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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日期:2011-1
ISBN:9787112127399
作者:马凯之
页数:196页
作者简介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共六册,本册为《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科目的内容。全书在编写过程中紧扣考试大纲,深度分析考试教材和历年试题,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马凯之编写的《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共分为九章,每章的考点都配有知识点解析、例题分析和试题演练(含参考答案和解析)。针对考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作者总结了独特的记忆口诀,在此基础上,通过例题的讲解分析和实战练习题的巩固,可以使考生快速掌握知识要点,提高应试技能,轻松面对考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是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复习用书,也可作为各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的教材,以及供从事监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参考使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考点1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知识 考点2 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 考点3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作用及特点 考点4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 考点5 建设程序 考点6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第二章 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考点7 监理工程师素质及其执业特点 考点8 监理工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应履行的义务及违规行为 考点9 FIDIC道德准则 考点10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权利与责任 考点11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 考点12 公司制监理企业 考点13 中外合资监理企业与中外合营监理企业 考点14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 考点15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 考点16 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考点17 监理企业规章制度与市场开发第三章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 考点18 控制流程及其基本环节 考点19 控制类型 考点20 目标控制的前提工作 考点21 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 考点22 建设工程目标的确定 考点23 建设工程目标分解 考点24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含义 考点25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特点 考点26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任务 考点27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第四章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考点28 风险的分类 考点29 风险管理的目标 考点30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 考点31 风险评价 考点32 建设工程风险对策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考点33 组织、组织结构及组织设计 考点34 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 考点35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与实施程序 考点36 项目监理机构 考点37 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协调第六章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考点38 监理工作文件的构成及相关内容 考点39 监理规划的作用 考点40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依据和要求 考点41 监理规划的内容 考点42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考点43 监理规划审核的内容及有关监理规划的要点总结第七章 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情况介绍 考点44 建设项目管理的类型 考点45 工程咨询 考点46 建设工程组织管理的新型模式第八章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 考点47 建设工程信息的分阶段收集 考点48 建设工程文档与资料概念与特性 考点49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考点50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 考点51 建设工程档案保存期限与密级 考点52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考点53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考点54 27种监理文件在不同单位的归档保存要求 考点55 建设工程监理表格体系和主要文件档案第九章 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规范 考点5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考点57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考点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考点5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考点60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 考点61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考点62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考点63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试题演练参考答案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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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 3.施工阶段的协调工作内容: (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既懂得坚持原则,又善于理解承包商项目经理的意见,丁作方法灵活,随时可能提出或愿意接受变通办法的监理工程师肯定受欢迎。 (2)进度问题的协调。实践证明,有两项协调工作很有效:一是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同商定一级网络计划,并由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二是设立提前竣工奖,由监理工程师按一级网络计划节点考核,分期支付阶段工期奖,如果整个工程最终不能保证工期,由业主从工程款中将已付的阶段工期奖扣回并按合同规定予以罚款。 (3)质量问题的协调。在质量控制方面应实行监理丁程师质量签字认可制度。对设计变更或工程内容的增减,监理工程师要认真研究,合理计算价格,与有关方面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实行监理工程师签证制度。 (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应该考虑自己的处理意见是否是监理权限以内的;要有时间期限的概念。对不称职的承包商项目经理或某个工地工程师,证据足够可正式发出警告;万不得已时有权要求撤换。 (5)合同争议的协调。首先采用协商解决的方式,协商不成才由当事人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只有当严重违约而造成重大损失且不能得到补偿时才采用仲裁或诉讼手段。 (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1)将总包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单元进行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合同管理,不直接和分包合同发生关系。 2)对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直接跟踪监控,通过总包商进行调控、纠偏。 3)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问题,由总包商负责协调处理,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帮助协调。 4)当分包合同条款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以总包合同条款为准。 5)分包合同不能解除总包商对总包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6)分包合同发生的索赔问题,一般由总包商负责,涉及总包合同中业主义务和责任时,由总包商通过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7)处理好人际关系。 (四)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监理单位必须协调与设计单位的工作,以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1)真诚尊重设计单位的意见,在设计单位向承包商介绍工程概况、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难点等时,注意标准过高、设计遗漏、图纸差错等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施工阶段,严格按图施工;结构工程验收、专业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约请设计代表参加;若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听取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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