所以,电视剧都是拍给行外人看的,行内人去看就不是在当电视剧在看,而是在当笑话看。好在从事这些职业的人不多,行内人也未必去看,看了也未必会说,但不妨碍人自诩专业出来指点。昨晚,香港又有一部破案剧播出,这次不是由法证人员去破案了,而是靠物理学家了,是的,灵感来自《神探伽利略》,日剧好歹是改编自有理科背景的人写的,港剧看看剧里随处可见的三姑六婆式的迷信就知道有多靠谱了,好在应该不会有物理学家去看这种剧,物理专业的想必也不会,剩下的学过物理的人恐怕也老早就把这些还给老师了,但好歹知道一点,靠仅有的这点就足以说三道四了,这本来是非专业与非专业间的掐架,但看起来是,非专业的一方抛出观点后就不管了,接到后抱着不放的成了专业的一方,自然,非专业的一方成了嘲笑对象。由于太真实,本书里的案件可能不够戏剧性,以致我到昨天才看完本书,最后一章(刑事审判)我本想看着入睡的,结果看完了也没入睡,因为这章才是全书最具戏剧性的,也最有共鸣的,“真实的审判远比我们在小说中读到或从电视剧中看到的更具有戏剧性”,这里的戏剧性并不单是指唇枪舌战,而是指一群呆在实验室里的科学家出庭作证时,面对陪审团、辩护律师等非科学专业人士时所遇到的问题,这就好比在网上经常看到的科学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之间的“辩论”,牛头不对马嘴,没有逻辑可言,抓住某点不放还不知道自己抓错了,“当科学所揭示的东西与他们的说法不相符的时候,他们就不愿意相信科学。检察官和辩护方都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看完本书的前一天,看完了一部剧《飞女正传》,这是一部一言难尽的黑色幽默剧,大量开涮陈旧的电视剧桥段与香港社会现实,就像犯罪专家拿CSI开涮一样,我在想,要是有人照着这书来拍摄真实的犯罪专家们的工作(当然,这种真实注定也只是相对的),所有剧情反传统,那将是一部很好的喜剧。以前看HK的电视剧的时候,纪律部队拍了一个又一个,看完这个就觉得这个牛逼,看完那个又觉得那个也牛逼,看来看去发现大家都牛逼,于是,我一直期待着一部集中这些牛逼人物的,全景式地展现各部门通力合作破案的剧,可惜至今没看到。好在看到本书,由发现罪案,到警察调查,法证取证,法庭审判,一条龙服务,正如本文开头所引用的那段话,你会享受到那些服务,本书提供的不仅仅是犯罪方面的一条龙服务,这真是一本内容很丰富的书。

谋杀是一种脑力劳动

杀人绝对不仅仅是件体力活,你面对的也不仅仅就是结果一个生命那么简单,你要:摆平良心遣责,搞定对手的反抗,提妨警方的调查,等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个纰漏,下半生的幸福就泡汤了。杨本凯 yangbenkai@hotmail.com

访谈录

作为一本访谈录来看,这是一部忠于说话者的书。它真实记录了被采访的各类司法专家、法医人类学家、鉴证专家、警察等。如果你想要象看小说一样想看到跌宕起伏的情节或悬疑故事的话那就错了,这只是一本访谈录。我们能看到的只是那些国家的司法制度与调查方式与我们这里是多么的不同;那些国家的警察对待罪案的工作程序与我们这里是多么的不同;那些国家的法医人类学家与验尸官们对待受害人与受害人家属的态度与我们这里是多么的不同。。。

人的奇妙与悲哀

我向来对这种和凶杀、悬疑、神秘之类的书籍毫无抵抗能力;尤其这本《蛛丝马迹》来自于一位女作家,其所有的描述均来自于真实——我们都知道,再好的推理/悬疑作家经过深思熟虑精心构思,他笔下的细节也未见得有真实生活精彩。本来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目标是收集一些有用的、经典的、罕见的桥段,作为未来编故事储备工具。但是,慢慢读下去,常常有合上书叹气的冲动;人,这种生物的奇妙和悲哀,在杀戮和逃匿的过程中展露无遗。比如说:凶杀案多发于熟人之间;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你忽然被杀了,陈尸家中,那么疑犯十有八九是你的丈夫/妻子,前男女友,父母儿女;或者亲戚朋友、同学玩伴。因为这些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更倾向于会因为性或者金钱而产生强烈的爱或恨。当然,这种简单逻辑在科技不发达的时代造成了一些冤案,但是我们可以从《蛛丝马迹》中专家举出的所有例子做一个统计:其中半数以上(甚至更多),都是夫妻相残;而儿童凶杀案中,多半都是父母下手(父亲居多,尤其继夫或者未来的继父)。我记得两个案子:一个是三重谋杀案,一个父亲在野外亲手枪杀了自己的两个女儿,而后自杀身亡;另一个是一个父亲在家里枪杀了自己的孩子,而后饮弹自尽。不过,最让人不寒而栗的是,这个父亲给自己分居中的妻子留了一个字条——“这是给你的母亲节礼物”。这力透纸背的冷酷和憎恨,恐怕是任何一个作家难以虚构的。所以,我跟一个朋友开玩笑讲:恐怕婚姻不仅仅是爱情的坟墓,还有可能是你,或者你子女的坟墓。这个玩笑有点冷,但不能否认它存在可能性。在这本书中,几乎所有的专家因为工作缘故(他们要通过收集证据倾听受害人的声音)都或多或少与亡故的被害人建立了某种情感链接;而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则对凶手这个群体的行为、情感和逻辑更为关注。有些凶手在生活中就是一个大好人:例如,一个死者兼凶手在自杀的过程中踏着自己的血脚印轨迹往返于客厅,因为他有洁癖,即便自杀之时也不想给别人带来清洁困扰;例如有不少凶手在被逮捕之后,邻居和朋友都坚信警方抓错了人——因为他可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伙伴。日常生活中的善良高尚,和极端情况下的残忍冷酷,这种反差绝对有强大的戏剧张力,让人想一探究竟,了解真相。当然,大部分残暴凶案的凶手都是十恶不赦的。一开始他们可能只因为入室盗窃,或者盗窃女人的内衣而入狱;但是接下去,他们越过警戒线,开始炮制极端恶劣的命案,然后由于手法老道或者运气不错得以逍遥法外,命案就变成了悬案。有趣的是,不论这些凶手能逃匿多久,3天,还是30年,他们都怀着一种复杂的情绪,也许有自得炫耀或者忐忑悔恨,但是这些情绪都汇集为隐隐的期待——一直在等着被抓的那一天,等待着警察们去敲他们的门。我猜测,这种情绪类似于一群小朋友躲猫猫的游戏心情:藏起来的孩子们,内心既害怕被人找到,也期待着被发现,因为那才是游戏的终点;而那些藏的太好的小孩子,孤寂的呆在某个黑暗角落,甚至听不到探寻者的脚步声。他们一定会在游戏的最后抱怨:你们怎么这么笨啊,这么久才找到我。这和那些最终被发现的悬案凶手的第一句话如出一辙,他们对警察说:你们这些年都干什么呢?怎么现在才找到我?我一直在等你们。据侦查专家们说,当凶手最终被抓住的那一天,他们表现惊人的一致——似乎终于松了一口气,如释重负。这就是人的奇妙和悲哀。

好了,我可以开始写不那么蹩脚的侦探小说了

几年前,我刚刚开始做一份科学人文杂志,当时津津乐道于和人探讨如下一系列话题:暗物质暗能量、量子力学、进化、各种各样的变态心理包括犯罪心理。而石器时代的谋杀真相和冰人奥兹体内致命箭伤何来之类的选题,则似乎特别能刺激我的肾上腺素。作为天生的悲观主义者,这个用以栖身的世界在我看来具有一种巨大、未知、无法抗拒的力量,然后由无数的偶然盖然印证到生活里,一些人可能在不知不觉的状态下被吞噬。那些被恐惧或绝望带走的人,到底经历过什么为你我所无法知晓的事实体验?这是我在还需要查字典读福尔摩斯时就时常萦绕于心头的问题,但后来发现自己犯了比较大的方向性错误:柯南道尔其实温情而雅致,不会给太多这方面的提示。与他相比,阿加莎·克里斯蒂才是更着重于刻画谋杀的那一个。不过须承认不怎么喜欢后者,她的编撰手法里充满太多机械式惯性,往往让我一猜就中。还好不久又找到了埃勒里·奎恩,迷了一阵子……早期记忆差不多就只和这三个人有关,陆陆续续加进了金田一耕助、舍瓦尔夫妇、劳伦·布洛克,等等名字。越到后来,要寻找一个犯罪主题的故事越不难,记得连保罗·奥斯特的小说都写到了一个三流女演员,她在一部讲述连环杀手的电影里扮演过受害者,然后有天就真的好似影片中的角色那样被杀害了。在表观上,我和大多数熟读心理学著作的女朋友一样声称热爱侦探小说,而在表观之下,我可能比她们有野心一点,觉得自己应该也能构思个把这种段子,有朝一日写将出来。但为什么就是下不了决心动笔呢?这问题思忖得我几乎要忧虑了。几天来读《蛛丝马迹》才总算给自己找到了安慰,且庆幸一下——还好没写,还好不晚。康妮·弗莱彻,来自芝加哥的新闻学副教授,迄今出了不少畅销书,都是关于警察和刑侦工作的非虚构类,此乃她的第5本,书名来自20世纪早期的犯罪学家埃德蒙德·洛卡尔博士一句名言“每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通过对80多名犯罪现场专家的访谈,弗莱彻女士记录整理出了内容可观的叙述集,从凶案发生地到法庭各个环节,有完整案例,有侧面撷取,有只言片语。记住,里头每个故事都来自案件调查者的亲口讲述,就这一点,已足够调动起大脑中比看克里斯蒂多出的一百个兴奋点。要想想,那些可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就在同一个时代,就在你曾经吸进或呼出空气的……一瞬间。我非常相信,倘若你正在策划一起谋杀,看了这本书以后很有可能就此打消念头,因为你从中会发现,现代刑侦技术着实完备到了无不入其极的地步,微量痕迹证据、尸体证据、DNA证据,每一样都能出其不意揭穿你的所作所为。另由于诸多牛人撑腰,书中傲然加入了可导致电视剧《犯罪现场调查》的编剧产生跳楼冲动的一些句子,诸如“在这个电视剧里面,你听不到调查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之间正常的对话”、“现实生活中的犯罪实验室并没有那么性感”,所以你也别去考虑做下一代的炮灰编剧了——一个人对事实的恪守绝难抵抗得住收视率指标要逼良为娼。有意思是,书中对柯南道尔仍然表现了相当尊敬,对他推崇备至的人包括了脚印专家和心理专家,换言之,福尔摩斯的专业素养经住了时间的考验。所有这些材料对一个阅读者的知识体系无疑是极为丰富的增益,不但填补了先前很多盲点,也修正了各种认识上的误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像一本侦探写作指南,甚至可能起到素材库的作用。有理由指出这还是一本具有偷懒嫌疑的书,像时下许多以访谈、对话为主的大本头一样,它不需要在材料组织方面下太多功夫,不过是一些合并同类项的操作而已,同质内容堆砌过多的后果就是读着让我不觉产生了一些厌烦。很抱歉,得承认在阅读后半段,原先内心油然而发的对死难无辜和世事无常的喟叹一点点进入了缩水。至最终放下那刻,我想,乖乖的,知道得也不少了,动笔开写去吧,或许我能来那么一部不很蹩脚的侦探小说了。

真实的CSI

书中的翻译还是很流畅的,最大的特点就是用了大量的破折号,很多从句就用破折号了,所以比冗长拗口的长句看起来舒服、流畅许多,不过这到底不是什么非常高明的做法,只是讨巧而已。比如这句:有人报告说, 生活在那里的一名妇女——她大约有五十六七岁——失踪了。恩,我都看得出E文原文是怎么样了,但这总比直译的好多了,译者颇有小聪明。还有译者的词汇似乎比较贫乏,我觉得我看到数十次开头是这样的——“我曾经.......”不动脑子啊。对现在的译文,我要求不能高了,太多好书被翻译给糟蹋了。这本及格了,70分。本书的亲和性很好,都是一些专家的侃侃而谈,很亲切,如身临其境他们就坐在我身旁一样,专家们都很会吐槽啊,从宠物到肉饼(还好我从来就喜欢狗讨厌猫,并且从不吃肉饼),还有那位要吃螃蟹的刑警真的是笑死我了。书中提到的好几个案件都很眼熟,似乎在老G的那个CSI里都有改编,还有参与了著名的绿河杀手的案件、O·J·辛普森等著名大案的专家,啧啧。书中多次提到美剧CSI,并且还介绍了真实的犯罪实验室是如何的,与CSI中的犯罪实验室做了比较等等。但是书里似乎没有任何一个译者注,我很失望,说真的我觉得译者很懒。书中有这样的译文,“普通法上的丈夫、"民法上的岳母",让人看得一头雾水,这个就应该弄个注解释下。还有泰德·邦迪、绿河杀手、林德伯格等等应该做个简单的注解。(尤其是林德伯格这个,原文只有一个林德伯格的精神号,我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前两者都是连环杀人犯。)个别的遣词不够专业,比如:指纹有三种主要的 模式:圆圈、半圆和螺旋。(这是作者记录的专家的话,所以我猜测这个翻译的不够精确,不排除专家为了便于理解特意这么说的)可能应该翻译为箕形、弓形和斗形。“我们将一部分血液或尿液样本、一些氯仿以及酸或碱——这取决于我们所要检测的物质——倒入一种叫做分离漏斗的梨形玻璃器皿中”,这个漏斗,确切的说应该叫分液漏斗。其他我没有看出来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鉴于译者是如此的懒惰,建议可以和三联新知文库的中的《证据》配合看,还有就是去指纹·犯罪实验室看著名连环杀手的小传。CSI的fans们绝对不可以错过这本书,但是看完后可能有副作用,最新一期的CSI就有点让我受不了了,其实以前他们实验室那种剪下棉签接着离心之后过色谱直接就能对比已经有点让我小小的介怀了。反正老G已走,Warrick已死,我看CSI比以前更挑剔了,也是是时候结束了。

犯罪现场专家讲述的故事

《犯罪现场》虽然没有《越狱》、《24小时》等电视剧风靡国内,但也是一部曾经热门的美剧,这些年陆续出了好几季。与之相对应,中国也拍了讲述犯罪现场调查、取证、破案的故事——《案发现场》。在这些电视剧中,高科技被充分应用,调查员既亲赴现场勘察,又参与案件的侦破。观众不得不感慨:现在的侦探,真是多面手啊!看过《蛛丝马迹》,你将不再对这些完美的侦探抱有幻想。首先,在美国,犯罪现场专家们都是科学家,他们属于犯罪实验室,根本不会参与到案件的调查。第二,犯罪现场研究涵盖的科学内涵很丰富,这些专家们都在各自范畴内研究和工作,不可能出现多面手,同时兼任好几项领域的现象。例如,有隐蔽痕迹专家、有DNA专家、有笔迹专家、有司法证据调查专家、有司法植物家、司法地理考古学家、玻璃专家、犯罪现场情形复原专家、悬案专家等等。第三,犯罪现场专家们的工作效率并不如人们期待的那么高。我们在电视剧上面看到的调查员第一时间出发现场,取证,化验,公布结果等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美国的犯罪实验室堆积了大量的积案,就算是最紧急的案件,想要知道化验取证结果,也要等上三、四个礼拜。第四,犯罪实验室并没有那么充足的设备。由于资金所限,真实中的犯罪试验室并不像电视剧上所展现的具备各种高科技设备,应有尽有。有些技术,只有电视上有,实际中根本不存在。《犯罪现场》的播出,让很多美国人对犯罪现场专家给予了过高的期望,这使得他们很无辜,也很无奈。实际上,不止于此,大多数观众总是分不清影视艺术的夸张和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因为人们总是倾向于相信那些品质更优的“事实”。

八百万种死法

侦探小说看多了,不自觉会对命案的“质量”有所要求,普通的谋杀案自不必说,甚至就连《高斯福庄园》里那种扑朔迷离的双重谋杀,都已经很难满足侦探迷的要求。最好都像《东方快车谋杀案》,把技巧玩到巅峰,直接来个十二重谋杀,那才是侦探迷的饕餮呢。劳伦斯·布洛克写过一本小说,叫《八百万种死法》,一听书名就让人好奇心狂炽。不过如果你真的抱着希望看到“八百万种死法”的目的来读,会很失望的,因为书名只是噱头,其真相是“纽约有八百万人口,有八百万个故事,有八百万种死法”——所谓“八百万”,跟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样,只是艺术地夸张而已。读过的侦探小说无数,见过的死法没有八百万种也有八百种,抛却许多离奇荒诞的密室谋杀不提,印象最深刻倒是一个配角之死。日本推理小说之神岛田庄司的代表作《占星术杀人魔法》里,画家梅泽平吉想用六个少女的尸体拼凑成一件名为“阿索德”的艺术品,这是一件繁复的谋杀案,六个少女来自六个不同的星座,为了让作品完美,她们必须死于自己星座的守护星在炼金术中所代表的元素下。例如白羊座的守护星是火星,火星在炼金术中表示铁,所以这个白羊座的少女必须死于铁器之下;而处女座的守护星是水星,水星在炼金术中代表水银,所以处女座的少女必须吞水银而死。其中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天蝎座少女亚纪子之死,因为天蝎座的守护星是冥王星,但炼金术盛行的中世纪尚未发现冥王星,于是梅泽平吉一番思量之后,认为“选取囧来夺取她的生命更为合适”。自爱伦·坡1841年发表《莫格街谋杀案》以来,侦探小说一百多年的历史中,这位亚纪子小姐恐怕是第一个囧死的人。关于“囧”到底是什么,我一番考据,终究无功而返。网络文化盛行的今日,想探究一个字的本意,竟有难于上青天之感。先哲早有论断:生活永远比艺术精彩。侦探小说里的死法,终归是作家虚构;一个作家的想象力再恣意汪洋,又怎能涵盖几十亿人的真实生活?美国芝加哥洛约拉大学教授康妮·弗莱彻的《蛛丝马迹》一书,本是讲述犯罪现场调查的科普著作,却被我读到了许多侦探小说里都难得一见的离奇死法,与《占星术杀人魔法》中的亚纪子小姐相比,这些人才真正是“囧”死的。书中一位凶杀调查组组长就说,他曾经见过一个家伙,他的腿部被人打了一枪,子弹从腿部射入,穿过他的身体,最终击中心脏。而击中他的,只是一把很小的0.25口径自动手枪,威力很小。做凶案现场调查的时候,他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个家伙居然死于这种枪伤。子弹从腿部一直打到心脏,这种死法不敢说绝后,起码也是空前的吧。这位组长在凶杀调查组工作多年之后,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只能相信命运,当一个人命中注定该死的时候,他无论怎样都无法避免死亡。组长本人就曾亲眼目睹,有的人头部中了五六枪,甚至更多,而他们在一个月之后又走在了大街上。侦探小说最大的几个乐趣无非是揣测凶手是谁、动机为何、怎样作案。可在《蛛丝马迹》一书里,我们看到了太多无动机谋杀。某个夏日的周末,南加州一个小伙子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大概二十二三岁,独自生活,是一个从未开罪过任何人的老好人。一个住在他家楼下的妇女走到他的门口,跟他打招呼。小伙子刚说了一句“你好”,这位妇女同志就掏出一把手枪打死了他,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了自己楼下的公寓房中。被抓获后,这位妇女这样解释她的杀人动机:她当时冥冥中听到有个声音告诉她,楼上的小伙儿是个坏蛋,她必须做点儿什么。可怜这无辜的受害人,到了天堂听到这种解释,恐怕五官也要拧成一个“囧”字。《蛛丝马迹》最让人惊恐的一段描述,并非某种惨绝人寰的杀人方法,而是死后被自己的宠物吞噬尸体。书中引用一位实验室分析员的话,说某些受害人在家里被谋杀,但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才被发现。由于他们家里的宠物在这段时间里没有食物,所以他们就开始撕咬受害人的尸体充饥……犯罪现场调查人员不止一次地见过被宠物吃掉的尸体,就经验而言,狗比猫对主人更加忠诚。猫在主人死后不久就开始吃他们了,而狗则会等上一两天,到了实在饥饿难当的时候才会这样做。这位接受采访的实验室分析员无疑拥有一个小说家的语言天赋,访谈的结束语他是这样说的:“你还记得你家的猫坐在房间对面的电视机顶上盯着你看的那种眼神吧?它是在观察你是否已经停止了呼吸……”对于将饲养宠物视为时尚的都市人而言,这恐怕是最为残酷的黑色童话了。

事实与解释

“家庭凶杀一般会发生在两个地方:厨房和卧室。大多数凶案都是由钱和性引发的,这就是为什么它们会发生在这两个地方。人们通常会在卧室里放一把枪;而在许多情况下,厨房往往是人们为钱而争吵的地方,因为人们一般会在厨房的餐桌上计算账单,并且厨房里有各种各样的凶器,如刀叉等……因此如果万一有一天你和你丈夫发生了争吵,那就到起居室或者是浴室里去。他无法用棉签杀死你。他可能会向你扔电视遥控器,但是你不会被砸死。”书籍对于读者来说有三种功能,一是无用之书,不看白不看,看了也白看;另一种是塑造之书,那种晦涩艰深的理论词条多背诵几条,没事漫不经心的说出来,好像你已经研究该领域数十年,让人崇拜之情溢于言表;最后一种是聊天之书,聊天都知道,闲来无事瞎聊,但又不能聊些太无聊的事,八卦电影选秀比赛,这种话题未免太让人丧气——很简单,话题本身的缺陷不足以支撑一次高质量闲聊的可能性。那怎么办呢?恭喜你,我们手边正好有本闲聊之书,主题是让人非常有兴趣的谋杀、凶案、吧啦吧啦诸如此类……而且已经帮你开好了头:《CSI 灭罪鉴证科》就是一部瞎扯淡的电视剧,老兄,你见过穿名牌服装在犯罪现场走来走去的罪案分析专家吗?聊这种话题很有些智力上的愉悦,没错,但又没艰深到需要你有数十科学科的专门知识的地步。而且对于一次完美的闲聊来说,主题也是非常无害的,我看了一本关于 摇头丸 、K粉 和青年电气文化的书,就很想找人买点摇头丸来试试是否真的那么 high 。但我觉得看完一本关于如何处理尸体的书之后,应该没人会跃跃欲试的想要找具尸体来进行试验。另外,罪案现场处理无疑是一门非常偏门的学科,除非你是这个专业,否则你可能一辈子都没机会在凶案现场出现,穿着你的名牌服装。但反过来说,正因为非常偏门,所以万一如果假设举例来说你真的这辈子碰到了这种衰事,而又没有相关经验,并且也不知道在哪里才有机会接触这种事的普及方面的知识,那你除了哀叹自己的 RP值 (人品值)用完了之外,还能干什么呢?所以,这本书堪称闲聊的范本,出版社如果照着“荒岛必带丛书”的标准去出版书籍,那早就倒闭了,还好,他们比较清醒,偶尔也出版一些奇怪的书,例如这本,还等什么呢?赶紧拿起你的电话订购吧。

BT阅读经历

《蛛丝马迹 犯罪现场专家讲述的故事》这本书集中了科学、专业、纪录片、人性等因素,读来十分精彩。建议TVB的编剧及时阅读,《法证先锋Ⅲ》就能迅速出炉了。由于书本里对内容的科学分类和排版,让一向读外国文字困难的我都能在阅读时感受到一马平川之顺畅。不多说,来点带点臭味的臭豆腐块儿八卦吧。1、上班空档,我捧着书在厕所酝酿便意。看到原文如下:尸体身上爬满了螃蟹,这些螃蟹从他身上下来,在船上到处乱跑。我说道:“不要让这些螃蟹跑掉!我们可以把他们当晚餐吃!”听到这句话之后,那个海上警察哇的一声就吐了,吐得船上到处都是。我扑哧一下就笑出声来,问题是我蹲位的隔壁还有人呢!她一定在想:“居然有人拉屎拉得笑了的!”2、其实最近天空亮得很早了,于是一个周末早晨,我插了小台灯看这书,看到一个稍长的篇幅,正在分析现场紧要关头,那台灯噗嗤噗嗤地闪了几下,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立马,我的魂都ms力体了。完全印证了我连老鼠都不如的胆子。赶紧开了大大的亮晃晃的日光灯。这种时候不能做环保主义者啊。3、在家拿着蹲厕所,才开始酝酿情绪,可眼见“地下室尸体案”进入高潮了,老子神经高度紧张中。可房间里床上我的手机突兀尖叫起来,我情绪没了,再次被搞得魂飞魄散……问题是等我慌忙结束蹲厕去接电话的时候,对方好像在整我一样立马挂断!FML!

有没有所谓的“完美谋杀”?

说到“完美谋杀”在我脑海中第一个闪过不是开膛手杰克,而是当年在南大发生的著名的碎尸案。案情说来也并不复杂,某日一位孤僻女生无故失踪。之后不久她就被发现被片成几千片,用塑料袋包住抛弃在南京大街小巷。由于案件性质极其十分很恶劣,南京警方花了非常大的精力对嫌疑人进行一一排查,但一直到现在,连像样的线索都没有。一直到现在这仍是个悬案。看完这本《蛛丝马迹》,我必须说世上没有破不了的案,起码在美国貌似是这样。我们最好假设一个计划来观察完美谋杀的可行性。先看看罪犯的死对头。一个典型的犯罪现场调查小组是这样组成的:侦探、鞋印专家、血迹分析员、微量痕迹分析员、摄影师、纤维专家、隐秘印痕专家、DNA专家、枪支专家、工具痕迹专家、血迹分析模式专家、犯罪现场情形复原专家、司法植物学家、司法人类学家、地址考古学司法证据专家……..这简直是一个交响乐团的规模,而实际上,在一个案件的犯罪现场调查,确实需要这些人通力合作才能完成。首先是指纹,“只要在那里扑些粉,几个颠倒的指纹就立刻显现出来”。指纹的知识大家都知道,所以遗留下指纹可以说是最为笨拙的犯罪。那带上橡胶手套吧。这确实是个好办法,但绝大多数罪犯在犯罪后把手套遗留在现场或者附近的垃圾堆里,这也是愚蠢的表现。因为手套内部一样留有罪犯的指纹,而且汗渍是最好的DNA检测物。所以,千万千万记住,用过的橡胶手套要认真处理掉。鞋也是最常见的痕迹证据,一位合格的鞋印专家可以从鞋印中找到罪犯最近去过的地方、身高。体重等信息,所以,穿一双防滑鞋不是个好主意。还有枪支、血液的呈现模式,这些都是很有用的调查手段。但最让罪犯感到棘手的,就是血液、微量痕迹和DNA了。现在的科技让调查人员不仅能在血液里看到血型这样普通的信息了。体液(汗、血液、唾沫、鼻涕、精液等)成为最有效的DNA检测物,而且因为是液体,使得罪犯销毁证据是变得。棘手起来。调查人员可以用化学试剂使得罪犯以为清洗干净的血迹发出荧光(特别提醒的是,千万不要用漂白粉清洗现场,因为这样只会更明显的让人知道:这里被人仔细清洗过)。也不要相信表面上的干净,因为血液很可能透过地板、墙壁,留下致命的证据。微量痕迹最是让罪犯困扰了。“实际上我们所有人身体周围都带着一团由我们的环境所构成的灰尘,它可以揭示我们去过哪里,接触过什么东西,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还有可恶的纤维,最愚蠢的罪犯才会穿着一条灯芯绒衣服去干下生杀大案。它不仅能把现场的纤维附着上,也能让自己的纤维留在现场。而这一丝纤维,就很可能成为罪犯被判刑的有力证据。也不要带着滑雪头盔去抢劫,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到脸了。头盔里很容易留下罪犯的头发、睫毛的证据,它们都能拿去做DNA检测。碎尸案经常出现,是最让人毛骨悚然的犯罪。一般来说这样做的理由有三:防止警方确认死者身份;便于运输;侮辱被害者。但肢解尸体比人们想象的要困难,“绝大多数的人在肢解到一半就被抓住了。或者将尸块从马桶中冲走,但是他们发现这样根本行不通”。你必须“放掉被害者所有的血,使用机械化的切割工具,并且从关节处进行切割,因此他必须具有一点基本的人体解剖知识”。同时,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用硫酸把尸体溶化那是韦爵爷做的事,实际上一浴缸的硫酸除了让尸体表面产生大量脏臭的泡沫外,根本不管用。剩下的就是把尸块抛弃在垃圾桶、郊外、河水中。罪犯忘了一件事:骨头,骨头!它能让犯罪现场调查员知道被害者的身份(DNA)、犯罪手法和工具,这些都是致命的。好吧,一切都很顺利,虽然没有碎尸,但罪犯成功的把被害者的尸体埋在了郊外一个隐秘的地方,不要得意,大自然会帮警方留下证据,这些工作就由司法植物学家、司法人类学家来完成了。看到现在,明白了制造一起完美谋杀是件不能完成的任务。至少像我这种智商250的人是不行的。几乎所有的侦探小说都教导我们:没有无动机的杀人。而这个本书也教导我们:杀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因为理由实在太多。无意的一瞥、生活中的小口角、不小心踩人一脚,琐碎小事居然常常成为罪犯杀人的理由。一位调查员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最多的室内凶杀案都发生在浴室和厨房,因为浴室便于处理尸体,厨房是家人吵架升级时寻找凶器最为方便的地方。所以建议夫妻吵架最好在起居室进行。而另一位调查员就这样感叹:我现在52岁了。在这52岁中我度过了无数个周末。在每个周末结束后我都会在星期一回去上班,而没有在周末期间杀人。既然我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其他人就不能呢?看这本书,除了听专业人员讲骇人的案件,还有黑色的小段子。比如印象深刻的:“在我们所调查过的许多案件中,受害人在家里被谋杀,但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才被发现。由于他们家里的宠物在这段时间里没有食物,所以他们就开始撕咬受害人的尸体充饥,因此我们的证据就被这些宠物破坏了。 我可以告诉你:狗比猫对主人更加忠诚。猫在主人死后不久就开始吃他们了,而狗则会等上一两天,到了实在饥饿难当的时候才会这样做。当你选择宠物的时候要记住这一点。………你还记得你家的猫坐在房间对面的电视机顶上盯着你看的那种眼神吧?它是在观察你是否已经停止了呼吸…”

犯罪学证据:狗绝对比猫来的忠诚~~

“在我们所调查过的许多案件中,受害人在家里被谋杀,但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才被发现。由于他们家里的宠物在这段时间里没有食物,所以他们就开始撕咬受害人的尸体充饥,因此我们的证据就被这些宠物破坏了。我可以告诉你:狗比猫对主人更加忠诚。猫在主人死后不久就开始吃他们了,而狗则会等上一两天,到了实在饥饿难当的时候才会这样做。当你选择宠物的时候要记住这一点。”(P67)看完这段我不知道自己心里做何感想:第一,我绝对是个爱猫更甚于狗的人;第二,我家那只虎纹大黄猫此时的表情似乎染上了一丝令人难以捉摸的色彩。假如我是陪审团成员,面对一场被告是猫的审判,我觉得这必定让人难以接受。我宁愿去听鉴识人员讲他们自己跑到快餐厅里检查果冻上是否有指纹的职业病,也不想相信我们家养的不是猫而是一只袖珍老虎或者食尸鬼。然而,从证据的角度讲:这就是事实。如果以对主人尸体的爱护程度做标准来衡量,狗绝对比猫忠诚,而猫的胃口也绝对比狗好。爱猫的人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吧?而穿梭于犯罪现场的专家们的工作,就是让陪审团接受他们得来的事实——尽管这个事实有时候大家都从本能不愿相信。证据鉴识科学的完善,需要克服很多阻力,它一方面必须以事实说话,而另一方面则要在大众通过“所谓常识”获得的先入为主的概念下艰难前行——甚至有时候我们必须得承认,大众对鉴识科学的认识,似乎还停留在CSI的程度。我个人读完这本书的感觉就是:公众还是少些对鉴识人员的指责吧。鉴识人员都是科研人士,即便是在中国,他们和法院、公安系统的联系也并不比在国外来的多——所以别一遇到冤案,就往证据鉴定人员身上推。要怪就怪执法者,不要为难科学家——他们只是围着实验室完成任务而已。另外的问题则在于证据本身。证据鉴识专家的任务,只是写出有关证据的分析报告——即使证据是假的,或者被人为毁坏,他们也只出具该证据的物理报告,如实反映证据的情况。我知道百姓对社会重大案件的正义感,但正义感并不意味着会出现符合人民正义感的证据。因为没有出现符合自己价值观的证据而指责鉴识专家(如李敖因陈水扁枪击案指责李昌钰博士被美国政府收买),这是不明智的——除非他有充分的证据。我们大部分人其实对犯罪学了解的很少,很多见解和知识都是源于CSI或者犯罪心理档案这种拍给大众看的美剧。实际上,犯罪现场专家的工作环境很恶劣,远没有这些美剧中的实验室那般先进完备。《蛛丝马迹》这本书介绍的都是经验,宝贵就宝贵在它写的不是理论,而是将理论联系到犯罪现场证据鉴识的实务中,鉴识人员想出的一个又一个提取证据的奇想妙计。比如说从被罪犯吹熄的蜡烛上提取DNA,用融化的硫磺制作完美的足迹模型,在浴室的下水管口提取人体残余等等……这些都是教科书上看不着,却又能为我们所用的方法。犯罪现场的证据鉴识和案件的审理完全是两个过程——然而很多人似乎还把它们等同到一个过程里,这大概就是人们对鉴识专家误会极深的原因吧。犯罪现场的证据鉴识,就是寻找一只猫咪比狗狗早几天吃主人尸体的证据,并且分析它们;而进入审理阶段,则是运用这些证据向人们说明,狗狗在主人死后,会比猫咪忠诚。好吧我还是不继续说了……“你还记得你家的猫坐在房间对面的电视机顶上盯着你看的那种眼神吧?他是在观察你是否已经停止了呼吸。”(P67)

里子厚实,面子一般

推荐这书的人说,这是一本关于CSI的吐槽专辑。出于这个目的买来翻看,吐槽的内容其实不算多。基本上以行业段子为主,冷笑话为辅。吐槽也主要是针对大众误解,而不一定是CSI这部剧的BUG。以数量计比较新鲜有料。但主要的问题在于译文不通畅。尽管编排时非常善解人意地使用了多种字体、加粗、提炼小引言(多得数不胜数,不排除原文如此)和切割段落等方法,却依然不能掩盖译文的种种疏漏,也难以因此提升阅读体验。读着磕磕绊绊,堵,乱,是直观感受。如果正文本身能弄得通顺流畅趣致横生,那么根本不用过度加工去指导读者的眼球。核心价值为里,行文编排为面的话,这本书的里子确实很厚实,可面子确实不咋地。以后跟风要注意。

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

此书一拿到就爱不释手,舍不得读完,但最终还是读完了,意犹未尽。但觉得前面读来比较热血沸腾,后面就没感觉了,又是我虎头蛇尾。看完书第一个感觉就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DNA技术的发展让现在的警察们变笨了。。。和福尔摩斯的方法比起来他们要更容易。但是罪犯们却变聪明了,他们要想尽一切办法不留下痕迹。不过好在破案应该是变容易了,虽然警察变笨了。既然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那么我与这本书的接触给我带来了什么呢?1 犯罪时的注意事项①不要穿灯芯绒的衣服,容易留下微量证据②光滑的东西更容易留下指纹③每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所以记得戴头套(防止头发)手套(防止指纹和汗水)和口罩(防止口水)。这些东西用完后不要留在犯罪现场(这样真太傻了),也不要放在家里(万一上面留有受害人的DNA呢),最好是烧掉。2 杀人后的注意事项①如果你要肢解尸体的话(美国人很喜欢在浴缸里肢解尸体),不要妄想碎尸能够被抽水马桶抽走,最好烧了尸体②血迹不容易清洗干净,你以为看不见了,但其实还是可以检测出来的,所以我个人的建议是找动物的血混合,也许能够混淆DNA(我不是很清楚啦),然后再清洗③不要把尸体埋在你家周围,最好能到荒山野地去3 如何防止不被老公杀死多读书多看报多做好事,少吃零食多睡觉吧①不要在厨房里吵架(刀叉有点多)②我们在卧室吵架不要紧,卧室不会放枪的③嫁一个没有暴力倾向的老公,有的话早点离婚!4 其他建议①养狗而不是养猫,狗比猫更忠诚,不会一开始就吃死去的你,会忍耐1、2天,而猫可是一开始就吃了呢②悲惨的童年可以是你犯罪的借口,但绝不会是人民同情你的理由最重要的:不要做坏事啊!!!

挺有意思的

破除了对CSI剧情的各种幻想(虽然我没看过……)。讲述真正的凶杀案侦破过程。。访谈的形式很有趣,各路专家真的是做着了不起的工作啊~。印象最深的那句有待考察。。。就是说狗比较忠诚,主人死去后的尸体一般狗会过好几天才吃,但是猫会立刻吃掉。猫平时盯着你看只是观察你何时停止呼吸……毛骨悚然。

冷笑话集

除了犯罪癖和考据癖之外,还有冷笑话癖的患者爱着这本书。如果小明小白兔或者下面没有了都已经成了笑话之后,那还能仰仗的就只有这本书了~虽然肉饼的笑话可能有些热乎乎,但是那个被小龙虾小螃蟹弄吐了2次的可怜警察还是让我放声大笑。是的,这真的的确是一个我没有看过的非常冷非常冷的冷笑话,而且我也好心地没有告诉你是什么。哈哈哈哈哈。当然,除了这个让人震撼的冷笑话之王之外,由于每个人的笑点不同,所以大可不用担心在看的时候笑到撞车。恩,是的我就是说这种书在书店看真的是太赞了,让一群有邪恶想法和缜密思维的人在一圈看着你肆无忌惮地笑着,啧啧啧,这笑的本身也很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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