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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华书局
出版日期:2008-09
ISBN:9787101060270
作者:梁太济,包伟民
页数:772页
作者简介
此书为“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之一种。
全书分为“上篇食之部补正”与“下篇货之部补正”两部分,引用丰富的文献,对《宋史·食货志》的大量史料做了溯源、校正和增补,是研究宋代财政制度的必备资料,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
而作为其书绪论的《<宋史·食货志>的史源和史料价值》一文,堪称迄今为止,对《宋史·食货志》最深入、最具权威性的研究。
书籍目录
凡例主要引用书简称表上篇 食之部补正 农田(《宋史》卷一七三) 水利田 沙田芦场 公田 方田(《宋史》卷一七四) 赋税(《宋史》卷一七四) 契税钱 蜀中财赋 布帛(《宋史》卷一七五) 绍兴府和买 和籴(《宋史》卷一七五) 漕运(《宋史》卷一七五) 屯田(《宋史》卷一七六) 常平义仓(《宋史》卷一七六) 役法(《宋史》卷一七七至一七八) 振恤(《宋史》卷一七八)下篇 货之部补正 会计(《宋史》卷一七九) 经总制钱 月桩钱 版帐钱 内藏等库 钱币(《宋史》卷一八○) 会子(《宋史》卷一八一) 川引 两淮会子 湖广会子 盐(《宋史》卷一八一至一八三) 池盐 海盐 硷盐 井盐 茶(《宋史》卷一八三至一八四) 酒(《宋史》卷一八五) 坑冶(《宋史》卷一八五) 矾(《宋史》卷一八五)附:香(《宋史》卷一八五) 商税(《宋史》卷一八六) 市易(《宋史》卷一八六) 均输(《宋史》卷一八六) 互市舶法(《宋史》卷一八六)引用书目录
编辑推荐
《宋史食货志补正》由中华书局出版。
章节摘录
农田(《宋史》卷一七三)周世宗始遣使均括诸州民田。(4157)《旧五代史》卷一一八《周世宗纪》、《册府元龟》卷四九五《邦计部•田制》载其经过如下:"[显德五年七月]丁亥,赐诸道节度使、刺史均田图各一面。唐同州刺史元稹在郡日奏均户民租赋,帝因览其文集而善之,乃写其辞为图,以赐藩郡。时帝将均定天下赋税,故先以此图遍赐之。"(《纪》)"[十月]丁酉,遣左散骑常侍艾颖等均定河南六十州税赋。"(《纪》)"明年春,诸道使臣回,总计检到户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定垦田一百八万五千八百三十四顷。淮南郡县不在此[数]。"(《元龟》)太祖即位,循用其法。建隆以来,命官分诣诸道均田,苛暴失实者辄谴黜。(4157)《长编》卷二载:"周显德末,分命常参官诣诸州度民田,多为民所诉,坐谴黜。上将循世宗之制,欲先事戒敕之,因谓侍臣日:'比遣使度田,盖欲勤恤下民也,而民弊愈甚,得非使臣图功幸进,致其然哉?今当精择其人,以副朕意。'[建隆二年正月]丁巳,分遣常参官诣诸州度民田。"其自注云:"此从《本纪》也,新、旧《录》尽无之。"又,"朕意"下亦有自注:"遣官度田,据《食货志》云'皇朝受命,颇循周制',而常准、崔逊黜责皆系之二年正月,则元年盖尝遣官矣。《本纪》、《实录》乃无其二事。二年正月壬子,《实录》始载'今当精择其人'之言;正月丁巳,《本纪》始书分遣常参官诣诸州度田。据《实录》、《本纪》,则《食货志》误矣。……"本志于《国史志》亦颇多删削。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