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大讲堂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普及读物 > 农村法律大讲堂

出版社:梁菲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0-01出版)
出版日期:2010-1
ISBN:9787109135277
作者:梁菲
页数:167页

作者简介

《农村法律大讲堂: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内容简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领域不断拓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与法律的接触也越来越频繁,因此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了解自己的权利,知晓自己的义务;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依照法律的规定,合法、有效地安排生产、生活;只有知法、懂法,才能用法,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形成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此,我们邀请了相关领域的学者和司法部门、立法部门以及律师界的实务工作者,将法学理论与实践经验相融合,编写了这套《农村法律大讲堂》丛书。丛书以贴近生活、易懂实用为宗旨,选取与农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介绍,内容涵盖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婚姻家庭、刑事犯罪、劳动、社会保障以及诉讼等各个方面。

书籍目录

一、婚姻1.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法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3.表兄妹可以结婚吗?4.父母可以为子女包办婚姻吗?5.婚约有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6.婚约期间的赠与物在婚约解除时如何处理?7.成立婚姻关系是以举行仪式为准还是以登记为准?8.婚姻登记机关是哪里?9.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何特殊规定?10.什么是无效婚姻?11.隐瞒真实年龄骗取结婚证的,其婚姻效力如何?12.什么是可撤销婚姻?13.如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14.一方婚前故意隐瞒其疾病,婚后对方可以因此要求离婚吗?15.婚姻宣告无效或可撤销后,财产如何处理?16.婚姻被法院判决为无效,当事人可否上诉?17.什么是事实婚姻??18.什么是重婚?重婚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19.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从何时起算?20.什么是约定财产制?21.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2.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23.父母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24.孩子一定要随父姓吗?25.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26.女儿结婚以后是否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27.父母遗弃自己的孩子,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28.子女拒绝赡养父母,父母应该怎么办?29.子女经常对父母拳打脚踢,父母该怎么办?30.继子女是否应当赡养继父母?3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吗?32.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33.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是否有赡养父母的义务?34.父亲或母亲再婚,需要子女同意吗?35.离婚一定得“打官司”吗?36.当事人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37.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离婚申请?38.什么情形下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39.起诉离婚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40.同居关系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解除?41.丈夫去世后,夫债妻要还吗?42.夫妻离婚后,对一方所欠的债务,债权人能让另一方偿还吗?43.离婚时,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44.婚前一方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45.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746.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要征得军人同意吗?-47.精神病人能离婚吗?48.对于在大学就读的子女,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49.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对未成年的继子女是否有抚养义务?50.养父母离婚后,不跟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是否有抚养子女的义务?51.离婚后一方有权擅自改变子女的姓氏吗?52.双方仅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是否已经解除?5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离婚的,如何处理?54.对于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的一方,法律有何特殊保护?55.夫妻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处理?56.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不满,可否再提起诉讼?57.离婚时,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一方,法律有什么保护?58.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归谁抚养?59.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60.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吗?61.离婚后,未抚养孩子一方有权探望孩子吗?案例与分析二、继承1.什么是继承?继承应从何时开始?2.什么是遗产?3.个人承包的收益和承包资格如何继承?4.继承分为哪几种?5.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享有继承权?其继承权如何行使?6.什么样的情形会导致丧失继承权?7.法律保护继承权的期限有多久?8.法定继承中男女权利平等吗?9.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如何确定?10.若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如何确定继承顺序?11.法定继承中配偶的范围如何确定?12.法定继承中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范围如何界定?13.养子女与其家庭成员间的继承关系是怎样的?14.继子女与其家庭成员间的继承关系是怎样的?15.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如何处理?16.丧失继承权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能否代位继承?17.丧偶儿媳和女婿能否作为继承人?18.继承人为多人时,各自的份额如何确定,是否考虑实际情况?19.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得遗产吗?20.胎儿是否有权继承?21.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该如何处理?22.如何区分转继承与代位继承?23.什么是遗嘱?遗嘱可以设立哪些内容?24.凡是公民所立的遗嘱,都发生法律效力吗?25.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哪些?26.什么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三、收养四、妇女权益保障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

编辑推荐

《农村法律大讲堂: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章节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这两条规定从正反两个方面,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它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为了保障结婚自由,《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2)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婚姻法》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男女平等原则。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男女平等是破除男尊女卑的旧传统、促进妇女的彻底解放的产物,是现代法治的基石之一。

图书封面


 农村法律大讲堂下载



发布书评

 
 


 

农业基础科学,时尚,美术/书法,绘画,软件工程/开发项目管理,研究生/本专科,爱情/情感,动漫学堂PDF下载,。 PDF下载网 

PDF下载网 @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