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政法
出版日期:2008-1
ISBN:9787562031406
作者:盖尤斯
页数:274页
作者简介
第一编 关于人(身份·婚姻·家庭)
市民法万民法
法律
平民会决议
《霍尔滕西法》
元老院决议
君主谕令
告示
法学家的解答
所有的法或者涉及人或者涉及物或者涉及诉讼
关于人
生来自由人和解放自由人
解放自由人:罗马市民,拉丁人,归降者
《艾里亚和森迪亚法》
解放奴隶的正当原因
《尤尼亚法》
《富菲亚和卡尼尼亚法》
自权人和他权人
从属于他人支配权的人
奴隶
子女
被禁止的婚姻
对错误的证明
《米尼奇法》
《克劳迪元老院决议》
要求市民籍
拉丁权
收养
根据民众共同体的准可,根据执法官的治权
自权人收养
夫权下的妇女
时效婚
《十二表法》
祭祀婚
买卖婚
为结婚或者以信托名义而实行的买卖婚
处于财产权下的人
要式买卖
他权人如何获得解放
奴隶
子女
《科尔内利法》
复境权
脱离父权
离婚
第二编 关于物(物权·遗嘱继承)
第三编 关于物(无遗嘱继承·契约之债·私犯之债)
第四编 关于诉讼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关于人(身份·婚姻·家庭) 市民法万民法 法律 平民会决议 《霍尔滕西法》 元老院决议 君主谕令 告示 法学家的解答 所有的法或者涉及人或者涉及物或者涉及诉讼 关于人 生来自由人和解放自由人 解放自由人:罗马市民,拉丁人,归降者 《艾里亚和森迪亚法》 解放奴隶的正当原因 《尤尼亚法》 《富菲亚和卡尼尼亚法》 自权人和他权人 从属于他人支配权的人 奴隶 子女 被禁止的婚姻 对错误的证明 《米尼奇法》 《克劳迪元老院决议》 要求市民籍 拉丁权 收养 根据民众共同体的准可,根据执法官的治权 自权人收养 夫权下的妇女 时效婚 《十二表法》 祭祀婚 买卖婚 为结婚或者以信托名义而实行的买卖婚 处于财产权下的人 要式买卖 他权人如何获得解放 奴隶 子女 《科尔内利法》 复境权 脱离父权 离婚第二编 关于物(物权·遗嘱继承)第三编 关于物(无遗嘱继承·契约之债·私犯之债)第四编 关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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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尤斯法学阶梯》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内容概要
(Gaius,约130--180),罗马帝国前期著名法学家。古罗马人的姓名由3个名字组成,盖尤斯是其首姓。他出生和活跃的时代分别是罗马皇帝哈德良(公元117-138年)和安敦尼.庇乌(公元138-161年)(即中国史书上的大秦王安敦)在位的时候。其家乡估计是希腊。因其著作《法学阶梯》第 248页有荷马史诗的记载,且曾在小亚细亚的特洛阿斯(Troas,即希腊神话中特洛伊战争的爆发地)写作和教书。他对罗马行省,尤其是希腊和叙利亚这两个行省的法律非常熟悉。在学术上,盖尤斯自称属于萨宾派。因为在该书中他视萨宾(公元64年去世)为自己的老师,而将普洛克鲁斯派的人称为“另一学派的学者”。但研究此书的罗马法研究者发现,他在一些重要法律问题上已开始接受普洛克鲁斯派的观点。从他往后,再没有人称自己是何学派。就连同时代的罗马法学家彭波尼,也不自封门派了。
章节摘录
第一编关于人(身份·婚姻·家庭)1.所有受法律和习俗调整的民众共同体都一方面使用自己的法,一方面使用一切人所共有的法。每个共同体为自己制定的法是它们自己的法,并且称为市民法(ius civile),即市民自己的法;根据自然原因在一切人当中制定的法为所有的民众共同体共同遵守,并且称为万民法(ius gentium),就像是一切民族所使用的法。因而罗马人民一方面使用它自己的法,一方面使用一切人所共有的法。我们将分别在有关部分介绍这些法是怎样的。2.罗马人民的法制产生于法律、平民会决议、元老院决议、君主谕令、有权发布告示者发布的告示、法学家的解答。3.法律(lex)是由人民批准和制定的。平民会决议(plebiscitum)是由平民批准和制定的。平民不同于人民,因为所谓“人民(popu—lus)”是指所有的市民,也包括贵族;而所谓“平民(plebs)”则是指除贵族以外的其他市民。一度贵族曾说他们不受平民会决议的约束,因为这些决议的制定未经他们的准可;但是,后来颁布了《霍尔滕西法(lex Hortensia)》[公元前287年],规定平民会决议对全体人民具有约束力;于是,平民会决议就被等同于法律。4.元老院决议(senatus consultum)是由元老院批准和制定的,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尽管对此存在着争议。5.君主谕令(constitutio principis)是由皇帝通过裁决、告示或者诏书制定的。毫无疑问,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因为皇帝本人根据法律获得治权(imperium)。
图书封面