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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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07
ISBN:9789573323570
作者:J.K. 羅琳
页数:863页

作者简介

等待10年,《哈利波特》精采完結篇!
英文版首賣第一天銷量即超過1,100萬本!
亞馬遜網路書店再創220萬本預購空前紀錄!
《哈利波特》全系列銷售突破3億5千萬部!
中文版銷售突破590萬部!
年滿十七歲的哈利即將失去母親的保護咒,
鳳凰會利用「七個波特」戰術來分散食死人的注意,
但真正的哈利還是被發現了!
哈利是否能逃過「那個人」的魔掌?
阿不思‧博知維‧巫服利‧布萊恩‧鄧不利多最後的遺囑
將我的熄燈器送給榮恩‧畢利亞‧衛斯理,希望他在使用時想起我。
我把我手頭的一本《吟遊詩人皮陀故事集》送給妙麗‧珍‧格蘭傑小姐,希望她覺得這本書既有趣又有啟發性。
我送給哈利‧詹姆‧波特先生,他在霍格華茲參加的第一場魁地奇比賽中抓到的金探子,紀念靠著毅力與技巧獲得的回報。
被魔法部長昆爵扣留的鄧不利多遺物,在他死後一個月,終於交到了哈利、妙麗和榮恩的手上。但是為什麼鄧不利多要留下這些東西給他們?這三樣東西可以幫助哈利摧毀佛地魔的分靈體嗎?而被扣留的第四樣遺物--高錐客‧葛來分多的寶劍,又流落何方?這一切讓哈利感到困惑:難道去年他跟鄧不利多的多次長談中,他錯過了什麼?鄧不利多是否期待他應該會懂?
但是,死去的校長再也不會給他答案了,這一次,他得自己去尋找……
佛地魔對霍格華茲發出了最後通牒:
限午夜之前,交出哈利波特!
全校師生和鳳凰會的成員決心誓死護衛哈利,
但哈利卻決定交出自己的性命?
從前從前,有三個兄弟出外旅行。三兄弟來到水又深又急的河邊,好在三兄弟懂得魔法,所以他們揮動魔杖變出一座橋。但當他們走到橋中央時,卻忽然出現一個戴著兜帽的人影擋住了他們的去路。
那是死神。死神失去了三個新的受害者,心裡很生氣。但狡猾的他卻假裝稱讚三兄弟法力高強,有本事逃出他的掌握,所以每人可以贏得一件獎品。
好大喜功的大哥,要求一根世上最有威力的魔杖。
生性傲慢的二哥決定羞辱死神,於是要求死神給他一塊能召回死者的石頭。
小弟最謙虛也最有智慧,他要求一件不必擔心死神跟蹤的寶物。死神只好很不情願的把自己身上的隱形斗篷脫下來交給他……
在苦心追尋佛地魔的分靈體時,哈利三人依循鄧不利多留下的指引,得知了魔法界最古老的傳說:只要擁有死神的三件聖物,就能成為死亡的主宰。難道成為聖物的主人,便可以打敗佛地魔嗎?
然而三件聖物還沒有找齊,哈利的冬青木魔杖卻折斷了!面對自己與佛地魔「兩者不能並存於世」的最後決戰,哈利失去了唯一可以依靠的武器,如今,他必須做出最慘烈的抉擇……

编辑推荐

◎等待10年,《哈利波特》精采完結篇!◎英文版首賣第一天銷量即超過1,100萬本!◎《哈利波特》全系列銷售突破3億5千萬部!◎中文版第1~6集銷售突破520萬部!◎『這趟奇幻的旅程十分艱辛,充滿了悲劇與勝利,在戰場喪命的有敵人也有朋友,但旅程的終點卻有如鳳凰的火焰一般光采奪目。看完故事後,不論是書迷或是持懷疑態度的人,都會覺得心滿意足而又哀傷沈重,並且為這段閱讀體驗感到目眩神迷,滿懷感激。』◎【華盛頓郵報】:『《死神的聖物》是一本名實相符的經典之作,不是靠天花亂墜的炒作或一時的熱潮,而是靠作者獨到的遠見與努力。』◎【圖書報導網站】:『《哈利波特》系列真正的魔力是,《神祕的魔法石》只是一個開始……《死神的聖物》才是最精采的作品!』◎【出版家週刊】:『除了羅琳,我們再也想不到任何人能夠連續七巨冊都想出充滿創意的情節,而且不斷用曲折離奇的劇情、精心策畫的計謀讓我們驚喜!』◎【紐約時報】:『羅琳在這部作品中完成了一個偉大的成就:她成功將哈利塑造成一位面對學校與感情問題的鄰家青少年,同時也是一位史詩英雄,足以與少年亞瑟王、蜘蛛人及天行者路克並駕齊驅!』◎『在《哈利波特》第七集大結局中,羅琳用最華麗的方式,提供了大家引頸期盼已久的解答。充滿魔力、豐富複雜的故事往往峰迴路轉,令讀者屏息,再次證明作者是說故事的女王,她的作品將被一而再、再而三的閱讀!』◎【邁阿密論壇報】:『羅琳的第七本小說證明她是一位寫作的能手,她的才能在此表現無遺──她具有無邊的想像力、機智,以及最重要的,懸疑小說家的豐富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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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书评

 
 


精彩书评 (总计80条)

  •     我是看着哈里波特长大的,或者说哈系类陪着我变老了。可是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我周围没有人喜欢看哈的,又为什么我每次看哈系类的时候都会很开心。坐在自习室坐到天昏地暗的时候,突然开窍,原来我的哈情结是因为内心暗藏的某种英雄情结。小波特没有赫敏那么聪明,可是最后还是成为他那个世界的英雄。是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渴望成为“哈利波特”呢。
  •     故事在書中結束了,但郤在所有讀者心中開啟了,開啟了更多未知的故事,影響著更多未知的未來。別可憐死了的人,可憐活著的人,最重要的是可憐那些活著郤沒有愛的人
  •     哈利 波特 在做的事情其实是发现,而不是创造,这让故事符合逻辑:发现本身需要的强大的意志力、勇气、观察分析力使少年的巫师在一个成熟的巫师社会得以与众不同;如果是创造的话,故事就变得很狗血,少年天才鹤立鸡群其他所有人都是愚昧的白痴,故事就太离谱了。 看正版 就是爽

精彩短评 (总计94条)

  •     唯一看过的一部哈利波特大 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
  •     爱,勇气,友谊,战胜那个怯懦的自我。
  •     好看
  •       用了整个下午以及吃完饭和上班前的半个小时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间卡的正正好。至此看完了哈利波特一系列书,很难说感受是什么,零零碎碎说一些印象最深的地方。
      结局有些太匆匆,还没来得及为弗雷德,卢平,唐克斯,科里维等人哀悼,死在倒数第二章,大决战胜利和再见10又3/4车站之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我不知道乔治会不会继续开笑话商店,不知道霍格沃兹的家养小精灵获得了自由么,还想看一次预言家日报,想再出现一次陋居。一整本书的死亡,奔波,揪心后我想再看看那个正常的温暖的魔法世界:霍格沃兹,对角巷,霍格莫德村,魁地奇,学院………
      从火焰杯开始就脱离了孩子的世界,不再可以躲在霍格沃茨这个温暖的家里,学院被扣分,魁地奇的输赢,考试成绩就是最大的事。哈利的长大,伏地魔的回归,他们必须直面冷酷的世界,死亡的威胁。小天狼星,多比,斯内普,邓布利多,詹姆和莉莉的死去最令我难过,弗雷德死的太仓促,还没反应过来这本书就终结了,还没时间难过,不像是真的样的。小天狼星是为他不平,作为詹姆莉莉婚礼上伴郎的他,卧室里四人合照的他,因复活石回来的他,英俊,聪明,机敏,对什么都漫不经心,喜欢冒险恶作剧,他本来会很快乐的,拥有非常非常棒的人生。看到多比死去时,过去的那些画面突然闪现出来:哈利姨妈家,争霸赛第二个项目前夕……总是激动而真诚的喊出:伟大的哈利波特先生。连带着对过去安宁温暖的缅怀。第七部里有一段详细描述了伏地魔杀害詹姆莉莉的过程,不再是哈利的回忆,而是作者的视角,伏地魔的脸压在玻璃上,看到詹姆在逗波特玩,用魔杖变出蓝色的泡泡,哈利咯咯笑着去抓,莉莉扶着哈利,詹姆随手把魔杖扔在沙发上,懒洋洋的。伏地魔只觉得太容易了,詹姆冲到门厅时连魔杖也没拿,喊着:莉莉,带哈利走,我拖住他,一道绿光。看到这里禁不住嚎啕大哭,哈利本可以有个很幸福的家的,在最平常的时刻不幸降临。莉莉写给大脚板的信,提到哈利一岁就可以骑着玩具扫把飞的很好。那么真实,美好,如同陋居,同样被伏地魔打破,死亡死亡死亡。王子的往事,他对莉莉的感情,已经如同信仰,比哈利赫敏罗恩之间的情谊怕是还深些。莉莉死去,他那么痛苦:我宁愿死的是自己。仅仅为了那双绿色的眼睛,最后一句话:look at me。瞬间谅解了王子,谅解了他对詹姆以及延生到哈利身上的憎恨,谅解了他的阴郁,偏心,不讨喜,一瞬间他的形象定格在和莉莉初见时的那个小男孩。最感动的是哈利依然赴死时,转三下复活石,詹姆,莉莉,小天狼星,卢平的出现,对他的安慰,他们陪伴着他,哈利便有勇气走下去。
      十年一梦,泪湿衣襟。罗琳给了我们一个太过美好的世界,太过美好的梦。
      
  •       <哈利波特>中的傲慢与偏见(1)
      
      2013-08-07 12:48:57
      
      
      
      按:这是个系列文(又是个系列文),内容把HP的底裤都透掉了,没读过原著的读者请直接点右上角的红叉……
      
      
      (一) 论小矮星彼得背叛詹姆波特的必然
      
      詹姆波特这个人很渣——其实我本来想说他是个人渣的,不过考虑到他还是颇有一些优点,那么姑且还是别把话说得这么满。从哈七完结后罗琳补充的几个细节来看,此君绝非是年轻幼稚不懂事那么简单:首先,他在球队里的位置其实是追球手(找球手是《魔法石》的导演自己脑补的),由于在女生们面前显摆鬼飞球太傻,他便专门偷了个飞贼来耍;其次,他的父母早就悲痛地认定波特家族将要绝后了,不料上了年纪后得到了这么个意外惊喜,老年得子的大款夫妇一般怎么养孩子,相信大家都懂;最后,他之所以长期纠集狐朋狗友群殴斯内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怀疑斯内普对莉莉怀有深厚感情——不是因为斯内普是黑魔法小怪物,不是因为斯内普很可能会加入食死徒,而是因为斯内普有感情!
      
      显然,罗琳补上这几条,为的就是给詹姆凑齐走上傻逼富二代神坛的七颗龙珠。罗恩曾评论斯内普说“毒蘑菇是不会改变它的斑点的”,这话放在詹姆身上也一样合适,因为他的傲慢自大已经深入骨髓,无药可医。一个正处青春期的校园球星,难免会因备受追捧而头脑发胀,不过像詹姆这样胀成精神失常的倒还真不多见——且让我们拿他与世界头号找球手威克多尔-克鲁姆做个对比。在魁地奇领域,如果说克鲁姆的大牌程度堪比宙斯盾,詹姆便只值一枚塑料徽章;但书中多处描写都体现出克鲁姆是个勇敢无畏且忠厚纯情(“既然漂亮的姑娘都被别人追走了,那做国际球星究竟有什么意义?”)的好小伙,这样看来詹姆的脑袋简直大得像个星球。
      
      詹姆的傲慢程度还要甚于脑残富二代马尔福。他首次见到斯内普就因一言不合伸腿想绊他,德拉科起码还向哈利伸出了代表友情的手。学术宅男斯内普,不洗内裤不洗头,性格孤僻人缘差,单相思了一辈子,自始至终都没和詹姆构成实质上的“抢女人”,却会因莉莉的缘故被先偷袭再群殴——让我们继续采用对比方法来感受詹姆的性格:哈利与塞德里克、迪安也都共同迷过一个妹,他们之间可从没出现过恶性事件,心里不舒服是肯定的,但是为这种事搞校园凌霸难道不是纯属混蛋么。更何况七年级以后詹姆上垒成功,把莉莉泡得连守护神都变成了和自己一对的,但他还是要继续挑衅“黑魔法小怪物”,充分说明他到了17岁还没能脱离巨婴状态。
      
      不过校霸詹姆波特最大的受害者绝非斯内普(毕竟教授也不是省油的灯啊),而是小矮星彼得。分院帽看人可是比人看人客观太多了,十一岁彼得尚是一名勇敢忠诚的格兰芬多,十年后却长成了卑鄙猥琐、功力奇弱的小人与叛徒,其人品即便以史上最弱反派团体、著名中年杀马特组织“食死徒”的标准来衡量,也绝对属于最掉价的。这仅仅是小天狼星所言“你一直都喜欢比你强大的朋友,以前是詹姆和我,后来是伏地魔!”吗?肯定不会这么简单,毕竟彼得的巨变是人格逆转级别的,显而易见他的霍格沃茨时代肯定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在HP5《斯内普最痛苦的回忆》一章中,当彼得焦虑地表示他在考试中答不出狼人的特征时,詹姆不耐烦地说:“你怎么这么笨啊,彼得?你每个月都要跟一个狼人到处跑上一回——”接下来在草地上,彼得敬畏地看着詹姆拿出偷来的飞贼,“嘴巴都合不拢了”,随后詹姆每做出一个高难度的动作,彼得都会“喘着大气拍手喝彩”。就这样过了五分钟,詹姆的优越感已然吹成了安全气囊,连哈利都看不下去了。罗琳写道:
      
      【哈利不明白,詹姆为什么不让彼得自己也来抓一抓飞贼,但是詹姆好像很喜欢享受被人关注的乐趣。】
      
      再联想HP3中的描述:“霍格沃茨有三个未登记的阿尼玛格斯……当然,彼得需要詹姆和小天狼星的大力帮助。”每个月都要和一个狼人在场地上跑一回却仍记不住狼人特征的彼得,变形课上的垫底生(麦格教授说“那时我经常对他很凶”),竟然成功练成了阿尼马吉变形,可想而知他在这个过程中究竟从詹姆那里收获了多少句“你怎么这么笨啊”。也就是说,掠夺者是一个典型的大哥带小弟式四人组,其内部等级是很分明的,比起哈利和他的朋友们,倒是更接近马尔福与克拉布、高尔。在HP7中,哈利这样描述他在小天狼星房间内看到的画像:
      
      【小天狼星的右边是小矮星,比他矮一个头还多,胖乎乎的,眼睛湿润,为自己能加入这最酷的一群,与詹姆和小天狼星这样的受人钦佩的叛逆者结交而兴奋不已。】
      【詹姆的左边是卢平,甚至那时候也显得有一点邋遢,但他也带着那种惊讶而快乐的神情,发现自己被喜欢,被接纳……】
      
      外人一眼就能看出詹姆和小天狼星位于这个小团伙的核心,卢平次一级,彼得再次一级——相当于端小甜饼的。虽然但凡组织就会有等级,詹姆和小天狼星愿意和卢平及彼得这类局外人做朋友也是值得称赞,不过中学生(而且他们还是室友)之间主次关系太明显,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比起被水平不如自己的敌人采用卑鄙手段群殴,被朋友光明正大地看不起要来得远远痛苦。当然,詹姆很愿意为了朋友去死,这是他和马尔福的本质区别;不过对已经嫉妒得发狂的彼得来说,这一层已经不重要了。许多人大概都曾眼巴巴地看着朋友闪耀而自己黯淡无光的经历;很多时候我们以为自己接受了这样的格局,很多时候却又难免被不能说出口的妒火烧得黯然神伤。不巧彼得所获得的友情又是最为折磨人的一种,他加隆不多、长得不帅、个子不高、脑子也不聪明,一方面因能与这样优秀的人为友而备感光荣,另一方面又被他们衬托得一无是处。假如詹姆为人谦逊些,哪怕只是时不时把飞贼拿给彼得玩玩,二者间或许会演化为埃菲亚斯-多吉与邓布利多式纯粹的崇拜与被崇拜的关系;偏偏就在詹姆有意无意的高傲乃至轻蔑之中,彼得的阴暗面渐渐苏醒并占了上风。可以料想,当他倒向伏地魔的刹那,释放的是整整十年的压抑,解开的是整整十年的郁结,他早已不在乎与龌龊和污名融为一体,因为哪怕牺牲灵魂,他也要换一点微不足道的扬眉吐气。詹姆意识不到彼得的变化,因为他太傲慢自大,而傲慢自大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认定别人根本没有感情、永远不会受伤。
      
      当然,这并不是说彼得的背叛纯属詹姆咎由自取,主要责任还是在彼得自身,不过詹姆在其中至少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亲手埋下了祸根。罗琳从第一部起就反复渲染两个主题,其一是活在他人阴影中的痛苦,其二是对弱小者的恶劣态度终究会化成报应反弹回自己身上——可用HP4中小天狼星的一句话来概括:“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的为人,就要留意他是如何对待他的下级的,而不能光看他如何对待与他地位相等的人。”第二点经通过几位家养小精灵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彼得也可算作一例),第一点的代表人物则有两位,暗是彼得,明是罗恩。罗恩始终都活在几位或者成绩优秀或者个性强势的哥哥、救世之星哈利和年级第一赫敏的耀眼光芒中,虽说是棋王但整整七部书也只不过秀了一局,于是《魔法石》中他在魔镜里看到自己当上了学生会长和魁地奇队队长,《火焰杯》中他因哈利获选勇士而和哈利绝交,《混血王子》中他高调恋爱秀存在感,到了《死圣》他干脆因无法克服魂器诱发的嫉妒心而半路脱逃……在猪头酒吧与纳威等人顺利会师后,他的反应更是很可爱:
      
      【“闯进去了!”纳威说,“那条火龙也是真的!”一阵掌声,几声欢呼,罗恩鞠了一躬。】
      
      罗恩一直都有着出名出风头的愿望,然而作为一个出生于温暖家庭的平凡小孩,他既不太聪明也不太成熟(以致罗琳承认她本来想让韦斯莱先生在第五部死于蛇咬,这样罗恩也许能成长得快一些),这就使得他很难从阴影中突围,无法变得太优秀。但好在哈利比詹姆要谦逊很多、罗恩亦比彼得要强大很多,所以这种负面情绪最终只是罗恩的青春期中一段小小的插曲,不会让任何事情影响他与哈利的友情。最后一章《十九年后》中写道:
      
      【阿不思跳上列车,金妮帮他把门关上。学生们从最近的窗口探出身子,车上车下许多面孔似乎都转向了哈利。“他们干吗都盯着看啊?”阿不思问,他和罗丝扭头看着其他学生。“别为这个烦神,”罗恩说,“是我,我特别有名。”】
      
      巧的是子世代的格兰芬多中也有一位彼得式的人物。纳威身为出生于纯血统世家的半个哑炮,从入学伊始便牢牢占据着垫底位置,无论学习能力还是生活能力都很拖后腿,天天被恶魔老师斯内普欺负,书中有关他反应慢一百拍的描写简直数不胜数,就连《密室》的编导都没有注意到他在草药方面天赋异禀——他们想当然地安排纳威在斯普劳特教授的课上出洋相。在纳威甚为珍重的D.A.活动中,他表现得也不太优秀:
      
      【纳威也不顺手。他全神贯注地紧皱着眉头,但是他的魔杖尖上只冒出几缕稀薄的银色烟雾。“你必须想想高兴的事情。”哈利提醒他。“我正想着呢。”纳威烦恼地说。他拼命地想,汗津津的圆脸上都闪闪发亮了。】
      
      即便如此,D.A.仍然已经是个最令他有归属感的地方了。得说子世代格院的风气还是相当友爱的,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小说全部以哈利视角叙述,哈利有曾想过哪怕一次“你怎么这么笨啊,纳威?”吗?格院的几个男孩子之间自始至终都非常团结、真诚、有耐心,最大规模的冲突不过是HP5中西莫等人针对哈利是否在伏地魔归来的问题上说了谎所起的争执(没过多久便和解了),这就没有给负面情感任何滋长的空间。除此以外,纳威自己也有着非常强大的人格力量。衡量一个人是否成熟的标准并不是他能否做到为达目的拼命努力且不择手段(反例如珀西),而是能否克服人性的阴暗面,在高度压力之下仍然维持善良与勇敢。就这个层次而言,胆识过人且重视荣誉的纳威显然是个特别优秀的小孩,因此上天为了奖励他,不仅安排他成了传说中那个持剑斩大蛇的格兰芬多,还助他长成了全系列中最帅的小伙(误)。
      
      (未完待续)
      
  •     很长的一片文章啊,很认真的,一字一句的读了很久
    感触很深,就像我第一次读完《哈7》的时候,突然对邓布利多产生的厌恶感
    但很久之后再次回想的时候,只能是深深的敬佩与淡淡的哀伤
  •     经典之作
  •     终于读完了最后一部。虽然死了很多人,但是怎么说呢,缺憾成就完美吧。角色的死亡更添加了作品的真实性,我也许也能记住得更久一点
  •     在中文版出之前就接觸到大陸網翻版和部分的英文 所以很明顯的感受出從第五集開始大家就在罵的翻譯問題 翻譯的好爛阿 快速沒好貨 在內容的部份  JKR大概受限於自己說只寫7本 和哈佛實力相差過大的原因 這本書裡哈利大開外掛 把老佛幹掉了 要不是前六本我都買了 不想缺一本 實在不想買
  •     填不完的坑
  •       从小学在火车上读同学的哈利波特系列开始,跟随着罗琳阿姨的脚步,在另一个真实的世界里感受亲情友情和一小点爱情。哈利波特系列不是《飘》或者《汤姆叔叔的小屋》那类反映一个时代的精神的小说,但却是反映一代人心理的小说,尤其是英伦三岛以及欧洲基督教世界的心理。可能读这些书的时候岁数太小没办法看懂那么多,但是重要的是哈利波特系列不但给我们快乐,更给了我们绝境中的希望和对正确价值观的评价。另,赫敏太好了!
  •     从黑暗到光明,隐忍的勃发
  •     哦,觉悟得这么晚。
  •       The Finale. Since the series are about those teenagers, when Harry comes of age, it's about
      time to get a closure. Albus, no longer godlike, we get a chance to see the other side of
      him, a tangible one, to share his past ambition and that proves one thing--- you don't
      like a person because of his perfection, or rather, like him even with imperfection.
      Snape is a unsung hero, whose love for Harry's mother was beyond Voldemort's understanding.
      Alas, the power of love is invincible.
  •     终于看完了,超级棒
  •       在把我最近看过的书的读后感写出来以前,我认为我有必要把我重看HP系列的一些感受整理一下。唉,实话说,其实真是疯子才会这么有空,居然又看了一遍……我说不清到底是为了理清楚思路还是我想说服自己才去看的,反正,我有了不少新的体会。
      
      这事大概是我从打定主意要看最后一部电影并付诸实施的半个月前开始的,所以到今天为止的话差不多两个月多一点吧。想来追了这么多年的小说就这样在两个月里解决了,有种恍然如隔世的感觉。而这次一别,又不知是几年后才会又发神经再看一遍了。
      
      情节方面不想说,那样就太多了。还是从几个主要人物入手吧。
      
      >>>金妮
      
      因为电影的关系觉得哈利不该配金妮的该歇歇了,当然你坚持你那套我无法改变你。原著里的金妮是一个公认的大美女,远比赫敏和卢娜要漂亮,我不太理解HP系列导演安的什么心,居然反着来。
      
      金妮是一个很坚强开朗的女孩。从小在男孩子堆里长大,很难不受哥哥们影响成长为一名爽快活泼的女孩。不要拿密室来说话,那时她才11岁,你要一个11岁的孩子有多坚强?更别拿三位主角来比,哈利的勇敢有鲁莽的成份,再说,当你面对可怕的事件时是三个人而不是一个人,你的勇气会大幅提升。
      
      我想金妮唯一不勇敢不坚强的就只有面对哈利了。我很怀疑她在第六部里控诉罗恩打断她和迪安亲热,尤其是说到哈利和秋的事突然就开始哭,其实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哈利曾经和别人在一起而伤心……
      
      也有足够的韧性。其实她也是因为哈利的名气而对他有所憧憬,但与其他那些在哈利受众人诋毁时站在对立面、公众吹捧他时又献殷勤的人来说,金妮会看得更加透彻一些。因为罗恩的关系,发生在哈利身上的事她一直看在眼里,所以才会对哈利那样不顾自身安危尽己所能制止伏地魔的性格越发的着迷。从第一部开始就在那磨着,等着,直到第六部哈利才终于把他的眼光放在她的身上,但却只能匆匆地和哈利在一起几个月的时间。有多少人能够在那人一直将自己视作妹妹的六年里始终不放弃,把那人一直放在心里呢?
      
      至于坚强,哈利在第六部说要和她分手时她没哭,第七部开头再见到他的时候没哭,说不知道该送什么生日礼物给他好让他记着自己时没哭,只有在知道哈利真的要彻底离开她后,才哭了。这点秋·张就没做到。
      
      其实罗恩很了解哈利,在哈利和秋闹矛盾的时候,他一针见血地说道:“你需要的是个快活的女孩,而不是个整天哭哭啼啼的人。”想来也是,“救世之星”忙着拯救巫师界都来不及了,哪还有空照顾小女生的小情绪呢……像金妮这种能够解决自己问题并给哈利带去宽慰的人,才是最适合的。
      
      所以这次重看,我已经彻底摆脱了电影版金妮给我留下的不良印象拉~~~(虽然不太厚道)
      
      
      >>>罗恩
      
      估计是韦斯莱家族实在是过于庞大了,除了逗笑搞怪的双胞胎和罗恩金妮,其他兄弟基本上都不见人影。就连明明该是三主角之一的罗恩,都在电影里因为要强调哈利和赫敏而被无数次忽略掉,以至于大部分人对他的印象基本上都停留在没心没肺上了。
      
      虽然他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罗恩大部分时候是和赫敏在吵架,可那只是斗嘴和耍花枪。在真正有矛盾的时候,罗恩对于多数凭直觉做事的哈利和一切基于事实理论作出判断的赫敏而言,他的确是两人之间的调和剂。他们就像是三角形,三个凑一起形成了稳定的结构,而一旦缺失了某一个,就失去了平衡。
      
      罗恩在整套书里离开哈利身边两次,一次是在火焰杯哈利莫名其妙成了第四名勇士时,还有一次是在死圣里出逃期间受魂器影响而冲动出走。其实不能怪罗恩,本来在一个有那么多哥哥在前头,而且基本上都是优秀又聪明的家族里长大,基本上在自信心上受打击是很正常的事。偏偏又和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交上了朋友,这就让本来在家里都不知道排到第几的他,在学校里也永远只能排在哈利之后。
      
      人有情绪是很正常的事,所以才会有了火焰杯里的暂时缺席,死圣里的一气之下。只是就如罗恩了解哈利喜欢怎样的女孩,关心他的安危,随他进行漫无目的的逃亡那样,哈利也是很明白罗恩的友情是多么宝贵和真诚。关于电影里的罗恩,有两处改动我不太喜欢。一是在第三部遇到小天狼星那里,罗恩因为被硬拖进尖叫棚屋而伤了腿,可当看到哈利和赫敏为了救他而冲进来,以为小天狼星要杀了哈利时,他和赫敏一起挡在了哈利之前,并对小天狼星说道:如果你要杀哈利,要把我们三个一起杀了。这是让小天狼星很感动的一句话,我相信他想起的一定是詹姆,但在电影版里,这句话给了赫敏……二是在死圣里,罗恩跳下水里把哈利和格兰芬多的宝剑一起捞了上来,哈利让罗恩除掉魂器,罗恩说他不行,他干不来这事,电影版里哈利居然对他说:“那你回来干嘛?”……你妹啊,冒着把整个家族赔进去的危险回到你身边陪你做着做那的,一时走开罢了回来你给我说这话,你算老几啊?!
      
      而实际上哈利对于罗恩的回来几乎是立刻就接受了——除了用来震惊的那部分时间。让罗恩砍魂器的原因在于,剑是他捞上来的,这把剑必须是由具有勇气的真正的格兰芬多之人才能发挥它最大的效力。这点哈利向罗恩解释了,在罗恩看到那些幻象,结果了魂器之后,哈利还对他解释到:“她(赫敏)就像我的姐妹,我像爱姐妹一样爱她,我相信她对我也是这样。一直都是这样,我以为你知道。”
      
      还有在后来,提及邓不利多留给罗恩的熄灯器时,罗恩脸红着说道:“他知道我一定会走的,所以才给我留了这个……”哈利马上说道:“不,他知道你一直想回来。”
      
      四年级时(火焰杯时期)发生的事让邓不利多看到,罗恩会有冲动出走的时候,但是他终归是想站在哈利一旁的,所以他给了他一次机会。我想真的不能简单地用“不如赫敏忠诚”来形容他,要知道若赫敏不是够聪明成绩一直是第一名,指不定她也会嫉妒哈利(看看哈利借混血王子超过赫敏时她那态度就知道了)。谁都有毛病的,而像他这样始终站在哈利身边,处于反伏地魔核心的人,我觉得真没多少人可以指责他的。
      
      
      >>>赫敏
      
      我之前说过看到哈赫之舞时恍惚间看到他们十年前的、在我脑海里应该是的样子。其实产生这种感觉的根本原因就出在赫敏身上。之前看完电影再重看小说时,我总觉得很穿越。电影里的赫敏除了第一部时基本上很淡定,不会感到震惊,不会哈哈大笑,基本上是个很内敛的优等生,有时甚至聪明的让人觉得讨厌(哦对了还有老皱眉,看着觉得好像不少人欠她钱那样- -)。但是小说里的赫敏很可爱,会因为听到哈利被人追杀而睁大了眼长大嘴巴而慌慌张张,会因为听说哈利的伤疤在疼而提出看这本书那本书其实完全没用的瞎建议,还会因为罗恩和拉-拉亲热而暴走,会因为被克鲁姆或者罗恩恭维而不知所措,会因为哈利那些太过脱离常规的推测而吓得不轻……反正,不会只是简单的“十全十美”小姐,而是个既聪明又经常一惊一乍的女孩。我总觉得很难把后来的Emma Watson和赫敏对得上号,就是因为后来的Emma太完美了,完美的都让人讨厌。。。
      
      哈利是三人里的首领,因为就如卢平所评价的那样,哈利的直觉基本都是好的,而且是对的。而赫敏明显就是三人的军师,她的知识帮助他们一次又一次地活下来,渡过一个又一个的难关。而她的墨守成规也在很大程度上牵制了哈利的鲁莽和冲动,虽然哈利有时候真的是固执的像头牛,甚至把他们拖入了险境,但终归有赫敏在,事情还是能够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的。
      
      但你不能因为这样而把她夸大,甚至把原本不是她的性格的东西都堆到她身上啊……唉,多到我都不想数……我明白因为Emma的样貌比两位男主演都要出众所以要力捧她的做法,也明白小说毕竟不是电影,没有那么多的心理描写和对白能够一一描述让人物更丰满和立体,所以才不得不把三人组都往单一且怪异的方向去发展,但是作为一名原著粉,我真系接受唔到咯!
      
      所以说还是第一部里的赫敏更加符合原著里的形象,他们三都是,我猜不仅是因为第一二部的剧情比较少所以电影能把情节基本囊括,还在于他们三人那时还小,对于真正的表演并不清楚,所以只能按着原著和导演的指点发展,所以才出了最贴近原作的三人组。后来……后来就不提了……唉。
      
      
      >>>哈利
      
      大概从第四部开始,哈利的成长一般都要伴随着他人的牺牲。只是在这一部里,哈利还是如他所说的那般,他没有自找麻烦,而是麻烦找上他。
      
      哈利不像赫敏那样爱学习,也不像罗恩那样自小在巫师家庭里长大,他对于魔法世界的知识全是在霍格沃茨建立起来的。所以他在做判断的时候,更多地是根据直觉而非知识。这位亲在推理方面可能不是一把好手,但是他在串联线索推出事件全貌上真不是盖的。比方说在第二部里根据赫敏留下的一个单词作出的关于密室的推断,第七部里根据邓不利多留下的近乎没有的线索知道了圣器的存在。
      
      身边认识哈利的人基本都会这么肯定他:他是真正的“救世之星”,或者随便你说的什么。1岁那次大难不死或许不是因为他自身的力量,但从11岁开始,面对伏地魔的时候,他一直是选择站出来的。他的想法是,反正我什么都没有了(爹妈死绝了),唯一仅有的就是霍格沃茨,你要把这里的搅乱,我就和你死磕。他再次证明,面对强大的敌人时,破罐子破摔是最有效的。魔法石里他就是因为这样的理由选择了制止奇洛。
      
      比起躲在众人保护之后,他会更加愿意站在众人之前抵挡一切,这可以说是一种极大的勇气,但同时也是一种有勇无谋。所以赫敏和罗恩的存在才那么的重要——赫敏为他提供前进的智慧,罗恩为他留下退却的路。但也是这样最好的朋友,哈利也曾多次将他们拖入险境。凤凰社里的一意孤行不但造成了小天狼星的死,也造成了他的好朋友们的重大伤亡;死圣里因为他对圣器的过份执着,他们三人被搜捕队员抓去,更让赫敏承受了不必要的折磨,间接导致了多比的死亡。几乎哈利每一次大的进步,都伴随着同伴的伤亡,或者长辈的牺牲。
      
      对于他这样的行为,他的朋友们总是毫不犹豫地始终站在他身边。就好像在死圣里,哈利的犯错导致搜捕队员的到来,而赫敏想到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抱怨,而是修改了哈利的样貌,保证他的安全,事后甚至谁都没有责怪过他什么。凤凰社里也是,明明是他误把他的朋友们带入险地,而且都受了这样那样的伤,但是他们都没有责怪他。有人说,所谓朋友,就是看穿你,却依然和你在一起的人。所以在后来,哈利才会开始感到害怕。虽然他已经没有了家人,但这群如亲人一般忠诚的朋友,也让他开始不再一味的往前冲,而是懂得了进退。
      
      
      罗恩的爸爸在哈利用粪石救了罗恩一命后对哈利说:“现在想起来,我们家好像有一半人的命都是你救的。我只能说,罗恩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决定坐在你的车厢里,那真是幸运的一天。”
      
      这话我觉得其实真是一半一半。虽然以亚瑟那样的性格,加入凤凰社基本上只是早晚的事,但是他们最小的儿子和哈利成为好朋友无疑大大加快了这一进程。他们全家人所遭遇的事,也许在罗恩不是哈利的好朋友的情况下能集体躲过也说不定。然而实际点说,也因为他们的儿子一直坚定地站在哈利身边,才最终让他们在终极决战过后成为最荣耀的家族。缝隙在看完全系列后有感而发说他们一家是最大的赢家,因为大儿子娶了他们这一辈最漂亮的女孩(芙蓉),最小的儿子娶了这一辈里最聪敏的女孩(赫敏),还把最出名的女婿招进了门(哈利),但荣耀与危险总是并存的,他们一家做了这么大的牺牲,这些不过是报酬而已,你不这么认为吗?
  •        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重温这部从小就陪伴我的哈利波特,好似又重新回到了奇妙的魔法世界,与他一起感同身受,为初恋初吻而心跳,为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的死而落泪。
       大概四年级的时候,班里有个男孩儿拿着大难不死的男孩在看,我看到第一章上哈利在襁褓里的插画,正好爸爸跟单位去学习,打电话问我要什么,我说我想要哈利波特的书。爸爸回来后,跟我说,我跑遍了所有的书店,人家店员说没有哈利玻璃这本书呀,我落寞的哦了一声,回到房间,却看见床上放着一套精装版哈利波特,一跃三丈。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我对这套书产生感情的开端。
       再一次看这套书,仍然感叹罗琳真是厉害。在密室之后又勾勒出一系列魂器,把日记安排成魂器之一;在混血王子哈利藏魔药课本的时候就出现的拉文克劳的冠冕,到死亡圣器最后看到冠冕再次出现的时候我几乎要惊呼了;第一部就出现的隐形衣,竟然是死亡圣器之一。等等等,草灰蛇线,贯穿七本,这么多年。
       我想罗莉一直通过邓布利多的言语传达了她自己的价值观,超越一切的魔法是爱。为所爱的人甘愿牺牲,便能给他们保护,使他们免受敌人的杀害;为所爱的人甘愿十年如一日以恶人的姿态,默默保护她的爱人;即便连马尔福一家,在危难时刻关心的不是伏地魔的胜利,而是德拉科的生死。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在关键时刻出现的爱,让伏地魔不屑一顾的爱,而使哈利屡次幸存,以致最后击败他。尽管有些鲁莽的爱也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缺憾,但所有的人生不可能圆满,happy ending背后的牺牲让人心疼。可是想想,小天狼星的结局是不可避免的,他的确不可能一直躲在家里而等待别人战斗凯旋。
       罗琳还表达了一种观点。哈利和伏地魔一样,从小是孤儿,在没有爱的地方长大,但却踏上了截然相反的两条路。设身处地的想想,像哈利一样从小被欺负,可是却能身心健康的长大,勇敢而充满爱,为他人牺牲,是多么难能可贵。斯内普虽然隐忍而让人赞叹,但是在还没有激发对莉莉的爱时,人生轨迹和伏地魔如出一辙,不被麻瓜父亲接受的女巫妈妈,对黑魔法的执着,在黑魔法上展现出来的过人才智。最后哈利跟伏地魔说,他几乎爱了我妈妈一辈子。我已经忘了当年第一次看到斯内普牺牲时的感觉,但是我相信无论多少次看这本书,让人最深刻的仍然是“王子”的故事这一章。
       也许是因为电影里金妮扮演者得不美丽,也许是因为电影省略了太多的情节,让我对金妮一直没好感。书中好多次描写金妮的漂亮迷人惹人爱,以及果敢坚强不掉眼泪(是否与常常哭的秋张做对比?)。她终于从一个害羞不敢说话的崇拜者,活出了自己,让哈利看到她并且爱上她。她有和赫敏不一样的魅力,最终也征服了我。
       好舍不得结束这一趟旅行,好想继续留在霍格沃茨陪他们一同经历每一朵风浪。但是我想哈利波特赋予我的不仅仅是一段段精彩的故事,当我需要勇气,当我对世界缺乏自信的时候,哈利波特和他的魔法世界还在哪里等我。
       永远不会告别。
      
  •     确实是经典
  •       发行当天一大早排队买到这本书,然后见缝插针狠狠地读了3天,终於和Harry Potter一起走到了这段旅程的终点。
      
      本书沿袭了全系列一贯的“解谜寻宝”风格,情节之紧张激烈,惊心动魄较之前六集却是更胜一筹。前六集中精心埋藏的线索,都一一在本书中开花结果;主要人物的真实面目也终於浮出水面……
      
      走下神坛的Dumbledore和一段出乎意外却感人至深的爱情更成了书中两大亮点!
      
      本书成功地把前六本串连起来,清晰呈现出作者慎密周详,贯穿全系列的高超布局,百分百成功的压轴之作!......
  •     痛苦拓宽了爱的尺度,错误磨砺智慧……“你是最好的。”哈利这么说。海格说“好人啊,邓布利多。”没有任何话能比这些朴素的称赞更动人了
  •     全文看了四遍了,我的目标是背下来~
  •     你让我更惭愧了……我以为我是一个疯魔者,是块跳板,那些人物要透过我的嘴说话,是我不能控制的,我所做的仅仅只有敞开思想去尽力理解他们的思维方式而已。当他们承受唾骂与不公我会为他们悲哀——如果他们不该承受如此。所以我要去写。
    可能也是种正义感和爱管闲事吧XD
  •     这个看起来好像盗版啊。
  •       《死亡圣器》,Snape是绝对意义的主角,他被nagini咬死比其他一众因为夺命咒Avada Keadvra更为悲惨。Snape在临死前对Harry说,Look at me,哈利绿色的双眸是Snape临死前渴望的最后的礼物,同时他说,拿去吧,你知道的。他希望Harry拿走自己的回忆,请求得到原谅,这也是他穷奇一生诠释他对lily的爱所应得的。罗琳在诠释“死亡”上面的确有独到之处,迅速,准确是她描写死亡的特征,而在战争中,这却是更加真实。可以理解,在火焰杯中Pettigrew Potter杀死Cedric(塞德里克)时,刺痛了多少人的心,可以明白,当罗琳随后将这份死亡名单不断的加长的时候,甚至有读者联名要求罗琳进行改写。“死亡”不仅仅是死亡,但除了死亡,又剩下多少呢?
      
      如果说Cedric(塞德里克)的死亡是哈利生命中第一次目睹朋友因为自己而死,可以说哈利的成长是伴随着身边的人的死亡的,这很残酷,却是事实。Sirius Black,Lupin,Madeyes,Fred, Dumbledo,Snape等等,Harry害怕,他并不是害怕死亡,而是他深深的知道,这是不会停止的,正如佛地魔所说的,除非哈利来禁忌森林单独找他,否则,死的人只会更多,没有人知道押宝在哈利身上有没有胜算。Harry性格毛躁,脾气差,自大等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身边的人不断的死亡,哈利的心如刀割却无能为力,这就是罗琳描述的战争。庆幸的是,Harry有两位始终站在他身后的好友,Ron,Hemione,而她们没有再罗琳的死亡名单上。
      
       邓布利多与斯内普在背后策划着一切(也包括他们的死亡),哈利是佛地魔的第七部分灵魂,哈利必须由佛地魔杀死,佛地魔才能被击倒。深爱着Lily的Snape怎么能接受这样的结局呢?愤怒,不解,无奈充斥在Snape面无表情的脸上,“我为你做间谍,为你说谎,为你身陷险境。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要保护莉莉•波特的儿子。现在你却告诉我,把他养大就是为了把他像猪一样宰” 的确,这很残酷,尤其对于Snape来讲,Harry能否活着是支撑着Snape所有的一切的动力。他是一个坚毅,坚决,执着的男人,一句承诺,信守一生,有多少人又能做到。我向斯内普Snape致敬。(全文完)
  •     -Abu 不知道他一直教导别人这样做而自己并不去追求,是不是因为年轻时已经耗尽力气,或者还是有恐惧的
      -nevdani 哈利是在虐待中长大的,性格被动,初吻都是秋主动,甚至他不喜欢女人像水龙头一样依赖他而柔弱——他需要被爱,在接收到自己被爱的信号后才会给予感情回应,只在最信赖的人面前才显露暴躁甚至无理取闹——并非情商低,而是他们令他敞开了心。他希望邓布利多也如此,但丽塔使他发现邓布利隐瞒太多,他认为自己不被信任不被爱,刺佬刚把肚皮露出来就挨了一刀,于是任何细节都不足以抵消这个可怕的结论
  •     对这个系列,一直不太认同。看第一集时,是在武汉大学旁的网吧。当时就认为,中国的一般观众对本片不会太欣赏,因为教育与文化背景的差异。很多猫头鹰送信,还算不错;会活动的楼梯,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活动的挂画,空中的足球比赛,这些设计简单粗糙。如此的简单粗糙,在各集种都换汤不换药的重复着。
  •       早上做了个梦,大家围着刚失去双亲的泰德·莱姆斯·卢平。梦里卢娜问:你们为什么不让小泰德和妈妈在一起呢?心生悲悯,卢娜不理解死亡。但她却指着一个彩色的圣诞糖果,它忽然立起来,变成泡泡糖式的粉红色,一蹦一跳到婴儿车前,又拉长自己变成了青绿色,像是在努力逗小婴儿笑,就像唐克斯在格里莫广场十二号改变发色逗孩子们开心时一样。
      
      
      以两天一本的速度看了一遍哈系列。死圣落幕,似乎是猛然发现一想到就会微笑的小朋友赫敏、罗恩、哈利都长大了,故事结束,惊天动地的过往一去不复返。
      因为最后有很多熟悉可爱的角色迅速死去却没得到足够缅怀,看完梗得我一塌糊涂,必须要亲自回顾他们曾经好好活过。
      
      一直有人牺牲。亲眼见到塞德里克被索命之后,哈利开始渐渐面对亲密的人的死亡。最爱他的小天狼星,灵魂师长邓布利多,中杀戮咒的海德薇,骁勇强悍的疯眼汉,自由的小精灵多比,隐藏最深的斯内普,还有在霍格沃茨大战中阵亡的摄影小粉丝科林克里维、笑话天才弗雷德、新婚的卢平和唐克斯……哪怕只是刻板可怜的巴蒂克劳奇,跛腿的斯克林杰,甚至是德拉科和他妈妈最后的不再背叛,都是支持的力量。
      
      赫敏把自己从爸妈记忆中消除的决心;罗恩把阁楼上的食尸鬼变形成自己留在床上;金妮不顾一切的吻别;卢娜和纳威毫不怯懦的面对卡罗兄妹——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面临多大的危险,但义无反顾。
      
      曾经嫌魔法世界没有轰轰烈烈睥睨生死,英雄们还都各有小毛病,伏地魔也不过是个当代黑社会老大。后来慢慢看到罗琳通过邓布利多之口的讲述:本来就没什么了不起,大家都是平凡人。哈利不是天生的救世主,而是自己选择与伏地魔正面交战。他没有必定能胜的保护,只有自己的勇气和爱,去相信去执行。
      
      终于到了霍格沃茨决一死战的时候。硝烟四起,恶咒纷飞,全部防卫启动,傲罗、食死徒、参战学生教授、狼人、石像、巨人、魔鬼网、巨蜘蛛……杀成一片。
      
      纳吉尼给了斯内普致命一击后随主人离开。斯内普挣扎着将记忆给了哈利,最后盯着他的绿色眼睛,再也无力掩饰自己深深的爱。就像看到了莉莉天真的问他“是不是真的有巫师学校呢”那双眼睛,看到了她被分到格兰芬多而自己去了斯莱特林,看到她在自己受尽欺辱时维护自己,看到她终于选择了不同的路,看到她最后因为自己传递的预言而被伏地魔杀害。莉莉·伊万斯,莉莉·伊万斯,对不起。我竭尽所能保护哈利到了最后,你会高兴吗
      
      当时弗雷德还在夸帕西讲了个笑话,生命就静止在了挂着笑意的脸上。格兰芬多队优秀的击球手,让费尔奇气得跳脚的搞笑天才。偷到活点地图送给哈利,嘲笑哥哥帕西的功利主义,曾在乌姆里奇的灾难掌权期间缔造了霍格沃茨的传奇,甚至令皮皮鬼脱帽致敬,肄业后成功开办了韦斯莱魔法把戏坊,变形成哈利掩护他转移,总在战斗的第一时间出现。孪生兄弟乔治,再也不会分不清你们俩了。永远形影不离,你上半句我下半句的揶揄,一模一样的坏笑另一半,消失了。
      
      “我是莱姆斯·约翰·卢平,狼人,有时被称为月亮脸,是活点地图的四个制作者之一,和尼法朵拉—通常被叫做唐克斯—结了婚,我教了你怎么召唤守护神,哈利,是牡鹿形状的。” 哈利最好的黑魔法防御课教授,詹姆最好的朋友之一,给过哈利无尽温暖的鼓励和爱。良师益友,忠诚,谦逊,自我牺牲。他第一次出现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击退了摄魂怪后递给哈利巧克力,一遍遍教哈利想最快乐的事情召唤守护神。他因为环境压力为狼人的身份而自卑,认为自己太老太穷太危险,不能与唐克斯在一起,更为带来了无辜的儿子而自责想逃避。但后来儿子出生时他欣喜若狂,通过波特瞭望站告诉哈利要相信自己的直觉。
      
      唐克斯是位出色的傲罗。作为易容马格斯天生擅长隐蔽和伪装,总会笨手笨脚的撞坏东西。乐于助人,内心无限热忱,勇敢爱。她是小天狼星的侄女,同样背弃了布莱克家族。唐克斯为小天狼星的死消沉了很久,守护神变化且丧失易容能力,直到卢平最终接受了她的爱,头发又变成了亮粉色金色最幸福的颜色。在霍格沃茨保卫战时,她本该在妈妈家照顾儿子等消息的,却不放心卢平冲到了前线,像回到了两年前在神秘物品司的一战——当时他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心意,而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在黑魔头的邪恶气息中,仍旧有满满爱意流淌。
      
      最后,两人面色惨白的躺在弗雷德的尸体旁边,安静得像是睡着了一般。在守卫城堡的最后一刻,还努力想要牵起对方的手。
      
      
      终于,哈利吻了飞贼 (I open at close),拿出复活石。他的父母、教父、卢平,充满爱意的笑着出现。
      
      莉莉是所有人中最高兴的。她走近哈利,把长发甩到身后。她绿色的眼睛,简直就跟哈利的一样。她如此渴望地看着他的脸,就像从来都看不够似的。
      你真勇敢。我们是如此的以你为荣。
      哈利说不出话来。他一直看着她,他真想站在这,就这样看着她,直到永远。不,永远也不够长。
      
      邓布利多。小天狼星。爸爸妈妈。全凤凰社。还有罗恩、赫敏、纳威、卢娜、金妮。那些绝不屈服于邪恶与恐惧的凤凰社和D.A.成员,那些爱从来没有消失,他们前仆后继,永远不会离开。
      就像哈利的妈妈说的,我们一直都在陪着你。哈利,你被如此的深爱着。妈妈爱你,爸爸爱你。哈利,一定要好好活着,坚强的活着。
      
      那些我们深爱的人——不管他们在哪里——将永远陪伴你,保护你,永远不会离开。
  •       魔法世界最有魅力的地方就在于,爱与勇气真的能万试万灵。
      
      我一度觉得这种正义总能战胜邪恶的童话都是哄小孩的睡前故事,看完 《哈利波特》 开始有改观。比起孩子,大人更需要童话——在意识到现实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之后,“相信”反而成了最难的事。
      
      魔法世界里植入了很多麻瓜界的大道理,比如邓布利多总挂在嘴边的爱的力量,这种力量“比死亡,比人类的智慧,比自然的力量更神奇,更可怕”,再比如如何面对恐惧,如何面对死亡——“真正的死亡征服者绝不会试图逃离死神。他会欣然接受必死的命运,并知道活人世界里有着比死亡更加糟糕得多的事情。”这类句子被拎出来汇总成了各种心灵鸡汤合集,冠着“写作文必备哲理金句”之类的标题。
      
      “We are part of you , invisible to anyone else.”这是第七部里小天狼星从复活石里出来后对哈利说的话,也是整个系列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相爱的人最终都会变成彼此的一部分,这是相互陪伴最好的方式,我会带着一部分的你好好走下去。这样一来大部分的恐惧都被消解了,拥有就尽情享受,失去就坦然放手,活着就尽力给自己最精彩的生活,带着身体里的你去做我们一起的时候没来得及做的事,逝去就安心的告别,知道你永远不会忘记我。唯有传承才能永生。
      
      小说里描述哈利是被选中的人,既被预言选中,也被伏地魔自己选中。所谓命运的安排有点太极的禅意——预言本身促成预言变成现实。在真实生活里,每个人都是被选中的人,生来就有注定要过的关卡注定要打的怪,难的是在通关之前先接受自己接受命运,想过的生活至少有一万种,但能走的路只能有一条。
      
      在冯华君的博客里看到他说一有困惑就会到书里找答案。一开始我不懂,怎么那么正好就能找到想要的答案,现在有点明白了,书是属于读者的,你想要什么,就会从书里看到什么。
  •     哦……不是说追求恋人那样的感情,而是,似乎那之后他永远孤独,有忠诚于他敬爱他的人,可再也没有任何人能走近他的内心,是他自己在封闭了,亲情,友情,一无所求,只有对失去一切的追悔和全身心投入的对世人的慈悲与爱
  •     这™是台湾的???
  •     买过,后来入了另一个版本的全套就把它出了
  •     为毛这么多重复的
  •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
  •     目前为止,唯一看过的英文小说。
  •     斯内普
  •     有机会把一套重读了
  •       十一月的寒风里,我裹紧身上的大衣,站在这个城市电影院的门前,我看着你,哈利,17岁的你,终于以这样具象的方式,出现在了已经20岁的我的世界里。
      只是,我再也不是九年前那个澄澈纯净的小女生,而你,却永远年轻,永远是17岁的英雄少年,充斥了我整个学生时代和青春岁月的记忆。
      那个时候,他们叫你“大难不死”的男孩,我看着刚刚失去双亲的你被放置在女贞路四号冰冷的台阶上,我看着你经历了伤痕累累的童年,我看着你跟随海格敲开破斧酒吧的后墙走进对角巷,我看着你胆怯而又不确定的撞向九号和十号站台之前的墙,懵懵懂懂的走进九又四分之三站台,走向那个让以后的我们都为之深深痴狂和着迷的世界。
       霍格沃兹特快上琳琅满目的零食,会张口说话的分院帽,雄伟气派得难以想象的大礼堂,高贵美丽的银色餐具,永远都吃不完的世界上最丰富美味的食物,可爱美丽的胖妇人肖像画,舒适温暖的公共休息室和四柱床,会自动旋转的奇怪楼梯······还有鹤发鸡皮的邓布利多教授,严肃亲切的麦格教授,傲慢聪明的赫敏,不拘小节的罗恩,马马虎虎的纳威,调皮搞怪的双胞胎兄弟,高大善良的海格,形形色色的幽灵······哈利,我跟随着你,走入了这个世界,便也如你一般深深地爱上了它,只是,我不如你幸运,我永远都收不到那张猫头鹰投递的来自霍格沃兹的录取通知书,我只能在现实的世界里做一个麻瓜,跟随着你的目光幻想那个国度的风霜雨雪,阴晴圆缺,悲欢离合。然而,我又是幸运的,我可以在这么多年的岁月里,
      和你一起成长,我可以携带着这么些年来你所给予我的财富和回忆,坚强地如你一般的在这个烟火人间漫步行走。
      那个炎热的暑假,那个11岁的刚刚经历了人生剧痛的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抱着四本《哈利波特》,就如同抱紧了她的整个世界。魔法石,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我跟随着你,穿越了久远的时光,一点一点,看清楚了成长的印记和轮廓。是的,你从小就失去了亲人。然而,在霍格沃兹,你遇到了你生命中的另外一些至关重要的他人,你们之间的友谊比流动在血液中的情感更加深厚。我看着你们拯救了无辜,赢得了荣誉,被你们一次次感动;我看着你们在冗长新奇的生活中慢慢长大,慢慢地成为彼此生命中不可替代的唯一;我看着你们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冒险却又愈加坚定愈加勇敢;我看着你们一点点长大,开始遇见爱情,开始笨拙地把某一个人藏进心里,开始出现误解争吵和不快;我看着你一个人独自直面死亡的阴影,塞德里克英俊苍白的侧脸永远定格的那个瞬间,哈利,我和你一样难过的无以复加。你开始勇敢接受命运的挑战,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那样令我着迷。大幕一点一点拉开,生活暴露出了它残酷凛冽的真实,伏地魔回来了,而你,哈利,被命运选中的男孩,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将会怎么样?那个11岁的夏天,我开始了忐忑不安心急如焚的等待,我等待着,只为看到你,一直看下去,永远看下去······
      13岁的那一年,我上初三,你终于又出现了,哈利。第五本,凤凰社。仿佛久别之后的重逢,我拿起来,一口气地读下去,便再也舍不得放下。然后,我又一次,泪流满面。小天狼星离开了,懵懵懂懂刻骨铭心的初恋失败了,我懂得,你有多么的难过。生活是那么的艰难,斗争是如此的残酷,成长是这么的疼痛。可是,我知道,你会坚持下去的,不管伏地魔有多么的强大,不管周遭的人如何不理解,不信任,不支持;那么,我也会坚持下去的,不管现实有多么的面目狰狞。我把装着你故事的书放在床头,就好像你真的存在一样,给予着我信赖和力量。然后,开始又一次的期盼和等待,开始想象16岁的你,会有着怎样的迷人的轮廓和强大的内心。
      15岁,已经高二的我,在家乡县城那个狭小的书屋里,见到了第六本,混血王子,全英版。我耐心的一点一点翻看,虽然不甚明白,但是,可以再一次遇见你,多么好。
      16岁,高考失利后的那个暑假,我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咀嚼失败后的苦涩,找不到重新开始的勇气。不过,幸好有你,我翻看着第六本,中文版的混血王子。你真的长成一个男子汉了,哈利。你勇敢地抓住了自己的爱情,你也坚定的为了所爱的人选择着放弃。邓布利多死了,像一个巨大的木偶,从塔楼的顶端摔了下去,你站在暗处目瞪口呆的看着,可是,却什么都做不成。然后,感觉自己身上的束缚咒一点点失去作用,你痛彻心扉地明白,邓布利多,那个仿佛无所不能的邓布利多,真的再也不在了。凤凰挽歌在哀伤地回荡着,一切,真的只能靠你自己了,哈利,我看着你,如此的坚定,如此的勇敢,如此的冷静沉着,然后,我再一次,被你感动了。我明白,我要像你一样永不退缩,不就是一个小小的高考,它总不会比伏地魔还可怕。哈利,原来你真的在我身边,以这样的方式,给予我温暖和陪伴。
      19岁,大一的那个暑假,我在一个偏僻的乡村教一群可爱的孩子念书。他们叫我“老师”,他们在日记里写道,“我们的老师,20岁左右的年纪,眼睛大大的,很好看,说的普通话很好听”,他们的眸子清澈透明,一如当年的你我。哈利,原来,你陪着我,已经这么久了,总是在蓦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时光有多么的不留情面。乡下安详宁静的生活,在枕边陪伴着我的,依然还是你,哈利。七本书,终于都在这里了。死亡圣器,最后的终结,你艰难困苦布满荆棘险象环生的旅途,你所表现出的无以伦比的智慧和勇气,令我再一次,如十年前那样,深深地沉浸在了那个充满魅力的魔法世界。
      最后的终结,来之不易的胜利,那么多的人,为之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斯内普教授,混血王子,这个最深沉内敛的男人,以那样一种骄傲但自卑的方式爱上了那个人,以那样一种骄傲但自卑的方式伤害了那个人,那个拥有绿色的温柔目光的女人。哈利,你说他是最勇敢的人,是啊,他也是最让我感动的人,他的爱情,真的是永远的,真的有冲破生死超越一切的力量,满足了我少女时期对爱情最美好的渴望和幻想,尽管,那样的爱情是不可能在现实世界存活的,那又怎么样,至少,斯内普教授以这样一种方式向我们证明了它的存在,向这个已知的最勇敢的人,致敬。
      邓布利多教授,小天狼星布莱克,塞德里克迪格里,弗雷德,卢平夫妇,穆迪教授,科林克里维,雷古勒斯布莱克,多比——那个自由的家养小精灵,漂亮的猫头鹰——海德薇······向这些已逝的可敬的生命,致敬。
      十九年后,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一切都是如此的幸福平静安详,你有了一个美好的happy ending ,伤疤十九年没有疼过了,一切太平,你冲着那列开走的红色火车招着手,身边站着深爱的妻子,我微笑地看着你,哈利,我知道,故事结束了,我真的应该离开了
      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呢,我会永远都记得这一个最最美丽宝贵的十年,是你陪我走过的。
      我整个青春期这么狂热的追随,真的应该结束了,我真开心自己是第一代哈迷中的一员,以后的哈迷都会看到一个完整的一气呵成的故事,可是,他们没有我们幸运,他们不懂这种追随和等待的感觉,他们不懂这种互相伴随着成长的默契。
      再见,哈利。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抱着我的孩子,指着你,对他说,亲爱的宝贝,他是你妈妈年轻时最深爱的男孩,有着世界上最英俊的侧脸。
      
      
      
      
      
      
  •     比那些缅怀斯内普的写得好太多了!
    就一直想看一篇用心分析邓布利多和哈利的文章。
  •       我曾经是一个哈密瓜,那时候我初中,大概十五岁,一年前阅读了第一本《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十八岁时候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从此和这个系列说byebye,直到二十四岁这年,我百无聊赖地翻出了电影版。
      很多人以为《哈利·波特》是魔幻小说,其实它是奇幻。魔幻小说的全称是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所以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才是真·魔幻小说。我们的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也有点魔幻小说的味道。
      人是会长大的,所以文学也根据其主要受众而分为少儿文学和成年文学。
      但是当我成为成年人之后我才发现,所谓少儿文学,成年人回头阅读,也同样能获得全新的感受,而一部少儿文学作品是否优秀,就在于在你重新审视它时,它所给你的感受,是美?是丑?是智慧?是低弱?是逻辑严谨?还是漏洞百出?有更深层次的涵义吗?或者只是逗你开心而已?
      所以我重新翻开《大林和小林》《三毛流浪记》《出卖笑的孩子》,我震动了;我重新翻开《爱的教育》《蓝色故乡》《小夏蒂》,我感伤了;我重新翻开《哈利·波特》……
      我发现它讲述的其实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智商为十的人带领一群智商为零的人最终打败了一个智商为十一但是带领了一群智商为负的人的人(拗口你就多读几遍。
      莉莉爱哈利,斯内普爱莉莉,哈利是莉莉的骨肉,于是他也爱哈利(准确点说是爱恨交织,正义的巫师们爱哈利,因为他是击败大魔王的唯一希望(这浓浓的尼奥感是要闹哪样?作为回报,哈利爱所有人(甚至包括马尔福~别想歪,纵观哈利的阵营,到处都洋溢着爱。
      再看另一边:没人爱伏地魔(我估摸了下贝拉特里克斯也不能算,伏地魔也不爱任何人,他甚至不是爱自己,他只是爱力量。
      于是,伏地魔被打败了,消灭他的不是别的,是爱。
      啊,好感动!感动得我想吐。
      其实我本来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既然定位为少儿文学,那么内涵简单点也没有什么不妥。问题在于:罗琳你开头写大魔头如何如何可怕如何如何厉害全巫师界甚至不敢念出他的名字(而且还只是个化名!!!你铺垫了如此之多,最后展示给读者的,就是这么个一没谋算二没战略三没手腕只会拿着魔杖见人就biu“阿瓦达索命!”的“黑魔王”?!
      你 玩 我 呢?
      看看伏地魔的麾下吧,用愚蠢的乌合之众来形容真是再合适不过了。没有领袖,他们就是无头苍蝇,领袖回来,他们所能做的,也不过是打砸抢烧,至于他们对他们的领袖的感情,与其说是崇拜,倒不如说是胆颤,就像猪之于猪倌。
      那么看看伏地魔自己吧,罗琳我很想问你,你真的不觉得倚仗一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来夺取统治权这个行为本身就蠢得不能再蠢?我原以为索隆把绝大部分力量铸进一枚指环然后戴指环的手被走投无路的人类王子一剑砍掉这件事就已经二得无以复加,没想到伏地魔更是二到了令人发指的水平。
      于是作为“正义”阵营,多年以来,绝大多数巫师居然在这样一个儿戏般的组织面前哆哆嗦嗦,连组织头领给自己取的化名都不敢说出口,这说明什么?
      答案:说明他们不仅智商为零,而且懦弱,胆怯,无能,应该都是属绵羊的。
      所以哈利·波特是个羊倌(麻瓜们要当上帝的小绵羊,巫师们要当哈利的小绵羊噢!
      所以这就是羊倌带领绵羊和带领猪的猪倌之间的战争,无误。
      这有什么好看的?
      看爱的力量?
      对不起,斯内普对莉莉的不是爱,是愧疚和不甘;众人对哈利的也不是爱,是“看啊救世主!”;唯一算得上爱的大约就是莉莉对哈利的爱了,母爱。
      不过母爱需要写七部么。
      你们看《爱的教育》吧,我真心推荐。
      什么,你说构筑一个神奇的世界?
      虽然我不想拿托尔金或者D&D来压人但……你不会真的以为拿起魔杖biubiubiu再加上从各国传说借用神奇生物就算构建奇幻新世界了吧。
      另外你们要懂得的是,奇幻小说的重点不在奇幻,在小说。不要以为撒上能找到的所有调味料就可以掩盖原材料的苍白无味,否则网络YY小说也不成其为网络YY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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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一个弱智到爆逻辑漏洞数都数不过来的东西我居然曾经还是它的大大粉丝我……羞惭啊羞惭。
  •     英文版
  •     This one was borrowed and read from Melbourne University library after i graduated from UNSW.
  •     对童年的我有很大影响
  •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六年级,十一岁,书中那些小巫师也是十一岁。因家教甚严,所读书籍要经过仔细筛选,严肃,甚至严厉,从未读过一本书如此想象力肆意奔放。
      它是借来的,至今我还记得那是暑假,我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在树荫底紧张翻看。
      它就这样出乎意料地打开了另一个世界,之前的世界黑白抽象封闭如核,之后的世界像亿万年急速进化过来,海洋里爬出两栖类,陆地翻覆古木茂密,鹦鹉火烈鸟出现,类似一台最粗劣的AI被赋予灵魂,对此,至今仍心怀感激,如子嗣眷恋父母。
      很多它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情,近乎一种情结。
      曾数十次地反复阅读它,每个意象深深刻进脑中,那时与我一起偷看的,直到它七部完结,不离不弃的我的弟弟,至今仍会和我说起它。他说再也没看过能超越它的书了,对成长的小孩来说。
      跟随它一起长大的孩子未来也许会变得严肃无趣,会现实而退缩,然而他们心中会有勇气,爱与正义,永不熄灭,这是它给它的忠诚者最庞大的谢礼。
      
      有段时间像是害怕它了,继布莱克死去后邓布利多辞世,对它的感情有些超负荷,不能承受更多,等待第七本的过程比等待之前任何一本都更难熬,它终于诞生并且结束。它让那时的我失望了,只读了一遍,不敢再读。
      当时惊讶,曾经那么慈爱的,教会了我们“爱”这个词汇的老人怎么会计划了一切,我们相信了这么多年的爱难道只是计划的一部分,直到最后它也没有清楚说:不是,他爱这个孩子,他还是可以作为爱的证明者存在的。
      我必须说,这是我的当时。
      在今年假期重读了一到六本,第七本仍没有勇气再读,除夕我弟弟把它带来借给最小的弟弟,他今年六年级了,正是我们看它的年纪。我对我弟弟说起布莱克,他说起邓布利多,开玩笑地认为邓不利多和哈利的感情是写得有点过火的,让他至今印象深刻。我们读的肯定不是一本书,我这么想。之后查了查,得到的消息有点惊悚。然后又从魔法石到死亡圣器再细读,这次不再相同,这次它饱含深沉的爱。
      斯内普,他为爱付出半生但爱拯救不了他的核心,如果不是最后的箭在弦上,他心中仍只有莉莉而没有整个世界,我为他感动但永远无法为他辩白他性格里的某些成分,因为那是他的选择。
      最大的震撼是邓布利多,这位看似为了最伟大的利益而活的老人。丽塔•斯基特质疑他的神圣,质疑他与那个男孩的关系,她用整整一章来挖掘,她知道人们想听什么。她捕风捉影肆意扭曲,也许是在她采访波特时邓布利多插手阻挠又禁止她进入学校她怀恨在心,也许是邓布利多为阻止斯克林杰会面波特不惜与之翻脸,众所皆知他并非监护人而只是校长,却校内校外都行使着他不知哪儿来的对波特的监护权,又也许是他们频繁由别人带信夜晚约见在校长室,波特来来回回从不记得穿隐形衣,也许是他的死亡与波特的恰好在场,也许是他落下塔楼后波特走近他,为他擦拭嘴角鲜血,痛苦哭泣,远远超出了一名学生对校长的感情。
      罗琳说,邓布利多是gay,她从开始即如此设定,后来就有人问,那么,他做校长,安全吗。罗琳说他是一位很老的老人。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极大的黑暗心态作为开端,许多人眼里,gay所代表的远不止他们爱的是同性这件事本身,这样的目光无异于种族歧视。我们是不同人种,但我们都是人。我们爱不同的性别,可我们都懂得爱,仅此而已。
      回到丽塔•斯基特,她的发现,部分是与作者的设定符合的,而她延伸出的却全是黑暗心态。她没有抓住他真正的那段恋情,而是抓住了最能抓人眼球的臆造绯闻。
      他爱格林德沃,他与格林德沃是激情与孤独灵魂的碰撞,在那一年邓布利多那么年轻,天才孤独,他所见的世界广阔超过周围任何人眼界的极限,没有可分享的人,而命运却使这样一只该展翅的鸟困在笼中。此时他遇到了格林德沃,金色髻发笑容肆意张扬的俊美少年,像墨菲斯托邪恶而迷人,携带毁灭世界和自毁的火种,并且与他同等聪明——说聪明而不说智慧,是因为智慧不会如此为欲望所动,而陷入迷恋的邓布利多心中深知却自欺欺人——以及自由。一时间那个时段邓布利多所希冀的事物的集合体忽然出现,智慧的头颅必然可以超越本能对爱人性别的选择,即使他天生不是gay,他也可能因此而成为。
      他这样陷入热恋,这是爱,是一种不太能清醒看透对方而总是在寻找自己缺失的索求的东西的爱。
      而格林德沃据罗琳所说利用了他的迷恋,指引并成功指引他偏向了黑暗的道路。之后命运用最残忍的方式把邓布利多敲醒了。阿丽安娜死去,阿不福思为此与他决裂,他惊觉自己一直以来的盲目丧失自我丧失理智,这将在之后的每一天给他警醒,甚至过度提醒他,理智,正义,还有不为己身的爱。
      如此一来可以看出,这就日渐塑造成为人们所熟知的邓布利多了——对黑暗面看得极为透彻,而自己严守在光明一面的那位老人。
      第七部不过是在分析这位智者的成因,就像第六部里分析了伏地魔的成因一样。它不该因此受到批判,而相反应该被称赞——它丰富精准的塑造和作者冷静理智的视角。
      
      至于他和哈利,那只是丽塔斯基特的诽谤,真相比她笔下的臆想更扑朔迷离。
      他曾坦白,“我太关心你,比起让你知道事实真相,我更在乎你的幸福与快乐;比起我的计划,我更在乎你心境的平和;比起计划一旦失败而要做出的牺牲,我更在乎你的生命。”
      接下来一段的翻译按照逻辑而不断章取义则说的是,“我有辩解之词吗?我绝不认为任何一个像我一样关注你的人——要知道我对你的关注密切得超乎你的想象——会不想把你从更多的痛苦中解救出来,当你已经承受了太多。如果此时此地,你活着,并且幸福安好,我又怎么会去在乎那飘渺的未来,那些被屠戮的,不识姓名而面目模糊的人与生灵?我从未想过我会这样将一个人放在手心。”
      爱的定义最简单的就是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那么这算得上爱,无关性别,无关己身,也许只关乎一个人灵魂中最善良美好的部分,它在祈祷另一个灵魂的安然无恙。它的分量客观上没有重到能像我们形容父母和教父对哈利的爱时一样加上一个形容词“非常”,但相对于一个去自私地爱什么人的能力早在少年时期就已毁灭又身为光明方领导的博爱者来说,它是沉重的,是天秤上致命的一片羽毛。
      如果分析它的成分与由来,在博爱、善良之外,多出的部分,我们也只有进入猜测和臆想的领域,以不多的信息为基石:
      “想想你经历的一切,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你还太年轻,不知道你是多么特殊,哈利。”
      “你必须明白这一点!”邓布利多站了起来,在屋子里大步地走来走去,闪亮的袍子在身后呼呼飘动。哈利还从没见他这么激动过,“在企图杀你的时候,伏地魔就亲自选出了坐在我面前的这个卓越的人,并为他提供了工具!你能看到伏地魔的思想、野心,甚至能听懂他发令时那蛇说话般的语言,这都只能怪他自己。可是,哈利,尽管你能洞察伏地魔的世界——要知道,这是任何食死徒不惜用杀人来换取的能力,但你却从未接受黑魔法的诱惑,从未显露过丝毫想要追随伏地魔的欲望,一秒钟都没有!”
      “当然不会!”哈利愤怒地说,“他杀了我的父母!”
      “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邓布利多大声说,“惟有这一种保护,才有可能抵御伏地魔那样的权力的诱惑!虽然经历那么多诱惑,那么多痛苦,你依然心地纯洁,还像你十一岁时那样。当时你向那面能照出你内心愿望的镜子中望去,看到的只有怎样挫败伏地魔,而没有永生和财富。哈利,你知不知道,世上没有几个巫师能看到你在镜中看到的东西?伏地魔那时就该知道他要对付的是什么,可惜他没有!”
      ——哈6洗脑或说洗礼之章的片段,邓布利多前所未有之后也未曾有过的最激烈的一场演说,可以看出他说这些话时是怎样为自己所认知到的东西打动。到了哈7,他的过去被翻出来时,回头对照这段,我们会发现它非常呼应:他之所以如此了解哈利所拥有的力量是因为他曾被如此诱惑,并踏进深渊。他们在镜中看见相同的景象。如果他是后天的圣人,哈利就是先天的圣人,并完全被剥夺了堕落的可能,他与哈利是最低温度与绝对零度的区别。哈利代表了他所悔恨的,他所热爱的,他所为之奋斗一生的东西,就像布莱克代表了哈利以前从未拥有过的东西。
      不算上长期关注加深的对熟悉物什的感情,不算上善良博爱,我认为他对哈利多余的感情就来自于此——他们彼此为镜。从对方身上他们都能获知自己的优点与缺陷,自己想要的与不该要的,应该去做的与需要忏悔的。在哈利身上体现为被引导,在邓布利多身上体现为自省。从厄里斯魔镜到国王十字车站都有这种模式的影子,并逐次加深。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他看着哈利的眼神,原文描写为with enormous affection and admiration,这种感情足够深重。
      
      然而无论如何,邓布利多的性格与生存的目标已经确定,他必须严守在光明一面。
      所以一切按计划实行,虽然因为太在乎哈利,计划有些推迟,这是第一个纰漏,但他的智慧弥补了缺憾。他计划了自己的死亡,但没有计划到自己会为给那个孩子施咒保护,而失去自卫的机会,老魔杖意外地被德拉科缴得,后者意外而不自知地成为老魔杖的主人,这是计划里第二个纰漏。这两个纰漏却都成为点睛之笔,第一个纰漏使哈利交付了自己的信任,第二个纰漏使哈利获得老魔杖,这是打败伏地魔的重要筹码。
      这个计划很庞大,他要斯内普放宽眼界,他要哈利赴死,表现得似乎从最初就安排好了哈利必须死,哈利去了,然后活着回来,这才知道这也是计划的一部分——那冷漠,利用与算计的外壳。那是他至今被许多读者谴责的部分,只要看漏了一个句子就会以为他并不知道哈利能活下来。这也许是许多人判断他爱不爱哈利的关键,但其实我以为这个关键并不重要:即使他知道哈利会死他也会这么做,他所做的事情与他的感情是剥离的,只关乎正确。
      
      当他以最伟大的利益为准则时,却在为了爱而行动,对格林德沃的爱使他疯狂,对家人的爱使他清醒。
      而当他以最伟大的爱为旗帜时,却不得不首先考虑最伟大的利益,亲手将他人生末尾几年最关心的人送上战场巅峰。
      他所承受的痛苦并不比他们少。生命余下的时间他已做尽自己能为后人所做的,如果这样依然叫冷酷,他的数次流泪也只会被计入演技。为了对某些人的关爱而弃亿万人的生命幸福于不顾,把他们养在无菌室里,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被杀光了也要让他们是最后上战场的,这就是不满他的人们想看到的邓布利多?
      首先,他不是神,他做不到如此,其次,他几乎落入过这陷阱,结果间接导致布莱克死亡,又是一次可怕的提醒,自阿丽安娜死亡之后再次警示他天秤倾斜所能带来的灾难。他不会重蹈覆辙,他应该关心的,是更伟大的利益,而作为那个时代的智者,他知道也唯有他能构架起这计划。
      “我们保护他,是因为必须调教他,培养他,让他磨炼自己的能力。”
      “别大惊失色,西弗勒斯。你目睹了多少男男女女的死?”
      “多么感人啊,西弗勒斯,难道你真的开始喜欢那个男孩了?”
      他后来对斯内普所说的,又何尝不是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告诫。
      “……我很清楚这个计划必须成功的重要性,我跟自己说绝不能让这个破绽毁了全盘计划。我要一个人来制止它,因此我自己必须是强大的……我已经陷进了我曾经预见到的圈套里,但我曾经对自己说,我能够避免,我必须避免。”
      于是终于到了他开始不吝惜于让哈利承担重任的时候。
      他善于掌握主导,哈利和他相处时情绪完全在跟着他的细微变化而剧烈变动,他们的对话可以写一本领导者与口才,布莱克死后他把哈利锁在办公室强迫哈利与他对话没法逃避痛苦,近乎残忍地刺激伤口,这是他惯用的独特的治疗方式。自己揽下大半过错,然后向这个刚失去仅有的亲人的孩子坦白自己一直以来对他的关注,成为他痛苦得快要死掉时抓住的唯一稻草,接了教父的班,继而引导调教,授课期间恩威并济软硬兼施,强调了哈利对伏地魔的恨,使哈利意识到别无选择,引发他主动对抗的心态——上文引用过部分的哈6最精彩的一次洗脑,他显然已将卓越的leader手法挥洒淋漓。到最后一次出行,哈利已不再会像从前那样对他大吵大闹感情用事,而是信任服从,理智取舍。他的调教到他死的时候,完全成功了。
      但无论是“邓布利多的宠儿”还是“邓布利多的牵线木偶”,都是对有独立人格的哈利波特的侮辱,邓布利多没有操纵他,也没有操纵凤凰社的任何人,他们的关系更像理想化的圆桌骑士,是平等的,为了捍卫目标而站在一起,为了获得胜利而选择合适首脑。
      可以准确形容哈利的只有斯克林杰那一句:彻头彻尾是邓布利多的人。忠诚,继承。
      他越来越像邓布利多,在他明白了他与邓布利多的关系中并没有对等的感情时,他依然选择走下去。
      “我不知道他爱谁,赫敏,但绝不是我。这不是爱,留给我这个烂摊子。他跟盖勒特•格林德沃吐露的真实想法,都比对我说的多得多。”
      在这样被背叛了的极度痛苦里(他赴死前对邓布利多的最终判定是个很重的词betray),他所做的事与感情开始剥离,人格越发完善,智慧开始扫除冲动,十七岁他已成为称职的领导者。
      当阿不福思说波特,你怎么能够确定,我哥哥更感兴趣的不是更伟大的利益而是你,你怎么能够确定,你不像我妹妹一样可有可无?赫敏说,我不相信。邓布利多是爱哈利的。阿不福思说那他为什么不叫哈利躲藏起来,为什么不叫哈利好好照顾自己,保全性命?
      此时哈利回答说,因为有时候你必须考虑比自身安全更多的东西,有时候你必须考虑更伟大的利益,这是战争。
      他说你哥哥知道怎么干掉神秘人,他把情况告诉了我,我要继续下去,直到成功,或者死去,别以为我不知道最后可能会是什么结局,早在几年前我就知道了。
      ——这是我眼里他最辉煌的时刻,更甚他胜利之时。
      知道爱,更知道责任,这才是最可敬的,邓布利多贯彻了这点,哈利也是如此,并且最后他们本人都已经互相认可,理解而默契,旁观者还有什么理由指责呢。
      
      最后向这部宣扬爱而又超越爱的书致敬。
      我曾急躁地看到结局而错过许多,如今满怀歉意。
      再次感谢。
  •     最后一段太搞笑了哈哈
  •     我一直说不上来为什么自己这么着迷你的文字,于是每次都用“魔力”来形容OTZ
    我刚刚突然想到,也许是因为它认真,像小孩学写字一样专注每一笔画,一笔一笔,忠诚地描写着温情跟悲伤,爱跟勇气……平淡而磅礴,亲近而深刻……
    这里面根本没有任何私密自我的哀怨跟念叨,没有一丝矫揉小心的凑近跟讨好……就像一个小孩认认真真地画了一幅幅绝美的画,自己从不觉得已经震撼人心一样,就因为她喜爱的是画画而不是震撼人心!是啊,除了爱跟美还有什么是值得追寻的!
    真庆幸我只受你一人文字影响……
    每次看完都会惭愧,就像狭隘惭愧于博大,复杂惭愧于纯真,丑陋惭愧于美,邪恶惭愧于善良……
  •     活这么久被智慧跟爱填满了,他再次告诉我们,爱才是我们最终要追求的,恒久的话题!太棒了!
  •     勇气
  •     感覺本集花太多時候用在消影術身上。雖然故事連接還是有點老套,但看得我好感動,大概是為這個世界少有的良知而感動。
  •     很好看
  •     老头真是智慧跟爱的化身,并且因为他有那样的历史而显得这智慧跟爱非常坚固!他活着就是最大秘密,大个子不一直称他为最伟大的魔法师嘛!看来他真无愧伟大
  •       我记得我当初放弃读哈利波特,是在读第六本,混血王子那本的时候。凤凰社是我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完的,我记得当时的闷热和紧张,使得汗水几乎湿透了身下的床单,那时真是痴迷啊。后来拿到了混血王子,我兴奋地快速浏览整本书,却意外发现邓布利多的死,也许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对这位虚构的老校长有着一种炽热的爱戴,所以,当我看到了邓布利多的离去时,那种狂热仿佛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呲的一声熄灭了,连一个火星子都不曾留下。于是,混血王子便躺在了我的书橱里。忘了过了多久,一本崭新的死亡圣器躺到了他的身边。过了几年,就在这个假期,我有了自己的家,收拾书橱的时候,重新拾起了这两本书。读书,看电影,我把几年前未完结的事情圆满的完成了。在这个下午,我窝在沙发里读完了最后几章,心里有种告别的轻松心情。也许有些伤感吧,记得当时看到邓布利多死去时的打击,读到多比牺牲时的伤心,到最后却发现,所有人的离去中,让我最难过的居然是斯内普。哈利波特似乎是许多人的一个梦,那张车票,是我们曾经都魂牵梦绕的东西,我们曾经热切地相信,一定是一只迷糊的猫头鹰认错了自己的家门。而现在,一切更像是我的一个成长的历程,从懵懂的痴迷,到发现事与愿违时的绝望,最后,开始坦然接受这个故事,如同欣然接受自己一样。
  •     经典自不必说
  •       《哈利波特》中的傲慢与偏见(2)
      
      2013-08-12 12:58:00
      
      
      
       与屡屡被老师骂得瑟瑟发抖的纳威相比,凶神恶煞的斯内普是一位弱者。当然不是说他实力弱——HP5中,莉莉在阻止詹姆欺负斯内普时曾说詹姆是个“欺负弱小的下三滥”,当时我还很诧异,觉得她怎么这么大口气一下子把教授归入“弱小”了,后来发现她的原话其实是bullying toerag(即詹姆是个bully,这个词语气挺重,特别适合用来形容那些嚣张到让人想阉了他们的傻逼校霸),更不是指懦夫——教授可是“the bravest man I ever knew”,而是指斯内普既不懂宽恕也不懂同情,而且走不出过往阴影,即人格力量羸弱;这与他的家庭环境脱不开干系。通过书中直接给出的信息,可以知道斯内普的父亲是脾气暴躁且有家暴倾向的麻瓜,母亲则是相貌很一般、性格很孤僻的女巫,全家人挤在垃圾堆般的贫民区蜘蛛尾巷,日子过得很穷。他的父母时常争吵,动辄大打出手,基本没给他任何关爱与照料,结果就是斯内普长成了一个肮脏乖戾的小怪物——典型的破碎家庭产儿。
      
       斯内普还是个开了一吨外挂的天才。原书中基本未对伏地魔、邓布利多与格林德沃等人的学术水平做过什么正面描写,倒是HP6中以大半本无比充实的细节讲述斯内普在魔药、黑魔法防御术和魔咒三大领域的高斯级才华(仅十六岁便已发明出许多教科书级咒语,并把魔药界专家团爆得没了菊花),百倍显其高强——他若生在我们麻瓜界,定能成为数理化奥赛三冠王,英特尔少年科技英才,麻省理工全奖退学生,二十岁硅谷创大业的神级GEEK。这样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来自良好的基础——HP4中小天狼星说:“斯内普刚进校时,知道的咒语已经比七年级一半学生都多。”至于他是从哪里学到这些咒语的,书中也有暗示。HP6的第二章《蜘蛛尾巷》,详细描写过那个斯内普长大的地方:
      
      【这里给人的感觉像是一间昏暗的软壁牢房,几面墙都是书,其中大部分是古旧的黑色或褐色的皮封面;一盏点着蜡烛的灯从天花板上垂落下来,投下一道昏暗的光圈,光圈里挤挤挨挨地放着一张磨损起毛的沙发、一把旧扶手椅和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这地方有一种荒凉冷清的气息,似乎平常没有人居住。】
      
      软壁牢房就是精神病院中墙上装有衬垫以防被监禁者自伤的房间,可见气氛之压抑。霍格沃茨的教师有住校传统,这间房子令人窒息且平常无人居住,所以那【几面墙的旧书】肯定是他父母的。虽然不排除他父亲是不得志文学青年的可能性(瞬间脑补成杰克尼克尔森),不过作者既然特地强调了,还是认为它们是属于他母亲艾琳-普林斯的魔法书籍比较合理。有关艾琳的描述较少,仅限于她是“霍格沃茨高布石队队长”——棋类运动队的队长,想必很聪明,或许普林斯是个败落的学者世家也说不定。小说并未介绍艾琳的学院,但考虑到斯内普自幼就有根深蒂固的斯莱特林情结和麻瓜歧视思想,说明艾琳即是个有纯血统理念的斯莱特林。问题就来了:一个信奉纯血、智力惊人的斯莱特林,为什么会嫁给一个一贫如洗并且动辄家暴的麻瓜?
      
      答案隐藏在斯内普的人生经历里。作者从HP6起便不断提及艾琳的长相,话虽说得比较委婉,言外之意却很明确,即艾琳长得特别不好看,总是“闷闷不乐”,负能量特别重。到了HP7,罗琳开始强调艾琳与斯内普的相似之处:【斯内普站在他旁边,微微弓着身子,紧挨着一个跟他长得很像的脸色灰黄、神情阴沉的瘦女人。】窃以为这是在暗示这对母子遵循着同样的人生轨迹。斯内普一辈子只爱一个女人,这在人类生理上是做不到的,也就是说这份感情早就超脱了肉欲式的爱情,莉莉于他而言,是最黑的夜中最亮的光,他爱上的是一个符号、一种象征。也许有人会说斯内普本身人品不好,只不过是爱对了人,他若爱上贝拉特里克斯,便会成为彻头彻尾的恶魔——我却觉得根据书中的种种迹象来看,他只可能爱莉莉。
      
      许多人大概都觉得莉莉和赫敏是一类人,不过若严格按照原书设定,赫敏其实是个一丝不苟乃至有点咄咄逼人的书呆子,不仅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起初连哈利和罗恩都认为她烦得惊人),而且酷爱上蹿下跳地举手发言,这肯定令斯内普觉得她爱出风头,而“爱出风头”在他的字典里意味着詹姆。然而提起莉莉,不仅斯拉格霍恩的溢美之词连篇累牍,海格对她评价更是“我无法想象哪个见过她的人会不喜欢她!那么勇敢,那么活泼!”,小说完结后罗琳甚至补充说卢平也曾喜欢过她。这是要塑造一个玛丽苏女王吗?显然不是,因为书中尽管对金妮、芙蓉的长相不吝赞美,却从未用“美丽”形容莉莉(甚至连斯内普都没有这么讲过),可见她的魅力来自开朗的性格。一个能让周围人感到温暖和快乐的女孩子,怪不得能吸引同为贫穷边缘人的卢平和斯内普。
      
      书中对斯内普和莉莉的往来着墨不多,暗示却不少。初见斯内普时,佩妮大叫:【你是斯内普家的那个男孩!他们住在河边的蜘蛛尾巷,”她告诉莉莉,语气明显表示她认为那是个下三滥的地方,“你为什么要偷看我们?”】原文是“You are That Snape boy”,Snape boy,听起来很像是其他孩子对他的蔑称,考虑到成年佩妮对邻里八卦的热衷,可以推断她是和同学嚼舌根时获知的。罗琳说巫师的小孩都在家里学认字,不过斯内普是混血,加之父母都没什么责任感,所以送去麻瓜的小学是最有可能的——麻瓜小学可是全宇宙最锻炼怪小孩心智的地方了。我们知道斯内普家很穷,穷到什么地步?他那本《高级魔药教程》已经五十年了——原本属于他妈妈!连本书都舍不得买,可想而知他究竟是怎么在盛行攀比新玩具和游戏机的麻瓜小学熬过来的。他在自己的街区混得也不会好——蜘蛛尾巷是贫民区,贫民区的麻瓜孩子有什么特点?反智、斗殴、霸道、帮派,胸无大志眼界窄,思考全用下半身。HP6电影的开头,纳西莎和贝拉特里克斯来到蜘蛛尾巷时,镜头中有个原书中没有的细节:几个麻瓜小孩一起骑车从巷子间穿过。我总觉得编导是有意为之:斯内普是否曾有过机会和其他小孩一起骑车?
      
      更恐怖的是他的家庭。和一个脾气暴躁的破产直男一起生活,就像守着一座威力巨大的活火山,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把世界掀翻;至于那位总是遭受家庭暴力的瘦女人,“脸色灰黄、神情阴沉”,这就意味着她负能量满载,时常要絮叨、抱怨、哭诉,类似“我怎么这么苦命”,对象当然是自己的儿子——想象一下克利切化身成自己母亲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自卑至极的斯内普很自然地会牢牢抓住自己唯一可用以自豪的东西:巫师。如果说傲慢是长在詹姆脑袋里的恶性肿瘤,它对斯内普来说就是有麻醉作用的救命稻草,可以想见他会咬牙切齿地对着麻瓜小混账们想:我有脑子,我是个巫师,我他妈不屑于和你们为伍。这个时候他遇到了莉莉——莉莉不光是个巫师,而且是个和他母亲截然不同的、活泼开朗的巫师,莉莉从来没有歧视他,莉莉甚至会在他被欺负时挺身而出,莉莉和其他孩子是不一样的!更莫提在接触到其他巫师之前,莉莉对他这个魔法世界的代言人非常敬重,甚至还有一些朦胧的情愫。
      
      到了霍格沃茨以后,二者的往来比书中直接展现的要频繁很多。斯拉格霍恩不断强调莉莉“心灵手巧”、“充满灵感”、“是我教过的最优秀的学生”,个人认为这与斯内普的出类拔萃之间不会是单纯的巧合——论学术才能,斯内普显然和哈利这届学生不是一个物种,很难想象如果莉莉不达到一个和他差不多的水平,还会显得自己“优秀”——HP6中赫敏可是被作了弊的哈利轰至渣了啊!我想,既然魔药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目,而且格兰芬多和斯莱特林是一起上的,那么即便莉莉没有像哈利那样全盘照抄斯内普(如果是这样的话,莉莉真是太缺德了…),她和斯内普至少也一度是课堂搭档,斯内普或许为她提供了不少辅导,乃至故意让着她;再退一步,就算一个班里真的同时出现了两个能把魔药学科推进两百年的天才,他们之间也总得有无比强烈的学术交流愿望吧,要知道斯内普已经把书涂得一片黑了,那些灵感并不是瞬间冒出来的,而是长期改出来的,他在课后肯定常常去桃金娘的女厕所里架个坩埚做实验。也就是说,在五年级莉莉与斯内普绝交之前,他们完全够得上实质上的“最好的朋友”。所以邓布利多安排斯内普教魔药,为的是令他永远记得曾和莉莉度过的美好时光。
      
      毋庸置疑这段友情对斯内普来说比什么都重要——莉莉很有可能是唯一一个与他有过真正交流的女生。斯内普的父亲大概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才以麻瓜之身娶到了他的母亲——很多时候只要你以善意对待一个边缘人,你就是他的一切,无论他后来变成什么样的人,他都会记住你的恩情。所以斯内普是一个既复杂又单纯的人,操控他既难又容易:难在让他看得起你,易在只要他看得起你、你又看得起他,他便完完全全成为你的人了——因为他终生都在寻找归属、期待认同,这也反映在了他对荣誉的渴望上。霍格沃茨的学业负担虽然不轻,但学科竞赛远远没有体育竞赛热闹,加上斯内普性格极差,难免不受欺负。学生时代少掉的,毕业了自然就想加倍补回来,因此他加入食死徒,毕竟他们包容他、景仰他,与格兰芬多的傻逼富二代们截然不同;因此他不在乎全世界都恨他入骨,但不能容忍被任何人称作“懦夫”;因此HP3中他疯了一样地想要得到梅林爵士团勋章——邓布利多深谙这一点:“西弗勒斯的勋章没了,这对他来说是个重大打击…”且看HP5中他和哈利的对谈(我愿称之为“斯内普最萌的瞬间”):
      
      【“那就好,波特,”斯内普冷冷地说,“因为你既不特殊也不重要,也不用你去弄清楚黑魔王对他的食死徒说什么。”
      “对——那是你的工作,是不是?”哈利向他吼道。
      他本没想这么说,是气头上冲口而出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瞪着对方,哈利觉得他说得太过火了。但斯内普的脸上却现出一种奇怪的、几乎是满意的表情。
      “对,波特,”他的眼里闪出亮光,“那是我的工作。现在,准备好了吗,我们再来?”】
      
      在所有人都认定他是叛徒加混蛋时,邓布利多却安排他在霍格沃茨教书,“从未停止过信任西弗勒斯-斯内普”。斯内普出生入死欺骗伏地魔十四年,不仅是为了莉莉,更是为了邓布利多、霍格沃茨。他的世界里起初没有道德、只有痛苦,最终却被作为教师在霍格沃茨度过的十余年改变——他与教职工们还是相处得还是很不错的,《密室》结尾处与其他教师一起嘲讽洛哈特便是一例明证;电影版哈七上开头,从Alan Rickman的眼神中更可以看出,那位麻瓜研究教师在垂死挣扎时所说“Severus…we are friends…”,真的未必是空穴来风。西弗勒斯-斯内普不仅有仇必报,更有恩必报,这个有着缜密思维的理工男,经由与自己长达十余年的作战,终于突破了至善——莉莉-伊万斯之所以能换来食死徒S义无反顾乃至惊天动地的献身,靠的全是自己的善良与宽容。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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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琳不是说,邓不多是个很老很老的人了…………早已经学会控制自己的感情了,人能那样狂热地待另一人一生恐怕也就那一次了,何况他的那一次是惨痛的
    年轻就是那样容易热情也容易灰心的年纪,老人就可以只取中间……
  •     OTZ我真不好意思哈哈哈哈哈…………也许那时的他的心已经没有封闭打开之说,就像没有门是的,他就在那里,只是没有热情了……老人呀
  •       前段时间又重温了哈利波特系列,这回用的是kindle(话说kindle真是看书神器,特别是paperwhite后,据说paperwhite2背光显示更好,考虑要不要再入啊)。哈利波特的确是很不错的一套书,小朋友看能找到属于小孩子的乐趣,青少年能看到少年们的烦恼,像我这样的中年人又能找寻到别的乐趣。
      其实纵观这套书我觉得就是一个女人因为强行要求一段本就不属于自己的爱情继而产生的一系列悲剧。
      当然电影中这一段给删减的差不多了,只能在小说中找到相应的段落章节。
      要理解这番话必须要先做功课。
      很久以前生活在伦敦乡间一个很守旧家庭中的女子梅洛普•冈特爱上了同村里的帅哥汤姆•里德尔,可是帅哥不爱她。但梅洛普不是普通的女子,她是个女巫。于是乎在迷情剂或者别的什么魔法的帮助下,梅洛普和汤姆冲破家庭的束缚,私奔去了伦敦。时间久了后梅洛普不想再用魔法俘获丈夫的心,她天真的认为他们之间已经有了真爱。所以放弃治疗的结果就是汤姆•里德尔在幡然醒悟后抛弃了已经怀孕的梅洛普•冈特,梅洛普在死前产下一个男婴,用自己丈夫和父亲的名字给他命名为汤姆•马沃罗•里德尔也就是之后的伏地魔,之后被送到孤儿院。
      在孤儿院这种地方长大的孩子心理有问题的比比皆是,特别是他了解到自己的身世之后,所以成年后的伏地魔所做的那些类似于种族灭绝(对麻瓜的专制)的事就很好理解了。所以之后半个多世纪的痛苦都源自于此,我想要是伏地魔生活在一个幸福家庭也就不至于此了。
      反过头来再想一下作者J.K罗琳女士,她的第一段婚姻一年左右就名存实亡了,第二年即以离婚而告终,我相信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就是梅洛普•冈特不幸婚姻的灵感来源。当然如果没有这样一段不幸的婚姻经历,也许也就不会有这么棒的一部小说。
      最后想说的就是谈恋爱结婚都可以草率点,不行就再换啊,现在社会对这个又不歧视。但是在要小孩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慎之又慎,一旦有了小孩就不要再想离婚之类,我不相信现今的中国社会环境下破碎的家庭中会有精神健全的小孩。
  •     的确写得好!尤其最后一段,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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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我写的那段还是我引用别人的那段话哇?
  •     精彩简直了
  •     书评最后一本做个纪念,陪我从小学到了高中,给过我勇气和力量
  •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黑魔头本人标记他为劲敌,那个拥有击败黑魔头能量的人将于七月结束之时出生……”
      你一定记得的,特里劳妮的预言,一切都从这里开始。
      黑头发的男孩再也见不到有着同样绿色眼眸的母亲,头上的那道伤疤是诅咒也是祝福, 这历历在目的岁月攻城略地占山为王,结束于“all was well”的故事逆流溯回,日光恬淡,像罗琳在书里惯用的比喻“天空像勿忘我花一样湛蓝”。
      七月三十一日,我不能忘记你的生日。
      我的枕边人,你活在翻的边缘起了褶皱的书页里,生日快乐。
      
       【成长是一场不断的自我推翻】
      
       我打开书柜,看着我在初中高中买下的一大堆废物。
       安妮宝贝矫情到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的《告别薇安》,匪我思存和明晓溪的少女言情,最可怕的是还有郭四娘的全集……
       What the fuck!
       我想起那次吐槽《小时代》的时候,我在微博上说,我阅读史上最大的黑料,大概就是看过四娘的全集了。
       然后有人很认真的跟我讲,这都是成长的必经阶段啊,你总不能一开始就读《乌合之众》,《娱乐至死》,总要经历这些乱七八糟的渣滓,才能过滤出真正有用的东西。
       所以,成长其实是一场不断的自我推翻。
       可是总有那么一些东西,会在不断的剥离里留存下来,变成永恒的内核,为生命提供源源不断的养分。
       比如《哈利•波特》之于我。
      这么多年我总想为它写点什么,但每次在提笔之前都选择了放弃,好像什么注脚对于它都是虚妄。这次我终于决定不再退却,因为我怕有一天鸡皮鹤发垂垂老矣,捧着七本陪了我一辈子的“儿童文学”,虽然内心充满了丰沛的情感,但有些东西却再也无法表达。
       所以,写出来,一定要写出来。
      
       【麻瓜看不见霍格沃茨】
      
       赫敏不耐烦地告诉他们,霍格沃茨被施了屏蔽麻瓜的咒语,当麻瓜走近,只会看见一堆破烂的废墟。
       这个细节一度让我很困惑。
       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魔法呢?也许是有的,就像霍格沃茨,它一直都存在,只是我们这些不属于魔法世界的人看不到罢了,毕竟十一岁早就过去,可还是一直没有猫头鹰送来入学通知。所以这世上最美好但又最遗憾的事情,莫过于我们不是剧中人,却陪着他们起承转合分担感受。
      他们是我们看不见的旅伴,在成长这趟没有返程票的列车里上演着宏大的剧情:当罗恩骑着扫帚指挥着大家唱“韦斯莱是我们的王”,你一定拍手欢呼了吧,当赫敏狠狠地甩了马尔福一个巴掌的时候,你一定在心里为她叫好了吧,当哈利拿起魔杖走向禁林准备领受死亡的时候,你也一定泪流满面了吧……可是火车进入站台,所有的人都要下车出发去不同的地方,我们方才醒悟自己只是魔法世界之外的麻瓜,没有魔杖却穿着T恤衫和牛仔裤的我们和黑色长袍加身拎着猫头鹰笼子的他们,终究是平行时空里不相交的人。
      但我依然感谢罗琳,她是个伟大的织梦者,她没有刻意营造出天下大同的魔法乌托邦,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有着缺陷和污渍,却依然美好不可方物的世界。
       其实魔法只是附属品,是织梦的针,真正串联起梦境的丝线,是真实与人性。这个世界里没有完美主义,赫敏聪明但是思想容易被拘束,罗恩有自己的小心眼和软弱,就连哈利的内心,也时不时有些暗黑的小想法,比如对塞德里克的嫉妒,对邓布利多的怀疑……这种带着缺陷的美好,反而更加真实,真实到似乎就是活在我们身边的人,干了一场我们都没想到他们会干出来的大事。
       的确是活在我们身边吧,我们就这么一起长大啦。
      
       【我们所表现出来的,比我们拥有的更为重要】
      
       在第二部哈利从密室出来之后,邓布利多用这句话解释为什么分院帽选择把他放在了格兰芬多而不是斯莱特林。
       那时候我懵懵懂懂,只觉得这是句充满哲理的话,直到最后才明白,其实这句话,最适合给邓布利多自己当墓志铭。
       我对他的印象一直是一个搞笑的老天才,从《魔法石》里他的开学致辞——“笨蛋,残渣,哭鼻子,拧”开始,然后每一部的最后他总会充当神父一样的角色,解释真相,抚平男孩汹涌的内心,hp里大多数发人深省适合当人生格言的话都出自这些场景他的口中。
      于是我一度以为他是完美的。
       直到罗琳诚实的在第七部里剖析了这个男人,让他终于走下神坛。
      他为黑魔法动过心,甚至企图建立所谓的“新秩序”,他一辈子的阴影都是那个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死掉的妹妹阿莉安娜,甚至在那段混乱的青春里他还疯狂的爱过格林德沃。
       赫敏对这一切的解释是,他那时才十七岁,还是个孩子。而哈利冷峻地说,像我们现在这么大。
      所以邓布利多不是一个完美合格的圣人。
      但十七岁之后的时光里,他用尽全力去把心里的灰色地带一点点漂白,知道自己难以抵挡权力的诱惑,于是选择了霍格沃茨,放弃了成为魔法部长的机会,虽然为“更伟大的利益”动过心,却始终坚定站在了反对伏地魔的那一边,最后为之付出生命。
      那,除了这些听起来伟大的事呢?
       “比起实现这个计划,我更在乎你的快乐和幸福。”
      他在凤凰社的结尾这么对哈利说,自从罗琳阿姨告诉我们老邓是个gay之后,就有不少人质疑过他对哈利的情感,每每搬出这句话为证据。
      但罗琳说,他只是个老人。
      是的,这只是一个老人对于自己钟爱珍视的孩子的最大保护。
      人性如此深厚,我们看不到别人皮肤之下的灵魂回路,所以尽管邓布利多的心里,也有无法被光照亮的地方,但是他始终在努力当着光源,并为霍格沃茨,为整个魔法世界洒下光芒。
      这才是最重要的。
      
      【真正的爱情是让你变成更好的人】
      
      我很喜欢金妮。
      尽管罗琳把这个人物塑造的有些苍白,很多读者大概都挺错愕,怎么那个瘦瘦小小见了哈利就脸红的小姑娘居然摇身一变,在第五部里就成了人见人爱活泼开朗的大美女了。
      这种情节处理上的粗糙不能阻碍我对这个姑娘的欣赏。因为她为我们深刻解释了一个问题——如果你爱上一个比你优秀太多的人,你会怎么办?
      我猜大部分人会咽下口水然后放弃,美其名曰“让他拥有与他更加相配的人”,有人会知其不可而为之,撞了南墙再头破血流地回到原点。
      金妮不是前者那种怯懦的傻瓜,也不是后者那种莽撞的草包。
      她是韦斯莱家的孩子,有着双胞胎的冒险精神,比尔查理的聪慧,罗恩的幽默,还有一股子女孩特有的执拗。
      于是她选择了变成更好的人。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曾经的金妮太过路人甲了,瘦瘦小小,一头红发,跟哈利说句话脸就能变成头发的颜色,好像周身也没有什么长处值得谁驻足。
      而罗琳阿姨虽然对哈利的感情线着墨寥寥,但读者却不难发现,他在择偶方面是个颜控,还记不记得他是怎么对秋•张动的心了?三年级的小男生,在魁地奇比赛上看到了拉文克劳长发飘飘嫣然一笑的找球手,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
      但除了美丽之外,他对于女友其它方面的要求也绝对不低,五年级的时候他终于和秋在一起,但却发现,这姑娘完全不适合在爱情方面十分短路的自己,她有小性子,与他在很多问题上见解不同,而且动不动还会变成自来水管。天呐,忙碌的救世之星哪有时间在边打伏地魔的过程中边哄女朋友啊!于是他知道,他需要的是一个独立快乐的好姑娘。
      恰巧,六年级的时候,他终于发现,兜兜转转,这个人就在自己身边。
      这姑娘太可爱了。她美丽,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男生的视线里,她就已经是一道风景线了,她勇敢,要求和他一起去神秘事物司救小天狼星,前提是冒着生命危险,她优秀,哈利被禁赛的时候是她一直当着格兰芬多的找球手,几乎每场比赛都能抓住金色飞贼,她火辣,比赛结束后骑着扫帚直接撞向对格兰芬多出言不逊的解说员,对于讨厌的人更是随手一个蝙蝠精魔咒。
      罗琳阿姨还算公平,她让哈利纠结了大半年才胆敢吻上心里的姑娘,也算对得起金妮从十岁开始的那场荡气回肠的暗恋。也许有一天,她也会微微笑着告诉他,自己是鼓起多少勇气和坚韧,才能变得足以与他相配。
      我们把荷尔蒙的分泌称作爱情,但其实我想,真正的爱情在生理之外,更是一种积极的正能量,它给你勇气和力量,让你能够成为更好的人。
      
       【他可能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人类的一个大麻烦,就是无法拥有说一不二的情感,敌人身上总有让我们喜欢的地方,爱人的有些地方却让人讨厌,正是这种纠结不清的情感催促着我们变老,让我们皱起眉头,把眼睛周围的纹路日益加深。
      叶芝在《凯尔特的薄暮》里如是说。
      而罗琳用两个人为我们解释了人性的矛盾复杂,一个是邓布利多,另一个则是斯内普。
      毋庸置疑,西弗勒斯•斯内普是整个hp系列里最矛盾的人,他深爱着莉莉•伊万斯,却又迷恋于黑魔法的魅力,二者不能共存。他的人生以莉莉的死亡为界碑,分为了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前者以左臂上的黑魔标记为烙印,唯伏地魔马首是瞻,后者则因为爱选择了相反的路,为了保护哈利,为了对抗造成莉莉死亡的一切。
      罗琳说,后来丽塔•斯基特写了一本书《斯内普:圣人还是恶棍》,但我想,其实谁都没办法为这个男人贴上什么标签。
      他当然不是圣人,圣人对于邪恶应当怀着本身的抗拒,而他曾经毕竟是个食死徒,信仰过黑魔法,一个手上有无辜鲜血的人何以称之为圣?他更加不是恶棍,凤凰社里大约没有谁的工作比他更加危险,在精通摄神取念的伏地魔眼皮子底下当着卧底,忍受全世界的非议杀了邓布利多,最后还为整体的计划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也许哈利对他的评价才是最准确的——他可能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勇敢是因为心怀执念。
      他所有的执念都来源于那个绿色眼眸深红色头发的麻瓜出身的姑娘,从在蜘蛛尾巷附近第一次见到她开始。这种叫做爱情的东西横亘了他的生命,也决定了他信仰的转向。大部分的爱情是减量的,随着时间的蔓延而不断稀释,但西弗勒斯的爱情却是增量的,在岁月的长河里日益厚重,最终成为一种刻骨铭心的信仰。
      但爱情从来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事情。莉莉对斯内普的感情其实也是矛盾的,由憎恶到亲密,最后因为信仰而选择分道扬镳,可始终与爱情无关。“西弗,我不能再假装了,我选择了我的道路,你选择了你的。”
      也有人说这种执念是可怕的,如果斯内普爱的不是莉莉呢?如果他爱的是贝拉特里克斯,然后怀着这种执念去为了伏地魔的事业浴血,那是否也能算做“勇敢是因为心怀执念”呢?
      这种假设本身就是不成立的,斯内普为什么爱莉莉?因为莉莉正义,善良,勇敢,因为在他黑暗的生命里太需要一道光点亮这一切,因为他的心底,始终不息的是点点滴滴对美好的向往。
      “看着我……”
      绿眼睛对上黑眼睛,他在死亡之前,终于有机会再次沦陷在那双绿色的瞳孔里。
      数年之后我看到别人的评论,他说《暮光之城》用了四部讲了爱情是怎么一回事,罗琳只用了一章——《王子的记忆》。
      斯内普,莉莉。
      
      【遇见一个人然后生命全改变,原来不是恋爱才有的情节】
      
      “我们当然要跟着你一起,这是从几年前就确定好的事情。”
      《混血王子》的结尾,罗恩和赫敏睁大眼睛看着居然打算要一个人去寻找魂器的哈利,坚定不移地说出了这句话。
      好的朋友是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陪你一声不吭看行云听夜雨,动时与你并行如脱兔。而更好的朋友,是明知江湖险恶,却眉头都不皱地跟着你上下求索,纵这一路荆棘丛生风雨如晦。
      故事都是从不经意的巧合开始,时隔多年看过去,或许才能发现,命运是多么的神奇又富有创造力。罗恩的生命因为哈利在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坐进了与他相同的那个包厢而从此截然不同,而于赫敏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复活节前巨怪没有正好闯进她所在的盥洗室,那他们三个,或许就不会结成这样亲密美好的三人组,罗恩和赫敏或许也就不会踏上那条通向正义与光明的荆棘路。
      所以说,遇见一个人然后生命全改变,原来不是恋爱才有的情节。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大部分书里的友谊不够真实,不是粉饰太平就是乱的矫情。但罗琳出品,必属精品,她把绵密的情感在紧凑的情节和英式幽默的对话里铺陈开来,显得如此自然生动。
      赫敏不是丽塔说的“十全十美小姐”,她有时偏执有时狭隘,很多时候脾气不好还会给哈利罗恩发火,罗恩更是软肋明显,他的嫉妒心总会不经意间蔓延到哈利身上,除此之外,他也是个有点小软弱的人,你瞧第七部在寻找魂器的路上受挫,他不是就逃开了他们一段时间么?
      哪份漫长的友情里没有这些小绊子小波折啊,可被时光荡涤过之后,不变的依旧是初心。十一岁的罗恩为了让哈利能够通过棋盘阵而甘愿被打昏,十七岁他虽然一度离开哈赫,但,用哈利的话来说就是“他始终都想回来”。而赫敏一直都是那个用勇敢和智慧凝结成的好姑娘,她为了正义与友情能背叛心中的道德标准跑进斯内普的办公室里偷东西,在被搜捕队抓到之前为了保护哈利而放弃了伪装自己,在哈利迷恋于死亡圣器之时把他硬拉回正常的轨道。
      他们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不是吹捧赞美,不是简单的呼朋引伴,是灵魂的契合与共鸣,是彼此的相携成长。
      
      【我的枕边人,生日快乐】
      
      我终于写到你,跨越五千字的距离。
      从小到大我的枕边一直有各种各样的书,好像不看上一段就没办法安心入睡,而放的最多的,一定是亲爱的七部曲。
      而你,就躺在这一页一页之间,鲜活如许,所以我说,你是我的枕边人。
      你的冬青木凤凰尾羽魔杖,你额头上闪电型的伤疤,你完美无瑕的隐形衣,你雪白色的海德薇,你胯下的火弩箭……这些标志都是外在的东西,最美好的始终是你绿色眼眸下不息的爱与勇敢。
      你曾经不屑于自己所拥有的这种能量,这种叫爱的东西好像很普通,其实却是最强大的武器,它保护着你抵御住权力的诱惑,它指引着你在伏地魔面前傲然无惧,它也带领着你选择自我牺牲。
      “被硬拽进一个角斗场和自己昂首挺胸走进去是不一样的,也许有人会说这两者之间没有什么不同,但我知道,邓布利多知道,我的父母也知道,这是世界上所有的不同。”
      我也记得你关于勇气的内心独白,我知道在现实世界当个勇敢的好人比魔法世界更为艰难,一不小心那个大染缸就让你变得五颜六色再也不是曾经的纯白,所以我想要你所有的能量,让我不至于随波逐流最后活成自己曾经最鄙视的姿态。
      在罗琳编织的魔法世界里,我几乎喜欢所有的人,超然的卢娜,搞笑的双胞胎,严肃但是内心有火焰的麦格教授,甚至有点坏但是“灵魂没有被完全糟蹋”的马尔福。
      我喜欢他们,因为他们真实鲜活,可我爱你,因为你除了真实,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圣人。
      你从伏地魔手里几次逃脱,摧毁了所有魂器,最后用爱与勇气击败他;你在三强争霸赛里抵御对胜利的渴望,向塞德里克透露比赛内容,因为想要解救所有人质而超过比赛时间;你解放家养小精灵,在魔法部里带着那些因为麻瓜出身而被审判的人逃跑……
      你瞧,你多伟大,可你自己却说“这样的事情听起来总比本人伟大很多”。
      我往往在最爱面前词穷,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也许什么都是虚妄的,但这种静和却浓重的情感势必会伴随着我走过初中高中的懵懂日子,陪我趟过大学这个小社会,陪我穿越漫长的时光,一直到生命终结。
      我遇到你,何妨何必何其荣幸。
      
      【All was well】
      
      最后一章叫做《十九年后》。
      哈利挥手送别自己也要前往霍格沃茨的孩子,放下手的时候不小心触到了头上已经很多年不曾痛过的伤疤,九月一日的阳光依然灿烂,天光也始终澄然,一切都很好,all was well。
      我曾经做梦都不敢想会是这样美好的收尾,在等待第七部的过程中总是无比煎熬,罗琳一会儿说三人组里她会写死两个,一会儿又说考虑让哈利和伏地魔同归于尽,我甚至已经准备平静的接受他要赴死的结局,最后峰回路转,一切都美好如初。
      不,怎么会是美好如初呢?
      亲世代已经全部在抵御伏地魔的过程中死亡,帷幔彼岸的小天狼星始终是我心里的伤口,弗雷德再也不能回来,所以乔治一辈子都无法召唤出守护神,因为他承载着自己所有快乐的回忆,穆迪也为了保护哈利被阿瓦达索命咒击中,快乐的唐克斯也已经随着卢平去了那个不知所踪的地方。
      死亡让我们分离。
      可是死亡并不可怕,它只是另外一个新的开始。人从一出生就欣然接受了自己必死的结局,或许生活是在水中浮游,我们从此岸出发,终将抵达彼岸。
      我曾经热烈地张望着这个故事将如何结尾,也暗自期待着它永远不会完结。
      但人间诸事,有一个beginning就必须安上个ending,我们不是异类,哈利和罗琳都不是。
      故事走向终点,我们也终将跨过温热的少年时光,去往光怪陆离的未来。也许我们都只是“人们”中的那个“们”,但我相信,心里的那片光,始终都在原来的地方,固执而不肯消逝。
      我也忘记是谁说过,爱哈利的小孩,不会学坏。
      
  •       到这本似乎就是一个不可能好好完成的任务,包袱铺过了,基调也定过了,说不清剧情是不行的,不安排好每个有巨大粉丝群的人是找死行为,最重要的是怎么跟铺天盖地的同人文竞争,罗麻麻一直在尽力,但我相信她的成功系数不高。这就是我为什么在看完这个以主角为名的故事这么久想起来还忍不住高声叫骂的原因。
      
      这年头悲剧才是潮流,gay是终极归宿,但是每个人又都要看到圆满的结局,包括各路主角的幸福人生。这就要求,每个能提高悲剧指数的炮灰,必定由人气高涨的各位配角担当,你们不死,也可以悲情,做不到悲情,至少得够背,不然怎么骗来眼泪和同情,看看可怜的斯教授,怎么就一夜之间变成大众情人,还不是够背够倔够口是心非。每个亲世代的孩纸,都落了个家破人亡的结局,还美其名曰为后世子孙让路。可怜的邓布利多,从一个被万人敬仰的空头司令,直接掉到地狱里,比十恶不赦的伏地魔还要让人讨厌,没同情心、野心爆棚、私人感情混乱成了他这辈子最大的标签,倒是比那些空泛的伟大圣人人性化了,一个没抓好变成了坏人性中的虚伪派而已,也没神马大不了。更厉害的是伏地魔这个世界公敌,似乎除了搞搞恐怖活动就是显示战略思维的欠缺,好像他自己也不知道想要的是什么。
      
      也许吧,那些看起来阴沉沉的孩纸都是注定的坏人。不喜欢阳光或者被住在地下室就是罪过了,没那么高大全就是问题,只要不勇敢就啥也别说了,不爱整人和不爱大声说话一样成了偷偷摸摸在背后算计人的标志,整个斯莱特林全都是敌人。这场战争到底是起于谁的偏见,实在很值得怀疑。
      
      团结的基础应该是理解和包容。就算不理解,至少有共同的认知——世界上的人和事是多种多样的——连这也做不到,最后还是分崩离析,即使一个人的战斗成功了,又能怎么样呢,对斯莱特林阴暗的偏见已经消除了吗。这个故事始终站在自以为正义的一方描述着,文字里透露出东西却既不宽容也不磊落。腐国还是太阴暗了,多晒晒太阳比较好。
  •     看到赫敏对哈利说<他爱你,我知道他爱你>,就决定相信老邓了.哈利的情商恐怕还没有罗恩那一茶勺多.想想那个金色飞贼,带有对哈利嘴唇的肉体记忆.要怎样的关怀才会记得另一个人的每个细节呀,哈利从来不注意
  •     都是小学看的这本书,第一次知道有这个的存在是二年级老师放的电影,那是第二部,后来四年级开始看书,, 说来楼主比我老哦。。。
  •     小时候的最爱
  •        熬夜看完了最后一本哈利波特,我心里沸腾的情绪始终没有办法平静,于是一个人清晨徒步在冷冷的寒风中走了很长一段路,让冷冷的温度平复一下我发热的头脑吧。
       有太多太多想写的东西,有太多太多可写的文字,让我无从着手,更让我感叹自己驾驭文字的能力之拙劣。仅能以一声长叹,来代表,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始终遗憾,最终哈利为什么没能和墙上的斯内普说上两句话。我想知道,若是四目相对的话,哈利能说些什么,而斯内普又会说什么?这个由爱而伟大的人,但却因爱而孤独的人。爱情,给了他力量,又让他一生孤独。
       当看到斯内普杀死了邓布利多的时候,我就有一个疑问:将来哈利会如何去得知斯内普的真正故事?因为我已经知道斯内普是一个双面间谍,所以一定有一天哈利会得知真相的。但是我想不出,因为仇恨如哈利对斯内普,我认为即使斯内普对哈利说了,哈利也不会相信的。更何况,他们两个一见面,我觉得根本没有说话的可能性。我认为,对于当时的哈利,对于斯内普的仇恨有可能更甚于对于伏地魔吧。
       当我看到最后罗琳给出的答案的时候,我心头紧了一下,似乎是松了口气,但还是不轻松的。能够给出这样的真相交代方式,也证明了罗琳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是,纵使聪明如罗琳,终究没法让斯内普活下来。自从邓布利多死了之后,斯内普就像是夹在两堵墙之间的一个人,最终还是因为太累,倒下了。或者说,就像在一个黑暗的空间之中,斯内普就是那个唯一的亮光。有一天,当阳光终于照射进来的时候,扫灭了所有黑暗的时候,斯内普还是没法适应这涌入的光亮,因为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虽然他本身就是那片黑暗中唯一的光亮。
       或许吧,或许斯内普必须死去,无论我再怎么喜欢他,希望他能够活下来。
       在电脑前码字的我想起了两个字 因果。或许当年轻的斯内普向伏地魔诉说那个预言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就都已经写在了命运的轮回之中。无能为力,我们只能静静地看着因果之轮缓缓地移动,在不久的将来碾压过斯内普的身躯。
       但是,正如邓布利多所说的,有太多的东西比死亡更加可怕。我也想说,有太多的东西比活着更加高尚。比如说,为爱而死,为守护的东西而倒下,那种精神,将会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这,或许就是超越死亡的东西。
  •       本文纯属自娱自乐,较真者慎入!
      最近申请大英帝国的学校申得头昏眼花,各种表格各种材料实在搞得本人心力交瘁。忙乱之中蓦然回首,想当初为何一意孤行,放着美帝大把好学校不申,偏要挤上不列颠这群寒风呼啸且凛冽的岛,还不是缘于一个名叫J.K.罗琳的女人在若干年间写了一套书,书的内容是关于一个名叫伏地魔的成功男人如何不明不白地死掉了的故事。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名叫汤姆里德尔的天才少年,他有着高贵的血统但却身世悲惨,但天才是不会被埋没的,他有幸被一所世界排名前三的贵族学校录取了,拿着他的offer,带着他的骄傲和努力隐藏的自卑,他走进了这所学校。读书期间,他几乎是完美的。他有理想,有抱负,特别是对待种族问题,他有着近乎偏执的热情(天才嘛,偏执也不稀奇)。大部分教师都看好他,只有一位曾经也是一名天才学生的教授处处为难他,这也正常,英雄见英雄,有时候会分外眼红。没办法,种族问题上,他俩立场不同嘛。后来,这学生毕业了,离校后,他来了一个华丽丽地转身,给自己取了个艺名,伏地魔。从此招兵买马,永远告别了难言的过去,开始为着自己理想的事业奋斗终生!依靠自己的多年来积累的英名,他笼络了一批部下,这批人在对他近乎狂热的崇拜中,幸福地生活着。一个成功男人就这样诞生了!
      十几年过去了,当年那所学校迎来了它又一批新生。这其中又有一名天才少年,他叫西弗勒斯斯内普。不过这个故事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个天才少年不是孤单的,他身边还有一个姑娘,名叫百合花。有姑娘存在的地方,就不能只有天才和学术了,还应该有一批围着姑娘转的小混混。这个故事是悲剧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个百合花。无数的事实证明,不论有没有时势,英雄都有可能出没,但有姑娘的地方,就算偶见英雄,那也是残缺的英雄。姑娘的确是毁英雄的利器,尤其是百合花这种始乱终弃的类型。当然,那一批小混混也帮了点儿小忙。故事是俗套而狗血的:我们的新生代天才少年也有着相同的不堪回首的身世之痛,百合花是他唯一的精神慰藉。进入学校后,新生代天才少年也同样如鱼得水,只是不同于前者在黑魔法防御术上的高超表现,新生代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魔药课上(更加深不可测,魅不可挡了有木有)。可这世上少有人能事业爱情双丰收,当斯内普同学在天才的路上越走越远,他就应该意识到,他的恒久的孤独即将降临。(孤独时人类恒久的存在形式,喧哗是短暂的,一切逃避孤独的挣扎都是无谓的。)当天才少年发现自己一直当做soul mate的百合花姑娘的心在不知不觉中越走越远,可想而知,他是多么难以承受啊!但天才毕竟是天才,他们选择迎接问题的方式必定是与众不同的,这一点倘若百合花姑娘真的与他灵魂相通应该也是不难理解的。只是漂亮的姑娘大多没时间来懂你,懂你的姑娘通常不漂亮。在一个极端挑战天才少年心理承受极限的场合,少年失控脱口喊出一句无心的话,就这样掉入了小混混的圈套,永失所爱。天才毕竟是天才,倘若三五日便能忘情,那与普通平凡之辈有何不同,天才最大的品德之一便是坚持。超长的坚持让天才少年记这个姑娘一辈子,从此心里再也没有给别的姑娘腾出半点儿位置。当然,一来是少年一心专研学术,心无旁骛;二来呢,罗琳大妈的书中也再罕见第二个百合花这样人见人爱的完美姑娘了,所以没什么人能配得上我们天才的少年。接下来的故事是这样的:天才少年化悲痛为力量,在学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毕业后追随成功男人的足迹,准备在种族事业上大显身手;百合花姑娘与当年设下圈套暗算天才少年的小混混头目走到了一起,结婚生子,做起了贤妻良母。另外三个小混混,两个成了待业青年,偶尔与当年的小头目小聚一下,通通信件;剩下一个想要结束自己没有理想没有前途的人生,但又怕以前的哥们儿笑话,只得偷偷投到成功男人的门下,希望能捞个一官半职,也好娶妻生子。如果再接下来发生的是百合花姑娘与小混混婚姻生活出现危机,新生代天才人到中年,事业有成,意气风发,又见当年心上的姑娘,并表示难忘旧情,那我当年看的时候就不会有想认罗琳大婶做干妈的冲动了。
      如果不是小混混头目与百合花姑娘生出一奇葩的孩儿,故事很有可能就走向我前面提到的狗血中的狗血。能让罗琳大婶足足撑足7大本书,本本都可当砖头拍死一打人的关键,就是这个开了外挂的娃,出生在了他们家。
      这娃儿出生时,也不知是北极星乱入了北斗的阵,还是整条银河倾斜在了他家门口,竟有人预言这娃将来必是另一天才,而且必将置成功男人于死地。虽然看过书的童鞋都知道,这纯属胡扯。于是,在新生代天才少年斯内普的努力之下,借成功男人之手,干掉了当年侮辱他并夺其所爱的小混混头目,但却意外地杀死了少年心爱的百合花姑娘。于是,为了复仇,斯内普从此走上了悲壮的双面间谍之路。
      一晃又是十几年过去了,当年那个开外挂的婴儿不负众望,拿着offer进了世界排名前三的这所贵族学校。站在成功男人、新生代天才少年、以及他爹娘都曾呆过的大礼堂里,他却并没有多么心潮澎湃。此时形势格局已不复当年,成功男人在与百合花夫妇的大战中元气大伤,蛰伏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企图东山再起,当年不爽他的老师成了贵族学校的校长,新生代少年斯内普在历尽沧桑种种后越发懒得洗他的头发,蜕变成周身散发着神秘魅力的天才教授。于是,在很多人的设计之中,当年的婴儿走上了复仇之路。
      复仇道路的艰辛自不必说,让我们闲言少叙,直奔主题:话说天才教授斯内普同志十几年卧薪尝胆的坚持,到头来他发现,不过是在养一头待宰的猪。我们天才的斯内普,就如同古希腊那芸芸英雄一般,将悲剧演绎得渗入骨髓。
      而在成功将小混混中的其他三位陆续送走之后,英雄也迎来了他最后的归途。倘若这位英雄,我们的悲剧主人公走得气壮山河,豪情万丈,那我也就不用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到罗林大婶怀上这套书的爱丁堡住上半年了。伟大的悲剧尤其需要悲得彻底:我们的斯内普不是与恶人同归于尽的,不是为了救美而壮烈牺牲的,更不是面对乌江长啸自刎的。我们的英雄是被误杀的,被!误!杀!的!就那么华丽丽地没了,对整个故事的结局丝毫没有任何意义。其实当年我看书的时候,曾在很多个失眠的晚上辗转思索,罗琳大娘为啥硬要他这样死,她就那么吝惜自己的想象,不肯给他一个体面的死法?想来想去我觉得,其实怎么死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于整部书的大团圆结尾来说,这家伙放在哪儿都碍事,横竖一死,死在一个没人的地方最好,这样就不用交代其他人的情绪了。然后没多久,成功男人就在很多人的策划下挂在了人民选拔出来的少年手里。漫漫长10年的等待,有了一个毫不意外的happy ending!~
      纵观故事里的人物命运:夺人所爱以及协助夺人所爱的小混混群体终敌不过天才少年二十年磨一剑的复仇而一一倒下了。启示:复仇什么的,需要一个天才的头脑来下盘大棋,该借刀的时候要果断且不留痕迹;始乱终弃的姑娘香消玉殒,临死却都不知道是谁出卖的自己。启示:姑娘们啊,要么就不爱,要爱就死心塌地一点儿。暧昧什么的害人害己,尤其是天才少年的爱情,玩弄不得!新生代天才少年在完成全面复仇以后在自己心爱的姑娘的目光(虽然是山寨的,但对于一个将死的人,也足可以以假乱真)中安然离去。启示:作为一个天才,首先要认清自己是天才,一旦明了以后,就要像一个天才一样活着。享受并品味孤独什么的是必须的,即使是选姑娘,最好是能够小鸟依人地崇拜+YY自己一辈子的那种,又当粉丝又当妈超好用。那些模样一流内心平庸的妹纸真心惹不得啊,当她们不能忍受天才身边的寂寞,又不能理解天才而愤然离去时,天才的内心就像是被剜去一块儿肉啊,越是得不到,就越发将其美化,最后这位姑娘将幻化成天才心中的女神,长久折磨撕咬着天才柔弱的内心。而此时具有过人才能的天才,指不定能干出些什么事儿呢。可怕。太可怕了!
      
      写到这儿,我发现我似乎跑题了,不,没有。我想说的是,其实整个故事就是新生代天才少年卧薪尝胆的复仇故事,根本就没成功男人什么事儿。如果当初百合花姑娘不变心,天下将是一片太平祥和!
      相信伏地魔同志死后,必定也曾辗转思索过多少个日夜:你们几个的恩恩怨怨关我啥事?关我啥事?我凭什么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给挂了?害我大好的事业被扼杀在了摇篮里!思来想去,原来是被邓布利多这个老东西给设计了,嗯,不过他也没捞得什么好处,还搭进去一条老命。算了,不计较了。
      
      呼~~~能畅快淋漓地打中文的人生是多么地美妙啊!
      
      
  •     最后一本了
  •     真心是伴我成长的一部作品
  •     迟到若干年读完了最后一本,忽然感到莫大的失落。
  •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书是我追的时间最长的一部~~虽然好多喜欢的角色都在中途领了便当。。从第四部开始死人。。后面三部更是带着一点伤感的基调在里面,卢平说的那句直接戳中泪点。。“我也很难过,很难过我再也不能抚养他…但是他会知道我为什么而死,我希望他能理解。我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让他生活得更加快乐。”
  •       感谢罗琳阿姨手下留情,没有把结局写成这样:
      
      
      “起来!起床了!赶快!”
      哈利被惊醒了。他的姨妈又在拍打他的房门。
      “起来!”她尖叫道。哈利听见她朝厨房走去,接着就是煎锅放到炉子上的声音。他翻身背对着门,尽力回忆刚才做过的梦。那是一个好梦。梦里有一辆会飞的摩托车,有一座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还有很多人。他感到很有趣,似乎以前也做过同样的梦。
      他揉揉额头,没有什么伤疤。
      姨妈又来到门外。
      “你起来了吗?”她追问。
      “快了。”哈利说。
      “快了,那就赶紧,我要你看着熏咸肉。你敢把它煎糊了试试。我要达力生日这一天一切都顺顺当当。”
      
      
      如果结局真是这样,我会难过好几年,并且可能不会再看了。
      但实际上,这不就是真实的结局吗?HP是罗琳给我们的一段幻梦,美好的梦。
      像罗琳、托尔金这种人,他们的人生是如此有意义,因为他们创造了另一个世界,给几乎全世界的人带来了欢乐与梦幻的体验。感谢他们。
      Harry Potter,永不说再见!
  •     看过,现在忘了剧情2333
  •     一万颗星
  •     事物多面的,看事物的角度不刚好说明一个人的天性本质么
    你总能看到好的部分,绝对善良
    你把邓不多剖析得太细致深刻了,而总能发现人物动人之处,不是绝对善良是什么呢
    就是这种光辉这种魔力啊
    不用惭愧
  •     到结局时候觉得弱了很多,很无力。其实斯内普才是主角
  •     精彩的结束
  •     少年记忆。
  •     哦吼吼吼,俺看的是英版的,封面比这个美版的高贵冷艳多了哼
  •     最后一本,我也不会再毕业了
  •     伴我多年的魔幻童话终于结局了,不舍!
  •       作为哈利波特系列最后一部,《死亡圣器》给了读者们一个完美的结局。《死亡圣器》从开头就进入高潮,为了护送哈利,众人假扮哈利,遭遇伏击,接着就是各个人物的死亡,让我看的热血沸腾。随后三人组逃难,矛盾,复合也描写的淋漓尽致。最后的大战是整个哈利波特系列的终结,看着身边相识的朋友一一倒下,哈利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战斗,最后打败伏地魔。哈利的成功,因为他能够直面死亡,他成长了。这七年来,哈利在一次次打击中成长,披荆斩棘,战胜一个个对手。最后的HAPPY ENDING也是读者所喜爱的,毕竟这还是个魔幻的童话故事,美好的结局才能够配得上。哈利波特系列就这样终结了,依稀记得哈利刚踏入霍格沃兹的表情,那份幼稚,而如今站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勇敢、成熟的哈利。也希望这份勇敢、成熟能够伴随我们继续真实的人生旅程。
  •     五星
  •     很多人在这本书后疯狂的爱上了斯内普教授,然而我在“又见禁林”这章哭瞎了。
  •     很好看,很精彩。超感动!我爱斯内普,敬佩他!
  •       写在前面:(附一首我自己写的诗)
      芦苇
      你是蓝天上一抹绽开的白云
      我是戈壁上一支孤独的芦苇
      仰望你,欣赏你
      你是山间里一湾清淡的溪泉
      我是山脚下一支冷漠的芦苇
      怜悯你,嘲笑你
      你是夜空中一盏安静的月光
      我是沼泽旁一支摇曳的芦苇
      呼唤你,思念你
      你是天际间一股流淌的清风
      我是悬崖上一支叹息的芦苇
      感受你,忘记你
      却发现
      此生无法做到
       我不能否认斯内普是这部小说中我最讨厌的人,就算看了第七部里关于他的感天动地的爱情,也只能虚弱的证明他是一个极致勇敢的懦夫。但在下面文字中,我会尽量客观,不带过多感情色彩。
      
      
       住在蜘蛛尾巷的斯内普一家,有一个儿子,叫西弗勒斯,他有惊人的天才魔法天赋。但由于(可能的)贫穷,(可能的)家庭暴力,他的童年简直一团糟。
       蜘蛛尾巷子头上斯内普的家是昏暗的,他总是穿着肮脏的大小不合适的旧衣服,父母总是吵架(其父是麻瓜,母亲是巫师),他没有朋友和兄弟姐妹,也得不到父母正常的爱。一次偶然的机会,住在他家附近的一户家庭吸引了他的注意,确切的说是那家的小女儿莉莉深深吸引了他。因为他发现莉莉也是一个有魔法天赋的人,但她却出生在一个纯麻瓜家庭里。但这并不影响斯内普对她的关注,甚至反而大大增加了他的好奇心。
       第一次与莉莉见面时,斯内普计划了很久,但当他穿着肮脏、破旧的衣服出现在莉莉面前,试图与她沟通时,这次计划注定是失败的,他显得是那么的无礼、滑稽和吃力。于是,莉莉和姐姐走了,并没有给他更多的机会,他自己把事情搞砸了。
       但对魔法世界的好奇,还是促使莉莉不断的和斯内普接触,并最终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他们一起坐在河边聊魔法,甚至斯内普还去了莉莉的家,他们一起去学校,并在同一个车厢。当詹姆、卢平、小天狼星和斯内普争吵时,莉莉也是毫不犹豫的站在斯内普的一边,当然也可能是为了息事宁人。
       但是不幸的是,分院帽把莉莉分去了格兰芬多,而斯内普毫无悬念的去了斯莱特林。从这一刻起,就注定了他与莉莉的人生之路将不再有交集。很快,斯内普的聪明才智在各方面展露无疑,他的魔药天赋几乎和莉莉一样好。但在斯莱特林众多食死徒的影响下,他开始接触黑魔法并沉迷其中,准备随时为伏地魔效力。并且在他心中,他也终于感到黑魔法和伏地魔才是他应该选择的道路。于是,就这个问题,莉莉开始与他发生了分歧。
       当所有明眼人都发现了詹姆喜欢莉莉这件事时,斯内普对詹姆一伙人的仇恨也在冉冉升起。他观察他们的行动,希望有机可乘。终于,他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并跟踪他们,也差点因此在打人柳的密道中丧命,不巧的是,詹姆救了他,他将这次人情当成人生中最大的耻辱。同时他也发现卢平是狼人,而其他三人是非法的阿尼玛格斯。斯内普像其他心胸狭隘的普通巫师一样,认为卢平应该被关起来或者处死,而不是大摇大摆的来上学。但出于多方面的原因(詹姆的人情,邓布利多的告诫或者他想抓住詹姆的把柄),他并没有将这个秘密公布,而是旁敲侧击的暗示莉莉,希望莉莉发现詹姆一伙人的秘密,从而远离那些“不良”分子。但显然,莉莉对于这个秘密远没有他想的那样在乎。但莉莉也同时表示出了对詹姆的厌恶,这让斯内普松了一口气,却完全忽视了莉莉对他和后备食死徒交往的斥责。
       普通巫师等级测验后,詹姆一行人和斯内普发生口角,詹姆对一切与黑魔法有关的东西都很厌恶,斯内普却对黑魔法十分狂热(甚至自己发明了杀伤力很强的“神锋无影”)。这就导致,詹姆一伙人认为斯内普像老鼠一样恶心,应该人人诛之,并不把他们以多欺少,侮辱斯内普的行为当做不光彩的事,反而引以为傲。当然,那时的他们没有邓布利多那样宽广的胸怀,他们不懂得战胜黑暗要用爱,而不是暴力。就如斯内普由于愤恨而跟随了伏地魔,却又因为对莉莉的爱背叛了伏地魔。
       在那次口角中,詹姆将斯内普倒挂起来,这是斯内普最耻辱的记忆。因为他的内裤,他那肮脏的看不清楚颜色的内裤暴露在他心爱的莉莉面前,那一刻,我相信斯内普产生了杀死詹姆的念头,“神锋无影”的发明可能就是为了对付詹姆。当莉莉把他从空中救下来时,恼羞成怒的斯内普失去理智冲她喊“泥巴种”。之后,无论斯内普怎样解释辩解,莉莉也无法原谅他,并不是因为斯内普喊她“泥巴种”,而是她终于认识到他和斯内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着巨大的不同。斯内普鄙视泥巴种,半人,虽然斯内普自己是混血,却十分崇尚纯血的高贵;莉莉却认为大家都应该友爱、平等。也许正是这种充满爱的观点和勇于与黑暗不平斗争的气质逐渐将詹姆和莉莉拉近,随着詹姆的长大成熟,年少时的自大、高傲、冲动和显摆逐渐变成了勇敢、正义和责任感,最终赢得莉莉芳心。而失去莉莉的斯内普也终于成为了一个食死徒。
       斯内普无意中(也许是有意)听到了特里劳妮对伏地魔和伏地魔宿敌的预言,并将他听到的那一半预言告诉了伏地魔,从而导致詹姆和莉莉的死。虽然当他知道伏地魔要杀哈利时,连忙向伏地魔求情,并向邓布利多请求保护莉莉,并发誓愿意做任何事。但虫尾巴坏了事,莉莉还是死了。随着莉莉的死亡,斯内普彻底崩溃了,他坚定的站到了反对伏地魔的行列里,他要为莉莉报仇,并且要保护他厌恶的詹姆的儿子长大成人,只因为哈利有着一双莉莉一样的绿眼睛,并且承载着莉莉全部的爱与希望。
       原文摘抄:
      *1*
      邓布利多:“那么作为回报你能为我做些什么呢,西弗勒斯?”
      斯内普:“回……回报?……我什么都可以做!
      *2*
      邓布利多:“她的儿子还活着。”
      斯内普微微抽动了一下,像是赶走了一只恶心的苍蝇。
      “他有一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的眼睛。你还记得莉莉·伊万斯的眼睛吧?”
      “不要,完了……死了……”
      “你觉得后悔吗,西弗勒斯?”
      “我宁肯……宁肯死的是我……”
       哈利在霍格沃茨学习期间,斯内普十分讨厌他,他认为有其父必有其子,哈利是个庸才,傲慢自大,爱破坏规矩,爱出风头,鲁莽冲动……等等,但邓布利多却认为这是斯内普的偏见,斯内普是将对詹姆的恨强行转移到了哈利身上,而掩饰了哈利其实更像他母亲这一更加准确的实事。
       斯内普坚定地请求邓布利多不要将自己的真实面告诉哈利,而且在学校里完美的表现了对哈利的厌恶。但当邓布利多告诉他,哈利作为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必须要死时,斯内普愤怒了,他不明白,自己出生入死,不顾一切要保护的那双眼睛终究还是要闭上,那自己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不能说斯内普爱哈利,准确的应该是斯内普爱着哈利那双和他母亲一样的眼睛。在学校,斯内普故意让自己讨厌哈利,因为他害怕,害怕自己流露出哪怕是一点点的喜爱,都会让哈利知道真相,而这个真相可能会让自己再也无法成为那个冷酷的卧底。哈利作为莉莉的儿子,斯内普爱他,作为詹姆的儿子,斯内普讨厌他,如此矛盾的活着的斯内普,是痛苦的。
       伏地魔最终还是回来了,根据计划,斯内普杀死了邓布利多,拯救了马尔福,同时赢得了伏地魔的绝对信任,当然,是表面上的绝对信任,因为伏地魔从来都不会真正的信任任何人。于是,为了得到长老魔杖,伏地魔毫不手软的杀了斯内普,在斯内普临死前,一直躲在隐形衣里的哈利脱去隐形衣走到他跟前,他用最后的力气将自己的记忆抽出给了哈利。直到哈利看了那记忆,他才知道真相,才重新认识斯内普。打败伏地魔后,光明重现,为了纪念斯内普和邓布利多,哈利将他的二儿子命名为阿不斯·西弗勒斯,并告诉儿子西弗勒斯是比格兰芬多还勇敢的斯莱特林。
       斯内普爱莉莉胜过自己的生命,但是那是到莉莉死时他才发现的感情。本来,如果斯内普没有选择黑魔法,也许他可能会和莉莉相识、相知直到相爱。但是在关键的选择时,斯内普站向了黑暗,是他自己将莉莉推出了自己的人生。直到莉莉死了,他才发现,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换,但一切早已来不及。斯内普是个懦夫,他在心爱的人面前,从来都不敢选择,但同时,他又比任何人都勇敢,为了保护哈利和为莉莉报仇,他成为卧底,随时准备献出生命,并且承受了数不清的非议和诅咒。但直到死,他都没敢说出自己的真心,作为一个男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懦夫,但作为一个战士,他是前所未有的勇者。
       原文摘抄:
      *3*
      斯内普的魔杖尖端跳出一只银色的母鹿(莉莉的呼神护法是银色的母鹿)飞出了窗户。
      邓布利多:“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吗?”
      斯内普:“永远都是。”
      
  •       感觉跨度太大 也是推荐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六年级,十一岁,书中那些小巫师也是十一岁。因家教甚严,所读书籍要经过仔细筛选,严肃,甚至严厉,从未读过一本书如此想象力肆意奔放。 它是借来的,至今我还记得那是暑假,我坐在院子里的椅子上,在树荫底紧张翻看。 它就这样出乎意料地打开了另一个世界,之前的世界黑白抽象封闭如核,之后的世界像亿万年急速进化过来,海洋里爬出两栖类,陆地翻覆古木茂密,鹦鹉火烈鸟出现,类似一台最粗劣的AI被赋
  •     稍微有点啰嗦,不过还是很好看
  •     倒是看完最后一本以后愣了好久,还是有像是和什么告别一样的感情
  •     第七部打消了我之前的顾虑,还担心从小说第五部开始的滑坡会持续到最后一步。罗琳没让哈迷失望。
  •     看完这一系列纯属巧合,因为姐姐的同学是哈利波特迷,小时候我又没有那么多钱买书,所以借来看的。
  •     的确写得好!尤其最后一段,哈哈哈
  •     最后一段太搞笑了哈哈
    =====================
    这说的是缝隙那段话还是我说的那些呀→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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