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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法律
出版日期:2011-5
ISBN:9787511820617
作者:杨立新
页数:424页
作者简介
《侵权责任法》作者杨立新从事侵权责任法律研究三十余年,全程参加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过程。《侵权责任法》以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内容为编写范本,章节与立法相同。在编写过程中,作者既总结了以前侵权责任法各类著述的理论成果,又准确诠释了侵权责任的立法精神,可以说,《侵权责任法》是国内不可多得的一本优秀的侵权责任法教材。
为了便于教学,作者除了精选“典型案例”以阐释正文内容,使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还在每章开篇点明“本章要点”和“关键术语”,并在篇末精心设计了思考题。
书籍目录
绪论 侵权责任法及其发展历史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二节 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历史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和保护范围 第二节 侵权行为与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第三节 侵权责任请求权 第四节 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责任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 第五节 侵权特别法的效力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一节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第二节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三节 侵权责任方式和民事制裁方式 第四节 侵权责任形态 第五节 侵权损害赔偿 第六节 有关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别规则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及诉讼时效 第一节 免责事由概述 第二节 法定免责事由 第三节 非法定免责事由 第四节 侵权行为诉讼时效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节 监护人责任 第二节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第三节 用人者责任 第四节 网络侵权责任 第五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第六节 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一节 产品责任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责任的构成与责任承担 第三节 关于产品责任的特别规定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基本规则 第二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损害赔偿特殊责任主体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责任负担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节 我国现行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基本状况及改革目标 第二节 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和类型 第三节 医疗过失的证明及举证责任 第四节 医疗机构的免责事由和对患者与医疗机构的特别保护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一节 环境污染责任概述 第二节 环境污染责任的因果关系推定 第三节 环境污染责任的特殊责任形态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节 高度危险责任概述 第二节 各种具体的高度危险责任 第三节 无过错责任的限额赔偿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 各种具体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三节 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节 物件损害责任概述 第二节 各种具体的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 其他侵权责任类型与附则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没有直接规定的一般侵权责任类型 第二节 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生效时间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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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是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之一。
内容概要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多次到早稻田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访问讲学。
曾历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
著有《侵权法论》(已出第三版)、《人身权法论》(已出第三版)、《人格权法论》、《侵权法论》(已出第三版)、《人格权法专论》、《亲属法专论》、《侵权行为法专论》、《合同法专论》、《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1—8集)、《共有权研究》等专著50余部,主编《类型侵权行为法研究》、《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1—14集)等著作、教材5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学论文350余篇。
章节摘录
版权页:(2)侵权责任法的内容极具复杂性。侵权责任法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法律。这是因为,一方面侵权行为不仅发生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领域,而且广泛地发生在其他各种领域之中。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关系、自然资源管理关系等,举凡有人类生活和活动的场合,就有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当中,大量的法律关系发生竞合现象。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侵权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之间的竞合大量发生,许多犯罪行为可以同时构成侵权行为,多数违反行政管理的行政违法行为也都构成侵权行为,其中所有的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害的行政违法行为都构成侵权行为。此外,侵权责任法的渊源也极其复杂,法律规范的内容、层次、等级各不相同。正是由于侵权责任法所概括的侵权行为极为复杂和其自身的规范形式也极为复杂,因而侵权责任法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法律。(3)侵权责任法的内容和体系相当完备而且系统。尽管侵权法的内容十分概括,又十分复杂,但是它却有完备的立法体系和完善的理论系统。这是由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历史所决定的。在几千年以前产生的侵权责任法,在罗马法时期就有了较为完整的立法体系和较为完善的理论系统;又经过了一千多年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侵权责任法已经经过了千锤百炼,成为成熟的法律。侵权法的完整性和完善性表现于:在立法上,侵权责任法的条文虽然不多,但是它的逻辑严谨,内容完备;在短短的篇幅中,概括了侵权行为的一般概念、种类、归责原则、制裁手段和救济方法等所有的内容,使侵权责任法成为一部立法最精练、内容最广泛、体系最完整的法律。这是任何一部法律都不能达到的程度。在理论上,侵权法学也是具有完备体系的法学理论系统,其理论体系的厚度并不亚于刑法理论。在国外,侵权法学专著数量众多;在我国,近几年侵权责任法学专著也不断问世,侵权法学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深入的程度。(4)侵权责任法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侵权责任法以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为主要调整目标。它的主要功能不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而是在于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在这一点上,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民法部门法有着明显的区别。例如物权法和合同法虽然也有对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手段的规定,但是这两种法律的基本功能却在于授权,确认民事主体享有什么样的物权和合同权利。继承法则在更大的范围内规定继承的权利及其实现的方法和程序。至于人格权法,则完全是授权,而将对人格权利的保护问题交由侵权责任法去完成。民法这些部分的基本内容是任意性法律,而不是强制性法律。而侵权责任法则不是,侵权责任法主要着眼于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和对侵权行为受害人的法律保护,这种制裁和保护都是与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初衷相违背的,与其意愿和目的完全相反。因而侵权责任法的规范绝大多数是强行性法律规范,而不是任意性法律规范,不允许当事人对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举证责任等强行规定协议改变,也不允许行为人将自己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转嫁他人,更不允许侵权人拒绝承担侵权责任。
图书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