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 区域经济 > 城市化进程中低收入居民住区发展模式探索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10
ISBN:9787509737576
作者:倪鹏飞
页数:437页
作者简介
倪鹏飞编著的《城市化进程中低收入居民住区发展模式探索(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的经验)》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和联合国人居署专家组成的联合课题组经过深入调研写成的课题报告,对辽宁棚户区改造的模式和经验进行了很好的总结。
辽宁省从2005年开始,用了4年的时间改造完成1万平方米及其以上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新建成套住宅建筑面积4400多万平方米,改善了70.6万户211万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创造了世界奇迹。其“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具有重要的经验借鉴、政策参考和理论价值。《城市化进程中低收入居民住区发展模式探索(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可供政府相关人员和研究人员参考使用。
书籍目录
目录:
总体报告 棚户区改造:辽宁的经验
一、研究介绍
二、背景介绍
三、辽宁棚户区改造:基本状况与改造历程
四、辽宁棚改的绩效评估
五、辽宁棚改:主要措施与做法
六、辽宁棚改:主要经验与启示
七、辽宁棚改:问题与有待完善的做法
分报告
分报告一 辽宁棚户区改造:总体公共政策
分报告二 辽宁棚户区改造资金融通:多方融资,动态平衡
分报告三 辽宁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无偿划拨,以商补住
分报告四 辽宁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发:分类开发,整拆整建
分报告五 辽宁棚户区改造居民需求:适度输血,重点造血
分报告六 辽宁棚户区改造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促进供需
分报告七 辽宁棚户区改造社会变迁:社区的衰弱与复兴
分报告八 辽宁棚户区改造环境整治:综合整治,配套完善
分报告九 辽宁棚户区改造空间布局:布局优化,混分平衡
国际报告
国际报告一 改变常规 创新发展
国际报告二 改变旧城面貌 构建美好未来
国际报告三 从国际视角看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
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一 辽宁棚户区改造:国际经验
专题报告二 辽宁棚户区改造:理论框架
专题报告三 辽宁棚户区改造:项目评估
专题报告四 辽宁棚户区改造:居民问卷调查
专题报告五 辽宁棚户区改造:计量分析
专题报告六 辽宁棚户区改造:科学发展观的经典实践
专题报告七 辽宁棚户区改造:理论创新
专题报告八 辽宁棚户区改造:传奇故事
附录
后记
内容概要
倪鹏飞,男,1964年生,安徽阜阳人,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兼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致力于城市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空间金融学、城市竞争力及国家竞争力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国住房发展报告》、《国家竞争力报告》主编;联合主编《全球城市竞争力报告》(与美国学者彼得·卡尔·克拉索教授);联合研究《世界城市:联系度指数》(与英国皇家社会科学院院士彼得·泰勒教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项目评估专家(2000)。世界银行集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中方负责人(2008)。香港中文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韩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兼职教授,全球城市竞争力跨国项目秘书长。为中国近20个省市政府进行案例、战略和对策研究,发表12部案例专著。在《中国社会科学》、美国《国际事务》(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英国《城市研究》(Urban Study)等国内外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代表作《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获中国经济学的最高奖孙冶方经济学著作奖(第十一届)。
章节摘录
本报告将来自“九个一块”的资金进一步细分为三类渠道,即政府渠道、市场渠道和社会渠道,由此,这“九个一块”的融资结构也可概括为“政府+市场+社会”。其中,“政府”对应“政府补贴一块”,“政策减免一块”,“银行贷款一块”中的政策性贷款,“单位帮助一块”中来自党政机构的帮助和“工程节省一块”中由于党政机构因素所节省的资金。这部分资金主要包括来自财政和其他政府的资金、政策性金融贷款、土地出让金减免、管理税费减免和“因党政机构因素所节省的工程资金”。从辽宁提供的数据资料看,政府渠道资金数据准确明晰的是财政补贴和政策性银行贷款,其他方面的资金数据不够全,也不够准确。本报告以财政补贴和政策性银行贷款两项数据作为测算来自政府渠道资金的依据,所得来自政府渠道的资金总额为283.2 1亿元。 “市场”对应“企业筹集一块”“个人集资一块”“市场运作一块”和“银行贷款一块”中的商业性银行贷款。这部分资金主要包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商业企业的自筹资金加自有资金、面积扩大部分房款、剩余房屋出售房款、土地出让金、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专项债券、商业性民间借贷(附息借款)等。其中,个人集资主要是指棚户区居民购买超过政策免费使用面积的住房所支付的资金,即面积扩大部分房款。剩余房屋出售房款是指在棚户区改造中,对所建房屋向棚户区居民配售完毕后,剩下一部分房屋需要通过商业化的方式进行出售,这部分房屋的出售所得(即剩余房屋出售收入)就构成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的一部分,这部分资金对应“市场运作一块”。商业性银行贷款是指棚户区改造中向商业银行所贷的资金,这部分资金或者是参与企业直接贷款,或者是政府性融资平台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或者是个人购买中的个人抵押贷款。从辽宁提供的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建安成本和相关资金信息看,棚户区改造中相当一部分资金缺口是需要通过商业性负债的途径来填补的。如按照辽宁省发改委、财政厅和住建厅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2005-2011年棚户区改造直接融资总额为732.4 6亿元,其中来自政府渠道的资金总额是283.2 1亿元,权重为38.6 7%。由后面的分析可知,来自社会渠道的资金在融资来源总额中的权重为5%。由此可进一步估算出市场渠道资金占比是56.3 3%。 “社会”对应“社会捐助一块”,“工程节省一块”中来自非政府因素的节省资金和“单位帮助一块”中的非党政机构捐助。这部分资金主要包括企业赞助、慈善机构捐款、个人捐助(包括亲朋赞助)、无息民间借贷和互助合作性资金等。根据辽宁方面提供的资料粗略估计,这部分的资金占比大约是5%。 综上所述,在“政府+市场+社会”的融资结构中,政府渠道资金占比大约是38.6 7%,社会渠道资金权重大约是5%,市场渠道资金权重大约是56.3 3%。在缺乏国家层面相关制度指引的条件下,辽宁省通过特殊的政策手段有效调动了来自政府、市场和社会渠道的资金,特别是市场和政府渠道的资金,有效破解了集中、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中的资金难题。 ……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