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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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
出版日期:2010-9
ISBN:9787511811462
作者:梁慧星,陈华彬
页数:414页

作者简介

《物权法(第5版)》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物权法(第5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既充分汲取《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又基于新思考对全书章节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其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趋务实,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
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物权法总论第一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名称、物权的概念与物权的性质  第二节  物权的起源与罗马法、日耳曼法的物权观念  第三节  物权与债权第二章  物权法的性质、发展趋势与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第一节  物权法的性质  第二节  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中国物权法的制定第三章  物权的客体与一物一权主义  第一节  与物权有关的物的主要分类  第二节  一物一权主义第四章  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  物权的排他效力  第二节  物权的优先效力  第三节  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四节  物权请求权第五章  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的类型  第一节  物权法定主义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第六章  物权变动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物权的变动  第三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第四节  物权行为  第五节  物权的消灭    第二编  所有权第七章  所有权通说  第一节  所有权的意义与作用  第二节  所有权的变迁与演进  第三节  所有权的类型  第四节  所有权的权能  第五节  所有权的限制  第六节  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第七节  取得时效第八章  土地空间权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土地空间权的基本理论第九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专有权  第三节  共有权  第四节  成员权  第五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第十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类型第十一章  所有权的特别取得  第一节  善意取得  第二节  遗失物的拾得  第三节  先占  第四节  添附  第五节  货币所有权第十二章  共有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准共有    第三编  用益物权第十三章  用益物权总说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意义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第十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第十五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第十六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第十七章  地役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地役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地役权的消灭    第四编  担保物权第十八章  担保物权总说  第一节  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性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其他问题第十九章  抵押权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抵押权的取得  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一)  第四节  抵押权的效力(二)  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三)  第六节  抵押权的消灭  第七节  特殊抵押权第二十章  质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动产质权  第三节  权利质权第二十一章  留置权  第一节  概说  第二节  留置权的取得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第五编  占有第二十二章  占有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占有状态的推定及占有状态的变更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  第四节  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  占有的保护  第六节  占有的消灭与准占有主要参考著作

编辑推荐

《物权法(第5版)》编辑推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内容概要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陈华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96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日本东海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国际交流基金访问学者。主要著作包括:独著《物权法原理》、《物权法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民法典与民法物权》、《物权法》、《外国物权法》;合著《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财产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债权总则编)。

章节摘录

1.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所谓“支配”,指物权人依自己的意思对标的物加以管领、处分。例如,电视机的所有人将电视机置于自己的房屋内,金钱的所有人将金钱存放在自己的保险柜或钱袋里,书籍的所有人将书籍放在自己的书柜中等,均属于权利人对物的支配(管领),从而也都表明权利人对这些物享有物权(所有权)。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管领),既包括法律上的支配,也包括事实上的支配。也就是说,对标的物的支配(管领),包括一切可以对标的物实施的任何行为。例如,房屋所有人可依自己的意思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自己的房屋,并排除他人的干涉;房屋所有人可以抛弃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而由他人享有,动产所有人更是可以抛弃自己的动产所有权而由拾垃圾的人取得之;抵押权人在债权届期未受清偿时,可以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等。所谓“直接”,指物权人对于标的物的支配、占有,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就可以实现。从物权的实现角度来说,是指物权人的物权的实现,通过直接支配标的物也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他人行为之介入。进而言之,物权人的物权的实现,是通过直接支配标的物来完成的。例如,书籍的所有人无须他人行为的介人,就可以占有书籍,并阅读之;房屋的所有人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就可以占用自己的房屋,用它来满足居住需要;而债权,于债务人届期未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既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也不能直接取走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自己的债权,其只能请求债务人清偿自己的债权,于请求未果时,仅可将债务人诉至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实现自己的债权。可见,直接支配标的物的物权,较只有通过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给付)才能实现的债权而言,其效力更强。物权的直接支配性,是物权的本质;债权的本质,是请求对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请求性”。罗马法时期,actio(诉权、诉讼)体系中的“对物之诉”和“对人之诉”这一对概念的区分,其隐含的前提,就是通过“对物之诉”来恢复权利人对标的物的重新支配,通过“对人之诉”来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也就是说,在那个时代,诉讼法体系中区分“对物之诉”和“对人之诉”的一个没有明确言明的原因,仍然是物权的支配性与债权的请求性,尽管那时尚未产生物权和债权这一对对应概念。近代时期,德国民法典明确把财产权区分为物权和债权,其区分的理由,不言自明也是物权和债权这一对概念的差异,即物权的本质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债权的本质,是债权人请求对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是一种请求权。1896年《日本民法》、1907年《瑞士民法典》、1929一1930年的《中华民国民法》以及1958年的《韩国民法典》等,均仿效德国民法典的做法而规定了物权编和债法编,其理由同样在于物权的支配性与债权的请求性之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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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1条)

  •     仔细将第四版和第五版对照了下,发现第四版虽然也写在《物权法》之后,但风格未变,保留了很多建议稿的残余,介绍了不少外国的立法和自己的建议,颇有见地。但到了第五版,删除了很多这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对《物权法》本身的解读。当然,对《物权法》本身的解读是必要且应当的,但是在第五版字数减少价钱反而增加的背景之下,保持更多的学术专著之内涵,愚意以为还是更有意义的。毕竟,《物权法》还会变化,但物权法的理论基础不会改变。书当然是好书,但个人感觉结合四版会更好些。

精彩短评 (总计91条)

  •     整体感觉不错,还咩有看内容,不过对梁慧星还是很信任的。
  •     都第五版了,不会很差了吧。
  •     书很不错,应该是正版,纸张很好。这个书做教材或者是日常使用都很好,强烈推荐
  •     梁慧星老师的杰出之作。
  •     帮人买的,感觉各方面都不错
  •     一下买了四本,还没看到这本啦
  •     制定的教材,降价后买的,内容确实不错
  •     都到第五版了 真是好
  •     民国时期传世之著作多为教科书,譬如史尚宽,梅仲协,王伯琦乃至说“进于特殊问题研究之时代”的胡长清先生。教科书当然无妨成为学术经典,只是现代大陆的教科书着实令人失望。另外,我更加希望教科书中能看出著者的风格,而不是各编者的七拼八凑。这一本,也无非一般正统教科书再增添些比较法内容,但我还是惊喜地看到梁慧星可爱的地方,哈哈哈,谁让你们不用他的物权法草案呢。所以,给四星。
  •     这本书整体来说,内容容易看懂。
  •     质量不错,包装也密实
  •     内容充实,理论严谨,大家风范。
  •     物权法(第5版)
  •     梁慧星的书写的真的很好。
  •     书很不错,看了之后又对物权法的相关内容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推荐购买~
  •     梁先生的书从来言简意赅。
  •     在买书上,我从来不会看走眼~这本书自然值得一读~从总论到物权都是梁慧星~
  •     作为了解的想法买的这本书,学到了很多
  •     这个书的执笔人 很是认真的撰写这本书 对我这个初学者还是很有帮助的
  •     好评,和学校里买的一样
  •     内容很不错,因为之前看了一部分,觉得还不错才买。不像其他教材写得那么枯燥,文笔用字不错。不过对这本书的印刷有待提高!
  •     语言简洁有力,分析说服力很强,有思想性
  •     物权法教材中的精品
  •     课本,上课用的,书不错,应该是正版,没折坏,印刷不错
  •     RT,还算详细,上课用也没什么好讲的。
  •     这本书队物权法的内容作了全景式的阐述,既有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又有作者的最新观点,实在是物有所值的好书!
  •     最新版的,是正版的,不错
  •     一直在期待,终于来了,很好的书
  •     老师建议买的,还是权威啊
  •     帮朋友一起买的,五本,送货超快
  •     很不错的专业书籍,非常有助于学习研究
  •     虽然没有第四班的
    但是第五版应该差不朵啦~~
  •     梁彗星先生的这本物权法和王泽鉴先生的物权相互参考着学,对物权法的理解很有帮助。
  •     适合作为教材或者当做案头书,研究民法者必备之
  •     这个是老师规定的物权法教材,也是我看的最多的一本书。个人觉得里面的语言比其他法学教材要好懂一点,而且结合法条的内容比较多。读下来会对物权有进一步的了解。另外,里面举的例子也很通俗易懂,可以加深理解。
  •     了解一些物权的基本知识,学这本书是很有必要的
  •     梁先生的作品,仰慕之至,景仰之至,如获至宝!极力推荐大家看看,但先生的语言有点文言的味道,言简而意赅。不过,你的理论功底深得话,先生的作品看上去是非常有味道的!
  •     和原来的一样一样的
  •     物权老师只给我2.0,亏我这么爱他。诶。
  •     书的外观挺好看的 刚拿到手的时候跟我想象的差不多 书的纸张很好 装订也不错 看起来非常有感觉 书挺厚的 内容挺详细 写的不错 值得一看
  •     大师力做,值得学习。
  •     本书内容讲的很细,很透彻
  •     读过电子版 语言凝炼 优美 典雅 故而买纸质,再次研读
  •     不错不错不错不错,认真看
  •     很好很不错值得一买的书
  •     这本书有些理论还是不太好懂,但如果细细研读,可以为思考提供很多思路。
  •     虽然作为中国的教科书还是有点条条框框,但已经不错了
  •     是一本物权法基础知识书,也可以说是一本普及读本。嗅不到大法学家特有的气味。
  •     对现行物权法的解读,带一点理论,适合作为基础教程~
  •     干净整洁,新的,内容不错
  •     真心觉得这一类的书,说的之乎者也的,读起来特别别扭
  •     很不错的书,已经第五版了,值得大学学生和法律爱好者好好研究!
  •     这书好,特别棒,非常好的书。
  •     喜欢物权法,喜欢当当,书感觉很好,没有问题
  •     作为教材或者自学用是很错的选择!
  •     作为专著个人觉得读了之后有些启示,自己也思考了一些问题,可以说是给了些提示,提供了些值得探讨的问题,争议是必然存在的,这需要我们去研究。
  •     是老师强调买的书,包装很好,纸张不错
  •     这是较权威的物权法读物
  •     已经用过很多次这个黄皮封面的课本了。大学上3年。它们也陪伴我3年。希望这本也是 能带领我继续物权法的世界。
  •     包装很好,书本无破损,购买数量那么多应该是一本不错的书
  •     很适合初学者预习,里面的内容比较充实
  •     经老师介绍,所以买了这本书。内容还行,不过对于本科生而言,内容可能相对深入。
  •     好,很好,非常好 !
  •     书本身内容是没么可说的,当当的服务太差了,快递竟然用了整整六天,我就不说什么了,难道是从新疆运到上海的吗?还有就是发过来的书其中一本被折的很厉害,而且还把内容弄脏了,总之是一次相当不爽的购物
  •     梁慧星老师的书非常棒,值得推荐。
  •     权威之作,各方面都没得话说,强力推荐
  •     物权法还没有学,。。当当买书果断划算啦
  •     我还是比较喜欢王利明教授的书籍的,他是新中国的民法专家,比如他的民法学教材就很好,物权法和我们的生活十分贴近,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     刚拿到手,送货很快,元旦期间也没耽误。上学时就用过这个系列的教材,对法律出版社的书很放心,印刷、装订都很好,梁教授更是权威,只是书还没有仔细研读,不敢妄加评论,等看了再评。
  •     不错的书~~上课都用得到
  •     此书不错,买来公司在用,不错!
  •     梁老和陈教授治学勤力,令人尊敬。 本书内容丰厚,适合有一定基础者。
  •     冲着编者去买这本书——内容详实,专业过硬,事例新颖,给点个赞┏ (^ω^)=?
  •     很适合初学者,也比较详细,菜鸟专用!!
  •     书的内容翔实,体系也很明晰,目测把书啃完这门课八九不离十
  •     以前念法律的时候,国家还没有颁行物权法,工作的这些年虽然不从事法律,但一直想系统的读一读。
  •     老实说,这是我们老师让我们看的一本教材。内容真的很充实,而且透彻,很适合物权法的学习
  •     体系非常好,简单清楚明了
  •     大师作品,内容很全面,纸张也很好
  •     书很好,内容很有用的
  •     这个出版社的书都不差的啦
  •     《物权法(第5版)》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作者不仅是学界权威,更是中国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引领者,全程参与了我国物权法的制定过程。《物权法(第5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既充分汲取《物权法》颁布以来的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又基于新思考对全书章节体系进行了重大调整,使其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趋务实,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
    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     嗯 学校里用的教材 物权法还挺难的哈
  •     使正版 第一次买书 感觉很好
  •     价格便宜 能买正版书 比自己去书店买划算多了
  •     字体印刷不错
  •     虽然梁慧星老师的一些观点还是学界讨论的范畴,但获益匪浅
  •     物权法在司法考试中占的比重非常大,一定要好好学习,本书是国内物权法的最好作品,对学习物权法大有裨益。
  •     这是物权法的最经典的一本书,其他书都沿袭了这本书的体制和内容
  •     又是梁慧星的作品,不说什么了上课教科书,内容很丰富,知识点很全
  •     还真不是忽悠,确实是好书,是研习物权法的良好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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